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高風險醫療器材的上市送件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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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Med 2016 Vol. 68 8 美國高風險醫療器材的上市送件流程 柯宏翰 1 前言 由於醫藥科學的發展,世界各國國民平均壽命不斷延長,老年人口比例大幅增加。 而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勢必為老年照護相關產業帶來更多的商機,並且隨著社會對醫療 照護品質要求的提升,亦可能帶動老年照護醫療器材市場需求的持續成長。但由於老化 造成的組織器官的損害或其他功能性的衰退 [1-2] ,老年人用之心血管、關節或其他重大 傷病所需的治療性醫療器材,大多風險等級較高,用途也多為用來支持或維持病患生命。 這類器材因其風險等級高,而多被法規單位,如我國 TFDA 及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將其歸類為 Class Ⅲ。依據法規, Class Ⅲ的器材原則 上在美國皆須經由上市前核可(Premarket Approval, PMA)申請,方可於美國上市銷售。 實際上高風險醫療器材所面臨的問題在於發展所需投入的成本較高,以及開發時間較長, 而若經由 PMA 上市,則須要經過嚴謹的審查評估以確保醫療器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審查時間也較一般產品為長。對業者而言,若能進一步了解 PMA 的申請方式和 FDA 的審查流程,必能縮短申請上市的時程。 因各國對醫療器材的管理模式不盡相同,且審查標準也各有依據的規範,本文僅針 對在美國被歸類為高風險醫療器材(Class ) ,經由 PMA 申請上市之流程加以說明,內 容包括資料的準備及其管理辦法,以提供國內研發高風險醫療器材,且規劃拓展至美國 申請上市之廠商,能更深入地瞭解 PMA 申請的要求與作業方式。 1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醫療器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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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gMed 2016 Vol. 68 8

    美國高風險醫療器材的上市送件流程

    柯宏翰1

    前言

    由於醫藥科學的發展,世界各國國民平均壽命不斷延長,老年人口比例大幅增加。

    而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勢必為老年照護相關產業帶來更多的商機,並且隨著社會對醫療

    照護品質要求的提升,亦可能帶動老年照護醫療器材市場需求的持續成長。但由於老化

    造成的組織器官的損害或其他功能性的衰退[1-2],老年人用之心血管、關節或其他重大

    傷病所需的治療性醫療器材,大多風險等級較高,用途也多為用來支持或維持病患生命。

    這類器材因其風險等級高,而多被法規單位,如我國 TFDA 及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將其歸類為 Class Ⅲ。依據法規, Class Ⅲ的器材原則

    上在美國皆須經由上市前核可(Premarket Approval, PMA)申請,方可於美國上市銷售。

    實際上高風險醫療器材所面臨的問題在於發展所需投入的成本較高,以及開發時間較長,

    而若經由 PMA 上市,則須要經過嚴謹的審查評估以確保醫療器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審查時間也較一般產品為長。對業者而言,若能進一步了解 PMA的申請方式和 FDA

    的審查流程,必能縮短申請上市的時程。

    因各國對醫療器材的管理模式不盡相同,且審查標準也各有依據的規範,本文僅針

    對在美國被歸類為高風險醫療器材(Class Ⅲ),經由 PMA 申請上市之流程加以說明,內

    容包括資料的準備及其管理辦法,以提供國內研發高風險醫療器材,且規劃拓展至美國

    申請上市之廠商,能更深入地瞭解 PMA 申請的要求與作業方式。

    1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醫療器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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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醫療器材管理機制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共分為六個審查相關部門,其中負責醫療器材與輻射醫

    療相關業務審查的單位為「醫療器材暨輻射健康中心 (Center for Device & Radiological

    Health, CDRH)」。而美國主要管理醫療器材的法令是聯邦食品藥物及化粧品法(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 & C Act),該法令禁止粗製濫造和不當標示的產品銷售。

    美國 FD & C Act 亦對醫療器材有明確嚴謹的定義,其定義為:「所謂醫療器材是指符合

    以下條件之儀器、裝置、工具、機械、器具、植入物、體外試劑及其他相關物品,包括

    組件、零件或附件等:

