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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2

广州市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2020年3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1

第二章 报价须知5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15

第四章 合同(样本)23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34

格式1报价函35

格式2 报价一览表37

格式3 报价人资格情况表38

格式4 采购人需求响应差异表40

格式5 合同响应差异表41

格式6 服务方案42

格式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43

格式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44

格式9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45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站代理 全程开启

目录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谈判邀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9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子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最高限价:子包1的最高限价为7,650,000.00元,子包2的最高限价为2,200,000.00元,子包3的最高限价为1,100,000.00元。

3.服务期限:2年(具体时间为实际签订协议之日起24个月)。

4.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5.供应商按对应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子包1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10号

子包2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41号

子包3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9时30分。

十、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一、报价时间:2020年4月8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传真:020-83118142

邮编:5100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1

网址:http://www.gzcqc.com mail: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第二章 报价须知

报价须知

1. 总体说明

1.1. 资金说明

财政性资金

1.2. 适用范围

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2.2.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3.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一轮或多轮的报价定标的方式。

1.4.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及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

1.5. 定义

1.5.1. 采购人:指广州市公安局。

1.5.2. 采购代理机构: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3. 报价人: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

1.5.4. 甲方:指采购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5.5. 乙方:指成交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5.6. 成交人/成交供应商:指经合法谈判程序评选出来的报价人。

1.5.7.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6. 应遵循的原则

1.6.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6.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1.6.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1.7. 关于费用

无论是否中标,各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本项目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任何该等费用。

1.8.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1. 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1.8.2. 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1.8.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8.4. 报价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报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报价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1.9.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报价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1.10. 质疑与受理

报价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报价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书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报价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1.11. 关于分公司报价

分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报价人,传真号码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报价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报价人登记的传真号码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报价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1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1)谈判邀请

(2)报价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合同(样本)

(5)报价文件格式

(6)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2.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将以信函、传真、E-Mail等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报价人。

2.2.2. 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谈判截止期前发往所有报价人。该补充通知应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确认。

2.2.3.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延长谈判截止期。

3. 报价文件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 报价人的纸质报价文件应包括《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3.1.2. 报价人的电子报价文件

报价人的电子报价文件为上述所有纸质文件电子版(U盘),WORD、PDF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报价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

3.2. 报价文件的编写

3.2.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拒绝其报价。报价人若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有可能直接导致废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2.2. 语言和计量单位: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报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3. 报价文件装订

3.3.1. 报价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报价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内容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各册独立装订的报价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报价人代表签署,报价文件应骑缝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或逐页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3.2. 全部报价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1份(内装报价文件纸质1份;报价文件电子版U盘),副本4份(纸质),并注明“正本”和“副本”;除特别注明外,报价文件应提交纸质文件;报价文件除规定签名、盖章的地方外,其余部分应为印刷或打印体。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3.3.3. 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报价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4. 报价文件提交

3.4.1.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的①正本(内含:正本、电子文档)、②副本、③报价信封(内含:报价一览表),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

收件人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

采购项目名称: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时分(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3.4.2. 所有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指定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3.4.3.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4.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

4. 报价原则

4.1. 关于报价

4.1.1. 报价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4.1.2.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报价。

4.2. 报价的修正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当各分项合价总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各分项合价总和为准。

4.3. 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报价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4.4. 报价的修改和撤回

4.4.1. 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

4.4.2. 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作任何修改。从报价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报价人不得撤回其报价。

5. 谈判流程

5.1. 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单数组成,其中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评审,则谈判小组全部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评委(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委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 谈判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中超过一名;;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2. 谈判和评审程序

本次谈判采用一轮谈判,两次报价形式,程序如下:

(1) 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会议上公开唱出谈判供应商的首次报价。

(2) 谈判小组审阅报价文件。

(3) 谈判小组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先由供应商作约5分钟时间的自我陈述),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响应,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

