一、公司發言人 - Fong-Chi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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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司發言人

    姓名:洪肇源

    職稱:總經理

    電話:(04)2326-2593(代表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

    姓名:王雅伶

    職稱:管理部經理

    電話:(04)2326-2593(代表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

    地址: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 501 號 19 樓之 2

    電話:(04)2326-2593(代表號)

    嘉義辦事處

    地址:嘉義市垂楊路 316 號 12 樓 1 室

    電話:(05)271-5210(代表號)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 17 號 3 樓

    電話:(02)2381-6288(代表號)

    網址:http://www.sinotrade.com.tw

    四、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

    姓名:王玉娟、楊明經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電話:(02)2729-6666(代表號)

    網址:http://www.pwcglobal.com.tw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fong-chien.com.tw

  • 目錄

    壹、致股東營業概況報告書 ..................................................................................................... 1

    貳、公司簡介 ..................................................................................................................................... 5

    參、公司治理報告 .......................................................................................................................... 7 一、組織系統 ..................................................................................................................................... 7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8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8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32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33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34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

    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34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35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

    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36

    肆、募資情形 ................................................................................................................................... 37 一、資本及股份 ............................................................................................................................... 37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41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42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42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42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42 七、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 42

    伍、營運概況 ................................................................................................................................... 44 一、業務內容 ................................................................................................................................... 44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47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

    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52 四、環保支出資訊 ........................................................................................................................... 53 五、勞資關係 ................................................................................................................................... 53

    六、重要契約: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前之供銷契約、技術

    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契約之當

    事人、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契約起迄日期 ....................................................................... 55

    陸、財務概況 ................................................................................................................................... 56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56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64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71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 72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 118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172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173 一、財務狀況 ................................................................................................................................. 173 二、財務績效 ................................................................................................................................. 173 三、現金流量 ................................................................................................................................. 174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 174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畫 ............................................................................................................................................. 174 六、風險事項 ................................................................................................................................. 174 七、其他重要事項: ..................................................................................................................... 177

    捌、特別記載事項 ...................................................................................................................... 178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78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180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180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80

    玖、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

    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181

  • 壹、致股東營業概況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大家好:

    至誠歡迎各位股東在百忙中撥冗蒞臨指導,謹代表公司全體工作同仁,

    致上萬分謝忱,更感謝各位股東長期的支持與愛護。

    這是房地產業最冷的一年,也是 24 年來房地產銷售業績表現最差的一

    年,奢侈稅、房地合一、容積總量管制、容移等多種獎勵限縮…,一切不利

    房地產銷售的因素,均已出盡。只有期待今年即將完工的「時代菁英」個案,

    能夠有亮麗的表現。

    以下分別說明 104 年的營業概況以及 105 年的營業計劃:

    一、104年度經營概況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 104 年度營業收入為新臺幣 3,214 仟元,較 103 年減少

    99.81%,本年度淨損新臺幣 76,046 仟元,與 103 年比較淨損增加

    121.27%,每股虧損 0.67 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4 年度 百分比 103 年度 百分比 成長率

    營業收入 3,214 100% 1,685,992 100% (99.81%)

    營業毛利 2,681 84% 502,630 30% (99.47%)

    營業費用 57,215 (1,780%) 119,125 (7%) (51.97%)

    營業利益(損失) (54,534) (1,696%) 383,505 23% (114.22%)

    本期淨(損)利 (76,046) (2,365%) 357,444 21% (121.27%)

    每股(虧損)盈餘 (0.67) - 3.17 - (121.14%)

    (二)財務收支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4 年度 說明

    營業收入 3,2141.本期營業收入 321 萬元,主要係租金收入所

    致。

    2.本期淨損 7仟 6百萬元,主要係本年度尚無個

    案完工,惟日常營運管理費用及時代菁英銷售

    費用支出所致。

    3.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主要係本期持續投入

    時代菁英工程所致。

    4.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主要係時代菁英建案

    依興建進度動撥建築融資所致。

    本期淨利 (76,04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05,70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759

    (三)獲利能力分析 項目 104 年度 說明

    資產報酬率 (1.14%) 主要係本公司 104 年度尚無個案完

    工,使本年度產生虧損所致。 股東權益報酬率 (6.29%)

    純益率 (2,366.09%)

    每股盈餘 (0.67)

