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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為慶祝建國一百年暨台糖公司65週年,特辦理「台糖之美攝影比賽」活動 ,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呈現台糖多元之美。 二、主辦單位:台灣糖業公司 三、承辦單位:台糖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台糖公司秘書處、台糖公司台南市區域福利分會、台南市攝影學會 五、參加資格:愛好攝影人士 六、攝影主題:台糖公司之文物、設施、建築、景觀、人文、產品暨該公司舉辦之各項活 動等皆可﹙比賽活動期間各單位對外開放日期及時段詳如附件﹚。 七、活動期間:即日起~100年5月10日。 八、作品規格: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相紙沖印10×12英 吋之彩色照片,直橫式不拘,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九、參賽方式: (一)作品一律採用郵寄方式,謝絕親自送件。 (二)簡章及報名表,請於台糖公司網站(http://www.taisugar.com.tw)下載。 (三)參賽作品限活動期間內拍攝,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1份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 品請自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惠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 投遞。 十、收件日期:100年5月1日至100年5月20日(以郵戳為憑)。 十一、評選日期及地點:100年5月27日(星期五),台糖公司總管理處(台南市東區生產 路68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颱風﹚得適時於台糖公司 網站(http://www.taisugar.com.tw)公告延期。 十二、收件地點:70176台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台糖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收。 十三、獎項及獎額: 獎 項 名 額 金牌獎 1名 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盃乙座。 銀牌獎 2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盃乙座。 銅牌獎 3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盃乙座。 優選獎 10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 50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乙面。 十四、得獎公告、頒獎時間: (一)得獎作品於評定後一週內,公布於台糖公司網站(http://www.taisugar.com. 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需 於指定時間內(以郵戳為憑),繳交得獎底片或數位圖檔。 (二)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台糖公司網站(活動訊息)。 十五、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 (二)參賽作品經評選通過後,主辦單位通知得獎者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 始檔案、或原稿正、負底片供評選小組進行審查。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 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十六、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背面應黏貼「台糖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二)參賽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且為本人原創並擁有攝影著作權,以及應以姓名條例 之本名投稿,並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同或近似。 (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格放或由1張以上照片組合而成、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 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 (四)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 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 (五)違反上開(二)、(三)、(四)項,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即於評選前,不 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 者,應繳回獎金、獎盃、獎狀,或由主辦單位追回之。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 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不承擔參賽者本身 而導致之法律責任。 (六)郵遞時,請用硬紙板保護並包裝妥當,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台糖之 美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遺失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 賠償責任。 (七)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案或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得獎者須簽署「著作權讓與暨承 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且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 「台糖公司」所有。主辦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 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銅牌獎(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 得獎資格。 (九)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十)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一)參賽者一旦投稿,將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二)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於必要時,得以入選獎獎勵之。 (十三)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攝影比賽 活動簡章 台糖公司65週年 「台糖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拍攝時間 民國 拍攝地點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男 □女 通訊住址 □□□□□(郵遞區號) 收件編號(免填) 台糖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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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台糖之美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網首頁 · 十、收件日期:100年5月1日至100年5月20日(以郵戳為憑)。 十一、評選日期及地點:100年5月27日(星期五),台糖公司總管理處(台南市東區生產

一、宗  旨:為慶祝建國一百年暨台糖公司65週年,特辦理「台糖之美攝影比賽」活動,邀集全國攝影好手,透過鏡頭呈現台糖多元之美。

二、主辦單位:台灣糖業公司三、承辦單位:台糖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四、協辦單位:台糖公司秘書處、台糖公司台南市區域福利分會、台南市攝影學會五、參加資格:愛好攝影人士六、攝影主題:台糖公司之文物、設施、建築、景觀、人文、產品暨該公司舉辦之各項活

動等皆可﹙比賽活動期間各單位對外開放日期及時段詳如附件﹚。七、活動期間:即日起~100年5月10日。八、作品規格: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皆可(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相紙沖印10×12英

吋之彩色照片,直橫式不拘,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九、參賽方式:

(一)作品一律採用郵寄方式,謝絕親自送件。(二)簡章及報名表,請於台糖公司網站(http://www.taisugar.com.tw)下載。(三)參賽作品限活動期間內拍攝,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1份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

品請自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惠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十、收件日期:100年5月1日至100年5月20日(以郵戳為憑)。十一、評選日期及地點:100年5月27日(星期五),台糖公司總管理處(台南市東區生產

路68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颱風﹚得適時於台糖公司網站(http://www.taisugar.com.tw)公告延期。

十二、收件地點:70176台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台糖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收。十三、獎項及獎額:

獎 項 名 額 獎   品

金牌獎 1名 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盃乙座。

銀牌獎 2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盃乙座。

銅牌獎 3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盃乙座。

優選獎 1 0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面。

佳作獎 5 0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乙面。

十四、得獎公告、頒獎時間:(一)得獎作品於評定後一週內,公布於台糖公司網站(http://www.taisugar.com.

tw),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需於指定時間內(以郵戳為憑),繳交得獎底片或數位圖檔。

(二)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台糖公司網站(活動訊息)。十五、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二)參賽作品經評選通過後,主辦單位通知得獎者於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

始檔案、或原稿正、負底片供評選小組進行審查。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十六、參賽規則:(一)參賽作品背面應黏貼「台糖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二)參賽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且為本人原創並擁有攝影著作權,以及應以姓名條例

之本名投稿,並不得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同或近似。(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格放或由1張以上照片組合而成、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