(4) 谈判中发现报价文件资料不齐或有欠缺的,允许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

(5) 谈判小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供应商。

(6) 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如谈判小组没有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7) 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澄清、承诺和最后报价等内容进行审查,详见附表《符合性审查细则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 报价不确定或高于最高限价,或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2. 带★号的格式文件没有按照要求盖章或签署的;

3. 报价文件有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4. 一般参数(即不带★号的参数、采购需求)的负偏离达到5个的;

5. 评审期间,谈判供应商没有按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 谈判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

7.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报价的。

(8) 谈判小组进行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电话告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9) 谈判小组出具谈判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5.3. 推荐成交供应商方法

提供的服务方案符合采购人需求,没有重大偏离,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谈判小组推荐一名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谈判不成功,谈判小组没有义务务必接受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成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5.4. 成交

5.4.1. 谈判小组提出评审书面报告和推荐成交人意见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预成交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报价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成交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视其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4.2. 最终澄清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报价人,但毋须说明理由。成交人应依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5.4.3. 谈判人可以接受谈判项目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并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改变订货的数量。

5.5. 签约

5.5.1. 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5.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 招标服务费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各子包的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按下表所列费率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进行计取:

预算金额

收费标准

备注

100万元以下

1.5%

按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招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5)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6)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

27

网址:http://www.gzcqc.com mail: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

附表:符合性审查细则表

采购项目名称: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评审内容

1

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

2

是否满足服务期限要求

3

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4

报价有效期是否为90天

5

是否按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6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7

采购人需求响应是否没有重大偏离

8

是否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结论

注:1、报价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报价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报价人报价文件符合报价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报价人报价文件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

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报价人通过评审,否则不通过。

评委签名: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广州市交警支队现有短信平台于2008年建成,截止到目前为止,有内部12个业务系统共计20个接口完成了平台接入,并通过短信平台进行短信的收发。短信发送主要包括内部办公交流、实时警情通知、面向群众的交管业务信息通知、业务验证码等内容。因此,广州市交警支队短信平台已成为全市交通指挥、管理业务系统消息传递的重要渠道、车驾管业务办理中的重要一环,其重要性和实时性是其他通讯方式所不能比拟的。

目前支队短信平台部署在公安网内,采用架构为B/S结构,直接通过浏览器访问使用,无需进行客户端安装;同时支持第三方协议的接口对接方式与已有系统进行方对接;广州市交警支队目前使用嘉讯MAS服务器进行短信发送。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简称12123平台)是由省厅交管局在互联网部署的面向群众的交通服务平台,办理有关交管业务所产生的短信费用由各地市交警支队解决,本项目需负责支付在该平台产生的短信费用。

二、项目目标、规模、服务周期

(一)项目目标

本项目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运营商租用固定的短信端口号,通过短信平台对全国三网短信手机用户的短信收发服务,具有短信量统计、短信发送状态监控等功能。并租用光纤专线用于各运营商机房与短信MAS机之间的数据传输,对短信送出环节进行全链路监控,时刻保障短信发送成功。

(二)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为实际签订协议之日起24个月)。服务期限内按实结算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各子包预算金额时项目服务期提前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三)项目规模

本项目提供针对全国三网短信手机用户的短信发送服务。支队短信平台和12123互联网平台每月短信发送量统计约为1000多万条。本项目服务周期内需包含25900万条短信发送量,其中支队平台为15900万条,12123平台为10000万条。项目总预算为1095万元。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基于短信中心系统信息服务,提供向全国手机用户短信和彩信群发,发送速度应达到 100 条/秒以上。提供一个特定的短信服务代码给交警支队短信平台单独使用。

(二)为 1条光纤接入专线,带宽为不低于10兆 ,要求同时支持短信和彩信数据传送,需提供专线冗余备份线路,并应当根据流量需要以4兆为单位免费提高带宽。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12123平台)的短信平台服务,支持全国范围的短信群发,并提供一个特定的短信服务代码给采购人单独使用。根据公安部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协议12123平台短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项目总预算:1095万元,三个子包预算如下:

