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Yangzhouhj.yangzhou.gov.cn/hbj/slgs/202001/58b619f0b3e74b... ·...

8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家具 20000 平方米 建设单位(盖章): 扬州姜氏木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10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

Transcript o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Yangzhouhj.yangzhou.gov.cn/hbj/slgs/202001/58b619f0b3e74b...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家具 20000平方米

    建设单位(盖章): 扬州姜氏木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 10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

    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家具 20000平方米

    建设单位 扬州姜氏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姜*启 联系人 姜*启

    通讯地址 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平山路 232号

    联系电话 137****1116 传真 / 邮政编码 225000

    建设地点 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平山路 232号

    立项审批部门 扬州邗江区发展改革委备案号 扬邗发改备[2019]112号

    项目代码 2019-321003-21-03-544046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C2110 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1135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2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50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1 预期投

    产日期2020年 2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 1-1;主要设备清单详见表 1-2。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950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10万 燃气(万 m3/a) —

    燃煤(吨/年) — 蒸汽 —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废水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洗式过滤柜产

    生废水,废水经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720t/a,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汤汪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

    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

    准后排入京杭运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 2

    一、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1-1,部分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1-2。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组份 数量(t/a) 来源1

    成品板材

    实木板材 100 外购2 原木板材 25 外购3 免漆板 125 外购4 五金配件 / 6000套 外购5 实木皮 实木 1 外购

    6 白乳胶

    聚乙酸乙烯酯 46%、乳化剂0.6%、聚乙烯醇 2.5%、

    DBP4%、去离子水 46%、其它 0.9%

    1 外购

    7 水性底漆 详见表 1-2 5.0 外购8 水性面漆 详见表 1-2 2.0 外购

    表 1-2 部分原辅材料特征表一览表名称 主要成分 含量

    水性底漆

    水性丙烯酸乳液 15~35%二丙二醇丁醚 2~5%

    钛白粉 10~15%增稠剂 0.2~2%

    去离子水 45~55%

    水性面漆

    水性丙烯酸聚氨酯乳液 15~25%二丙二醇丁醚 2~5%二丙二醇甲醚 2~5%

    钛白粉 10~15%去离子水 40~55%

    根据水性漆供货商提供的监测报告(见附件),本项目使用的水性底漆和水性

    面漆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2537-2014)中木器涂料色漆 VOC

    含量≤70g/L,项目水性漆密度约为1.3kg/L,则项目使用的水性漆VOCs含量≤5.4%,

    满足《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 3500-2019)中规定木器涂料中 VOCs

    限量的要求。

    本项目喷漆主要是木质家具底漆和面漆,一般需要进行三道底漆,二道面漆喷

    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喷漆工序的面积及水性漆使用情况详见表 1-3。

  • 3

    表 1-3 喷漆工序技术参数表

    漆料名称喷漆面积

    (m2)喷漆厚度

    (µm)漆料密度

    (g/cm3)固份含量 附着率

    用漆量

    (t/a)水性漆底漆 8000 180 1.30 50% 75% 5水性漆面漆 8000 60 1.30 40% 75% 2

    注:用漆量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m=ρδs×10-6/(NV·ε)

    其中:m—油漆总用量,t/a;

    Ρ—油漆密度,g/cm3;

    δ—涂层厚度,µm;

    s—喷漆总面积,m2/a;

    NV—油漆中的固体份,%;

    ε—附着率,%。

    二、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 1-4。表 1-4 本项目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备注1 推台锯 MJ6132C 5 国产2 铣床 MX-5117 4 国产3 砂光机 SR-RP/1000 1 国产4 压机 MH3248 3 国产5 空压机 SGH-30A 1 国产6 带锯 MJG396U 2 国产7 封边机 HCK650 1 国产8 三排钻 QCY-50X80 1 国产9 线条机 MB9018(A) 1 国产10 压刨机 MB203 2 国产11 组装机 D207 1 国产12 卧钻 MZ9303 1 国产13 雕刻机 LD-4040 1 国产14 数控下料机 MB106B 1 国产15 砂带机 GXK51-B 1 国产16 平刨机 MB503 2 国产17 水旋式面漆房 6米*5米*3米 1 国产18 水旋式底漆房 6米*5米*3米 1 国产19 晾干房 12米*6米*3米 1 国产20 脉冲式干式打磨房 12米*4 米*2.6米 1 国产

  • 4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一、项目来源

    扬州姜氏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年 8月,主要经营木制品等的加工和销售。

    公司拟投资 250万元,整租扬州新海洋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平

    山路 232号的场地 11357m2,建筑面积 4340m2,购置木工、涂装、除尘环保等设备,

    建设年产家具 20000平方米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家具 20000平方米的生产能

    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

    建设的可行性。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为木质家

    具生产项目,属于“十、家具制造业,27、家具制造”,项目喷涂工序使用水性漆,

    且用漆量小于 10t/a,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受扬州姜氏

    木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家具 20000平方米;

    单位名称:扬州姜氏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平山路 232号(中心点坐标:119.393375042,

    32.450833578);

    建设规模:年产家具 20000平方米;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1357m2;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投资 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万元;

    职工人数:劳动定员 30人;

    生产制度:实行 8小时生产制,年生产 300天,年时基数:2400h。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加工项目,主要产品种类及产能情况详见下表。

    表 1-5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m2/a) 年运行时数

    1 木质家具生产线实木门,尺寸定制 10000

    2400h衣柜,尺寸定制 7000橱柜,尺寸定制 3000

  • 5

    四、公用及辅助工程

    本技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 1-6 公用及辅助工程工程

    名称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

    工程生产车间 1800m2 车间部分2层结构,高10m,用于生产

    辅助

    工程办公室、样品展示区 225m2

    依托生产车间东南部处2层结构,1层用于办公及2层部分区域用于办公,2层其

    他区域为样品展示区

    贮运

    工程

    打包区、成品区 200m2依托生产车间西北部处2层结构,1层为底漆喷漆房和打磨房,2层为面漆喷漆房和晾干房,2层其余区域用作成品打包和

    成品堆放。

    木材仓库 1000m2 厂区西部空置厂房作为木材仓库使用

    五金仓库 32m2 依托生产车间分区,位于生产车间西北部,用于五金配件存储

    半成品堆放区 100m2 依托生产车间分区,位于生产车间西北部,用于半成品存放

    公用

    工程

    给水 950m3/a 自来水管网供给排水 720m3/a 排入汤汪污水处理厂供电 10万Kw·h/a 厂内供电系统提供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

    中央除尘系统+1#15m排气筒

    风量15000m3/h 处理木工工序粉尘废气

    吸风管道+脉冲滤筒+2#15m排气筒

    风量10000m3/h 处理打磨工序粉尘废气

    吸风管道+水洗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3#15m排气筒

    风量10000m3/h 处理底漆喷漆废气

    吸风管道+2#水洗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3#15m排气筒 风量

    10000m3/h

    处理面漆喷漆废气

    吸风管道+二级活性炭+3#15m排气筒 处理晾干废气

    废水处理

    化粪池 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

    循环水处理

    装置1t/h处理水洗式过滤柜循环水

    固废处理

    固废暂存场30m2 用于一般固废暂存

    危废暂存库15m2 用于危险废物暂存

    噪声治理减震、隔声、

    距离衰减厂界达标

    五、厂区平面布置

    在满足工艺流程,不影响物流的前提下,根据用地的地理位置对全厂进行统筹

    规划,本项目车间功能分区明确,不同的功能分区间均通过墙体或彩钢板分隔,喷

  • 6

    漆房、打磨房与木工车间进行分隔,且布置在车间办公区另一侧,车间总体布局合

    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及车间每层平面布置情况介绍,详细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4、

