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

63
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Transcript of 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

  • 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 國際事務處院系所國際合作交流業務說明

    1.目前合作交流現況

    2.院系所締約流程及相關辦法

  • 目前我校國際交流合作現況 姊妹校:共200所(至99.11.15止)大陸港澳地區24所 交換學生:共計84案。

    交換學生總共名額194人次。 雙聯學位:校級2所(美國賓州及天普大學);

    心輔系與美國密蘇里大學哥倫比亞校區、馬來西亞新紀元學院

    國文系與馬來西亞新紀元學院

    應用華語文研究所與泰國藍實大學

  • 院系所級校內簽約流程(MOU.教師交換約.學生交換約)

    本校院系所或國外學校主動接洽

    院系所協商合約內容可向國際處諮詢

    提院系所會議通過

    陳報校長核定

    郵寄協議書或舉行簽約儀式

    院系所印製協議書

    簽會國際事務處及相關單位

    國際處更新網頁姊妹校列表

    院系所主管簽署協議書

    影印協議書送國際處存參送請校長

    簽署協議書(非必要)

    國際處彙整年度簽約學校名單報部

    院系所執行合約

    約期屆滿後終止或續約

  • 學術合作協議書

    報告人:陳曉穎

    校內分機:1266

  • 目前常見合約種類

    1. 備忘錄(母約):

    MO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2. 學生交換協議書

    3. 教師交換協議書

    4. 雙聯學位協議書

  • 合作協議簽約說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外大學或學術機構簽訂國際學術合作協議書處理要點

    一、簽約目的:

    為提昇院系所國際化發展,促進國際學術交流,協助學生與國際接軌。

    二、簽約原則:

    互惠對等為主要精神。

    http://www.ntnu.edu.tw/oia/su002.php�

  • 合作協議簽約說明(續)合約等級:1. 校級(校對校,包含專業大學如音樂、美術大學等)

    • 由國際事務處主導洽談• 簽署人為校長

    2. 院級(院對院)• 由學院主導洽談• 簽署人為院長(視情況可增列校長簽署、見證人簽署)

    3. 系所級(系所對系所)• 由系所主導洽談• 簽署人為系所主管(視情況可增列院長、校長簽署、見證人簽署)

  • 合約內容要項

    1. 合約名稱及簽約單位

    2. 簽約目的

    3. 簽約精神:平等互惠

    4. 合作方式及條件

    5. 合約年限(一般為五年)

    6. 雙方指定對口單位

    7. 使用語言版本(原則為英語版,陸港澳地區中文版)

    8. 終止、修訂、續約方式

    9. 簽約人、簽約日期

  • 備忘錄(母約)

    MO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為最初步的合作,具象徵性意義,無實質交流內容,經簽署後即列為本校姊妹校。

    合約範例參考

    NTN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http://www.ntnu.edu.tw/oia/doc/NTN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2.doc�http://www.ntnu.edu.tw/oia/doc/NTN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doc�http://www.ntnu.edu.tw/oia/doc/NTN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doc

  • 學生交換協議書

    在原校就讀一年以上 非攻讀學位 可學分承認 原校繳費免繳對方學校學費 一學期或一學年

    交換名額交換期限

    人數平衡計算方式(範圍限簽約系所課程)可選修的課程領域成績及語言要求待遇提供(宿舍及獎學金等)須負擔之費用保險

    與備忘錄可同時簽署或後續簽署,以進行實質合作

    • 合約內容• 交換學生特色:

  • 困難

    與美加日交換人數不平衡導致名額減少(原因:學費差距大、英語授課不多、宿舍環境、非全面英語選課等等)

    策略

    運用非對稱性互惠方式以達平衡(以長換短等方式)

    合約範例參考

    學生交換協議書(續)

    http://www.ntnu.edu.tw/oia/doc/NTNU Student Exchange Agreement.doc

  • 教師交換協議書

    交換協議書涉及待遇提供及人事室相關規定,須與各相關單位先行協商。

  • 與大陸學校簽約注意事項 教育部「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需於簽約兩個月前報教育部核准後,方可簽署,校級由國際事務處陳報,其他層級由主導單位陳報並會國際事務處。

