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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紀錄 一、時間:107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00 分 二、地點:龍潭高中第 2 會議室 三、主席致詞:鍾校長碧霞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記錄:賴寶蜜組長 五、主席致詞:鍾校長碧霞 (一) 桃園市市立高中亮點躍升計畫本校已於 FB 打出廣告,107 學年度實施計 畫暨經費概算表請業務單位於 107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五)前提報桃園市政 府。 (二) 青年事務局 2018 國際締盟城市青年短期體驗學習營計畫帶隊老師遴選由 學務處負責,已評選出郭慧蘭老師帶領本校學生參訪日本宮崎縣,學生遴 選部分由實習處,請於 6 月 29 日前提供學生名單。 (三) 感謝各科將各項特色、績效資料交秘書,謝謝秘書已將各科提供資訊置於 龍高粉絲專業,為達宣傳效果,已訂定龍高臉書粉絲專業社群聯動學校宣 傳推廣計畫,網友【按讚】+【公開分享】即可參加抽獎活動(活動至 7 月 1 日截止、7 月 15 日抽獎);另以國中會考 4A 以上成績入學本校即贈送學 生 ipad 一台。 (四) 承上,為符膺 108 課綱各校之特色課程開設,二年來各科交付秘書室彙整 之特色、績效確實產生行銷之效益,接待日本、中國參訪團時,參與師生 亦有不錯之活動或課程體驗設計,建議各科可以此為基礎,擇優發想開設 特色課程,除活化各科課程、豐富教學內涵、吸引學生目光外,更可兼俱 108 課綱素養導向教學之需求,請各科於教學研究會充分討論,並請教務 處將其列入教學研究會討論題綱。 (五) 畢業紀念冊應注意事項及今年缺失如下,去年畢業紀念冊送印前學生會代 表送至校長室檢視,本人可及時提出該修正處,但今年首見畢冊日已為畢 業典禮前二天,倘有錯誤、疏漏時無修正機會,故學務處於來年務必仔細 完成校搞核對並將共同頁部分送至相關處室 Double check,以為畢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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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紀錄

一、時間:107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00 分

二、地點:龍潭高中第 2 會議室

三、主席致詞:鍾校長碧霞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記錄:賴寶蜜組長

五、主席致詞:鍾校長碧霞

(一) 桃園市市立高中亮點躍升計畫本校已於 FB 打出廣告,107 學年度實施計

畫暨經費概算表請業務單位於 107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五)前提報桃園市政

府。

(二) 青年事務局 2018 國際締盟城市青年短期體驗學習營計畫帶隊老師遴選由

學務處負責,已評選出郭慧蘭老師帶領本校學生參訪日本宮崎縣,學生遴

選部分由實習處,請於 6 月 29 日前提供學生名單。

(三) 感謝各科將各項特色、績效資料交秘書,謝謝秘書已將各科提供資訊置於

龍高粉絲專業,為達宣傳效果,已訂定龍高臉書粉絲專業社群聯動學校宣

傳推廣計畫,網友【按讚】+【公開分享】即可參加抽獎活動(活動至 7 月

1 日截止、7 月 15 日抽獎);另以國中會考 4A 以上成績入學本校即贈送學

生 ipad 一台。

(四) 承上,為符膺 108 課綱各校之特色課程開設,二年來各科交付秘書室彙整

之特色、績效確實產生行銷之效益,接待日本、中國參訪團時,參與師生

亦有不錯之活動或課程體驗設計,建議各科可以此為基礎,擇優發想開設

特色課程,除活化各科課程、豐富教學內涵、吸引學生目光外,更可兼俱

108 課綱素養導向教學之需求,請各科於教學研究會充分討論,並請教務

處將其列入教學研究會討論題綱。

(五) 畢業紀念冊應注意事項及今年缺失如下,去年畢業紀念冊送印前學生會代

表送至校長室檢視,本人可及時提出該修正處,但今年首見畢冊日已為畢

業典禮前二天,倘有錯誤、疏漏時無修正機會,故學務處於來年務必仔細

完成校搞核對並將共同頁部分送至相關處室 Double check,以為畢冊品

2

質。

1. 畢冊送印前先仔細校稿。

2. 技工、工友以先生小姐稱呼。

3. 學務處已詢問同仁,部分同仁亦表示放舊照片(與前一年畢冊相同相片),

但最終呈現於今年畢冊之照片卻非如此。

4. 已重複交代校長題字與落款印章大小一致,但最終呈現結果亦非如此。

5. 所有稱謂應有一致性,卻見畢冊竟有「食加導師、食品導師」、「食品技

士、造園科技士」之別。

六、內控風險評估及會議管考執行情形:如附件。

七、各處室報告:

(一)【秘書室】王秘書政瑜:

1. 本校與龍高文教基金會合作辦理學校特色宣導活動學校特色宣導活動,

目前於前粉絲頁行銷及各科特色成果展現,截至 6 月 19 日總觸及人數達

53,800 以上,各科點閱觸及人數如下圖:

3

2. 上週起國中開始進行自願選填,期盼各科展現特色吸引優質國中學生就

近入學,更感謝龍高龍高文教基金會大力贊助獎品獎項。

3. 各科(領域)之特色、作法、績效、成果等資料,請以 A4 文字及 5 張相片

於 7 月 5 日前提供本處彙整。

(二)【教務處】陳主任寶翎:

1. 新課綱進程,目前於各學科之學分配置階段,因涉及教師鐘點等因素,

目前已多次召開協調會議。

2. 優質化複審已於 6 月 14 日上傳,待核定版於 107 學年度執行計畫。

3. 配合新課綱,日前參加「107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學校因應新課綱規劃總體課程實施所需課室空間及適性學習空間活化需

求改善實施計畫」申辦說明會,該計畫為競爭型計畫,各校可補助 100

萬,責由設備組就原物理教室空間進行改善之申請。

4. 有關「桃園市市立高中亮點躍升計畫」,辦理項次為「優秀學生獎學

金」、「深化外語學習」、「發展新課綱課程」和「學校行銷與宣傳」,由教

務處註冊組、實研組、教學組、試務組提出計畫,預於 6 月 29 日提報市

政府。

5. 配合 108 課綱,調整普通科語資班之編班,學生由多元選修課程適性選

課,修正本校班級及轉(科)組相關要點。

6. 本校改隸市政府,學生獎補助經費變更,遂修正本校前三名優秀學生獎

學金實施要點。

7. 107 學年暑假課業輔導調查表已收回統計,預計開設普通科二、三年級、

畜保三、食加三、機械三、電子三(按升級後編班)

8. 普通科二年級分組作業已收回,目前正進行編班作業。

【教務處】教學組陳組長信衛:無。

【教務處】註冊組葉組長國威:

1. 本校 107 國中技優生共有 13 人錄取:於 6 月 13 日(三)辦理報到 10 人,

3 人放棄(園藝科 1 人、機械科 1 人、電子科 1 人)。

4

2.本組於 107 年 6 月 19 日(二)召開「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代收代辦會議」、

「107 新生免試入學報到協調會」。

3.本校 107 綜合職能科訂於 6 月 21 日(四)上午辦理報到。

4.107 大學指考服務隊於 7 月 1~3 日辦理,屆時將安排主任及同仁協助,

感激不盡!

5.107 學年度轉學考目前 11 人報考:普通科 3 人(9 人)、造園科 2 人(2

人)、園藝科 2 人(3 人)、畜保科 2 人(2 人)、機械科 1 人(1 人)、 電子科

1 人(1 人);訂於 107 年 7 月 5 日(四)上午辦理轉學考試,7 月 9 日(一)公

告錄取名單。

6.本校 107 年新生免試報到為 107 年 7 月 13 日(五),屆時請有關之同仁協

助辦理,感激不盡!

7.期末考成績截止日期:7 月 2 日(一),請同仁於期限內完成輸入。

【教務處】設備組謝組長智潁:

1.前瞻計畫校園網路 AP 建置案預計於 7 月初決標,暑假期間進行施工,

感謝總務處幫忙。

2.國高改隸市高補助一般教學設備與職科教學設備案已可開始執行,麻煩

有申請補助的科別務必於 11 月底前執行完畢。

3.107 學年第一學期教科書採購案已提請總務處協助招標,本案預計於 7

月底進行決標,感謝總務處幫忙。

4.107 學年第一學期教科書驗書作業已於 6 月 12、13 日辦理完畢。

5.本校與中原大學扎根資訊教育合作案已簽訂完成,共有 38 位同學參與計

畫。

【教務處】實研組張組長瑗真:無。

【教務處】試務組林組長忠民:無。

(三)【學務處】陳主任永峰:

1.6 月 15 日(五)完成國際扶輪社青少年交換接待學校座談會,本校接待日

本學生長塚麗來將於 6 月 30 日(五)結束交換學習。9 月將接待德國交換

生,相關課程與班級規劃將於 8 月確認,屆時請相關科主任協助課程支

5

援。

2.青年短期體驗學習計畫-參訪日本宮崎縣農業交流活動,桃園市政府提供

本校 12 位農科學生參加,預計 6 月 30 日(五)提報相關資料至市政府。

【學務處】訓育組邱組長憶茹:

1. 6 月 27 日(三)下午 13:00~16:00 進行教師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目前報名

踴躍,感謝各位同仁支持。

2. 6 月 29 日(五)11:20 進行休業式,請各位同仁於 11:10 至活動中心就座各

處室主任若有相關事項要提醒學生者,報告時間約 2~3 分鐘。

【學務處】衛保組陳組長廷宗:

1. 暑假將近行政同仁垃圾減量,因為只有返校生打掃。

2. 再次呼籲各辦公室老師確實做好垃圾分類,以身作則,給學生一個模

範。

3. 暑假返校的班級如有遇到暑輔的衝堂情況可至衛保組做時段的調整。

【學務處】體育組魏組長彣育:

107 年市長盃龍舟賽昨日 6/18 閉幕,本校獲學生男子組第四名成

績,今年報三隊,全部晉級八強決賽。今年其中一隊是由畜保科組隊報

名參加。感謝排球隊教練及黃俐泠組長協助帶隊參賽。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黃組長俐泠:無。

(四)【總務處】謝主任其政:

1. 急迫性採購需求申請補助經費:

a.校名銜牌更新(26 萬元),核定補助 25 萬元,不足款自籌,6 月 14 日(四)上

網公告招標,6 月 26 日(二)10:00 開標。

b.鴻福農場圍牆整修(78,750 元),核定補助 7 萬元,不足款自籌,函請市政

府養護工程處及龍潭區公所於 6 月 25 日(一)現勘,確認養護責任歸屬。

c.校門口 LED 顯示幕更新(335,200 元)、核定補助 30 萬元,不足 35,200 元自

籌,簽核請購中。

d.清德牧場教學區圍籬更新(322,400 元),核定補助 32 萬元,簽請工程顧問

公司細部設計。

6

2. 6 月 13 日(三)14:00 召開第 2 屆第 2 次勞資會議,票選 2 位勞方代表(劉修

凱先生、陳珍蓮女士),任期至 111.06.14,得提前改選,資方代表為謝其

政主任及王祥銘組長,應隨職務輪調調整,並召開勞資會議改派改任,

上網呈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核備。令泉源同意當年度未休假日數折算日

薪請領,而不保留於下年度補休。

3. 本校室內溫水教學游泳池委託營運移轉案第 1 次甄審會議,完成審查 OT

廠商甄審項目,目前修訂招商文件(申請須知及投資契約)完成,寄送委員

審視,確定後即著手上促參網站公告招商。

4. 6 月 15 日(五)9:0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專員會同財政局人員利校查核出納及

財管系統。

5. 6 月 20 日(三)10:00 召開本校「新建科技人文大樓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

第 2 次執行小組會議。

6.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雜費、代收代付費及代辦費,冷氣使用及維護費項

目:依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六、(三)、

冷氣使用及維護費:以新臺幣七百元為上限,以支用班級教室之冷氣電

費、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二項費用為原則。前目冷氣電費以度計價,支

應班級教室冷氣之基本電費、流動電費及超約附加費用為原則。如有賸

餘款,應於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退還學生。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每學

期每生收取費用上限為新臺幣二百元,每班收取費用上限為新臺幣九千

元。如有賸餘款,得不退還學生。依高級中等學校校舍及設備相關規定

裝設冷氣設備之教學場所,屬學校基本設施,不得向學生收取其冷氣使

用及維護費。

(1)103 學年度起班級冷氣機用電採儲值卡方式收取 10 元/度,包含冷氣電

費、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完全採用使用者付費之原則。

(2)如今必須面對本校教學場所冷氣機建置已 6 年逐漸老舊、維修頻率增

加、費用相對增加、冷氣機定期清洗問題、甚至無預期損壞必須更新的

問題,擬建議依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另外

收取冷氣機維護及汰換費 200 元/人,電費收取則採用電價 3.5 元/度(夏季

7

流動電費 3.29 元/度、非夏季流動電費 3.17 元/度)。

7. 預定 7 月 2 或 4 日至嘉義辦理人文科技大樓鋁窗風雨試驗。

8. 全運會免費捐贈使用設備 A4 彩色雷射印表機(最多 2 台),如有需要請洽

李貴銀財管幹事辦理後續移撥程序。

【總務處】庶務組王組長祥銘併總務主任報告。

【總務處】出納組黃組長千育:無。

【總務處】文書組賴組長寶蜜:

107 年 6 月 14 日進行憑證簽章元件更新,重新安裝公文整合系統憑

證簽章元件後,Chrome 瀏覽器即可正常操作 WEB 公文製作系統。

(五)【實習處】彭主任兆東:

1. 106 學年度均質化計畫,各專業群科執行之職業試探部分已經完成;另

英語參考書籍之採購正積極進行中。

2.感謝各科積極輔導學生的丙檢術科實作能力;也感謝部分專業科,辛勤

辦理在校生丙檢術科測試。

3.六和機械有限公司通知: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之代表,將於明

6 月 20 日上午至六和機械公司研商該校與六和機械公司合作之「車輛另

件產學專班」課程規劃相關問題;邀請本校派出代表與會共同參予討

論。

【實習處】實習組謝組長新洲:

1. 107 學年度均質化計畫初審結果已經出爐,本校初審核定金額為 157 萬

元,本校共申請「跨校教師專業社群」、「跨校特色課程發展」及「職涯

試探活動」三個子計畫,初審結果為全部修正後通過,複審計畫書必須

於 6 月 22 日以前提交召集學校楊梅高中彙整。

2. 107 學年度農工科全國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第一階段報名已完成,本校

今年農科共有造園景觀、園藝、畜產保健、食品檢驗分析及食品加工等

5 個職種報名參賽,工科共有鉗工、車床、工業配線、室內配線、電腦

軟體設計及數位電子等 6 個職種報名參賽。

3. 107 學年度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本校共有 58 人次報名,錄取結果已

於 6 月 15 日公佈,並個別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教師。

8

4. 107 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課程申辦計畫書已須於 6 月 12 日提交桃園市政

府教育局,今年本校確定與 3 所國中合作開辦,開辦時間及職群如下

表。

合作學校 開辦學期 開設科別 授課時段 節數

龍潭國中 第一學期 園藝 週一 5-7 節 3

第二學期 造園 週一 5-7 節 3

平南國中 第一學期 造園 週三 5-7 節 3

第二學期 園藝 週三 5-7 節 3

中興國中 第一學期 食加 週三 5-7 節 3

第二學期 無 0

【實習處】就業組郭組長慧蘭:無。

(六)【主計室】孫主任桂薇:無

(七)【人事室】吳主任瑞芬:

1. 107 年度暑假,行政人員得利用平常中午加班,辦理補休時間為 107 年 7

月 9 日起至 8 月 22 日下午。請行政同仁將已簽准加班時數,於 107 年 7

月 2 日前送交人事室登錄,以利大家辦理暑假下午補休,本補休請行政

人員以一周為單位辦理請假申請為宜。另請各處室於該補休時段下午控

留 1/3 輪值人力,輪值表請於 7 月 5 日前送交本室備查,輪值人員有異動

亦請知會人事室。

2. 本校總務處人文大樓新建工程管理人員張瑞鵬,因個人生涯規劃,已於

107 年 5 月 31 日離職。

3. 今天人事室做出勤查核,查核表放在外面簽到處,尚未簽到的同仁請於

會後補簽到。

(八)【輔導室】徐主任雅雯:

1.6/13 已完成職涯達人講座,優質化計畫全部執行完成。

9

2.6/13 已召開家庭教育推動小組會議。

3.6/16 完成家庭教育之性別教育小團體。

【特教組】鄧組長佩宜:無。

(九)【圖書館】涂主任碧霞:

1. 6 月份圖書館辦理本學期最後一場書評講座暨家長讀書會:6 月 20 日

(中午 12~13 時)林淑蘋老師—大腦喜歡這樣學。

2. 6 月初第 3 批新書到貨,整理、編目後上架,歡迎師生踴躍借閱。

3. 優質化英文繪本融入教學預計本週繪本手稿收齊,打字、落版後送廠商

排版印刷,預計 7 月校稿、印刷完成

(十)【進修部】張主任志陽:無。

【進修部】教務組謝組長順吉:無。

【進修部】學務組林組長政益:無。

(十一)【教官室】周主教慧娟:無。

【教官室】生輔組:李組長憲國:無。

八、提案討論:

案由一:修正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編班及校內轉科(組)實施要點,提請

討倫。 (提案單位:教務處)

說 明:配合 108 課綱,調整普通科語資班之編班,學生由多元選修課程適性

選課,要點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修正後要點如附件。

案由二:修正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每班前三名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提案單位:教務處)

說 明:本校改隸市政府,學生獎補助經費變更,遂修正本校前三名優秀學生

獎學金實施要點,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修正後要點如附件。

案由三:訂定「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要點」,提請討

論。(提案單位:教務處)

說 明:配合 108 課綱,為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與適性發展,能自主實踐,擬定

10

自主學習計畫與完成,並自主辦理發表成果,特訂定此要點,如附

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修正後要點如附件。

案由四:訂定「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預警及輔導實施要點」(提

案單位:教務處)

說 明:讓學生了解課程學年學分,並針對各學習階段適應 不良的學生,透

過各階段預警制度實施相關輔導措施暨補救教學,以增進其學習成

效,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修正後要點如附件。

案由五: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提

請討倫。 (提案單位:輔導室)

說 明:補充規定如附件。

決 議:修正後通過,修正後補充規定如附件。

案由六:有關本市教育審議委員建請本校設立精緻農業專班乙案,提請討倫。

(提案單位:實習處)

說 明:如附件。

決 議:由實習處研議後函覆。

1. 依照教育部技術型高中類群科歸屬,目前並無「精緻農業科」之科

別,故無法以此名稱設立專班。

2. 目前本校教室空間不足,且新設科別所需實習場地、設備須依教育部

規定之各科課程實施規範建置,若設立「精緻農業科」恐無適切依循

標準。

3. 本校農業類(群)目前設有園藝科、畜產保健科及造園科,正配合 108 課

綱修訂新課程標準,可以將精緻農業列為本校特色課程發展,以符合

教育審議委員之期望,無須新增「精緻農業科」即可符應產業需求。

九、臨時動議:無。

十、總結或裁示事項:

(一) 輔導室生涯規劃教室已確定與圖書館 3 樓會議室共用,為避免因變更設計

11

導致人文科技大樓工程延宕,故大樓會議室和校史室之隔間牆暫不打通,

請開始委託建築師合併規劃、設計,如遇職務輪替請列入交接。

(二) 本校與中原大學扎根資訊教育合作案期程一年,可以和特色課程結合,思

考課綱素養導向教學之需求,做為未來科的走向。

(三) 6 月 20 日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和六和機械公司研商「車輛另件產

學專班」課程規劃相關問題,本校請實習主任、教學組長、機械科主任及

電機科主任出席參與討論。

十一、散會:下午 5 時 0 分

12

13

附件/管考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內控風險評估及會議管考執行情形表 107-6-19