    (1) 明確列於美國國家處方集(The National Formulary)或美國藥典(The Unite States

    Pharmacopeia)或前述兩者的附件中的醫療器材。

    (2) 預期使用於動物或人類疾病或其他身體狀況之診斷;或用於疾病之治癒、減緩

    與治療者。

    (3) 預期影響動物或人體身體功能或結構,但不經由體內之化學作用或新陳代謝來

    達到其主要目的者。」

    而 FD&C Act 在歷經三次重大的法案修正後,基於保證醫療器材的安全有效,FDA

    除將約 1700 多種不同類型的醫療器材依風險來分級(Class Ⅰ、Ⅱ、Ⅲ)外,並依據產品

    用途分成 16 大類,建立了管理資料庫(例如心血管器材、耳鼻喉器材)。該分類品項詳列

    於 21 CFR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Part 862 至 892 中[3]。

    對於 Class Ⅰ醫療器材,FDA 採用的是一般管制(General Controls)。此類產品不能

    用於維護病人的生命,且不至於危害病人的健康,器材設計多半較簡單,其風險也較低,

    所以只需符合一般管制的要求。品項包括了一般手套、拐杖、矯正鏡片等。Class Ⅱ醫

    療器材指的是單使用一般管制無法充分確保其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須另行實施特

    殊管制(Special Controls)之醫療器材,此類產品如助聽器、血壓計等。而特殊的要求包

    括須符合 FDA 制定的指引或其他國際公認的標準、上市後監督及標籤標示等。而最複

    雜且風險性最高的是 Class Ⅲ的醫療器材,該法案規定 Class Ⅲ之醫療器材須為用以支

    持和維持人類生命或長期植入體內的醫療器材,對保護人類健康有重要的作用,或對於

    病患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者,例如人工心臟瓣膜、人工水晶體及心

    血管支架等,不僅需要符合前述的一般管制與特殊要求,並需於上市前提出上市前核可

    (PMA)申請,經由 FDA 審查通過才可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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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上述分類分級整理如圖一所示:

    圖一、美國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管理辦法註 1

    美國醫療器材的分類分級

    在準備上市前,首先應依據FD&C Act第513節和21 CFR的定義,確認醫療器材的分

    類分級,在送交申請前,正確地分類以選擇正確的上市途徑。醫療器材相關的查詢可參

    考FDA發布之指引「How to study and market your Device」[4]並使用下述的連結確認產品

    的分類分級及其相關法規:

    → FDA Product Classification

    (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PCD/classification.cfm)

    → Device Classification Panels

    (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

    Device/ucm051530.htm)

    → Classify Your Medical Device

    (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

    Device/ucm2005371.htm)

    於Product Classification頁面,可依據醫療器材名稱的關鍵字或Product Code註2搜尋,

    而若已經確認該醫療器材隸屬哪一個分類,另可透過Classification Panels查詢該器材相

    關的法規。

    註 1

    510(k):此上市途徑稱為上市前通知(Premarket Notification),因根據 FD&C Act 第 510 節第 k 項的規定,所以又稱 510(k)。 註 2

    因為醫療器材品項多樣且臨床宣稱、運作使用方式或狀態,及申請標的訴求與條件等有所不同,FDA 常在同一個 21 CFR

    regulation number 類別中再以 product code 來區別不同使用目的或產品特徵的產品。

    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PCD/classification.cfm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PCD/classification.cfm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PCD/classification.cf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Device/ucm051530.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Device/ucm051530.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Device/ucm051530.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Device/ucm2005371.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Device/ucm2005371.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Overview/ClassifyYourDevice/ucm20053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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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MA 概述

    由於Class Ⅲ的產品會使患者承擔較高的風險,而一般管制和特別管制措施皆不足

    以確保其意圖用途(intended use)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Class Ⅲ的醫療器材皆須依據

    FD&C Act第515節申請PMA,經FDA審核多項臨床前測試及臨床試驗資料,經評估獲得

    許可後,才可以在美國上市。其申請文件和其他等級的醫療器材的上市申請相比,包括

    產品描述、臨床試驗、標籤及使用說明等,資料要求皆相對地完整。

    FDA於收到PMA申請後的45天內,會書面通知申請者該申請案是否已經被立案審查,

    若接受立案審查,將有為期180天的審查時間,但實際上審查時間會比180天更長。在決

    定核可(approval)或否決之前, FDA顧問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可能會召開一個公開

