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衛生福利部編列 198億3,072萬元,主要係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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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央 政 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 中華民國 109 1 15 110 6 30 行 政 院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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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 央 政 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

    中華民國 109 年 1月 15 日

    至 110 年 6 月 30 日

    行 政 院 編

  •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

    目 次

    甲、 總說明 .................................................................................... 1

    乙、 追加預算總表

    一、收支簡明分析表 ................................................................. 7

    二、歲出政事別追加預算總表 ................................................. 8

    三、歲出政事別原預算及追加預算總表 ................................ 9

    四、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總表 ............................................... 10

    五、歲出機關別原預算及追加預算總表 ............................... 11

    丙、 追加預算表

    一、歲出政事別追加預算表 ................................................... 13

    二、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 ................................................... 15

    丁、 參考表

    一、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 .................................. 23

    二、歲出追加預算用途別科目分析總表 .............................. 38

    三、歲出追加預算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40

    四、補助地方政府經費追加預算彙總表 .............................. 48

  • 甲、總 說 明

  • 1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

    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總說明

    為有效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維護人

    民健康,並因應其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本院前擬具「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於今

    (109)年 2月 20日送請貴院審議,並於 2月 25日三讀通

    過,據以編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

    興特別預算,原列歲出 600 億元,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

    餘 300億元及舉借債務 300億元支應。

    2 月下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由原先以大陸地

    區為主進一步擴散至歐美,且日益加劇,世界衛生組織

    (WHO)於 3 月 11 日正式宣布進入「全球大流行(global

    pandemic)」,疫情傳播速度與影響程度,及對各面向的衝擊

    幅度,已遠遠超過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時期,

    成為當前全球共同面臨最重大的社會、經濟、民生,乃至國

    家安全議題。

    因應國際疫情持續擴大,政府滾動檢討並提升各項應

    變作為。3月起陸續訂定「公眾集會指引」、「企業持續營運

    指引」、「社區管理維護指引」及「社交距離注意事項」等,

    提供政府機關、企業及社會大眾依循,以避免群聚感染。發

    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子

  • 2

    法,採「寬」、「快」及「方便」三原則,儘速協助受衝擊的

    個人、產業及企業。公告受疫情影響之民眾及業者稅款延期

    或分期繳納方式,以緩解繳稅壓力。提升出入境管制,禁止

    外籍人士入境,升級國際旅遊疫情警示,加強邊境管理、入

    境旅客採驗、居家檢疫及隔離措施,擴大社區監測採檢,協

    調計程車、租賃業者組成「防疫車隊」於機場提供服務等,

    以發揮第一時間圍堵功能,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推出口罩實

    名制 2.0 網購平臺,讓民眾取得口罩更為便利,並配合口

    罩生產量能之提升,開放口罩寄送國外親人及將口罩協助

    國際社會等。

    我國為全球第一個採取登機檢疫,亦是第一個整備防

    疫物資之國家,於第一時間下令禁止口罩出口,提升口罩產

    能,精進口罩實名制,更基於人道及國際社會一員責任,提

    供口罩予需要國家。又因疫情之有效控制,我國亦成為當前

    全球極少數仍能正常到校上課的國家之一。政府超前部署,

    過程公開透明,表現備受世界肯定。

    鑑於當前疫情已蔓延全球,對國際經濟及財政帶來劇

    烈衝擊,國內各行業受疫情影響程度與日俱增,牽連廣大勞

    工及家庭生計。為持續提升防疫物資與設備等需求,以及擴

    大辦理營運或生計困難之業者及民眾紓困振興措施,以達

    成「企業不能倒、就業不能失、物流不能停、金流不能斷」

  • 3

    之目標,本院規劃辦理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並擬

    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

    案,於 4月 2日送請貴院審議,並於 4月 21日三讀通過,

    作為本追加預算案之重要依據。依上開特別條例第 11 條

    規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所需經費上限

    調增為新臺幣 2,100 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

    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貴院審議;所需經費來

    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上開條

    例施行期間「每年度」與「施行期間」舉借債務之額度,

    雖排除公共債務法與財政紀律法所定「每年度」及「施行

    期間」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 15%之限制,

    惟中央政府所舉借之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

    仍受公共債務法之規範,使政府債務總額仍在控制範圍內。

    又經貴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未來執行時將不得

    辦理流用。

    茲依上開特別條例規定編製完成本追加預算案,實施

    期程自 109年 1月 15 日至 110年 6月 30 日止,經提本院

    4 月 23 日第 3699 次會議通過,送請貴院審議,主要內容

    如下:

    一、歲出編列 1,500 億元,包括防治 164億 9,085 萬元、

    紓困振興 1,335 億 915 萬元。茲按機關別及政事別編

  • 4

    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機關別編列情形

    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 1 億 5,907 萬元,主要

    係辦理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

    機與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及發送防疫簡訊等所

    需經費。

    2. 內政部編列 3 億 6,504 萬元,主要係辦理國境入

    出境查驗人流管理 1 億 8,658 萬元、提供居家檢

    疫者服務 1億 1,120萬元。

    3. 教育部編列 23億 4,800萬元,主要係補助運動事

    業等之僱用人員薪資及營業場地租金等 19 億

    5,000萬元、擴充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等骨幹網路

    頻寬暨設備等 2 億 4,800 萬元、補助社區大學等

    教育產業減輕營運負擔與紓困等 1億 5,000萬元。

    4. 經濟部編列 774 億 4,000 萬元,主要係辦理受疫

    情影響製造業、商業服務業與會展產業等之薪資

    及營運資金補貼 382 億 7,000 萬元、辦理受疫情

    影響企業貸款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等 212 億 200

    萬元、辦理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等 110億 9,700

    萬元、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營

    業用水電費 65億 1,100萬元。

  • 5

    5. 交通部編列 131 億 2,892 萬元,主要係辦理受疫

    情影響之旅行(宿)業、觀光遊樂業、計程車、遊覽

    車與客運業等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 96 億 635

    萬元、擴大補貼航空業及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

    房屋使用費、權利金等 23億 2,000萬元、辦理海

    運及航空業者貸款利息補貼等 6億 4,800萬元。

    6. 農業委員會編列 19億 8,500萬元,主要係辦理農

    漁畜業者紓困利息補貼 8 億元、辦理受疫情影響

    農漁業之薪資、營運資金、生產資材及運銷等補助

    7億 9,800萬元、辦理農漁畜產品海外市場拓銷及

    分散市場等 3億 8,700萬元。

    7. 衛生福利部編列 198 億 3,072 萬元,主要係發給

    防疫績效獎勵金、接受居家隔離、檢疫者及其請假

    照顧之家屬防疫補償金等 71億 3,700萬元、辦理

    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等 41億 2,500萬元、徵用

    及採購防疫物資、藥品、醫療設備器材等 35 億

    4,890萬元、辦理病患隔離治療、集中檢疫場所維

    運及增設等 23億 7,865萬元、提升疫情監測與檢

    驗量能及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等 21億 2,166萬

    元。

    8. 文化部編列 32億 2,000萬元,主要係補助藝文艱

  • 6

    困事業之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等 17 億

    7,000萬元、補助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

    運衝擊 14億元。

    9. 財政部編列 4 億 9,825 萬元,主要係辦理公益彩

    券經銷商營運紓困措施所需經費。

    10.勞動部編列 310 億 2,500 萬元,主要係辦理勞工

    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與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

    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

    (二)政事別編列情形

    經濟發展支出 980 億 4,218 萬元,占歲出總額

    65.4%;社會福利支出 519億 5,782萬元,占歲出總

    額 34.6%。

    二、以上歲出所需財源 1,500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綜上追加預算結果,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

    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歲出增為 2,100 億元,以移用以前

    年度歲計賸餘 300億元及舉借債務 1,800億元支應。

  • 乙、追 加 預 算 總 表

  • 7

    一、收入合計 60,000,000 150,000,000 210,000,000

    (一)歲入 - - -

    (二)債務之舉借 30,000,000 150,000,000 180,000,000

    (三)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30,000,000 - 30,000,000

    二、支出合計 60,000,000 150,000,000 210,000,000

    歲出 60,000,000 150,000,000 210,000,000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收支簡明分析表

    項 目 原 預 算 數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中央政府

    追 加 預 算 數 合 計 備 註

    單位:新臺幣千元

  • 8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名 稱 金 額 百分比

        合    計 150,000,000 100.0 129,126,196 20,873,804

    (1.經濟發展支出) 98,042,176 65.4 78,042,176 20,000,000

    1 農業支出 1,985,000 1.3 1,985,000 -

    2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96,057,176 64.0 76,057,176 20,000,000

    (2.社會福利支出) 51,957,824 34.6 51,084,020 873,804

    3 社會救助支出 4,441,970 3.0 4,441,970 -

    4 福利服務支出 31,025,000 20.7 31,025,000 -

    5 醫療保健支出 16,490,854 11.0 15,617,050 873,804

    附註:百分比之和與總數或略有出入,係四捨五入關係。以下各表同。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歲出政事別追加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科 目 合 計經 常 門 資 本 門

  • 9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名 稱 金 額 百分比

        合    計 60,000,000 150,000,000 210,000,000 100.0

    (1.經濟發展支出) 40,354,016 98,042,176 138,396,192 65.9

    1 農業支出 3,485,527 1,985,000 5,470,527 2.6

    2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36,868,489 96,057,176 132,925,665 63.3

    (2.社會福利支出) 19,645,984 51,957,824 71,603,808 34.1

    3 社會救助支出 78,000 4,441,970 4,519,970 2.2

    4 福利服務支出 - 31,025,000 31,025,000 14.8

    5 醫療保健支出 19,567,984 16,490,854 36,058,838 17.2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歲出政事別原預算及追加預算總表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科 目 合 計原 預 算 數 追 加 預 算 數

