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 第五屆第三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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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 第五屆第三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議程 一、時 間:106 11 18 日(六)上午 10:00-中午 12:00 二、地 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綜合大樓 4103 教室 三、出席人員: 事:吳明宜、王敏行、林真平、徐淑婷、王柏軒、王宜慧、董鑑德、蔡和蓁 事:范文昇、賴炳良、莊巧玲 四、請假人員: 事:吳亭芳、陳靜江、黃慶鑽、賴淑華、鳳華、林幸台、賴陳秀慧 事:陳樺萱、林惠芳 五、列席人員:蔡宜樺 六、主 席:吳明宜理事長 記錄:江宜靜 七、報告事項: ()主席與秘書處工作報告 1. 關於協會變更事宜,已完成法人登記變更、郵局新開戶和大眾銀行負責人變更, 所有變更事宜已告一段落。 2. 秘書處已於上次會議後前往拜會劉家榮律師與詹進義會計師,並發給協會第五 屆顧問聘函,協會有需求時得以提供專業意見與協助。 3. 根據劉家榮律師建議,將收支與管理要點之第三點做些許文字修改,請見附件 五(AT_7)之修改對照表。 4.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及專業訓練時數抵免、認定作業 之申請作業」專案工作事項報告:(1)歷年收支表如附件八(AT_16以及(2現今使用之高師大諮復所空間因系所空間重新規畫,暫時會遷至高師大諮復所 4101 室至年底,原四支電話線一支停用、另三支移至 4101 室,移機費由專 案費用支出。 5. 會員清查已完成,目前共計有個人會員 129 位、學生會員 88 位、團體會員 3 位及贊助會員 2 位;另有 64 名個人會員、57 名學生會員及 3 位團體會員被停 權。秘書處將接下來將會通知各會員繳交明年度會費及催收尚未繳交會費事 宜,並詢問已畢業學生是否轉入個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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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

    第五屆第三次理事、監事聯席會議議程

    一、時 間:106年 11月 18日(六)上午 10:00-中午 12:00

    二、地 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綜合大樓 4103 教室

    三、出席人員:

    理 事:吳明宜、王敏行、林真平、徐淑婷、王柏軒、王宜慧、董鑑德、蔡和蓁

    監 事:范文昇、賴炳良、莊巧玲

    四、請假人員:

    理 事:吳亭芳、陳靜江、黃慶鑽、賴淑華、鳳華、林幸台、賴陳秀慧

    監 事:陳樺萱、林惠芳

    五、列席人員:蔡宜樺

    六、主 席:吳明宜理事長 記錄:江宜靜

    七、報告事項:

    (一)主席與秘書處工作報告

    1. 關於協會變更事宜,已完成法人登記變更、郵局新開戶和大眾銀行負責人變更,

    所有變更事宜已告一段落。

    2. 秘書處已於上次會議後前往拜會劉家榮律師與詹進義會計師,並發給協會第五

    屆顧問聘函,協會有需求時得以提供專業意見與協助。

    3. 根據劉家榮律師建議,將收支與管理要點之第三點做些許文字修改,請見附件

    五(AT_7)之修改對照表。

    4.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及專業訓練時數抵免、認定作業

    之申請作業」專案工作事項報告:(1)歷年收支表如附件八(AT_16);以及(2)

    現今使用之高師大諮復所空間因系所空間重新規畫,暫時會遷至高師大諮復所

    4101 室至年底,原四支電話線,一支停用、另三支移至 4101 室,移機費由專

    案費用支出。

    5. 會員清查已完成,目前共計有個人會員 129 位、學生會員 88 位、團體會員 3

    位及贊助會員 2 位;另有 64 名個人會員、57 名學生會員及 3 位團體會員被停

    權。秘書處將接下來將會通知各會員繳交明年度會費及催收尚未繳交會費事

    宜,並詢問已畢業學生是否轉入個人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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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員會報告事項

