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D-2018000025 HOLDING LE DUFF 35200 亨利弗瑞维乐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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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编号:CND-2018000025 投诉人: 禄多富控股公司(HOLDING LE DUFF址:法国雷恩 35200 亨利弗瑞维乐大街 105A 105 AAVENUE HENRI FREVILLE35200 RENNESFRANCE代理人:上海鸿方知识产权咨询事务所 被投诉人: 王连凤 箱:[email protected] 址:不详 争议域名:leduff.中国、leduff.注册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 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Transcript of CND-2018000025 HOLDING LE DUFF 35200 亨利弗瑞维乐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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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决 书

案件编号:CND-2018000025

投诉人: 禄多富控股公司(HOLDING LE DUFF)

地 址:法国雷恩 35200 亨利弗瑞维乐大街 105A (105 A,

AVENUE HENRI FREVILLE,35200 RENNES,FRANCE)

代理人:上海鸿方知识产权咨询事务所

被投诉人: 王连凤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不详

争议域名:leduff.中国、leduff.中國

注册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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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决 书

(2018)中国贸仲域裁字第 0045 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下称“域名争

议解决中心”)根据 2014 年 11 月 21 日生效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

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称“《解决办法》”)、《中国

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下称“《程序规

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下称“《补充规则》”)的规

定以及投诉人禄多富控股公司(HOLDING LE DUFF)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针对域名“leduff.中国、leduff.中國”以王连凤为被投诉人向域

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的投诉书,受理了有关“leduff.中国、leduff.中國”

域名争议案。案件编号:CND-2018000025。

现本案已审理终结。本案专家组根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和《补充规则》的规定作出本裁决。现将本案案件程序、基本事实、

当事人主张、专家组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件程序

2018年4月17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

2018 年 4 月 18 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投诉

人确认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同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向域名注册服

务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传送信息确认函,请求提供其 WHOIS 数据库中有关本案

所涉域名的相关信息。

2018 年 4 月 18 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

网)回复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确认本案所涉争议域名由其提供注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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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争议域名目前状态为有效,现争议域名持有人为本案被投诉人。

2018 年 4 月 27 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投诉

人传送投诉书确认及送达通知书,确认投诉书已经审查合格并送达被

投诉人,本案程序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正式开始。同日,域名争议

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被投诉人传送书面投诉通知,告知被投

诉人被投诉的事实,并说明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按《程序规则》和《补

充规则》的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被投诉人传送投诉书及附件。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并于同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CNNIC 及争议域名

的注册服务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传送程序开始通知。

由于被投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就本案域名争议向投诉人及域名

争议解决中心提交答辩,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传送缺席审理通知。

由于投诉人选择由一人专家组审理本案,被投诉人未就此发表意

见,根据《程序规则》和《补充规则》的规定,本案应由一人专家组

进行审理。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向薛虹女士发出

列为候选专家通知,征求候选专家的意见。2018 年 5 月 28 日,薛虹

女士回复同意接受指定,并保证独立、公正地审理本案。

2018 年 5 月 30 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

当事人及上述拟指定专家传送专家指定通知,确定指定薛虹女士为本

案独任专家,成立一人专家组审理本案。同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将

案件移交专家组。

根据《程序规则》的规定,专家组应于成立之日起 14 日内即 2018

年 6 月 13 日之前(含 6 月 13 日)作出裁决。

二、基本事实

(一)关于投诉人

投诉人为禄多富控股公司(HOLDING LE DUFF),地址位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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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雷恩 35200 亨利弗瑞维乐大街 105A(105 A,AVENUE HENRI

FREVILLE,35200 RENNES,FRANCE)。投诉人授权上海鸿方知

识产权咨询事务所代理本案。

(二)关于被投诉人

被 投 诉 人 为 王 连 凤 , 地 址 不 详 , 联 系 邮 箱 为 :

[email protected]。被投诉人无授权代理人。

2018 年 2 月 6 日,本案争议域名“leduff.中国、leduff.中國”通过

注册商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获得注册。

三、当事人主张

(一)投诉人诉称:

(A)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商标标识完全相同,

并与投诉人 LE DUFF 品牌官方网址之域名主要部分完全相同。

1. 投诉人在先注册有“LE DUFF”商标。

投诉人在全球范围内申请注册了数个“LE DUFF”商标,自 2015

年以来在中国第 29、30、35、43 等与餐饮相关的类别上注册了多个

“LE DUFF”系列商标,享有较高的市场声誉。争议域名“leduff.

