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梅毒淋病诊疗及报病 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Nov 11,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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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李伟 主任医师 2016年11月
广西梅毒淋病诊疗及报病
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
二、存在问题
三、原因分析
四、对策与措施
一、性病疫情介绍
一、性病疫情介绍
(一)2010-2015年梅毒淋病疫情
(二)、2016年性病疫情
表现环节
诊断
检测
治疗
报病
(一)、诊断问题 1、过度诊断:
把未达到诊断标准的诊断为梅毒;
2、错误诊断;
3、没有分期分型诊断;
4、分期分型错误;
5、漏诊。
没有母亲病史而诊断先天梅毒
未达母亲滴度4倍以上诊断先天梅毒
TPPA阳性,RPR 1︰2,考虑先天梅毒。
没有对照母亲RPR滴度而诊断先天梅毒
母亲RPR滴度不详
先天梅毒
未做培养而诊断新生儿淋菌性眼炎
未做培养而诊断女性淋病
达到实验室确诊病例而诊断疑似病例
母亲:TP阳性、TRUST 1︰ 2 新生儿:TP阳性、TRUST 1︰ 8 诊断:胎传梅毒疑似病例
梅毒
梅毒(未分期)
陈旧性梅毒
梅毒病原携带者
1、梅毒母亲新生儿
梅毒阳性
梅毒感染
梅毒螺旋体感染
符合诊断标准而没有诊断
(二)、检测问题 1、检验项目不全;
2、设备配置不全;
3、检验报告不规范;
4、PCR实验室未获资质而开展检测。
部分医疗机构只开展一个检测项目: 开展TPPA检测而不开展RPR检测; 开展RPR检测而不开展TPPA检测; RPR未开展定量检测; 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淋球菌培养。
缺乏性病实验室检测关键设备
水平旋转仪
报告结果相互矛盾
RPR结果同时报告阳性和滴度阴性
梅毒血清反应阳性
梅毒血清反应滴度阴性
报告结果弱阳性
•2016/11/11 2016/11/11
弱阳性
(三)、治疗问题 1、不按疗程用药;
2、不按剂量用药;
3、不按分型用药;
4、没有治疗。
疗程不足
过度治疗
治疗神经梅毒时,给药频度错误,导致不按剂量治疗
青霉素 480万单位 iv drip bid
青霉素480万单位 iv drip bid
一、二、三期和隐性梅毒用水剂青霉素治疗;
神经梅毒单用苄星青霉素治疗。
部分医疗机构没有苄星青霉素;
在中期评估时,检查48家医疗机构,发现7家没有配备苄星青霉素。
部分医师诊断梅毒后没有及时治疗。
(四)、报病问题
1、过度报告
◦不做实验室检验,单凭临床症状报告即报告病例;
◦单凭实验室检查结果报病; ◦没有诊断而报病。
病人多处就医,多次报告、
复诊病例、
随访、
跨年度随访。
符合病例报告要求的没有报病。
例如,有的妇保院认为自己无性病诊疗及疫情报告资质,因而发现胎传梅毒后既不报告疫情也不转诊转介,造成部份胎传梅毒疫情漏报。
4、报病卡填写不规范
日期涂改
诊断与报病不一致
隐性梅毒 一期梅毒
√ 急性
梅毒
勾填错误
11/11/2016
√临床诊断病例
分类错误
不按要求采集性病病史
不熟悉性病临床特征
不规范进行性病实验室检测
诊断标准要求掌握不足
不掌握治疗方案
报告要求把握不准
疫情监管不足
加强学习、提高水平
执行诊疗常规和工作流程
加强工作责任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273—2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梅毒诊断和疫情报告管 理实施办法》(桂卫疾控〔2012〕13号)
《性传播疾病临床诊疗与防治指南》 《关于进一步加强梅毒病例报告的通知 (中疾控性控发〔2015〕1号) 》
同时符合1、2、3者为确诊病例。 符合1但不足以确诊者为疑似病例。 1.病史:生母为未经有效治疗的梅毒患者或感染者。