    1. 政策推動委員會:

    (1)「我國職業重建制度發展」白皮書擬定:欲由五區職業重建資源中心協助召開

    五次焦點團體,透過焦點團體彙整意見及建議;工作計畫請見附件三項目二

    (AT_4)。關於職業重建白皮書的擬定與認證制度的制定可併行討論,認證制

    度也列為白皮書核心發展方向之一。

    (2)2018 年度「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國際研討會」:由彰師大主辦,協會協辦,

    申請公益彩卷補助。欲邀請美國、澳洲、日本、韓國等國之復健諮商及職業

    重建專業人員參加,討論亞太地區國際認證等相關議題,工作坊內容主要探

    討職業重建人員養成之相關議題;工作計畫請見附件三項目四(AT_5)。

    2. 專業教育委員會:

    (1)專業教育委員會欲於 107 年度上半年辦理職業重建進階教育課程,於案由五

    提出討論。

    (2)關於換證相關議題已與勞動力發展署討論,希望增加專業人員在申請流程及

    系統操作上的方便性,勞發署表示將於 107年度年初回應相關問題細節。

    3. 學術研究委員會:成員:吳亭芳、黃宜君、陳貞夙

    (1)第九期目前收到稿件三篇,一篇退稿,兩篇送審中。

    (2)請老師們多多鼓勵學生投稿,或邀請實務工作者投稿。

    4. 組織發展委員會:

    (1) 欲與第一線人員互動,討論實務所面臨困難及協會能給予的協助,計畫邀請

    職管員一同發展臉書粉絲專頁及 Line@。

    (2) 討論的議題如「繼續教育課程需求調查」、「換證懶人包」等。

    5. 職業重建倫理委員會:

    (1)擬於高屏澎東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網頁設置專業倫理 Q&A

    專區,開始向職業重建領域學者及從業人員蒐集倫理相關議題。

    八、討論提案:

    案由一:本會 106年 8 月 1日至 106年 10月 31 日收支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

    提請審查。

    說 明:收支表如附件一(AT-1),現金出納表和資產負債表如附件二(AT-2),如獲理

    監事同意則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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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有關協會 107 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提請討論。

    說 明:107 年度工作計畫請見附件三(AT_3-5)、預算請見附件四(AT_6)。

    決 議:1. 「我國職業重建制度發展」白皮書擬定和三所認證制度的規畫,請理事長

    事先惠請五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主任和三所教師協助。

    2. 照案通過。

    案由三:有關增添「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辦理合作計畫收支與管理要點(草

    案)」部分條文,提請討論。

    說 明:考量協會助理與會計會隨理監事會異動有所變更,並非所有人員都熟知核銷相

    關辦法,因此於「合作計畫收支與管理要點」第八點下增加第二項:合作計畫

    及其他項目 之核銷,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所發佈之該年度「中

    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辦理。以利協會人員在辦理協會以及合

    作計畫核銷作業時有所參照與根據。修改對照表請見附件五(AT_7);修改後

    草案請見附件六(AT_8-9)。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有關職重協會辦理明年度研討會暨會員大會計畫,提請討論。

    說 明:計畫案如附件七(AT_10-15)。

    決 議:1. 建議主題與中高齡身障勞工就業相關,題目建議可更改為「中高齡身障者

    就業支持」研討會,議程中的論壇名稱則建議改為「提早老化員工職場支

    持策略」。

    2. 內容可針對老化者支持策略、職場老化相關勞動法規、中高齡身障者提早

    退休等議題來邀請相關講者,並邀請中高齡身障者之雇主來分享相關經驗。

    3. 修改後計畫經理監事同意後通過,並續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活動經

    費。

    案由五:有關由協會於週末時段辦理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收費性質之進階課程,提請討

    論。【提案者:專業教育委員會】

    說 明:1. 考量部分現職專業人員較難請假參加週間辦理之繼續教育課程,難以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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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更新前完成 90小時繼續教育課程。擬於週末辦理繼續教育收費進階課