    與大陸地區學校簽署時,需冠校名全銜,堅守交流『對等』立場,並於雙方簽署後,將書面合約傳真至教育部大陸事務工作小組備查。

    目前我方未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生交流合約勿涉及學分承認或學位授予。

    陸生來台期限六個月(僅一學期),可申請延長為一年。

    http://www.ciae.ntu.edu.tw/Chinese/Contract/要點.doc�http://www.ciae.ntu.edu.tw/Chinese/Contract/要點.doc�

  • 合約書之製作及簽署方式

    由一方製作,原則為正本一式兩份

    可郵寄,或學校代表訪問遞交,或舉行簽約典禮,校級由國際事務處辦理,其他由主導單位辦理。

  • 檔案紀錄

    合約正本簽署後,校級由國際事務處留存,其他層級由主導單位留存,但需將影本送國際事務處存參。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辦法

    本校為協助科系所院推動國際化發展,與海外學術單位或專業機構進行學術合作交流,提昇學術水準,特訂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辦法」。

    100年4~9月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開始受理申請:請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經科系所院主管及所屬學院院長簽章後,於99年11月30日前送達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彙整。

    補助項目:赴外修習專業學分課程、海外實習、境外教學、移地研究、與我校合辦之海外競賽、海外交流演出等計畫及其他有助於提升我校國際學術合作交流之活動。

    補助金額依合作交流計畫內容、費用項目、本校經費預算之實際情形個案審定,每案以新台幣20萬元為上限。補助經費可包含合作交流計畫團員(含計畫主持人)之來回機票、生活費及計畫執行必須支出之業務費,惟已獲其他來源補助之項目,本辦法不重複補助。

  • 雙聯學制

    報告人:邱士熒

    校內分機:1267

  • 雙聯學制協議書

    須由系所洽談進行,以進行實質合作。與教師交換約及

    學生交換約不同,簽雙聯約之前無須先簽署備忘錄。

    學生繳交本校少部分學費及對方學校學費。

    雙聯學制(Dual/Double/Joint Degree Program)與國外

    學校合作而獲得兩校之學位

    常見模式:2+2學士雙聯、3+2學碩雙聯、1+1碩士雙聯

    法規依據:本校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http://www.ntnu.edu.tw/aa/aa1/case04/ntnu_double.pdf�

  • 雙聯學位協議書(續)

    合約參考項目 學分抵免 簽證規定 住宿 法律規定 保險 休學、復學等學籍管理事項

    申請資格 申請程序 行前準備 註冊 學雜費、獎學金 合約效期 其他

  • 院系所級校內簽約流程(雙聯學制)

    本校院系所或國外學校主動接洽

    院系所協商合約內容可向國際處諮詢

    提院系所會議通過

    陳報校長核定

    郵寄協議書或舉行簽約儀式

    院系所印製協議書

    簽會國際事務處、教務處等相關單位

    國際處更新網頁姊妹校列表

    院系所主管簽署協議書

    影印協議書送國際處存參

    送請校長簽署協議書

    國際處彙整年度簽約學校名單報部

    院系所執行合約

    約期屆滿後終止或續約

    提教務會議通過

  • 短訪學者補助 一、補助對象:國外大學之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或國際知名專業工作者。

    二、補助項目: (一)全額:單人經濟艙直航來回機票【及】本校單人宿舍至多十四天。(二)部份:單人經濟艙直航來回機票【或】本校單人宿舍至多十四天。(機票款補助上限依「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機票費金額表」為標準)

    三、受補助國外學者義務:至少須在本校進行一場以上之公開講演、座談或展演,並不得支領演講費。

    四、申請案於每年四月、十月受理申請。 五、相關辦法:補助國外學者訪問及研究作業準則

    http://www.ntnu.edu.tw/oia/doc/scholar0901.pdf�

  • 交換生/訪問生實務

    報告人:丘惠文、楊奕心

    校內分機:1276、1269

  • 來校交換生(校級)流程:

    1. 甄選 姊妹校系所逕行決定選送生甄選方式或依合約執行

    2. 本校系所受理申請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線上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如右

    3. 行政程序會辦 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初審 各申請系所資格審核 教務處註冊組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僑保、健保) 國語中心(核發「國語中心入學證明」) 公館校區學務組(安排床位)