    1

  • (四)研究發展狀況

    1.建檔消費習性

    建立現有經營區域內,主要購屋對象的消費習性,以及住居

    需求,配合選地,使能推出最適居之產品,順勢去化,達到最有

    效之銷售業績。

    2.配合營建新工法

    如何提高施工精度、施工品質、縮短工時,為當前房地產經

    營最重要的議題。戶外工作、日曬、雨淋、工時長、塵土飛揚的

    工地,是年青一代最不能接受的行業,傳統工法、從業人口一再

    遞減,徒增管理費用,惟有從工法上創新,減少對技術工種之依

    賴,突破人力需求,重疊施工、減縮工期、降低管理成本,才能

    從中獲得更好的業績。

    二、本年度營業計畫

    (一)105年度經營方針

    1.執行遞延個案,適時再推新案

    於 103 年度開案,位於台中市太平區樹孝路「時代菁英」,

    基地面積 1,344 坪,分為甲、乙兩區。建築型態地下四層、地上

    十七層,規劃店鋪 12 戶、住宅 255 戶,總建築面積 12,945 坪。

    將於本年度下半年峻工開始辦理交屋。於工程施作階段,外觀造

    型、飾材、公共設施陸續呈現,宏偉的量體至為壯觀。負責銷售

    業務部門亦積極主動展開促銷活動招攬客戶前來賞屋。

    位於桃園市龍潭區潛龍段「菁英匯」個案,基地面積 1,580

    坪,地下二層、地上十五層,規劃住戶 168 戶,總建築面積 7,295

    坪。 于 104 年 3 月公開預售迄今持續進行中。本案業於 104 年 7

    月正式動工興建,預計 106 年底完工交屋。

    另於桃園市龍潭區大湖段基地面積 1,055 坪,分 A、B 兩區,

    分別規劃地下二層、地上八層住宅 38 戶,及地下二層、地上十

    四層規劃住宅 75 戶,均於 104 年分領取建造執照在案,目前個

    案銷售準備工作正積極進行中;也同時準備同步進行大樓動工興

    建。

    至於嘉義縣朴子市、太保市分別各持有之待建土地,因緊臨

    故宮南院,則視南故宮開展後續反應,再作最適當之對應,本件

    由規劃設計部門專案評估,定期追踪評核。

    2.堅持品質計劃

    建築主要架構佔大多數,仍以現場施作。故作結果往往因人

    而有所差異,為了貫徹公司對施工品質的重視,除了重新檢視施

    工規範,並作最適切之修訂。同時加強全體參與人員正確觀念,

    藉由各種聚會場合一再說明,務必將公司的品質計劃用最短的時

    間落實。

    施工品質檢查,分為施工前對全部材料、材質、規格,以國

    家標準檢核。施工中針對尺寸丈量、材質厚度、施工平整度之檢

    2

  • 測並作成記錄或拍攝照片存檔備查,施工後對部品的保管或維

    護,切實盡到責任,直到交與買受人。只有重視品質管理才能獲

    得客戶的讚賞,才能建立公司的品牌。

    三、未來發展計劃

    蔡英文順利當選新任總統,房仲業認為小英社會住宅政策若能逐步

    落實,可望降低空屋率,引導產業轉向租賃市場,並冷却購屋需求,但

    上半年政黨輪替看守內閣的政治空窗期,預期房市仍維持盤整狀態,下

    半年買氣可望逐步加溫,交易量小幅彈升,呈現「量穩價跌」走勢。

    對房市來說,總統大選只是今年短期的影響因素,選後房市要看股

    市表現以及全球經濟復甦所帶動實質經濟成長效果而定;整體來看,

    2016 房市受到政治空窗期影響,上半年房市將成盤整;若全球經濟逐步

    回穩,市場應可回復活力,自用、置產客將再返回市場。

    四、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外部競爭環境

    買方未進場,房價將持持續下跌,房地產歷經十二年大漲,目

    前跌幅甚微,買方無感尚不願意進場,而不動產需求並非單純的居

    住需求,而是要買方願意買單,才算真正促成成交之需求,且要先

    有自住或投資保值需求,買方才會願意買進並回歸市場。進而有一

    定的戶交量,止跌才有希望。

    (二)法規環境

    政府不再亂打房,稅基依趨勢調整,從奢侈稅退場改為房地合

    一,稅基從原來實際售價變更只針對獲利課稅,事實上打房的力道

    已屬適度放寬,近期觀察政府作為,包括央行鬆綁信用管制區域,

    增加貸款成數,以及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喊出「亂打房台灣經濟會

    完蛋」無非是針對房價已出現向下趨勢因而作出調整。

    比照股市因為成交量萎縮,證所稅大戶條款同樣面臨調整甚至

    遭到廢除。房地合一是否會出現相同的狀況,頗值得觀察。

    (三)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104 年房市不只量縮,價格也全面失守!房產業者統計內政部

    實價登錄,近一年最新住宅成交單價,六都房價全部下滑,與最高

    點相比,新北市跌幅 11.6%最大,台北市每坪價差下修 5.1 萬元最

    多;業者預估,今年房價溫和修正態勢將持續,全年「價跌量平」

    狀態機率較高。

    從房價變化也可以發現,包括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及高雄

    市,從 104 年 7、8 月開始,房價逐月下修,而台北市更是提早修

    正,從 5月起就一路下滑,平均單價從 59.7萬元衰退至 55.4 萬元,

    5 個月就少了 4.3 萬元,跌幅 7.2%。

    去年第 3季台中地區房價指數也出現高檔回檔整理的走勢,而

    3

  • 高雄市房價指數雖然並未出現回檔,但上漲動能已經趨緩,房價修

    正趨勢已擴散到中南部,即房價從北往南蔓延下修趨勢不變。

    房市最壞情況已過去,剛性需求會在下半年逐漸出現,交易量

    不會大幅回升,但也不會萎縮,今年没有比去年差的理由。

    國泰金控於 105 年 1 月 20 日發佈最新「國民經濟信心」調查,

    雖然對策信號連續 6 個月出現藍灯,但民眾對景氣展望持續向上,

    元月已到 26.6,有機會在第二季看到景氣回溫。

    總而言之,不論市場景氣,自用需求尤以首購市場仍然居大,本公

    司務實經營,產品定位正確,堅持一定的品質、合理的價位,相信能獲

    得市場好的回應。公司全體同仁當竭盡一切,完成既定目標,爭取公司

    業績,回饋各位的支持,謝謝各位。

    最後敬祝各位

    闔家平安 心想事成

    董 事 長 袁玉麒

    總 經 理 洪肇源

    會計主管 羅文亮

    4

    josh董事長 袁玉麒

    peggy總經理-洪

    peggy新建印章

  •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民國 73 年 4月 30日

    二、公司沿革 民國 73 年 本公司於民國 73 年 4 月 30 日奉准設立,資本額為新台幣參仟

    萬元。設址於嘉義市延平街 300 號 5 樓,以委託營造廠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等業務為主要業務。

    民國 76 年 1月份遷址至興業路 1-34 號 10 樓,為本公司興建之大樓。 民國 78 年 增資新台幣玖仟萬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民國 79 年 增資新台幣陸仟萬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壹億捌仟萬元。

    3 月 30 日遷至現址嘉義市垂楊路 316 號 12 樓 1 室,為本公司自建之辦公大樓。

    民國 80 年 本公司董事長陳弘毅先生成立「嘉義市建築投資商業同業公會」,並當選創會及二屆理事長。

    「宏都宏都」申請獎勵投資興建國宅專案,減輕客戶購屋負擔。民國 81 年 公司內部致力於作業電腦化之推行。 民國 83 年 股票公開發行。 民國 84 年 增資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參億參仟萬元。民國 85 年 「新國度」榮獲第十二屆中華民國建築金獎「最佳建築品質

    類」,再為縣治特區創造優質形象。 民國 86 年 增資新台幣柒仟貳佰陸拾萬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肆億貳

    佰陸拾萬元。 民國 87 年 增資新台幣捌仟玖佰柒拾陸萬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肆億

    玖仟貳佰參拾陸萬元。 榮獲內政部頒發「建築投資業識別標誌」肯定本公司永續經營及績效。

    民國 88 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肆仟玖佰貳拾參萬陸仟元,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肆拾萬肆仟元,實收資本額增為伍億肆仟貳佰萬元。

    申請股票上櫃通過,於 12 月 27 日正式掛牌交易,為雲嘉唯一上櫃建設公司。

    榮獲 ISO9002 國際品質保證認證。民國 92 年 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壹億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陸億肆仟

    貳佰萬元。 民國 93 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伍仟壹佰參拾陸萬元,實收資本額增為

    新台幣陸億玖仟參佰參拾陸萬元。 民國 94 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肆仟玖佰玖拾肆萬元,實收資本額增為

    新台幣柒億肆仟參佰參拾萬元。 推出「濱湖高第」案,為雲嘉南地區率先採用制震系統之大樓住宅。

    12月 30日成立「宏都阿里山企業聯盟」,取得『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與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最優申請人資格。