    程,有需求之專業人員得以自費參加。除可滿足專業人員維持認證需求之

    外,協會亦可增加部分收益。

    2. 若同意辦理週末收費課程,請理監事建議課程名稱、收費標準、以及建議

    師資。

    3. 辦理繼續教育課程預算規劃如下表。

    項目 費用 單

    總計

    場地費 40人教室

    (以高師大為例)

    2400元/4 小時 2 4800

    講師費 1600 元/時 6 9600

    交通費(高雄-台北) 1490 元/單程 2 2980

    行政管理費(工作人

    員費用)

    上述費用總合之 10% 1738

    19118

    決 議:1. 辦理收費課程需考量市場需求,課程預算編列以協會收支與管理要點為原

    則,行政管理費 10%,且收費原則須達收支平衡。

    2. 課程內容需求問題可使用電子軟體設計問卷(如 FB、Line@),詢問專業人

    員參與假日課程之意願。

    3. 此討論內容於下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以工作報告形式提出課程簡章,

    若理監事有其他建議可與專業教育委員會討論。

    九、臨時動議:

    關於職業重建大學學程,建議由三個研究所各推薦一位老師並推派一位負責人,共

    同擬定學程計畫,將由理事長知會並連繫三所相關事宜,並於下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提出案由討論。

    十、散 會

  • 附件一

    AT-1

  • 附件二

    AT-2

  •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

    107 年度工作計畫

    協會會務

    項 目 一:理監事聯席會議

    工作內容:依據規定辦理理監事聯席會議

    辦理期間: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

    經費概算: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復健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復健諮商組協辦不另

    編經費。

    項 目 二: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工作內容:依據規定辦理年度會員大會

    辦理期間:預定於 107 年 3-4 月期間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諮復所復健組舉辦全國

    性研討會,同時召開年度會員大會及學術海報發表會;準備期約 2

    個月。

    經費概算:差旅費、雜支等約 5,000 元。

    項 目 三:會務運作維持以及電子化資訊

    工作內容:協會會務與網頁製作與維護

    辦理期間:107 年度全年

    經費概算:包含所有人事相關費用(約 106,000 元)、網頁製作與維護(3,000 元)、

    辦公費及雜支(約 11,000 元),共 120,000 元。

    項 目 四:學術研究委員會 107 年度工作計畫

    工作內容:1. 協助舉辦研討會。

    2. 出版復健諮商期刊第九期。

    辦理期間:107 年度全年。

    經費概算:每期期刊的審稿(約 10,000 元)、印製(約 25,000 元)、和寄送(約 1,000

    元)費用,共 36,000 元。

    項 目 五:組織發展委員會 107 年度工作計畫

    工作內容:針對南部新進之職業重建專業人員與第一線職業重建人員討論職場困

    難,並蒐集所需協助與發展策略的建議。

    辦理期間:107 年度全年

    經費概算:主要辦理方式以電話或 email 聯繫為主。

    附件三

    AT-3

  • 協會業務

    項 目 一:107 年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專業訓練時數抵免之

    認定作業計畫

    工作內容:本計畫將採邀集專家組成審核小組開會審議疑難案件,落實身心障礙

    者職業重建專業人員資格認定、相關專業訓練及繼續教育時數抵免、

    認定。除了運用資料庫辦理資料建構與管理,動態掌握全國身心障礙

    者職業重建專業人員執業情形,亦使用公、私部門相關網絡資源,推

    廣行銷該資料庫網站,強化並廣納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

    才。工作內容包含:資料庫(網站)建構與管理(專業人員審核作業、

    訊息管理、線上問答管理、系統管理維護、課程管理、數據統計、網

    站推廣、建置問答集知識庫,以及提報系統建議修正或新增事項)、

    辦理說明會、辦理網站宣導活動等

    辦理期間:107 年度全年

    經費概算:約 2,160,000 元。

    項 目 二:我國職業重建制度發展白皮書擬定之工作計畫(政策委員會)

