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王”等19人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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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08 2018.01.29 星期一 责编:张聪 电话: (010)67113382 传真: (010)67113772 E-mail:[email protected] 强化督查发现七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河北“一案双查” 启动问责程序 这些废旧电瓶是从哪里 收来的?又要出售到哪 里去? 为了弄清这条黑色产业 链的来龙去脉,办案民警白 天黑夜轮番值班,在院子门 口足足蹲守了一周,将出入 大院的所有车辆编号并做了 详细记录。 随后,在确定可靠线索 后,警方根据布置直接跟随 一辆载满黑电瓶的大车,寻 踪找到了“电池王”的黑回收 厂房,也就是位于内蒙古自 治区多伦县的一家地下炼 铅厂。 “他们在露天的工厂内 将电瓶简单处理后,把没有 经过任何环保处理的溶液直 接倾倒,厂子周边散发着刺 鼻的气味,周围环境不堪入 目。”警方介绍,废旧汽车电 瓶中含有的主要有害物质包 括大量的重金属以及酸、碱 等电解质溶液,其中重金属 主 要 有 汞、镉、铅、镍、锌 等 。 其中,镉、汞、铅是对环境和 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的物 质;锌、镍等虽然在一定浓度 范围内是有益物质,但在环 境中超过极限也将对人体构 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 可能污染土地,使得土地酸 化或碱性化。“电池王”等人 造成的土地污染面积达到了 上千平方米。 未经许可,私自回收处理废旧电瓶并随意倾倒浓酸 “电池王”等19人被刑事拘留 2018年一开年,北京环保警察就与 天津、河北、内蒙古警方展开联合行动, 破获了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 据悉,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电池 王”王某专门收购废旧汽车电瓶,回收后 的废旧电瓶不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发往 外地地下炼铅厂,电瓶内浓酸直接倾倒, 造成上千平方米的土地环境严重污染。 此次行动,警方查处了两个大型地 下电瓶回收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19 名,查获危险废物 137 吨。 地下电瓶回收厂藏身北京通州区 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 安保总队日前接到线索称, 位于通州区漷县的一处大院 经常有外地牌照的大车出 入,车上满载废旧汽车电瓶。 根据线索,北京警方立 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连续观 察与证据收集,警方确定,这 个大院实际上是一个废弃电 瓶回收的集散地。 “这家回收厂每天分批 次、有规律地从城区内对散 户手中的汽车废旧电瓶进行 回收,然后不经任何环保处 理直接装车运出北京,发往 外地的地下炼铅厂。”办案民 警介绍,“回收厂负责人是一 名40多岁的王姓男子,因为 他收货量大,被行业内的人 称为‘电池王’,是地下电池 回收行业的老大,他们圈内 传言,几乎大半个北京城的 废汽车电瓶都是被‘电池王’ 收走的。” 分解废旧电瓶,随意倾倒浓酸 犯罪嫌疑人和被查获的废电瓶。 严管重罚,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萍乡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本报通讯员夏莉 据了解,废旧电瓶的交 易需要从相关部门获得资 质,其审核相当严格。根据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规定,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 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收集、 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 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或运行。但是,由 于销毁成本比较高,经常有 黑加工厂低价回收,然后私 自进行处理。 本案中,“电池王”等 19 人为谋取利益,在明知不具 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 放任环境污染的发生,排放 有毒有害物质及非法处置危 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根 据《刑法》第 338 条规定,其行 为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 另外,“电池王”等 19人 在明知自己没有运输危险废 弃物许可的情况下,仍然为 谋取利益予以非法运输,具 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其 行 为 涉 嫌 违 反《刑 法》第 133 条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 目前,涉案的19名嫌疑 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9 名嫌疑人涉嫌触犯两罪名 养殖场臭味扰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银川追责问责 4 名责任人 本报记者崔万杰银川报道 宁夏回 族自治区银川市“学查改”干部作风整 治活动领导小组日前对两起干部不作 为、慢作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 中,因对一养殖场臭味扰民问题处置不 力,银川市纪委监察局对4名相关责任 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据了解,去年 4 月至 8 月,多名市民 先后多次向西夏区怀远路街道办事处、 农牧水务局和环境监察大队(环保分 )投诉西夏区尚美雅居小区西侧养殖 场臭味扰民问题。 去年9月,环保分局向西夏区政府 提交报告,建议对养殖场予以关闭拆 除。西夏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批 示由怀远街道办牵头,农牧局、环保分 局等部门联合整治。但怀远路街道办 接到批示后,未按要求落实,致使禽畜 养殖恶臭扰民依旧存在,严重影响周边 群众的正常生活。 对上述不作为问题,银川市纪委、西 夏区纪委严肃追责问责:怀远路街道办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因对上级批 示不执行,对辖区内养殖场臭味扰民问 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被给予行政警告 处分并免去现职;西夏区环境监察大队 分局)大队长(局长)因履职不到位被免 职;西夏区农牧水务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因履职不到位被免职;西夏区分管环保 工作的副区长因未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督办,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银川市“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 动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 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主动作 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 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大监 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 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坚决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本报通讯员叶相成 张吉龙十堰报道 湖北省十 堰市日前启动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 查行动,此举标志着十堰市对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 全面“动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十堰市汽车4S店、 汽车维修及拆解等机动车维修企业显著增加,为提 升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十堰在 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环保专项 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至3月20日结束,为 期两个月。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一、二类汽车整 车维修企业、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无 维修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废旧汽车拆解企 业。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环保审批手续落实情况、企 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 完善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管理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督促机动车维修拆解企 业全面落实环评等审批手续,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 常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废矿 物油、油漆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利用处置, 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利用处置行为,确保十堰 市环境安全。 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十堰将坚持教育与处 罚结合、查处与治理并重,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对环 境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本报记者张林霞 通讯员袁琳萍乡报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萍乡市环保局获悉, 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和停产整治的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 司,通过采取措施对烧结机除尘设备进行 改造,投入850万元历时1个月攻克难关后 达标复产。 为保证其3#烧结机头脱硫、脱硝、除尘 稳 定 达 标 ,公 司 还 投 入 了 5000 万 元 新 建 一 套污染治理设备,今年2月即将投入运行。 据 悉 ,这 是 萍 乡 市 2017 年 开 出 的 一 个 典型按日计罚案件。去年,萍乡严格贯彻落 实《环保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执法 力度,重拳出击、严管重罚,持续保持高压态 势,以环境执法倒逼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 责任。 