1.子包1移动服务子项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支队短信平台预计11100万条,单价最高限价为0.05元/条,并包含一条短信接入专线;12123平台预计7000万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序号

系统类型

单价

预计数量

总价(万元)

1

支队平台GSM短信

最高限价0.05元/条

11100万条

555

2

短信业务接入专线

0元

1条

0

3

12123平台GSM短信

固定价0.03元/条

7000万条

210

合计

765

2.子包2联通服务子项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支队短信平台预计3200万条,单价最高限价为0.05元/条,并包含一条短信接入专线;12123平台预计2000万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序号

系统类型

单价

预计数量

总价(万元)

1

支队平台WCDMA短信

最高限价0.05元/条

3200万条

160

2

短信业务接入专线

0元

1条

0

3

12123平台WCDMA短信

固定价0.03元/条

2000万条

60

合计

220

3.子包3电信服务子项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支队短信平台预计1600万条,单价最高限价为0.05元/条,并包含一条短信接入专线;12123平台预计1000万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序号

系统类型

单价

预计数量

总价(万元)

1

支队平台CDMA短信

最高限价0.05元/条

1600万条

80

2

短信业务接入专线

0元

1条

0

3

12123平台CDMA短信

固定价0.03元/条

1000万条

30

合计

110

4.支队平台的彩信单价不高于0.2元/条,包含在支队平台短信费中支出。

四、服务质量保证

(一)服务要求。

项目人员要求:投标方须设立项目工作团队负责协助用户方进行项目推广;安排1名人员向用户方提供售后服务支持,负责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故障并组织处理、跟踪反馈,在故障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方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并制定防范措施。具体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确认,不得随意调整。

故障处理要求:投标方为系统接入部分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运行服务体系,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时进行故障排除。投标方对于用户方的投诉有专人负责,实行每天24小时(含节假日)的工作制度,提供统一故障受理电话。

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到投诉信息的运营商人员,应正式受理投诉,并积极进行内部协调,为用户排除故障、解决问题。

限时答复制:对于常规的业务变更需求,运营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处理;对于其他特殊业务变更需求,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跟踪回访制度:运营商应定期进行回访,了解用户使用情况及新的业务需求。

客户满意优先原则: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当发生现有公司规定、流程对本项目用户满意造成影响时,在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运营商应以本项目用户满意为优先,灵活处理。

(二)故障响应时限

对于认定由运营商网络问题引起的故障,无论故障大小,运营商在接到报障后必须第一时间响应,并及时向用户方提供当时排障技术人员的联系电话。

· 短信平台故障:

短信发送设备MAS机、网关等短信平台设备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对于超出时限仍无法修复的,运营商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原来标准备用设备。

短信平台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或一个月内短信平台发生故障超过2次的,运营商应在3天内向采购人作出书面的故障说明。

· 接入专线故障:

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故障以上或单次故障时间超过4小时的,运营商应向用户方作出书面的故障说明。

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或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故障以上的,运营商应在3天内向采购人作出书面的故障说明。

· 割接请求

运营商如果需要对光纤进行割接,应提前7天通知用户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用户方的损失由运营商承担。

(三)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有责任在入网时向供应商提供真实的资料和证件,并配合供应商核查入网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采购人用户的入网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向供应商属下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协议签订后,采购人安排对接部门(交通警察支队科技信息处)和指派专人负责本协议的落实,配合供应商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3.采购人可指定服务开通时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供应商发出《无线通信服务项目开通业务通知单》。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暂停某项业务及数量,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供应商发出《无线通信服务项目暂停业务通知单》,指定的业务在暂停当日的下月开始停止收费,如采购人需再开通要另行通知。采购人向供应商出具的通知单只需加盖对接部门公章。

4.若采购人发现接入专线带宽的平均占有率超过60%,则可要求供应商以4兆为单位免费提高带宽。

(四)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服务期内供应商免费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合作内容的网络支持、优先服务和技术支持保证。