    民國 95 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捌仟壹佰柒拾陸萬參仟元,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參佰壹拾柒萬柒仟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捌億貳仟捌佰貳拾肆萬元。

    2 月 17 日成立子公司「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與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開創觀光事業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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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月 3 日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完成『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與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議約程序。

    6月 19日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完成『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與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簽約程序。

    「宏都磐石」同時榮獲第十四屆中華建築金石獎『規劃設計類』與第八屆國家建築金質獎『規劃設計類』、『施工品質類』;並獲行政院長蘇貞昌接見勉勵。

    民國 96 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壹億柒佰陸拾柒萬壹仟貳佰元,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柒佰萬捌仟捌佰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玖億肆仟貳佰玖拾貳萬元。

    榮獲中華民國國家企業競爭力發展協會授證『國家優良建商』認證標章。

    6月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民國 97 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壹億參佰柒拾貳萬壹仟貳佰元,員工紅

    利轉增資新台幣伍佰玖拾玖萬捌仟捌佰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拾億玖仟參佰貳拾參萬貳仟壹佰柒拾元。

    民國 98 年 與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共同主辦 「宏都地球日-觀光也能愛地球/圓潭生態園區環保淨山活動」,結合員工健行旅遊活動落實環境維護工作。

    「宏都領袖」同時榮獲第十七屆中華建築金石獎『規劃設計類』與『施工品質類』;並獲副總統蕭萬長接見勉勵。

    宏都企業全體員工一日所得全額捐贈阿里山鄉公所八八風災賑災公用。

    民國 99 年 辦理國內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參億元。 因應消費者對大樓建案之需求,再度開放銷售「濱湖高第」案原保留為辦公大樓之部份。

    民國 100 年 國內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參億柒仟參佰捌拾壹萬陸仟壹佰捌拾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拾肆億陸仟柒百零肆萬捌仟參佰伍拾元。

    辦理國內私募普通股新臺幣參億伍佰零肆萬元,實收資本額增為新台幣拾柒億陸仟柒百零肆萬捌仟參佰伍拾元。

    民國 101 年 6月 12日董事會決議總公司遷移至臺中市台中港路一段 367 號19樓之二,嘉義原址設為辦事處。

    推出「宏都双子星」及「夏慕里」案。民國 102 年

    民國 103 年

    民國 104 年

    102 年 8 月獲准辦理減資新台幣陸億參仟捌佰伍拾參萬元,實收資本額減為新台幣壹拾壹億貳仟捌佰伍拾壹萬捌仟參佰伍拾元。

    102 年 8月辦理國內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肆億元。 102 年 9 月因應台中市門牌整編,公司地址變更登記為臺中市西區忠誠里臺灣大道二段 501 號 19樓之二。

    103 年 6月 9日股東會決議更名為豐謙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月27日經濟部核准更名。

    103 年 7月推出台中市太平區『時代菁英』預售建案。 103 年 12月「宏都双子星」完工交屋。 104 年 2月公開推出桃園潛龍段『菁英匯』預售建案 104 年 7月 8日本公司私募股票共計 43,033,000 股補辦公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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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組織架構

    (二)各主要部門執掌業務 部 門 別 主 要 業 務 及 職 掌

    稽 核 室 維護內部控制度之執行,及協助輔導各部室執行內控自評。

    法 務 室 非訟文件及訴訟書狀之審核、法令之諮詢、法律問題之研究。

    管 理 部

    人力資源:人力資源規劃、招募任用、教育訓練、薪酬福利、考核等事宜。

    總 務:公用物品、設備、通訊系統與固定資管理、維護及採購事項等業務。

    資 訊:負責軟、硬體設備之規劃、設計、管理及安全維護等資訊業務。

    財 務 部

    會 計:處理各項會計帳務、稅務報表、財務報告作業。

    出 納:辦理、核對銀行現金或票據收付、匯款、轉帳作業及帳務處理。

    股 務:負責公司證券發行、登記、過戶及股息紅利發放事項之工作。

    規劃設計部 規劃設計:土地開發價值評估、購地等業務。

    土地開發:綜理個案建築設計、興建計畫之擬定及建照申請等事宜。

    業 務 部 行 銷:案前作業與銷售、廣告策略之擬定,交屋、產權移轉等相關事宜。

    客 服:客訴問題處理、協助客戶辦理貸款及客戶服務等事宜。

    工 務 部

    工 管:工程預算彙總編製、招標、採購、發包等工程管理事宜。

    工 地:工程查核及驗收、工料之抽檢及品管、建物維修等事宜。

    安全衛生:建立、修訂及執行專案相關安全衛生政策、計畫及管理辦法等事宜。

    監察人

    股東大會

    董事會

    稽核室

    薪酬委員會

    董事長

    總經理

    管理部 財務部 法務室

    規劃設計部 業務部

    工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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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董事

    、監

    察人

    、總

    經理

    、副

    總經

    理、

    協理

    、各

    部門

    及分

    支機

    構主

    管資

    (一

    )董

    事及

    監察人資

    105

    年04

    月15

    職 稱

    (註

    1)

    國籍

    註冊地

    姓名

    選(就

    )任

    日 期

    初次選

    日期

    (註

    2)

    選 任

    持有

    股份

    持有

    股數

    配偶、未

    成年

    子女

    現在

    持有

    股份

    利用

    他人

    義持

    有股

    份主

    要經

    (學)歷

    (註

    3)

    目前兼任

    本公司

    及其他公

    司之職

    具配偶或

    二親等以

    內關係

    其他主管

    、董事或

    監察人

    股數

    股比

    股數

    股比

    股數

    比率

    持股

    比率

    職 稱

    姓 名

    董事

    台灣

    晨譽

    資(股

    )

    公司

    103.06.09

    3年

    100.06.13

    23,873,620

    21.15%

    23,873,620

    21.15%

    -

    -

    -

    -

    東吳

    大學

    經濟

    研究所

    碩士

    法商

    東方

    匯理

    銀行

    香港

    銀行

    中華

    開發

    工業

    銀行財

    務部

    協理

    晨佑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長及和大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代表

    袁玉

    麒-

    -

    -

    -

    2,661,025

    2.36%

    -

    -

    董事

    台灣

    品翔

    資(股

    )

    公司

    103.06.09

    3年

    103.06.09

    1,220,754

    1.08%

    1,220,754

    1.08%

    - -

    - -

    東海

    大學

    中小

    企業

    主持

    人研

    嘉義

    市建

    築開

    發商

    業同

    業公

    創會

    及第二

    屆理事長

    全興

    證券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長

    宏都

    建設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長

    董事

    陳如愔

    父女

    代表

    陳弘

    毅2,524,142

    2.24%

    2,524,142

    2.24%

    - -

    - -

    董事

    劉純

    芳103.06.09

    3年

    103.06.09

    - -

    - -

    - -

    - -

    美國

    史丹

    福商

    學院企

    業管

    理碩士

    新竹

    喜來登

    大飯店

    執行

    董事

    劉瑞麟

    姊弟

    董事

    台灣

    晨譽

    資(股

    )