    附图 5。

    六、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号)、《关于修改

    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第 21号)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的限制、

    淘汰类,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且该项目已取得扬州邗江区发展改革委备

    案,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263”文件要求“2017 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

    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 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

    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内

    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 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

    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 VOCs含量涂料替代。

    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 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

    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 VOCs含量涂料替代。”

    扬州市“263”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集装箱、交通

    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实现低 VOCs含量涂料/胶黏

    剂替代。”

    本项目为家具制造行业,喷涂工序使用涂料选用水性漆和水性乳胶,符合《江

    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扬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

    3、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新建涉 VOCs排放的工

    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 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排放等

  • 7

    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新、改、扩建涉 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

    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措施。

    本项目位于维扬经济开发区,项目喷涂工序采用水性涂料等低 VOCs含量的原

    辅材料,并配备完善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能够满足《“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4、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19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

    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 75%。”;“汽车制造、

    家具制造、电子和电器产品制造企业环保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喷

    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

    系统,原则上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若工艺有特殊要求,不能实现封闭作业,

    应报环保部门批准。”

    同时《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提出:“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

    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

    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

    施”。

    本项目涂装工序采用水性涂料,喷涂、晾干过程均在密闭的车间内,产生的废

    气通过水洗式水旋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 90%,

    能够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及《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 VOCs、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其中木工粉尘中央

    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 1#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通过吸风管道收集,经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2#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废气通过吸风管道收集,经水洗式

    过滤柜处理后,通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最后通过 3#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

    晾干废气经过吸风管道收集后并入喷漆废气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中处理,最终通过

    3#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 8

    小。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相关规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七、区域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内,根据扬州市及维扬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

    规划,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地块土地证(扬国用[2009]第 0731号),本项目所在地

    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以发展玩具、工艺品、机电等传统产业为

    主体,建成集电子、机电、玩具、工艺品、服装轻加工等工业门类为主的新型工业

    园区。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为与玩具、工艺品、机电制造等传统制造行业

    相近的传统轻工制造业,且项目不属于维扬经济开发区限制、禁止引入的重污染项

    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要求。

    八、“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文),本项目不在其规定的管控区范围内,距

    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扬州蜀岗-廋西湖风景名胜区,蜀岗-廋西湖风景名胜

    区生态功能区域保护见表 1-7。表 1-7 蜀岗-廋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域表

    红线区

    域名称

    主导生

    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

    离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一级管控

    二级管控

    扬州

    蜀岗

    -廋西湖风景

    名胜区

    自然与

    人文景

    观保护

    东至唐子城遗址东护城河东岸线、宋夹城及

    南护城河东、南岸线、廋西湖东提以东 60米、大虹桥路、长征西路、史可法路一

    线、南至盐阜路以南 20米、绿杨城郭遗址、白塔路一线,西至念四路以东 20米、蜀冈西峰、唐子城西护城河以西一线,北

    至唐子城北城垣护城河被岸线

    7.43 / 7.43东南

    2.3km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关于印发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文)规定的一、二级管

    控区范围内,与区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相符。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VOCs、颗粒物、

  • 9

    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

    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

    本项目用水来自自来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所

    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

    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

    根据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保护书及审查意见,在符合《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2019年 10月 24日)、《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等产业

    政策的基础上,对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今后的项目引进建议如下:

    (1)项目引进原则

    ①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

    ② 符合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

    ③ 满足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补链需要;

    ④ 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企业;

    ⑤ 土地集约利用度高。

    (2)入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3)禁止引进项目禁止下列企业入园:含有污染较重的喷涂、电镀工艺的机电

    类、含原药生产、化学药品生产的企业、合成材料生产企业等。本项目为家具木门

    加工项目,不属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限制、禁止引入项目,对照相关文件,本项

    目与相关负面清单内容分析对比情况见下表。

  • 10

    表 1-8 建设项目环保负面清单管理表序号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负面清单 是否属于1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不属于

    2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禁建设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

    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属于

    3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

    目。不属于

    4“263”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气十条

    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煤耗要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用煤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

    准。

    不属于

    5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非电行业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和

    燃煤锅炉。不属于

    6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行业各类新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

    或等量替代。

    不属于

    7“263”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气十条

    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已经存在的

    加快淘汰替代,逐步实现无煤化。禁止直接燃用生

    物质燃料。

    不属于

    8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

    行企业禁止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不属于

    9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非化工园区禁止建设化工项目。 不属于

    10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

    进区。不属于

    11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 不属于

    12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取缔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

    施,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全覆盖。不属于

    13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基本取缔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

    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不属于

    14 “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基本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

    的违法违规设施整治工作。不属于

    15 气十条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

    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不属于

    16 气十条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

    行煤炭减量替代。不属于

    17 土十条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

    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不属于

    18 土十条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

    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

    企业。

    不属于

    19 土十条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

    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不属于

  • 11

    20维扬经济开发区禁止引

    进项目

    含有污染较重的喷涂、电镀工艺的机电类、含原药

    生产、化学药品生产的企业、合成材料生产企业等不属于

    2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19年版)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

    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

    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禁止违规开展

    金融相关经营活动;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

    活动等

    不属于

    2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清单指南(试行)》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

    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

    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

    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不属于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等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即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

  • 12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整租扬州新海洋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平山路 232号

    的场地。根据调查,扬州新海洋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毛绒玩具加工销售,租赁

    场地原本主要用于毛绒玩具生产加工,其加工工艺主要为:剪裁→缝纫→装配→填

    充→整型→包装,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一般固

    废(废布料、废填充料等)。根据扬州新海洋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证明(扬

    国用(2009)第 0731号),本项目使用土地为工业用地。扬州新海洋工艺品有限公

    司从事毛绒玩具加工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目前该项目已停产,加工场地已清空,

    现场无遗留环保问题。

  • 13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扬州,地处江苏中部,长江北岸、江淮平原南端。现辖区域在东经 119°01′

    至 119°54′、北纬 32°15′至 33°25′之间。南部濒临长江,北与淮安、盐城接壤,东

    和盐城、泰州毗连,西与南京、淮安及安徽省天长市交界。

    扬州城区位于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东经 119°26′、北纬 32°24′。全市总

    面积 6634平方公里,市区面积 2312平方公里,规划建成区面积 420平方公里。

    邗江区位于扬州市外围,处于长江中下游苏中平原。南濒长江,东临广陵区,

    西毗仪征市,北与高邮市接壤。全区总面积 542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平山路 232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二、地形、地貌

