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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导 言 ................................................ 1

2 调查设计及核查 ........................................ 6

2.1 抽样方案及样本 .............................................. 6

2.2 数据采集及质量控制 .......................................... 8

3 村户基本特征 ......................................... 11

3.1 村庄自然地理区位 ........................................... 11

3.2 村庄人口及其流动情况 ....................................... 13

3.3 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概况 ....................................... 16

3.4 农业用地及其流转 ........................................... 17

4 就业与收支 ........................................... 19

4.1 就业情况 ................................................... 19

4.2 收支情况 ................................................... 28

5 乡村生态环境 ......................................... 34

5.1 乡村生态基本状况 ........................................... 34

5.2 村民生活与灌溉用水 ......................................... 35

5.3 化肥与农药施用 ............................................. 36

5.4 垃圾处理、污染及其管制措施 ................................. 38

5.5 环境与村民健康 ............................................. 40

5.6 政策建议 ................................................... 42

6 乡村治理 ............................................. 44

6.1 乡村治理组织 ............................................... 45

6.2 乡村治理方式 ............................................... 48

6.3 乡村治理面临问题及政策建议 ................................. 52

7 乡村教育 ............................................. 56

7.1 义务教育普及现状 ........................................... 57

7.2 儿童教育现状 ............................................... 59

7.3 政策建议 ................................................... 62

8 农村家庭金融行为 ..................................... 64

8.1 正规金融 ................................................... 66

8.2 私人借贷 ................................................... 67

8.3 其他非正规金融 ............................................. 71

8.4 农户资金用途和贷款需求分析 ................................. 73

9 扶贫政策 ............................................. 81

9.1 精准扶贫政策 ............................................... 81

9.2 “一村一品”政策及实施效果 ................................. 98

9.3 政策建议 .................................................. 103

10 后 记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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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 言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十二五”以来,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改革波澜壮阔,农

业农村发展成就辉煌。习近平同志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

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

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的最终目标,是要不断提高村民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面,彻底解决农

村产业和农民就业问题,确保当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安居乐业。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传承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是实现全体

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实现“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

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的目标,离不开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全面理解和深刻把

握,开展农村地区的调查是重要途径。一方面,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

断变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农村人口流出加剧,互联网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方式带来巨大冲击。新时期需要开展系统的农村调查以摸清当前我国农村问题的

基本情况和变迁态势。另一方面,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农业自然、历史环

境差异巨大,发展水平也相差甚远。各地农村所面临的“三农”问题各具差异,

各类问题的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除了全国范围的农村调查,各地针对本

地区农村的深入调查亦十分必要。

广东省农村发展正处于一个历史新时期。广东省乡村人口 3388 万人,占全

省总人口比重的 30.8%。2016 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6078.43 亿元,稳居全国

前列①。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全省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此外,全省积极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业

态创新,努力加强标准化生产提升广东农业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稳妥推进农

① 数据来源于《2017广东农村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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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土地确权登记,梳理重大政策性问题,持续加大金融支农创新力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了解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乡村振

兴战略,于 2018 年 7 月至 8 月开展广东省千村调查,深入广东乡村进行入村入

户调研。广东千村调查项目以微观调查为基础,以乡村振兴理论为指导,以实证

研究为主要手段,以政策研究为落脚点,利用一手数据研究“三农”问题,旨在

通过学术研究与政策研究的有机结合,全面反映国民经济所关注的重点农村问题,

为广东省及国家宏观决策部门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提供依据。

课题组从行政村、自然村、家户三个层面开展数据收集,使用分层抽样法抽

取广东省 100 个行政村,207 个自然村及 2977 户农村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及深入

访谈。调查内容全面涉及村户的土地、收入、消费、就业、教育、农业生产、农

村信贷、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扶贫战略、乡村治理等方面。

本报告的撰写基于以上数据,一共分为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

分是调查设计,介绍广东千村调查项目的抽样设计、样本及质控流程。抽样方案

的设计综合考虑了科学性、全面性和严谨性,采用分四阶段的按规模大小成比例

的概率抽样设计方法,努力保证了样本的随机性和省级代表性。为了确保调查采

集的问卷数据高质量,采用计算机辅助面访系统(Computer Assisted Personal

Interviewing,CAPI)实现电子化入户访问,并在调查前开展四轮预调查以确保问

卷效度,通过集中培训提高访问员的素质,以及在调查中采取多种质控手段对数

据进行全方位核查。

第三部分描述村户基本特征,分别从村庄自然地理区位、人口及流动情况、

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用地及其流转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受访村的地形以

平原、丘陵和山地为主,台风是最主要的自然灾害。珠三角地区行政村呈现人口

净流入的现象,东翼、西翼和山区等地则反之。外出务工人口以省内就业为主,

主要前往广深两地,从事行业集中于工业和商业、餐饮服务业。在乡村流入人口

中,省内占比近一半,而省外流入人口主要来自广西、湖南、贵州及江西。在公

共基础设施及服务方面,行政村宽带网络和手机 4G 网络的覆盖率极高,村庄居

民去附近医院看病和公园休憩相对便利,但部分村庄距离城镇较远。近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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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农户家庭经营农地生产,户均经营面积为 3.23 亩。在农业用地的租金价格方

面,珠三角地区排在东翼和西翼地区之后。

第四部分为农村就业与收支状况。在农村就业方面,分析了广东省各区域农

村劳动年龄人口的构成、就业人口的构成和基本特征、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行业

分布、工作地分布和收入,以及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时间。在农村家庭收

支方面,一方面考察了家庭收入情况,具体包括家庭人均收入及构成,不同收入

水平家庭的人均收入及构成、以及收入不平等情况;另一方面考察了家庭人均消

费及构成,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人均消费及构成。调查发现,广东农村家庭 16 岁

及以上人口就业率为 59%,就业人员中 52%为受雇劳动者,20%为农业劳动者。

受雇劳动者中有 41%为全年外出务工者。分地区看,西翼和山区就业人员全年外

出务工的比例更高,珠三角和东翼就业人员全年本地务工的比例更高。全省全年

外出务工人员中有 82%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珠三角、东翼、西翼、山区外出

务工人员在珠三角工作的比例分别为 93%、76%、73%和 91%。全省平均外出务

工年收入为 35520 元,省外务工的平均收入最高,在珠三角务工的平均收入次之,

而在粤东西北地区务工的平均收入最低。男性、高教育程度、从事高等服务业的

务工人员平均收入更高。在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中,西翼和山区就业人员投入更

多时间从事农业劳动,低教育程度和年龄较大的就业人员投入更多时间从事农业

劳动。全省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 11694 元,收入由低到高依次为珠三角、东

翼、西翼和山区。农户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占比为 42%,其次是外

出成员寄回收入、农业经营纯收入和非农经营纯收入,占比分别为 18%、14%和

13%。农户收入不平等最主要源自于工资性收入的不平等,占比达到 47%,其次

是外出成员寄回收入、非农经营纯收入和农业经营纯收入的不平等,占比分别达

到 16%、14%和 13%。全省农村家庭年人均消费为 9185 元,消费水平由低到高

依次为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从消费构成来看,食品消费占比最高,达到

48%;其次是医疗保健支出和教育支出,占比分别为 15%和 11%。

第五部分介绍乡村生态状况及环境污染现状。从生活与灌溉用水、化肥与农

药施用、垃圾处理、污染管制等方面详细报告了广东省农村生态环境情况。调查

发现广东的水土流失或将成为一个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农村饮用水及灌溉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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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存在卫生问题。四成行政村附近设有工厂,且很高比例为污染较为严重的工矿

企业。大多数受访农户未能有效环保地实现秸秆还田处理,且对土壤污染和土壤

重金属污染现象的了解程度较低。12 个行政村报告本村的村民普遍患有某种疾

病,其中较为常见的疾病为心脑血管病疾病、肿瘤癌症、肺病和结石病等。对此,

我们建议:首先,应努力治理水土流失,缓解土地荒漠化,应对土地盐碱化(盐

渍化);其次,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全面治理农业

面源污染;第三,严格工矿企业准入条件,强化对工矿类企业的监管和污染治理;

第四,开展耕地污染调查,治理和修复被污染耕地;第五,继续推进广东省村村

通自来水工程,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最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第六部分描述乡村治理的现状,介绍了乡村治理组织以及乡村治理方式,剖

析了目前乡村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基层行政组织和宗族组织是乡

村治理的两个自治主体,对乡村治理绩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基层行政组

织中,村委会人员以正式工作人员为主,临时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和社工为辅。

村委会向村民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清洁卫生、贫困家庭关爱、残疾人照顾

和老年人照料方面。广东地区祠堂盛行、宗族文化浓厚,有第一大姓祠堂的比例

较高;有老人会的行政村比例不算太高;从第一大姓的占比来看,一个村平均一

半的人共用一个姓。在做重大集体决策时,受访村主要是通过民主投票、村干部

投票和上级政府决定的方式做出决定,老人会等宗族组织影响有限。对于村集体

重大决策是否公示的这一问题上,村干部和村民的回答不完全统一。针对上述发

现,我们建议:第一,应充分利用宗族组织为广东乡村治理服务,同时也要密切

关注和有效抑制宗族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其次,要努力应对人口结构调整造成

的广东乡村空心化,充分发挥返乡乡贤的带动作用,应对农民工返乡的机遇和挑

战;最后,提高村民在集体事务中的参与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第七部分介绍乡村教育现状,描述了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农村儿童教育现

状及农村家庭的教育投入。主要发现,广东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落实情况有待改

善,而义务教育后教育的完成率较高。在留守儿童教育方面,农村留守儿童近半,

留守儿童学业表现与非留守儿童无显著区别,但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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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撤点并校政策,我们发现,村中没有小学或者初中对家庭的一个重要影

响是,家庭在教育上支出的费用将上涨,尤其是生活费用上涨幅度较大。针对调

查呈现出广东乡村教育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首先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

育水平;其次,促进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第三,撤点并校要慎重结合学校布局调

整方案。

第八部分研究农村家庭金融行为,概述广东省农村正规金融市场、非正规金

融市场的运行状况,以此来探寻广东省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广东省现阶段农

村金融服务的水平、以及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分别扮演的角色及背后的运作机

制。本次调研发现,正规金融发生率很低、亲戚朋友间的个人无利息借贷十分普

遍、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基本缺失。农户的借贷主要用于缓冲风险、平滑消费、

稳定自己的生活水平,仅有 10%左右的借贷用于投资、扩大再生产、提升自己的

生活水平。农户未尝试从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除了觉得贷款手续麻烦、利息

太高、批准太慢等原因,很大一部分农户没有表现出对大额借款的需求。

第九部分介绍现有扶贫政策及实施效果,重点分析了“精准扶贫”和“一村

一品”两大政策的实施现状和效果。我们发现,在“精准扶贫”政策方面,扶贫

对象选择精准,着重考察家庭的“收入”与“劳动能力”,有效落实了“扶真贫,

真扶贫”。精准扶贫的评选认定程序符合政策,比较公平公正,但是面向村民的

宣传和公示力度不够。关于精准扶贫资金的发放与使用,86.86%的精准贫困户收

到了扶贫款,村民更多用于民生消费开支,较少进行生产性投资。在“一村一品”

政策方面,广东省约四分之一的行政村有“一村一品”政策,主要销往本县乃至

全国,销售的主要方式是专业公司订购,其次是集市销售,网上销售占比很少。

针对上述发现,我们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思想精准宣传,村干部应该及时加大

政策的宣传力度,保证精准扶贫思想深入人心;其次,资金精准到位,村委会应

兼顾长、短期收益,根据行政村和精准扶贫户本身的情况,因地制宜,实现扶贫

资金的效益最大化;第三,政策精准发力,产业帮扶要实现精准化,量身定做产

业帮扶政策,善于建立有特色、有规模、有实效的扶贫产业链条;最后,制度精

准创新,“精准扶贫”须催生其他制度创新,与土地和资产制度改革、金融制度

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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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查设计及核查

2018 年广东千村调查的抽样设计综合考虑了科学性、全面性和严谨性。为

了保证调查样本的随机性和省级代表性,整体抽样方案采用的是分四阶段的按规

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 Sampling,下文简称为

PPS 抽样)设计方法,最终抽取了广东 100 个行政村,样本覆盖东翼、西翼、珠

三角和山区多地农村。为了保证调查采集的问卷数据质量,采用计算机辅助面访

系统(Computer Assisted Personal Interviewing,CAPI)实现电子化入户访问,并在

调查前开展 4 轮预调查以确保问卷效度,通过集中培训提高访问员的素质,以及

在调查中采取多种质控手段全方位核查数据。

2.1 抽样方案及样本

2.1.1 调查的整体抽样方案

2018 年广东千村调查项目抽样设计的目标是使样本数据在广东省省级层面

上具有代表性。采用四阶段 PPS 抽样方法,以乡村常住人口为辅助变量,依次进

行对广东省各区县、行政村、自然村和户的样本抽样,最终抽样的样本覆盖广东

东翼、西翼、珠三角、山区的各地农村。

(1)第一阶段抽样

初级抽样单位(Primary Sampling Unit, PSU)是广东省下辖所有区县。区县抽

样框的数据来源于广东省各市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最新的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

发布的《2016 年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除韶关市使用 2016 年统计年鉴数据外,

其余 19 个城市均使用 2017 年统计年鉴数据。对除东莞市、中山市以外的 18 个

城市,整理对应区县的信息;对东莞市及中山市整理镇街信息,东莞市、中山市

的镇街作为区县处理。

根据各区县的常住乡村人口,使用 PPS 抽样法抽出 25 个区县行政单位。所

抽选的 25 个区县行政单位分别是河源龙川、湛江徐闻、湛江雷州、湛江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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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云浮罗定、清远佛冈、东莞横沥、汕头龙湖、汕头潮南、潮州潮安、

揭阳揭东、揭阳普宁、揭阳惠来、肇庆怀集、茂名信宜、茂名高州、江门台山、

韶关曲江、茂名茂南、阳江阳西、惠州龙门、惠州惠城、梅州五华、汕尾陆河。

(2)第二阶段抽样

二级抽样单元(Secondary Sampling Unit, SSU)是行政村。第二阶段的抽样目

标是从抽中的 25 个区县中抽取行政村样本。在每个被抽中的区县行政单位中,

按照各行政村常住乡村人口数量,使用 PPS 抽样法从各区县随机抽取 4 个属于

乡村地区的行政村,共计 100 个村居行政单位,作为行政村问卷的访问对象。

图 2-1 千村项目乡镇村分布情况

(3)第三阶段抽样

在每个被抽中的村居行政单位中抽取自然村样本。联络第二阶段被抽中的行

政村,并收集其下辖自然村的常住户数。若被抽中的行政村下辖有两个及两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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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自然村,则以各自然村的常住户数为辅助变量随机抽取两个自然村作为自然

村问卷的访问对象。

(4)第四阶段抽样

在每个被抽中的行政村中,分配相应的户数。每个行政村户样本固定为 30

个。如果行政村下辖两个及两个以上自然村,访员需对第三阶段抽样所抽取的该

行政村内两个自然村样本各收集 15 份户问卷。在每个被抽中的自然村内,按照

自然村花名册中户编号顺序,由小到大进行家户访问直至达到目标数量。因此,

每个行政村样本应完成 1 份行政村问卷、与自然村抽样数量一致份数的自然村问

卷和 30 份户问卷。

当自然村问卷或者户问卷份数不足时,访员可向指定的有关负责人申请自然

村的补充抽样,自然村的补充抽样申请流程如图 2-2 所示。申请通过后,访员将

收到该行政村下辖的、指定的一个自然村作为补充,访员需要在该自然村补充完

成新增自然村的自然村问卷,及剩余数量的户问卷访问目标。

图 2-2 自然村补充抽样流程

2.1.2 样本完成情况

2018 年广东省千村调查样本分布在东翼、西翼、珠三角和山区的 25 个区县,

共收集行政村有效问卷 100 份,自然村有效问卷 207 份,家户有效问卷 2977 份,

样本具有广东省农村代表性。

2.2 数据采集及质量控制

2.2.1 数据采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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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机辅助面访系统(Computer Assisted Personal

Interviewing,CAPI)即在移动设备上使用千村调查 APP 对被访采用一问一答的方

式收集信息,实现电子化入户访问。CAPI 具有自动录入数据并校验问卷内部逻

辑关系,能够及时发现异常关系并提示访员进行有必要的追问等功能,可以有效

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非抽样误差,较好地满足数据的保密性和实时性获取的要求,

显著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2.2.2 预调查

开展 4 轮预调查,覆盖东翼、西翼、珠三角、山区四地,从问卷设计和实地

执行两个方面检验问卷效度,确保问卷内容和结构的合理性,问卷问题设置的规

范性。

2.2.3 访问员培训

项目执行组由 1 名项目执行负责人、2 名巡视督导、4 名片区督导组成。“广

东千村调查”项目共招募访问员 153 人,分成 25 支队,前往广东省内 100 个行

政村、207 个自然村进行数据采集。另外,“广东千村调查”项目招募了志愿者

团队 62 人,核查员团队 29 人,共同推进项目执行工作。

在正式“入户访问”之前,项目组对选拔出的访问员和志愿者进行集中的系

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问卷内容和结构、APP 操作、实际模拟访问等多个方面。

问卷内容和结构培训要求访问员理解问卷的主要逻辑关系,准确掌握相关问题的

含义及概念定义,并熟悉访问员手册的全部内容。APP 操作培训要求访问员在自

己的移动设备上下载 APP,并通过实际操作练习,帮助访问员掌握 CAPI 电子问

卷系统的操作方法。实际模拟访问则有助于提升访问员的访问能力、随机应变能

力,加深其对问卷的印象,并从模拟访问中发现不足,以进一步提高其访问能力。

以上培训确保督导和现场访问员具备高素质,为实际调研中收集高质量的调查数

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4 质量控制

调查结束后,项目组还进行全方位多种形式的数据核查工作,以期尽可能降

低人为因素导致的误差。数据核查主要是通过核查样本数据回传情况,对每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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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无效题比例、问卷访问时长、单体访问时长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 GPS 定

位核查、照片核查、实地核查、录音核查和电话核查。

GPS 定位核查和照片核查在电脑系统中完成,核查比例达 100%。实地核查

主要是巡视督导和片区督导在实习执行跟访过程中完成。录音核查,共完成了 804

份访问员样本录音核查,以及 2 份志愿者样本录音核查。其中家户问卷总共核查

了 780 份样本,核查比例达到 26%;自然村问卷核查了 17 份样本,核查比例为

8%;行政村问卷核查了 7 份样本,核查比例为 7%。电话核查,行政村问卷核查

了 92份样本,核查比例达到了 93%;自然村问卷核查了 188份,核查比例为 92%;

家户问卷核查了 695 份,核查比例为 23%。通过录音核查以及电话核查,行政村

以及自然村问卷的核查比例达到了 100%,而家户问卷的核查比例也达到了 49%。

综合以上核查方式,每天制成《千村项目核查日报》对有问题的样本进行回

访,规范访问员的访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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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村户基本特征

3.1 村庄自然地理区位

利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本项目团队共调查了 100 个行政村,其中 60 个行政

村所在地属于农村区域,25 个位于边缘城区,9 个位于城乡结合部,(乡)镇上

的行政村有 3 个(见表 3-1)。平均来说,每个村委会辖区面积为 8.06 平方公里。

100 个行政村中有 12 个行政村属于风景旅游区,有 26 个受访对象报告本村为自

然灾害频发地区。其中,既是风景旅游区又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行政村共有 4

个。在自然灾害频发地区中,台风是最主要的自然灾害,其次是洪涝、干旱、滑

坡和泥石流等(见图 3-1)。与此同时,项目组在 100 个行政村中随机抽取了 207

个自然村进行家户调查,其中有 172 个受访自然村属于农村(区域),19 个位于

县城(市)边缘城区,其余分别位于镇、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内等(见表 3-1)。从