    工作內容:預定以兩年時間撰寫本白皮書作為職重專業協會努力之方向與目標。

    第一年:蒐集資料與意見彙整。預計於明年三、四、五、六、七月分

    別與五個職重資源中心合作,透過焦點團體形式的座談會進行意見之

    彙整。另外,也將個別尋求主要社福團體之意見。主要邀請對象,包

    括第一線之職重專業人員、督導、專家學者等。

    辦理期間:107-108 年度

    107年度 邀請參與之協辦單位及主要邀請對象(規劃中)

    3月 中彰投區+慈愛+喜樂+

    4月 高屏澎東區

    5月 桃竹苗區

    6月 雲嘉南區

    7月 北基宜花金馬區

    項 目 三:辦理 2018 年度全國性研討會

    工作內容: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辦理「2018 年度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全國性研討會:身心障礙者雙重老化議題與服務提供(初擬)」。

    辦理期間:研討會預定舉辦日期為 2018 年 3 月,準備期約 2-3 個月

    經費概算:約 156,736 元

    AT-4

  • 項 目 四:協助辦理 2018 年度國際研討會

    工作內容:1. 申請公彩回饋金辦理「2018 年度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國際研討會:

    建構高品質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專業服務」,日期為 2018 年 10 月

    2-5 日。詳如附件。目前計劃仍在審查中。

    2. 考慮經費來源的支持彈性,彰師大將來也許可以有其他經費來源

    可以挹注,以彰師大為主辦單位,職重協會為協辦單位。

    辦理期間:研討會舉辦日期為 2018 年 10 月 2-5 日,準備期約 10 個月

    經費概算:協會為協辦單位,不另編預算。

    AT-5

  •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

    107年年度收支預算表 中華民國 107年 1月 1 日至 107年 12月 31日

    科 目 107年度 預算數

    106年度 預算數

    與 106年度 預算比較數 說 明

    款 項 目 科 目 增加 減少

    1 收入 2,434,236 2,520,438 0 86,202

    1 會費 100,000 100,000 0 0

    2 捐款 12,500 20,000 0 7,500

    3 補助計畫收入 156,736 230,438 0 73,702

    4 專案計畫收入 2,160,000 2,160,000 0 0 專業職重人員專訓認證

    5 其他收入 5,000 10,000 0 5,000

    2 支出 2,434,236 2,520,438 0 86,202

    1 人事費 101,000 106,000 0 5,000

    1 員工薪給 96,000 96,000 0 0

    2 保險費 5,000 10,000 0 5,000 含補充保費

    2 辦公費 8,500 11,000 0 2,500

    1 文具用品 500 1,000 0 500

    2 印刷費 1,000 1,000 0 0

    3 差旅費 3,000 5,000 0 2,000

    4 郵電費 1,000 1,000 0 0

    5 雜支 3,000 3,000 0 0

    3 業務推展費 2,316,736 2,390,438 0 73,702

    1 專案計畫支出 2,160,000 2,160,000 0 0 專業職重人員專訓認證

    2 補助計畫支出 156,736 230,438 0 73,702 雙重老化議題研討會

    4 其他業務費 5,000 10,000 0 5,000

    5 準備基金 3,000 3,000 0 0

    3 本期結餘 0

    附件四

    AT-6

  • 修正條文 原條文 說明

    三、本要點之合作計畫及其他

    項目,其主持人所需之經費項

    目,依一定之行政程序簽辦,

    作為計畫執行之依據。本會會

    員不得利用協會名義、設備及人力私自承接委託計畫。

    三、本要點之合作計畫及其他

    項目,其主持人所需之經費項

    目,依一定之行政程序簽辦,

    作為計畫執行之依據。本會會

    員不得利用協會設備及人力私

    自承接委託計畫。

    根據協會顧問律師建議,於協

    會後加上名義二字。

    八、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之行

    政管理費,於計畫結束後三十

    日內,應依本要點第七點之原

    則,一併核銷行政管理相關費

    用。

    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之核銷,

    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

    算處所發佈之該年度「中央政

    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

    冊」辦理。

    八、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之行

    政管理費,於計畫結束後三十

    日內,應依本要點第七點之原

    則,一併核銷行政管理相關費