经 统 计 ,萍 乡 2017 年 立 案 查 处 环 境 违 法案件 200 件,是 2016 年的 2.9 倍,处罚金额 5252.45万元,是2016年的10.9倍。其中,实 施查封扣押25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5 件,行政拘留25件31人,移送公安刑事拘留 两件刑事拘留3人。按日计罚案件4件,处 罚金额3554.38万元,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 行为。 萍乡还做好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工作, 加大对市本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检查 力度,对数据缺失或异常的监控点及时督促 企业进行整改;加强国发软件平台的运行管 理工作,对企业停产或数据异常的及时进行 修约。截至目前,全市国控企业自动监控年 度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8.64%。 此外,萍乡做好县()工业园污水处理 厂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督促 各县区做好萍乡市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9 大重点行业及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 业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截至 目前,32家列入环境保护部考核的重点企 业已完成安装31家,完成联网30家,一家由 于脱硫改造延期安装,安装完成率96.87%。 同时积极调处环境信访纠纷,加强对重 点矛盾纠纷问题的研判分析,因案施策、积 极应对。 2018 年 ,萍 乡 市 将 大 力 推 进 污 染 源 在 线监控系统建设,对各县()工业园污水处 理厂、9大行业企业、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 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进度缓慢的问题进行跟 踪督办,继续开展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 监督检查。加大环保流动巡查力度和广度,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或移交, 对移交的问题加强督办的时效和力度。 十堰整治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 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评等审批手续 废旧汽车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其对生态 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是由于废电池 中化学物质释放进入环境,随后在环境介质 中迁移、最后富集到食品中。其危害的大 小,不但取决于废电池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含 量,而且与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处置方式密 切相关。如铅酸电池被拆解后的酸液中包 含铅泥,在冶炼过程中又会产生铅渣,处置 不当就会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 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 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 式分类,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 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 类。其中,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 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 池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 本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组近 日在河北省督查期间发现,7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河北省环 保厅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通报各市,并要求各市环保 部门严厉查处,立即整改,当地政府要问责到位。目前,7起案件均 按照“一案双查”标准,既查企又查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河北省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的意见》和《河北省 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动方案》要求,对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综合采用执法检查、 高限处罚、曝光通报、严肃问责等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 态势。 目前,河北省环保厅环境综合执法局派出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地 巡回执法,督促整改落实;河北省环保厅各环境监察专员办组织开展 专项督察,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及追责问责建议。 1.沧州市盐山县河北润宏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及淬火车间未安装 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 沧州市环保局盐山县环保分局已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处以罚款75万元。盐 山县政府采取了断电、拆除喷塑设备、清除车间内产品等措施。目前,企业已停产 到位,喷塑生产设备已拆除,车间产品已清除。盐山县政府将此问题通报全县,约 谈盐山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镇长。盐山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 2.邯郸市永年区高新区段庄村尚民紧固件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 直排 邯郸市环保局永年区环保分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对其生产用电设施进行查 封,并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将企业负责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目前,企业已停 产到位。永年区纪委已介入调查,对包村干部和环保部门监管人员实施严肃问责。 3.沧州市东光县唐山三友集团东光浆粕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超标 沧州市环保局东光县环保分局针对公司自动在线设施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 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处以罚款105万元。 目前,企业已全厂停产,投资100万余元对脱硝系统进行提标改造。东光县纪 委已介入调查,对东光县开发区企业股干部给予诫勉谈话。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启 动问责程序,给予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刘立德行政警告处分,副总经理兼 动力车间主任邢明清行政记过处分,总经理助理姬荣亮行政记过处分,设备部部长 班胜利行政警告处分,动力车间生产总值班长陶元生通报批评。 4.邢台市清河县河北佐佑众工合成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 峰生产与运输要求,仍在违法生产以及工地扬尘防护措施不完善 针对企业错峰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邢台市环保局清河县环保分局责令 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万元。清河县公安局于1月14日立案调查,分别对 企业两名主要责任人给予5日、7日的行政拘留。针对扬尘防护不到位问题,邢台 市环保局清河县环保分局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罚款20万元。 目前,清河县组织工信局、开发区核查确认,企业已对原料进行苫盖,因冬季商 砼停产道路尚未硬化,已采取洒水、清扫、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就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清河县监察局已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对县工信 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5.唐山市高品轮辋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生物质锅炉应停产,现场检查时生 物质锅炉有明显生产迹象 唐山市环保局芦台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 知,并处以5万元罚款。 目前,企业已按照要求停产到位。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监管单位芦 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通报批评,给予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行政警 告处分。 6.保定市望都县北京市红叶鞋厂望都联营厂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但现场检 查时有生产记录 保定市环保局望都县环保分局立即对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立案处罚。目前, 企业已按照要求停产到位。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望都县环保分局对负责监管该企业 的辖区中队长进行了免职处理。 7.邢台市隆尧县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在红色预警下应停产,但现场检查时 发现部分设备仍在运行 邢台市环保局隆尧县环保分局、隆尧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立即对企 业所有生产线采取断电铅封处理,确保红色预警下企业停产到位。环保部门对企 业立案处罚,拟处以罚款3万元。 目前,企业已停产到位。邢台市隆尧县开发区拟对安全生产股负责人进行 诫勉谈话;县纪委已启动问责程序,对园区其他有关责任人正在立案调查。 ■ 7 起案件 法治头条 现场清点危险废物 现场清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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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082018.01.29 星期一 责编:张聪 电话: (010)67113382 传真: (010)67113772 E-mail:[email protected]