地形分布来看,自然村所在地的地形以平原、丘陵和山地为主,各自占比分别为

39.61%、28.99%和 26.09%(见图 3-2)。

表 3-1 村庄所在地所属类型

行政村 自然村

市/县城的中心城区 1 4

市/县城的边缘地区 25 19

市/县城的城乡结合部 9 6

市/县城区以外的镇 3 5

农村 60 172

其他(比如,国营农场) 2 1

样本数 100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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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 自然灾害类型(基于 26 个报告本村为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行政村样本)

图 3-2 村所属地类型

台风, 60.61%洪涝, 21.21%

旱灾, 9.09%

滑坡和泥石流,

9.09%

26.09%28.99%

39.61%

0.48%

3.86%0.97%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山地 丘陵 平原 高原 盆地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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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村庄人口及其流动情况

3.2.1 行政村人口基本情况

针对行政村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平均来说,每个行政村大约有 961 户家庭,

常住人口为 4285 人,户籍人口为 4829 人,其中女性为 2233 人(户籍人口女性

占比 46%)(见表 3-2)。其中,人口规模最小的行政村少于 1000 人,人口规模最

大的行政村户籍人口数量高达 24467 人。分地区来看,珠三角地区行政村的常住

人口大于户籍人口(即人口净流入),而东翼、西翼和山区等三个地区行政村的

户籍人口大于常住人口(即人口净流出),其中山区人口净流出比例最高(常住

人口与户籍人口之比为 0.74)。东翼地区的村庄人口规模和家庭规模都远大于西

翼、珠三角和山区等其它三个地区,东翼村庄平均有 1195 户家庭,村庄平均人

口规模为 7127 人。山区村庄的家户数量最小(772 户),而珠三角地区村庄的户

籍人口规模最小(3066 人)。

表 3-2 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概况

指标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户数 961 750 1195 1021 772

常住人口 4285 3584 6506 3711 2666

户籍人口 4829 3066 7127 4798 3602

女性 2233 1415 3396 2237 1483

户均人口规模 5.02 4.08 5.96 4.70 4.67

3.2.2 行政村人口流出与流入情况

表 3-3 显示,从广东全省样本层面来看,行政村流出人口数量的均值为 1157

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口数量的均值为 979 人,外出务工女性人口为 395 人,外

出务工人口中女性的占比为 40.30%。平均来说,全省样本行政村外出务工人口

的比例为 20.27%(外出务工人口/户籍人口)。分地区看,东翼地区人口流出规模

最大(1650 人),但山区人口流出的比例最高(山区流出人口占户籍人口的比例

将近 38%,外出务工人口比例约为 32.48%)。人口流入方面,全省样本村流入人

口数量的平均值约为 395 人,其中女性约为 208 人(含嫁入女性)。分地区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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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地区的村庄流入人口规模最大(平均为 950 人),远大于东西两翼和山区

等其它三类地区的人口流入规模,并且远远大于本地区的流出人口的规模(即人

口是净流入的)。

表 3-3 人口流出和流入情况

指标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流出人口 1157 714 1650 973 1368

外出务工人口 979 655 1367 778 1170

外出务工女性 395 272 574 321 417

流入人口 395 950 176 141 111

流入女性人口 208 552 104 58 32

本村外出务工人口主要以省内就业为主(务工地点为广东省的占比 98%),

最主要的外出务工目的地(务工城市)是广州市和深圳市两个全国一线城市

(40.82%和 31.63%村庄的最主要外出务工地),东莞市和佛山市两个经济发达的

二线城市也是重要的外出务工所在地市。从行业分布上看,广东农村外出务工人

员从事的最主要行业为工业(制造业)及商业、饮食、服务业,外出务工以工业

和商业、饮食、服务业为第一就业行业的村庄分别为 46 和 31 个。建筑业也是外

出务工人员从事的主要行业之一,100 个村中有 9 个村的外出务工人口最主要从

事的行业为建筑业。

图 3-3 外出务工人口最主要从事的行业

31

46

9

1

11

05

101520253035404550

15

乡村流入人口包括省内人口和外省人口,其中,省内流入占比约为 44%。来

自外省的流入人口主要来源地为广西、湖南、贵州、江西等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源

丰富而经济欠发达的广东相邻省份。流入到本村的外来务工人口就业类型多样,

主要集中在工业(制造业)、种植业、建筑业、商业餐饮服务业(见图 3-4)

图 3-4 外来务工人口最主要从事的行业

3.2.3 自然村人口及其流动情况

表 3-4 显示,自然村常住人口的平均规模为 694 人,平均户数为 185 户,户

籍人口数为 849 人,即户均 4.6 人。自然村人口流出的平均规模为 236 人,其中,

外出务工人口为 188 人,流出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口占本村户籍人口的比重分别为

27.8%和 22.1%。在外出从事的行业分布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主要从事的行业包

括工业、商业,饮食和服务业及建筑业,这一情况与行政村的统计结果相符。样

本自然村流入人口平均规模为 21 人,占常住人口的 2.5%。其中,人口流入最多

的一个自然村,流入人口规模高达 750 人。分地区比较来看,粤东地区的自然村

人口规模最大,紧接着是粤西和山区,珠三角的自然村人口规模最小。在人口流

动方面,广东山区的自然村流出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口占户籍人口的比重最高(分

别为 38.8%和 29.4%),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珠三角地区流入人口的占比最

10

4

2

18

13

1

17

12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16

高,流入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约为 6.3%。

表 3-4 自然村分地区人口及其流动情况

指标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常住人口 694 427 1317 510 451

户数 185 250 290 107 120

户籍人口 849 494 1635 615 562

流出人口 236 96 419 177 218

外出务工人口 188 116 309 147 165

流入人口 21 27 21 24 13

3.3 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概况

3.3.1 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

表 3-5 显示,调查的 100 个行政村中拥有公共交通服务的行政村的比例为

63%,这些村庄每天公共交通服务的平均班次为 21 次。行政村宽带网络和手机

4G 网络的覆盖率非常高,100 个行政村中只有 2 个目前为止还未覆盖宽带网络

和手机 4G 网络。98%的行政村拥有医院(卫生所),51%的行政村拥有自己的公

园或村庄附近有公园(公共休憩场所),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的覆盖率为 55%。

在调查的 207 个自然村中,拥有公共交通服务的比例为 15%,这些村庄每天公共

交通服务的平均班次为 23 次。大约 32%的村庄拥有医院(卫生站),34%的自然

村庄拥有公园(公共休憩和健身场所)。与行政村的情况相似,自然村的宽带网

络和 4G 网络的覆盖率也比较高,分别为 88%和 91%左右。受访自然村拥有公共

卫生厕所的比例不到 30%,修建公共卫生厕所的资金来源主要以本村自筹为主

(46.77%),其次是政府补贴(17.74%)、行政村补贴(14.52%)、上级补贴和本

村分摊(11.29%)。

17

表 3-5 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

单位:% 行政村 自然村

公路 98 97

公共交通服务 63 15

医院(卫生站、所) 98 31

公园(公共休憩、健身区) 51 34

公共卫生厕所 55 29

宽带网络 98 88

手机 4G 网络 98 91

3.3.2 村庄便利度

表 3-6 显示,样本村委会到辖区内最远居民户的距离均值为 2.68 公里(最远

的相距 15 公里)。行政村到最近城镇的平均距离为 6.16 公里(距离最大为 20 公

里),村委会到最近的医院、公园的平均步行时间分别为 6.99 和 6.61 分钟,到附

近医院、公园的最长步行时间为 60 分钟。自然村到村委会的平均距离为 1.42 公

里,距离最近城镇的平均距离为 6.41 公里,离村委会的距离的最大值为 30 公里,

离最近城镇的距离的最大值为 37 公里。总体来说,村庄居民去附近医院看病和

公园休憩相对便利,但部分村庄(尤其自然村)距离城镇较远。

表 3-6 村庄便利度

度量指标 均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村委会到最远居民户的距离(公里) 2.68 0.50 15.00

本村与最近城镇之间的距离(公里) 6.16 0.50 20.00

村委会到最近医院的步行时间(分钟) 6.98 1.00 60.00

村委会到最近公园的步行时间(分钟) 6.61 1.00 60.00

自然村到村委会办公楼的距离(公里) 1.42 0.01 30.00

自然村到最近城镇的距离(公里) 6.41 0.25 37.00

3.4 农业用地及其流转

农村家户问卷的调查结果显示,拥有确权农地和经营农地的农户分别有 2021

和 1879 户,其中约有 17%的农户将自家的部分或全部耕地通过转包、转让和出

租等方式转出,10%左右的农户以各种方式转入了农地。表 3-7 显示,2021 户拥

18

有确权农地的农户平均土地面积为 3.82 亩,其中有 456 户转出了承包地,平均

转出面积 2.12 亩,租金收入为 1252 元,亩均租金收入为 590 元。262 家农户转

入了农地,平均转入面积为 10.38 亩,租金支出为 4235 元,亩均租金支出为 408

元。2997 个农户家庭中,一共有 1879 个农户家庭经营农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

户家庭的户均经营面积为 3.23 亩。

表 3-7 农业用地及其流转现状

指标 均值(发生户) 样本量 均值(全样本)

确权土地面积(亩) 3.82 2021 2.67

农地经营面积(亩) 3.23 1879 2.16

流出土地面积(亩) 2.12 456 0.34

土地租金收入(元) 1252.49 456 216.71

流入土地面积(亩) 10.38 262 0.96

土地租金支出(元) 4234.53 262 378.69

分地区来看,西翼村庄的户均确权农地面积最大(4.80 亩),接下来依次是珠

三角、东翼和山区。转出农地占比(转出面积/确权面积)由高到低依次分别是珠

三角(64%)、山区(61%)、西翼(57%)和东翼(36%)。租金方面,无论是农

地流出还是农地流入,东翼地区的农地租金价格都是最高的(农户出租农地的均

价为 1008 元/亩,农户租入农地的均价为 543 元/亩)。接下来农地租金价格从高

到低依次是西翼、珠三角和山区。因此,从农村入户调研的情况看,尽管珠三角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高,但其农业用地的租金价格并不是最高的,而是排在东翼

和西翼地区之后。

表 3-8 分地区农业用地及其流转

指标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确权土地面积(亩) 4.06 2.84 4.80 3.17

流出土地面积(亩) 2.60 1.02 2.75 1.95

土地租金收入(元) 1475.45 1028.92 2621.38 320.78

流入土地面积(亩) 10.20 18.75 8.83 4.77

土地租金支出(元) 2254.55 10186.13 3286.89 1177.65

农地经营面积(亩) 3.19 1.56 4.73 2.64

19

4 就业与收支

4.1 就业情况

在这一节中,我们将分析广东省农村家庭的就业情况。接下来,我们对就业

样本的构造过程作如下说明。我们将 16 岁及以上的非在校学生,并且有经济收

入的人员定义为就业人员;而 16 岁及以上的在校学生或没有经济收入的人员定

义为未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可以分为在校学生、家务劳动者、有劳动能力未就

业者、无劳动能力者和其他未就业人员等五类。

对于所有 16 岁及以上人员,我们删除了性别、年龄、户口、民族、婚姻状

况、教育程度等个人主要特征存在缺失的样本。对于未就业人员,我们删除了未

就业原因存在缺失的样本。对于就业人员,我们删除了就业类型、就业行业存在

缺失以及全年工作时间存在缺失或超过 12 个月的样本。对于外出务工收入存在

缺失的样本,我们利用与其特征相似人员的平均收入对其收入进行插值补充。

4.1.1 就业人员的构成与基本特征

在这一小节中,我们考察就业人员的构成与基本特征。经过清理,我们最终

得到 16 岁及以上人口的构成情况如表 4-1 所示。在 9645 个有效个人样本中,59%

的比例为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占比 41%。家务劳动者占比 23.1%,是未就业人

员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其次是无劳动能力者和在校学生,占比分别为 7.9%和 6%。

分地区来看,珠三角和西翼就业人员比重要高于东翼和山区。山区家务劳动者的

占比最高,珠三角有劳动能力未就业者的占比最低。

20

表 4-1 16 岁及以上人口构成

单位:%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就业人员 59.0 59.5 57.3 63.0 55.3

未就业人员 41.0 40.5 42.8 37.0 44.7

在校学生 6.0 4.7 6.4 6.7 5.6

家务劳动者 23.1 24.5 23.0 18.5 28.4

有劳动能力未就业者 2.7 2.1 3.3 2.7 2.6

无劳动能力者 7.9 8.4 8.3 7.9 7.1

其他 1.3 0.9 1.7 1.2 1.1

样本量 9645 2033 2765 2887 1960

未就业人员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是家务劳动者,表 4-2 描述了家务劳动者的基

本特征。总体来看,家务劳动者中女性占比为 72.6%,已婚占比 85.7%。家务劳

动者的年龄较大,其中 45 岁及以上的比例达到 72.6%;教育程度偏低,其中小

学及以下学历的比例达到 58.9%。分地区来看,山区家务劳动者中女性比例最低,

西翼地区家务劳动者中 45 岁及以上的比例最低,东翼地区家务劳动者中小学及

以下学历的比例最高。

表 4-2 家务劳动者的基本特征

单位:%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女性 72.6 70.4 77.7 75.7 65.7

已婚 85.7 87.3 85.2 82.6 87.6

16-24 岁 6.1 4.0 6.0 9.4 4.9

25-34 岁 12.3 8.5 11.5 21.1 8.1

35-44 岁 9.0 8.9 9.1 10.7 7.6

45 岁及以上 72.6 78.7 73.5 58.9 79.5

小学及以下学历 58.9 52.9 69.2 54.6 56.7

初中学历 31.1 36.0 22.5 34.2 33.5

高中学历 8.5 9.5 7.1 9.4 8.6

大专及以上学历 1.5 1.6 1.3 1.9 1.3

样本量 2225 497 637 535 556

21

接下来,我们考察就业人员的就业类型,我们将就业人员分为家庭经营农业

劳动者、家庭经营非农业劳动者、受雇劳动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

乡村干部及国家干部、科教文卫工作者、其他就业人员以及多种类型就业人员等

九类。多种类型就业人员指兼顾两种以上前述就业类型的人员。各类就业人员的

比例详见表 4-3。在全体就业人员中,受雇劳动者的占比最高,达到 51.6%。其

次为家庭经营农业劳动者,占比为 19.7%,而多种类型就业人员的占比达到 15.4%。

分地区来看,西翼受雇劳动者占比最低,为 41%,而家庭农业劳动者占比最高,

达到 32.2%。相较于其他地区,东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的占比更高,分别

为 5.4%和 1.5%。

表 4-3 就业人员的就业类型 单位:%

就业类型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家庭经营农业劳动者 19.7 14.0 12.1 32.2 16.3

家庭经营非农业劳动者 3.3 2.7 7.4 1.2 1.3

受雇劳动者 51.6 56.5 55.9 41.0 57.3

个体工商户 3.5 3.5 5.4 2.0 3.1

私营企业经营者 0.7 0.4 1.5 0.6 0.2

乡村干部及国家干部 1.0 1.5 1.2 0.7 0.7

科教文卫工作者 1.3 1.4 1.6 1.2 1.0

其他 3.6 5.5 3.4 1.9 4.6

多种类型 15.4 14.6 11.5 19.1 15.6

样本量 5694 1210 1583 1818 1083

由于受雇劳动是就业人员最主要的就业形态,我们进一步考察受雇劳动者的

类型。按照是否全年外出务工,我们把受雇劳动者分为全年外出务工者和非全年

外出务工者。对于非全年外出务工者,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全年本地务工者和部分

时间外出务工者。全年本地务工者指全年只在本村从事农业劳动或非农业劳动的

劳动者;部分时间外出务工者指除了在本村务工,一年中还有部分时间外出务工

的劳动者。

各类型受雇劳动者的比例详见表 4-4。总体来看,全省有 40.8%的受雇劳动

者为全年外出务工者,全年本地务工者占 46.1%,部分时间外出务工者占 13.1%。

22

分地区来看,西翼和山区全年外出务工者占比明显高于珠三角和东翼,分别达到

59.4%和 51.3%。并且在西翼和山区,有接近一半的非全年外出务工者会选择部

分时间外出务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珠三角和东翼的受雇劳动者主要是全年本

地务工者,占比分别达到 67%和 63.1%,部分时间外出务工者的占比仅为 6.6%

和 8%。

表 4-4 受雇劳动者的类型 单位:%

劳动者类型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全年外出务工者 40.8 26.5 28.9 59.4 51.3

非全年外出务工者 59.2 73.5 71.1 40.6 48.7

部分时间外出务工者 13.1 6.6 8.0 18.8 20.7

全年本地务工者 46.1 67.0 63.1 21.9 28.1

样本量 2935 684 885 746 620

在表 4-5 中,我们考察了就业人员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是

否少数民族、是否担任村干部等个人基本特征。在全体就业人员中,有 62.4%为

男性,76.3%已婚,6.1%现担任或担任过村干部,33%为小学及以下学历,44.6%

为初中学历,14.8%为高中学历,7.6%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全体就业人员相比,

农业劳动者中男性比例更低,已婚比例更高,现担任或担任过村干部的比例更高。

与全体就业人员相比,农业劳动者的年龄偏大,45 岁以上人员占比达到 83%;

教育程度偏低,小学及以下学历占比达到 54.9%。与全体就业人员相比,受雇劳

动者中已婚的比例更低,现担任或担任过村干部的比例更低。与全体就业人员相

比,受雇劳动者更为年轻,44 岁以下人员占比更高;教育程度更高,初中及以上

学历人员占比更高。

在受雇劳动者中,全年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比例更高,已婚比例更低,现担

任或担任过村干部的比例更低。全年外出务工人员更为年轻,16-24 岁占 25.1%,

25-34 岁占 46.7%,35-44 岁占 19.8%。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程度也更高,初

中学历占 52.5%,高中学历占 17.5%,大专及以上学历占 12.4%。受雇劳动者中,

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比例更低,已婚比例更高,现担任或担任过村干部的

比例更高。另外,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中年轻人的比例更低,教育程度也更低。

23

表 4-5 就业人员的基本特征 单位:%

特征 全体就

业人员

家庭经营农

业劳动者 受雇劳动者

全年外出

务工人员

非全年外

出务工人员

男性 62.4 58.1 63.5 67.1 61.0

已婚 76.3 93.1 65.2 53.2 73.6

少数民族 2.9 3.0 3.1 2.3 3.7

现担任或担任过村干部 6.1 11.6 1.2 0.3 1.8

16-24 岁 11.9 0.7 19.0 25.1 14.9

25-34 岁 26.9 6.0 38.6 46.7 32.9

35-44 岁 18.9 10.2 21.3 19.8 22.4

45-54 岁 19.4 24.5 13.1 6.5 17.7

55-64 岁 15.2 33.3 6.5 1.3 10.0

65 岁及以上 7.6 25.2 1.5 0.5 2.1

小学及以下学历 33.0 54.9 24.2 17.6 28.7

初中学历 44.6 34.7 49.5 52.5 47.5

高中学历 14.8 10.0 16.9 17.5 16.4

大专及以上学历 7.6 0.4 9.4 12.4 7.4

样本量 5694 1122 2935 1198 1737

4.1.2 受雇劳动者的工作情况

在这一小节中,我们分析受雇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具体而言,我们将考察全

年外出务工人员的行业分布、工作地分布和收入,以及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劳

动时间。

表 4-6给出了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行业分布。我们将行业分为工业、建筑业、

高等服务业、初等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等六类。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

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高等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

24

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初等服务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总体来看,工业就业的比例为 38.3%,初等服务业就业的比例为 38.9%,建

筑业就业的比例为 8.4%,高等服务业的就业比例为 7.4%,其他行业就业的比例

为 7%。分地区来看,东翼全年外出务工人员工业就业比例最低,初等服务业就

业比例最高,建筑业就业比例最高。山区全年外出务工人员工业就业比例最高,

而初等服务业就业比例最低。珠三角全年外出务工人员建筑业及高等服务业(主

要是运输业)就业比例最低。

表 4-6 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行业分布 单位:%

行业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工业 38.3 39.2 28.9 34.5 50.6