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四)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

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五)違反上開(二)、(三)、(四)項,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即於評選前,不

列入評選;於評選後,入選者不發給各該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應繳回獎金、獎盃、獎狀,或由主辦單位追回之。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不承擔參賽者本身而導致之法律責任。

(六)郵遞時,請用硬紙板保護並包裝妥當,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台糖之美攝影比賽』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遺失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七)得獎作品及原稿數位檔案或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得獎者須簽署「著作權讓與暨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且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台糖公司」所有。主辦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銅牌獎(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十)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一)參賽者一旦投稿,將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十二)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於必要時,得以入選獎獎勵之。(十三)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攝影比賽 活動簡章

台糖公司65週年

「台糖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拍攝時間 民國   年   月   日

拍攝地點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通訊住址

□□□□□(郵遞區號)

收件編號(免填)

台糖之美

Page 2: 台糖之美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網首頁 · 十、收件日期:100年5月1日至100年5月20日(以郵戳為憑)。 十一、評選日期及地點:100年5月27日(星期五),台糖公司總管理處(台南市東區生產

單位名稱 開 放 地 點 地   址 聯絡人 聯 絡 電 話開放日期

及 時 段優惠及限制條件

台糖公司總管理處

台 糖 公 司總管理處園區

台南市生產路68號

蕭翌隆 06-3378-845週一~五08-17時

須向大門警勤人員登記換證

台中區處 溪 湖 廠 區彰化縣溪湖鎮大竹里彰水路2段762號

謝樹木 04-8855-865

週一~五08-17時例假日09-16時

雲林區處 同 心 公 園虎尾鎮中山路2號

張順成05-6321-540分機252

不設限制 無

雲林區處 舊 宿 舍 區虎尾鎮中山路2號

張順成05-6321-540分機252

不設限制 無

嘉義區處 蔗埕文化園區嘉義縣六腳鄉工廠村1號

黃啟祥05-3800-215分機212

8-17時 請事先預約

嘉義區處 蒜 頭 廠 區嘉義縣六腳鄉工廠村1號

王福銘05-3800-215分機229

週一~五08-17時

請事先預約

台南區處台南區處親水公園及宿舍區

台南縣善化鎮溪美里310號

林振明06-5819-731分機257

無限制。 無

台南區處新 營 糖 廠新營鐵道園區

台南縣新營市中興路31巷4號

林振明06-5819-731分機257

無限制。 無

高雄區處 高 雄 廠 區高雄縣橋頭鄉糖廠路24號

鄭乃綱 07-6113-691 08-17時 無

高雄區處高 雄 花 卉農 園 中 心

高雄縣橋頭鄉創新路93號

邱俊榮 07-6128-473 08-17時固定例假日收停車費

高雄區處 旗 山 廠 區高雄縣旗山鎮東昌里忠孝街33號

鍾慶源 0935-931809 08-17時為安全考量製糖工廠內部恕不開放

屏東區處 屏 東 廠 區屏東市復興路245號

陳長春 0933-686289周六及周日08-12時

限制車輛進入廠區

台東區處 台 東 廠 區台東市中興路2段191號

陳昆昌089-227-720分機201 08-17時

單位名稱 開 放 地 點 地   址 聯絡人 聯 絡 電 話開放日期

及 時 段優惠及限制條件

台東區處 中 山 堂 公 園 廠區附近 陳昆昌089-227-720分機201 08-17時

台東區處 有 機 稻 田 廠區附近 陳昆昌089-227-720分機201 08-17時

台東區處 富 源 農 場台東縣卑南鄉富源村41號

陳昆昌089-227-720分機201 08-17時

花蓮區處 漪 蓮 園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19號

林長盛 0933-996689 全天候 無

花蓮區處 日 式 旅 館 區花蓮縣光復鄉大進村糖廠街19號

林長盛 0933-996689 全天候 無

休 憩事 業 部

尖 山 埤江 南 渡 假 村

台南縣柳營鄉旭山村60號

陳俊榮06-6233-888分機6130

08-17時 憑活動簡章門票優惠價100元/張

休 憩事 業 部

台 糖 長 榮酒 店 外 觀

台南市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翁婉茹 06-3373-827 全天候 無

畜 殖事 業 部

宿 舍 區台南縣柳營鄉人和村義士路5段690號

吳進興06-6223-233分機241

星期一~五08-17時

量 販事 業 部

嘉 年 華購物中心外景

台南縣仁德鄉仁愛村仁愛1211號

毛寶川外線:

06-2891-888分機400

全天候僅開放外觀供攝影,內部營業場所恕不開放。

砂 糖事 業 部

小 港 廠煉糖工場煙囪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

林志陽07-8214-161分機200

星期一~五08-17時

生產線恕不開放進入

油 品事 業 部

崇 德 加 油 站台南市東區崇德路790號

吳聰賢 0929-473819 全天候

不妨害加油站 加油洗車安全到站攝影請事先知會站點聯絡人

新 進 加 油 站台南縣新營市新進路199號

林資淵 0928-168785 06~23時

永 安 加 油 站台南縣永康市三民里8鄰永安路350號

蔡文獻 0939-785796 06~22點

大 營 加 油 站台南縣新市鄉大營村1鄰大營 1-11號

戴美雅 0912-1218756:30

21:30

嘉 保 加 油 站嘉義市大溪里高鐵大道 366號

林志鴻 0927-068678 全天候

活動期間各單位對外開放日期及時段一覽表

台糖之美攝影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