    會議來進行相關議題的討論,最後提供FDA是否核准該申請案的建議。PMA審查的顧問

    委員會依據器材的類別共有18個小組,成員包括不同領域的科學專業,提供PMA審查時

    的經驗和科學性建議。FDA於作出核准與否的決定後會通知申請人,且在網上發佈公告,

    公告的主要內容為作出該項決定所依據的資料,並提供申請人或利益相關者30天內申覆

    的機會。

    對於法令修訂前後和過渡期的醫療器材,PMA的審查程序也有所不同。事實上,若

    於1976年5月28日醫療器材修正案頒布之前就已進入市場的Class Ⅲ醫療器材產品實質

    等同者,則產品僅需申請510(k)即可(但FDA要求該醫療器材需提供上市前核許可者除

    外)。修正案頒布前、後經FDA判定與Class Ⅰ、Class Ⅱ醫療器材皆不具實質等同者,

    則被認定為「新」醫療器材,自動歸類為Class Ⅲ管理[5]。此等醫療器材在上市前,廠

    商可以申請PMA,或是提出重新分類為Class Ⅰ或Class Ⅱ之函詢,FDA則經技術諮詢

    小組來進行重新分類。FDA指引建議,如果不清楚某一分類之醫療器材是否需要PMA,

    可以使用“Product code”搜尋 PMA 和510(k)數據資料庫,參考是否與已獲得通過的器

    材實質等同,如果在510(k)數據資料庫中發現已核准的類似性質產品,則提交510(k) note

    即可;但若是具有高風險的產品(類似Class Ⅲ之特徵),且發現沒有與任何Class Ⅰ或

    Class Ⅱ的產品性質相同,則在上市之前必須要得到PMA的核可。

    PMA 申請方式

    PMA之申請方式可細分為Traditional PMA、Modular PMA、Streamlined PMA、Product

    Development Process及Humanitarian Device Exemption[6]。

    Traditional PMA送審資料須包含器材詳述(device description)和預期用途(intended

    use)、臨床及非臨床實驗(clinical and nonclinical studies)、個案病例報告表(case report

    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trad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modular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streamlined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pdp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pdp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hde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trad

  • RegMed 2016 Vol. 68 12

    forms)、製造方法(manufacturing methods)、標示(labeling)等,以此種方式申請PMA,須

    將所有資料一次提交給FDA,通常適用於器材已經進行臨床試驗並已在其他擁有醫療器

    材規範的國家獲得核准。Modular PMA則將申請內容劃分為幾個模組,並訂出建議時間

    表分次提交給FDA,通常會將內容劃分為臨床前測試、臨床試驗或製造方法。此方式通

    常用於正在早期臨床研究階段的產品,但不適用於即將準備提交PMA申請之產品,或是

    產品設計仍不斷會有變化的情況。Streamlined PMA是臨床實驗室試驗性質的計畫方案。

    提交方式大致上如Traditional PMA,但是該器材使用之技術與用法,必須為FDA已知的

    訊息,例如FDA已發布的指引文件,或其他公布之審查方式,或已有審核通過之相似產

    品(兩個以上)。Product Development Process方式是為了獲得銷售許可,將醫療器材的臨

    床評估和必要的發展訊息合併成一個管理機制,此方式為開發期間與FDA密切合作,以

    取得PMA許可之上市途徑,較適用於技術已經非常成熟之器材。

    人道用途器材免除(Humanitarian Device Exemption, HDE)係針對特殊之器材,若使

    用為治療或診斷疾病,且使用病患在美國每年小於4000例,則可申請HDE,以鼓勵廠商

    開發少數特殊病患使用的醫療器材。欲使用HDE申請方式的醫療器材須滿足下列條件:

    (1)用於治療或診斷患病率極低的疾病,在美國每年影響人數低於4000人;(2)無其他已

    上市的產品可以治療該疾病;(3)使用該器材不會給患者帶來不合理的風險;(4)帶來的

    益處須勝過使用可能造成的傷害或疾病的風險。另外,沒有其他可用的途徑可以讓產品

    合法上市。

    PMA 申請資料

    PMA 申請資料的撰寫除了必須具備行政文件外,獲得審核通過的關鍵在於嚴謹的

    研究,和詳細的實驗描述。如果資料中缺乏實質有效之技術性文件,包括臨床實驗數據、

    臨床前測試和科學分析與依據,將會延誤 FDA 對 PMA 申請案的審查時間及核可與否。

    事實上申請 PMA 並無制式的規定,只需按照既定的要求整理資料送審,並需涵括以下

    所有的內容,除非申請人有充分的理由或其他佐證可以減免送審資料[7]:

    申請人的姓名及地址;

    目錄(須有送審資料編排的頁碼);

    醫療器材完整資訊(預期用途、器材描述、銷售歷史資料、總結等);

    參考之任何性能標準文件或自願性標準文件;

    技術性文件(臨床前測試報告和臨床試驗報告);

    擬定的器材標示;

    所有已經公布、已知或申請人應該知道,有關醫療器材的安全與有效性的調查資

    料及文獻報告;

    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modular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streamlined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trad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pdp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HowtoMarketYourDevice/PremarketSubmissions/PremarketApprovalPMA/ucm048168.htm#h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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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 FDA 另有要求,需提供該醫療器材之樣品及其組件;

    環境評估,考量是否進行按照 21 CFR 25.20(n)、25.30 或 25.34;

    財務證明或揭露聲明書;

    其他任何 FDA 要求的補充資料。

    PMA 審查原則及標準

    FDA在2012年公告了PMA相關指引「Acceptance and Filing Reviews for Premarket

    Approval Applications (PMAs)」,取代2003年的PMA指引[8],修改了審查指引和查檢表。

    主要內容是將PMA標準分為允收標準(acceptance criteria)和立案標準(filing criteria)來審

    查,以免浪費人力與資源,及改善與加強申請流程的效率。允收標準包括評估其申請資

    料的完整性,並在收件後的15天內由文件管理中心(document control center, DCC)以書面

    回覆,若資料無備齊將會給予拒絕接受函(Refuse to Accept, RTA)。FDA為了提高允收的

    比率與審查的一致性,並使申請人能進一步了解FDA要求的PMA文件資料,公布了相關

    的指引及查檢表,將有助於確認一個完整的PMA所須的資料和內容。該查檢表(表一)提

    供了以下六個問題以初步評估資料的完整性:

    表一、PMA初步評估查檢表

    來源:FDA官網

    如果回答上述的問題,並經FDA初步審核確認PMA程序可繼續進行,則FDA會填寫

    允收審查(acceptance review)查檢表,該查檢表主要確認申請案的完整性(包括其行政資

    料),之後FDA就會發出接受該PMA案或拒絕接受(Refuse to Accept,RTA)通知。然後,

    立案審查查檢表最後核對技術性文件是否符合送件要求,以判定是否接受此PMA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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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後才可進行後續的程序。

    FDA冀望透過查檢表的自我審查方式,來協助檢查廠商所提供的申請內容是否符合

    PMA的送件要求,而決定是否進行實質審查,來改善與加強申請流程的效率,以免浪費

    寶貴的人力及資源。

    PMA 審查流程

    PMA一般審查流程如圖二所示,較特別的是在步驟3,在收案後會通知隸屬於CDRH

    的法規符合辦公室(Office of Compliance,OC),審核該申請案所屬公司是否近期內有經

    FDA查廠後被開出警告信函(warning letter)且尚未改善完成,若有,則不受理該PMA申

    請。步驟6是針對Class Ⅲ的醫療器材製造廠,FDA針對Class Ⅲ醫療器材,一定會在上

    市前進行查廠的動作,若是其他等級的產品,FDA的政策則是選擇性的抽查,查廠完成

    後並不會給予任何證明文件[9]。

    圖二、 PMA申請過程的步驟註3,註4

    註 3

    ODE:器材審查辦公室(Office of Device Evaluation, ODE),隸屬於美國 FDA CDRH。 註 4

    OSB:追蹤及生物測定辦公室(Office of Surveillance and Biometrics, OSB), 隸屬於美國 FDA CD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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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立案審查(filing review) (21 CFR. 814.42)

    此階段審查乃依據FD&C Act及PMA法條21 CFR 814規定的資料要求,來審查判斷

    該申請案可否立案,必須要通過此階段並完成立案,才算是正式受理該申請案。FDA會

    在收到申請案的45天內,通知申請人是否可予立案,通知函中將會有參考編號(reference

    number)和立案日期,而180天的審查時間也是從此立案日期開始起算。對於資料不完整

    不予立案的案件,FDA會將退件的原因和不給予立案的原因於通知函中詳列,提供申請

    人補充資料符合立案之要求。申請人可以補充資料重新提出申請,或在收到通知的10日

    內,向FDA提出一次非正式會議的請求。

    申請人若收到退件通知,若自行認定符合FD&C Act §515(c)(1)(A)-(G)和21 CFR

    814.20 要求的資料,可再重新送審並註明參考編號。或於收到退件通知後的10日內,向

    隸屬於CDRH的器材評估辦公室(Office of Device Evaluation)申請,要求對於退件之原因

    進行非正式會議,並在進行完會議後的5日內給予回覆。若FDA還是不通過此申請,申

    請人可以向CDRH 提出再次審查的要求。

    二、深入審查(in depth review)