中国(含繁体 leduff.中國)”的注册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9 日,明显

晚于投诉人以上商标的申请及完成注册的时间。

商标

注册号

别 商标图样 服务项目 申请日 专用期限

17667116

29

以牛奶为主的

甜点;食用油;

食用油脂等

2015-8-14

2016-10-7

2026-11-6 30

蜂蜜; 乳蛋饼;

黄色糖浆; 酵

母; 蛋糕粉等

35 替他人推销商

品和服务

4

43

茶馆; 咖啡馆;

自助餐厅; 快

餐馆等

17824897 32

矿泉水(饮料);

啤酒; 汽水; 无

酒精果汁饮料;

2015-09-06

2016-10-14

2026-10-13

2. 投诉人 LE DUFF 在先注册和使用的“groupeleduff.com”、

“leduff.eu”、“leduff.net”域名。

投诉人 LE DUFF 官方网站最先使用的“groupeleduff.com”域

名,由投诉人注册于 2003 年 10 月 22 日,早于争议域名注册日期长

达接近 15 年之久,投诉人后于 2006 年 4 月 9 日注册了“leduff.eu”

域名,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注册了“leduff.net”域名。目前,投诉

人上述三个 LE DUFF 官方网址由投诉人亲自运营,用以宣传、推广

LE DUFF 集团及旗下各子品牌餐饮、烘焙产品。并且域名“leduff.eu”、

“leduff.net”的网页内容与“groupeleduff.com”的内容相同。

经过大量的推广宣传,“ groupeleduff.com”、“ leduff.eu”、

“leduff.net”域名已经与投诉人其 LE DUFF 商标形成了一一对应的

固定关系。争议域名“leduff.中国(含繁体 leduff.中國)”的注册时间

为 2018 年 2 月 6 日,远远晚于投诉人上述域名的注册时间。

3. 投诉人的商标、域名具有较高知名度,被投诉的域名与该商

标标识、域名相同。

根据投诉人及其“LE DUFF”商标的介绍,“LE DUFF”商标经

过多年的使用和推广,成为法国第一大餐饮集团,并且在中国通过开

设面包房、甜品屋积极进行市场的开发,已经在中国高端餐饮和烘焙

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并与投诉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固定关系;而且

groupeleduff.com、leduff.eu 和 leduff.net 等域名也已经具有了固定

的指向性,与投诉人及其 LE DUFF 商标形成了唯一固定的联系。

争议域名“leduff.中国”(含繁体“leduff.中國”),其显著部分系

“leduff”,与投诉人享有在先权益的“LE DUFF”注册商标和与投诉

人关联的“groupeleduff.com”、“leduff.eu”和“leduff.net”域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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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部分完全相同,均无特定含义。由于“LE DUFF”标识享有极高知

名度,争议域名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在先

合法民事权益的“LE DUFF”注册商标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B)被投诉人对被投诉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任何合法权

益。

被投诉人王连凤对“LE DUFF”标志不享有任何在先权利。权利

人亦从未在任何商业活动中将与上述商标相关的任何权利转让、许可

或以其他形式赋予过被投诉人。

(C)被投诉人在不具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将不具有通用

词汇含义、投诉人享有合法权益的文字标识注册为争议域名,之后又

未进行正常使用,客观上阻止了投诉人在中国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进

程,构成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并且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

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

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其注册的域名破坏了其

他权利人或品牌方正常的业务活动,混淆了与其他权利人或品牌方之

间的区别,误导公众,恶意非常明显。

1. 被投诉人在不具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将不具有通用词

汇含义、投诉人享有合法权益的文字标识注册为争议域名,之后又未

进行正常使用,客观上阻止了投诉人在中国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进

程,构成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

被投诉人与“LE DUFF”文字标识没有任何关联,“LE DUFF”

并非通用名称或者词典词汇,在汉语拼音中也没有对应的含义,而是

来源于投诉人 LE DUFF 集团创始人的名字,并且 LE DUFF 商标经

过多年的使用和推广,在中国及全球范围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已经

与投诉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不具有任何

合理理由。

除了争议域名“leduff.中国”(含繁体“leduff.中國”)之外,被

投诉人还注册了多个含“LE DUFF”标识的域名,包括“leduff.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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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uff.网络”“leduff.xyz”“leduff.store”“leduff.shop”“leduff.tech”

“ leduff.top”“ leduff.site”“eduff.club”“ leduff.info”“ leduff.biz”

“leduff.cc”,显著部分与“LE DUFF”完全相同。

此外,被投诉人注册的域名还涉及权利人除“LE DUFF”标识外

的另一个知名标识“BRIOCHE DOREE”。Brioche Dorée(朵瑞)