    用。

    考量協會助理會有所變更,並

    非所有人員都熟知核銷相關辦

    法,因此於本管理要點第八點

    下增加第二項,以利協會人員

    在辦理協會及合作計畫核銷作

    業時有所參照與根據。

    附件五

    AT-7

  •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辦理合作計畫收支與管理要點

    一、 本要點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章程」及「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之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包含:

    (一)國內外委託或補助本會辦理之專案研究計畫。

    (二)國內外委託本會辦理之研討會、研習會或座談會。

    (三)國內外委託本會辦理之其他案件。

    三、本要點之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其主持人所需之經費項目,依一定之行政程序簽辦,

    作為計畫執行之依據。本會會員不得利用協會名義、設備及人力私自承接委託計畫。

    四、申請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協會方所需行政作業時間為十個工作天。欲以協會名義

    申請計畫之會員於取得申請相關資料時,一併提供協會,以利行政運作;如受投標

    公告時間或特殊原因之影響,最遲得於截止日前 3個工作天提供協會相關資料,作

    為協會行政作業時間。

    五、以協會名義發出之公文需經秘書處建檔與處理,各計畫執行單位需提供發文電子

    檔、紙本文件、信封與郵資或回郵信封,以利協會協助寄出或寄回。

    若計畫案有發文之特殊需求,可於理監事會議提出申請刻印具有時效性之計畫案專

    用代行發文章,供計畫案於執行時程內使用;公文電子檔仍需提供給秘書處建檔儲

    存,且計畫案結束後需將代行發文章繳回秘書處。

    第二項所提之公文若與計畫案之經費及驗收相關,則仍需經由協會秘書處處理與發

    文。

    六、申請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其行政管理費應依計畫之核銷總經費編列,惟計畫經費

    編列項目無行政管理費之科目,得不需編列;計畫之行政管理費將作為協會會務、

    組織發展、政策推動、專業教育與學術研究運用、並協助專案順利推行之使用。

    七、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行政管理費之提撥,以該計畫經費之各項費用總和 10%為原

    則,惟合作機關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八、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之行政管理費,於計畫結束後三十日內,應依本要點第七點之

    原則,一併核銷行政管理相關費用。

    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之核銷,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所發佈之該年度

    「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辦理。

    九、有關申請合作計畫二代健保機關負擔款部分,由計畫業務費或人事費項下支應。

    計畫案之人事費、出席費、旅運費部分由承接計畫單位製作相關表單,於計畫案結

    束或當月月底統一由協會轉帳或匯款支付相關款項。

    十、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結束後,計畫主持人除依合約規定向委託單位繳交成果報告

    附件六

    AT-8

  • 外,需副知協會秘書處,以利管理。

    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案結束後之下一年度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報告計畫執行狀

    況,以及經費運用情形,並提供相關檔案,以利協會後續處理年度工作報告事宜。

    十一、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處理,

    經費收支須有合法憑證,並依規定年限保存;經費預算表(議價前與議價後)、連

    同相關書表及收支財務報表,應送協會秘書處備查。

    十二、合作計畫及其他項目,其相關主管人員、經費執行人員、使用及保管資產人員,

    應負其執行預算、保管及使用資產之相關責任,並由會計人員負責帳務處理及彙編

    財務報表。

    十三、本要點經本協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並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內政

    部備查並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AT-9

  • 2018年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研討會 -

    中高齡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支持(初擬)