    公司

    103.06.09

    3年

    103.06.09

    23,873,620

    21.15%

    23,873,620

    21.15%

    - -

    - -

    英國

    聖安

    德魯

    斯大

    學行

    銷學

    宏都

    建設

    股份

    有限公

    司專

    董事

    陳弘毅

    父女

    代表

    陳如

    愔2,300,271

    2.04%

    2,300,271

    2.04%

    6,386

    0.01%

    - -

    董事

    劉瑞

    麟103.06.09

    3年

    100.06.13

    - -

    - -

    - -

    - -

    東海

    大學

    企業

    管理系

    旌旗

    開發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長

    承恩

    建設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晨譽投資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長

    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土地開發經理

    董事

    劉純芳

    姊弟

    監察

    台灣

    秀鳳

    103.06.09

    3年

    100.06.13

    - -

    - -

    - -

    - -

    台中

    商專

    會計

    承恩

    建設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長

    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財務顧問

    監察

    台灣

    佳成

    設(股

    )

    公司

    103.10.02

    3年

    103.10.02

    1,918,739

    1.79%

    - -

    - -

    - -

    國立

    臺灣

    大學

    國家發

    展研

    究所

    國泰

    人壽

    保險

    股份有

    限公

    司理

    賠部

    台灣

    高等

    法院

    台中分

    院法

    官助

    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法務副理

    代表

    白永

    濬-

    - -

    - 6,386

    0.01%

    - -

    註1:

    法人

    股東

    應將

    法人

    股東

    名稱

    及代

    表人分別列示(屬

    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

    並應填

    列下表一。

    註2:

    填列首

    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3:

    與擔任

    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

    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8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 年 4月 15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註 2)

    晨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磐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5.67%)、新福建設有限公司(10%)、王芬芳(1.67%)、劉瑞麟(1.33%)、袁玉麒(1.00%)、黃淑美(0.33%)

    品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陳弘毅(26.67%)、陳敬元(33.33%)、江雪霞(6.67%)、陳如愔(33.33%)

    佳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星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7.52%)、蔡琲兒(5.00%)、劉俐均(5.00%)、陳健瑋(2.50%)、陳雅幸(2.50%)、陳郁婷(2.50%)陳郁慈(2.50%)、蔡雨岑(2.00%)、許淑惠(2.00%)、劉碧惠(2.00%)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5 年 4 月 15 日

    法 人 名 稱(註 1)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 2)

    磐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王芬芳(46.02%)、張雅菁(40.88%)、溫雅滿(9.34%)、黃靜芝(3.17%)、蔡孟廷(0.59%)

    新福建設有限公司 袁玉麒(100%)

    星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劉寬明(96.56%)、向苓美(1.72%)、董麗姿(1.72%)

    註 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9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05 年 4 月 15 日

    條件

    姓名

    (註 1)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2)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商務、法務 、 財務、會計或 公 司業 務 所須 之 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晨譽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袁玉麒 無

    品翔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陳弘毅 無

    劉純芳 無 晨譽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陳如愔 無

    劉瑞麟 無 張秀鳳 無

    佳成建設(股)公司

    代表人

    白永濬 無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

    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

    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

    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

    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

    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10)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10

  • (二

    )總經

    理、

    副總

    經理

    、協

    理、

    各部

    門及

    分支

    機構

    主管

    資料

    104

    年12

    月31

    職 稱

    (註

    1)

    國籍

    姓 名

    選(就

    ) 任日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

    有股份

    主要

    經(學

    )歷

    (註

    2)

    目前

    任其

    公司

    職務

    具配

    偶或二

    親等

    以內

    關係

    之經理

    股數

    持股比

    股數

    持股比

    股數

    持股比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總經理

    台灣

    洪肇源

    102.12.30

    - -

    - -

    - -

    明道中學建築製圖科

    德同營造股份有限公

    司總經理

    德光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總經理

    財務部

    經理

    台灣

    羅文亮

    103.05.16

    - -

    - -

    - -

    逢甲大學會計系

    立本臺灣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經理

    註1:

    應包括總

    經理

    、副

    總經

    理、

    協理

    、各

    部門

    及分

    支機

    構主

    管資

    料,

    以及

    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

    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

    稱及負責之職務。

    11

  • (三

    )董

    事、

    監察

    人、

    總經

    理及

    副總

    經理

    之酬

    1.董

    事之

    酬金

    104

    年12

    月31日

    單位

    :新台

    幣仟

    職稱

    董事酬金

    A、

    B、 C及

    D等

    四項

    總額

    占稅

    純益

    之比

    (註

    11)

    兼任員工

    領取相關

    酬金

    A、

    B、C、

    D、E、

    F及

    G等七

    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

    之比例

    (註

    11)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註

    12)

    報酬

    (A)

    (註

    2)

    退職

    退

    休金

    (B)

    董事酬

    (C)(註

    3)

    業務

    執行

    (D) (

    註4)

    薪資、獎

    金及

    特支

    費等

    (E) (

    註5)

    退職

    退休

    (

    F)

    工酬

    勞(G

    )

    (註

    6)

    員工認

    股權憑

    證得認

    購股數

    (H)

    (註

    7)

    取得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股數

    (I)

    (註

    13)

    本 公 司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註 8)

    本 公 司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註 8)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 8)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 8)

    財務

    內所

    (註

    8)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 8)

    本 公 司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註 8)

    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註 8)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

    8)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董 事 長

    晨譽投

    資(股

    )

    公司

    代表人

    袁玉

    --

    -

    240

    240

    (0.32

    %)

    (0.32

    %)

    1,962

    1,962

    -

    -

    -

    -

    -

    -

    -

    -

    -

    -

    (2.90%)

    (2.90%)

    董 事

    品翔投

    資(股

    )

    公司

    代表人

    陳弘

    --

    -

    120

    120

    (0.16

    %)

    (0.16

    %)

    -

    -

    -

    -

    -

    -

    -

    -

    -

    -

    (0.16%)

    (0.16%)

    董 事

    純芳

    -

    -

    -

    120

    120

    (0.16

    %)

    (0.16

    %)

    -

    -

    -

    -

    -

    -

    -

    -

    -

    -

    (0.16

    %)

    (0.16%)

    董 事

    晨譽投

    資(股

    )

    公司

    代表人

    陳如

    --

    -

    120

    120

    (0.16

    %)

