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設施委外經營經驗分享 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委外經營作業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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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設施委外經營經驗分享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委外經營作業簡報
報告人南投縣政府民政處自治事業科
科長莊栢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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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前言 南投縣政府民政處組織 南投縣立殯儀館設施與改善 委外經營之法令依據 歷年委外經營簡介 委外經營流程 委外經營所遭遇之問題與解決之道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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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以下簡稱本館)自民國 70年 11
月落成啟用,初期係委託本縣合作社聯合社經營管理,由於當時民眾對於到殯儀館辦理治喪事宜之風氣未開,以致使用率偏低,造成入不敷出情況,遂由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以每年新臺幣 60萬元補助該合作社挹注虧損,才能勉強維持營運。
自 77年起,本府研議改採委外方式經營迄今,經經營業者引進企業化經營管理理念,加強服務品質與革新殯葬陋習,及不斷提升殯儀館服務品質,頗獲喪親家屬肯定與好評,並能撙節政府支出暨增加政府財源,及有效達成該館公共服務品質及效益。以公平、公開、合理、客觀的招標方式,獲致委託者(本府)、受託者(廠商)及使用者(民眾)三方皆蒙其利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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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民政處組織圖
處長
副處長
專員
自治行政科 宗教禮俗科 自治事業科科長 戶籍行政科 兵役行政科
科員委外經營廠商
南投縣立南投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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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本館位於南投市區邊陲,依偎八卦山脈而立,俯瞰南投市區,距離國道3號高速公路南投交流道約 3公里,交通便利,鄰避性佳,佔地 11,547.48 平方公尺。外觀為一宮殿式建築,雕龍畫棟,古色古香,館區環境優美,花木扶疏,簡約而不失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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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年度辦理殯儀館修繕工程
本館 70 年 10 月竣工迄今已近 27 年,相關設施未符合現代需求,亟需改善,以符合消防及建管相關規定及營造館區整體環境美觀。
96 年度利用經營廠商繳付之建設經費,動支 270 萬元辦理殯儀館修繕工程。
主要改善項目如下: 1 、無障礙設施。 2、消防設備更新。 3、廁所更新。 4、鋁門及鋁窗更新。 5、水塔打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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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年度辦理殯儀館修繕工程─完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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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年度辦理殯儀館修繕工程─完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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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委外經營簡介
民國 70 年 11 月落成啟用 初期委託本縣合作社經營 77 年起委託民間經營─採最高價決標 89 年度由本府社會局移撥民政局接管 92 年度委託經營 1 年─採最有利標決標 93 年度委託經營 2 年─採最有利標決標 96 年度委託經營 2 年─採最高價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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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法令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第 20條第 2項。 政府採購法第 9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109 條第 1項第
1款。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行政院民國 92年 4 月 24日院授人力字第 0920053601 號函修正。
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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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經營流程 擬提本館委託經營案(契約書草案),簽請縣
長核准辦理。 將本館委託經營案,送請縣議會審議。 將招標文件(招標方式、契約書及投標須知),簽請縣長核准辦理。
公告招標、決標。 簽約。 監督得標廠商經營管理事項及是否依契約書條款規定履約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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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廠商研提創新措施
委託經營契約中訂定:「廠商經營期間基於公共利益、提升殯葬服務品質,在不違反本契約規定之範圍內,得研提具體有助於公眾利益之創新措施、計畫或方案送機關審核。機關得依廠商研提之創新措施、計畫或方案為適當之決定,並經審核通過後據以實施。」以提供經營廠商經營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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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與貼心的服務 廠商於於甲級、乙級奠禮堂各 1間、丙級奠禮堂 2 間及祭拜室 12 間依各該空間無償設置神龕式靈堂 1座,所有權歸廠商,免費提供喪親家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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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經營遭遇困難與解決之道 決標方式之更張 1. 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或「準用最有利標決
標」。 2. 採「最高標廠商」為決標原則 。 委託經營年限之兩難 1. 委託經營年限 2年。 2. 委託經營 3至 5 年。 民意機關及利益團體要求本府收回自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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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本館委外經營,開創禮廳設置神龕首例,免費提供喪親家屬使用之創新作法,委外績效卓著。 96 年度獲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指定撰寫委外經營案例分享報告,提供該局彙編「建構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推動實例暨契約參考手冊」,俾利全國各機關推動業務參考,具公立殯葬設施委外經營重要指標意義。
殯葬管理條例第 5條規定,縣為殯儀館、火化場主管機關,本縣轄內尚有臺灣省政府設置之「中興厚德殯儀館」(營運中)及南投縣名間鄉公所設置之「南投縣名間鄉立殯儀館」(已啟用惟尚未營運),惟就其設施規模、人力等,尚不足應付緊急災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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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天災或意外而造成民眾罹難事件,本館均發揮重要功能,並應變處理得宜,諸如 1999年 9月 21日地震、 2006 年 10 月 2 日大陸旅行團車禍事件、 2007 年 5 月 20日臺北旅行團天梯車禍事件,在經營廠商全力協助及本府監督、行政指導下,均能獲致圓滿,讓往生者能安靜、肅穆的走完人生最後旅程,讓喪親家屬安心、放心、平靜的處理殯葬事宜。
為不斷提升本縣殯葬文化與服務品質,開創優質的殯葬環境,本府將積極調整政府角色及職能,引領殯葬設施委外經營趨勢,在保障公有財產及維護縣民權益的原則下,導入創新及互惠的「委託經營契約條款」,讓「政府」與「民間」共存共榮,以彰顯政府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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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來,為致力型塑本縣殯葬新文化,本府將繼續善用民間資源活力,提升公共服務效率及品質,使喪親家屬樂於選擇本館辦理殯葬禮儀服務,以期導正殯葬陋俗,革新社會風氣及結合殯葬服務業之創新升級,進而提升全縣殯葬文化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的殯葬服務品質,為本府未來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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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結束謝謝指教,並祝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