    計畫主持人:吳明宜(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理事長)

    計畫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

    計畫協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

    高屏澎東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預定執行日期:民國 107年 5月

    附件七

    AT-10

  • 2018年度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研討會:

    中高齡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支持(初擬)

    壹、研討會目的

    一、主旨:

    依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2017年所公布之 105年度身心障礙者人

    數統計資料,4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所佔比例,已超過 75%,顯

    示有 3/4之身心障礙者目前處於中高齡的階段。身心障礙者之壽命

    因醫療及衛生服務的進步與普及而逐漸延長,但其生理機能與其他

    功能卻因其障礙之故,往往提早出現老化問題。而國內許多身心障

    礙者的照顧責任,大多落於其父母或手足身上,但照顧者之功能亦

    逐漸衰退,因此有關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雙重老化的議題,值得進一

    步探討與重視。

    在職業重建服務與系統日益成熟的現今,因雙重老化而產生的

    議題是許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會面臨到的問題;而

    為因應雙重老化家庭所面臨的困境,職業重建服務人員在提供服務

    給身心障礙者時,需要更瞭解相關資訊,原本的專業服務與支持策

    略亦需適時調整,以提供更高品質的職業重建服務。本研討會想針

    對中高齡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支持議題做更進一步的探討,並藉此研

    討會的舉辦,提供專業人員意見交流與經驗分享的機會,冀望聽取

    多元意見,給予相關單位做進一步參考。

    二、目標:

    1. 邀請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與就業服務領域,以及雙重老化議題

    之學者專家以及實務工作者共 7名,來探討目前於中高齡化社

    會之中,職業重建與就業服務的發展經驗、現行措施與未來發

    展趨勢。

    2. 邀請國內職業重建、復健諮商、輔導與諮商、社會福利、特殊教

    育等實務從業人員、政府代表、學術工作者參與,並就國內現

    行職業重建體制提供實際經驗與觀點。

    AT-11

  • 3. 匯集有關復健諮商、職業重建等議題之意見,以利台灣未來身心

    障礙者研究與服務之推動,並可建立台灣與國際學術合作之交

    流管道。

    貳、主(協)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

    二、協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

    高屏澎東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叁、辦理時間、活動地點

    一、辦理時間:本研討會預定辦理日期為 107年 5月 xx 日,活動

    內容如活動議程表。

    二、活動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活動中心 X樓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號)

    肆、活動對象與人數:

    國內職業重建、復健諮商、復健治療、輔導與諮商、社會福利、

    特殊教育等實務從業人員、政府代表、學術工作者與身心障礙機構團

    體,預計 85人。

    伍、指導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陸、邀請之演講者與主持人(預定):

    1. 勞動力發展署長官(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 陳人豪醫師(臺大醫院老年醫學部)

    3. 蔡宜蓉教授(高雄醫學大學職能治療學系)

    4. 南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長官

    5. 林幸台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退休教授)

    6. 陳靜江教授(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復健諮商研究所退休教授、高雄

    市智障青年關懷協會理事長)

    7. 鳳 華教授(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復健諮商研究所教授暨所長)

    AT-12

  • 8. 簡明山執行長(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身障輔助課)

    9. 林惠芳秘書長(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10. 郭治華董事長(台南市台灣金屬創意館)/總經理(屏東縣星鑽工

    業股份有限公司)

    11. 金林總幹事(台北市心生活協會)

    12. 劉佳琪主任(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樂齡服務暨福利學苑)

    13. 陳仙季總幹事(高雄心理復健協會)

    柒、活動議程表(暫訂):