    FDA審查人員將對申請案進行較深入之科學評估及法規審查,在審查過程中,申請

    人有可能會需要針對缺失來補件,以便完成審查。在立案後的100天內,申請人可以申

    請與FDA會談來討論該案之審查狀況。申請「Day-100 Meeting」之指引可參考「Guidance

    on PMA Interactive Procedures for Day-100 Meetings and Subsequent Deficiencies - for Use

    by CDRH and Industry; Final」。

    三、技術諮詢小組審查(panel review)

    FDA可能委託外部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對某些案件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

    一般情況下,第一個申請PMA之器材都會有專家小組(advisory panel)進行審查的程序。

    諮詢委員會必須按照21 CFR 14舉行公開的會議。FDA會參考會議紀錄、委員建議和其

    他資訊後做出是否核准最終的裁決。

    四、核准通知(notification of approval)

    FDA應在立案後的180天內完成審查,並參考委員之報告和建議來裁定PMA申請案,

    並發出下列幾種通知:

    (一) 依據 21 CFR 814.44(d)的核准函(approval order);

    (二) 依據 21 CFR 814.44(e)的可予核准信函(approvable letter);

    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GuidanceDocuments/ucm080190.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GuidanceDocuments/ucm080190.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GuidanceDocuments/ucm0801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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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依據 21 CFR 814.44(f)的不予核准信函(not approvable letter);

    (四) 依據 21 CFR 814.37(b)的重大缺失函(major deficiency letter);

    (五) 依據 21 CFR 814.45 的拒絕函(denial order);及

    (六) 確認自願撤案(acknowledgement of voluntary withdrawal)。

    現行的流程FDA可以允許申請一次延長回覆期限的機會,延長期限定為180天,連

    同原來的180天,總計共360天的時間可供申請人回覆。若申請延長回覆期限,但超過360

    天後才提交回應給FDA,則被視為重新提交PMA,會發一個新的參考編號,並且必須重

    新支付申請費用。

    PMA 補充申請與修正(Supplements and Amendments)

    PMA申請可分為新的PMA申請(PMA)和PMA補充申請(PMA Supplement),其中新的

    PMA申請是指產品從未經FDA核准過的Class Ⅲ產品或新產品,而PMA補充申請則適用

    於之前已核准的PMA。但在很多情況下,未獲得核准的PMA或PMA的補充申請,也可

    以進行修正(PMA Amendment)[10]。

    一般而言,一個已獲得PMA核可的Class Ⅲ醫療器材,若有影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變更時,須提出的申請案稱為「PMA補充申請(PMA Supplement)」。而針對正在審查階

    段的PMA補充申請,再次提出補充資料則稱為「PMA修正(PMA Amendment)」。PMA

    修正包括未獲得核准的PMA或PMA補充申請所提交的補充資料,或是核准後的PMA或

    PMA補充所做的後續回應。

    根據21 CFR 814.39規定,當FDA核准PMA之後,申請人若變更器材以致於可能影

    響其安全性及有效性時,必須在變更之前提出申請。所有變更都必須符合21 CFR Part 820

    品質系統法規(Quality System regulatio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上述所稱之變更

    可包括以下(但不限於):

    • 醫療器材有新的用途;

    • 標示標籤變更;

    • 變更製造、加工、消毒或包裝的設施或場所;

    • 變更滅菌方式;

    • 變更包裝;

    • 變更性能、設計規格、電路、組件、成分、操作原理或外觀;及

  • RegMed 2016 Vol. 68 17

    • 延長醫療器材的有效期限。

    另外,若經FDA判斷之後,該醫療器材改變後與原產品的差異過大,使得臨床前測

    試和臨床試驗數據無法支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時,則將此改變後之器材視為新醫療器材,