强化督查发现七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河北“一案双查”启动问责程序

这些废旧电瓶是从哪里收 来 的 ? 又 要 出 售 到 哪里去?

为了弄清这条黑色产业链的来龙去脉,办案民警白天黑夜轮番值班,在院子门口足足蹲守了一周,将出入大院的所有车辆编号并做了详细记录。

随 后 ,在 确 定 可 靠 线 索后,警方根据布置直接跟随一辆载满黑电瓶的大车,寻

踪找到了“电池王”的黑回收厂房,也就是位于内蒙古自治 区 多 伦 县 的 一 家 地 下 炼铅厂。

“ 他 们 在 露 天 的 工 厂 内将电瓶简单处理后,把没有经过任何环保处理的溶液直接倾倒,厂子周边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周围环境不堪入目。”警方介绍,废旧汽车电瓶中含有的主要有害物质包括大量的重金属以及酸、碱

等电解质溶液,其中重金属主要有汞、镉、铅、镍、锌等。其中,镉、汞、铅是对环境和人 体 健 康 有 较 大 危 害 的 物质;锌、镍等虽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是有益物质,但在环境中超过极限也将对人体构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可能污染土地,使得土地酸化或碱性化。“电池王”等人造成的土地污染面积达到了上千平方米。

未经许可,私自回收处理废旧电瓶并随意倾倒浓酸

“电池王”等19人被刑事拘留

2018年一开年,北京环保警察就与天津、河北、内蒙古警方展开联合行动,破获了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