建筑业 8.4 3.3 10.9 10.6 6.0

高等服务业 7.4 5.0 7.4 7.9 8.2

初等服务业 38.9 44.2 47.7 38.4 29.6

其他 7.0 8.3 5.1 8.6 5.7

样本量 1198 181 256 443 318

表 4-7 给出了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作地分布。总体来看,外出务工人员绝

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工作。在珠三角务工的比例达到 81.5%,在粤东西北(即

东翼、西翼、山区)和省外务工的比例分别为 14.9%和 3.6%。分地区来看,珠三

角外出务工者中 92.8%都在珠三角地区就近务工。东翼外出务工者中 76.2%在珠

三角工作,16.8%在粤东西北(主要是东翼)务工。西翼外出务工者中 73.4%在

珠三角工作,23.5%在粤东西北(主要是西翼)务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山区

外出务工者中 90.6%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工作,只有 8.5%在粤东西北(主要是山

区)务工。最后,东翼外出务工者省外务工的比例最高,而山区外出务工者省外

务工的比例最低。

25

表 4-7 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作地分布 单位:%

地区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珠三角 81.5 92.8 76.2 73.4 90.6

东翼/西翼/山区 14.9 2.8 16.8 23.5 8.5

省外 3.6 4.4 7.0 3.2 0.9

样本量 1198 181 256 443 318

表 4-8 给出了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年平均收入和中位数收入。全省全年外出

务工人员的年平均收入为 35220 元,而中位数收入为 32111 元。分来源地来看,

东翼外出务工人员年平均收入最高,达到 37322 元;西翼外出务工人员年平均收

入最低,为 33441 元。东翼外出务工人员的中位数收入最高,达到 34723 元;西

翼外出务工人员的中位数收入最低,为 30000 元。分工作地来看,省外务工人员

的平均收入和中位数收入均为最高。而在省内,珠三角地区务工人员的平均收入

和中位数收入都要高于粤东西北地区务工人员。

分性别来看,男性务工人员的平均收入和中位数收入都要高于女性务工人员。

分年龄来看,务工人员的年平均收入和中位数收入随着年龄的增加先上升后下降,

呈现倒 U 型关系。分教育程度来看,务工人员的年平均收入和中位数收入都随

着教育程度的上升而上升,小学及以下学历务工人员的平均收入和中位数收入分

别为 27224 元和 26250 元,大专及以上学历务工人员的平均收入和中位数收入分

别为 48414 元和 45469 元。最后,分行业来看,高等服务业的年平均收入和中位

数收入均为高,分别为 40138 元和 36000 元;而初等服务业的年平均收入和中位

数收入均为最低,分别为 34170 元和 31734 元。

26

表 4-8 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

单位:元/年 均值 中位数 样本量

全省 35220 32111 1198

分来源地

珠三角 34877 33478 181

东翼 37322 34723 256

西翼 33441 30000 443

山区 36202 32216 318

分工作地

珠三角 35760 32953 976

东翼/西翼/山区 28067 24000 179

省外 52750 47455 43

分性别

男 36838 34913 804

女 31919 30000 394

分年龄组

16-24 岁 31750 28766 301

25-34 岁 37093 34761 560

35-44 岁 36529 34630 237

45 岁及以上 32075 29957 100

分教育程度

小学及以下学历 27224 26250 211

中学学历 34259 31281 629

高中学历 36835 36000 210

大专及以上学历 48414 45469 148

分行业

工业 35132 31924 459

建筑业 35736 33013 100

高等服务业 40138 36000 89

初等服务业 34170 31734 466

其他 35703 30361 84

表 4-9 描述了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平均劳动时间。总体来看,非全年外出

务工人员每年平均投入 1.6 个月从事本地农业劳动,7.3 个月从事本地非农业劳

动,1.7 个月外出务工。分地区看,西翼和山区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平均从事农

业劳动的时间均为 2.4 个月,要高于珠三角和东翼的务工人员。西翼和山区非全

27

年外出务工人员平均花费 3.4 个月和 3.6 个月外出务工,这也明显高于珠三角和

东翼的务工人员。相对应的,珠三角和东翼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时间主要

投入在本地非农业劳动上,平均劳动时间分别达到 9.2 个月和 8.9 个月。

分性别来看,男性平均外出务工时间略高于女性,本地非农业劳动时间略低

于女性。分教育程度来看,小学及以下学历和初中学历务工人员的平均本地农业

劳动时间要更长,平均本地非农业劳动时间要更短。分年龄来看,45 岁以上劳动

者平均本地农业劳动时间明显更长,65 岁及以上劳动者的平均本地农业劳动时

间高达 4.6 个月。而 55 岁以上劳动者平均外出务工时间明显更短,不足半个月。

相对应的,45 岁以下劳动者花费更多时间从事本地非农业劳动和外出务工。35-

44 岁劳动者平均花费 8.2 个月从事本地非农业劳动,16-24 岁劳动者平均花费 3.3

个月外出务工。

表 4-9 非全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时间 单位:月

类别 本地农业劳动时间 本地非农业劳动时间 外出务工时间

全省 1.6 7.3 1.7

分地区

珠三角 1.5 9.2 0.7

东翼 1.0 8.9 0.9

西翼 2.4 4.1 3.4

山区 2.4 4.4 3.6

分性别

男 1.6 7.1 2.0

女 1.7 7.8 1.4

分教育程度

小学及以下学历 2.3 7.1 1.3

初中学历 1.6 7.2 1.9

高中学历 1.1 8.0 1.8

大专及以上学历 0.6 7.7 2.3

分年龄组

16-24 岁 1.2 5.3 3.3

25-34 岁 0.9 7.4 2.2

35-44 岁 1.5 8.2 1.4

45-54 岁 2.5 7.9 0.9

55-64 岁 3.0 7.4 0.3

65 岁及以上 4.6 7.2 0.2

28

4.2 收支情况

在这一节中,我们分析广东省农村家庭的收入与消费情况。我们对家庭样本

的构造过程作如下说明。首先,我们删除了如下家庭样本:(1)调查时点所有家

庭成员均不在村里的家庭;(2)各类收入或消费均为缺失值或零,以及总收入或

总消费小于零的家庭;(3)户主性别、年龄、户口、民族、婚姻状况、教育程度

等个人主要特征存在缺失的家庭。其次,我们以家庭常住人口为标准来计算人均

收入和人均消费。家庭常住人口等于家庭总人口数减去外出人口,外出人口指外

出务工半年及以上的家庭成员。我们同样删除了常住人口为零的家庭样本,即全

家外出的样本。最后,我们对于各类收入和消费出现异常值的情况进行了顶部编

码。经过清理,我们最终得到 2698 个有效家庭样本。

4.2.1 家庭收入情况

在这一小节中,我们考察家庭收入情况,具体包括家庭人均收入及构成,不

同收入水平家庭的人均收入及构成以及收入不平等情况。我们将农户家庭纯收入

分为八类:农业经营纯收入、非农经营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补贴

和救济收入、外出成员寄回收入、人情来往净收入和其他收入。财产性收入包括

金融投资收入和出租转包土地收入,补贴和救济收入指从政府和集体获得的补助

救济收入。

表 4-10 描述了广东省农村家庭的人均收入及构成。全省农村家庭平均常住

人口为 3.82 人,分地区看珠三角农户平均家庭规模最小,东翼农户平均家庭规

模最大。全省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 11694 元,人均农业经营纯收入 1655 元,

人均非农经营纯收入 1540 元,人均工资性收入 4932 元,人均财产性收入 98 元,

人均补贴和救济收入 750 元,人均外出成员寄回收入 2129 元,人均人情来往净

收入 93 元,人均其他收入 497 元。分地区看,珠三角农户人均年纯收入最高,

达到 13461 元;山区农户人均年纯收入最低,为 9952 元。珠三角农户的人均工

资性收入、人均财产性收入、人均补贴和救济收入及人均其他收入均最高;西翼

农户人均农业经营纯收入和人均外出成员寄回收入均最高;东翼农户人均非农经

29

营纯收入最高。

从收入构成来看,农户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占比为 42.2%,其

次是外出成员寄回收入、农业经营纯收入和非农经营纯收入,占比分别为 18.2%、

14.2%和 13.2%。分地区来看,珠三角农户工资性收入的占比最高,达到 55.8%;

西翼农户工资性收入占比最低,而农业经营纯收入占比和外出成员寄回收入占比

最高,分别达到 25.6%和 29.2%。

表 4-10 家庭人均收入及构成

类别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常住人口(人) 3.82 3.68 4.01 3.81 3.73

单位:元/年 收入水平

人均纯收入 11694 13461 12469 10795 9952

农业经营纯收入 1655 932 1319 2764 1366

非农经营纯收入 1540 1379 2424 1157 1078

工资性收入 4932 7512 5406 3059 4033

财产性收入 98 250 60 50 45

补贴和救济收入 750 1294 458 657 664

外出成员寄回收入 2129 1072 1785 3147 2345

人情来往净收入 93 -39 531 -265 154

其他收入 497 1059 486 224 268

单位:% 收入构成

人均纯收入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农业经营纯收入 14.2 6.9 10.6 25.6 13.7

非农经营纯收入 13.2 10.2 19.4 10.7 10.8

工资性收入 42.2 55.8 43.4 28.3 40.5

财产性收入 0.8 1.9 0.5 0.5 0.4

补贴和救济收入 6.4 9.6 3.7 6.1 6.7

外出成员寄回收入 18.2 8.0 14.3 29.2 23.6

人情来往净收入 0.8 -0.3 4.3 -2.5 1.5

其他收入 4.3 7.9 3.9 2.1 2.7

样本量 2698 621 742 775 560

接下来,我们将农户按人均纯收入的高低等分为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中

30

等收入组、中高收入组和高收入组,考察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收入情况及构成,

具体结果详见表 4-11。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 1199 元,中低收入组家庭

人均年纯收入为 3740 元,中等收入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 7111 元,中高收入组

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 12519 元,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达到 34003 元。从收

入构成来看,收入越高的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占比越高,农业经营纯收入占比越低,

补贴和救济收入的占比越低。

表 4-11 按收入五等份分家庭人均收入及构成

类别 低收入组 中低收入组 中等收入组 中高收入组 高收入组

常住人口(人) 4.01 4.01 4.02 3.89 3.16

单位:元/年 收入水平

人均纯收入 1199 3740 7111 12519 34003

农业经营纯收入 382 737 1012 1503 4653

非农经营纯收入 94 391 848 1611 4772

工资性收入 152 778 2456 5703 15621

财产性收入 18 38 53 93 287

补贴和救济收入 319 524 833 858 1220

外出成员寄回收入 272 1055 1557 2016 5758

人情来往净收入 -127 60 118 294 120

其他收入 89 156 233 441 1572

单位:% 收入构成

人均纯收入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农业经营纯收入 31.9 19.7 14.2 12.0 13.7

非农经营纯收入 7.9 10.5 11.9 12.9 14.0

工资性收入 12.7 20.8 34.5 45.6 45.9

财产性收入 1.5 1.0 0.7 0.7 0.8

补贴和救济收入 26.6 14.0 11.7 6.9 3.6

外出成员寄回收入 22.7 28.2 21.9 16.1 16.9

人情来往净收入 -10.6 1.6 1.7 2.4 0.4

其他收入 7.4 4.2 3.3 3.5 4.6

样本量 540 540 542 538 538

表 4-12 描述了农村家庭收入的不平等程度以及来源。全省农户人均纯收入

31

的基尼系数为 0.554。分地区看,珠三角农户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最低,为 0.504;

西翼农户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最高,达到 0.592。接下来,我们对农户人均纯

收入的基尼系数按照收入来源进行分解。农户收入不平等最主要源自于工资性收

入的不平等,占比达到 47.3%,其次是外出成员寄回收入、非农经营纯收入和农

业经营纯收入的不平等,占比分别达到 16.1%、14.3%和 13.3%。其他各类收入对

总体收入不平等的贡献很小。分地区来看,工资性收入不平等对总体收入不平等

贡献最大的是珠三角地区,占比达到 63.4%;贡献最小的是西翼地区,占比为

30.2%。农业经营纯收入和外出成员寄回收入不平等对总体收入不平等贡献最大

的是西翼地区,占比分别是 24.6%和 29.8%。

表 4-12 收入不平等及其分解

类别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 0.554 0.504 0.539 0.592 0.564

单位:% 按收入来源分解

农业经营纯收入 13.3 3.2 12.9 24.6 12.4

非农经营纯收入 14.3 13.0 18.7 12.3 11.8

工资性收入 47.3 63.4 46.0 30.2 50.2

财产性收入 0.8 1.8 0.2 0.9 0.3

补贴和救济收入 2.9 5.0 -0.1 2.6 3.9

外出成员寄回收入 16.1 5.1 13.1 29.8 18.9

人情来往净收入 1.1 -0.6 4.9 -0.7 -0.1

其他收入 4.3 9.1 4.4 0.5 2.6

4.2.2 家庭消费情况

在这一小节中,我们考察家庭消费情况,具体包括家庭人均消费及构成,不

同收入水平家庭的人均消费及构成。我们将家庭消费分为八类:食品、衣着、居

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①

表 4-13 给出了农户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及构成。全省农户年人均消费支出

为 9185 元,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 4422 元,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 354 元,人均居

住消费支出为 630 元,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 444 元,人均交通通信消

① 这里的居住消费支出不包括自有住房租金折算。

32

费支出为 746 元,人均教育消费支出为 1026 元,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 1354

元,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 209 元。分地区看,珠三角农户的人均年消

费支出最高,为 10090 元;山区农户人均年消费支出最低,为 8183 元。东翼农

户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最高,珠三角农户人均居住消费支出和交通通信消费支出最

高,西翼农户人均教育消费支出最高,东翼农户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最高。

从消费构成来看,食品消费占比最高,达到 48.1%;其次是医疗保健支出和

教育支出,占比分别为 14.7%和 11.2%。分地区来看,东翼农户食品消费占比最

高,达到 58.9%;西翼农户教育支出占比最高,达到 14.2%;山区农户医疗保健

支出占比最高,达到 18.5%。

表 4-13 家庭人均消费及构成

类别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单位:元/年 消费水平

人均消费支出 9185 10090 9615 8772 8183

食品 4422 4687 5665 3818 3315

衣着 354 420 301 368 332

居住 630 830 662 478 575

生活用品及服务 444 475 355 447 523

交通通信 746 1010 643 665 703

教育 1026 1057 775 1247 1016

医疗保健 1354 1395 1086 1463 1513

其他用品及服务 209 216 126 285 206

单位:% 消费构成

人均消费支出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食品 48.1 46.5 58.9 43.5 40.5

衣着 3.9 4.2 3.1 4.2 4.1

居住 6.9 8.2 6.9 5.5 7.0

生活用品及服务 4.8 4.7 3.7 5.1 6.4

交通通信 8.1 10.0 6.7 7.6 8.6

教育 11.2 10.5 8.1 14.2 12.4

医疗保健 14.7 13.8 11.3 16.7 18.5

其他用品及服务 2.3 2.1 1.3 3.3 2.5

样本量 2698 621 742 775 560

表 4-14 描述了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低收入组家庭人

33

均年消费支出为 5482 元,中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为 6803 元,中等收入

组家庭人均年家庭消费支出为 8193 元,中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为 9994

元,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为 15480 元。除了教育和医疗保健支出,其他

各类消费支出基本上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上升而上升。从消费构成来看,低收入

组家庭食品消费占比最低,但医疗保健支出占比最高。

表 4-14 按收入五等份分家庭人均消费及构成

类别 低收入组 中低收入组 中等收入组 中高收入组 高收入组

单位:元/年 消费水平

人均消费支出 5482 6803 8193 9994 15480

食品 2443 3040 3764 4984 7894

衣着 129 215 280 398 751

居住 389 449 570 703 1040

生活用品及服务 228 278 386 492 836

交通通信 323 396 602 803 1609

教育 639 1008 1192 1097 1193

医疗保健 1227 1300 1275 1328 1642

其他用品及服务 103 117 124 188 515

单位:% 消费构成

人均消费支出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食品 44.6 44.7 45.9 49.9 51.0

衣着 2.4 3.2 3.4 4.0 4.9

居住 7.1 6.6 7.0 7.0 6.7

生活用品及服务 4.2 4.1 4.7 4.9 5.4

交通通信 5.9 5.8 7.3 8.0 10.4

教育 11.7 14.8 14.5 11.0 7.7

医疗保健 22.4 19.1 15.6 13.3 10.6

其他用品及服务 1.9 1.7 1.5 1.9 3.3

样本量 540 540 540 540 538

34

5 乡村生态环境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任务,也是美丽乡村、美丽中国的重要表现。过

去两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主要政策文件,旨在改善和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

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加大生态系统保

护力度,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

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

偿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中央一号

文件)进一步指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

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有机肥替代

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

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

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严禁工

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广东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农

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近几年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

《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着力解决广

东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广东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

5.1 乡村生态基本状况

表 5-1 显示,大部分受访者认为本村土地沙漠化和土地盐碱化问题并不严重

(分别占比 68%和 71%)。总体来说,水土流失问题可能成为广东农村面临的一

个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相比于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干旱与半干旱地区较为常

见,气候湿润地区发生率低),认为水土流失程度为一般或者严重的村庄比例比

较高(占比约 43%)。从具体分布上看,报告水土流失严重的村庄主要集中在揭

阳(3 个)、湛江(3 个)和河源(2 个)三个地级市,土地盐碱化严重的村庄主

要集中在粤西沿海和珠三角地区(湛江 3 个、茂名 2 个、江门、惠州和广州各 1

35

个),土地沙漠化严重的村庄主要集中在粤西地区(湛江 2 个、茂名 2 个)。在村

庄生态保护方面,调查的 100个行政村中有 94个在过去几年没有再新开垦土地,

有 19 个行政村在过去几年曾实施过退耕还林还草行动。

表 5-1 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

类别 严重 一般 不严重 未回答

水土流失 12% 31% 55% 2%

土地沙漠化 6% 21% 71% 2%

土地盐碱化 8% 12% 68% 12%

5.2 村民生活与灌溉用水

从受访者的回答来看,绝大部分村庄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不存在严重短缺的

现象。受访户认为本村生活用水严重短缺的比例为 3.6%左右,认为灌溉用水严

重短缺的比例稍高,大约在 5.8%左右。表 5-2 显示,受访村居民的生活饮用水主

要来源为自来水、井水和山泉水(三者合计占比 98%左右),大多数受访户认为

本村的饮用水、灌溉用水的水质一般或比较干净(各占比 30%左右),认为本村

饮用水不干净(含比较不干净(10.2%)和非常不干净(5.7%))的村民占比 16%

左右,认为灌溉用水不干净(包含比较不干净(15.6%)和非常不干净(8.7%))

的占比 24%(见图 5-1)。关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水灌溉现象,农户知悉的比例

并不高。调查显示,65%以上的受访户表示完全没有听说过污水灌溉这个问题。

表 5-2 农户家庭饮用水来源

单位:%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自来水 53.44 67.58 73.93 36.46 33.77

井水 26.37 15.42 11.79 53.21 21.43

山泉水 17.60 13.26 12.86 9.14 40.10

小溪 0.50 0.14 0.12 0.36 1.62

水库 0.34 0.00 0.48 0.00 0.97

河流 0.07 0.14 0.00 0.12 0.00

其他 1.68 3.46 0.83 0.71 2.11

36

图 5-1 农户家庭生活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清洁度

5.3 化肥与农药施用

从村层面看,不少村庄采取了系列行动防控病虫害,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

调查结果显示,采取过病虫害防控行动的行政村占比 64%,推行过化肥农药两减

政策的行政村比例为 54%,进行过测土配方施肥的行政村占比 28%。户层面数据

显示,从事种植业的农户中,88%的受访农户生产过程中会施用化肥,86%的受

访农户生产过程中会施用农药,施用农家肥的农户比重稍低一些,大约为 68%左

右。表 5-3 显示,2017 年农户平均化肥施用量约为 354 千克,购置化肥的花费为

1354 元,亩均化肥施用量为 161 千克,亩均化肥花费为 610 元。化肥施用类型

方面,农户施用最多的化肥是复合肥(58.6%),其次依次为氮肥、磷肥和尿素等

(图 5-2)。珠三角、东、西两翼和山区农户施肥类型存在一定差异,比如,西翼

地区施用复合肥(把其作为最主要化肥种类)的比例相比其它三个地区稍低一些,

而施用其它专用肥(比如水稻专用肥)的比例高于其它地区。表 5-5 显示,2017

年农户平均农药施用量约为 12 千克,购置农药的花费为 409 元,亩均农药使用

量为 6.5 千克,亩均农药花费为 251 元。分地区来看,东、西两翼地区的农户亩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非常不干净 比较不干净 一般 比较干净 非常干净 不知道