    扬州市境内地形西高东低,仪征境内丘陵山区为最高,从西向东呈扇形逐渐

    倾斜,高邮市、宝应县与泰州兴化市交界一带最低,为浅水湖荡地区。扬州市 3

    个区和仪征市的北部为丘陵。京杭大运河以东、通扬运河以北为里下河地区,沿

    江和沿湖一带为平原。

    本区位于入江水道沿线的平原圩区,运河东路以北,地势总体北高南低,坡

    度较缓,北部接近茱萸湾公园老古运河处地面高程在 7.0~7.5m,南部地面高程在

    6.0~6.8m。

    三、气候特征

    项目所在地区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季风明显,雨水充沛,雨

    热同季。全年最多风向为东北风和东风,频率各为 9%。夏季多为从海洋吹来的湿

    热的东南东风(频率为 13%),冬季盛行来自北方的干冷的东北风(频率为 10%),

    春季多为东北风。

    四、水文

    扬州市位于江淮两大水系的交汇处,长江通过古运河、京杭大运河与淮河水

    系的邵伯湖、高邮湖等水体相通。长江扬州段距长江入海口约 300km,历年最大

    流量为 92600m3/s,最小流量为 4620m3/s,平均流量约 30000m3/s,受潮汐的影响

    较明显,落潮历时长,涨潮历时短,有回流。

  • 14

    京杭大运河扬州段上游与邵伯湖相通流经扬州市东郊,通过施桥船闸与长江

    相连。从湾头扬州闸至入江口长约 15.5km,其中湾头至施桥船闸段长约 9km,施

    桥船闸至入江口长约 6.5km,河宽 185m,河底高程约 0.5m。六圩污水处理厂的三

    期工程实施后,尾水在施桥船闸下游排入大运河。

    京杭大运河与长江交汇处为凹岸带,北岸为深槽,水深流急,近岸带水文情

    势复杂。京杭大运河入江口(六圩口)上游约 10km为瓜洲镇,六圩口上游约 1km

    为扬州港。六圩口下游约 40km处的三江营为南水北调的取水口,江水由三江营

    通过芒稻河经江都抽水站进入京杭大运河,洪水期江都抽水站用于排泄里下河地

    区的洪水。

    邗江区水系有两大特点:闸控和水网区。主要河流有长江、京杭大运河、古

    运河、邗江河、赵家沟、西银沟、仪扬河、槐泗河、公道河、方巷小运河等。

    五、生态环境

    扬州市地处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区,适宜多种动植物的生长繁殖具有从

    南方和北方以及国外引进动植物新种、新品种的有利条件,因此,作物、林木、

    畜禽、鱼的种类繁多,人工的长期培育使得品种资源更为丰富。全市高等植物有

    2100多种,其中重要经济植物 854种,尚有可资利用和开发前景的野生植物资源

    600多种。水生动物资源以内陆淡水鱼类为主,有 140余种,已利用的有 40多种,

    其中重要的经济鱼类有 20余种。全市已栽培的农作物有 40多种,林、果、茶、

    桑、花卉等 260多种,蔬菜 60多种、300多个品种。畜禽品种丰富,猪、牛、羊、

    鸡、鸭、鹅等均有优良的地方品种。

    扬州市邗江区区域内植物类型主要有栽培植被、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三种植

    被类型。其中农业栽培植被面积最大,其余两种植被均属自然植被类型。农作物

    以水稻、小麦、蔬菜为主。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

    种。

  • 15

    规划相符性分析:

    一、维扬经济开发区概况

    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原名江阳工业园)于 2001年 7月由扬州市政府批

    准设立,2006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江苏省省级开发区,并正式更名为江苏

    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原规划环评报告书于 2003年 12月获扬州市环境保护局批

    复(扬环管[2003]36号),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 2015年 2月获江苏

    省环保厅批复(苏环审[2015]20号)。开发区位于扬州市主城区的西北蜀冈之上,

    规划面积约为 9.67km2,范围为:北起西北绕城公路,南至宁启铁路,东至槐泗河、

    双塘河一线,西至高蜀北路、司徒庙路一线(原规划中西湖镇花园庄、大宗巷)。

    二、产业定位

    开发区产业定位为以发展玩具、工艺品、机电等传统产业为主体,建成集电

    子、机电、玩具、工艺品、服装轻加工等工业门类为主的新型工业园区。

    三、基础设施建设

    ①给水工程

    园区供水来自扬州自来水管网,给水水源由扬州市第四水厂供给,水源为长

    江瓜洲段,扩建规模 20万 m3/d。规划从市区给水管网沿扬子江北路、扬菱路引入

    铁路南侧给水加压泵站,泵站出水沿扬子江北路进入园区,园区内主干道成环状

    布置,便于块地用水从多方位开口接入。

    给水管道在道路下布置,以西侧、北侧为主,一般设在人行道下,给水管道

    拟采用球墨铸铁管。

    ②污水工程

    结合开发区地形及道路网规划,开发区内污水以扬天路为界,分东西两片设

    南北向污水主干网,经中途提升泵站提升,进入杨天路污水主干管,最后经总提

    升泵站提升穿铁路排入市区污水管道。

    扬子江北路污水主干管,重力流入市区污水截流管道二期工程,进念泗污水

    提升泵站,最终排入汤汪乡丁家套污水处理厂(即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处理。

    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汤汪乡丁家套地区,一、二期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为 18万 m3/d,三期工程实施后全厂可达到 26万 m3/d的处理能力。

    汤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为:

  • 16

    (1)老城区(东至古运河,西至二道河,北至北城河,南至南通路);

    (2)友谊路区域(主要接纳友谊新村污水及沿线流量);

    (3)七里河北岸:主要工业区及东花园小区生活污水;

    (4)输水干管:自古运河过河至污水处理厂。除转输污水外,还要接纳沿线

    污水。

    二期工程服务范围为:

    (1)西部新市区部分区域及北部规划工业园区,即扬子江路以东、二道河以

    西、平山堂以北、328国道以北区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主要截断排向瘦西

    湖、槐泗河、二道河、蒿草河的污染源,该区域服务人口约 7.5万人;

    (2)古运河东侧至京杭大运河、黄金坝南、江都路以北等范围的生活污水,

    以截断排向古运河、大运河及七里河的污染源。该区域服务面积约 15平方公里,

    服务人口约 10万人;

    (3)古运河以东、京杭大运河以西、黄金坝以南、江都路以北及七里河以南

    (即东北工业区及部分东南片工业区)的工业污水。

    三期工程服务范围为生态科技新城,收集范围为扬子江路—平山堂路—新城

    河—文汇路—古运河—横沟河—京杭运河—吴洲路—廖家沟—铁路线合围区域以

    及杭集镇,面积约 122平方公里。

    维扬经济开发区在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

    ③供热工程目前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范围为扬州维扬经济开

    发区。该企业为维扬经济开发区稳定输送 60t/h的热蒸汽,满足开发区集中供热的

    需求。

    ④燃气工程规划开发区采用区域式独立供气系统,由液化石油气气化站进行

    管道液化气供气,并在扬子江北路留有天然气管网接口,待天然气进入扬州,气

    化站作为调控气源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因此,根据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

    足项目生产需求。本项目属于轻工业,项目的建设符合维扬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

    规划及开发区产业定位,不属于维扬经济开发区限制、禁止建设项目。本项目的

    建设符合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要

    求。

  • 17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

    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所在区域达标

    情况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

    质量报告中的数据和结论。扬州市市区设有四个自动监测点位:扬州监测站、扬州

    五台山医院、扬州财政所和扬州邗江监测站。根据扬州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 2018

    年环境质量报告,监测统计结果如下:

    2018年扬州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见表 3-1:表 3-1 2018年扬州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