    時間 議程內容

    08:40 – 09:00 報到

    09:00 – 09:10 開幕式

    09:10 – 10:00 主題演講:身心功能老化過程與功能限制

    主持人:陳靜江教授

    主講人:陳人豪醫師

    10:00 – 10:10 中場休息

    10:10 – 11:00 主題演講:老化照護及支持策略

    主持人:林幸台教授

    主講人:蔡宜蓉教授

    11:00 – 11:10 中場休息

    11-10 – 12:00 主題演講: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就業問題

    主持人:鳳華教授

    主講人:南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長官

    12:10 – 14:00 午餐聯誼暨會員大會/海報論文發表

    14:00 – 15:00 論壇:提早老化員工職場支持策略案例分享-1

    主持人:簡明山執行長

    與談人 1:郭治華董事長

    與談人 2:金林總幹事

    15:50 – 15:00 中場休息

    15:00 – 15:50 論壇:提早老化員工職場支持策略案例分享-2

    主持人:林惠芳秘書長

    與談人 1:劉佳琪主任

    與談人 2:陳仙季總幹事

    15:50 – 16:10 茶敘/中場休息

    16:10 – 16:40 綜合座談

    主持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官/吳明宜教授

    AT-13

  • 時間 議程內容

    與談人:簡明山執行長、林惠芳秘書長

    16:40 – 16:50 閉幕式/頒獎典禮(人氣海報獎)

    16:50 – 賦歸

    註:1、海報論文發表時間為 5月 xx 日上午 9:00起至下午 4:00止。

    2、海報論文評審時間至 5月 xx 日 14:30止,將選出人氣海報獎三名。

    捌、預期效益:

    一、 有助國家政策之推展:近年來政府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極其重

    視,也積極發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之各項專業服務,保障身

    心障礙者就業。除此之外,亦開始針對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就業

    以及雙重老化議題有所著墨,本次研討會之舉辦,有助職業重

    建相關服務人員之專業能力提升,結合職業重建服務以及雙老

    家庭照護,以利政府各項身心障礙就業促進政策之貫徹。

    二、 促進多元專業之整合:藉由邀請各業專業人員,以及身心障礙

    者機構團體等不同單位的對象參與進行經驗分享,可多元探索

    現今台灣職業重建發展之現況,進而提供專業人員拓展其觀

    點,對未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模式及趨勢有所了解,順

    而促進勞政、社政、教育、醫療之跨專業服務整合。

    三、 提供專業成長機會:爭取提供繼續教育時數,以保障身心障礙

    者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專業人員的專業發展,以維持專業服務的

    品質。

    四、 會後進行參與者滿意度問卷調查,以檢測本次活動的效益成

    果。

    玖、經費概算: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說明

    一、業務費 (本項費用 10%內可相互勻支)

    國內學者講

    座鐘點費

    1,600 元/節 3節 4,800 講座鐘點費

    出席費 1,000 元/人/次 11人次 11,000 各場主持人、與談人之出席

    撰稿費 1,600 元/節 3節 4,800 提供講義資料之中文撰稿,

    1000元/千字,不得超過授課

    鐘點費

    AT-14

  • 經費項目 單價 數量 總價 說明

    健保補充保

    31元/節 3節 x2 186 鐘點費、撰稿費每節 1,600

    元 x1.91%=31 元

    19元/節 11人次 209 出席費每人次 1,000 元

    x1.91%=19元。

    工作人員費 1,000 元/人/天 20人次 20,000 活動前後籌畫、聯繫、彙整

    及活動當天執行每人最高以

    1,000元、當天以 3,000元為

    上限

    工作人員勞

    保費用

    28 元/天/人 20人次 560 投保勞保一天每人單位負擔

    28元

    場地費 10,000 元/天 1天 10,000 場地租賃費

    場地佈置費 4,000 元/場 1場 4,000

    印刷費 45,000 元/式 1式 45,000 1.研習手冊等(含演講者、

    工作人員與成果報告使用

    等)100份 x300 元= 30,000

    2.海報 50張 x250元=12,500

    3.文宣及簡章 100 份 x25 元

    =2,500元

    保險費 50元/人 100人 5,000 1.活動當天國內平安保險;