2.临床表现:早期胎传梅毒类似获得性二期梅毒,晚期胎传梅毒类似获得性三期梅毒表现(注意标记性损害)。胎传隐性梅毒无症状。
3.实验室检查(符合任意1点):①皮损/胎盘TP暗视野/镀银染色检查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②血清IgM抗体检测阳性;③RPR(或TRUST)滴度等于或高于生母4倍(2个稀释度), 同时TPPA (或TPHA)阳性;④出生时RPR(或TRUST)阴性或滴度未达到母亲滴度的4倍,但随访中滴度由阴转阳、或上升且有临床症状,且TPPA (或TPHA)阳性;⑤随访至18月龄时TPPA (或TPHA)仍持续阳性。
同时符合1、2和3中的①②③为疑似病例。
同时符合全部条件的为确诊病例。
1.病史:流行病学史(可无)
2.临床表现:可有颅内压升高、闭塞性脑血管综合征等精神和神经系统损害表现。也可无明显症状或体征。
3.实验室检查:① RPR(TRUST)阳性,极少数晚期患者阴性;②TPPA(TPHA)阳性;③脑脊液WBC ≥10×106/L,蛋白量>500mg/L ,排除其他疾病;④脑脊液FTA-ABS(荧光密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和(或)VDRL(性病研究实验室实验)阳性,若无实验条件,可用TPPA 和RPR(TRUST) 替代。
1、纳入标准:必须同时符合
--符合国家诊断标准
--首诊病例:本次病程,在本门诊就诊前,没有被诊断过
梅毒病例报告标准 ≠ 诊断标准
2、排除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报告
--不符合诊断标准
--诊断未得到明确
--在本次发病或病程内,已诊断过
--已治愈的病例
--复诊、复发
--随访复查:年度内、跨年度
对策
(一)、诊断问题
1、过度诊断:
未达母亲滴度4倍以上诊断先天梅毒
对策:掌握诊断标准!
TPPA阳性,RPR 1︰2,考虑先天梅毒。
没有对照母亲RPR滴度而诊断先天梅毒
对策:同时做母亲与新生儿梅毒血清学检测,并对照RPR滴度来判断。
母亲RPR滴度不详
先天梅毒
没有母亲病史而诊断先天梅毒
对策:注意询问病史!
未做培养而诊断新生儿淋菌性眼炎。
未做培养而诊断女性淋病。
对策:按照要求做培养检测。
达到实验室确诊病例而诊断疑似病例
对策:掌握诊断标准!
母亲:TP阳性、TRUST 1︰ 2 新生儿:TP阳性、TRUST 1︰ 8 诊断:胎传梅毒疑似病例
对策:掌握诊断标准!注意分期分型!
梅毒
梅毒(未分期)
对策:掌握诊断标准!注意分期分型!
陈旧性梅毒
梅毒病原携带者
1、梅毒母亲新生儿
梅毒阳性
梅毒感染
梅毒螺旋体感染
对策:注意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测,以免遗漏重要阳性症状和体征,达到诊断标准的及时诊断!
(二)、检测问题
1、检验项目不全
对策:
按规范要求开展TPPA和RPR检测,同时开展RPR定量检测;
开展淋球菌培养。
2、设备配置不全 对策: 按照规范要求配置检验设备!
3、检验报告不规范
对策:按照规范要求报告检测结果!
RPR结果同时报告阳性和滴度阴性
规范格式:RPR(1︰ 8)
梅毒血清反应阳性
梅毒血清反应滴度阴性
报告结果弱阳性
规范格式:RPR(1︰ 1)
•2016/11/11 2016/11/11
弱阳性
4、部分医疗机构PCR实验室未获审批而开展沙眼衣原体检测。
对策:及时申报,审批后才能开展检测!
1、不按疗程用药;
2、不按剂量用药;
3、不按分型用药;
对策:熟悉治疗方案!
4、没有治疗 ◦没有苄星青霉素
对策:购药!
◦ 诊断后没有治疗
对策:补治!
1、过度报告
◦不做实验室检验,单凭临床症状报告即报告病例。
对策:完善实验室检验!
◦单凭实验室检查结果报病 对策:结合病史、体检诊断!
◦没有诊断而报病 对策:加强责任心!
病人多处就医,多次报告、 复诊病例、 随访、 跨年度随访。
对策:复诊、随访、跨年度随访病例不报!
对策:加强责任心! 若无资质应及时转诊转介!
4、报病卡填写不规范
对策:
加强责任心!掌握报病标准!
日期涂改
诊断与报病不一致
隐性梅毒 一期梅毒
√ 急性
梅毒
勾填错误
11/11/2016
√临床诊断病例
分类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