饮用水 灌溉用水

37

均化肥和亩均农药花费支出要明显高于珠三角和山区的农户,东翼农户亩均化肥

花费为 794 元左右,西翼农户亩均农药花费约为 304 元。农户关于自身施肥行为

的认知调查显示,90%以上的农户认为自己不存在过度施肥行为,但有 8%的农

户认为自己存在施肥过度的问题。农户关于自身用药行为的认知调查显示, 65%

的农户认为自己农药施用量刚刚好,2%的农户认为自己施药过多,20%左右的农

户认为自己农药施用量不足,此外还有 11%的农户不确定自己是否施药过量。

表 5-3 2017 年化肥施用量及其花费

指标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化肥用量(kg) 354.83 223.91 197.24 596.93 268.82

购置化肥花费(元) 1354.31 1082.78 926.38 2158.85 869.84

亩均化肥用量(kg) 160.97 130.57 174.48 185.69 144.26

亩均化肥花费(元) 609.56 503.03 794.86 687.56 477.16

图 5-2 农户施用化肥的主要类型

复合肥

59%

氮肥

9%

磷肥

5%

钾肥

2%

尿素

4%

混合使用或其它

21%

38

表 5-4 各地区农户施用化肥的主要类型

单位:%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复合肥 64.71 68.65 41.20 67.30

氮肥 7.11 6.22 12.92 7.34

磷肥 7.84 3.51 7.92 2.31

钾肥 0.98 1.35 3.55 0.83

尿素 5.64 1.89 6.62 2.52

混合用或其它专用肥 13.63 18.04 27.79 19.84

表 5-5 2017 年农药施用量及其支出

指标 全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农药用量(kg) 12.27 5.76 6.14 19.01 14.86

购置农药支出(元) 408.87 239.70 261.59 582.89 469.35

亩均农药用量(kg) 6.50 6.24 5.56 7.18 6.62

亩均农药支出(元) 251.46 156.06 290.17 304.23 250.39

5.4 垃圾处理、污染及其管制措施

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

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要求:建立和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

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加快县(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镇转

运站、村收集点的建设,实现“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全

省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

效治理。

本次调研的 100 个行政村中,93%的受访者回答本村的生活垃圾会由专门的

机构运走处理,67%的村拥有专门的生活垃圾场。对自然村的村民调研发现,大

约有 40%受访自然村拥有生活垃圾场,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获得了专门处

理。然而,对于农田秸秆的处理方式,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农户采取田间

焚烧(占比 43%)和运回家做柴火(占比 23%)的方式来处理秸秆,并未有效环

保地实现秸秆还田处理。

39

表 5-6 生活垃圾处理

单位:% 拥有生活垃圾场 垃圾由专门机构运走处理

行政村 67 93

自然村 40 90

图 5-3 秸秆处理方式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工作要求指出,要严

格农村工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要求,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业向农村

转移。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要求,狠抓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

染防治。清理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村级工业企业,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从调研的情况看,

100 个调查的行政村中有 9 个周边有矿山开矿,40 个行政村附近建有工厂。矿山

类型主要为各类石矿和重金属矿,工厂企业类型则种类繁多,包括五金厂、陶瓷

厂、竹木材加工厂、皮革厂、造纸厂、印染厂、石灰厂等带有污染性质的工业企

业。从受访者回答的情况看,将近七成的行政村采取过环境污染管制措施。目前

污染管制措施以水污染管制措施为主,空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管制的比例较低。

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要完成两项工作内容包括,开展

田里烧掉

43%

拉回家当柴火

23%

卖掉

2%

田里废弃烂掉

15%

其他

17%

40

耕地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控制,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和修复试点示范。从

家户问卷调查的情况看,听说过土壤污染的农户占比为 35%左右,听说过土壤重

金属污染的农户占比为 21%左右。有 4 个村庄对被污染的土地进行过修复。总的

来说,村民对土壤污染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现象的了解程度较低,这可能由于目前

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工作主要集中在污染耕地集中区而未在省内全面展开。

图 5-4 村庄附近的工厂类型

5.5 环境与村民健康

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农业生产施药方面,83%的农户会对自家食用的粮

食、蔬菜瓜果等农产品施用农药,受访户样本中大约有 5%的村民家庭曾经发生

过农药中毒事件。若是自己出现身体不适(比如拉肚子),大约只有 6%的受访村

民会认为身体不适可能是由于吃自己种植或养殖的东西所致(93%认为与此无

关)。村民关于环境与健康的态度显示,大多数村民(70%)认为自身的健康状况

并不会受到当地环境污染的影响,大约只有 28%的村民认为自身的健康情况与生

活周边的环境污染情况是密切相关的。100 个行政村中有 12 个受访者报告本村

的村民普遍患有某种疾病,其中较为常见的疾病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病疾病,肿

34

78

43

10

2

0

2

4

6

8

10

12

41

瘤癌症、肺病和结石病等。其中,肺病、结石病等通常和当地生态与环境状况密

切相关。

图 5-5 村民认知:您的健康是否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

图 5-6 本村村民普遍患病类型(N=12)

不知道

2%

受影响

28%

不受影响

70%

4 4

1

2

1

0

0.5

1

1.5

2

2.5

3

3.5

4

4.5

心脑血管疾病 肿瘤癌症 尘肺 结石病 骨痛病

42

5.6 政策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的发现,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水土流失严重的地

区(占比 12%)应该继续推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广深

耕改土等农业技术措施,努力保持水土,治理水土流失和缓解土地荒漠化。对于

土地盐碱化(盐渍化)严重的地区(占比 8%,集中于湛江和茂名等地市),相关

部门应该推广耐盐作物的种植范围,指导农户科学施肥和改良种植制度,减缓和

应对土地盐碱化(盐渍化)。

其次,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全面治理农业面源

污染。进一步推行化肥农药两减政策,探索研究农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鉴

于农户化肥、农药使用比例仍然很高(88%和 86%),建议给予财政资金扶持,

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使用有机肥、绿肥,禁止剧

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推广科学施肥方法,提高施肥施药效率,降低化肥、农药

施用量。进一步完善绿色生态有机认证制度,鼓励农民种植无公害、绿色、有机

农产品。

第三,严格工矿企业准入,强化对工矿类企业的监管和污染治理。40%的行

政村附近设有工厂,且很高比例为污染较为严重的工矿企业,这是农村生态破坏

和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建议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程序,对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达标的地区,不允许审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加快推进

电镀、鞣革、印染、化工、陶瓷、五金、石灰、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工业

园区建设,要求所有重污染企业全部进入园区,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治污。

第四,开展耕地污染调查,治理和修复被污染耕地。开展全省农产品产地土

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土壤污染分级管理

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对耕地进行分类管理:(1)对未污染耕地土壤,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保护,避免其遭受污染;(2)对污染程度较低、仍可作为耕地的,

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调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

(3)对于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改种非食用作物),

对不适宜种植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明令禁止再生产农产品。因地制宜开

43

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修

复试点示范工程。

第五,继续推进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本次

调查显示,仍有 5.7%的农户认为本村饮用水非常不干净。建议对已建成的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要继续强化和规范建后管理,加强农村供水行业管理和水质卫生

检测,提升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着

力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从源头上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和周边企业排污处理,避免农业灌溉用水遭受污染。

最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

运体系建设,尽快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现自然村全覆盖。本次调查显示,广东

农村地区处理秸秆的方式以焚烧为主,秸秆还田比例非常低。因此,建议加强宣

传教育,指导农户科学有效地处理秸秆,制定严格的管控政策禁止农户在田间焚

烧秸秆,鼓励农户对秸秆进行科学处理,实现秸秆还田。

44

6 乡村治理

2018 年 10 月 23 日,习近平来到广东清远农村,再次指出,“既要加快脱

贫致富,又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

工程,乡村治理是其中的基础一环,关系乡村振兴的成败。乡村治理是否有效,

不仅决定着乡村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也体现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十九大

明确提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具体内容,就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

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

的‘三农’工作队伍”。

调整、适应、提升是新中国成立后乡村治理运转的基本路径。新中国成立以

来,农村基层政权设置变更不断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变革、更新,先后经历

了乡村并存制、乡政权制、人民公社制、乡政村治、新时代“三治融合”等阶段。

1950 年至 1953 年乡村并立时期。1950 年中央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

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立了乡村并存的基

层政权模式。1954 年至 1958 年乡政权时期。1954 年宪法颁布后,农村基层政权

出现较大变更,主要体现在:一是原有的行政村建制取消,统一为乡建制,设立

乡政权;二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民族乡建制;三是乡政权的行政机关更名为

“人民委员会”;四是乡之上不再设区建制;五是乡的规模有所扩大,且可以设

置相应的下属机构。1958 年至 1983 年人民公社时期。1958 年下半年开始,我国

进入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这一时期,农村基层政权存在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实

行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取代原来的乡建制,既是基层政权组织形式,又是集

体经济组织;二是人民公社的规模大于乡建制;三是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

队三级管理;四是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超越了社会生产力水平,阻碍了社

会生产的发展和劳动者积极性的提高,也破坏了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1983

年以后的乡政村治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的农村基层政权又经历了一

次变革,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乡建制恢复,乡再次成为我国最低层次的国家

政权。

45

2017 年十九大后,进入新时代“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时期。十九大召开,习

近平主席宣布中国进入新时代,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的基石,关系乡村振兴的成败。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具体内容,就是要“加强农

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

治、德治”是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三者高度统一、有机联系。

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关系到

农村群众对国家政权的认同。法治是维护农村社会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是全面

依法治国在农村地区的体现。德治是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柔性力量,是介于国家权

威和村民自治之间的必要补充力量,能够有效促进法治和自治的相互推动。

6.1 乡村治理组织

乡村治理中,自治是核心,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基层行政组织和宗族

组织是乡村治理的两个自治主体,对乡村治理绩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6.1.1 基层行政组织

广东省农村村委会人员构成以正式工作人员为主,临时工作人员、大学生村

官和社工为辅。具体而言,2017 年广东省村委会工作人员每村平均 16 名,其中

正式工作人员平均为 8 名,占比 50%,临时工作人员 3 名,大学生村官 2 名。

分地区来看,东翼地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数目高于其他地区。具体而言,东翼

地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平均达到 24 名,总数第一。东翼地区主要在于正式工作人

员、临时工作人员和社工数目高于其他地区,正式工作人员 10 名,临时工作人

员 7 名,社工数目 6 名,大学生村官 1 名。西翼地区和山区地区的村委会工作人

员最少,分别为 12 名和 10 名,其中正式工作人员均为 7 名,临时工作人员和大

学生村官均为 1 名。珠三角地区比西翼地区略高,最接近广东平均水平,工作人

员总数为 14 人,正式工作人员 8 名,临时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均为 3 名,大

学生村官在珠三角地区平均数目最多。

46

表 6-1 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指标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村委会正式工作人员数目 8 8 10 7 7

村委会临时工作人员数目 3 3 7 1 1

大学生村官数目 2 3 1 1 1

社工数目 3 0 6 3 1

总人数 16 14 24 12 10

几乎所有行政村都有独立办公地点,平均办公面积在 400 平米左右,珠三角

地区的办公面积略高。总体而言,珠三角办公面积约 480 平米,在广东四个地区

中最高,高出平均面积约 80 平米。其次为东翼地区,平均办公面积约为 440 平

米,西翼和山区办公面积最低,不到 400 平米,分别约 345 平米和 330 平米。

表 6-2 村委会独立办公面积(平方米)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402.53 482.04 440.15 345.77 330.47

6.1.2 宗族

祠堂、老人会及姓氏都是宗族文化的代表。祠堂文化是地域文化独特性的体

现,是“族人自治”的乡村治理传统特征。老人会是分乡聚居某一地方的农户自

发组成的一种民间丧葬组织,它体现了村民之间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老人会在

解放前就已存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曾被解散,于 1977 年恢复。姓氏是标示一个

人家族血缘关系的标志和符号,在较小范围内,相同的姓氏极有可能拥有相同的

祖先、具有亲缘关系。姓氏文化更多地代表着家族文化,这种传统文化在乡村治

理中也充当了重要角色。

在广东地区,祠堂文化较为盛行,有第一大姓祠堂的比例较高,平均 71%的

村有第一大姓祠堂。其中以东翼地区为最,有接近 93%的村都有第一大姓祠堂。

这可能与当地鲜明的地区文化有关,东翼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汕

尾,主要属于传统潮汕文化和客家文化地区,该地区的传统文化得到了良好的保

留与传承。山区次之,山区有平均 76%的村有第一大姓祠堂,山区地区包括韶关、

47

清远、河源和云浮。而西翼地区和珠三角的祠堂比例则略低,不到 60%。

表 6-3 第一大姓祠堂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0.71 0.57 0.93 0.57 0.76

表 6-4 老人会等宗族组织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0.48 0.17 0.86 0.46 0.33

从老人会这一民间传统组织来看,广东平均有老人会的行政村比例不算太高,

但东翼地区一枝独秀。具体而言,总体看,广东省有老人会组织的行政村平均为

48%,接近一半。珠三角最低,只有不到 20%的行政村有老人会。西翼和山区地

区稍高,分别为 46%和 33%,不到一半。东翼则形成鲜明对比,有老人会的行政

村比例达到了约 86%,远高于广东其他地区农村。

表 6-5 第一大姓人口占比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0.53 0.49 0.70 0.45 0.47

从第一大姓占比来看,一个村平均一半的人共用一个姓,东翼地区这一比例

更高。总体而言,广东农村第一大姓人口占比平均约为 50%。珠三角、山区和西

翼地区则低于平均值,第一大姓人口占比分别为 48%、44%和 46%。东翼地区有

所不同,第一大姓人口占比为 70%,这意味着,在 10 个人中,就有约 7 人具有

相同姓氏。

表 6-6 第一、第二大姓人口占比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0.74 0.70 0.94 0.63 0.69

如果看第一、第二大姓占比,姓氏集中的特点表现得更为明显,东翼地区的

姓氏最为集中。总体而言,广东行政村平均第一、第二大姓人口占比为 74%。珠

三角地区、西翼地区和山区这一指标较为接近,均在 60%-70%之间。东翼地区第

48

一、第二大姓人口占比高达 94%,这意味着,在东翼地区,每 10 个人中间,有

9 个人的姓可能就是两大姓氏之一。

6.2 乡村治理方式

6.2.1 议事方式

总的来说,在做重大集体决策时,受访村主要是通过民主投票、村干部投票

和上级政府决定的方式做出决定,老人会等宗族组织影响有限。具体而言,有约

37%的重大集体决策是由上级政府决策,有约 68%的重大集体决策由村民大会投

票作出,还有约 27%的重大集体决策由村干部投票作出。老人会在作重大集体决

策时的影响有限,只有约 5%的由老人会决定。

表 6-7 重大集体决策方式①

类别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村干部投票 0.27 0.30 0.18 0.39 0.19

村民大会投票 0.68 0.39 0.79 0.79 0.71

村里老人会决定 0.05 0 0.04 0.14 0

上级政府决定 0.37 0.57 0.25 0.46 0.19

其他 0.28 0.30 0.32 0.18 0.33

在重大集体决策方式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从调查结果来看,珠三角

地区上级政府决定的方式几率较大,村民大会和村干部投票次之,老人会在其中

没有起作用。东翼地区和西翼地区村民大会的决策方式占主导,其次是上级政府

决定和村干部投票,老人会略有影响。山区也是村民大会投票方式占主导,村里

老人会等宗族组织没有产生影响。

① 重大集体决策是指:低保户评选、五保户评选、贫困户评选、扶贫资金分配、征地拆迁、

村集体企业利润分配、修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卫生所、学校或教学点等集体决策。

49

图 6-1 重大集体决策决定方式地区差异

贫困户的确认流程也基本是民主投票决定。具体而言,贫困户的确认主要方

式为“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投票决定”,使用这种方式的村庄占 45%;全

体村民投票决定贫困户的次之,占 22%;余下村干部指定的占少数。

分地区来看,贫困户的确认也是“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投票决定”占主

导。尤其是在东翼地区,这一几率最高。其次是西翼地区、山区和珠三角。村干

部指定的情形在东翼地区和山区几乎没有。全体村民投票决定的几率在山区、西

翼地区和珠三角的可能性更大。

表 6-8 贫困户确认方式

类别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村干部指定 0.03 0.04 0 0.07 0

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指定 0.12 0.09 0.11 0.18 0.10

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投票

决定 0.45 0.39 0.50 0.46 0.43

全体村民投票决定 0.22 0.21 0.14 0.25 0.29

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村干部投票 村民大会投票 村里老人会决定 上级政府决定 其他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50

图 6-2 贫困户确认方式

图 6-3 贫困户确定方式的区域差异

另外,集体重大决策基本都在决定前进行了公示。有 95%的受访村在集体重

0.03

0.12

0.45

0.22

0.00 0.10 0.20 0.30 0.40 0.50

村干部指定

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指定

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投票决定

全体村民投票决定

0.00

0.10

0.20

0.30

0.40

0.50

0.60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村干部指定

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指定

村民小组评选推荐,村干部投票决定

全体村民投票决定

51

大决策决定前都进行了公示,有 4%的是“部分公示、部分没有公示”,只有 1%

的没有在决定前公示。

分地区来看,东翼地区和西翼地区公示比例最高,达到 96%,山区次之,珠

三角相对最低,为 91%。

表 6-9 重大集体决策公示

类别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全部公示 0.95 0.91 0.96 0.96 0.95