同样是本案投诉人旗下知名的法式烘焙咖啡领导品牌,自 1976 年在

巴黎诞生以来,Brioche Dorée 就一直作为法国烘焙界的代表。

Brioche Dorée 的面包曾受到法国国宝级米其林大厨们的赞誉,而今

它已遍布美国、加拿大、德国、丹麦、意大利、瑞士、日本、韩国及

中国等 20 多个国家,得到全球的认可。权利人也已在中国申请注册

了多个 BRIOCHE DOREE 商标。被投诉人同样注册了多个含

“BRIOCHE DOREE”标识的域名,包括“briochedoree.info”

“briochedoree.shop”“briochedoree.top”“briochedoree.online”

“briochedoree.store”“ briochedoree.tech”“ briochedoree.site”

“briochedoree.xyz”,显著部分与“BRIOCHE DOREE”完全相同。

至此,被投诉人注册的域名已经完整的一一复制了投诉人拥有的“LE

DUFF”和“BRIOCHE DOREE”系列在先商标和域名。

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并不是用来正常的使用,打开争议域名后

指向的是无效的网络页面,说明被投诉人并未将争议域名用于实际经

营活动。被投诉人注册的其余包含“LE DUFF”和“BRIOCHE

DOREE”标识的域名,均指向无效的网络页面,并且有大部分域名

处于待售的状态,且售价完全高于正常域名交易水平。

被投诉人在不具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将不具有通用词汇含

义、投诉人享有合法权益的文字标识注册为争议域名,之后又未进行

正常使用,客观上阻止了投诉人在中国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进程,已

违反《解决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其他恶意的

情形。同时,被投诉人将大量包含“LE DUFF”和“BRIOCHE DOREE”

标识的域名以不合理的价格出售,也可以合理推测被投诉人注册该域

名是意在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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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已违反《解决办法》

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恶意明显。

2. 经查,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

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

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其注册的域名破坏了其他权利人或品牌方正

常的业务活动,混淆了与其他权利人或品牌方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恶意非常明显。

被投诉人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记注册为自己的域

名,并且该系列域名并未进行任何使用,大部分处于在销售的状态:

被投诉人注册的域

他人享有合法权

益的名称或者标

名称或者标志说明

absciex.cn SCIEX SCIEX(爱博才思)作为质谱领域的全球知名企业,

在 40 余年辉煌的技术创新历史中,一直致力于帮

助科学家和实验室分析人员解决复杂的科学问

题。自从 1981 年 SCIEX 成功发布第一台商用三重

四极杆质谱仪以来,SCIEX 迅速在科学家群体当中

建立了令人信赖的优良声誉。SCIEX 也已在中国注

册了 SCIEX 商标。

airastana.cn Air Astana 阿斯塔纳航空(Air Astana)是欧洲的独联体地区

的航空公司之一,总部位于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

塔纳,开辟有定期的国际、国内航班。

algologie.com.cn algologie algologie 是来自法国布列塔尼大区的海洋护肤品

牌。algologie 的实验室和生产基地位于法国西北部

的布列塔尼地区,通过海洋精华利用最新生物技

术研制出 ALGO4 独特配方,将其应用于系列产品

中,满足肌肤保护,滋养,赋氧,激活的需求,

为肌肤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自上个世纪八十年

代诞生至今,algologie 作为法国本土品牌,凭借其

海洋精华以及专利成分 ALGO4,已销往世界各地。

当前 algologie 也已在中国注册了 ALGOLOGIE

FRANCE 商标。

daveandbusters.cn Dave & Buster's Dave & Buster's(D&B)诞生于 1982 年,是一家总

部设在美国达拉斯的餐馆和娱乐公司。Dave &

Buster's 不仅将餐饮和游戏娱乐天衣无缝地融合在

一起,并且发展成连锁化经营,是著名的成人连

锁餐厅。Dave & Buster's 也已在中国注册了多个

Dave & Buster's 商标。

dentaltrade.com.cn Dental Trade Alliance (DTA)

Dental Trade Alliance (DTA)是一家为牙医和其他口

腔护理专业人士提供牙科设备、用品、材料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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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协会,是由美国牙科协会和美国牙科制造商

整合而成。该协会的成员企业包括分销商,牙科

实验室和制造商,分布于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该协会主要是通过向牙医和口腔护理专业人员提