    暑期班 3月底受理截止

    秋季班 4月底受理截止

    春季班 10月底受理截止

    http://ap.itc.ntnu.edu.tw/istudent/IE/index.jsp�

  • 4. 證件辦理 陸生:簽約系所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入台證」、擔任保人。發邀請函及行程表(申請手續繁瑣,須及早辦理)。

    中英入學許可函製作(共三份;中文函稿副本發送駐外單位)

    寄發入學許可函、國際學生手冊(國際處提供) 、錄取須知等

    5.來校安排 註冊組(申請學籍、學號) 資訊中心(申請無線網路帳號) 圖書館(閱覽權、借書申請單) 公館校區學務組(住宿申請) 國際事務處(交換學生證製作) 通知系(所)安排抵台後課業及生活輔導 安排接機及接待人員

    來校交換生(校級)

  • 5. 註冊報到 簽證資訊 住宿 保險:僑保、健保 選課系統 其他生活資訊─迎新說明會 & 茶會

    6. 返國 離校申請手續單 / 交換生滿意度調查表

    7. 離台後 寄發成績單會國語中心及教務處(學生名單),再寄發成績單至姊妹校系所。

    來校交換生(校級)

  • 校內單位分工

    簽約系所 主責流程執行 交換生主要聯繫窗口 提供來台後之課業、生活協助

    國際事務處 提供流程相關諮詢 提供範例表單與文件 製作交換學生證 彙整名單送至教務處 辦理國際學生相關活動

    來校交換生(系級)

  • 交換生-校級 V.S. 系級

    校級 全校性的學生甄選 每週免費15小時的國語中心華語課程

    優先安排學生宿舍

    系級 量身訂做的交換模式 系所學生保障名額 國語中心課程學費七折 學生宿舍申請排序較後

    共同點 最長交換期限: 一年 學生皆享有和師大學生同等之在校權利義務

  • 來校訪問生1.訪問生定義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校訪問學生實施作業辦法」於99年6月8日本校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通過。

    非姐妹校外籍在學學生 申請時程比照來校交換生

    2.申請辦法 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 確定接待本校系所及指導教授

    3.行政流程 國際事務處初步審核 申請系所審核並同意接待 審核通過後,依照交換生發予中英文入學許可 來校權益與義務比照交換生,來校期間以一學年為限。

    秋季班 3-4月底受理截止

    春季班 9-10月底受理截止

  • 辦理學生赴外進修交換生 訪問生 其他

    •簽學生交換約的姐妹校。

    •由學校推薦選送學生,並和交換校接洽。

    •付師大學費,免繳姐妹校學費。

    •返國後可辦理學分抵免

    •任何海外學術機構,不限姐妹校。

    •由學生自行接洽、申請。獲得入學許可後,學生向學校提出出國申請

    •如不休學,須同時繳交師大與研修校之學費,返國後可辦理學分抵免。

    • 海外實習• 研究計畫• 海外志工…等

    校級:國際處辦理院系所級:院系所辦理

    學生自行辦理,向系所、校內單位提出申請

    由系所或主辦單位主責,依各業務規定辦理,並請加會國際事務處。

  • 辦理赴外交換生業務

    確認交換校名額與申請條件

    公告交換生資訊、辦理甄選

    確定錄取名單、上簽案呈請校長同意、發函通知錄取學生、校內各單位(教務處、學務處、國際事務處)

    協助學生送交申請件至交換校

    辦理行前說明會 (6月與1月初)(國際處可統一辦理)