部分公示、部分无公示 0.04 0.09 0.04 0.04 0.04

无公示 0.01 0 0 0 0.01

图 6-4 集体重大决策是否在决定前向全村公示

6.2.2 公共服务的提供

村委会其中一项重要功能是向村民提供公共服务,主要的公共服务集中在清

洁卫生、贫困家庭关爱、残疾人照顾和老年人照料方面。总体而言,有提供清洁

卫生公共服务的有 60%,提供贫困家庭关爱的有约 54%,提供残疾人照顾和老年

人照料的分别有 46%和 40%。少年儿童关爱的在几项中最低,约为 31%。

有, 95%

没有, 1%部分有,部分

没有 4%

52

表 6-10 公共服务提供领域

类别 广东平均 珠三角地区 东翼地区 西翼地区 山区

老年人照料 0.40 0.44 0.56 0.20 0.43

少年儿童关爱 0.31 0.33 0.44 0.20 0.29

残疾人照顾 0.46 0.78 0.44 0.20 0.43

贫困家庭关爱 0.54 0.78 0.56 0.20 0.57

卫生清洁 0.60 0.78 0.56 0.20 0.71

分地区来看,珠三角与东翼、西翼、山区地区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相比呈现

一定的区域特征。珠三角地区的公共服务提供领域集中在残疾人照顾、贫困家庭

关爱及卫生清洁,三者比重几乎一样。而在东翼、西翼及山区地区,公务服务购

买领域分配比较均匀,在贫困家庭关爱和卫生清洁方面比重稍高,但总体上与在

老年人照料及少年儿童关爱及残疾人照顾方面比重差别不大。

图 6-5 村委会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领域的地区差异

6.3 乡村治理面临问题及政策建议

首先,祠堂盛行、宗族文化浓厚是广东农村的一个鲜明特色,要充分利用宗

0%

20%

40%

60%

80%

100%

老年人照料 少年儿童关爱 残疾人照顾 贫困家庭关爱 卫生清洁

珠三角 东翼 西翼 山区

53

族组织为广东乡村治理服务。有第一大祠堂的行政村占比达到 71%,尤其在传统

潮汕文化的东翼地区,这一比例更是高达 93%,几乎村村有第一大姓祠堂。另外,

村庄同姓比例高,大多数村民来自同一个宗族。从第一大姓占比来看,广东农村

第一大姓占比平均约为 50%,东翼地区这一比例达到了 70%,意味着 10 个人里

面有 7 个人具有相同姓氏。基于广东农村传统文化盛行的显著特征,充分利用宗

族组织为村民自治服务,同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

应当充分认识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影响。一是,宗族是乡村历史发展过程中

代代相继留下来的重要的族人维系组织形式,组织内有受大众尊敬的具备一定威

望的人士。应在增强党基层组织力量的前提下,利用好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特殊

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上来,实现共建共联共治共享。二是,发挥

宗族在扫黑除恶中的积极引导作用。通过宗族的血缘维系的开明大义,在预防、

教育方面发挥积极引导作用,把恶势力、小问题扼杀在萌芽中。三是,发挥宗族

在改善乡风文明中的带动作用。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乡风文明既是乡村

振兴战略的目标也是重要手段,有了良好的乡风文明才能更好地做好社会治理、

经济发展。四是,发挥宗族在乡村发展致富中的助推作用。宗族中在事业及学业

等方面的成功人士,在乡村具有不可替代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所以应鼓励、引导

宗族积极投入到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大业中,贡献他们的力量。

其次,有效管理宗族组织为广东乡村治理服务。宗族作为乡村最基础、最不

可割裂的组织,具有传承传统文化、维护基层和谐等积极作用,但不能忽视的是,

其可能导致乡村利益集团化,阻碍民主管理。宗族势力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可能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能对基层民主选举造成干扰。在农村地区通过民

主选举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村民行使村庄自我管理权力的

起点。在宗族势力强的地区,可能会出现某些宗族为了本宗族的利益参与甚至操

纵村委会选举。二是,可能破坏村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在村委会的选举过

程中,各家族为了将本族的精英分子选进村委会班子,可能采取互相串通、走访

拉票等不正当手段来影响选举结果。这些精英可能本身确实能力强、威望高,但

是如果其作为宗族的代表,将会在村集体事务决策时偏向于照顾本家族的利益。

例如,在广东千村调查的过程中,有受访村民反映“在村上没有说得上话的人”。

三是,可能影响村民民主监督,对国家的政策贯彻实施和法制化进行产生一定的

54

阻碍,还可能滋生和传播落后意识,影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在乡村治理

实践中,要充分认识到宗族文化的利弊,积极发挥宗族文化对乡村政治、经济、

法治及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和有效抑制宗族可能带来

的消极作用,使得宗族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体和推动力量。

第三,调整治理方式,应对人口结构调整造成的广东乡村空心化。根据广东

千村调查样本,全年外出务工人员已婚的比例(53%)更低,担任或担任过村干

部的比例(0.3%)更低,更为年轻(16-24 岁占比 25%,25-34 岁占比 47%),教

育程度更高(高中学历占比 18%,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 12%)。绝大部分受教育

程度高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工作,使得农村人口在年龄上分布不合理,导致

乡村治理参与主体断层,村领导班子无法注入新生力量,成员老龄化严重,治理

方式固化,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村民的多元化需求。乡村所流失的不仅是劳动力,

更是包括了人才、策略等隐性资产。农村空心化直接影响即是农业面临后继乏人

的危险。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引进和造就各种专门人才。

大力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包括农民科技带头人、农产品营销人才、农业科技推广

人才、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等。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教育

的质量。在培养新型农民的同时,还要注意推动各种农村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

的组织化水平,从而推动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发展。另外,农村空心化背景下,要

根据农村外出务工人口的实际情况,增加外出人口作为村民代表的比例,合理调

整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村委会选举时间,严格控制委托投票,从而保障外

出流动人口能够参与到村庄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对留守在村的留守老人、留守

妇女和留守儿童,要保证他们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权利。要落实村务公开,保障

村民的知情权,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监督。基层政府要转变成向乡村社会提供公共

服务的组织,并且要注意防止具有独立利益的黑恶势力向农村公共领域的侵蚀。

最后,提高村民在集体事务中的参与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我们的

调查结果中发现,对于村集体重大决策是否公示的这一问题上,村干部和村民的

回答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村干部的回答显示 95%的情况下重大集体决策都进

行了公示,但是在精准扶贫的家户问卷中关于精准扶贫户确定的公示率要低于这

一比例。这里面有可能存在一定问题。农村重大集体事务主要包括村委财务开支、

55

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低保(五保)申请、救灾救济

款物发放、大病救助申请、发展党员、贫困户申报、贫困户退出等,都是村民比

较关心的大问题。提高村民在重大集体事务中的参与程度,对加强基层民主、提

高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程度,以及整个乡村治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对此,应该

加强培训的教育,提高村干部民主素养和村民议事能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民主

管理的实践活动,树立村民代表主人翁意识和政治热情,让其明白作为一名村民

代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保证“村民代表会议”的活力及其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

打破干部决策过程中的“一言堂”,解决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只是为了“走过场”

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严格规定干部权限。要在组成人员、职权和议事方法等

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重大事项需要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才能实施,对村党支部、村

委会制定的村务大事和有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村干部“财”权要严格限制,

建议设置额度,超过额度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批准才能支出。

56

7 乡村教育

十九大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而

乡村振兴是一项用于改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重要战略。然而,根据乡村的

现实条件,如何发展乡村,使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如何打破代际的不平等,让农

村的孩子未来不再贫困,都是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攻克的重大难关。要解决这些

难题,教育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可以有效缓解慢性贫困和

贫困的代际传递,抑制返贫的发生。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

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并强调要推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

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农村儿童,尤其是其中的弱势儿童,如留守儿童,是农村教育的重点对象。

根据民政部 2018 年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数据,仅仅是双亲都外出打工或双亲一

方外出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户口留守儿童就有 697 万。广东作为人口流动

和人口总量的大省,2016 年民政厅排查数据显示留守儿童规模约 25 万。留守儿

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乏亲情关爱而感到孤独,甚至出

现心理问题;同时部分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正面引导而不重视学业甚至很早

辍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留守儿童问题,并就此开展了系列工作部署。为

了积极响应中央政府关于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广东省政府也提出了多项

政策措施。2016 年起,广东省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示范点,示范

点选址在非珠三角地域的 12 个市,以 2—14 岁留守儿童及其临时监护人为服务

对象,开展各类有益留守儿童身心发展的特色活动,如临时托管、成长知识讲座、

趣味拓展、假期亲子活动等;邀请专家,对留守儿童家长进行必要的家庭教育指

导;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等服务,最终促进对留守儿童

的关爱保护落实在社区。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教育缺乏优质的资源和令人满意的教育质量。在此背景

之下, 2001 年正式开始实施撤点并校教育改革政策,主要通过撤销、合并分散

办学条件小、弱、贫的学校,开办大规模、高质量的学校,从而优化教育资源配

57

置,方便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从 1997 年到 2016 年全

国小学数量下降了 72%,小学教学点数量减少 47%,初中数量减少 21%①。然而,

该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农村儿童上学距离增加,随之而来的

还有交通费用和生活费用的上涨,这对许多本身收入就不高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

是加剧了生活压力。

本调查从教育助力广东乡村振兴的角度,收集了广东省农村村级教育设施等

相关信息及家庭教育情况的数据。行政村问卷询问了村里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情

况,以及是否有小学和初中。户问卷中除了包含家庭成员的人口学特征,还询问

了家长关于本户所有在学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教育

花费及是否为留守儿童。

7.1 义务教育普及现状

从调查数据来看,广东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落实情况有待改善,且义务教育

后教育的完成率较高。表 7-1 对比了 2018 年广东与 2010 年全国 16-30 岁的农村

中青年人群各教育程度的占比。在广东农村,初中文化水平的人比例最高

(48.60%),其次为高中文化水平的人(20.64%)。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广东

农村中青年占比为 14.39%,稍高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普查中受教育程度为小学

及以下的农村中青年群体的占比(13.38%),即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村中青

年群体在广东农村占比更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广东农村中青年群体占比超过相

应教育水平的全国农村中青年群体的占比,说明广东农村青少年在义务教育后持

续接受教育的比率、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完成率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值。

表 7-1 农村中青年群体(16-30 岁)各教育程度占比(%)

教育程度 2018 年广东千村调查数据 2010 第六次全国普查数据

小学及以下 14.39 13.38

初中 48.60 62.98

高中 20.64 17.20

大专及以上② 16.37 6.4

① 数据来源: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

② 大专及以上包括大专/高职、大学本科、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58

表 7-2 对比了广东农村儿童、广东全省儿童和全国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就学

情况。2018 年广东农村儿童的小学毛入学率①高达 100.3%,与 2016 年广东全省

的小学净入学率②相等,基本持平 2016 年全国儿童的小学毛入学率,同时全省小

学年龄阶段(7-12 岁)农村儿童的在学率③高达 99.5%。调查中广东农村儿童的

初中毛入学率为 95.6%,低于广东全省和全国初中毛入学率,且全省农村初中年

龄阶段儿童的在学率为 95.2%。这说明广东农村义务教育的控辍保学措施基本完

成,但有待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初中阶段。

表 7-2 儿童毛入学率和在学率(%)

类别 广东农村④ 广东全省 全国

毛入学率

小学 100.3 100(净入学率) 104.4

初中 95.6 112.4 104.0

在学率

小学年龄阶段 99.5 — —

初中年龄阶段 95.2 — —

表 7-3 将广东省儿童各年龄阶段的毛入学率按照四个区域划分展示。其中,

珠三角地区包括的城市有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

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粤东地区包括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粤

西地区包括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山区包括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

市、云浮市。2018 年农村各地区小学毛入学率在珠三角农村地区最高(108.6%),

在粤西农村地区最低(94.5%)。四个地区小学年龄阶段(7-12 岁)儿童在学情况

较好,在学率均高于 99%。表中还列出了四个农村地区小学年龄在学儿童就读阶

段的分布,粤西农村地区小学年龄阶段在学儿童就读小学的比例在四个地区中最

低,而就读幼儿园和初中的比例最高,说明粤西农村地区小学毛入学率较低的一

① 毛入学率:某级教育在校生数占相应学龄人口总数比例。

② 净入学率:某级教育在校的相应学龄人口数占相应学龄人口总数比例。 ③ 在学率:某年龄阶段在校生数占相应年龄阶段人口总数比例。

④ 广东农村小学、初中毛入学率和在学率根据《广东省千村调查》数据计算。广东全省 2016

年小学初中入学情况数据来自《提高认识 加强统筹 积极履行发展教育职责》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fbh/moe_2069/xwfbh_2017n/xwfb_070621/170621_smwz/

201706/t20170621_307570.html。全国 2016 年小学初中毛入学率来自《2016 年全国教育统计

年鉴》。

59

个原因是该地区的儿童较晚进入小学,且较早进入初中。

对于初中入学率,四个地区的农村儿童初中毛入学率均低于全国农村水平,

珠三角农村地区的毛入学率最低(87.0%)。初中年龄阶段儿童在学率均高于 90%,

且珠三角农村地区的在学率最高(98.3%)。结合珠三角农村地区初中年龄在学儿

童就读高中的比例最高,说明珠三角地区初中毛入学率较低的一个原因是较多初

中年龄阶段的儿童已经进入高中学习。其中,粤东农村地区初中年龄阶段儿童的

在学率在四个地区中最低(90.4%),值得注意。

表 7-3 广东各地区农村儿童毛入学率和各年龄阶段在学率及在学儿童就读阶段(%)①

类别 珠三角 粤东 粤西 山区

毛入学率

小学 108.6 99.4 94.5 102.0

初中 87.0 94.9 105.6 95.8

在学率

小学年龄阶段 99.6 99.4 100 99.0

初中年龄阶段 98.3 90.4 95.4 97.5

小学年龄在学儿童就读阶段

幼儿园 4.6 8.5 10.3 6.9

小学 92.7 88.6 85.3 90.8

初中 2.7 2.9 4.3 2.3

初中年龄在学儿童就读阶段

小学 18.6 15.5 15.5 19.1

初中 73.5 78.1 76.7 79.1

高中 8.0 6.5 5.8 1.7

7.2 儿童教育现状

7.2.1 留守儿童及其教育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定义为 18 周岁以下,父母中至少一方外出的农村户籍的儿童。

千村调查数据显示,留守儿童比例为 45.41%,比 2010 年六普数据计算的广东农

村留守儿童占广东农村儿童的比例略高(42.56%),高于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占农

① 广东各地区农村毛入学率、在学率、就读阶段根据《广东省千村调查》数据计算。

60

村儿童的比例(28.52%)(段成荣等,2013)①。

表 7-4 农村留守儿童比例(%)②

指标 广东千村调查 六普数据广东省 六普数据全国

留守儿童比例 45.41 42.56 28.52

表 7-5 显示学龄农村留守儿童的成绩与农村非留守儿童没有显著差别,且按

性别和年龄阶段分组的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均没有显著的成绩差别,这与以往

一些研究的结论相似(Chen 等,2009)③。但也有研究表明,父母外出会影响留

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张莉等,2011;匡仪等,2016)④。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目的在

于解决留守儿童亲情失落、心理失衡等问题,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调查数据

显示,有 6%的行政村已经建成开始使用留守儿童之家。

表 7-5 广东农村儿童学习成绩按留守状态划分⑤

类别 非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

成绩 3.16 3.17

分性别

男 3.00 2.98

女 3.32 3.36

分年龄阶段

7-12 岁 3.19 3.17

13-15 岁 3.12 3.10

16-17 岁 3.13 3.17

① 段成荣, 吕利丹, 郭静, & 王宗萍. (2013).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和发展基本状况——基

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 人口学刊, 35(3), 37-49.

② 广东留守儿童比例根据《广东省千村调查》数据计算。

③ Chen, X., Huang, Q., Rozelle, S., Shi, Y., & Zhang, L. (2009). Effect of migration on children's

educational performance in rural China. Comparative Economic Studies, 51(3). ④ 张莉, 申继亮, 黄瑞铭, 罗曼楠.(2011).不同留守时间下儿童公正感的特点及其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 心理发展与教育, 5, 484-490. 匡仪, 吕飒飒, 刘枫, 王若逸, 贺豪振.(2016).农村留守儿童与城市儿童主观幸福感之比较.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6): 919-922. ⑤ 家长用 1-5 五个刻度评价孩子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1 为最差,5为很好,其他数字依次介于中间。

61

7.2.2 乡村儿童教育支出

调查中,90%的行政村里有小学,而仅 12%的行政村里有初中,这可能是 2001

年开始的农村撤点并校的结果。表 7-6 显示,小学和初中大多分布在人口更多的

“大村”。

表 7-6 广东行政村按有无小学中学划分的特点

指标 有小学 无小学 有初中 无初中

辖区面积(平方公里) 8 7 10 8

户 1001 488 1583 863

常住人口 4316 2047 9113 3404

户籍人口 5090 1892 9330 4138

6-17 岁户籍 851 259 1373 716

高中及以上学历户籍人口 1058 431 2312 806

观测值 90 10 12 88

村中没有小学或者初中对农村家庭的一个重要影响是,家庭教育支出上涨,

尤其是生活费用上涨较多。表 7-7 对比了不同年龄阶段村里有无相应学校的农村

儿童在成绩、在学率和教育花费①上存在的差异。我们发现,村中没有小学的小

学年龄阶段农村儿童教育相关总花费为 3061 元,而村中有小学的同龄儿童的平

均教育花费仅为 1927 元,相差 1134 元。村中没有初中的初中年龄阶段农村儿童

的教育相关总花费为 3672 元,而相应年龄阶段的农村儿童如果在有初中的村里,

其平均花费为 2254 元,相差 1418 元。表中还列出了农村儿童教育花费的各个细

分项目,其中与教育相关的生活费用与村中是否有相应学校的关系较紧密。村中

如果有相应的学校,农村儿童在与教育相关的生活费上的支出会比村中没有相应

学校的儿童的支出更高,且差距分别为 1142 元和 1305 元,占教育总花费差距的

101%和 92%。这可能因为村中没有相应学校的学生更可能需要支出更高的交通

费,或更可能需要寄宿从而支出更多的住宿费、伙食费和生活费。除此之外,如

果加上家长或者学生花费在上学路途上的时间成本,两类学生的教育花费差距可

能更大。而村中是否有小学或者初中与学生的成绩和在学率没有太大的关系。

① 教育花费的样本分别去掉了花费在最高和最低 1%的儿童。

62

表 7-7 广东学龄儿童按教育设施划分的特点①

指标 7-12 岁儿童村

中无小学

7-12 岁儿童村

中有小学

13-15 岁儿童

村中无初中

13-15 岁儿童

村中有初中

成绩 3.23 3.13 2.98 3.26

在学率(%) 100 99.45 95.48 93.67

教育相关花费(元) 3061.07 1927.32 3671.98 2254.46

学校收取的学费、杂费等 548.98 731.23 1157.99 682.56

学习用品花费 304.35 396.04 453.72 635.38

辅导班、兴趣班花费 448.15 194.01 169.25 391.79

与教育相关的生活费 1679.04 536.50 1781.51 476.77

其他教育相关费 80.56 69.53 109.52 67.95

观测值 94 1099 398 79

7.3 政策建议

根据千村调查的结果,我们对广东省如何从教育角度振兴农村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课题组发现,虽然广东的经济总量在

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却低于全国农村的平均水平。推动城

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根据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主要变化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提高义务教

育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加大农村学生的生活补助、提升乡

村教师的待遇、并提高乡村教育水平。与此同时,要尤其关注农村儿童中的特殊

群体——留守儿童,以从整体促进农村教育的改善。

其次,促进随迁子女教育公平。当前,广东留守儿童群体的基数和比例都较

大,这些孩子不能跟随父母共同居住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家长外出打工的城市

对孩子的入学要求有诸多限制。如果城市能够保障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留守儿

童的教育问题将得到关键性的解决。一方面,可以通过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

落户条件,鼓励流动人口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此外,还要同步推动落实进

① 家长用 1 到 5 五个刻度来评价孩子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名,1 为最差,5 为很好,其他

数字依次介于中间。

63

城落户农民权益维护、基本保障等政策措施,逐步摆脱以户籍人口为依据分配招

生指标的办法,以学籍、参保年限作为替代性依据,有效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的教育问题。另一方面,还可以逐步解除社会福利与户籍制度的关联,淡化子女

入学政策规定中对户口的特殊要求,使流动人口子女在就学方面和城镇居民享有

同等待遇,达到教育公平。

第三,撤点并校要慎重结合学校布局调整方案。撤点并校的初衷是优化教育

资源配置,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但有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在撤点并校的过程中,并

非根据“整合教育资源”来调整学校布局,而是趁机挤占并压缩了教育财政的比

例,大幅度地减少学校和办学点(丁冬、郑风田,2015)①。从 1997 年到 2016

年,农村地区小学数量几乎减半。那么,如果各地政府在调整乡村学校布局的时

候能够更加慎重,根据乡村的具体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整方案,将可能缓解

撤点并校对农村学生和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根据课题组的发现,居住在

没有小学或者初中的行政村增加了学生的教育支出(尤其生活方面的教育支出),

因此建议加大对部分居住偏远的学生的生活补贴,尽量减轻撤并对农村家庭生活

压力。

① 丁冬, 郑风田. (2015). 撤点并校:整合教育资源还是减少教育投入?——基于 1996—2009

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 经济学(季刊), 14(2), 603-622.