    (μg/m3)标准值

    (μg/m3)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年平均浓度 13 60 22 达标

    24小时平均第 9百分位数 30 150 20 达标

    NO2年平均浓度 38 40 95 达标

    24小时平均第 98百分位数 84 80 105 不达标

    PM10年平均浓度 90 70 129 不达标

    24小时平均第 95百分位数 200 150 133 不达标

    PM2.5年平均浓度 49 35 140 不达标

    24小时平均第 95百分位数 120 75 160 不达标CO 24小时平均第 95百分位数 1400 4000 35 达标O3 最大 8h滑动平均第 90百分位数 181 160 113 不达标

    经判定,2018年扬州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二氧化氮年均值和一氧

    化碳 24小时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值、二

    氧化氮24小时平均值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均值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超标倍数分别为 1.29倍、1.4倍、1.05倍、1.13倍。项目所在区 PM10、PM2.5、O3

    年均值超标,NO2 24小时平均值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

    区域削减:根据《扬州市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暨“降尘治车”蓝天

    保卫一号行动工作方案》(扬府传发〔2019〕73号),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

    展行动任务。1、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项目准入,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落

    后产能,推进企业转型搬迁,完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

  • 18

    动态管理机制;2、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钢铁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行业污染

    治理升级改造,燃煤锅炉整治;3、优化能源结构:燃煤总量控制,发展清洁能源,

    加快节能改造;4、积极调整运输结构;5、加强用地结构调整;6、实施重大专项

    行动: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业炉窑治理,强化 VOCs重点企业监管,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7、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应急减排措施,秋冬季错

    峰生产;8、完善经济政策;9、加强基础能力建设;10、压实各方责任。经采取上

    述措施,2019年扬州市大气管控的目标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 47微克/

    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2%以上,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 2015年分别削减 21%、18%、35%。

    (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扬州监测站自动监测点位统计数据,根据扬

    州市环保局公开发布的 2017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

    量现状见表 3-2。表 3-2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点位

    名称

    监测点坐标/km污染物

    年评价指

    评价标准

    (μg/m3)现状浓度

    (μg/m3)最大占标

    率(%)超标频率

    (%)达标情

    况X Y

    扬州

    市监

    测站

    0.8 -4.5

    SO2 2017年逐日 24小时平均浓度

    (O3为 8小时平均浓

    度)

    150 4~43 28.7 0 达标NO2 80 7~114 142.5 3.8 不达标PM10 150 19~307 204.7 10.4 不达标PM2.5 75 10~191 254.6 20.3 不达标CO 4mg/m3 0.3~2mg/m3 50.0 0 达标O3 160 10~262 163.8 17.8 不达标

    由上表可知,基本污染物中 NO2、PM10、PM2.5、O3 24小时平均浓度(臭氧为

    8小时平均)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SO2、CO 24小时平均浓度能够达到《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类标准。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扬州市区水域功能区划分标

    准》,京杭运河扬州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

    准。根据扬州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 2018年扬州市第一季度环境质量报告,2018年

    1~3月,京杭运河扬州段水质为优,其中邗江运河大桥断面水质为Ⅳ类,其他各断

    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施桥船闸、南绕城公路桥

    断面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京杭运河扬州段总体水质由良好改善为优。

  • 19

    3、环境噪声质量现状

    为了解本项目厂界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月 29-30日,对项目厂界四周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见下表。

    表 3-3 声环境现状监测

    测点位置8月29日 8月30日

    昼间[dB(A)] 夜间[dB(A)] 昼间[dB(A)] 夜间[dB(A)]

    项目东侧界外1米 53.9 46.8 53.3 46.3

    项目南侧界外1米 46.9 40.3 48.7 40.7

    项目西侧界外1米 47.7 40.1 48.7 40.6

    项目北侧界外1米 46.6 42.5 46.2 41.1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边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3类区标准。

  • 20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表 3-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坐标/m 保护对

    象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

    距/mX Y

    荷叶苑 680 -150 居住区 人群(约 2000人) 二类区 SE 660槐子村 1500 0 居住区 人群(约 500人) 二类区 E 1500

    养怡花园 660 -550 居住区 人群(约 1000人) 二类区 SE 800江阳佳园 1730 -270 居住区 人群(约 2000人) 二类区 SE 1750散户居民 1 1800 -660 居住区 人群(约 1000人) 二类区 SE 1970朱塘苑 400 -1300 居住区 人群(约 2400人) 二类区 SE 1510

    散户居民 2 1800 -1700 居住区 人群(约 800人) 二类区 SE 2480西华苑 1000 -1900 居住区 人群(约 600人) 二类区 SE 2140

    石油山庄 560 -650 居住区 人群(约 5000人) 二类区 S 820蜀景花园 430 -1050 居住区 人群(约 800人) 二类区 S 1100花样年华 -200 -1150 居住区 人群(约 1200人) 二类区 S 1150朗悦华府 340 -1500 居住区 人群(约 2000人) 二类区 S 1480万科城 420 -2180 居住区 人群(约 2500人) 二类区 S 2130

    光辉岁月 -100 -770 居住区 人群(约 3000人) 二类区 S 715西湖公馆 -900 -1950 居住区 人群(约 2800人) 二类区 SW 2150司徒北苑 -960 -2100 居住区 人群(约 2000人) 二类区 SW 2200金槐花园 -1850 -100 居住区 人群(约 2000人) 二类区 W 1800印象花园 -1300 730 居住区 人群(约 2500人) 二类区 NW 1500大官人家 -1620 580 居住区 人群(约 2000人) 二类区 NW 1720香堤春晓 -1800 650 居住区 人群(约 4000人) 二类区 NW 1920甘泉街道 -1970 200 居住区 人群(约 2200人) 二类区 NW 1920沈营村 -660 760 居住区 人群(约 1000人) 二类区 NW 980凤来村 50 358 居住区 人群(约 1200人) 二类区 N 305槐二村 1160 500 居住区 人群(约 800人) 二类区 NE 1150槐子村 1500 0 居住区 人群(约 600人) 二类区 E 1500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

    水环境

    荷叶水库 W 150 小型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Ⅲ类

    槐泗河 N 210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京杭运河 E 7800 中河

    声环境 厂界 /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 周边无集中式或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

    准》GB/T14848-2017)Ⅲ类

    生态环境扬州蜀岗-廋西湖风

    景名胜区SE 约 2300m 总面积 7.43km

    2,二级管控区面积7.43km2

  • 21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中的二级

    标准;TVOC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中参考限值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具体标准见表 4-1。表 4-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 1中的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μg/m3)1小时平均 500(μg/m3)

    NO2年平均 40(μg/m3)

    24小时平均 80(μg/m3)1小时平均 200(μg/m3)

    PM10年平均 70(μg/m3)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PM2.5年平均 35(μg/m3)

    24小时平均 75(μg/m3)

    CO24小时平均 4(mg/m3)1小时平均 10(mg/m3)

    O3日最大 8小时平均 16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TVOC 日最大 8小时平均 600(u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扬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扬政办发〔2003〕50号),京

    杭运河的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见表 4-2。表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水域名 执行标准 表号及级别 污染物指标 单位 标准限值

    京杭运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pH 无量纲 6~9

    COD

    mg/L

    ≤30

    高锰酸盐指数 ≤10

    NH3-N ≤1.5

    TP ≤0.3

    3、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 22

    根据《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位于维扬经济开发区内,

    项目周边主要规划为工业用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3类标准。表 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名 执行标准 表号及级别 单位标准限值