管控事項

摘要

會議名稱

日期 實際進度執行情形 處識別 備註

1 彙整行銷

本校特色

及成果

106.08.29

校務會議

1.各科(領域)之特色、作法、績效、成果等整

理交付秘書室彙整、行銷。

2.106年 12月 12日辦理校園資訊媒體整合與訊

息發佈技巧研習,強化跨處室行政協作與特

色展現。

3.配合龍高文教基金會宣傳方案,目前於前粉

絲頁行銷及各科特色成果展現,截至 6/19日

總觸及人數達 53,800人次以上。

秘書室 107.02.27

校務會議

學期管考

2 游泳池驗

收及促參

案委外經

105.01.05

主管會議

104.11.10

主管會議

107.01.01

校長移接

交代清冊

1.8/31(三)辦理初驗勘查。

2.9/21 召開協調會議。

3.11/21(一)出席財政部 105 年度教育部促參案件

起案及諮詢服務會議。

4.12/5 出席 105 年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學校興整建

游泳池季體育設施 12 月份工程會報。

5.多元體公司報價:評估報告書+公聽會+OT 招

商完成+議約+簽約完成:新台幣 50 萬元。

6.函文國教署向財政部申請「106 年度補助各機

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前置作業補助

費用」最多可補助 50%。

7.5/4(四)於財政部 8 樓大會議室召開 106 年第 2

次「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

置作業費用補助」審查會議。

8.審查議決:同意補助本校,額度須財政部促參

司全盤考量後核定。

9.6/5(一)同意函到校,核定補助 25 萬元。

10.本案 106-9「游泳池 OT 前置作業委託專業服

務」採購案已於 5/24(三)決標由多元體有限公

司得標,已於 6/9(五)10:00 議約,目前積極作

業中。

11.106.06.13 與多元體有限公司簽約。.

106.09.29 舉辦公聽會。

106.10.16 公聽會會議紀錄上網公告。

106.10.26 體育署 10 月份工程會報。

106.10.30 簽呈游泳池 OT 前置作業委託專業

服務可行性評估報告。

總務處

行政會議

逐月管考

14

附件/管考

12.12/4(一)10:00 出席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辦理國

立龍潭高級中學徵求民間參與溫水游泳池營

運移轉案可行性評估報告審查會議。

13.12/5(二)9:30 出席教育部辦理 106 年度「教育

部促參案件啟案及諮詢服務」,報告進度。

14.彙整游泳池 OT 前置作業委託專業服務可行

性評估報告第二版。

15.游泳池 OT 前置作業委託專業服務可行性評

估報告,目前主管機關由教育部移轉至桃園

市政府教育局,本校也依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之協助完成新帳號之申請,教育局承辦人來

電,可行性評估報告書授權由本校自聘審查

委員審查並修正通過後簽名,再函報市府備

查即可上網招商,目前辦理 OT 前置作業委託

專業服務廠商徵詢、邀聘委員作業中。

16.可行性評估報告,目前已完成委員審查並修

正評估報告書後,再度寄送委員確認簽核認

證,預定本周完成報告書定案簽核函送教育

局。

17.游泳池 OT 前置作業委託專業服務可行性評

估報告,目前已完成委員審查簽證並修正評

估報告書,已於 4/2 函送教育局核備。

18.已於 5/15 府教體字第 1070100797 號函同意依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及其相關規定續

處。

19.5/31(四)召開本校室內溫水教學游泳池委託營

運移轉案第 1 次甄審會議,審查招商文件,

確定後即著手上促參網站公告招商。

20.本校室內溫水教學游泳池委託營運移轉案第

1 次甄審會議,完成審查 OT 廠商甄審項目,

目前修訂招商文件(申請須知及投資契約)完

成,6/14(四)寄送委員審視,預定 6/20(二)完成

審視,招商文件再修正後即著手上促參網站

公告招商。

3 科技人文

大樓新建

105.04.14

主管會議

105.08.16

主管會議

107.01.01

1.8/12(五)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審議同意核備。

2.建築執照已核發,建築師目前正在處理五大管

線事宜,完成後即可上網招標發包工程。

3.4/13(四)召開標前會議,請建築師修正圖面錯

誤部分及預算書的修正。

總務處

行政會議

逐月管考

15

附件/管考

校長移接

交代清冊

4.五大管線審查待解決事項:

a.台電稱本校私設兩座高壓變電站,已釐清。

b.消防蓄水池蓄水量疑似設計不足,核對新教學

大樓原設計圖說核對釐清中。

c.預算書審核作業中。

5.9 月 19 日決標金額 5,700 萬元、決標廠商:峰

港營造有限公司。

6.10.18完成建築管理開工,排定於 11月 2日上

午 10 時於基地內辦理開工祭拜儀式,屆時恭

請校長暨各單位主管及所有行政同仁共襄盛

舉,祈福工程順利,祭祀貢品由總務處負責辦

理。

7.11/10(五)運動會結束後,將於 11/13(一)起封

閉科技人文大樓工程基地,將施工基地交由廠

商開始施作。

8.施工計畫、職業安全衛生設備書、品質計畫書、

監造計畫書送審均符規定。

9.已多次行文承商延遲計罰。

10.目前施工已趨近正常,地樑鋼筋及模板施工

中,鋼筋綁法有誤及模板計畫第 3版尚未審核

通過,等改核准通過後才准於灌漿,整體進度

尚落後約 8%,廠商正努力追趕中,也積極調整

其公司貫有的施工態樣,務必符合本校及監造

的認同與規範要求。

11.目前施工進度為一樓柱牆綁筋,總進度應為

31.513%,實際進度 25.945,落後 5.568%。

12.目前已施作至四樓頂板灌漿,總進度應為

56.579%,實際進度 49.043%,落後 7.536%,峰

港營造已提出趕工計畫審核

13.6/11(一)9:00 舉行上樑儀式,目前主結構體

已完成,進行鋼柱及屋頂鋼構工程、內牆裝修

工程,總進度應為 62.477%,實際進度 59.416%,

落後 3.061%。

4 公有建築

物智慧化

改善工作

107.01.01

校長移接

交代清冊

1.核定補助應於 107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工程發

包作業。

2.總補助款項預算已通過立法院審議 107.2.1來

函修正期程:

(一)2/28前完成設計監造標發包作業。

(二)4/15前完成工程標發包作業,並請領第 1

總務處

16

附件/管考

期款(補助款 40%)。

(三)6/30前施工進度達 50%,並請領地 2期款

(補助款 40%)。

(四)8/31 前驗收完竣,並於 9/15 前申領尾款

(補助款 20%)。

3.原計畫總工程經費 973,938元,申請補助經費

680,938 元,自籌款 293,000 元,於 106 年 7

月 5日(三)蒞校現場勘查後建議修正施作及可

補助項目:(1)建議補助教室等空間節能及系

統整合智慧化冷氣監控系統,(2)餘項目建議

另案評估規劃。

4.經重新評估後,原構想書是針對本校鐸聲樓、

武勇樓、裕舜樓、思勤樓等舊有建置之電力監

控自動卸載汰換為智慧型能源管理監控系統,

然舊有系統仍能正常運作,故改規劃針對尚未

建置能源管理系統之電子館實習教室、誠樸樓

階梯視聽教室、機電館實習教室、食加館電腦

教室及實驗教室等新建智慧型能源管理監控

系統,待舊有系統無法正常運作需要汰換時,

再併聯至新系統,以發揮物盡其用之效能。

總工程經費調整為 761,340 元,申請補助經

費 500,938元,自籌款 261,340元,函文內政

部建築研究所備查中,核定後辦理後續招標事

宜。

5.內政部建築研究 107.04.26 建研環字第

1070003963 號函同意續予補助,6/10 前完成

工程招標作業請領第 1期款,8/10前施工進度

達 50%請領第 2期款,10/10前完工驗收,10/20

前申領尾款。目前標案製作中。

6.5/15(二)10:00 開標,由台普電機股份有限公

司 72萬元得標。已於 5/22(一)申報開工, 預

定 8/19(日)前竣工。

7.目前施工進度約為 40%,預定 6/30前達到 50%,

再向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請領第二期補助款

(40%)。

5 校本部違

章建築案

107.01.01

校長移接

交代清冊

1.本校新建科技人文大樓工程使用執照請領前,

應先拆除或補申請本校既有違章建築執照。

2.目前另接洽建築師到校重新評估補照事宜。等

待建築師的回應中。

總務處 行政會議

逐月管考

17

附件/管考

3.a.汽車車棚:頂棚拆除。

b.資源回收室:頂棚拆除。

c.單車車棚:頂棚拆除。

d.鐸聲樓武勇樓連接廊道:採光罩拆除。

e.舊教學大樓鋼梯:補照。

f.警衛室:補照。

g.司令台:108年度拆除重建。

6 游泳池審

計案

107.01.01

校長移接

交代清冊

1.目前正由審計部移案桃園市政府審計處辦理。

2.人事室將於 6/5(二)及 6/11(一)召開相關教師

及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

3.人事室已召開會議,分別議決相關人員之懲處

建議。

總務處

行政會議

逐月管考

7 新課綱規

105.10.11

主管會議

106.12.19

行政會議

107.01.01

校長移接

交代清冊

1.日前配合十二年國教上傳本校學校願景及學

生圖像,高職優質化計畫中心已回覆相關意

見,將依據建議逐步修改本校學校願景及學

生圖像。11.15(三)辦理優質化諮詢輔導暨校

本素養及課程設計工作坊。

2.12/13上午請松山高中陳清誥校長協助新課綱

諮詢輔導,檢視本校新課綱進度及需改善事

項。

3.依教育部 12/6來文,重申各校於現行課綱架

構下,試行十二年國教之校訂課程,並提供

學生跨班選修之課程,感謝各召集人協力及

配合,本校校訂課程預於 107課綱填報 6學

分之多元選修,以利銜接新課綱。

4.於 12/21完成 107學年度技術型高中課綱填

報、12/29完成 107學年度普通型高中課綱填

報。

5.107學年度普通科高中課綱線上填報審查意

見:補封面與學期對應;教學組已按審查意

見辦理。

6.本學年度已完成學校願景、學生圖像、校本

核心能力、指標,下學年預計完成課程規

劃、課程地圖。

7. 請技術高中部分科提供科教育目標及科核心

能力。

8. 107技術型高中課綱填報有關多元選修部分修

正後再送審。

9. 107 學年度普通型、技術型高中課程計畫書業

教務處 行政會議

逐月管考

18

附件/管考

已修正後通過,待核准文號公文,即可公告

10. 技術型高中有關科核心能力及核教育目

標,繳交高職優質化計畫中心,相關意見已

回覆,請各科依意見辦理。

11. 107 學年度優質化複審已於 6/14 上傳計畫,

待核定版,於 107 學年度執行。

12. 新課綱進程,目前於各學科之學分配置階

段,因涉及教師鐘點等,多次召開協調會。

13. 預定 6/22 教務主任和教學組長出席技術型

高中的諮詢、輔導。

8 前瞻基礎

數位建設

-智慧網

107.01.01

校長移接

交代清冊

1.本案網路費補助部分補助 107 與 108 年校園

網路費計 30 萬,已核銷 107 年 1-5 月費用。

2.全校骨幹交換器與無線網路基地台(含控制

器認證系統與交換器)部分已完成細部規格

初擬,預計 4 月初提報總務處招標。

3.4 月函國教署變更購買單價與數量。

4.5/18 國教署已同意在原核定經費不變原則下

調整。

6.相關設備規格已提交總務處進行招標作業,

預計 7 月初決標,暑假期間開始施工。

教務處 行政會議

逐月管考

9 輔導教師

參加教學

卓越獎評

選案

106.03.21

主管會議

教務處:再行思考輔導教師參加。

實習處:

1.專業類科方面,目前由畜保科先行規劃相關

之特色課程,待桃園市之資本門補助款到校

後,畜保科即可添購相關設備,發展課程;

並創建高度教學績效,而後參加評選。

2.請其餘 6個專業科教師也結合 108課綱需求

規劃特色課程。

3.已提教學研究會討論,但因設備經費補助尚

未撥款,尚無法配合課程。

4.課程規畫、教案編寫持續進行,但其中生物

技術進行急需之 PCR等課程核心設備,仍待

桃園市補助款核撥採購後才能進行,目前經

費預訂執行時程為 2月。

5.相關課程實施設備規畫及招標規格及估價持

續進行,待 107年經費核撥後進行招標後,

再行管考。

6.桃園市教育局於 4月 3日發函委託本校成立

教務處

實習處

畜保科

行政會議

逐月管考

19

附件/管考

「桃園市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補助設備及業

務費共計 2000萬元,已提列相關成立實驗室

所需設備 267萬 5250元,送交實習處彙整。

7.實習處已於 5月中旬將「桃園市技藝教育資源

中心」成立計畫及備需求概算表送至教育

局;但教育育局要求各項工程必須詳列細項

故退回概算表,又因「技藝教育資源中心」

裝潢部分須再洽請廠商設計、估價,故需待

更新概算表後再送至教育局續辦。

8.5/30日,依市政府承辦人員指示,修正部份

實驗設備名稱(去除系統字樣),並提供詳細

規格,交由實習處彙整,仍待經費核撥後執

行。

9.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計畫及概算表已於 5

月中旬函送市府教育局。但教育局會計單位

表示源概算表未將工程款與設備款分開,且

各工程內之各項費用須一一詳列以便逐一審

核。原概算表內各工程部分已由總務處將各

項費用詳列完成,唯「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裝

潢工程」因考慮科技人文大樓之整體性,捨

棄原規畫另請設計師重做設計,最快需待下

週始能完成概算;若此部分完成,即可將更

正後概算表送至教育局審核。

10 升學輔導

活動

107.03.06

主管會議

1. 大學技專校院端至本校之宣導或招生活動可

統一以行事曆入班會、週會活動。

2. 如有班級或學生有另外「了解校系」之需

求,則經調查後統一辦理。

輔導室 107年 12

月訂行事

曆前列管

20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編班及校內轉科(組)實施要點 民國 102年 06月 訂定

民國 103年 10月 14日修正

民國 107年 06月 19日修正

一、依據:教育部 104年 01月 16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 12、13、

14、15條訂定。

二、目的: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並鼓勵學

生奮發向上之求學精神,特訂定本要點。

三、編班及轉科(組)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校長

委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實習主任、各科科主任、

教師代表(一年級導師代表)。

四、新生編班規定:每班級人數依每學年度教育部所核定名額辦理。

(一)職業類科依學生志願單科單班編定。

(二)普通科 4班,依本校「語文專長班學生甄選實施要點」編 1 班,另 3 班依國中

會考成績積分後進行 S 型分配。

五、普通科二年級編班方式:

(一)於高一上學期及下學期各填寫一次志願調查表(如附表一),並以下學期之調查志

願序為主要參考之依據。

(二)高一語專班如高二轉換至自然組或因學生休學、退學、轉學後所剩餘之缺額,

則由選填社會組之學生英文成績總平均擇優遞補。

(三)其餘社會組及自然組各班別依高一總學業平均進行 S 型編班。

(四)若組別人數如超過核定班級人數或班級人數少於 30 人時,審查委員會有權利依

調查表之志願序進行輔導轉組及編班。

六、校內學生轉科(組)實施方式如下:

(一)申請時程:

(1)普通科:高一上學期(限轉科)、高二上學期(限轉組)

(2)職業類科:高一上學期(限轉科)

(二)具備條件:

(1)對原就讀科(組)別興趣不合,對學習生活造成重大影響者。

(2)轉入普通科者需加測該科(組)之學科考試,成績須達該科標準(含)以上。

(3)轉入職業類科者需加測該科學科及術科考試,成績須達該科標準(含)以上。

(三)轉科(組)程序:

(1)缺額:該學期之期末考前三週公告,以不超過核定名額及不低於 30 人為原

則。

(2)申請:於公告日期後七天內,不含假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如附表二)。

(3)輔導:凡提出者應接受導師、輔導室輔導,轉科生須與擬轉入之科主任面

談,轉入普通科者與教學組長面談。

(4)測驗:申請轉科者,需通過該科之轉科測驗。

(5)審核:經由「審查委員會」開會決定。

案由一/教務處

21

(6)報到:經錄取之轉科(組)學生,應依規定時間至註冊組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回歸到原就讀科(組)別,爾後不得再提申請。

七、注意事項:

(一)若須轉科(組),因學年學分制之規定,應會影響部分學分認定及畢業學分結算,

請按規定完成補修手續。

(二)在學就讀期間之申請轉科(組)機會以乙次為限,請務必事先審慎考慮,經轉科

(組)後不得以任何理由二次轉科(組),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原就讀科(組)別。

(三)經核准轉科(組)之學生,須購買該科所需之教科書、工具包及工作服等學習所須

物品,不得拒絕。

(四)「審查委員會」於審查時,應參酌學生及各科情況進行編班,若因額滿而無法

轉科(組),則學生須回原班級就讀,審查委員會保留最後處置權利。

(五)轉科者可參加績優保甄升學計畫,但無法參加繁星推薦升學計畫。

八、其它:日校普通科、職業類科轉科(組)後名額(含外加)低於核定名額時,得優先提

供進修學校品學兼優學生申請轉入,若學生名額仍低於核定名額時,得辦理

外校轉學。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2

市立龍潭高中 學年度第 學期普通科選組意願調查表

親愛的家長惠鑒:

即將步入學期的尾聲,貴子弟接觸了一學年的高中學科後,對於自己在社會或自然領

域的興趣也逐漸呈顯,本校提供社會組與自然組課程供貴子弟選擇,請您利用時間與貴子

弟討論,填妥選組調查表,簽名後於 月 日(星期 )前交由貴子弟攜回,

作為高中二年級分班編組之依據。

教務處敬啟

班級 普通科一年 班 學號

姓名

選組意願

(請填志願序 1~2)

社會組

第 志願

自然組

第 志願

簽名欄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導師簽名

注意事項:

1.請各班班長收齊班上選組調查表,於 月 日(星期 )前繳回教務處教學組。

2.本校語專班課程設計偏向社會組,故本為語專班學生將會因選擇自然組而轉出原班。

3.高一語專班如高二轉換至自然組或因學生休學、退學、轉學後所剩餘之缺額,則由選填社會組之學

生英文成績總平均擇優依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23

4.若組別人數如超過核定班級人數或班級人數少於 30人時,審查委員會有權利依調查表之志願序進行

輔導轉組及編班。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校內學生轉科(組)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原就讀班級 學號 姓名

原就讀科(組)別 科(組) 欲轉入科(組)

別 科(組)

學生自述

請詳填轉科(組)別原因!

學生簽名:

家長意見

提醒您,本申請表送交註冊組後,表示已完成轉科(組)申請手續,通過者不得要求返回,請審慎決定!