2.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的通信网络畅通,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网络业务和业务办理特殊流程支持。

3.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要求提高带宽的函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带宽调整。

4.供应商每月提供上一月的月度服务报告,报告提供发送短信、彩信的详细清单(电子档案),供采购人查询。

5.如采购人入网资料有虚假,供应商有权对虚假资料用户停止提供通信服务。

6.供应商在采购人协助下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

7.当国家对有关资费进行下调时,国家规定的价格低于合同约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执行。

8.供应商有责任保守采购人的通信秘密。

(五)服务质量

1.供应商设立项目工作团队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推广;安排1名人员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支持,负责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故障并组织处理、跟踪反馈,在故障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并制定防范措施。具体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确认,不得随意调整。

2.供应商为短信平台及系统接入部分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运行服务体系,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时进行故障排除。供应商对于采购人的投诉有专人负责,实行每天24小时(含节假日)的工作制度,提供统一故障受理电话:,如故障受理遇忙时可直接联系对应客户经理进行协调。

3. 采购人发现故障,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通知供应商,故障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发生通知的时间开始计算,故障消除时间以供应商提供的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时间为准。对各类事务的响应时间承诺如下:

对于认定由于供应商网络问题引起的故障,无论故障大小,供应商在接到报障后必须第一时间响应,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当时排障技术人员的联系电话。

短信平台故障

无线通信网络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个月内发生故障不超过2次。

接入专线故障

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故障不超过2次。

割接请求

供应商如需对光纤进行割接,应提7天前通知采购人。

4.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并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5.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供应商应每月进行回访,了解采购人使用情况及新的业务需求。

6.客户满意优先原则,供应商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当发生现有公司规定、流程对采购人满意造成影响时,在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供应商应以采购人满意为优先,灵活处理。

7.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的,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供应商应在收到违约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的解答,如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时,则于书面答复之日起两日内予以纠正。

8.发生以下故障情况时,供应商应在3天内向采购人作出书面的故障说明:A、短信平台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B、一个月内短信平台发生故障超过2次;C、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的;D、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故障以上的。

(六)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对方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保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非经协议一方书面同意,协议另一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复制、拍摄、抄写等方式获取保密信息,因履行本合同义务出现紧急情况的,合同一方需要拷贝、复制、拍摄、抄写等方式获取保密信息的,必须得到协议另一方的口头同意,并在12小时内补办书面同意的手续。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有关组织、业务发展、用户资料及使用的设备机型、数量、使用情况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3.双方均有权因本协议的执行向本方分支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传达或汇报相关服务与合作信息。范围应是项目组成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成果直接应用人员、项目领导人员中必须知悉该信息的人员及其他为执行本协议必须知悉该保密信息的人员。违约方承担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永久,但某项信息已成为公知信息的,则该项信息的保密义务即解除。

(七)违约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的,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供应商应在收到违约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的解答,如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时,则于书面答复之日起两日内予以纠正;供应商未及时作出书面答复或未按合同约定纠正的,每出现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协议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行为出现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开始,供应商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协议总价1.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协议总价的20%。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违约超过十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导致第三方经济损失,或引发公众事件的,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2. 发生以下故障情况时,每发生1次,供应商应在3天内向采购人作出书面的故障说明,并向采购人支付协议总价1%的违约金:A、短信平台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B、一个月内短信平台发生故障超过2次;C、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的;D、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故障以上的。  服务周期内累计出现上述情形满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按协议总价的1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协议最高结算价的20%。

3.采购人逾期办理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供应商有权扣减采购人协议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20%。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或者供应商原因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应商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

4.供应商进行光纤割接时未按要求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造成短信平台受影响且持续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每出现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达到协议总价15%时,采购人有权按协议总价的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协议最高结算价的20%。

五、付款方式

(一)服务的开通和计费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通业务通知单”为准;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服务的,应向成交供应商提交“暂停业务通知单”,经成交供应商确认后停止计费。