64

8 农村家庭金融行为

金融市场在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生活上,它可以满足

人们平滑消费和缓冲风险的需求;在生产上,它又可以及时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投

资需求从而实现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这一切都有赖于金

融市场的良好运转。同理,实现乡村振兴同样需要农村金融市场的良好运转,它

是促进乡村产业繁荣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

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

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不过金融市场也是最容易运转不顺畅的市场之一,这是由金融活动的特殊性

决定的。借贷作为金融市场上最经常发生的经济活动,借贷方一般比放贷方拥有

更多的信息。由于收益和损失的不对等以及借贷和放贷双方所拥有信息的不对称,

委托代理的问题随之而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便是其中经常提及的两个问

题。逆向选择发生在贷款活动发生之前,是指在给定的利率水平下,风险更高的

企业或个人有更大的激励去申请贷款,项目万一失败,借贷方只用承担有限的责

任。当放贷方知道了这一点之后,会选择提高利率来规避风险。但是利率的提高

会导致较低风险的企业或个人进一步退出借贷市场,结果最后只留下了风险更高

的企业和个人,反而加剧了最初的问题。道德风险发生在贷款活动发生之后,是

指借贷方并没有按照最初的承诺用贷款去干某件事情,反而用贷款去干了别的事

情或者直接挥霍掉;或者指借贷方按照最初的承诺拿贷款去干了某件事情,但是

在干某件事情的过程中偷工减料、并没有尽自己全部的努力,从而加大了项目失

败的可能。另外,借贷是双方的一种契约,而契约的执行需要健全的法律和有力

的执法。但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法律不健全、执法力往往比较有限,这使得借

贷契约或者合同不能够得到完全的执行——有钱故意不还或者有钱故意跑路的

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契约执行不能得到完全保障等问题,抵押物是一

种有效的解决办法。但是在农村地区,农民往往缺乏合适的抵押物,这导致农村

65

金融市场运转不顺畅,信贷配给的现象随之出现。信贷配给是指在现有的利率水

平下,有借贷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这和一般的市场交易不同。一般地,在由市场

决定的价格下,供给和需求会达到均衡,市场价格下的需求都会有相应的供给来

满足。如果出现对产品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那么市场的力量会提高该产品的价

格。在新的更高的价格水平下,需求会降低,供给会增加,对该产品的需求和供

给会重新达到均衡。比如一瓶矿泉水两元钱,一个人拿两元钱去超市买矿泉水,

不会出现超市有矿泉水但是不会卖给该顾客的现象。但是,在信贷市场上就不是

这样的了。如果银行的贷款利率是百分之十,一个人去银行说他愿意以百分之十

的利率来获得若干万元的贷款,那么有很大的可能性此人的贷款申请不会得到批

准或者只被批准一小部分——即在给定的市场利率水平下,有额外的信贷需求没

有得到满足——这就是信贷配给。

那么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运转的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农村金融分为正规

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是指通过正规的商业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包括各

个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非正规金融又称民间金融,其表现形式

多种多样,包括从私人、贷款经纪、储金会、地下银行等机构或组织贷款。其中

的私人借贷是指在农村中农户与农户之间或者农户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的借贷

活动。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区别主要在贷款的利率水平、期限安排以及抵押

物的安排上面:正规金融在贷款的利率、期限以及抵押物要求上面一般比较死板,

而非正规金融则相对非常灵活。因此,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分析也就大致可以

从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两个方面来分析。具体来说,在供给方面,目

前农村信贷的主要供给方是哪些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呢?

在需求方面,多大比例的农户表示对信贷有需求?又有多大比例的农户曾经向正

规金融机构或非正规金融机构和个人借过款?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在价格

方面,贷款的利息水平是多高?期限是多少?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调查项目组围绕“农村金融”这一重点内容,设计了

针对村委会及农户家庭两个层次的问卷。其中,村委会问卷是基于一个行政村的

调研,着重了解该村金融机构覆盖情况、贷款提供情况等。农户家庭问卷则是基

于该农户家庭的调研,详细了解了家庭的融资需求、金融知识、从正规及非正规

66

渠道的借贷等情况。下面本文将基于这次广东省乡村振兴微观调研数据,概述广

东省农村正规金融市场、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并进一步据此来探寻广东

省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广东省现阶段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正规金融和非正

规金融分别扮演的角色及其背后的机制。

8.1 正规金融

本次调研发现正规金融在广东省农村的发生率很低。从农户正规贷款的申请

与获得情况来看,农户通过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比率低,贷款申请的成功率

也不高。表 8-1 中,共有 2977 户回答了“是否申请过扶贫小额贷款”的问题。

其中,仅 80 户申请过小额贷款,占有效样本的 2.69%;2885 户农户没有申请过

小额贷款,占有效样本的 96.91%。表 8-2 中剔除根本没有申请过小额贷款的农

户,剩下的申请过小额贷款的 80 户中,仅有 19 户申贷成功,占有效样本的 24.39%;

同时,有 58 户申贷失败,占有效样本的 73.17%。这说明绝大多数农户没有尝试

过申请小额扶贫贷款,而且扶贫贷款对农户的金融需求满足率比较低。即使农户

尝试申请扶贫贷款,有很大的概率是申请失败。

表8-1 你们家是否申请过扶贫小额贷款①

选项 户数 占比

不知道 12 0.40%

是 80 2.69%

否 2885 96.91%

表8-2 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是否成功②

选项 户数 占比

不知道 1 1.22%

不适用 1 1.22%

是 19 24.39%

否 58 73.17%

① 参与调查的总家庭数为 2977户。

② 申请过扶贫小额贷款的家庭数目为 80户。

67

除了扶贫小额贷款之外,我们还调查了农户最近五年尝试从正规金融机构申

请贷款的情况。表 8-3 显示在 2977 户农户中,在 2017 年仅有 91 户尝试过向正

规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占有效样本的 3.06%;2880 户农户在 2017 年没有尝

试过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占有效样本的 96.74%。

除了调查农户尝试从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情况外,我们还进一步调查了

农户最近五年成功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情况。表 8-4 显示最近五年中,只

有 83 户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占有效样本的 2.79%;2884 户农户未从

正规金融机构借入款,占有效样本的 96.88%。

表 8-3 2017 年是否尝试过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申请(N=2977)

选项 户数 占比

不知道 6 0.20%

有 91 3.06%

没有 2880 96.74%

表 8-4 最近五年是否从正规金融机构借入款(N=2977)

选项 户数 占比

不知道 10 0.34%

有 83 2.79%

没有 2884 96.88%

8.2 私人借贷

农户家庭与家庭之间的私人借贷依赖于特定的亲缘、地缘和人际关系而存在。

借款的获得依靠农户的社会资本和信誉,而借款的偿还依靠的是农户自身对社区

小团体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以及社区内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种方式往往是农

户满足资金需求的首要选择。这是因为农户家庭间的借款一般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在借款期限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也没有复杂的贷款程序,一般只是口头约定。

广东农村地区家庭间互相借款现象普遍,表 8-5 显示约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家

庭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2977 户回答了“最近五年里是否从其他人那里借

68

过钱”的问题,其中,1284 户回答了“是”,占有效样本的 43.13%;1683 户回答

了 “否”,占有效样本的 56.53%。

表 8-5 农户最近五年否从他人那里借过钱(N=2977)

选项 户数 占比

拒绝回答 1 0.03%

不知道 8 0.27%

不适用 1 0.03%

是 1284 43.13%

否 1683 56.53%

表 8-6 2017 年借钱给您的人跟您的关系①

关系类型 户数 占比

近亲 281 66.12%

远亲 29 6.82%

朋友 95 22.35%

同事 3 0.71%

其他 17 4.00%

从亲戚朋友处借款是农户最主要的借款渠道。绝大部分农户有借款需求时,

会向亲友求助。在调查从个人借入的款项时,我们询问了每个农户过去五年中印

象最深的三笔借款,这其中有 425 笔发生在 2017 年。表 8-6 显示在这 425 笔发

生在 2017 年的借款中,有 281 笔借款来源于近亲,占有效样本的 66.12%;29 笔

来源于远亲,占有效样本的 6.82%;95 笔来源于朋友,占有效样本的 22.35%;3

笔来源于同事,占有效样本的 0.71%。

图 8-1 显示 2017 年 425 笔从个人借入的款项平均金额为 1.5 万左右,绝大

多数农户家庭间的借款不超过 4 万元。

① 最近五年内印象最深刻的三笔从个人借入的款项中有一笔发生在2017年的借款数为425。

69

图 8-1 2017 年从个人借款的金额

农户家庭间借贷具有互助性,大部分借款名义利率几乎为 0。图 8-2 的调查

结果显示,2017 年的 425 笔个人借款中,421 笔借款名义年利率为 0;3 笔借款

年利率比 0 稍高但不超过 5%。

农户家庭间借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也无须复杂的贷款程序,借款一般只通

过口头约定。表 8-7 显示在 2017 年的 425 笔个人借款中,412 笔借款仅做了口头

约定,占总样本的 96.94%;有 9 笔借款打了借条,占总样本的 2.12%;只有 1 笔

借款签订了正规合同,占总样本的 0.24%。

70

图 8-2 2017 年从个人借款的年利率

表8-7 2017 年个人借款的手续①

类别 户数 占比

不知道 3 0.71%

打借条 9 2.12%

正规合同 1 0.24%

仅口头约定 412 96.94%

表8-8 2017年个人还款情况②

类型 借款数 占比

不知道 1 0.24%

未到期 14 3.29%

已全部还款 116 27.29%

已还款一部分 86 20.24%

已逾期 1 0.24%

未还款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207 48.71%

① 最近五年内印象最深刻的三笔从个人借入的款项中有一笔发生在 2017年的借款数为 425。

② 最近五年内印象最深刻的三笔从个人借入的款项中有一笔发生在 2017年的借款数为 425。

71

农户家庭间个人借款偿还日期灵活,半数以上的个人借款未约定明确的还款

日期,一般是借款人约定“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而且在口头上约定一年

左右的借款在实际偿还时也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旦借款人偿还困难就自动

延长期限。表 8-8 显示发生在 2017 年的 425 笔借款中,207 笔未还款但是没有

约定还款日期,占有效样本的 48.71%;14 笔借款还未到约定还款日期,占有效

样本的 3.29%;116 笔借款已全部还清,占有效样本的 27.29%;86 笔已还款一部

分,占有效样本的 20.24%;仅有 1 笔借款已到约定还款日期但未还款,占有效

样本的 0.24%。

8.3 其他非正规金融

其他非正规金融形式包括各类民间的“居民合作基金会”、“农民互助储金会”、

“村民合作社”以及专门放贷人和私人钱庄等。民间金融组织活动与农村个人间

的借款有明显的差异。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农村个人之间的借贷在还款利率、

期限、借款手续等方面都非常灵活,而民间金融组织活动往往在这些方面有明确

的要求。理论上,民间金融是填补正规金融供给与农村金融需求缺口的积极机制。

不过,表 8-9 显示在回答了“最近五年是否从非个人非正规金融机构借入款

项”这一问题的 2977 户农户中,仅有 25 户农户表示曾向非个人非正规金融机

构借过款,占有效样本的 0.84%;2947 户农户表示没有从非个人非正规金融机构

借入款项,占有效样本的 98.99%。

表8-9 最近五年是否从非个人非正规金融机构借入款①

选项 户数 占比

不知道 5 0.17%

是 25 0.84%

否 2947 98.99%

从正规金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民间非正规金融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

看出我国农村现阶段金融服务的主要特征是正规金融发生率低、亲戚朋友间的个

① 参与调查的总家庭数为 2977。

72

人无利息借贷十分普遍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基本缺失。那么这些特征是所有农村

地区金融市场的普遍特征,还是我国农村金融特有的呢?为此,下面我们将此次

广东省农村金融的调研结果与印度的农村金融调查数据进行了国际比较。2013年

全印度负债投资调查①显示,在印度农村家庭中,31.44% 的家庭有未还清的借债。

从借款的渠道来看,17.2%的农村家庭有欠正规金融机构的未还清。19%的农村

家庭有欠非正规金融机构或个人的未还清的借债。按照负债余额来算,每 1000

元总负债于额中,560 元是欠正规金融机构的,440 元是欠非正规金融机构或个

人的②。与我国相比,印度的农村金融市场在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方面都十分

活跃。

和广东省农村十分不同的是,在印度的非正规金融市场中亲戚朋友之间的借

贷无足轻重。每 1000 户家庭中,仅有 63 户家庭有欠亲戚朋友的没有还清的贷

款;按照负债余额来算,1000 元总负债余额中仅有 80 元是欠亲戚朋友的。相比

之下,印度农户更多地向专业借贷经纪人、农业借贷经纪人等非正规金融机构或

个人借款。每 1000 户家庭中,有 103 户家庭有欠专业借贷经纪人的还没有还清

的借款,有 19 户家庭有欠农业借贷经纪人的还没有还清的借款;按照负债余额

来算,每 1000 元负债总余额中,282 元是欠专业借贷经纪人,50 元是欠农业借

贷经纪人的。这些都和我国广东省农村地区的十分普遍的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以

及基本缺失的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另外,印度农村的非正规金融市场利率水平非常高。前面提到,每 1000 户

家庭中,314 户有未还清的借债。在这 314 户,有 74 户家庭借债的年利率水平

超过 30%;按照负债余额计算,每 1000 元总负债中,156 元的负债的年利率水

平超过了 30%。高利率主要集中在非正规金融市场:按照负债余额计算,每 100

元欠给正规金融机构的负债中,仅有 1 元的负债的利率水平超过了 30%;但是

① 全印度负债投资调查英文名称: All-India Debt and Investment Surveys。该调查由印度

国家抽样调查队 (Na-tional Sample Survey Office) 负责实施,每十年进行一次。最近的一次

是在 2013 年,调查中如果一个家庭在 2012 年 6 月 30日有负债余额,那么统计上认为该家庭

有负债。本文引用的数据来源于印度国家抽样调查队 2014 年 12 月发布的全印度负债投资

关键指标《Key Indicators of Debt and Investment in India》. ② 按照印度国家抽样调查队的定义,正规金融机构包括政府、合作社、银行、商业银行、保

险公司、金融企业、金融机构、金融公司、与银行有联系的自我经营组织等;非正规金融机

构包括地主、农业借贷经纪人、专业借贷经纪人、原材料提供商、亲戚朋友、医生律师等。

73

100 元欠给非正规金融的负债中,高达 34.1 元的负债的利率水平超过 30%。这

与我国非正规金融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贷款利率几乎为零、具有互助性显著不同。

和印度的情况十分不同并不一定意味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落后。那么广东

省农村现在这样的金融服务水平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的信贷需求呢?前面

理论分析提到的信贷配给现象是否仍然存在?如果存在,信贷配给有多么严重呢?

这些问题关系到下一步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回答这些问题需要长时间的细致的

对农户的跟踪调查微观数据。不过,本文将基于本次乡村振兴微观调研数据,通

过分析农户的资金用途和贷款需求来扩展我们对上述问题的认识。

8.4 农户资金用途和贷款需求分析

前面的分析表明农户的借贷行为主要集中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因此下

面对贷款用途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了解从个人那里获得的借款的去向。

图 8-3 显示在 2017 年的 425 笔个人借贷中,约 25%的借款用于缓冲风险,

包括看病和丧事;50%左右的借款用于孩子上学、建房、购房、买车、买食物、

买其他日用品、娶媳妇等日常生活消费;少部分借款用于生产投资,包括农业生

产、做小生意、投资办企业、出去打工,仅占 10% 左右。值得注意的是,在各

种借款用途中,医疗和建房是农户负债的重要原因:用于看病的借款占有效样本

的 24.94%;用于建房的借款占有效样本的 24.47%。专门针对农户建房和购房时

有没有借款的询问也证实了这一点。在 2977 户农户中,有 2013 户农户表示曾经

因建房或购房而从银行或亲戚等处借款,占有效样本的 67.62%;有 874 户农户

表示没有,占有效样本的 29.36%。

74

图8-3 2017年个人借款的用途

表8-10 有没有因建房或购房而从银行或亲戚等处借款①

选项 户数 占比

拒绝回答 1 0.03%

不知道 81 2.72%

不适用 8 0.27%

有 2013 67.62%

没有 874 29.36%

在理论层面,如何理解农户因为缓冲风险、日常生活消费、投资等原因产生

的借贷需求呢?人们借贷本质是为了什么呢?一般说来,人们的经济活动有两个

目的:一个是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另一个是稳定自己的生活水平。借贷也是如

此。首先,在生产上存在信贷约束或者信贷配给的情况下,借来的钱可以用来投

资、扩大再生产,投资产生的收益可以用来提高借贷者的消费水平。这是大多数

人对借贷所可以产生的积极作用的认识,也是前面所提到的有关信贷市场的经济

理论的基本假设(经典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理论都假设借贷的目的是为了投资

① 参与调查的总家庭数为 2977。

0.24%0.24%0.24%0.24%0.24%0.24%0.71%

1.65%1.65%1.88%

2.82%3.06%3.06%3.53%4.00%

4.71%5.41%

16.71%24.47%24.90%

0% 5% 10% 15% 20% 25% 30%

孩子上初中孩子上小学投资办企业

借给亲戚朋友借给其他人

通过民间金融把钱借出去丧事

孩子上高中还旧债

买其他日用品购房

买食物做小生意

买车孩子上大学

娶媳妇农业生产

其他,请说明建房看病

75

扩大再生产)。然而图 8-3 显示仅有约 10% 的借贷是为了投资,大部分的借贷是

为了日常消费和缓冲风险。那么该如何在理论层面上解释农户为了日常消费和缓

冲风险而借贷的行为呢?这就涉及到经济活动的第二个目的——稳定自己的生

活水平。

(a)预期的收入增长引起的借贷

(b)收入波动引起的借贷

图8-4 生活性消费借贷的两种原因

76

图 8-4 展示了产生生活性消费借贷的两种原因。人们往往希望保持自己生活

水平的稳定,也就是希望自己的消费水平不要出现大的波动①。当收入水平和自

己期望能够保持的消费水平出现偏离时,人们可以选择通过借贷来弥补两者之间

的差异。图 8-4a 中收入会自然增长,但是人们希望保持的最优消费水平是稳定

的。在早期收入低于最优消费水平时,两者之间的差异由借贷来弥补;后期收入

高于最优消费水平的部分用来偿还早期的借贷。在这里,预期的收入增长引起了

人们的借贷——这是反直觉的,但又是情理之中的——正是预期的收入增长使得

人们能够现在借贷来进行消费,收入增长后再来偿还之前的借贷。不同于图 8-4a,

图 8-4b 中收入没有自然增长,但是出现了自然波动。这种自然波动引起了收入

与最优消费水平的差异。在日常生活中,生病、农业生产中的自然气象条件、病

虫害等各种因素都会引起人们可支配收入的暂时波动。人们这时可以选择通过借

贷来缓冲收入上的暂时风险,待将来收入变高时再来偿还。无论是图 8-4a 中预

期的收入增长引起的借贷,还是图 8-4b 中收入的暂时波动引起的借贷,都是为

了平滑消费、稳定生活水平。两者只不过是在不同维度上:图 8-4a 中的借贷是在

时间维度上的平滑消费、稳定生活水平; 8-4b 中的借贷是在因为风险所可能带

来的不同收入水平(较高收入和较低收入)上的平滑消费、稳定生活水平。

图 8-3 和表 8-10 的分析表明农户的借贷主要用于缓冲风险、平滑消费、稳

定自己的生活水平,仅有 10% 左右的借贷用于投资、扩大再生产、提升自己的

生活水平②。而 2013 年全印度的负债投资调查表明在印度农村,每 1000 元总负

债余额中,有 400 元用于农业和非农业生产:其中 286 元用于农业生产,114 元

用于非农业生产。在我国农村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选择将借贷用于投资和扩大再

生产呢③?针对此问题,本次广东省农村调查详细地考察了农户的投资意愿。

① 在经济学理论上,人们有平滑消费的动机,这种动机是由边际的消费效用递减决定的。

② 严格来说,在理论上生产性借贷和生活性借贷是很难区分的。假如一个人说他需要借钱

用来投资。那他为什么不能够减少现在的消费来增加投资呢?他会回答说他不愿意减少消

费,减少消费会严重降低他的生活水平等等。所以他借钱究竟是为了投资还是为了弥补为

了增加投资而减少的消费呢?