    昼 夜

    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 dB(A) 65 55

  • 2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打磨粉尘、木工粉尘、喷涂漆雾等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相应标准。喷涂过程产生的挥发

    性有机废气 TVOC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3152-2016)表 1中相应标准及表 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中 NMHC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4、表 4-5。表 4-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

    排气筒

    高度

    (m)指标 标准限值

    无组织监控浓度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GB16297-1996)15m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5kg/h

    《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2/3152-2016

    15m TVOC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40 mg/m3

    监控点浓度 2.0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2.9 kg/h

    表 4-5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标准 污染物项目 单位 特别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NMHC

    mg/m3 6 监控点处 1h平均浓度

    mg/m3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接管至汤汪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表 4三级标准,汤汪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6。表 4-6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 mg/L

    水污染物标准 pH COD NH3-N 总磷 SS

    污水厂接管标准 6-9(无量纲) ≤500 ≤45 ≤8 ≤400

    汤汪污水厂排放标准 6-9(无量纲) ≤50 ≤5 ≤0.5 ≤10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24

    的 3类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4-7。表 4-7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

    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 36号),危险废物执

    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号)。

    厂界名 执行标准 级别 单位标准限值

    昼 夜

    项目东、南、西、北侧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类 dB(A) 65 55

  • 25

    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气:颗粒物 0.2967t/a(有组织 0.172t/a+无组织 0.1247t/a)、VOCs

    0.09456t/a(有组织 0.037t/a+无组织 0.05756t/a);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量为 720m3/a,主要污染

    物接管量:COD 0.216t/a、氨氮 0.018t/a;最终外排量(通过汤汪污水处理厂外

    排)):COD 0.036t/a、氨氮 0.0036t/a。该总量在汤汪污水处理厂批复总量范围

    内平衡。

    (3)固废:固体废物做到 100%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外排,符合总量

    控制要求。

  • 26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污染影响时段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

    一、施工期

    本项目整租扬州新海洋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平山路

    232号的场地,其中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基础设施已建好,本项目施工

    期仅对生产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故在此对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从略,主要对

    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实木门,主要工艺流程见图 5-1。

    成品板材

    双面刨

    断料

    单边锯

    立铣

    雕刻

    砂光

    立铣

    组装五金配件

    白乳胶

    封边白乳胶

    底漆、晾干

    打磨

    面漆

    晾干

    成品

    区G1粉尘

    S1木屑、边角料等

    G2有机废气

    G3漆雾、有机废气

    G4打磨粉尘

    G5漆雾、有机废气

    G6有机废气

    图例:

    G—废气S—固体废物

    图 5-1 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图

  • 27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木工加工

    根据成型模板安装设计要求,通过刨床、锯床、铣床、数控机床对外购成

    品板材进行刨光、定厚、裁切等加工,将板材加工成需要的尺寸。再利用雕刻

    机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花纹雕刻后再经砂光、铣床修整后进入下一道组装工序。

    本项目木工加工区主要设备均有木工粉尘 G1产生,木工加工区主要设备

    均布置在车间一层,木工加工区配套了中央集尘系统处理木工粉尘,同时加工

    过程和粉尘废气处理设施还将产生一定的边角料、木屑以及布袋收尘屑 S1。

    2、组装、封边

    经木工加工后的成型门板经上铰链、其他木质配件等组装工序后,再通过

    封边机对木板侧面进行封边处理,在该过程中使用少量的水性乳胶,产生少量

    有机废气 G2。其中组装区、封边区布置在车间一层,主要的上胶点较为分散,

    且项目使用的为水性乳胶,含有机溶剂组份极少,组装、封边工序上胶过程产

    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产生,可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小环境影响。

    3、底漆喷涂、晾干,打磨

    本项目设置 1个底漆喷漆房,底漆喷漆房位于车间一层西北侧,喷漆房为

    密闭结构,喷漆过程采用手工喷枪喷涂,喷漆使用的水性底漆无需调配,即开

    即用,底漆喷漆后在喷漆房内进行晾干,底漆喷、晾漆干过程中产生废气 G3,

    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喷漆过程喷枪需要进行日常保养清

    洗,因清洗用水量较小,项目拟采用水旋风柜中的循环水补水进行清洗,清洗

    后的水进入水旋柜循环水处理装置中进行处理后循环使用,本环评不再单独对

    喷枪清洗水单独核算。在经过底漆喷涂、晾干后送入打磨房利用砂纸或手工打

    磨机对表面不平整处进行手工打磨,打磨过程在 1个密闭打磨室中进行,此过

    程产生打磨粉尘 G4。

    4、面漆喷涂

    面漆喷涂与底漆喷涂相似,本次项目设置 1个专用面漆喷漆房,位于车间

    二层西北侧,喷漆房均采用密闭结构,喷漆过程中产生喷漆废气 G5。

    5、晾干

    本项目在车间二层的面漆漆喷漆房旁设置 1个晾干室,晾干室保持 25℃左

  • 28

    右,夏季无需辅热,冬季由于环境温度较低,采用空调电辅热,晾干过程中产

    生晾干废气 G6,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

    经以上加工后的木门即为成品,在厂内暂存后转发外售。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1.1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G1)、打磨粉尘(G4)以及

    喷漆、打磨工序、晾干工序产生的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G3、G5、

    G6)。

    (1)木工粉尘(G1)

    本项目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根据同类企业类比分析,一般板材在

    工艺加工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每立方米板材产生粉尘量 0.004t,本项目板材用

    量为 250t,板材密度以 0.56t/m3计,则木工过程产生粉尘量约为 1.786t/a。通过

    木工设备配套中央除尘系统进行收集和处理,系统风量为 15000m3/h,收集效

    率为 95%,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内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15m高排气筒排

    放。

    (2)打磨粉尘(G4)

    本项目设置 1个打磨房,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根据同类企业类比分析,

    一般底漆在打磨加工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上漆后底漆固份的 50%,本项目底漆

    用量为 5.0t/a,喷漆上漆率为 75%,底漆固份含量约为 50%,则打磨粉尘产生

    量为 0.94t/a。本项目打磨室为可密闭结构,通过抽风风机保持打磨室微负压,

    打磨室设置一台风机,设计风量为 10000m3/h,收集率可达到 98%,将打磨废

    气通过废气管路引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 2#15m高排气筒排放。

    (3)喷涂、晾干废气(G3、G5、G6)

    喷漆、晾干工序废气源强核算根据油漆物料物料衡算结果,本次评价保守

    估算,考虑最不利情况,以最大浓度核算喷涂废气源强。

    ①底漆喷漆、晾干废气(G3)

    项目在生产车间 1层西北侧设置 1个底漆喷漆房,喷涂过程采用手工空气

    喷涂,底漆喷漆过程中漆雾产生量为未附着底漆固份含量,本项目喷漆上漆率

  • 29

    按 75%计,项目底漆用量为 5.0t/a,底漆固份含量约为 50%,则喷底漆过程中

    漆雾产生量为 0.63t/a;根据建设单位及水性漆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底漆中挥发

    性有机物组份按 5.4%,项目喷漆、晾干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 TVOC计)

    为底漆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则底漆喷漆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 TVOC计)产

    生量为 0.27t/a。项目底漆喷漆房为密闭结构,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抽风风机收