    代收姐妹校入學許可函並轉交學生

    於本校每學期開學一週前,務必與學生確認有無取消出國計

    畫,並回報國際處。

    學生出國一個月內,至國際處系統回報國外聯繫方式。

    學生返國,繳交心得;系所代收轉交交換校成績

    單予學生

    協助學生辦理學分抵免

  • 辦理赴外訪問生業務

    學生填寫出國申請表(以表代簽)送交系所、國際事務處、教務處、,

    http://www.ntnu.edu.tw/oia/doc/100223.doc�

  • 赴外短期進修獎補助

    報告人:王嘉瑜

    校內分機:1268

  • 校內承辦單位

    研究導向

    千里馬計畫、雙邊研究…

    國科會及博士生赴外研究

    研究發展處

    學位導向

    教育部留學獎學金、公費留考…

    畢業後攻讀學位

    就業輔導組

    活動導向

    日航暑期…

    在學期間赴外活動

    學生事務處

    短期(寒暑期~二學年)至國外大學修專業課程、輕研究非學位導向(雙聯學位除外)須返校完成學位

    在學期間赴外研修

    國際事務處

    學術合作組

  • 獎補助來源

    學校:本校行政單位、系所

    校外:教育部、國科會、駐台辦事處/使館、

    國外姊妹校、民間基金會…

  • 常見類別學校自行甄選類

    (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

    學校代理初選與複選類(教育部學海飛颺)

    學校代理初選、獎助單位複選類(教育部學海惜珠/築夢、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

    學校統一送件、獎助單位甄選類(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補助、台德台奧交換)

    獎助單位自行甄選類(如世界南島研究、傅爾布萊特赴美等)

  • 校內分工學校統一送件、獎助單位甄選類

    國際事務處統一送件、轉知核定結果 本校系所或申請人辦理學籍保留、入出境、撥款、改期、核銷作業

    獎助單位自行甄選類 國際事務處轉知公告 本校系所或申請人逕向獎助單位提出申請 獲獎系所或申請人辦理學籍保留作業

  • 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

    規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辦法、細則

    對象:本國籍學、碩、博生(含僑生)

    範圍:教育部認可大學校院(含陸港澳)

    性質:修學分

    申請期程:每半年一次(秋季出國/春季出國) 4、9月受理公告 5、10月申請截止 6、11月核定通知

  • 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續)

    交換生 (1學期~1學年) 學生申請 / 學校審核 生活費(最高一年10萬) 或機票費

    非交換生(雙聯生、訪問生…) (1學期~1學年) 學生申請 / 學校審核 生活費(最高一年30萬) 或機票費

  • 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

    規章: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築夢簡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海系列計畫」甄選作業要點

    對象:本國籍學、碩、博生(不含僑生)範圍:陸港澳以外大學校院性質:修學分申請期程:每年一次

    12月簡章公告 3月申請截止 6月核定通知

  • 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續)

    學海飛颺:一般優秀學生 (1學季~1學年) 學生申請 / 學校審核 獎學金額度依當年部補助情形由校內審議決定(平均25萬)

    學海惜珠:清寒優秀學生 (1學季~1學年) 學生申請 / 教育部審核 獎學金額度依當年教育部個別核定(平均40萬)

    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 (1個月~1學年) 系所教師提計畫申請 / 教育部審核 獎學金額度依當年教育部逐案核定(10萬~100萬不等)

  •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補助

    規章: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相關作業要點

    對象:本校碩、博生、教師

    赴外範圍:大陸地區

    性質:研究、講學

    申請期程:每半年一次 1、6月簡章公告 2、8月申請截止 5、11月核定通知

  •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補助(續)

    「研究生赴陸」 (2個月) 學生申請 / 該會審核 (平均10萬)

    「陸研究生來台」 (2個月) 本校系所申請 / 該會審核 (平均9萬)

    「學者赴陸」 (1個月) 教師申請 / 該會審核 (平均5萬)

    「陸學者來台」 (2個月) 本校系所申請 / 該會審核 (平均14萬)

  • 公告或轉知方式

    校內公文電子報(秘書室發送/每日/全體教職員NTNU信箱) 師大週報 (公關室發送/每週/全體教職員生NTNU信箱) 師大公告 (公關室網頁) 國際事務處網頁

    大海報 (誠一樓穿堂、教育學院入口、公館宿舍) 小張傳單 (收發室系所信箱)

  • 國際事務處

    國際學生事務組

  • “赴外短期進修”之目的為鼓勵本校學生培養國際視野、增進語文及專業能力為加強國際學術文化交流、建立學術合作橋梁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

    15人以上可享優惠

    領隊老師機票可享免費優待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續)

    隨團專業老師帶隊

    依專業學分可彈性安排課後活動行程

    +

    *返國後抵免專業學分(系所須簽呈)