    (0.16

    %)

    -

    -

    -

    -

    -

    -

    -

    -

    -

    -

    (0.16%)

    (0.16%)

    董 事

    瑞麟

    -

    -

    -

    120

    120

    (0.16

    %)

    (0.16

    %)

    -

    -

    -

    -

    -

    -

    -

    -

    -

    -

    (0.16

    %)

    (0.16%)

    -

    - - - -

    -

    -

    -

    - -

    12

  • 註1:

    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

    人股

    東應

    將法

    人股

    東名

    稱及

    代表

    人分

    別列

    示),

    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

    董事兼

    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3-1)或

    (3-2)。

    註2:

    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

    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

    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4:

    係指

    最近

    年度

    董事

    之相

    關業

    務執

    行費

    用(包

    括車

    馬費

    、特

    支費

    、各

    種津

    貼、

    宿舍

    、配

    車等

    實物

    提供

    等等

    )。如提

    供房

    屋、

    汽車

    及其

    他交

    通工

    具或

    專屬

    個人

    之支

    出時

    ,應

    揭露

    所提

    供資

    產之

    性質

    及成

    本、

    實際

    或按

    公平

    市價

    設算

    之租

    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

    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

    係指

    最近

    年度

    董事

    兼任

    員工(

    包括

    兼任

    總經

    理、

    副總

    經理

    、其

    他經

    理人

    及員工)所

    領取

    包括

    薪資、職

    務加

    給、離

    職金

    、各

    種獎

    金、

    獎勵

    金、

    車馬

    費、

    特支

    費、

    各種

    津貼

    、宿

    舍、

    配車

    等實

    物提

    供等

    等。

    如提

    供房

    屋、

    汽車

    及其

    他交

    通工

    具或

    專屬

    個人

    之支

    出時

    ,應

    揭露

    所提

    供資

    產之

    性質

    及成

    本、

    實際

    或按

    公平

    市價

    設算

    之租

    金、

    油資

    及其

    他給

    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6:

    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

    兼任

    總經

    理、

    副總

    經理

    、其

    他經

    理人

    及員

    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

    者,

    應揭

    露最

    近年

    度經

    董事

    會通

    過分

    派員

    工酬

    勞金

    額,

    若無

    法預

    估者

    則按

    去年

    實際

    分派

    金額

    比例

    計算

    今年

    擬議

    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7:

    係指

    截至

    年報

    刊印

    日止

    董事

    兼任

    員工(

    包括

    兼任

    總經

    理、

    副總

    經理

    、其

    他經

    理人

    及員

    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

    認購股數(不

    包括已執行部分),

    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

    註8: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

    括本公司)給

    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9:

    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10:

    應揭

    露合

    併報

    告內

    所有

    公司

    (包

    括本

    公司

    )給

    付本

    公司

    每位

    董事

    各項

    酬金

    總額

    ,於

    所歸

    屬級

    距中

    揭露

    董事

    姓名

    註11: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

    之稅

    後純

    益;已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

    稅後純益。

    註12: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

    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

    J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

    工、董事及監察人

    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13: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

    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13

  • 3.監察人之酬金

    104

    年12月

    31日

    單位

    :新台

    幣仟

    職稱

    姓名

    監察人酬金

    A、B及

    C等三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註8)

    有無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

    外轉投資事

    業酬金

    (註9)

    報酬(A)

    (註2)

    酬勞(B)

    (註3)

    業務執行費用(C)

    (註4)

    本公 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註5)

    本公 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註5)

    本公 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註5)

    監察人

    張秀鳳

    - -

    - -

    120

    120

    (0.16%)

    (0.16%)

    監察

    佳成建設(股

    )

    公司代表人

    白永

    - -

    - -

    120

    120

    (0.16%)

    (0.16%)

    註1:

    監察人姓名應分別列示(法

    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註2:

    係指最近年度監察人之報酬(包

    括監察人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監察人酬勞金額。

    註4:

    係指最近年度

    給付

    監察

    人之

    相關

    業務

    執行

    費用

    (包

    括車

    馬費、特支

    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如提供

    房屋

    、汽

    車及

    其他

    交通

    工具

    或專

    屬個

    人之

    支出

    時,

    應揭

    露所

    提供

    資產

    之性

    質及

    成本

    、實

    際或

    按公

    平市

    價設

    算之

    租金

    、油

    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

    括本公司)給

    付本公司監察人各項酬金之

    總額。

    註6:

    本公司給付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註7: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

    括本公司)給

    付本公司每位監察人各項酬

    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註8:

    稅後

    純益

    係指

    最近

    年度

    之稅

    後純

    益;

    已採

    用國

    際財

    務報

    導準

    則者,稅

    後純

    益係

    指最

    近年

    度個

    體或

    個別

    財務

    報告

    之稅

    後純

    益。

    註9:

    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監察人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

    金額。

    b.公

    司監

    察人

    如有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相關

    酬金

    者,

    應將

    公司

    監察

    人於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別所

    領取

    之酬

    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D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

    金係

    指本

    公司

    監察

    人擔

    任子

    公司

    以外

    轉投

    資事

    業之

    董事

    、監

    察人

    或經

    理人

    等身

    分所

    領取

    之報

    酬、

    酬勞

    (包

    括員

    工、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

    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14

  • 4.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104

    年12

    月31

    單位

    :新台

    幣仟

    職 稱

    姓 名

    薪資(A)

    (註

    2)

    退職

    退休金

    (B)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

    (C)

    (註

    3)

    員工酬勞金額(D)

    (註

    4)

    A、B、

    C及

    D等四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

    之比

    例(

    %)

    (註

    9)

    取得

    員工認

    股權

    憑證數

    額(註

    5)

    取得

    限制員

    權利

    新股股

    (註11)

    有無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酬金

    (註10)

    本公

    財務

    告內

    有公

    (註

    6)

    本 公 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

    6)

    本 公 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

    6)

    本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註6)

    本公司

    財務

    報告內

    有公

    (註

    6)

    本 公 司

    財務

    告內

    有公

    (註

    6)

    本 公 司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

    6)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總 經 理

    洪 肇 源

    1,812

    1,812

    - -

    680

    680

    --

    - -

    (3.28%)

    (3.28%)

    - -

    - -

    註1:

    總經

    理及

    副總

    經理

    姓名

    應分

    別列

    示,

    以彙

    總方

    式揭

    露各

    項給

    付金

    額。

    若董

    事兼

    任總

    經理

    或副

    總經

    理者

    應填

    列本

    表及

    上表

    (1-1)或

    (1-2)。

    註2:

    係填列

    最近年

    度總

    經理及

    副總

    經理

    薪資

    、職

    務加

    給、

    離職

    金。

    3:係填列

    最近年

    度總

    經理及

    副總

    經理各

    種獎

    金、獎勵金、車

    馬費、特

    支費、各

    種津

    貼、宿

    舍、配

    車等

    實物

    提供

    及其

    他報

    酬金

    額。如

    提供

    房屋

    、汽

    車及其

    他交

    通工具

    或專

    屬個

    人之

    支出

    時,應

    揭露

    所提

    供資

    產之

    性質

    及成

    本、實

    際或按公

    平市

    價設算

    之租

    金、油資及

    其他給

    付。另

    如配有司

    機者,請

    附註

    說明公

    司給

    付該

    司機

    之相

    關報

    酬,

    但不

    計入

    酬金

    註4:

    係填列

    最近年

    度經

    董事會

    通過

    分派

    總經

    理及

    副總

    經理

    之員

    工酬

    勞金

    額(

    含股

    票及

    現金),

    若無法

    預估

    者則按

    去年

    實際分

    派金

    額比例計算今年

    擬議分派

    金額,並另應填

    列附表

    一之

    三。稅

    後純

    益係

    指最

    近年

    度之

    稅後

    純益;已

    採用國際

    財務

    報導準

    則者,稅後純益

    係最近

    年度

    個體或

    個別

    財務報告

    之稅

    後純益

    註5:

    係指截

    至年報

    刊印

    日止總

    經理

    及副總

    經理

    取得員

    工認

    股權憑

    證得

    認購股

    數(不

    包括已

    執行

    部分

    ),除填

    列本表

    外,

    尚應填

    列附

    表十五

    註6:

    應揭露

    合併報

    告內

    所有公

    司(包

    括本公

    司)給

    付本司

    總經

    理及副

    總經

    理各項

    酬金

    之總額

    註7:

    本公司

    給付每

    位總

    經理及

    副總

    經理

    各項

    酬金

    總額

    ,於

    所歸

    屬級

    距中

    揭露

    總經

    理及

    副總經

    理姓名

    註8:

    應揭露

    合併報

    告內

    所有公

    司(包

    括本公

    司)給

    付本公

    司每

    位總經

    理及

    副總經

    理各

    項酬金

    總額

    ,於所

    歸屬

    級距中

    揭露

    總經理

    及副

    總經理

    姓名

    註9:

    稅後純

    益係指

    最近

    年度之

    稅後

    純益

    ;已

    採用

    國際

    財務

    報導

    準則

    者,

    稅後

    純益

    係指

    最近年

    度個體

    或個

    別財務

    報告

    之稅後

    純益

    註10:

    a.本

    欄應

    明確

    填列

    公司

    總經

    理及

    副總

    經理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相關

    酬金

    金額

    b.公

    司總

    經理

    及副總

    經理

    如有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相關

    酬金

    者,

    應將

    公司

    總經

    理及

    副總經

    理於

    子公司

    以外

    轉投

    資事

    業所

    領取

    之酬

    金,併

    入酬

    金級距表

    E欄

    ,並

    將欄

    位名

    稱改

    為「

    所有

    轉投

    資事

    業」 。

    c.酬

    金係

    指本

    公司總

    經理

    及副

    總經

    理擔

    任子

    公司

    以外

    轉投

    資事

    業之

    董事

    、監

    察人

    或經

    理人

    等身

    分所領

    取之

    報酬、

    酬勞

    (包

    括員

    工、

    董事

    及監

    察人酬

    勞)

    及業務

    執行

    費用

    等相

    關酬

    金。

    註11:

    係指截

    至年報

    刊印

    日止董

    事兼

    任員

    工(

    包括

    兼任

    總經

    理、

    副總

    經理

    、其

    他經

    理人

    及員工

    )取得

    限制

    員工權

    利新

    股股數

    ,除

    填列本表外,

    尚應

    填列附

    表十

    五之一

    *本

    表所

    揭露

    酬金內

    容與

    所得稅

    法之

    所得

    概念

    不同

    ,故

    本表

    目的

    係作

    為資

    訊揭

    露之

    用,

    不作課

    稅之用

    15

  • 5.分

    派員

    工酬

    勞之

    經理

    人姓

    名及

    分派

    情形

    104

    年12

    月31

    單位

    :新台

    幣仟

    職稱

    (註

    1)

    姓名

    (註

    1)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計

    總額

    占稅

    後純

    益之

    比例

    (%

    經理人

    董事長

    袁玉麒

    - -

    - -

    總經理

    洪肇源

    經理

    羅文亮

    註1:

    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註2:

    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

    事會通過

    分派

    經理

    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

    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

    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

    純益。

    註3:

    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

    92年

    3月

    27日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1301

    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下:

    (1)總

    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2)副

    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3)協

    理及相當等級者

    (4)財

    務部門主管

    (5)會

    計部門主管

    (6)其

    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註4:

    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

    領取

    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除填列附表一之二外,另應再填列本表。

    16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兩年度支付本公司董

    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利之分析並說明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

    險之關連性

    1.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職稱

    104年度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

    後純益比例

    103年度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比例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內

    所有公司

    董事 (3.54%) (3.54%) 0.69% 0.69%

    監察人 (0.32%) (0.32%) 0.08% 0.08%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3.28%) (3.28%) 0.59% 0.59%

    2.給付酬金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

    風險之關連性

    (1)董監事車馬費、酬勞已明訂於本公司章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

    勞於聘用時呈董事長核准並經董事會通過。

    (2)未來風險之關連性:無。

    17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 5 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註 1)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委 託 出

    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

    (%)【B/A】(註

    2)

    備註

    董事長 晨譽投資(股)

    公司代表人

    袁玉麒

    5 0 100%

    董事 品翔投資(股)

    公司代表人

    陳弘毅

    3 1 60%

    董事 劉瑞麟 5 0 100%

    董事 晨譽投資(股)

    公司代表人

    陳如愔

    4 1 80%

    董事 劉純芳 5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 14 條之 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

    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

    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董事會並無董事反對

    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之情事發生。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

    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止日之董事會並無討論與董事有利

    害關係議案之情事發生。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

    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1) 本公司經審慎評估,暫無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必需性。

    (2) 本公司資訊揭露管道包括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網路等,以達成提昇資訊透

    明度的目標,並遵循法規規範。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 2:

    (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18

  •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或有獨立董事成員。

    (三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 5 次(A),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

    次數(B)

    實際列席率(%)(B

    /A)(註)

    備註

    監察人 張秀鳳 5 100%

    監察人 佳成建設(股)公

    司代表人白永濬 5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

    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

    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

    註: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

    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

    該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19

  • (四

    )公

    司治

    理運

    作情

    形及

    其與

    上市

    上櫃

    公司

    治理

    實務

    守則

    差異

    情形

    及原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否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

    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ˇ

    公司依規定制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以採循序漸

    進方式予以落實,加強資訊透明度並強化董事會機

    能,推動公司治理運作。

    無差異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

    )公

    司是

    否訂

    定內

    部作

    業程

    序處

    理股

    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

    訟事宜,並

    依程序實施?