    集,收集效率可达 98%,底漆喷漆房设一个风机,风机设计风量为 10000m3/h,

    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洗式过滤喷漆柜处理后与面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并送入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 3#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面漆喷漆废气(G5)

    项目在生产车间 2层西北侧设置 1个面漆喷漆房,喷涂过程采用手工空气

    喷涂,面漆喷漆过程中漆雾产生量为未附着底漆固份含量,本项目喷漆上漆率

    按 75%计,项目面漆用量为 2.0t/a,面漆固份含量约为 40%,则面底漆过程中

    漆雾产生量为 0.2/a;根据建设单位及水性漆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面漆中挥发性

    有机物组份按 5.4%计,项目喷漆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 TVOC 计)为未附

    着面漆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则面漆喷漆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以 TVOC计)产

    生量为 0.027t/a。项目面漆喷漆房为密闭结构,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抽风风机

    收集,收集效率可达 98%,喷漆房和晾干房公用一个风机,风机设计风量为

    10000m3/h,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洗式过滤喷漆柜处理后与底漆喷漆废气、晾干

    废气一并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 3#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晾干废气(G6)

    本项目设置一处集中晾干室,晾干时保持常温,冬季温度较低时采取电加

    热辅热。喷漆后的工件在晾干过程中漆膜表面的挥发性有机物基本全部在此过

    程中挥发,根据对项目喷漆过程的分析,进入晾干过程挥发的挥发性有机物(以

    TVOC计)量为 0.081t/a,项目晾干房为密闭结构,产生的晾干废气通过抽风

    风机收集,收集效率可达 98%,喷漆房和晾干房公用一个风机,风机设计风量

    为 10000m3/h,并通过废气管路接入喷漆工序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

    由 2#15m高排气筒排放。

    1.2 无组织废气

  • 30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打磨粉尘、喷漆废气等未被收

    集系统捕集的少量废气以及组装、封边等工序使用水性乳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约为 0.05t/a。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5-1。项目生产过

    程中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5-2。项目水性漆物料中挥发性有机物组

    份物料平衡情况见图 5-2。

    底漆(TVOC 0.27)

    面漆(TVOC 0.108)

    喷漆房

    无组织排放

    晾干房

    0.3780.00594

    0.081

    无组织排放

    0.00162

    0.29106收集

    0.07938收集

    0.37044废气处理措施

    有组织排放

    活性炭吸附

    0.037044

    0.333396

    图 5-2 水性漆挥发性有机物组份物料平衡图(单位:t/a)

  • 31

    表 5-1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排放状况一览表排气筒编号

    产污环节

    排气量(m3/h)

    污染物名称

    产生状况治理措施

    去除率(%)

    排放状况 执行标准 排放源参数 排放时数h

    浓度(mg/m3)

    速率(kg/h)

    年产生量(t/a)

    污染物名称

    浓度(mg/m3)

    速率(kg/h)

    年排放量(t/a)

    浓度(mg/m3)

    速率(kg/h)

    高度m

    直径m

    温度℃

    1# 木工粉尘

    15000 颗粒物 47.13 0.71 1.70中央除尘系统+15m排气

    筒95.0 颗粒物 2.36 0.035 0.085 120 3.5 15 0.6 20 2400

    2# 打磨粉尘

    10000 颗粒物 38.38 0.38 0.92吸风管道+布袋除尘

    +15m排气筒95.0 颗粒物 1.92 0.019 0.046 120 3.5 15 0.5 20 2400

    3#

    底漆喷漆、晾干废气

    10000颗粒物 25.73 0.26 0.62

    吸风管道+水洗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15m排

    气筒

    95.0 颗粒物 1.29 0.013 0.031 120 3.5

    15 0.7 20

    2400TVOC 11.03 0.11 0.26 90.0 TVOC 1.10 0.011 0.026 40 2.9

    面漆喷漆废气

    10000

    颗粒物 8.17 0.082 0.20吸风管道+水洗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15m排

    气筒

    95.0 颗粒物 0.78 0.008 0.019 120 3.52400

    TVOC 1.10 0.011 0.026 90.0 TVOC 0.11 0.0011 0.0026 40 2.9

    晾干废气

    TVOC 3.31 0.033 0.079吸风管道+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

    90.0 TVOC 0.33 0.0033 0.0079 40 2.9 2400

    综合废气(3#排气筒)

    20000颗粒物 17.08 0.34 0.82

    废气处理设施

    95.0 颗粒物 0.85 0.017 0.041 120 3.52400

    TVOC 7.71 0.15 0.37 90.0 TVOC 0.75 0.015 0.037 40 2.9

  • 32

    表5-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所在车间 产生工段 污染因子排放量

    (t/a)

    排放源参数

    长度(m) 宽度(m) 高度(m)

    生产车间

    木工粉尘 颗粒物 0.0893

    60 30 10

    打磨粉尘 颗粒物 0.0188

    组装封边 TVOC 0.05

    底漆喷漆废气颗粒物 0.0126

    TVOC 0.0054

    面漆喷漆废气颗粒物 0.004

    TVOC 0.00054

    晾干废气 TVOC 0.00162

    综合废气颗粒物 0.1247

    TVOC 0.05756

  • 33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本项目喷漆房水洗式过滤柜用水量为 50t/a(包含少量喷枪保养清洗水),水

    洗式过滤柜用水通过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在系统中补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职工 30人,年工作 300日,人均用水量按 100L/人•天计,

    则全年生活用水量为 900m3/a,排水按 80%计,则产生生活污水 720m3/a,废水中

    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 300mg/L、SS 200mg/L、氨氮 25mg/L、TP 5mg/L。表 5-3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废水

    来源

    废水量

    (m3/a)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治理

    措施

    污染物预处理后排放量 排放方

    式与去

    浓度

    (mg/L)产生量

    (t/a)浓度

    (mg/L)排放量(t/a)

    生活

    污水720

    COD 300 0.216

    化粪

    300 0.216

    接入汤汪

    污水处理

    厂处理

    SS 200 0.144 150 0.108

    NH3-N 25 0.018 25 0.018

    TP 5 0.0036 5 0.0036

    生活用水 720 化粪池 汤汪污水处理厂

    损耗 180

    950自来水

    720900

    6050水洗式过滤柜 水处理设施

    60回用

    损耗 50

    5000循环

    图 5-3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 34

    表 5-4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

    物种

    排放去

    排放

    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

    口编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

    治理

    设施

    编号

    污染

    治理

    设施

    名称

    污染

    治理

    设施

    工艺

    1

    COD、SS、氨

    氮、

    总磷

    接入汤

    汪污水

    处理厂

    处理

    间断

    放,

    排放

    期间

    流量

    稳定

    TW001

    化粪

    化粪

    DW001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

    排放

    温排水排

    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表 5-5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

    口编

    排放口地理坐

    标废水排

    放量(万t/a)

    排放去向排放规

    间歇

    排放

    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

    染物排放标准

    浓度限值

    (mg/L)

    1 DW001

    119.39337504

    2

    32.450833578 0.072

    接入汤汪

    污水处理

    厂处理

    间断排

    放,排

    放期间

    流量稳

    -

    接入汤

    汪污水

    处理厂

    处理

    COD 50SS 10氨氮 5(8)

    总磷 0.5

    表5-6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序

    排放口

    编号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1 DW001

    化学需氧量 300 0.00072 0.216悬浮物 150 0.00036 0.108氨氮 25 0.00006 0.018总磷 5 0.000012 0.0036