③ 在农村经常会听到“救急不救穷”的说法。这个说法本身不能够回答为什么“救急不救

穷”?如果一个人借钱来进行投资可以获得百分之三十的回报率,那么为什么没有人愿意

以百分之十或者百分之十五的利息借钱给他让他进行投资呢?有人可能会担心亲戚朋友之

间谈利息会伤感情,那么为什么没有出现专门的放贷人、贷款经纪等来进行有利息的放贷

呢?表 8-9 中,仅有 0.82%的人表示最近五年之内曾经从非个人非正规金融机构借入款。

77

图 8-5 中对广东省 2977 户农户开办个体或私营企业情况调查表明,2483 户

农户从未想过自己开办个体或私营企业,占有效样本的 83.07%;84 户农户对开

办个体或私营企业不感兴趣,占比 2.82%;114 户用户正在进行,占比 3.83%;

19 户计划在一年内展开,占比 0.64%;287 户想开办个体或私营企业但还没有计

划,占比 9.64%。从开办个体或私营企业情况来看,只有约 15%的农户想或者正

在自己创业。

图8-5 开办个体或私营企业情况

图 8-6 表明在 2977 户农户中,2661 户农户从未想过购置生产经营设备,占

有效样本的 89.39%;82 户农户对购买生产经营设备不感兴趣,占有效样本的

2.75%;178 户农户想购置生产经营设备,占有效样本的 5.98%;11 户农户计划

在一年内展开,占有效样本的 0.37%;44 户用户正在进行购置生产经营设备,占

有效样本的 1.48%。从农户购置生产经营设备情况来看,仅 8%左右的农户有投

资生产经营设备的需求。

3.83%

0.64%

9.64%

83%

2.82%

0% 20% 40% 60% 80%

正在进行

计划在一年内展开

想做

没想过

不感兴趣

78

图8-6 购置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当问及未尝试从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原因时,很大一部分农户也直接表

示不需要贷款。在图 8-7 中,共有 2880 户农户回答了“2017 年没有尝试从正规

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原因”。其中,1680 户回答“不需要贷款”,占有效样本的

58.33%;950 户农户回答“担心借款还不了”,占有效样本的 32.99%;602 户农

户回答“不知道如何申请”,占有效样本的 20.90%;602 户农户回答“申请了也

得不到”,占有效样本的 20.90%;546 户农户回答“利息太高”,占有效样本的

19.69%;567 户农户回答“贷款手续太麻烦、批准太慢”,占有效样本的 19.69%。

农户未尝试从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除了因为觉得贷款手续麻烦、利息太高、

批准太慢等原因,很大一部分农户没有表现出对大额借款的需求。农户未尝试从

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第一大原因是不需要贷款,这反映了农村经济活动回报

率的问题;第二大原因是担心借款还不了,这反映了农村经济活动潜在的风险。

89.39%

5.98%

2.75%

1.48%

0.37%

0.03%

0% 20% 40% 60% 80% 100%

没想过

想做

不感兴趣

正在进行

计划在一年内展开

不知道

79

图8-7 2017年没有尝试从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原因(N=2880)

上面是针对农民创业和投资意愿的分析,意愿和实际行动之间还可能存在一

定的距离。如果真给农民一笔钱,农民会拿这笔钱来干什么呢?如果农民拿这笔

钱来进行投资、扩大再生产,那么就说明实际上农民还是有创业和投资意愿的。

扶贫资金的发放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比较理想的政策实验。图 8-8 显示扶

贫资金最主要的几项用途依次是生活消费、看病住院、子女教育、农业生产和建

房等。在 158 户收到扶贫资金的农户中,102 户家庭将扶贫资金用于生活消费,

占有效样本的 64.56%;74 户用于看病住院,占有效样本的 46.84%;61 户用于子

女教育,占有效样本的 38.61%;45 户用于农业生产,占有效样本的 28.48%。可

以看到,大多数家庭会选择将资金放在日常消费和缓冲风险上。不过仍然有 30%

左右的家庭会将扶贫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用途,表明生产上还是有信贷约束的。

602

1680

546 567

950

602488

131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80

图8-8 扶贫资金用途

那么农户为什么会表现出比较低的创业或者个体经营的意愿呢?是因为本

身就只有少数的农民有想法吗?还是因为农村经济活动的资本回报率比较低?

或者是因为创业或者个体经营本身风险比较高,而农民承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

很可惜,关于农户在农业和非农业上的投资行为,本次广东省乡村调研的信息比

较有限,还不能够回答上面的问题。在将来的跟踪调查中,可以补充询问农户在

农业、非农业等各个经济活动上的投资行为,为回答上面的问题提供坚实的数据

基础。

45

102

74

61

17

3

1

4

0 20 40 60 80 100 120

农业生产

生活消费

看病住院

子女教育

建房

存入银行

投资创收项目

其他

81

9 扶贫政策

2016 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基本方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 4000 元为新的扶贫标准,

全省认定相对贫困村 2277 个,相对贫困人口 70.8 万户、176.5 万人,明确到 2020

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总体目标。

2016 年至 2018 年,广东全省各级财政安排扶贫攻坚一揽子资金投入总规模

约 391 亿元,2017 年至 2020 年,省财政新增安排 313 亿元资金支持省定贫困村

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广东省动员珠三角 6 市对口帮扶粤东西北 12 市,全省各级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派出驻镇(街道)工

作组 1112 个、驻村工作队 1.2 万个,驻镇驻村工作队员 4.4 万人,组织 1254 家

工商企业对口帮扶 1316 条相对贫困村。经过全省上下两年多的共同努力,全省

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至 2017 年底,全省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

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8093 元,累计约 116 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预脱贫,现

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发生率从 4.54%降至 1.52%以下。

针对精准扶贫这一专题,我们分别在行政村和家户层面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

入访谈。本章我们将利用“千村调查”的丰富数据,试图把握广东省精准扶贫的

基本情况,指出在精准贫困户认定、扶贫款使用和发放、村民参与扶贫项目等方

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9.1 精准扶贫政策

9.1.1 广东省精准扶贫实施情况

(1)广东省千村调查项目调查得到的 2017 年广东省农村相对贫困户比例与

2016 年官方披露的数据基本一致。珠三角地区相对贫困率水平低于粤东、西、北

三个区域。

82

表9-1 广东省贫困情况概述(%)

地区 精准扶贫比例 相对贫困率 相对贫困率

(对比官方数据)

广东省 6.691 2.593 1.926

珠三角 3.231 0.644 0.483

东翼 8.005 2.830 2.426

西翼 8.119 3.089 2.317

山区 6.810 3.750 2.321

当前,在全国以及广东省对贫困对象的认定中,最关键的指标是收入指标,

也就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广东省是以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4000 元(2014 年不变价)作为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同时要综合考虑“三

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和家庭支出等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表 9-1 展示了广东省整体及各个区域(珠三角、东翼、西翼、山区)的贫困

情况。第二列表示精准贫困户占总体的比例,如果某家户在访问中关于“你们家

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这个问题回答“是”的话,该家户被认定为“精准贫困

户”,每个地区精准贫困户加总占总体的比例,就是每个地区精准贫困户占比。

第三列表示 2017 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4000 元的精准贫困户比重。由我们

数据计算的 2017 年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值为 11042.5 元,而统计局公布

的该指标为 14512.2 元。为了与统计局指标保持一致,我们将所有家庭人均可支

配收入按比例上调,得到第四列调整后的相对贫困率。2016 年广东省公布的官

方相对贫困率为 1.97%,从这个数据看,“广东省千村调查”项目的调查结果与

广东省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基本一致。

分区域来看,珠三角地区相对贫困率水平低于东翼、西翼和山区三个区域,

其他三个区域贫困率水平的高低根据测算指标的不同略有差异。东翼、西翼的精

准扶贫比例略高于山区,相对贫困率略低于山区。

(2)珠三角地区各种类型的低收入家户占比均最低。

低收入家户类型不仅包括精准贫困户,还包括低保户和五保户。广东省贫困

户家庭中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比例分别为 4.36%和 1.67%。分地区来看,珠三角

83

地区低保户和五保户的比例都最低。

表9-2 广东省各地区低收入家户类型比较(%)

地区 低保户 五保户

广东省 4.360 1.672

珠三角 2.536 0.840

东翼 5.735 1.565

西翼 4.342 2.509

山区 4.587 1.573

9.1.2 精准扶贫对象精准程度

(1)“精准扶贫”对象精准,考察并重家庭的“收入”与“劳动能力”,

有效落实了“扶真贫,真扶贫”。

在评估扶贫对象时,需综合考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支出因素。农村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可由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

加总再减去生产经营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计算得出。在识别扶贫对象时,除了要

计算收入标准外,还应当考虑支出的因素,尤其是农户的吃、穿、住以及子女教

育、医疗保障问题。比如,一些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或略超过 4000 元,

但因家庭人口中有重病或小孩读书等因素,开支较大,造成生活长期贫困,这些

人口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等程序后,可纳入贫困帮扶对象。已有扶贫政策的

研究,很大一部分都是关于扶贫人口的瞄准和覆盖问题。汪三贵等(2007)的研

究发现,尽管越是低收入组的村被确定为贫困村的可能性越大,但贫困村覆盖不

完全和非贫困村被定为贫困村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总体而言,以收入为标准和

在精确瞄准状态下应该被确定为贫困村的村中有 48%的村没有被瞄准。温涛等

(2016)和胡联等(2017)分别研究了我国农贷市场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中的精

英俘获问题。朱梦冰等(2017)则研究了农村低保政策的瞄准效果分析,发现依

照收入贫困标准,农村低保的瞄准率水平很低;而按照多维贫困标准,农村低保

的瞄准率有所提高,但覆盖率仍然较低。

84

表9-3 精准贫困户与收入最低10%家户的比较

变量 全体 精准贫困户 收入最低 10%的家户

家庭总人口 4.81 4.14 5.11***

性别比 1.27 1.32 1.26

求学人口比例 0.17 0.21 0.17**

初中学生比例 0.15 0.17 0.15

高中学生比例 0.03 0.04 0.02

户主受教育水平 1 1 1

户主年龄 58.13 58.92 61.28*

收入人口比例 0.48 0.4 0.39

有劳动能力不劳动人口比例 0.02 0.02 0.02

没有劳动力人口比例 0.08 0.19 0.11***

人均非农劳动时间 1.9 1.31 0.97

人均外出工作时间 0.35 0.28 0.24

人均外出工作收入 3433.06 2327.53 1321.02**

人均外出工作寄回家里的收入 1070.91 578.81 166.69***

2017 人均可支配收入 11042.52 7384.89 576.18***

2017 人均消费 9825.03 9278.21 5847.96***

2017 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去扶贫款) 10909.22 5385.4 565.18***

样本量 2700 180 270

表 9-3 比较了精准贫困户和收入最低 10%家户的相关特征,以此来判断精准

贫困户的认定是否真正“精准”。结果表明,精准贫困户和非精准贫困户在人口

结构和社会经济背景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从人口结构来看,精准贫困户家庭总

人口更少,求学人口更多,尤其是初中阶段就学人口比例更高。不仅如此,精准

贫困户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比例更高。由此推断,精准贫困户的抚养比高于收入

最低 10%的家户,户均劳动力更少,家庭压力更大。

值得关注的是,从社会经济背景变量来看,精准贫困户的人均非农劳动时间、

人均外出工作时间、外出工作收入、外出工作寄回家的收入以及 2017 年的人均

可支配收入均高于收入最低 10%的家户。由于 2017 年精准贫困户部分还收到了

政府发放的扶贫款,为剔除这部分因素的影响,我们计算了精准贫困户人均可支

配收入(减去扶贫款)。精准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仍高于收入最低 10%的农户。

85

有两方面的原因可能解释以上现象,第一,精准扶贫中所谓的“精准”并非

单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而是综合考虑了家庭的劳动力配置和抚养压力等等;

第二,我们问卷中的收入部分问的是现在的收入,并没有区分哪些是受扶贫政策

资助的收入以及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之前的收入情况,尽管我们可以在人均可支配

收入中减去扶贫款,但是仍然不够准确。因此,精准贫困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显

著高于收入最低 10%的家庭,可能本身是扶贫政策的效果。

表9-4 精准贫困户相较相同特征相同的家户,收入排名更低

精准贫困户收入排名 精准贫困户非政府转移收入排名

是否是精准贫困户

(是,=1;不是,=0)

-0.017 -0.115***

(0.02) (0.02)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扶贫对象的评定较为精准。从数据来看,如果我们将家庭

人均收入从低到高排名的话,精准贫困户的收入排名均值在 44.5%左右,略低于

总体均值。我们将该收入排名对是否是精准贫困户和其他影响收入和支出的因素

进行回归,我们发现,如果控制了影响收入能力和抚养支出的相关变量,被评为

精准贫困户的家庭相比其他家庭而言,家庭人均收入的排名要下降 1.7 个百分点。

为了剔除扶贫款的影响,我们重新计算了除去扶贫款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精

准贫困户的收入排名均值下降到 33.7%。再次回归之后我们发现,精准贫困户的

人均非政府转移收入的排名显著下降了 11.5 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对于情况相

似的家户而言,精准扶贫的对象收入水平更低,精准扶贫确实做到了“扶真贫,

真扶贫”。

(2)精准扶贫的评选认定程序符合政策,比较公平公正,但是面向村民的

宣传和公示力度不够,导致村民普遍表示不清楚该政策如何落实。

相对贫困人口的确认,必须按照《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程序,严

格执行村民申请、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

程序,由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最终名单。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

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86

图9-1 行政村被采访者关于“精准贫困户如何确定”的回答比例

图9-2 家户被采访者关于“精准贫困户如何确定”的回答比例

图 9-1 和图 9-2 分别报告了行政村问卷和户问卷被采访者对“精准贫困户如

6

16

55

44.3

0

10

20

30

40

50

60

村长指定 村民小组推荐,村

干部指定

村民小组推荐,村

干部投票决定

全体村民投票决定

比例

/%

36.75

12.05

20.48

9.64

21.08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村长指定 村民小组推荐,

村干部指定

村民小组推荐,

村干部投票决定

全体村民投票决

其他

比例

/%

87

何确定”的回答结果,其中行政村问卷中该问题可以多项选择。图 9-1 表明,村

干部反映“精准贫困户”的评选认定主要由“村民小组推荐,村干部投票决定”或

者“全体村民投票决定”,只有极少数是“村长指定”。图 9-2 表明,被采访村

民表示认定方式主要是“村长指定”或者“其他”。“其他”这个选项包括的回

答大部分是表示“不太清楚”。

比较图 9-1 和 9-2,我们发现村干部和村民的回答存在巨大的偏差。为了进

一步确认这种偏差是否真实存在,我们将“是否是精准贫困户”对家户的人均可

支配收入、影响家庭支出的相关变量以及影响家户村层面社会关系的相关变量进

行回归。我们共构建了四个表示村层面社会关系的指标:户主是否是党员,户主

是否当过村干部,家庭成员是否有党员,家庭成员是否担任过村干部。表 9-5 第

二行和第四行的被解释变量均是“是否是精准贫困户”,第二行的主要解释变量

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第四行的主要解释变量是“减去扶贫款的人均可支配收

入”。表 9-5 的结果表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家庭,被评选为“精准贫困”

户的概率变小,如果用“减去扶贫款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果非常显著。是否

被评为“精准贫困”户与家庭总人口和求学人口比例高度相关,但是家户村层面

社会关系的变量并不显著地影响家户是否被评为“精准贫困户”。

结合图 9-1、图 9-2 和表 9-5 的结果,我们认为精准贫困户的评选认定是比

较公平透明的,家庭成员是否是党员以及是否担任村干部并不影响他们被认定为

“精准贫困”户的概率。虽然村镇执行“精准扶贫”户的评选认定是比较严格地

按照《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规定程序,但是由于在村民之间宣传和公示

的时间和力度不够,造成村民普遍表示对此事不太了解或者认为这件事情直接由

“村长指定”或者“村民小组推荐,村干部投票决定”。我们建议村干部加大

“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助推“精准扶贫”。

88

表9-5 家户评选为“精准贫困户”的影响因素

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

A 部分: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人口

人均可支

配收入

家庭

总人口

求学人口

比例

户主

年龄

户主是否

为党员

户主是否

为村干部

家庭成员

是否为

党员

家庭成员

是否为

村干部

家户是“精准

贫困户”

(是,=1;

否,=0)

-0.006 -0.012*** 0.136*** 0.001 0.024 -0.056 -0.029 0.021

(0.004) (0.002) (0.030) 0.000 (0.025) (0.035) (0.019) (0.032)

A 部分: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非政府转移收入/人口

家户是“精准

贫困户”

(是,=1;

否,=0)

-0.022*** -0.012*** 0.112*** 0.000 0.027 -0.053 -0.021 0.024

(0.004) (0.002) (0.028) 0.000 (0.024) (0.034) (0.018) (0.031)

9.1.3 精准扶贫资金的发放与利用

(1)86.86%的精准贫困户收到扶贫款,珠三角地区扶贫款发放的比例最高,

但是收到扶贫款金额最低。家户参加的扶贫项目,尤其是民生扶贫项目越多,收

到扶贫款的概率越高。

2016 年至 2018 年,我省各级财政支持新时期扶贫攻坚一揽子资金安排主要

包括“扶贫开发”、“低保兜底”、“专项保障”等三大方向:扶贫开发是对有

劳动能力的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投入,主要用于帮扶对象发展生产、提高技能、提

供金融支持、教育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低保兜底用于无劳动能力的低保人

员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此项资金按现行低保资金省市分担比例分级负担。其他

专项保障资金由广东省各级财政安排专项保障投入,用于贫困户危破房改造以及

无劳动能力低保人员教育、基本医疗保障资金。

89

表9-6 全省扶贫款发放比例及金额

地区 扶贫款发放

比例(%)

扶贫款

金额(%)

扶贫款全部发放的

行政村比例(%)

扶贫款完全未发放的

行政村比例(%)

广东省 86.86 7904 75.0 5.6

珠三角 94.44 2914 90.9 0

东翼 82.76 4913 71.4 0

西翼 87.10 11082 70.8 8.33

山区 89.19 9452 75.0 12.5

表 9-6 统计了“精准扶贫”户汇报的 2017 年收到扶贫款的比例。从全省整

体来看,有 86.86%的精准贫困户收到了扶贫款,其中珠三角地区达到 94.44%,

东翼地区最低,发放率只有 82.76%。在数据覆盖的 100 个行政村,总共有 75%

的行政村全部精准贫困户都收到了扶贫款,其中珠三角地区最高,达到 90.9%,

粤西地区最低,只有 70.8%。同时,全省总共有 5.6%的行政村,所有的精准贫困

户均表示未收到扶贫款,山区未收到扶贫款的村庄比例高达 12.5%。广东省家户

收到的扶贫款平均达到 7904 元,但是地区之间差异很大。珠三角地区户均收到

扶贫款仅为 2914 元,而西翼地区达到 11082 元,相差近三倍。

表9-7 家户是否收到扶贫款的影响因素

被解释

变量 解释变量

人均可支

配收入

户主是否

为党员

户主是否

为村干部

家庭成员是

否为党员

家庭成员

是否为村

干部

是否参加

产业项目

是否参加

民生项目

家户是否

收到扶贫

款(是,

=1;否,

=0)

0.014 0.124 -0.309 -0.231 -0.245 -0.012 0.093

(0.03) (0.16) (0.18) (0.13) (0.15) (0.06) (0.05)