(二)本项目通过短信发送量和短信单价进行计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明目费用;按月进行支付,每月结算费用=发送成功总量(条)×短信单价(元/条),每条彩信按4条短信单价计费。

(三)项目按实际开通数量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按月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服务期第二个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上个月的实际通信费用;以后每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上个月的实际通信费用,直到服务期结束。运营商须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之前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和每月实际使用费用统计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四)因本项目采用财政资金,因此采购人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六、项目报价要求

供应商方向采购人方提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12123平台)的短信平台服务,支持全国范围的短信群发,并提供一个特定的短信服务代码 给采购人单独使用。根据公安部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协议12123平台短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第四章 合同(样本)

广州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服务项目

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

采购协议书

甲 方(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签约地点:广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无线通信服务的有关事宜进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合作内容

本子项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无线通信服务包括以下部分: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基于短信中心系统信息服务,同时支持全国范围的短信和彩信群发,发送速度应达到条/秒以上。乙方向甲方开放短信资讯平台端口,提供一个特定的短信服务代码 给甲方单独使用。

2.提供 1条光纤接入专线,带宽为不少于10兆 ,要求同时支持短信和彩信数据传送,需提供专线冗余备份线路,并应当根据流量需要以4兆为单位免费提高带宽。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12123平台)的短信平台服务,支持全国范围的短信群发,并提供一个特定的短信服务代码 给甲方单独使用。根据公安部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协议12123平台短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项目总预算:1095万元,三个子包预算如下:

1.子包1移动服务子项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支队短信平台预计11100万条,单价最高限价为0.05元/条,并包含一条短信接入专线;12123平台预计7000万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序号

系统类型

单价

预计数量

总价(万元)

1

支队平台GSM短信

最高限价0.05元/条

11100万条

555

2

短信业务接入专线

0元

1条

0

3

12123平台GSM短信

固定价0.03元/条

7000万条

210

合计

765

2.子包2联通服务子项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支队短信平台预计3200万条,单价最高限价为0.05元/条,并包含一条短信接入专线;12123平台预计2000万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序号

系统类型

单价

预计数量

总价(万元)

1

支队平台WCDMA短信

最高限价0.05元/条

3200万条

160

2

短信业务接入专线

0元

1条

0

3

12123平台WCDMA短信

固定价0.03元/条

2000万条

60

合计

220

3.子包3电信服务子项服务周期24个月,其中支队短信平台预计1600万条,单价最高限价为0.05元/条,并包含一条短信接入专线;12123平台预计1000万条,单价限定为0.03元/条。

序号

系统类型

单价

预计数量

总价(万元)

1

支队平台CDMA短信

最高限价0.05元/条

1600万条

80

2

短信业务接入专线

0元

1条

0

3

12123平台CDMA短信

固定价0.03元/条

1000万条

30

合计

110

4.支队平台的彩信单价不高于0.2元/条,包含在支队平台短信费中支出。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2020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为实际签订协议之日起24个月)。服务期限内按实结算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各子包预算金额时项目服务期提前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金额限价为人民币元整(¥ ),具体金额以广州市人大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数为准,乙方已考虑该项目规模变动的风险。

2.乙方承诺给予甲方优惠的待遇,各子项具体计费方式如下:

业务类型

系统类型

单价

数量

服务期限

总价(元)

短信

支队平台短信

(包含彩信)

元/条

24个月

短信

12123平台短信

0.03元/条

24个月

专线

短信业务接入专线

0元

1条

24个月

0元

注:①上表金额为各类型服务期内费用最高限价,实际费用按照实际开通的系统类型、时间和数量进行计算。②短信、彩信实际费用按照实际发出的数量进行计算。每条彩信按4条短信单价计费。上表金额为各类型服务期内费用最高限价,实际费用按照实际开通的系统类型、时间和数量进行计算。