    全厂排放口合

    化学需氧量 0.216悬浮物 0.108氨氮 0.018总磷 0.0036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数据,详见表 5-7。

  • 35

    表 5-7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号设备名称 数量

    单台设备等

    效声级

    dB(A)

    所在

    车间

    距最近厂界

    位置(m)处理措

    降噪效

    果 dB(A)

    1 推台锯 5 90

    生产车间

    35

    隔声减

    震25

    2 铣床 4 80 303 砂光机 1 80 304 压机 3 75 255 空压机 1 80 306 带锯 2 90 357 封边机 1 75 258 三排钻 1 80 309 线条机 1 75 2510 压刨机 2 80 3011 组装机 1 75 2512 卧钻 1 80 3013 雕刻机 1 75 2514 数控下料机 1 90 3515 砂带机 1 80 3016 平刨机 2 80 3017 水泵 2 80 2018 风机 5 90 25

  • 36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工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木屑(S1)、木工除

    尘设施收集粉尘(S2)、打磨除尘设施收集粉尘(S3)、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产生

    的废过滤棉(S4)、废活性炭(S5)、循环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污泥(S6)、循

    环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S7)、废漆渣(S8)、废包装桶(S9)以及生活

    垃圾(S10)等。

    (1)边角料、木屑(S1):本项目木工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木屑等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平均年产生量约为 2.5t/a,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2)木工除尘设施收集粉尘(S2):项目木工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设施,除

    尘设施收集下的除尘灰主要为木质尘,可同边角料一并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

    用,根据物料平衡情况,除尘灰产生量为 1.62t/a。

    (3)打磨除尘设施收集粉尘(S3):项目打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设施收集,

    收集除尘灰主要是水性漆固份,根据物料平衡情况,打磨除尘收集粉尘量约为

    0.88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S4):项目水洗式过滤桶末端自

    带过滤棉过滤未被处理的漆雾和水洗过程产生的水雾,以保证活性炭更好的吸附

    有机废气的能力,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水洗式过滤柜过滤棉最大填装

    量为 50kg,每季度更换一次,本项目由两套水洗水过滤柜,过滤棉过滤的主要是

    水雾和少量水洗未处理的漆雾,根据建设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

    为 0.5t/a。

    (5)废活性炭(S5):根据物料平衡情况,项目处理有机废气 0.37t/a,类比

    同行业,每 100kg活性炭装置吸附约 25kg有机废气后已饱和,需更换,本项目

    二级活性炭装置最大装机量为 1.0t,活性炭需半年跟换一次,则年产生废活性炭

    2.37t/a,厂内危废暂存库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6)循环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污泥(S6):根据物料平衡情况,本项目废

    污泥固份主要为水洗式过滤柜过滤的漆雾,过滤漆雾量为 0.82t,污泥含水率为

    70%,则本项目废污泥产生量为 2.75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循环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S7):根据经验可知,水性漆漆雾

    进入水洗过滤柜水中主要成分为水性丙烯酸、水性丙烯酸聚氨酯等大分子物质和

  • 37

    不溶于水的钛白粉,经絮凝沉降后去除效率一般可达 90%,废水经絮凝沉降后再

    经活性炭吸附后,可循环使用。本项目给水活性炭吸附量按 7%计,经估算活性

    炭年吸附废物量约为 0.082t/a,循环水处理装置活性最大炭填装量为 0.6t,活性炭

    每半年更换一次,最终处理废活性炭含水率按 50%计,则本项目废水处理活性炭

    产生量约为 2.56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8)废漆渣(S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废漆渣产生量约为水

    性漆用了的 1%,本项目水性漆用了 7t/a,则本项目废漆渣产生量为 0.07t/a,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理。

    (9)废包装桶(S8):本项目废包装桶主要为漆桶、乳胶桶,每年产生废

    包装桶约 500个,约 0.32t/a,属于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0)生活垃圾(S9):本项目有员工 30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 15kg,年

    产生量 4.5t/a,定期委托环卫处理。

    打磨除尘设施收集粉尘(S3)、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污泥(S6)、废漆渣

    (S7)这三类固体废物中主要废物为水性漆漆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水性漆漆渣不作为危废管理,但由于漆渣中含有涂料、钛白粉等有害成份,如处理不

    善,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因此建设单位拟将水性漆漆渣按照危险废物从严管

    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38

    表 5-8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量

    (吨/年)

    产生工

    序及装

    形态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

    治措施

    1 废打磨粉尘

    HW12 900-252-12 0.88 打磨 固 涂料 涂料 每周 T,I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2 废过滤棉

    HW12 900-252-12 0.5 废气处理

    固涂料、

    水涂料 每月 T,I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3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2.37 废气处理

    活性

    炭、有

    机物

    有机

    物半年 T/In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4 废污泥 HW12 900-252-12 2.75 废水处理

    半固涂料、

    水涂料 每周 T,I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5废水处

    理活性

    HW49 900-041-49 2.56 废水处理

    活性

    炭、有

    机物

    有机

    物每年 T/In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6 废漆渣 HW12 900-252-12 0.07 废水处理

    半固涂料、

    水涂料 每天 T,I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7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0.32 原料包装

    固涂料、

    塑料涂料

    1-2天

    T/In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理

    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 5-19 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编号 废物名称 属性 废物代码产生量

    (t/a)处置利用方

    式利用处置单位

    1 边角料、木屑 一般固废 / 2.5 外售 物料回收单位2 木工设备收尘 一般固废 / 1.62 外售 物料回收单位

    3 打磨设备收尘 危险废物 HW12900-252-12 0.88 委托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 废过滤棉 危险废物 HW12900-252-12 0.5 委托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2.37 委托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 废污泥 危险废物 HW12900-252-12 2.75 委托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 废水处理活性炭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2.56 委托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8 废漆渣 危险废物 HW12900-252-12 0.07 委托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9 废包装桶 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 0.32 委托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0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 4.5 环卫清运 环卫部门清运

    全厂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可避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 39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污染物

    名称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排放量

    t/a排放去向

    废气

    1#排气筒

    木工

    粉尘颗粒物 47.13 1.70 2.36 0.035 0.085 高空排放

    2#排气筒

    打磨

    粉尘颗粒物 38.38 0.92 1.92 0.019 0.046 高空排放

    3#排气筒

    喷漆、

    晾干

    废气

    颗粒物 17.08 0.82 0.85 0.017 0.041 高空排放

    TVOC 7.71 0.37 0.75 0.015 0.037 高空排放

    生产车间颗粒物 / 0.1247 / / 0.1247

    周边大气TVOC / 0.05756 / / 0.05756

    废水

    废水

    种类

    污染

    名称

    废水量产生浓

    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

    度 mg/L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生活

    污水

    COD

    720m3/a

    300 0.216 300 0.216

    接入汤汪污水

    处理厂处理

    SS 200 0.144 150 0.108

    NH3-N 25 0.018 25 0.018

    TP 5 0.0036 5 0.0036

    电离电

    磁辐射无

    固废

    分类 名称 产生量 t/a 处理处置量 t/a 综合利用量 t/a 外排量 t/a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4.5 4.5 0 0