据悉,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电池王”王某专门收购废旧汽车电瓶,回收后的废旧电瓶不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发往外地地下炼铅厂,电瓶内浓酸直接倾倒,造成上千平方米的土地环境严重污染。

此次行动,警方查处了两个大型地下电瓶回收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 19名,查获危险废物137吨。

地下电瓶回收厂藏身北京通州区

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日前接到线索称,位于通州区漷县的一处大院经 常 有 外 地 牌 照 的 大 车 出入,车上满载废旧汽车电瓶。

根 据 线 索 ,北 京 警 方 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连续观察与证据收集,警方确定,这

个大院实际上是一个废弃电瓶回收的集散地。

“ 这 家 回 收 厂 每 天 分 批次、有规律地从城区内对散户手中的汽车废旧电瓶进行回收,然后不经任何环保处理直接装车运出北京,发往外地的地下炼铅厂。”办案民

警介绍,“回收厂负责人是一名 40 多岁的王姓男子,因为他收货量大,被行业内的人称为‘电池王’,是地下电池回收行业的老大,他们圈内传言,几乎大半个北京城的废汽车电瓶都是被‘电池王’收走的。”

分解废旧电瓶,随意倾倒浓酸

犯罪嫌疑人和被查获的废电瓶。

严管重罚,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萍乡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法治动态

◆本报通讯员夏莉

据 了 解 ,废 旧 电 瓶 的 交易 需 要 从 相 关 部 门 获 得 资质,其审核相当严格。根据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或运行。但是,由于销毁成本比较高,经常有

黑加工厂低价回收,然后私自进行处理。

本案中,“电池王”等 19人为谋取利益,在明知不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放任环境污染的发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根据《刑法》第 338 条规定,其行为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

另外,“电池王”等 19 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运输危险废弃物许可的情况下,仍然为谋取利益予以非法运输,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其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 133条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

目前,涉案的 19 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9名嫌疑人涉嫌触犯两罪名

养殖场臭味扰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银川追责问责4名责任人本报记者崔万杰银川报道 宁夏回

族自治区银川市“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日前对两起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因对一养殖场臭味扰民问题处置不力,银川市纪委监察局对 4 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据了解,去年 4 月至 8 月,多名市民先后多次向西夏区怀远路街道办事处、农牧水务局和环境监察大队(环保分局)投诉西夏区尚美雅居小区西侧养殖场臭味扰民问题。

去年 9 月,环保分局向西夏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对养殖场予以关闭拆除。西夏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批示由怀远街道办牵头,农牧局、环保分局等部门联合整治。但怀远路街道办接到批示后,未按要求落实,致使禽畜养殖恶臭扰民依旧存在,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

对上述不作为问题,银川市纪委、西夏区纪委严肃追责问责:怀远路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因对上级批示不执行,对辖区内养殖场臭味扰民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西夏区环境监察大队

(分局)大队长(局长)因履职不到位被免职;西夏区农牧水务局党工委书记、局长因履职不到位被免职;西夏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因未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银川市“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本报通讯员叶相成 张吉龙十堰报道 湖北省十堰市日前启动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举标志着十堰市对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全面“动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十堰市汽车 4S 店、汽车维修及拆解等机动车维修企业显著增加,为提升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十堰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至 3 月 20 日结束,为期两个月。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无维修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废旧汽车拆解企业。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环保审批手续落实情况、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管理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督促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全面落实环评等审批手续,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废矿物油、油漆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利用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利用处置行为,确保十堰市环境安全。

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十堰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结合、查处与治理并重,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本报记者张林霞 通讯员袁琳萍乡报道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萍乡市环保局获悉,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和 停 产 整 治 的 萍 乡 萍 钢 安 源 钢 铁 有 限 公司,通过采取措施对烧结机除尘设备进行改造,投入 850 万元历时 1 个月攻克难关后达标复产。

为保证其 3#烧结机头脱硫、脱硝、除尘稳定达标,公司还投入了 5000 万元新建一套污染治理设备,今年 2月即将投入运行。

据悉,这是萍乡市 2017 年开出的一个典型按日计罚案件。去年,萍乡严格贯彻落实《环保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管重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环境执法倒逼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经统计,萍乡 2017 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200 件,是 2016 年的 2.9 倍,处罚金额5252.45 万元,是 2016 年的 10.9 倍。其中,实施查封扣押 25 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15件,行政拘留 25 件 31 人,移送公安刑事拘留两件刑事拘留 3 人。按日计罚案件 4 件,处罚金额 3554.38 万元,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萍乡还做好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工作,