3.项目按实际开通数量按月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服务期第二个月1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上个月的实际通信费用;以后每月1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上个月的实际通信费用,直到服务期结束。如实际结算的费用超出本协议金额最高结算价,则服务期提前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4. 项目按实际开通数量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按月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服务期第二个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上个月的实际通信费用;以后每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上个月的实际通信费用,直到服务期结束。运营商须在采购人每次办理付款手续之前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和每月实际使用费用统计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5.因本合同采用财政资金,因此甲方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责任在入网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料和证件,并配合乙方核查入网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甲方用户的入网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向乙方属下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协议签订后,甲方安排对接部门(交通警察支队科技信息处)和指派专人负责本协议的落实,配合乙方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3.甲方可指定服务开通时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无线通信服务项目开通业务通知单》。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暂停某项业务及数量,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无线通信服务项目暂停业务通知单》,指定的业务在暂停当日的下月开始停止收费,如甲方需再开通要另行通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通知单只需加盖对接部门公章。

4.若甲方发现接入专线带宽的平均占有率超过60%,则可要求乙方以4兆为单位免费提高带宽。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服务合作内容的网络支持、优先服务和技术支持保证。

2.乙方应确保甲方的通信网络畅通,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网络业务和业务办理特殊流程支持。

3.乙方收到甲方要求提高带宽的函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带宽调整。

4. 乙方每月提供上一月的月度服务报告,报告提供发送短信、彩信的详细清单(电子档案),供甲方查询。

5.如甲方入网资料有虚假,乙方有权对虚假资料用户停止提供通信服务。

6.乙方在甲方协助下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

7.当国家对有关资费进行下调时,国家规定的价格低于合同约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执行。

8.乙方有责任保守甲方的通信秘密。

六、服务质量

1.乙方设立项目工作团队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推广;安排1名人员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支持,负责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故障并组织处理、跟踪反馈,在故障处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并制定防范措施。具体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确认,不得随意调整。

2.乙方为短信平台及系统接入部分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运行服务体系,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时进行故障排除。乙方对于甲方的投诉有专人负责,实行每天24小时(含节假日)的工作制度,提供统一故障受理电话:,如故障受理遇忙时可直接联系对应客户经理进行协调。

3. 甲方发现故障,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故障开始时间以甲方发生通知的时间开始计算,故障消除时间以乙方提供的并经甲方确认的时间为准。对各类事务的响应时间承诺如下:

对于认定由于乙方网络问题引起的故障,无论故障大小,乙方在接到报障后必须第一时间响应,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当时排障技术人员的联系电话。

短信平台故障

无线通信网络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个月内发生故障不超过2次。

接入专线故障

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故障不超过2次。

割接请求

乙方如需对光纤进行割接,应提7天前通知甲方。

4.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并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5.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乙方应每月进行回访,了解甲方使用情况及新的业务需求。

6.客户满意优先原则,乙方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当发生现有公司规定、流程对甲方满意造成影响时,在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乙方应以甲方满意为优先,灵活处理。

7.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乙方应在收到违约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的解答,如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时,则于书面答复之日起两日内予以纠正。

8.发生以下故障情况时,乙方应在3天内向甲方作出书面的故障说明:A、短信平台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B、一个月内短信平台发生故障超过2次;C、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的;D、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故障以上的。

七、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对方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保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非经协议一方书面同意,协议另一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复制、拍摄、抄写等方式获取保密信息,因履行本合同义务出现紧急情况的,合同一方需要拷贝、复制、拍摄、抄写等方式获取保密信息的,必须得到协议另一方的口头同意,并在12小时内补办书面同意的手续。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有关组织、业务发展、用户资料及使用的设备机型、数量、使用情况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3.双方均有权因本协议的执行向本方分支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传达或汇报相关服务与合作信息。范围应是项目组成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成果直接应用人员、项目领导人员中必须知悉该信息的人员及其他为执行本协议必须知悉该保密信息的人员。违约方承担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永久,但某项信息已成为公知信息的,则该项信息的保密义务即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乙方应在收到违约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的解答,如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时,则于书面答复之日起两日内予以纠正;乙方未及时作出书面答复或未按合同约定纠正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行为出现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开始,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1.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协议总价的20%。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违约超过十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导致第三方经济损失,或引发公众事件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2.发生以下故障情况时,每发生1次,乙方应在3天内向甲方作出书面的故障说明,并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1%的违约金:A、短信平台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B、一个月内短信平台发生故障超过2次;C、接入专线故障响应及排障时间超过4小时的;D、同一专线一个月内发生两次故障以上的。服务周期内累计出现上述情形满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按协议总价的1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协议最高结算价的20%。