    保險額度每人 100 萬元,並

    依據「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

    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規定辦

    理。

    2.每人每日以 50元計,核實

    支付。

    餐費 100元/人 100人 10,000 含演講者與工作人員

    茶點費 30元/人 100人 3,000 含演講者與工作人員

    雜費 1式 3,850 以上述業務費項目扣除鐘點

    費、出席費、稿費、工作人

    員費後,以剩餘金額之 5%計

    二、旅運費

    國內學者差

    旅費

    28,000 元/式 1(式) 28,000 各場主持人、與談人之交通

    費,實報實銷,高鐵票根起

    迄日以研討會期間為給付依

    據。

    合計 150,405元

    AT-15

  • 103年至 106年 10月底之高雄專案經費支出表

    106年 1月至 10 月底止 105年 104年 103年

    預算 實支 餘額 預算 實支 餘額 預算 實支 餘額 預算 實支 餘額

    人事費

    助理薪資 865,200 721,000 144,200 766,320 766,320 0 766,320 766,320 0 766,320 766,320 0

    計畫主管 234,000 195,000 39,000 114,000 114,000 0 59,880 59,880 0 59,880 59,880 0

    健保 39,480 28,452 11,028

    159,284 121,151 38,133 143,232 128,456 14,776 143,232 143,087 145 勞保 72,048 50,312 21,736

    勞退金 66,308 37,925 28,383

    加班費 12,000 30,398 -18,398 33,984 33,984 0 3,500 4,248 -748 3,500 2,124 1,376

    年終 108,150 0 108,150 95,790 95,790 0 95,790 95790 0 95,790 95,790 0

    工作費 144,000 120,000 24,000 120,000 120,000 0 120,000 120,000 0 120,000 120,000 0

    業務費

    電話費 36,000 25,060 10,940 36,000 34,388 1,612 30,000 25,127 4,873 30,000 29,078 922

    出席 102,000 86,000 16,000 108,000 110,000 -2,000 72,000 72,000 0 72,000 72,000 0

    旅運 190,000 124,876 65,124 134,964 122,251 12,713 47,779 55,354 -7,575 47,779 40,529 7,250

    文具 2,096 1,470 626 2,096 5,135 -3,039 2,096 2,138 -42 2,096 4,393 -2,297

    印製費 65,000 63,921 1,079 50,000 84,794 -34,794 40,000 35,450 4,550 40,000 40,037 -37

    餐費 44,000 38,340 5,660 46,260 48,575 -2,315 25,720 26,755 -1,035 25,720 27,490 -1,770

    郵費 7,200 0 7,200 7,200 6,297 903 6,000 5,623 377 6,000 5,999 1

    設備租賃費 26,400 16,000 10,400 --- --- --- --- --- --- --- --- ---

    辦公室租賃費 48,000 45,000 3,000 48,000 48,000 0 36,000 26,000 10,000 36,000 24,000 12,000

    電腦設備費 26,640 0 26,640 26,640 18800 7,840 24,000 14,288 9,712 24,000 21,040 2,960

    場地費 30,000 21,715 8,285 18,000 9,880 8,120 6,000 21,400 -15,400 6,000 15,400 -9,400

    雜 費 14,026 13,030 996 11,710 11,496 214 4,000 14,198 -10,198 4,000 2,448 1,552

    小計 2,132,548 1,618,499 514,049 1,778,248 1,750,861 27,387 1,482,317 1,473,027 9,290 1,482,317 1,469,615 12,702

    管理費 補充保費 管理費 補充保費 管理費 補充保費 管理費 補充保費

    27,452 8,240 21,752 7,219 17,683 5,123 17,683 5,108

    總計 2,160,000 1,626,739 533,261 1,800,000 1,758,080 41,920 1,500,000 1,478,150 21,850 1,500,000 1,474,723 25,277

    附件八

    AT-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