    (二

    )公

    司是

    否掌

    握實

    際控

    制公

    司之

    主要

    股東

    及主

    要股

    東之

    最終

    控制

    者名

    單?

    (三

    )公

    司是

    否建

    立、執

    行與

    關係

    企業

    間之

    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

    )公

    司是

    否訂

    定內

    部規

    範,禁

    止公

    司內

    部人

    利用

    市場

    上未

    公開

    資訊

    買賣

    有價證券?

    ˇ

    ˇ

    ˇ

    ˇ

    (一

    )本

    公司

    設有

    股務

    負責

    人員

    負責

    人處

    理股

    東建

    議、

    疑議

    、糾

    紛及

    訴訟

    事宜

    ,因

    本公

    司上

    櫃至

    今未

    曾發

    生與

    股東

    糾紛

    及訴

    訟事

    件,

    雖尚

    未訂

    定內

    部處

    理作

    業程

    序續

    ,但

    一有

    股東

    反應,皆歸屬於優先處理案件。

    (二

    )本公司掌控主要股東及其主要控制者。

    (三

    )本

    公司

    之子

    公司

    之往

    來皆

    依內

    控制

    度 相

    關規

    定辦

    理,

    已內

    含與

    關係

    企業

    間之

    風險

    控管

    及防火牆機制

    (四

    )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禁止

    公司

    內部

    人利

    用市

    場上

    未公

    開資

    訊買

    賣有價證券

    無差異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

    )董

    事會

    是否

    就成

    員組

    成擬

    訂多

    元化

    方針及落實執行?

    (二

    )公

    司除

    依法

    設置

    薪資

    報酬

    委員

    會及

    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

    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公

    司是

    否訂

    定董

    事會

    績效

    評估

    辦法

    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

    評估?

    (四

    )公

    司是

    否定

    期評

    估簽

    證會

    計師

    獨立

    ˇ

    ˇ

    ˇ

    ˇ

    (一

    )本

    公司

    董事

    會之

    組成

    員有

    財務

    、業

    務及

    營運

    、開

    發等

    專長

    針對

    本公

    司短

    、中

    、長

    計劃

    提供

    綜合

    性意

    見並

    要求

    專業

    經理

    人定

    時回

    報執行情況。

    (二

    )公

    司依

    法設

    置薪

    資報

    酬委

    員,

    其他

    功能

    性委

    員會

    之設

    置將

    視公

    司營

    運規

    模及

    管理

    需求

    設置。

    (三

    )本

    公司

    將於

    近期

    來訂

    定董

    事會

    績效

    評估

    辦法

    及其

    評估

    方式

    ,以

    利能

    落實

    進行

    董事

    會定

    期績效評估。

    (四

    )本

    公司

    由資

    誠會

    計師

    事務

    所簽

    證,

    隸屬

    於國

    際性

    會計

    師事

    務所

    ,其

    獨立

    性及

    專業

    性皆

    有其

    水平

    ;本

    公司

    每年

    評估

    簽證

    會計

    師之

    獨立

    性。

    無差異

    20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否

    摘要說明

    四、

    公司

    是否

    建立

    與利

    害關

    係人

    溝通

    管道

    ,及

    於公

    司網

    站設

    置利

    害關

    係人

    專區

    ,並

    妥適

    回應

    利害

    關係

    人所

    關切

    之重

    要企

    業社

    會責

    任議題?

    ˇ

    本公司設有股務單位及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若糾

    紛涉及法律問題則由法務單位處理。

    無差異

    五、

    公司

    是否

    委任

    專業

    股務

    代辦

    機構

    辦理

    股東

    會事務?

    ˇ本

    公司

    股務

    代理

    機構

    為永

    豐金

    證股

    份有

    限公

    司股

    務代理部

    無差異

    六、資訊公開

    (一

    )公

    司是否架設網站,揭

    露財務業務及

    公司治理資訊?

    (二

    )公

    司是

    否採

    行其

    他資

    訊揭

    露之

    方式

    (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

    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

    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ˇ ˇ

    (一

    )本

    公司

    定期

    公佈

    相關

    資訊

    於公

    司網

    站,

    供投

    資大眾參考,其網址為:

    http://www.fong-chien.com.tw/

    (二

    )本

    公司

    安排

    專人

    負責

    蒐集

    公司

    資訊

    並依

    法令

    規於

    公開

    資訊

    觀測

    站揭

    露重

    大訊

    息;

    另由

    總經理兼任發言人,代

    表公司對外發言。

    無差異

    七、

    公司

    是否

    有其

    他有

    助於

    瞭解

    公司

    治理

    運作

    情形

    之重

    要資

    訊(

    包括

    但不

    限於

    員工

    權益、僱

    員關懷、投

    資者

    關係、供

    應商

    關係

    、利

    害關

    係人

    之權

    利、

    董事

    及監

    察人

    進修

    之情

    形、

    風險

    管理

    政策

    及風

    險衡

    量標

    準之

    執行

    情形

    、客

    戶政

    策之

    執行

    情形

    、公

    司為

    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ˇ(一

    )員工權益與僱員關懷:

    本公

    司之

    經營

    成果

    樂於

    與全

    體員

    工分

    享,

    以追求股東價值及全體

    員工福利為目標。

    (二

    )投資者關係:

    透過

    公開

    資訊

    觀測

    站及

    公司

    網站

    充分

    揭露

    相關

    資訊

    讓投

    資人

    充份

    瞭解

    公司

    營運

    之狀

    況,

    並由發言人及股務單

    位與投資者溝通互動。

    (三

    )供應商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

    司秉

    持誠

    信原

    則妥

    善處

    理相

    關事

    宜;

    與往

    來金

    融機

    構、

    地主

    、協

    力廠

    商或

    公司

    之利

    益相

    關者

    ,保

    持暢

    通之

    溝通

    管道

    並提

    供本

    公司

    充足

    之資

    訊,

    並尊

    重、

    維護

    其應

    有之

    合法

    權益。

    (四

    )董

    事及

    監察

    人進

    修之

    情形

    :公

    司提

    供相

    關課

    程資訊予董事及監察

    人參與進修。

    無差異

    21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否

    摘要說明

    (五

    )風

    險管

    理政

    策及

    風險

    衡量

    標準

    之執

    行情

    形:

    重大

    議案

    皆呈

    董事

    會核

    可,

    並依

    法訂

    定內

    規章,進行各種風險評估。

    (六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設有客服專員

    及售服專線處理客戶

    問題,並依消費保護法

    規範提供履約保證措

    施。

    (七

    )本

    公司

    針對

    購買

    董事

    及監

    察人

    責任

    保事

    宜尚

    屬評

    估階

    段,

    目前

    並不

    影響

    風險

    管理

    等相

    問題。

    八、

    公司

    是否

    有公

    司治

    理自

    評報

    告或

    委託

    其他

    專業

    機構

    之公

    司治

    理評

    鑑報

    告?