3.甲方逾期办理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扣减甲方协议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20%。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或者乙方原因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

4.乙方进行光纤割接时未按要求提前通知甲方的,造成短信平台受影响且持续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达到协议总价15%时,甲方有权按协议总价的2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协议最高结算价的20%。

九、免责条款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有效官方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本协议自动恢复执行。

十、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书之成立、解释、履行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

2.双方因本协议书所发生之任何争议或纠纷,应按照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协议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书附件包括《无线通信服务项目开通业务通知单》和《无线通信服务项目停止业务通知单》。

2.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谈判报告、采购通知书及附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所有有关本协议条款、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在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条件下,加盖双方印章或者协议专用章。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八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两份。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

附件1:无线通信服务项目开通业务通知单

附件2:无线通信服务项目暂停业务通知单

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 乙方(盖章):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2020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20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1:

无线通信服务项目开通业务通知单

公司:

因项目建设需要,现申请办理无线通信服务项目通信服务子项相关业务的开通,请予以办理。

业务类型

系统类型

批次

数量

服务期限

开通日期

 

 

 

 

 

 

 

 

 

 

 

 

 

 

 

 

 

 

注:开通当日开始计费。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信息处(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记录:

附件2:

无线通信服务项目暂停业务通知单

公司:

因工作需要,需暂停以下无线通信服务项目通信服务子项相关业务,如需再开通另行通知,请予以办理。

业务类型

系统类型

批次

数量

暂停日期

 

 

 

 

 

 

 

 

 

 

 

 

 

 

 

注:暂停当日的下月开始停止计费。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科技信息处(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记录: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1 报价函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你方提供的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及其相关服务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报价人名称)作为报价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报价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报价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采购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与谈判小组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如果我们未对采购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我们在投标时已明确获知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在此我们承诺,如果我们获得成交资格,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调整方案。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广州市公安局(采购人)和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9.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报价人地址)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印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格式2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

子包号:

支队平台短信报价(元/条)

12123平台短信报价(元/条)

服务期限

0.03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在单独的“报价信封”内密封,封口盖公章;另一份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

2、上述日期均以日历日为单位,包括法定节假日;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格式3 报价人资格情况表

资格条件要求

内容或数据

查阅指引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见第 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见第 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见第 页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见第 页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见第 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书面声明

见第 页

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

见第 页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承诺

见第 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承诺

见第 页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

见第 页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见第 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见第 页

注:1、请报价人正确填写本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有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

2、如某些项目是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内容或数据与对应的证明资料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0分。

3、如报价人具备对应内容则在“()”中打“√”或在“ ”上填写数据。如不具备则在“()”或“ ”上打“/”。

格式4 采购人需求响应差异表

说明:1、报价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的《第三章采购人需求》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

序号

需求书条目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注:请报价人逐一响应。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5 合同响应差异表

说明:1、报价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样本)》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

序号

合同条目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注:请报价人逐一响应。

报价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6 服务方案

注:请报价人根据《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的要求,结合自身经验及实际情况编制服务方案。

格式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公司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单位(盖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格式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报价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报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的谈判和合同的执行,作为报价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之有关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报价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格式9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无线通信服务项目-短信平台通信服务子项目(2020-2022年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2FD03005)谈判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报价人法定名称(公章);

报价人法定地址: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