□同意□不同意,家長簽名:

導 師

晤談紀錄

導師簽名:

輔 導 室

晤談紀錄

輔導老師簽名:

注意事項

1.本表請務必於 107 年 6 月 25 日之前繳回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2.請欲轉科(組)之同學務必審慎考慮,以乙次為限,以維班級常規正常運

作。

3.本申請表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後,依決議公告後執行。

本人已詳讀「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校內轉科(組)實施要點」,並充分瞭解轉科(組)的各

項規定,經與家長、師長溝通輔導下,仍決定於此時辦理轉科(組)。本申請表送交註冊組,表示

本人已完成轉科(組)申請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或放棄申請。如權益有任何損失,本人自行

負責,絕無異議。

學生簽章:

註冊組簽章 「轉科生」 科主任(教學組長)簽章 教務主任

24

須與擬轉入之

科主任面談

已完成轉科生約談

審查結果(學生請勿勾選)

一、學生轉科考試成績成績□合格□不合格。

二、□通過「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該生轉科(組)進入科班。

□因而未達申請標準,該生應回原就讀班級。

審查委員會(校長)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每班前三名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103年 8月 26日主管會議訂定

107年 6月 19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 為獎勵優秀學生努力學習,提升優良學風,特訂定本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二、 學生應符合下列標準:

1. 學期學業之原始成績平均為 60分以上且為班上前三名。

2. 體育成績乙等(含)以上;進修部不計體育成績。

3. 學期功過相抵無小過 1次以上之處分且無大過以上之懲處。

4. 學期缺、曠課 16節(含)以下。

三、 獎學金頒發方式:

1. 每學期頒發一次,每班以發給 3名為原則,因辦理休、轉學之學生則不核發獎學

金,名次亦不遞補。各班之優秀學生因成績相同超過 3名以上,第 3名之認定依

英文、數學、國文成績高低排序。

2. 班級核給前三名,其獎勵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3,000元、2,000元、1,000元。綜合

職能科依其殊特教育相關支給辦法辦理,不列入本獎學金核發。

四、 本獎學金於次學期註冊日後,由教務處註冊組及進修部教務組彙整各班受獎名單,

陳校長核定後頒發。

五、 經費來源:由校內相關經費編列或由市政府相關計畫支應。

六、 本要點提主管或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案由二教務處

26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要點(草案)

107年 06月 19日行政會議通過

107年 06月 26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一.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35678A 號令發布之「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暨中華民國 107 年 2 月 21 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48749B 號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

施要點」。

二. 為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與適性發展,使學生能在教師指導下,擬定自主學習計畫,自

主實踐與完成計畫,並自主辦理發表成果,特訂定此要點,說明自主學習實施、管

理與輔導相關事宜。

三. 本校學生自主學習事宜,設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學生自主學習委員會由教務處召集,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要點、研擬學生自

主學習管理辦法等統籌各處室辦理相關事宜,成員包含教務主任、學務主任、

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各領域(科)召集人或代表、家長代表等。

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規劃及檢討自主學習相關事宜,計畫討論與修正

需有三分之二(含)代表出席,並經二分之一(含)成員通過,陳校長同意後公布

與執行。

(二)學生自主學習工作小組,受理學生自主學習之申請、召開審查會議、辦理學生

及家長說明會,由學務處、實習處、輔導室、圖書館輪值擔任主辦處室,其成

員包含有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各領域(科)

召集人或代表與自主學習指導教師。

(三)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明會與審查會議由工作小組主辦處室辦理。

(四)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與審查,辦理原則如下:

1. 高一新生於開學後二週內提出申請計畫,舊生於指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計畫。

2. 申請計畫以學期為單位。

3. 主辦處室收整學生申請計畫後,排除申請項目與格式不符者,將申請名單列

表,提供班級導師與輔導教師了解申請情形。

4. 主辦處室將符合之計畫平均分配當學期負責自主學習指導教師進行初審。計

畫初審原則為評估計畫是否明確與可行,是否能在學校現有環境設備下完成。

5. 審查結果分為直接通過與修改後通過兩種,後者須於指導教師協助下完成計

畫修改。

6. 審查結果經學生自主學習審查會議通過,經校長同意後公布與執行。

(五)學生自主學習期間之出缺勤管理由學務處負責,學生須依據本校「學生請假暨

缺曠規則」辦理請假事宜。自主學習時間申請公假不得超過 3小時。

案由三/教務處

27

(六)學生自主學習之場地與指導教師由教務處安排與公告。

(七)學生自主學習之指導教師,依下列原則提供學生協助。

1. 指定學生自主學習班級日誌之負責同學、協助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初審、進行

學生出缺點名與通報、按月檢視學生自主學習紀錄、了解學生自主學習進度

與困難、協助學生辦理自主學習成果發表、登錄學生自主學習成果完成與否。

2. 指導教師可提供學生諮詢,無需負責學生自主學習成果之品質。

(八)學生自主學習計畫成果得於指導教師或輔導室協助下,放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九)學生如於自主學習時間需使用其他場地,需經由指導教師同意,並出示相關證

明,以便場地借用與管理。如需使用實驗室與實驗設備,需取得指導教師與實

驗室管理者同意後,於教師陪同下進行實驗。

(十)學生自主學習資源與平台由圖書館負責建置與維護,收理表現優秀之學生自主

學習計畫與成果,並在學生同意下,提供本校其他學生參考與學習。

(十一) 學生自主學習期間,如有學校規劃之重要活動,須全程參加,不得以自主

學習為理由拒絕出席。

四.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項目包含:申請名稱、申請內容、執行進度、預期成果、發表方

式、需要設備等,格式詳如附件一。

五. 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計畫,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學生自主學習依教育部規範,列入彈性學習時間。

(二)學生自主學習計劃項目可包含學科的延伸學習,議題學習,新科技或資訊學習

等,且不得與本校已辦理之非學術社團內容相同。

(三)學生應於首次提出自主學習計畫前,參加學校辦理之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

明會,並依據規定格式,撰寫自主學習計畫。

(四)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經家長同意後,向學生自主學習工作小組主辦處室提出

自主學習計畫申請。

(五)學生應於計畫核可後,依計畫實施,記錄自主學習情形,按月繳交自主學習紀

錄,並於自主學習計畫完成時於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自主學習成果發表。

六. 本要點經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28

附件一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

申請人 班級/學號

申請人簽名 法定代理人簽名

申請學期 參加說明會時間

共學同學

(無免填)

協助專家

(無免填)

其他自學時間 (搭配之非在校時間) 申請時數 節/週

計畫名稱 相關學科/領域

內容說明

預計進度

(週計畫)

週次 內容 備註 (場地、設備或其他事宜)

1

2

3

4

5

6

7

8

9

10

29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需要設備

預期成果

成果展示

□同意於校內學習平台提供自主學習成果與資料給其他同學參考

□不同意於校內學習平台提供自主學習成果與資料給其他同學參考

□部分同意於校內學習平台提供__________給其他同學參考

成果發表形式 □靜態展 □動態展 □其他__________

以下為審查填寫欄,申請者勿填。

規格審查 □通過 □不通過 □其他__________

初審

□通過 □修改後通過

審查意見:

簽名:

複審

□通過

審查意見:

簽名:

30

附件二

一、 分工規劃

編號 項目 說明 負責單位 協助單位

1

主政統籌 負責協調各單位有關自主

學習準備與執行事宜

• 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

• 施規範

• 研擬學生自主學習管理

辦法

• 研討學生自主學習成果

呈現方式

教務處 學務處

實習處

輔導室

圖書館

2

成立工作小組並召開會

議,處理學生申請事宜。

• 辦理學生自主學習計

畫審查(初審、複審)

工作小組輪值

處室

學務處

實習處

輔導室

圖書館

3

自主學習指導

教師安排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安排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鐘點處

教務處

4

自主學習學生

編班

自主學習學生編班

(建議考量:1.自主學習類

型 2.自主學習經驗)

教務處

5 自主學習學生

出缺管理

自主學習學生點名方式

自主學習出缺管理流程

學務處

6

自主學習場地

規劃

自主學習場地安排

自主學習場地維護(清潔)

與管理

教務處

7

自主學習設備

到位

自主學習場地更新

盤點學生自主學習需求,

並逐年進行設備補充、更

新與維護。

教務處 實習處

8

自主學習執行 規劃學生自主學習基礎課

辦理指導教師增能工作坊

辦理學生自主學習計畫撰

寫、申請與實施說明會

辦理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家

工作小組輪值

處室

學務處

實習處

輔導室

圖書館

31

長說明會或家長說明資料

9 其他

二、 時間空間規劃

學年

預估各學期申請

各年級學生人數

時間規劃(週) 場地規劃 說明會辦理時

自主學習基礎

課程

108 一年級:152 集中:__2__節

分散:_____節

集中:班級教

室、電腦教室

分散:

開學前:

開學第一周:

新生

■申請前統一

上課

□申請通過後

上課

109 一年級:152

二年級:

259+152

集中:__3__節

分散:_____節

集中:班級教

室、電腦教室

分散:

開學前:

前學期末說明

開學第一周:

新生

■申請前統一

上課

■申請通過後

上課

110 一年級:152

二年級:

259+152

三年級:

259+152

集中:__7__節

分散:_____節

集中:班級教

室、電腦教室

分散:

開學前:

前學期末說明

開學第一周:

新生

■申請前統一

上課

■申請通過後

上課

三:自主學習計畫格式與審查

編號 項目 說明 規劃方式

1 審查人員 進行申請資料審查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審查次數 □僅有一次審查

■分初審與複審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審查結果處理 審查結果類型

審查後處理模式

□計畫不可行者不通過

■無論計畫好壞都通過,但不可行或不完

整者,由指導教師協助,修改後通過。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審查時間 計畫提出與申請時

間規劃

█新生於開學後__2_週內

█學期結束前__2_週內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預警及輔導實施要點(草案)

107年6月19日行政會議訂定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3條及第23條規定訂定之。

二、目的:讓學生了解課程學年學分事宜,並針對各學習階段適應不良的學生,透過各階段

預警制度實施相關輔導措施暨補救教學,以增進其學習成效。

三、學期及學年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1/2之預警措施。

(一)預警時程:

預警項目 實施對象 發放時間 參考依據

期中學業成績提醒 高一、高二、高三上 第2次期中考後 該學期之前兩次期中考

學期及學年

學業成績預警 高二、高三 學期開學初 前一個學期之學期總成績

高三畢業條件預警

高三下 學期開學初 前五個學期的學期總成績

※期中學期成績提醒:僅提供不及格名單予導師。

(二)預警標準:

1.期中學業成績提醒:期中考兩次均不及格的科目超過1/2。告知學生多加努力,仍有

機會取得學年學分。

2.學期及學年學業成績預警:學期總成績不及格的科目學分數達1/2。告知學生可選擇

重讀,或選擇升級但將無法符合畢業標準。

3.高三畢業條件預警:

(1)普通科:必修學分數累計未達108學分、核心課程未達各領域標準。告知學生將無

法符合畢業標準,只能領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

(2)職科:部定必修學分數累計未達85%,實習及專業扣除高三下之學分後未達畢業學

分數標準。告知學生將無法符合畢業標準,只能領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

(三)預警方式:

1.教務處:補考成績結算後,提供「不及格名單總表」給導師、學生及家長,提醒導師

加強輔導。

2.導 師:導師代為轉發「個別預警通知」,提醒學生需自我勉勵。

3.學 生:留意自我成績及辦理重補修申請及繳費等事宜,以利達成畢業條件。

4.家 長:瞭解並督促子弟的學習,於「預警通知暨回條」中簽名後,請學生繳回教務

處註冊組存查。

案由四/教務處

33

四、學期科目缺課達1/3之預警措施:

(一)預警標準:缺課(事假+曠課)總節數達1/4者。告知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

總節數1/3者,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預警方式:

1.學務處:提供缺課(事假+曠課)總節數達1/4,或特殊個案之學生名單,提供「該班

各科缺曠預警名單總表」(含科目、應上課總節數、缺課節數)給班級導師

、該科授課教師、學生及家長,提醒導師加強輔導。

3.導 師:導師代為轉發「個別預警通知」,提醒學生需自我勉勵。

4.學 生:學生完成請假手續,或留意補考及申請重補修等事宜。

5.家 長:加強督促子弟準時出席,於「預警通知暨回條」回條簽名後,請學生繳回學

務處存查。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34

桃 園 市 立 龍 潭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建 置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作 業 補 充 規 定 草 案

中華民國 107 年 oo 月oo 日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二

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校依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一項規定設置「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工作小組」(以下簡

稱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相關工作。

三、工作小組成員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實習處主任、圖書館主任、進

修部主任、教學組長、註冊組長、訓育組長、活動組長、體育組長、實習組長、進修部

教務組長、輔導教師、各年級導師代表、專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各一人,

合計21 人組成;其中校長擔任召集人,輔導主任為執行秘書,工作職掌分工如附件。

四、工作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且應由召集人召集會議並主持, 議決學生學習歷程

檔案建置之方式、人員、期程及內容,並辦理訓練、 研習、說明、成效評核及獎勵等相

關作業。

五、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帳號權限由教務處設備組/進修部教務組負責建置與管理,其

內容項目、登錄與作業方式如下:

(一)基本資料:學生之相關學籍資料,由註冊組/進修部教務組於學生入學後登錄, 每學

期初並須再次檢核確認。

(二)修課紀錄

1、修課評估:「學類群探索與就業規劃」普通型高中由輔導室;技術型高中由實習處就

業組及科主任依據學生之性向興趣及進路發展登錄;「選修課程名稱」由

教學組/進修部教務組於選課作業完成後登錄學生選修科目資料。

2、課程諮詢紀錄:由課程諮詢教師登錄「日期/時間/地點」及「諮詢內容及意見」。

3、修課成績:學生修課科目及學業成績表現由註冊組登錄。

(三)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得於每學期登錄修課(含必、選修等有核計學分者)之學習成果(含實作作品或書面

報告等),並須經任課教師認證。最後此項目之總提交由教務處幹事協助上傳。

(四)多元表現

1、訓育組於每學期登錄學生校內班級幹部

2、活動組每學期登錄學生社團參與及幹部

3、實習處每學期確認技能證照檢定、全國技藝及技能競賽比賽得獎者是否有登錄

4、體育組每學期確認參與體育競賽得名選手之紀錄是否有登錄

案由五/輔導室

35

5、其餘校內、外優良多元表現,學生得自行登錄(含名稱、內容、成績及證明文件)

前項內容參照作業要點之附件表單建置之,並於國教署規定上傳期限之二週前完成。相

關負責單位須於規定之上傳期限內上傳至國教署指定之資料庫,並由學務處幹事總提交

多元表現項目。

六、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登錄、作業及使用由工作小組統籌辦理訓練,並指派單位或人員辦

理研習及說明

(一)學生訓練:每學期得結合生涯規劃課程、計算機概論課程或彈性學習、團體活動時間,

由輔導室、計算機概論教師及教務處辦理一次選課輔導與檔案建置、登錄

等相關訓練。

(二)教師研習:教務處註冊組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課程諮詢與檔案建置相關之專業研習。

(三)親師說明:教務處及輔導室每學期得結合學校親職活動,至少辦理一次檔案建置與使

用之說明(輔導室負責學習歷程檔案可建置之內容說明;教務處負責學習歷

程檔案系統建置與使用之說明)。

七、成效評核及獎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各內容項目之指定管理、登錄人員及教師,得

由執行秘書視其辦理成效,提交工作小組議決後,依學校教職員獎勵

標準規定提請敘獎。

八、本補充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正亦同。

36

工作職掌分配表

時間 工作內容 主責單位 備註

暑假 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建置

帳號權限管理 設備組/進校

每學期期初 學生基本資料(學籍資料)登錄與檢核 註冊組

每學期期初 修

「選修課程名稱」登錄 教學組/進校

每學期期末

普科「學類群探索與就業規劃」登錄

職科「學類群探索與就業規劃」登錄

輔導室

實習處/科主任

每學期期末 課程諮詢紀錄 課程諮詢師 一上學期初

每學期期末 修課成績登錄 註冊組

每學期期末

課程學習成果認證審核

課程學習成果登錄

課程學習成果登錄總提交

任課教師

學生

教務處幹事

每學期期末

多元

學習

表現

學生校內班級幹部 訓育組

學生社團參與及幹部 活動組

確認「技能證照檢定、全國技藝競賽得

獎」是否有登錄 實習處

確認體育競賽得獎選手之紀錄是否登

錄 體育

其他校內、外優良多元表現 學生

學生多元學習表現總提交 學務處幹事

一上學期中 學生

訓練

教導學習歷程檔案建置與登錄 輔導室、計概課 任課班級

彈性或團課 選課輔導 教務處

校務會議 課程諮詢與檔案建置相關之教師專業研習 教務處

上學期 家長「檔案建置與使用」說明 教務處 親職日

每學期期末 協助通知與確認多元學習表現、學習成果是否

登錄 導師 給同學簽名

每學期期末 確認、檢核及提醒行政單位上傳與登錄資料 執行秘書 學生部分由

導師提醒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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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六/實習處

38

修正後案由一/教務處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編班及校內轉科(組)實施要點 民國 102年 06月○○日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 103年 10月 14日行政會議修正

民國 107年 06月 19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依據:教育部 104年 01月 16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 12、13、

14、15條訂定。

二、目的: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並鼓勵學

生奮發向上之求學精神,特訂定本要點。

三、編班及轉科(組)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校長

委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實習主任、各科科主任、

教師代表(一年級導師代表)。

四、新生編班規定:每班級人數依每學年度教育部所核定名額辦理。

(一)職業類科依學生志願單科單班編定。

(二)普通科 4班,依國中會考成績積分後進行 S 型分配。

五、普通科二年級編班方式:

(一)於高一上學期及下學期各填寫一次志願調查表(如附表一),並以下學期之調查志

願序為主要參考之依據。

(二)社會組及自然組各班別依高一總學業平均進行 S 型編班。

(三)若組別人數如超過核定班級人數或班級人數少於 30 人時,審查委員會有權利依

調查表之志願序進行輔導轉組及編班。

六、校內學生轉科(組)實施方式如下:

(一)申請時程:

(1)普通科:高一上學期(限轉科)、高二上學期(限轉組)

(2)職業類科:高一上學期(限轉科)

(二)具備條件:

(1)對原就讀科(組)別興趣不合,對學習生活造成重大影響者。

(2)轉入普通科者需加測該科(組)之學科考試,成績須達該科標準(含)以上。

(3)轉入職業類科者需加測該科學科及術科考試,成績須達該科標準(含)以上。

(三)轉科(組)程序:

(1)缺額:該學期之期末考前三週公告,以不超過核定名額及不低於 30 人為原

則。

(2)申請:於公告日期後七天內,不含假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如附表二)。

(3)輔導:凡提出者應接受導師、輔導室輔導,轉科生須與擬轉入之科主任面

談,轉入普通科者與教學組長面談。

(4)測驗:申請轉科者,需通過該科之轉科測驗。

(5)審核:經由「審查委員會」開會決定。

(6)報到:經錄取之轉科(組)學生,應依規定時間至註冊組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回歸到原就讀科(組)別,爾後不得再提申請。

七、注意事項: 39

修正後案由一/教務處

(一)若須轉科(組),因學年學分制之規定,應會影響部分學分認定及畢業學分結算,

請按規定完成補修手續。

(二)在學就讀期間之申請轉科(組)機會以乙次為限,請務必事先審慎考慮,經轉科

(組)後不得以任何理由二次轉科(組),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原就讀科(組)別。

(三)經核准轉科(組)之學生,須購買該科所需之教科書、工具包及工作服等學習所須

物品,不得拒絕。

(四)「審查委員會」於審查時,應參酌學生及各科情況進行編班,若因額滿而無法

轉科(組),則學生須回原班級就讀,審查委員會保留最後處置權利。

(五)轉科者可參加績優保甄升學計畫,但無法參加繁星推薦升學計畫。

八、其它:日校普通科、職業類科轉科(組)後名額(含外加)低於核定名額時,得優先提

供進修學校品學兼優學生申請轉入,若學生名額仍低於核定名額時,得辦理

外校轉學。

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40

修正後案由一/教務處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學年度第 學期

普通科選組意願調查表

親愛的家長惠鑒:

即將步入學期的尾聲,貴子弟接觸了一學年的高中學科後,對於自己在社會或自然領

域的興趣也逐漸呈顯,本校提供社會組與自然組課程供貴子弟選擇,請您利用時間與貴子

弟討論,填妥選組調查表,簽名後於 月 日(星期 )前交由貴子弟攜回,

作為高中二年級分班編組之依據。

教務處敬啟

班級 普通科一年 班 學號

姓名

選組意願

(請填志願序 1~2)

社會組

第 志願

自然組

第 志願

簽名欄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導師簽名

注意事項:

1.請各班班長收齊班上選組調查表,於 月 日(星期 )前繳回教務處教學組。

2.社會組及自然組各班別依高一總學業平均進行 S型編班。

3.若組別人數如超過核定班級人數或班級人數少於 30 人時,審查委員會有權利依調查表之志願序進行

輔導轉組及編班。

41

修正後案由一/教務處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校內學生轉科(組)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原就讀班級 學號 姓名

原就讀科(組)別 科(組) 欲轉入科(組)

別 科(組)

學生自述

請詳填轉科(組)別原因!