加大对市本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检查力度,对数据缺失或异常的监控点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加强国发软件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对企业停产或数据异常的及时进行修约。截至目前,全市国控企业自动监控年度数据传输有效率为 98.64%。

此外,萍乡做好县(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萍乡市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9大重点行业及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截至目前,32 家列入环境保护部考核的重点企业已完成安装 31 家,完成联网 30 家,一家由于脱硫改造延期安装,安装完成率 96.87%。

同时积极调处环境信访纠纷,加强对重点矛盾纠纷问题的研判分析,因案施策、积极应对。

2018 年,萍乡市将大力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各县(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9 大行业企业、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进度缓慢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继续开展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大环保流动巡查力度和广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或移交,对移交的问题加强督办的时效和力度。

十堰整治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评等审批手续

废旧汽车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是由于废电池中化学物质释放进入环境,随后在环境介质中迁移、最后富集到食品中。其危害的大小,不但取决于废电池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含量,而且与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处置方式密切相关。如铅酸电池被拆解后的酸液中包含铅泥,在冶炼过程中又会产生铅渣,处置不当就会污染土壤与地下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类,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

本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组近日在河北省督查期间发现,7 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河北省环保厅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通报各市,并要求各市环保部门严厉查处,立即整改,当地政府要问责到位。目前,7 起案件均按照“一案双查”标准,既查企又查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河北省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河北省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对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综合采用执法检查、高限处罚、曝光通报、严肃问责等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目前,河北省环保厅环境综合执法局派出执法检查组,深入各地巡回执法,督促整改落实;河北省环保厅各环境监察专员办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及追责问责建议。

1.沧州市盐山县河北润宏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及淬火车间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

沧州市环保局盐山县环保分局已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处以罚款 75 万元。盐山县政府采取了断电、拆除喷塑设备、清除车间内产品等措施。目前,企业已停产到位,喷塑生产设备已拆除,车间产品已清除。盐山县政府将此问题通报全县,约谈盐山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镇长。盐山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

2.邯郸市永年区高新区段庄村尚民紧固件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排

邯郸市环保局永年区环保分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对其生产用电设施进行查封,并处以罚款 10 万元。同时,将企业负责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目前,企业已停产到位。永年区纪委已介入调查,对包村干部和环保部门监管人员实施严肃问责。

3.沧州市东光县唐山三友集团东光浆粕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

沧州市环保局东光县环保分局针对公司自动在线设施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处以罚款 105万元。

目前,企业已全厂停产,投资 100 万余元对脱硝系统进行提标改造。东光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对东光县开发区企业股干部给予诫勉谈话。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启动问责程序,给予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刘立德行政警告处分,副总经理兼动力车间主任邢明清行政记过处分,总经理助理姬荣亮行政记过处分,设备部部长班胜利行政警告处分,动力车间生产总值班长陶元生通报批评。

4.邢台市清河县河北佐佑众工合成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要求,仍在违法生产以及工地扬尘防护措施不完善

针对企业错峰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邢台市环保局清河县环保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 10 万元。清河县公安局于 1 月 14 日立案调查,分别对企业两名主要责任人给予 5 日、7 日的行政拘留。针对扬尘防护不到位问题,邢台市环保局清河县环保分局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罚款 20万元。

目前,清河县组织工信局、开发区核查确认,企业已对原料进行苫盖,因冬季商砼停产道路尚未硬化,已采取洒水、清扫、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就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清河县监察局已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对县工信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5.唐山市高品轮辋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下生物质锅炉应停产,现场检查时生物质锅炉有明显生产迹象

唐山市环保局芦台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并处以 5万元罚款。

目前,企业已按照要求停产到位。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监管单位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通报批评,给予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行政警告处分。

6.保定市望都县北京市红叶鞋厂望都联营厂在橙色预警下应停产,但现场检查时有生产记录

保定市环保局望都县环保分局立即对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立案处罚。目前,企业已按照要求停产到位。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望都县环保分局对负责监管该企业的辖区中队长进行了免职处理。

7.邢台市隆尧县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在红色预警下应停产,但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设备仍在运行

邢台市环保局隆尧县环保分局、隆尧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立即对企业所有生产线采取断电铅封处理,确保红色预警下企业停产到位。环保部门对企业立案处罚,拟处以罚款 3万元。

目前,企业已停产到位。邢台市隆尧县开发区拟对安全生产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县纪委已启动问责程序,对园区其他有关责任人正在立案调查。

■ 7起案件

法治头条

现场清点危险废物现场清点危险废物。。

废电池处置不当危害大

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