    牛津大學哈特福學院

    商用英語課程牛津經濟課程

    http://hip.hertford.ox.ac.uk/?page_id=331�http://hip.hertford.ox.ac.uk/?page_id=343�http://hip.hertford.ox.ac.uk/?page_id=343�

  • 未來期待配對2011暑期赴外短期進修英國牛津大學哈特福學院本校商學院英國倫敦藝術大學本校藝術學院日本立命館大學本校日本語文學程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續)

    系所結合各海外姐妹校語言文化研習

    針對同屬性系所進行配對

    +可拓展

    系所國際觀

    2010臺師大英語系

    V.S.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續)

    系所結合各海外姐妹校語言文化研習營

    • 針對同屬性系所進行配對可拓展系所國際觀

    隨團專業老師帶隊

    • 依專業學分可有彈性安排課後活動行程

    15人以上可享優待

    • 領隊老師機票可享免費優待未來可達成一系所一合約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目前做法

    法源依據: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書卷獎實施要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前往國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抵免辦法

    對象:本校大學部及研究生範圍:本校海外姐妹校 (所有本處公告姐妹校)期間:3-4週 (寒暑假期間)性質:語言研習、異國文化體驗+專業學習報名時程:每年4月(暑)、11月(寒)

    http://ap.itc.ntnu.edu.tw/istudent/PT/newslist.jsp?sno=2010050601�

  • 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

    赴國外進修補助項目

    書卷獎生短期赴外研

    習補助

    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

    本校學生赴外進修補助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

    補助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書卷獎生福利1)書卷獎受獎生可同時申請日支補助及*機票補助

    《日支補助表》等級 每日補助標準/臺幣 適用地區

    第一級 每日1,800元 1. 美國:紐約市2. 日本:大阪、京都、東京、橫濱、福岡、長崎、名古屋、廣島、岡山市3. 俄羅斯:莫斯科市4. 歐洲:倫敦、巴黎、奧斯陸、日內瓦、哥本哈根、蘇黎世市

    第二級 每日1,500元 1. 美國:舊金山、芝加哥、洛杉磯、史丹佛、柏克萊、波士頓市2. 日本上述以外其他城市3. 俄羅斯:聖彼得堡市4. 歐洲:英國之牛津、劍橋等市及挪威、芬蘭、瑞典、冰島、丹麥、德國、

    荷蘭、比利時、瑞士、盧森堡、奧地利、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國、愛爾蘭

    5. 加拿大6. 紐澳:雪梨、墨爾本、布理斯班市

    第三級 每日1,200元 上述以外之其他國家級城市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書卷獎生福利2)

    等級 來回機票補助/臺幣 適用地區

    第一級 30,000元 1. 美國:紐約市2. 日本:大阪、京都、東京、橫濱、福岡、長崎、名古屋、廣島、

    岡山市3. 俄羅斯:莫斯科市4. 歐洲:倫敦、巴黎、奧斯陸、日內瓦、哥本哈根、蘇黎世市

    第二級 20,000元 1. 美國:舊金山、芝加哥、洛杉磯、史丹佛、柏克萊、波士頓市2. 日本上述以外其他城市3. 俄羅斯:聖彼得堡市4. 歐洲:英國之牛津、劍橋等市及挪威、芬蘭、瑞典、冰島、丹

    麥、德國、荷蘭、比利時、瑞士、盧森堡、奧地利、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國、愛爾蘭

    5. 加拿大6. 紐澳:雪梨、墨爾本、布理斯班市

    第三級 10,000元 上述以外之其他國家級城市

    《機票補助》(簽呈中)

  • 2010NTNU書卷獎學生申請赴國外修習暑期語言文化研習課程補助核准名單

    序號

    姓名 系級 參加學校 書卷獎獲獎學期 研習地點 補助天數

    1 劉盈君 歷史四 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 95-1、95-2、96-2、98-1 美國舊金山 21天