    需重新申請traditional PMA。申請人(廠商)可先自我判定原先提交的試驗數據是否可以用

    來支持變更後器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若需要同時進行新的臨床前測試和臨床試驗才可

    支持,則需要遞交新的traditional PMA申請案。FDA已發布指引並提供範例供相關業者

    參考 (Modifications to Devices Subject to Premarket Approval (PMA)- The PMA

    Supplements Decision Making Process)[11-12]。以下表二依據指引內容,整理出PMA補充申

    請之類型與適用情況:

    PMA 收費標準

    美國 FDA 在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告了 2016 財政年度(FY 2016)醫療器材相關收費標

    準[13],醫療器材業者必須依產品類型,完成繳費後,方能進行註冊列名或相關送件審查

    表二、PMA補充申請案件類型之適用狀況

    PMA 補充 申請案件類型 相關法令及規定 適用狀況

    Panel-Track

    Supplement

    FD&C Act

    第 737(4)(B)節

    • 用途、設計或性能之變更* • 通常需要臨床數據佐證其變更 *此類型補充申請以用途之變更最為適用

    180-Day

    Supplement

    FD&C Act

    第 737(4)(C)節

    • 操作原理、監控機制、設計、性能、標示、新的測試方法、驗收標準有重大改變

    • 需要臨床前測試資料(部分需要臨床數據)佐證其變更

    Real-Time

    Supplement

    FD&C Act

    第 737(4)(D)節

    • 設計、軟體、標示、滅菌或包裝方面有變更 • 有 FDA 接受的測試方法、FDA 採認之基準或適用的指引文件

    Special PMA

    Supplement

    21 CFR 814.39(d)(1)及814.39(d)(2)

    • 標示內容有變更資訊者(功能性未改變);製程增加新規格、測試,或另提供額外的純度、ㄧ致性、強度、可靠性等保證

    30-Day Notice

    FD&C Act

    第 515(d)(6)(A)(ii)節; 21 CFR 814.39(f)

    • 影響器材安全及有效性之製造流程或方法變更

    Manufacturing

    Site Change

    Supplement

    21 CFR 814.39(a)(3)

    • 製造場所遷移 • 不論器材是否需 FDA 執行許可前(pre-approval)查廠,均須提出此補充申請

    資料來源:FDA 官網和工業技術研究院

    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GuidanceDocuments/ucm089274.htmhttp://www.fda.gov/MedicalDevices/DeviceRegulationandGuidance/GuidanceDocuments/ucm089274.htm

  • RegMed 2016 Vol. 68 18

    工作。無論企業規模大小,廠商初次註冊時需繳交註冊費(2016 年的註冊費為 3,845 美

    元),資格符合中小企業標準的業者(企業營業額低於 1 億美元),可以適用中小企業的收

    費標準;但如果在案件送審前,無法符合中小企業的定義且無法檢具相關證明,就只能

    依標準費率繳交案件的審查費。而中小企業的總收入或銷售額小於3,000萬美元的公司,

    在第一次申請PMA時可以免除其費用[14],表三為2016年PMA相關申請案之收費標準:

    表三、2016年PMA相關申請案之收費標準

    案件類型 標準收費(美元) 中小企業收費(美元)

    PMA 261,388 65,347

    Panel-track 補充申請 196,041 49,010

    180-day 補充申請 39,208 9,802

    Real-time PMA 補充申請 18,297 4,574

    30-day 通知 4,182 2,091

    PMA annual report 9,149 2,287

    資料來源:FDA官網

    企業註冊(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和產品列名(Device Listing)

    FDA 利用註冊和列名來管理醫療器材業者的檔案。根據 FDA 21 CFR Part 807,所

    有要在美國進行商業目的銷售的醫療器材國外業者,必須在器材引入美國前向 FDA 註

    冊,所有企業都可透過網站直接申請。假設註冊者有重大變更事項(如:變更負責人),

    需於 30天內通知 FDA,若無變更事項,企業也必須於每年的 10月 1日至 12月 31日間,

    完成更新年度註冊作業[15]。FDA 在 2012 年終公布的 2013-2017 年的註冊費用如表四所

    示:

    表四、FDA 公布之 2013-2017 年註冊費用

    財政年度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註冊費

    (美金) $2,575 $3,200 $3,750 $3,872 $3,872

    資料來源:FDA官網

  • RegMed 2016 Vol. 68 19

    而大部分從事醫療器材的廠商在進行註冊時,另須向FDA列名其產品之商業銷售、

    出口或其他執行,稱為產品列名。在辦理列名時不需另外再繳費。表五為 FDA 對於境

    外相關企業有關企業註冊和產品列名的規定,若業者屬於臨床試驗用器材製造商和組件

    製造商,則不需註冊及列名,且不需繳納任何費用:

    結論

    在美國,所有Class Ⅲ之醫療器材都必須經PMA申請的法規途徑才可以上市銷售。

    因 PMA 不須進行實質等同性的比較,所以申請資料除了詳細描述醫療器材產品各零組

    件功能、操作原理、製造與加工方法之外,還須檢附技術性文件包括臨床試驗資料以及

    表五、美國境外醫療器材廠商註冊和列名之要求

    種類 註冊 列名 付費

    代工製造商(包括代工包裝) Yes Yes Yes

    合約滅菌廠商 Yes Yes Yes

    客製化器材製造商 Yes Yes Yes

    外國進口商 Yes Yes Yes

    外國製造商 Yes Yes Yes

    重新貼標或重新包裝 Yes Yes Yes

    銷售給最終使用者的配件或

    組件製造商 Yes Yes Yes

    供成品製造商之組件製造商 No No No

    醫療器材規格開發者 Yes Yes Yes

    再製造商 Yes Yes Yes

    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材的再加

    工業者 Yes Yes Yes

    維護客訴檔案業者

    (根據 21 CFR 820.198) Yes Yes Yes

    臨床試驗用器療器材製造商 No No No

    資料來源:FDA 官網

  • RegMed 2016 Vol. 68 20

    上市後監督,而嚴格的審核標準與繁瑣的審查過程也使審核時間較 Class I 和 Class II

    的醫療器材為長。由於廠商在此冗長的開發與送審階段皆無法獲利,而降低其開發新產

    品的意願。但 FDA 於 2016 年 2 月發表了 MDUFA Ⅲ (FY2013-2017)第一季的成果報告

    [16],該項數據分析指出,PMA 申請案的平均核准時間從 432 天(2013 年)降為 209 天(2015

    年),不僅 FDA 審查效率提升,甚至申請人的平均回覆時間也大幅降低。PMA 的核准率

    在 2015 年達到 98%的高核准率。綜合以上兩項數據可證明,FDA 在內部改革與加速審

    查計畫下,已達到實際的成效,對於醫療器材開發業者是一項利多。申請人若能依循

    FDA 公布之 PMA 申請指引,更清楚瞭解所須準備的文件資料,定能加速其申請獲得上

    市核准的時間。

    參考文獻

    1. 醫療器材產業年鑑(2015),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

    2. 我國醫材產業發展現況(2014),取自

    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docDetail_frame.aspx?uid=1590&pid=230

    &docid=27264。

    3. 美國醫療器材定義與分類分級制度(2014),醫療器材標準資訊平臺,取自

    https://www.mdsip.org.tw/CHT/View.aspx?id=iSKEnNhUqLU%3D。

    4. FDA’s How to Study and Market Your Device.

    5. FDA’s PMA Approvals (2016).

    6. FDA’s PMA Application Methods (2002).

    7. FDA’s PMA Application Content (2015).

    8. Acceptance and Filing Reviews for Premarket Approval Applications (PMAs) - Guidance

    for Industry and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taff (2012).

    9. FDA’s PMA Review Process (2015).

    10. FDA’s PMA Supplements and Amendments (2015).

    11. Modifications to Devices Subject to Premarket Approval (PMA) - The PMA Supplement

    Decision (2008).

    12. 美國醫療器材上市前許可(Premarket Approval, PMA)之補充申請案指引,工業技術研

    究院量測中心,取自 http://medical.cms.itri.org.tw/03knowledge/index2.asp。

    13. FY 2016 Medical Device User Fee Small Business Qua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Guidance for Industry (2015),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taff and Foreign

    Governments.

    14. FDA’s FY2016 MDUFA User Fees (2015).

    http://medical.cms.itri.org.tw/03knowledge/index2.asp

  • RegMed 2016 Vol. 68 21

    15. FDA’s Who Must Register, List and Pay the Fee (2014).

    16. 1st Quarter FY 2016 Package MDUFA III (FY 2013-2017) Performance, FDA CDRH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