供设备、材料和服务,以改善人们的口腔健康。

exotel.cn exotel exotel 是来自印度班加罗尔的领先的云电话和通

信运营商,提供虚拟电话服务,专注于互动式语

音应答软件,虚拟号码,用户级电话机,短信服

务接口,云呼叫中心软件解决方案等产品。

通过上述事实不难发现,被投诉人将他人享有权利的知名标志作

为域名的主要部分进行注册,涉及多个行业,包括服装产业、科技产

业、运输业、餐饮娱乐以及化妆品行业等。被投诉人的此种行为明显

为搭乘知名品牌便车,极易造成公众的混淆误认,极易使消费者误认

为其注册的上述域名为上述知名品牌的官方网站,或者与上述知名品

牌存在某种关联,破坏了其他权利人或品牌方正常的业务活动,误导

公众,恶意明显。

并且被投诉人注册的全部域名,包括上述域名,均未投入使用。

其中还有大部分域名打开后显示为域名通过带价 PUSH 的方式进行

出售的状态。不难推测,被投诉人注册其全部域名意在向作为民事权

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

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同时构成了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

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

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的行为,恶意明显。

被投诉人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解决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

(一)(二)(四)项之规定,恶意极为明显。

因此,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具有恶意,混淆了与投诉人之

间的区别,误导公众。另外,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

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

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而且极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

认,被投诉人的恶意极为明显。

投诉人请求本案专家组裁决:将本案争议域名 leduff.中国(含繁

体 leduff.中國)转移给本案投诉人禄多富控股公司(HOLDING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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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FF)。

(二)被投诉人辩称:

被投诉人没有提交答辩。

四、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依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及《补充规则》对本域名

争议进行审理裁决。

根据《解决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该得

到专家组的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

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

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投诉人应当证明以上各项条件同时具备。

《解决办法》第九条规定,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

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

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

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

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

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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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根据本案当事人提交的投诉书及其所附证据材料,本案专家组意见如

下:

(一)关于完全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解决办法》第八条(一)项规定,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

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是

投诉成立的第一个条件,投诉人应当举证加以证明。

专家组注意到,关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日期,投诉书的陈述有不一

致之处,在一处称注册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另一处称注册日

期为 2018 年 2 月 6 日。专家组核查了争议域名的注册商提供的信息,

发现争议域名注册于 2018 年 2 月 6 日。

专家组注意到,投诉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证明,投诉人自 2016

年在中国获得多个关于“LE DUFF”商标的注册。因此,早在被投诉人

注册争议域名之前,投诉人已经根据中国法律获得关于“LE DUFF”商

标的专用权。

被投诉人注册的争议域名为“leduff.中国、leduff.中國”,除去代表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的通用字符“中国”及“中國”外,争议域名由“leduff”

构成,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 “LE DUFF”的字符构成相同,仅略去字

符间一个空格,差别微不足道,因此,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整体上

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混淆性近似。

总之,由于争议域名“leduff.中国、leduff.中國”与投诉人在先

注册并使用的商标“LE DUFF 混淆性近似,所以投诉满足《解决办法》

第八条所规定的投诉成立的第一个条件。

(二)关于被投诉人权利或合法利益

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合法权益,并提供了

初步证据。被投诉人没有提交答辩及任何证据材料,未能为专家组提

供任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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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的信息(例如被投诉人的姓名),专家组无法认定被投

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合法权益。因此,专家组认为,被投诉的域名持

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投诉满足《解决办法》

第八条所规定的投诉成立的第二个条件。

(三)关于恶意

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被投诉

人没有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对于投诉人的主张未予否认和反驳。

专家组认为,“LE DUFF”系投诉人独创、注册与使用的商标,并

非通用的或者普通描述性的词汇,被投诉人在对“leduff”不享有任

何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选择注册争议域名,显然是对投诉人商标的模

仿,而非偶然巧合。而且,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证据,在争议域名注册

的同一日,被投诉人还通过同一注册商注册了“ leduff.club”,

“leduff.top”,“leduff.shop”与“leduff.xyz”等多个与投诉人注册商

标几乎相同的域名。

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多次将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LE DUFF”几

乎相同的“leduff”注册为自己域名的行为,可以证明被投诉人具有

阻止投诉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恶意。

投诉人提交的证据还显示,被投诉人还注册了 absciex.cn、

algologie.com.cn、daveandbusters.cn 等其他与案外第三人的中国

注册商标(例如 SCIEX、ALGOLOGIE、Dave & Buster's 等)混淆

性近似的大量域名。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

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的行为模式,进一步印证了被投诉人具

有阻止有关权利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

名称或者标志的恶意。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的行为属于《解决办法》第九

条(二)项所述的其他恶意情形,投诉满足《解决办法》第八条所规

定的投诉成立的第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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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裁 决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三

个条件,专家组裁决将争议域名“leduff.中国、leduff.中國”转移给

投诉人禄多富控股公司(HOLDING LE DUFF)。

独任专家: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