學生簽名:

家長意見

提醒您,本申請表送交註冊組後,表示已完成轉科(組)申請手續,通過者不得要求返回,請審慎決定!

□同意□不同意,家長簽名:

導 師

晤談紀錄

導師簽名:

輔 導 室

晤談紀錄

輔導老師簽名:

注意事項

1.本表請務必於 年 月 日之前繳回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2.請欲轉科(組)之同學務必審慎考慮,以乙次為限,以維班級常規正常運

作。

3.本申請表經「審查委員會」審查後,依決議公告後執行。

本人已詳讀「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校內轉科(組)實施要點」,並充分瞭解轉科(組)的各

項規定,經與家長、師長溝通輔導下,仍決定於此時辦理轉科(組)。本申請表送交註冊組,表示

本人已完成轉科(組)申請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或放棄申請。如權益有任何損失,本人自行

負責,絕無異議。

學生簽章:

註冊組簽章 「轉科生」

須與擬轉入之

科主任面談

科主任(教學組長)簽章 教務主任

已完成轉科生約談

審查結果(學生請勿勾選)

一、學生轉科考試成績成績□合格□不合格。

二、□通過「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該生轉科(組)進入科班。

□因而未達申請標準,該生應回原就讀班級。

審查委員會(校長)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修正後案由二/教務處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每班前三名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103年 8月 26日主管會議訂定

107年 6月 19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 為獎勵優秀學生努力學習,提升優良學風,特訂定本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二、 學生應符合下列標準:

1. 學期學業之原始成績平均為 60分以上且為班上前三名。

2. 體育成績乙等(含)以上;進修部不計體育成績。

3. 學期功過相抵無小過 1次以上之處分且無大過以上之懲處。

4. 學期缺、曠課 16節(含)以下。

三、 獎學金頒發方式:

1. 每學期頒發一次,每班以發給 3名為原則,因辦理休、轉學之學生則不核發獎學

金,名次亦不遞補。各班之優秀學生因成績相同超過 3名以上,第 3名之認定依

英文、數學、國文成績高低排序。

2. 班級核給前三名,其獎勵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3,000元、2,000元、1,000元。綜合

職能科依其特殊教育相關支給辦法辦理,不列入本獎學金核發。

四、 本獎學金於次學期註冊日後,由教務處註冊組及進修部教務組彙整各班受獎名單,

陳校長核定後頒發。

五、 經費來源:由校內相關經費編列或相關計畫支應。

六、 本要點提主管或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43

修正後案由三/教務處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要點(草案)

107年 06月 19日行政會議通過

107年 06月 26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一.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135678A 號令發布之「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暨中華民國 107 年 2 月 21 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148749B 號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

施要點」。

二. 為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與適性發展,使學生能在教師指導下,擬定自主學習計畫,自

主實踐與完成計畫,並自主辦理發表成果,特訂定此要點,說明自主學習實施、管

理與輔導相關事宜。

三. 本校學生自主學習事宜,設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學生自主學習委員會由教務處召集,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要點、研擬學生自

主學習管理辦法等統籌各處室辦理相關事宜,成員包含教務主任、學務主任、

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各領域(科)召集人或代表、家長代表等。

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規劃及檢討自主學習相關事宜,計畫討論與修正

需有三分之二(含)代表出席,並經二分之一(含)成員通過,陳校長同意後公布

與執行。

(二)學生自主學習工作小組,受理學生自主學習之申請、召開審查會議、辦理學生

及家長說明會,由學務處、實習處、輔導室、圖書館輪值擔任主辦處室,其成

員包含有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各領域(科)

召集人或代表與自主學習指導教師。

(三)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明會與審查會議由工作小組主辦處室辦理。

(四)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與審查,辦理原則如下:

1. 高一新生於開學後二週內提出申請計畫,舊生於指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計畫。

2. 申請計畫以學期為單位。

3. 主辦處室收整學生申請計畫後,排除申請項目與格式不符者,將申請名單列

表,提供班級導師與輔導教師了解申請情形。

4. 主辦處室將符合之計畫平均分配當學期負責自主學習指導教師進行初審。計

畫初審原則為評估計畫是否明確與可行,是否能在學校現有環境設備下完成。

5. 審查結果分為直接通過與修改後通過兩種,後者須於指導教師協助下完成計

畫修改。

6. 審查結果經學生自主學習審查會議通過,陳校長同意後公布與執行。

(五)學生自主學習期間之出缺勤管理由指導教師負責點名、學務處登錄,學生須依

據本校「學生請假暨缺曠規則」辦理請假事宜。自主學習時間申請公假不得超

過 3小時。

(六)學生自主學習之場地與指導教師由教務處安排與公告。

44

修正後案由三/教務處

(七)學生自主學習之指導教師,依下列原則提供學生協助。

1. 指定學生自主學習班級日誌之負責同學、協助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初審、進行

學生出缺點名與通報、按月檢視學生自主學習紀錄、了解學生自主學習進度

與困難、協助學生辦理自主學習成果發表、登錄學生自主學習成果完成與否。

2. 指導教師可提供學生諮詢,無需負責學生自主學習成果之品質。

3. 指導教師應維持自主學習班級秩序,遇學生違反規定者依校規處理。

(八)學生自主學習計畫成果得於指導教師或輔導室協助下,放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

(九)學生如於自主學習時間需使用其他場地,需經由指導教師同意,並出示相關證

明,以便場地借用與管理。如需使用實驗室與實驗設備,需取得指導教師與實

驗室管理者同意後,於教師陪同下進行實驗。

(十)學生自主學習資源與平台由圖書館負責建置與維護,收理表現優秀之學生自主

學習計畫與成果,並在學生同意下,提供本校其他學生參考與學習。

(十一) 學生自主學習期間,如有學校規劃之重要活動,須全程參加,不得以自主

學習為理由拒絕出席。

四.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項目包含:申請名稱、申請內容、執行進度、預期成果、發表方

式、需要設備等,格式詳如附件一。

五. 學生申請自主學習計畫,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學生自主學習依教育部規範,列入彈性學習時間。

(二)學生自主學習計劃項目可包含學科的延伸學習,議題學習,新科技或資訊學習

等,且不得與本校已辦理之非學術社團內容相同。

(三)學生應於首次提出自主學習計畫前,參加學校辦理之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說

明會,並依據規定格式,撰寫自主學習計畫。

(四)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經家長同意後,向學生自主學習工作小組主辦處室提出

自主學習計畫申請。

(五)學生應於計畫核可後,依計畫實施,記錄自主學習情形,按月繳交自主學習紀

錄,並於自主學習計畫完成時於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自主學習成果發表。

六. 本要點經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45

修正後案由三/教務處

附件一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

申請人 班級/學號

申請人簽名 法定代理人簽名

申請學期 參加說明會時間

共學同學

(無免填)

協助專家

(無免填)

其他自學時間 (搭配之非在校時間) 申請時數 節/週

計畫名稱 相關學科/領域

內容說明

預計進度

(週計畫)

週次 內容 備註 (場地、設備或其他事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46

修正後案由三/教務處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需要設備

預期成果

成果展示

□同意於校內學習平台提供自主學習成果與資料給其他同學參考

□不同意於校內學習平台提供自主學習成果與資料給其他同學參考

□部分同意於校內學習平台提供__________給其他同學參考

成果發表形式 □靜態展 □動態展 □其他__________

以下為審查填寫欄,申請者勿填。

規格審查 □通過 □不通過 □其他__________

初審

□通過 □修改後通過

審查意見:

簽名:

複審

□通過

審查意見:

簽名:

47

修正後案由三/教務處

附件二

一、 分工規劃

編號 項目 說明 負責單位 協助單位

1

主政統籌 負責協調各單位有關自主

學習準備與執行事宜

• 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

• 施規範

• 研擬學生自主學習管理

辦法

• 研討學生自主學習成果

呈現方式

教務處 學務處

實習處

輔導室

圖書館

2

成立工作小組並召開會

議,處理學生申請事宜。

• 辦理學生自主學習計

畫審查(初審、複審)

工作小組輪值

處室

學務處

實習處

輔導室

圖書館

3

自主學習指導

教師安排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安排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鐘點處

教務處

4

自主學習學生

編班

自主學習學生編班

(建議考量:1.自主學習類

型 2.自主學習經驗)

教務處

5 自主學習學生

出缺管理

自主學習學生點名方式

自主學習出缺管理流程

學務處

6

自主學習場地

規劃

自主學習場地安排

自主學習場地維護(清潔)

與管理

教務處

7

自主學習設備

到位

自主學習場地更新

盤點學生自主學習需求,

並逐年進行設備補充、更

新與維護。

教務處 實習處

8

自主學習執行 規劃學生自主學習基礎課

辦理指導教師增能工作坊

辦理學生自主學習計畫撰

寫、申請與實施說明會

辦理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家

長說明會或家長說明資料

工作小組輪值

處室

學務處

實習處

輔導室

圖書館

9 其他

48

修正後案由三/教務處

二、 時間空間規劃

學年

預估各學期申請

各年級學生人數

時間規劃(週) 場地規劃 說明會辦理時

自主學習基礎

課程

108 一年級:152 集中:__2__節

分散:_____節

集中:班級教

室、電腦教室

分散:

開學前:

開學第一周:

新生

■申請前統一

上課

□申請通過後

上課

109 一年級:152

二年級:

259+152

集中:__3__節

分散:_____節

集中:班級教

室、電腦教室

分散:

開學前:

前學期末說明

開學第一周:

新生

■申請前統一

上課

■申請通過後

上課

110 一年級:152

二年級:

259+152

三年級:

259+152

集中:__7__節

分散:_____節

集中:班級教

室、電腦教室

分散:

開學前:

前學期末說明

開學第一周:

新生

■申請前統一

上課

■申請通過後

上課

三:自主學習計畫格式與審查

編號 項目 說明 規劃方式

1 審查人員 進行申請資料審查 ■自主學習指導教師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審查次數 □僅有一次審查

■分初審與複審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審查結果處理 審查結果類型

審查後處理模式

□計畫不可行者不通過

■無論計畫好壞都通過,但不可行或不完

整者,由指導教師協助,修改後通過。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審查時間 計畫提出與申請時

間規劃

█新生於開學後__2_週內

█學期結束前__2_週內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9

修正後案由四/教務處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預警及輔導實施要點(草案)

107年6月19日行政會議訂定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3條及第23條規定訂定之。

二、目的:讓學生了解課程學年學分事宜,並針對各學習階段適應不良的學生,透過各階段

預警制度實施相關輔導措施暨補救教學,以增進其學習成效。

三、學期及學年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1/2之預警措施。

(一)預警時程:

預警項目 實施對象 發放時間 參考依據

期中學業成績提醒 高一、高二、高三上 第2次期中考後 該學期之前兩次期中考

學期及學年

學業成績預警 高二、高三 學期開學初 前一個學期之學期總成績

高三畢業條件預警

高三下 學期開學初 前五個學期的學期總成績

※期中學業成績提醒及高三畢業條件預警:僅提供不及格名單予導師。

(二)預警標準:

1.期中學業成績提醒:期中考兩次均不及格的科目超過1/2。告知學生多加努力,仍有

機會取得學年學分。

2.學期及學年學業成績預警:學期總成績不及格的科目學分數達1/2。告知學生可選擇

重讀,或選擇升級但將無法符合畢業標準。

3.高三畢業條件預警:

(1)普通科:必修學分數累計未達108學分、核心課程未達各領域標準。告知學生將無

法符合畢業標準,只能領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

(2)職科:部定必修學分數累計未達85%,實習及專業扣除高三下之學分後未達畢業學

分數標準。告知學生將無法符合畢業標準,只能領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

(三)預警方式:

1.教務處:補考成績結算後,提供「不及格名單總表」給導師、學生及家長,提醒導師

加強輔導。

2.導 師:導師發放「個別預警通知」,提醒學生需自我勉勵。

3.學 生:留意自我成績及辦理重補修申請及繳費等事宜,以利達成畢業條件。

4.家 長:瞭解並督促子弟的學習,於「預警通知暨回條」中簽名後,請學生繳回教務

處註冊組存查。 50

修正後案由四/教務處

四、學期科目缺課達1/3之預警措施:

(一)預警標準:缺課(事假+曠課)總節數達1/4者。告知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

總節數1/3者,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預警方式:

1.學務處:提供缺課(事假+曠課)總節數達1/4,或特殊個案之學生名單,提供「該班

各科缺曠預警名單總表」(含科目、應上課總節數、缺課節數)給班級導師

、該科授課教師、學生及家長,提醒導師加強輔導。

3.導 師:導師發放「個別預警通知」,提醒學生需自我勉勵。

4.學 生:學生完成請假手續,或留意補考及申請重補修等事宜。

5.家 長:加強督促子弟準時出席,於「預警通知暨回條」回條簽名後,請學生繳回學

務處存查。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51

修正後案由五/輔導室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

中華民國 107 年 oo 月oo 日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二

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校依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一項規定設置「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工作小組」(以下簡

稱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相關工作。

三、工作小組成員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實習主任、圖書館主任、進修部

主任、教學組長、註冊組長、訓育組長、活動組長、體育組長、實習組長、進修部教務

組長、輔導教師、各年級導師代表、專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各一人,合計

21 人組成;其中校長擔任召集人,輔導主任為執行秘書,工作職掌分工如附件。

四、工作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且應由召集人召集會議並主持, 議決學生學習歷程

檔案建置之方式、人員、期程及內容,並辦理訓練、 研習、說明、成效評核及獎勵等相

關作業。

五、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帳號權限由教務處設備組/進修部負責建置與管理,其內容項

目、登錄與作業方式如下:

(一)基本資料:學生之相關學籍資料,由註冊組/進修部於學生入學後登錄, 每學期初並

須再次檢核確認。

(二)修課紀錄

1、修課評估:「學類群探索與就業規劃」普通型高中由輔導室;技術型高中由實習處及

科主任依據學生之性向興趣及進路發展登錄;「選修課程名稱」由教學組

/進修部於選課作業完成後登錄學生選修科目資料。

2、課程諮詢紀錄:由課程諮詢教師登錄「日期/時間/地點」及「諮詢內容及意見」。

3、修課成績:學生修課科目及學業成績表現由註冊組/進修部登錄。

(三)課程學習成果

學生得於每學期登錄修課(含必、選修等有核計學分者)之學習成果(含實作作品或書面

報告等),並須經任課教師認證。最後此項目之總提交由教務處/進修部幹事協助上

傳。

(四)多元表現

1、訓育組於每學期登錄學生校內班級幹部

2、活動組每學期登錄學生社團參與及幹部

52

修正後案由五/輔導室

3、實習處每學期確認技能證照檢定、全國技藝及技能競賽比賽得獎者是否有登錄

4、體育組每學期確認參與體育競賽得名選手之紀錄是否有登錄

5、其餘校內、外優良多元表現,學生得自行登錄(含名稱、內容、成績及證明文件)

前項內容參照作業要點之附件表單建置之,並於國教署規定上傳期限之二週前完成。相

關負責單位須於規定之上傳期限內上傳至國教署指定之資料庫,並由學務處/進修部幹

事總提交多元表現項目。

六、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登錄、作業及使用由工作小組統籌辦理訓練,並指派單位或人員辦

理研習及說明

(一)學生訓練:每學期得結合生涯規劃課程、資訊科技概論或彈性學習、團體活動時間,

由輔導室、計算機概論教師及教務處辦理一次選課輔導與檔案建置、登錄

等相關訓練。

(二)教師研習:教務處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課程諮詢與檔案建置相關之專業研習。

(三)親師說明:教務處及輔導室每學期得結合學校親職活動,至少辦理一次檔案建置與使用

之說明。

七、成效評核及獎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各內容項目之指定管理、登錄人員及教師,得

由執行秘書視其辦理成效,提交工作小組議決後,依學校教職員獎勵

標準規定提請敘獎。

八、本補充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核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53

修正後案由五/輔導室

工作職掌分配表

時間 工作內容 主責單位 備註

暑假 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建置

帳號權限管理 設備組

每學期期初 學生基本資料(學籍資料)登錄與檢核 註冊組/

每學期期初 修

「選修課程名稱」登錄 教學組

每學期期末

普科「學類群探索與就業規劃」登錄

職科「學類群探索與就業規劃」登錄

輔導室

實習處/科主任

每學期期末 課程諮詢紀錄 課程諮詢師 一上學期初

每學期期末 修課成績登錄 註冊組

每學期期末

課程學習成果認證審核

課程學習成果登錄

課程學習成果登錄總提交

任課教師

學生

教務處幹事

每學期期末

多元

學習

表現

學生校內班級幹部 訓育組

學生社團參與及幹部 活動組

確認「技能證照檢定、全國技藝競賽得

獎」是否有登錄 實習處

確認體育競賽得獎選手之紀錄是否登

錄 體育組

其他校內、外優良多元表現 學生

學生多元學習表現總提交 學務處幹事

一上學期中 學生

訓練

教導學習歷程檔案建置與登錄 輔導室

資訊科技概論 任課班級

彈性或團課 選課輔導 教務處

校務會議 課程諮詢與檔案建置相關之教師專業研習 教務處

上學期 家長「檔案建置與使用」之親師說明 教務處 親職日

每學期期末 協助通知與確認多元學習表現、學習成果是否

登錄 導師 給同學簽名

每學期期末 確認、檢核及提醒行政單位上傳與登錄資料 執行秘書 學生部分由

導師提醒

54

修正後案由五/輔導室

55

修正後案由五/輔導室

進修部工作職掌分配表

時間 工作內容 主責單位 備註

暑假 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建置

帳號權限管理 進修部

每學期期初 學生基本資料(學籍資料)登錄與檢核 進修部幹事

每學期期初 修課

評估

「選修課程名稱」登錄 進修部幹事

每學期期末 職科「學類群探索與就業規劃」登錄

每學期期末 課程諮詢紀錄 進修部課程諮詢師 一上學期初

每學期期末 修課成績登錄 進修部幹事

每學期期末

課程學習成果認證審核

課程學習成果登錄

課程學習成果登錄總提交

任課教師

學生

進修部幹事

每學期期末

多元

學習

表現

學生校內班級幹部

進修部幹事

學生社團參與及幹部

確認「技能證照檢定、全國技藝競賽得

獎」是否有登錄

確認體育競賽得獎選手之紀錄是否登

其他校內、外優良多元表現 學生

學生多元學習表現總提交 進修部幹事

一上學期中 學生

訓練

教導學習歷程檔案建置與登錄 進修部

任課班級

彈性或團課 選課輔導

校務會議 課程諮詢與檔案建置相關之教師專業研習 教務處

上學期 家長「檔案建置與使用」之親師說明 進修部 親職日

每學期期末 協助通知與確認多元學習表現、學習成果是否

登錄 導師 給同學簽名

每學期期末 確認、檢核及提醒行政單位上傳與登錄資料 進修部主任 學生部分由

導師提醒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