    2 林宸安 國文三 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 98-1 美國舊金山 21天

    3 劉芯吟 企管一 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 98-1 美國舊金山 21天

    4 吳佩伊 運動競技三 英國愛丁堡大學 96-2、97-1、97-2、98-1 英國蘇格蘭 21天

    5 郭育瑄 運動競技三 英國愛丁堡大學 97-1 英國蘇格蘭 21天

    6 張瑜珍 物理二 英國愛丁堡大學 97-2 英國蘇格蘭 21天

    7 賴彥勳 科技一 英國愛丁堡大學 98-1 英國蘇格蘭 21天

    8 余曉芸 人發二 英國愛丁堡大學 98-1 英國蘇格蘭 21天

    9 李名曜 公領一 韓國梨花大學 98-1 韓國首爾 14天

  • 2010NTNU書卷獎學生申請赴國外修習暑期語言文化研習課程摘錄心得分享

    “用英文進行交流,體驗當地生活並學習當地的方言用語,使英文進步不少,藉此也使自己的人際關係更國際化。“

    “最大的收穫當然就是能交到各國的朋友,而且能夠了解每個國家不同的文化!”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一般生福利)一般生返臺後可申請通識學分抵免

    《99學年第一學期,寒假研習適用之通識學分抵免》

    科目名稱 領域別 學分數及課程代號

    電影英文 藝術與生活 2學分/0AUG418

    應用英文 藝術與生活 2學分/0AUG482

    英文(小說選讀) 人文學 2學分/HUG401

    中西小小說欣賞與創作 人文學 2學分/0GUH446

  • 書卷獎補助申請流程自行報名國外研習(參考本處公告之姐妹校語言文化研習課程相關資訊)

    填寫書卷獎補助申請表

    公告獲獎名單及補助金額結果

    經費核撥 (須檢附相關申請核撥文件)

    經驗分享(擔任分享講座及刊登心得於本處處網)

  • 抵免通識學分申請流程

    自行報名國外研習

    填寫通識課程抵免學分申請表

    會辦相關單位(教務處通識中心、課務組、註冊組)

    通知結果 (隔年2月份自行列印歷年稱績單)

  • 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學校) 促使師大邁向國際化例:臺大目前以全校1/3學生獲赴外經驗為目標

    透過系所專業連結國外學校例:本校歐文所2010年赴法國實習

    使專業領域有國際性交流例:1.英國牛津大學哈特福學院本校商學院

    (1)Business English商用英語課程、(2)Economics in Oxford 牛津經濟課程

    2.英國倫敦藝術大學本校藝術學院3.日本立命館大學本校日本語文學程

  • 本校赴外研習之國際化未來展望推動本校學生於畢業前出國人數達十分之一

    2011年寒暑假赴外研習系所配對姐妹校達五至十對

    2011年書卷獎申請赴外研習補助人數達三十人 (預估補助280萬元,校務基金)

  • 簡報結束,歡迎指教!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院系所國際業務說明會國際事務處�院系所國際合作交流業務說明目前我校國際交流合作現況院系所級校內簽約流程�(MOU.教師交換約.學生交換約)投影片編號 5目前常見合約種類合作協議簽約說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外大學或學術機構簽訂國際學術合作協議書處理要點合作協議簽約說明(續)合約內容要項備忘錄(母約)學生交換協議書學生交換協議書(續)教師交換協議書與大陸學校簽約注意事項合約書之製作及簽署方式�檔案紀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推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補助辦法雙聯學制雙聯學制協議書雙聯學位協議書(續)院系所級校內簽約流程�(雙聯學制)短訪學者補助投影片編號 23來校交換生(校級) 來校交換生(校級)來校交換生(校級)來校交換生(系級)交換生-校級 V.S. 系級來校訪問生投影片編號 30投影片編號 31辦理赴外訪問生業務投影片編號 33校內承辦單位獎補助來源常見類別校內分工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續)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續)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補助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補助(續)公告或轉知方式赴外短期進修“赴外短期進修”之目的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續)未來期待配對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續)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系所福利/續)「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目前做法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書卷獎生福利1)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書卷獎生福利2)2010NTNU書卷獎學生申請赴國外修習暑期語言文化研習課程 補助核准名單2010NTNU書卷獎學生申請赴國外修習暑期語言文化研習課程 摘錄心得分享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一般生福利)書卷獎補助申請流程抵免通識學分申請流程赴外寒暑期短期語言文化研習之好處道相報 (學校)本校赴外研習之國際化未來展望投影片編號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