    (若

    有,

    請敍

    明其

    董事

    會意

    見、

    自評

    或委

    外評

    鑑結

    果、主

    要缺

    失或

    建議

    事項

    及改

    善情

    形)(註

    2)

    ˇ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尚未成立公司治理自

    評鑑報告,此評鑑制度將列為未來努力目標,擬定

    後經

    董事

    會決

    議通

    過後

    ,將

    公司

    治理

    列為

    自行

    評估

    之項目。

    無差異

    22

  • (五 )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 (註 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2)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備註

    (註 3)

    商 務 、 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須相

    關科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

    律師、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

    商務、法

    務 、 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須之

    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其他 陳秀玲 無 其它 林立璿 無 其他 許瑞堯 無

    註 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 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

    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

    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 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

    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條第 5項之規定。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

    二、本屆委員任期:陳秀玲、林立璿、許景堯委員自 103 年 6月 9日至 106 年 6月 8日,最近年度薪

    資報酬委員會開會三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

    備註

    召集人 陳秀玲 3 0 100%

    委員 林立璿 3 0 100%

    委員 許景堯 3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

    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

    其差異情形及原因):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無董事會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之情事發

    生。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

    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無薪資報酬委

    員會議決事項,有成員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情事發生。

    23

  • (六

    )履

    行社

    會責

    任情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1)

    與上

    市上

    櫃公

    司企

    業社

    會責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否

    摘要說明(註

    2)

    一、

    落實公司治理

    (一

    )公

    司是

    否訂

    定企

    業社

    會責

    任政

    策或

    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二

    )公司是

    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

    )公司是

    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

    職單

    位,

    並由

    董事

    會授

    權高

    階管

    理階

    層處

    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

    )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

    工績

    效考

    核制

    度與

    企業

    社會

    責任

    政策

    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ˇ ˇ ˇ ˇ

    (一

    ) 本

    公司已於

    104年

    8月

    13日經董事會通過

    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所守則」,建

    置有

    效之

    治理

    架構

    及相

    關道

    德標

    準,

    以健

    全公

    司治理。

    (二

    ) 本

    公司已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公司之營運

    活動與發展方向, 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

    育訓練。

    (三

    ) 本

    公司

    為健

    全企

    業社

    會責

    任之

    管理

    ,設

    推動

    企業

    社會

    責任

    單位

    ,負

    責企

    業社

    會責

    任政

    策、

    制度

    或相

    關管

    理方

    針及

    具體

    推動

    計畫之提出及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四

    ) 本

    公司

    訂定

    合理

    之薪

    資報

    酬政

    策,

    以確

    薪酬

    規劃

    能符

    合組

    織策

    略目

    標及

    利害

    關係

    人利益。

    員工

    績效

    考核

    制度

    宜與

    企業

    社會

    責任

    政策

    結合,並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

    無差異

    無差異

    無差異

    無差異

    二、

    發展永續環境

    (一

    )公

    司是

    否致

    力於

    提升

    各項

    資源

    之利

    用效

    率,

    並使

    用對

    環境

    負荷

    衝擊

    低之

    再生

    料?

    (二

    )公

    司是

    否依

    其產

    業特

    性建

    立合

    適之

    環境

    管理制度?

    ˇ ˇ

    (一

    ) 本

    公司

    致力

    於提

    升各

    項資

    源之

    利用

    效率

    並使

    用對

    環境

    負荷

    衝擊

    低之

    再生

    物料

    ,使

    地球資源能永續利用。

    (二

    ) 本

    公司

    依其

    產業

    特性

    建立

    合適

    之環

    境管

    制度。

    無差異

    無差異

    24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1)

    與上

    市上

    櫃公

    司企

    業社

    會責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否

    摘要說明(註

    2)

    (三

    )公

    司是

    否注

    意氣

    候變

    遷對

    營運

    活動

    之影

    響,

    並執

    行溫

    室氣

    體盤

    查、

    制定

    公司

    節能

    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ˇ(三

    ) 本

    公司

    考慮

    營運

    對生

    態效

    益之

    影響

    並降

    公司

    營運

    對自

    然環

    境及

    人類

    之衝

    擊推

    動下

    列政策:

    一、減少產品與服務之資源

    及能源消耗。

    二、

    減少

    污染

    物、

    有毒

    物及

    廢棄

    物之

    排放

    ,並

    妥善處理廢棄物。

    三、增進原料或產品之可回

    收性與再利用。

    四、使可再生資源達到最大

    限度之永續使用。

    五、延長產品之耐久性。

    六、增加產品與服務之效能

    無差異

    三、

    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

    司是

    否依

    照相

    關法

    規及

    國際

    人權

    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

    序?

    (二)公

    司是

    否建

    置員

    工申

    訴機

    制及

    管道

    ,並

    妥適處理?

    (三)公

    司是

    否提

    供員

    工安

    全與

    健康

    之工

    作環

    境,

    並對

    員工

    定期

    實施

    安全

    與健

    康教

    育?

    (四)公

    司是

    否建

    立員

    工定

    期溝

    通之

    機制

    ,並

    以合

    理方

    式通

    知對

    員工

    可能

    造成

    重大

    響之營運變動?

    ˇ ˇ ˇ ˇ

    (一) 本公司遵行各項勞動法令,保障員工合法權

    益,並尊重國際公認基本勞動人權原則,未

    有強

    迫勞

    動、

    保有

    結社

    自由

    及集

    體協

    商權

    利、男女同工同酬與就業歧視之禁止,及童

    工禁絕;對於公司政策宣導、員工意見了解

    皆採開放雙向溝通方式進行。

    (二) 本

    公司提供有效及適當之申訴機制,確保申

    訴過程之平等、透明。

    (三) 本公司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每年安

    排員工健康檢查,並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

    育訓練

    。(四

    ) 本公司建立員工定期溝通對話之管道,讓員

    工對於公司之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有獲得

    資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

    無差異

    無差異

    無差異

    無差異

    25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

    1)

    與上

    市上

    櫃公

    司企

    業社

    會責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是否

    摘要說明(註

    2)

    (五)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