进一步地,对于有家户收到扶贫款的行政村,我们将家户是否收到扶贫款对

家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户主在村里的社会关系以及家户表示是否参加扶贫项目

进行回归,表 9-7 展示了相关结果。结果表明,户主担任村干部、家庭成员是党

90

员或者担任村干部的话,该家户收到扶贫款的概率会下降。家户参加民生项目的

话,收到扶贫款的概率会增加。在回归里面,是否参加“民生”项目,具体是指

行政村利用扶贫资金帮助扶贫对象提高技能和实现就业,为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提

供金融支持,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实现危破房改造,提供无劳动能力低保人员教

育、基本医疗保障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囊括的范围比较广,包括一村一品、电商

扶贫、光伏扶贫、物流扶贫、旅游扶贫和其他产业扶贫等等,我们问卷里面主要

涉及了这几个方面,因此我们也重点讨论这些。民生类扶贫项目的推广往往伴随

着扶贫资金到户,表 9-7 的结果反映了这一现象。

图 9-3 和图 9-4 可以得到相似的结论。无论是产业扶贫项目,还是民生扶贫

项目,相比起未收到扶贫款的家户,收到扶贫款的家户参与的项目更多,参与的

程度更高。图 9-3、图 9-4 分别表示家户参与产业扶贫工程和精准扶贫八大工程

的比例。无论是产业扶贫工程还是精准扶贫八大工程,收到扶贫款的家户参与的

比例远远高于未收到扶贫款的家户。由于这些扶贫项目的开展通常伴随着扶贫款

的发放,因此参与项目更多的农户收到扶贫款的概率更高。

图9-3 家户参与产业扶贫工程比例

2.632

4.348

0.6580

5.263

4.348

0 0

1.316

0

7.895

00

1

2

3

4

5

6

7

8

9

收到扶贫款 未收到扶贫款

比例

/%

一村一品 电商扶贫 光伏扶贫 旅游扶贫 物流扶贫 产业扶贫

91

图9-4 家户参与精准扶贫八大工程的比例

(2)开展产业扶贫项目的行政村,村民收到扶贫款的概率会降低;离城市

越近的村镇,村民收到扶贫款的概率会增加。

扶贫款中的“低保兜底”和“专项保障”资金的用途指定性比较强,但是扶

贫开发资金的用途比较广泛。我们将村层面村民获得扶贫款的概率对村庄性质和

村庄是否开展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回归。村庄性质是指村庄是市/县城的中心城区、

市/县城的边缘城区、市/县城的城市结合部、市/县城区以外的镇还是农村。表

9-8 的结果表明,越靠近城市中心的村庄,其村民获得扶贫款的概率越高。另一

方面,村庄层面开展产业扶贫项目的话,村民获得扶贫款的概率越低。村层面产

业扶贫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扶贫开发资金,只有一部分项目资金也许可以落实

到户,其余将作为整体项目支出。村庄集体开展的产业扶贫项目会带动当地的经

济和发展,长远来看,将帮助村民提高收入,但是短期内无法转换成村民的扶贫

款收入。

13.16

8.6967.895 8.696

23.68

8.6969.868

4.3485.263

00.658 00 00

5

10

15

20

25

收到扶贫款 未收到扶贫款

比例

/%

产业扶贫 劳动力扶贫 社会保障扶贫 教育扶贫

危房改造扶贫 金融支持扶贫 项目分红扶贫

92

表9-8 影响村庄扶贫款发放的主要因素

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

村庄性质 是否开展产业扶贫项目

本村精准贫困户是否收

到扶贫款(是,=1;

否,=0)

0.049 -0.121

(0.03) (0.08)

图 9-5 和图 9-6 比较了“村民未收到扶贫款”和“村民收到扶贫款”的行政

村,在是否收到扶贫开发资金和是否灵活使用扶贫开发资金的差异。我们发现,

村民收到扶贫款的行政村收到的扶贫开发资金概率确实越高,无论扶贫开发资金

是由本省、市、县下达,还是来自对口帮扶单位或者外来企业。另外,村民收到

扶贫款的行政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扶贫款的比例也越高,灵活使用的比例越低。

图9-5 行政村是否收到各级扶贫款

93

图9-6 行政村扶贫款灵活使用和按规定使用的比例

图 9-7表示行政村灵活使用扶贫款的主要用途。村民未收到扶贫款的行政村,

主要将扶贫款用于办公支出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这里的办公支出包括“村干部

补贴与办公费用”、“办公经费”等项目。事实上,有关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规

定明确指出,扶贫开发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各项奖金、津贴和

福利补助。村民收到扶贫款的行政村,扶贫款主要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村公

益事业。综上来看,村民收到扶贫款的村庄,无论是从扶贫开发资金的来源,按

规定使用的情况,以及灵活使用部分的具体用途,都相比村民未收到扶贫款的村

有显著的优势。

158.862

8588.65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村民未收到扶贫款 村民收到扶贫款

比例

/%

灵活使用 按规定使用

94

图9-7 行政村灵活使用扶贫款的用途

9.1.4 精准扶贫工程的实施和参与

(1)“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和“一村一品”三大产业扶贫工程项目

推广效果最好。

根据广东省政策文件的指导及具体落实情况,我们将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分成

“一村一品”、“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物流扶贫”和

“产业扶贫”几大类。图 9-8展示的是村层面开展“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的情况,

图 9-9 展示的是家户参与这些工程的描述。可以看出,无论是在行政村层面还是

家户层面,“产业扶贫”的推广最广泛,43.43%的行政村开展过产业扶贫,6.86%

的家户参与其中,“光伏扶贫”和“一村一品”也有不错的效果。与以上三大扶

贫工程相比,“电商扶贫”虽然没有如此广泛,但在行政村和家户层面都在开展。

另外,尽管行政村开展了旅游扶贫工程,但是家户并没有参与。1.14%的家户表

示参与过物流扶贫,但是村层面没有明确的实施举措。

1.7540

5.848

25

5.848

01.754

25

0

5

10

15

20

25

30

收到扶贫款 未收到扶贫款

比例

/%

直接分给贫困户 购买农业生产资料 村公益事业 办公支出

95

图9-8 行政村参与产业扶贫工程项目的情况

图9-9 家户参与产业扶贫工程项目的情况

(2)精准扶贫八项工程中,村民参与社会保障扶贫工程的比例最高,参与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的比例最低。从村民自己的扶贫资金使用来看,村民主要将资

金放在生活消费、看病就医、子女教育和农业生产方面,由此来看,村民进行民

12

4

32.57

0.571 0

43.43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一村一品 电商扶贫 光伏扶贫 旅游扶贫 物流扶贫 产业扶贫

比例

/%

2.857

0.571

5.143

0

1.143

6.857

0

1

2

3

4

5

6

7

8

一村一品 电商扶贫 光伏扶贫 旅游扶贫 物流扶贫 产业扶贫

比例

/%

96

生消费开支更多,生产性投资较少。

精准扶贫八项工程包括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劳动力就业扶贫工程、社会保障

扶贫工程、教育文化扶贫工程、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扶贫工程、危房改造扶

贫工程、金融扶持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产业发展扶贫工程主要措施如

前文所示。实施劳动力就业扶贫工程,要求深入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

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在道路养护、园林维护、山林看护、治安巡逻、城管交通、

环卫保洁、安全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中,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就业。实施

社会保障扶贫工程,要求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

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实施教育文化扶贫工程,要求省、市教

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

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在落实现有各教育

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高中、

中职(含技校)、大专实行生活补助。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扶贫工程,

要求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各项

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 70%的比例给予补助。实施农村危房

改造扶贫工程,要求以长期居住危房且危房为唯一住所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

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全面实施危房改造,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直接拨至改造农

户“一卡通”账户制度。实施金融扶持扶贫工程,要求全面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精

准对接到户,推动地方政府成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辖内银行业金

融机构与广东省农业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担保公司合作。在“两权”抵押试点方面,

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创新“流转易”、“宅基贷”等“两权”抵押贷款模式,完善

贷款制度、优化授信流程。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工程,要求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

允许将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加工、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

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按规范程序交由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

图 9-10 展示了家户参与精准扶贫八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家户参与社会保障

扶贫工程的最多,参与项目分红扶贫的最少。图 9-11 反映了家户扶贫资金的主

要用途,与图 9-10 的结果非常接近。尽管家户会将扶贫资金的一部分投入农业

97

生产,但更多的是将资金投入生活消费、看病就医、子女教育和建房等民生方面。

存入银行和投入收益项目的家户非常少。

图9-10 家户参与精准扶贫八项工程的情况

图9-11 家户扶贫资金的主要用途

12.57

8

21.71

9.143

4.571

0.571 00

5

10

15

20

25

产业扶贫 劳动力扶

社会保障

扶贫

教育扶贫 危房改造

扶贫

金融支持

扶贫

项目分红

扶贫

比例

/%

24.57

57.14

42.29

34.86

8.571

1.714 0.5710

10

20

30

40

50

60

农业生产 生活消费 看病就医 子女教育 建房 存银行 投入收益

项目

比例

/%

98

9.2 “一村一品”政策及实施效果

9.2.1 广东省“一村一品”政策实施情况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广东省大约 24.82%的行政村有“一村一品”政策,52.90%

的行政村有特色产品。其中,山区有“一村一品”的比例远高于珠三角和西翼地

区。但是有“一村一品”产品的比例不如东翼。

表9-9 行政村有特色产品的比例(%)

地区 是否听说过

“一村一品”

村是否有

“一村一品”

村是否有

特色产品

村是否有种植范

围最广的产品

广东省 57.25 24.82 52.90 95.65

珠三角 61.98 14.96 44.88 95.67

东翼 55.04 49.57 58.24 96.89

西翼 69.44 24.90 53.12 98.07

山区 73.74 39.77 83.74 100

表 9-9 展示了广东省整体及各个区域(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是否有

“一村一品”、是否有“特色产品”和是否“有种植范围最广的产品”的比例。

从广东省整体的情况来看,57.25%的行政村听说过“一村一品”,4.82%的行政村

有“一村一品”,52.90%的村有特色产品,95.65%的村有种植范围最广的产品。

山区地区的行政村听说过“一村一品”、有特色产品和有种植范围最广的产品的

比例均最高。珠江三角地区的行政村有“一村一品”、有特色产品和有种植范围

最广的产品的比例最低。

9.2.2 “一村一品”和“特色产品”的种植和销售

(1)从产品销售地来看,“一村一品”和“特色产品”主要销往本县乃至全

国,种植最广泛的农产品则主要销往本镇或者自用。

99

图9-12 “一村一品”产品主要销往何处

图9-13 特色产品主要销往何处

4

5

8

6

8

2

0

1

2

3

4

5

6

7

8

9

本镇 本县 本市 本省 全国 海外

总数

8

13 13

21

14

1

3

0

5

10

15

20

25

本镇 本县 本市 本省 全国 海外 自用

总数

100

图9-14 种植最广泛的农产品销往何处

图 9-12、图 9-13 和图 9-14 分别表示一村一品产品、特色产品和种植最广泛

农产品的主要销路。“一村一品”和“特色产品”产品主要销往本县至全国,

“一村一品”产品最主要的销售市场是本市和全国,销往本县和本省的行政村略

少,还有 2 个行政村的“一村一品”产品销往海外。特色产品的主要销路是本省

和全国,销往本县和本市略少,还有 3 个行政村表示特色产品主要是自用。与前

面两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种植最广泛农产品主要销路是本镇和自用,其中自用

的比例非常高。

(2)广东省行政村特色产品年销售收入为 255.08 万元,种植该农产品的土

地占全村土地面积平均为 28.69%,种植农户占全村总家户的比例平均为 43.44%。

分地区来看,东翼地区的年销售收入最高,西翼地区种植面积比例和种植农户比

例都最高。

表9-10 特色产品年销售收入、种植面积比例、种植农户比例

地区 年销售收入 种植面积比例 种植农户比例

广东省 255.08 28.69 43.44

珠三角 314.2 29.90 40.66

东翼 355.7 28.36 40.42

西翼 338.6 41.28 60.14

山区 42.01 17.25 35.40

15

3 4 3 4

0

33

0

5

10

15

20

25

30

35

本镇 本县 本市 本省 全国 海外 自用

总数

101

表 9-10 表示行政村问卷被采访者关于“特色产品”年销售收入、种植该农

产品的土地约占全村土地面积的比例,全村从事该产品生产的家户占全村农户的

比例。珠三角、东翼和西翼地区单个行政村的特色产品平均年销售收入都达到 300

万以上,但是山区只有 42 万左右,差距显著。尽管山区地区表示有一村一品和

特色产品的行政村比例比其他地区都高,但是村民的种植面积占比以及种植农户

占比都很低,并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3)特色产品销售的主要方式是村民集市销售,其次是专业公司订购和私

人收购,通过网上销售和合作社销售的比例最低。

图9-15 特色产品销售方式

(4)家户种植或养殖“一村一品”产品的户数高于销售“一村一品”产品

的户数。家户参与本村最广泛农产品种植、养殖或销售的户数均高于参与“一村

一品”项目的户数。

44.79

39.58

1.042

14.58

1.042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村民集市销售专业公司订购 网上销售 私人收购 合作社

总数

102

图9-16 家户参与“一村一品”产品种植、养殖或销售的情况

图9-17 家户参与本村最广泛农产品种植、养殖或销售的情况

(5)家户销售“一村一品”产品的主要方式是专业公司订购,其次是集市

销售,网上销售占比很少。

175

72

3728

6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家户听过“一村

一品”

所在村有“一村

一品”产品

家户参与“一村

一品”

销售“一村一品”

产品

未来种植、养殖

或销售该产品

总数

1586

679

409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1800

家户种植、养殖最广泛的

农产品

家户销售最广泛的农产品 未来可能会种植、养殖或

销售最广泛农产品

总数

103

图9-18 家户销售“一村一品”产品的主要渠道

9.3 政策建议

首先,思想精准宣传:想民之所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

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搞大水漫灌、走马观

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不行。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

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贫困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

效精准。因此,各地都要在这几个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做到扶真贫、

真扶贫、真脱贫。从广东省精准扶贫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在“贫困户”的考察

和认定方面已经基本做到对象精准,程序合规。但是由于精准扶贫思想的宣传力

度还不够,出现了精准贫困户自身不了解贫困户认定的过程和政策依据,只是笼

统地认为“由政府指定”,导致村干部和普通家户对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过程出

现较大的认知偏差,这不利于精准扶贫政策的进一步开展,也导致乡村治理环境

恶化。我们认为村干部应该及时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保证精准扶贫思想深入人

心,精准扶贫政策顺利推行。

其次,资金精准到位:急民之所急。精准扶贫政策如果缺少资金支持,就有

如无米之炊。《广东省 2017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

9

15

3

0

2

4

6

8

10

12

14

16

集市销售 专业公司订购 网上销售

总数

104

2018 年广东省将安排 616.8 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历年规模最大,加上

其他用于“三农”的资金,支农资金总规模将达 1054.54 亿元。尽管从省级财政

来看,整个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非常强,但是从我们千村调查的结果来看,

只有 86.86%的精准贫困户在 2017 年收到了扶贫款。精准贫困户是否能收到扶贫

款以及户均收到的扶贫款金额在省内各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平衡。行政村在推

行精准扶贫工程和发放扶贫款方面存在一些权衡,精准扶贫产业工程实施力度更

大的行政村,家户直接收到扶贫款的概率下降。精准扶贫产业工程从长期来看可

以产生造血功能,但是短期改善精准贫困户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可能效果有限。我

们认为村委会应该兼顾长、短期收益,根据行政村和精准贫困户本身的情况,因

地制宜,实现扶贫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另外,一些贫困村还是存在较多灵活使用

扶贫资金,并且将扶贫资金用于明令禁止项目的现象,导致该村村民收到扶贫款

的概率下降,这也值得警惕。

第三,政策精准发力:办民之所需。所谓“精准帮扶”是针对以往一刀切、

大而全的帮扶内容和方式而设计的。精准扶贫必须重视片区贫困的独特性和差异

性,制定具有地方和个人适应性和有效性的扶贫攻坚战略战术。在尊重不同实际

情况的基础上开展扶贫工作,不能局限于贫困群体眼前的经济条件改善,更应强

调从内培养自力更生的能力,使扶贫效果具有可持续性。从千村调查的结果来看,

目前家户参与的精准扶贫项目与行政村推广的项目比较一致,但是村民参与产业

扶贫工程的热情还不是特别高涨,参与民生扶贫工程的几率比较高。民生扶贫是

花钱少,见效快,但是也容易导致新致贫、返贫。扶贫如果要实现“断穷根”,

必须推广产业扶贫机制,将产业扶贫视为重中之重。我们建议,一方面,产业帮

扶要实现精准化,量身定做产业帮扶政策,合理调配统筹扶贫资源。另一方面,

产业帮扶要下大力气将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变成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要善于建立

有特色、有规模、有实效的扶贫产业链条,真正把贫困群体纳入到精准帮扶的产

业链条主体中去,实现持续发展和永续脱贫。

最后,制度精准创新:干民之所盼。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必

须催生其他制度创新,与土地和资产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

革等有机结合起来。农村土地和资产制度改革,是要改变传统“二元分治”视野

105

下的农村资产收益制度,盘活农村存量资源。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是要鼓励金融

机构开发服务和产品,建立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贫困村互

助资金增信计划和小额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为主体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体系,不断

满足贫困户发展的资金需求。农村社会保障保险制度,是要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和

农村兜底保障机制,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持续提高贫困认定线标

准,做到医疗保障、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千村调查反映出来的一个重

要问题是,许多农户收到扶贫款仅仅只用作生活消费、看病住院、孩子上学等消

费项目,尽管有一部分表示会用作发展农业生产,但是用于投资收益项目的概率

非常低。农户的这种行为与农民的土地和资产难以变现、农村普遍存在的金融抑

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密不可分。我们建议政府大力推广农村的其他制度创新,

与精准扶贫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

106

10 后 记

2018 年,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广东千村调查课题组对广东省农村开

展入村入户调查。调查组随机抽取广东省 100 个行政村,207 个自然村及 2977 户

农村家庭进行深入调查,调查样本分布在东翼、西翼、珠三角和山区的 25 个区

县,调查执行时间为 2018 年 7 月至 8 月。为了使高质量的一手调查数据更大地

服务社会,我们撰写了《广东千村调查 2018 年研究报告》。此调查及报告由暨南

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冯帅章教授总负责。

从设计调查问卷、培训调查人员、开展实地调研到形成最终调查报告,调查

总计历时半年多。问卷设计由广东千村调查课题组成员共同完成。课题组成员包

括:薄诗雨、崔潇濛、韩昱洁、李承政、李书娟、马祥、牛梦琦、史炜、谢斌、

薛森、杨尚铭、殷立娟、张思思。暨南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前期精心组织预调查和

访员培训,中期严密实施调查计划、严格控制调查质量,后期细致清洗数据,严

谨高效的工作为全面、客观反映当前广东省农村现状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为

报告的顺利撰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感谢项目执行负责人花芯、质控主管肖

和、督导肖和、李步清、李凤槐、黄晓敏、陈浩然、王依淳、李维康、何广源、

李茜、孙涌欢,数据分析师刘闽芝、黄欣欣,技术工程师陆天华、何秋、李杰、

王一佳、叶盛晓及所有入村调查访问员和数据核查员的努力付出,以及调查中心

副主任何李芮、张晓的支持与指导。细致有效的问卷收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

了调查数据的高质量。

《广东千村调查 2018 年研究报告》由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老师及研

究助理共同完成。本报告由张思思副教授负责统稿并撰写导言及后记。第二章由

花芯、刘闽芝和黄欣欣撰写,第三章及第五章由李承政助理教授撰写,第四章由

卢晶亮副教授撰写,第六章由李书娟助理教授撰写,第七章由韩昱洁助理教授撰

写,第八章由马祥助理教授和研究助理葛梦君共同撰写,第九章由牛梦琦助理教

授撰写。研究助理黄晓婷、邓慧娟、葛梦君、余家庆、赵一帆作了细致的协助修

改工作。在报告撰写过程中,经济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冯帅章教授给予了充分的指

导,特聘教授韩嘉玲老师提供了详细的反馈意见。此外,中国人民大学的刘守英

107

教授、南京农业大学的钟甫宁教授、周应恒教授,北京大学杨汝岱副教授,浙江

大学钱文荣教授、石敏俊教授等多位农村经济研究领域的专家为调查的问卷设计

及报告的研究分析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在此,课题组向上述所有对报告提供帮助

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