    一般废物边角料、木屑 2.5 2.5 0 0木工设备粉尘 1.62 1.62 0 0

    危险废物

    打磨设备收尘 0.88 0.88 0 0废过滤棉 0.5 0.5 0 0废活性炭 2.37 2.37 0 0废污泥 2.75 2.75 0 0

    废水处理活性炭 2.56 2.56废漆渣 0.07 0.07 0 0

    废包装桶 0.32 0.32 0 0

    噪声项目具体噪声源强见表 5-7,高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墙体隔声,消声,减振,

    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区域噪声排放满足 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

  • 40

    七、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房和附属用房已建成,无土建工程,固本报告不再对施工期污染情况进

    行分析。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有组织排放

    ①估算因子: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污染特征,

    选取本项目主要的污染物颗粒物作为估算因子。

    ②估算模式: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

    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

    ③污染物排放参数

    本项目正常工况点源参数调查清单见表 7-1。表 7-1 正常工况点源参数调查清单表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

    烟气流速/(m/s)

    烟气温度/℃

    排放小时数/h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 Y 颗粒物 TVOC

    1 1#排气筒

    15 5 11.136 15 0.6 15.82 20 2400 0.035 /

    2 2#排气筒

    20 0 11.136 15 0.5 15.18 20 2400 0.019 /

    3 3#排气筒

    20 1 11.136 15 0.7 15.49 20 2400 0.017 0.015

    表 7-2 估算模式参数表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50000

    最高环境温度/℃ 40.0最低环境温度/℃ -9.8土地利用类型 城镇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

    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岸线距离/m /岸线方向/° /

  • 41

    ④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对本项目有组织排放,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中推荐的估算模式—AERSCREEN计算(点源),在不考虑地形、建筑物下洗、岸边

    烟熏情况下计算排气筒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具体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7-3 项目排气筒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情况排气筒编

    号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速率

    (g/s)最大落地浓度

    (μg/m3)最大落地浓度

    距离(m)占标率

    (%)1# 颗粒物 0.0097 0.8638 263 0.10

    2# 颗粒物 0.0053 0.6443 27 0.07

    3#颗粒物 0.0042 0.3061 78 0.03

    TVOC 0.0042 0.3061 78 0.017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1#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0.10%,2#排气筒

    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0.07%,3#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0.03%占标率,TVOC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0.017%。项目颗粒物、TVOC有组织排

    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正常工况面源参数调查清单见表 7-4。表 7-4 正常工况面源参数调查清单表

    编号

    名称

    面源起点坐标/m

    面源海拔高度/m

    面源长度/m

    面源宽/m

    与正北方向夹角/°

    面源有限排放高度/m

    排放小时数/h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 Y 颗粒物

    TVOC

    1 生产车间

    -25 8 11.09 60 30 50 10 2400 0.052 0.024

    ①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导则推荐,采用 AERSCREEN计算模型来预测本项目对周围 2.5km范围环境

    的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7-5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所在位置 污染物 项目 距离(m) 浓度(μg/Nm3) 占标率(%)

    生产车间颗粒物 最大落地浓度 33 47.70 5.3TVOC 最大落地浓度 33 22.12 1.23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 47.70μg/m3,

    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5.3%;无组织排放的 TVOC最大落地浓度为 22.12μg/m3,最大

    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1.2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中 NMHC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目颗粒物、TVOC

    file:///C:/Users/我/Desktop/无锡辐照玻璃镜业有限公司修改/无锡市斐冠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新建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docfile:///C:/Users/我/Desktop/无锡辐照玻璃镜业有限公司修改/无锡市斐冠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新建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doc

  • 42

    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功能区

    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价。

    (2)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表 7-6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

    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速率

    (kg/h)单次持续时间

    (h)年发生频次

    (次)

    1#排气筒 中央除尘系统发生故障

    颗粒物 0.71 0.5 不超过 1次

    2#排气筒 吸风管道+布袋除尘装置发生故障

    颗粒物 0.38 0.5 不超过 1次

    3#排气筒吸风管道+水洗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发生故障

    颗粒物 0.340.5 不超过 1次

    TVOC 0.15

    (3)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评等

    级为二级。根据导则,本评价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模

    式作预测,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详见表 7-6~

    7-8。

    表 7-7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排放口编

    号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μg/m3)

    核算排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主要排放口

    1 1#排气筒 颗粒物 2360 0.035 0.085

    2 2#排气筒 颗粒物 1920 0.019 0.046

    3 3#排气筒颗粒物 560 0.017 0.041

    TVOC 520 0.015 0.037

    主要排放口合计颗粒物 0.172

    TVOC 0.037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 0.172

    TVOC 0.037

  • 43

    表 7-8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

    口编

    产污

    环节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

    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

    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

    (μg/m3)

    1 A-1生产

    车间

    颗粒物 机械排风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

    标准

    1000 0.1247

    TVOC 机械排风扇

    《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 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000 0.05756

    无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 0.1247TVOC 0.05756

    表 7-9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颗粒物 0.2967

    2 TVOC 0.09456

    (4)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

    最小距离。按 GB/T13201-91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

    中的推荐,对各无组织排放源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2 0.51= ( +0.25 )c Dcm

    Q BL r LC A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

    位占地面积计算;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表 7-10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污染物名称 污染源位置 排放量 t/a 面源面积 m2 计算结果 m 确定卫生防护距离 m

    颗粒物生产车间

    0.1247 1800 2.651 50

    TVOC 0.05756 1800 0.463 50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

    防护距离在 100m以内时,级差为 50m;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 Qc/Cm值计

  • 44

    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据

    此,由表 7-9,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作为边界 100m范围。根据实地调查,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均无居民点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

    要求。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洗式过滤柜产生

    废水,废水经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接入市政

    污水管网,最终接入汤汪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改

    扩建、提标及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关于汤汪水处理

    厂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的评价结论,在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尾水排

    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很小,可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 75~90dB(A)之

    间。

    (1)预测内容

    预测项目各噪声源在厂界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值(A声功率级)。

    (2)预测方法

    噪声预测采用 HJ2.4-2009附录 A.1工业噪声预测模式。

    本项目噪声属于室内点声源。

    室内声源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先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

    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1 2

    410lg4P WQL Lr R

    然后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10.111

    10lg 10 P ijN

    LP i

    j

    L T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2 1 6P i P i iL T L T TL

  • 45

    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

    声面积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2 10lgW PL L T s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声级。

    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第 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声级为 LAj,在 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则建设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为:

    0.10.1

    1 1

    110lg 10 10 AjAiN M

    LLeqg i j

    i jL t t

    T

    预测值计算: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为:

    0.1 0.110lg 10 10eqg eqbL LeqL 上式中各符号的意义和单位见 HJ2.4-2009。

    (3)预测结果

    根据 HJ2.4-2009“工业噪声预测模式”和表 5-7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对本次噪声

    影响进行预测,本项目工作制度为单班 8小时工作制,本报告考虑仅昼间噪声对周边

    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 7-11。表 7-11 噪声预测结果 dB(A)

    预测点 贡献值现状值 叠加值 标准 超标情况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N1(东厂界) 37.8 53.6 53.7 65 达标

    N2(南厂界) 45.6 47.8 49.9 65 达标

    N3(西厂界) 38.3 48.2 48.6 65 达标

    N4(北厂界) 42.7 46.4 47.9 65 达标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等措施之后,各厂界昼间

    噪声能满足相应标准,再经过距离衰减,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固废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

  • 46

    进入环境。因此必须从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产生、收

    集、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