  • 10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名 稱 金 額 百分比

        合    計 150,000,000 100.0 129,126,196 20,873,804

    1 行政院主管 159,070 0.1 159,070 -

    2 內政部主管 365,035 0.2 211,955 153,080

    3 教育部主管 2,348,000 1.6 2,100,000 248,000

    4 經濟部主管 77,440,000 51.6 57,440,000 20,000,000

    5 交通部主管 13,128,924 8.8 13,128,924 -

    6 農業委員會主管 1,985,000 1.3 1,985,000 -

    7 衛生福利部主管 19,830,719 13.2 19,357,995 472,724

    8 文化部主管 3,220,000 2.1 3,220,000 -

    9 海洋委員會主管 - - - -

    10 財政部主管 498,252 0.3 498,252 -

    11 勞動部主管 31,025,000 20.7 31,025,000 -

    經 常 門 資 本 門合 計

    中央政府

    科 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總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 11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名 稱 金 額 百分比

        合    計 60,000,000 150,000,000 210,000,000 100.0

    1 行政院主管 569,056 159,070 728,126 0.3

    2 內政部主管 169,235 365,035 534,270 0.3

    3 教育部主管 576,037 2,348,000 2,924,037 1.4

    4 經濟部主管 20,491,000 77,440,000 97,931,000 46.6

    5 交通部主管 16,767,107 13,128,924 29,896,031 14.2

    6 農業委員會主管 3,556,947 1,985,000 5,541,947 2.6

    7 衛生福利部主管 16,958,068 19,830,719 36,788,787 17.5

    8 文化部主管 800,000 3,220,000 4,020,000 1.9

    9 海洋委員會主管 112,550 - 112,550 0.1

    10 財政部主管 - 498,252 498,252 0.2

    11 勞動部主管 - 31,025,000 31,025,000 14.8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原預算及追加預算總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科 目 合 計原預算數 追加預算數

  • 丙、追 加 預 算 表

  • 13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節 編 號 及 名 稱

          合       計 150,000,000

    (1.經濟發展支出) 98,042,176

    5600000000

    1 農業支出 1,985,000

    5651010000

    1 農業委員會 1,985,000

    5651012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1,985,000

    5900000000

    2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96,057,176

    5917010000

    1 財政部 498,252

    5917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498,252

    5920010000

    2 教育部 2,100,000

    5920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2,100,000

    5926010000

    3 經濟部 77,390,000

    5926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77,390,000

    5929010000

    4 交通部 12,848,924

    5929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12,848,924

    5961010000

    5 文化部 3,220,000

    59610113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3,220,000

    (2.社會福利支出) 51,957,824

    6200000000

    3 社會救助支出 4,441,970

    6257010000

    1 衛生福利部 4,441,970

    備註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歲出政事別追加預算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中央政府

    追 加 預 算 數科 目

  • 14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節 編 號 及 名 稱備註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歲出政事別追加預算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中央政府

    追 加 預 算 數科 目

    6257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4,441,970

    6300000000

    4 福利服務支出 31,025,000

    6330010000

    1 勞動部 31,025,000

    6330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 31,025,000

    6500000000

    5 醫療保健支出 16,490,854

    6503850000

    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59,070

    65038510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159,070

    6508010000

    2 內政部 365,035

    6508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365,035

    6520010000

    3 教育部 248,000

    6520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248,000

    6526010000

    4 經濟部 50,000

    6526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50,000

    6529010000

    5 交通部 280,000

    6529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280,000

    6557010000

    6 衛生福利部 15,388,749

    6557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15,388,749

  • 15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合   計 150,000,000

    0003000000

    1 行政院主管 159,070

    0003850000

    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59,070

    6503850000

    醫療保健支出 159,070

    65038510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159,070 本科目原預算數219,056千元,本次

    追加159,070千元,包括:

    1.疫情防治手機月租費6,636千元。

    2.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

    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

    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

    所需經費135,408千元。

    3.偏遠之隔離檢疫所寬頻網路數據通

    訊費17,026千元。

    0008000000

    2 內政部主管 365,035

    0008010000

    1 內政部 365,035

    6508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365,035

    6508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365,035 本科目原預算數169,235千元,本次

    追加365,035千元,包括:

    1.提供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所需

    經費111,200千元。

    2.辦理支援機場、港口防檢疫業務,

    並協助檢疫場所勤務工作等所需經

    費67,255千元。

    3.辦理國境之入出境查驗人流管理所

    需經費186,580千元。

    0020000000

    3 教育部主管 2,348,000

    科 目說 明追加預算數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 16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科 目說 明追加預算數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0020010000

    1 教育部 2,348,000

    6520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248,000

    6520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248,000 本科目原預算數576,037千元,本次

    追加248,000千元,係辦理擴充各縣

    市教育網路中心等骨幹網路頻寬暨設

    備等所需經費。

    5920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2,100,000

    59200101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2,100,000 新增辦理補助受疫情影響營運之運動

    事業及社區大學等教育事業及產業,

    減輕營運負擔與紓困等所需經費2,10

    0,000千元,包括:

    1.補助運動事業等僱用人員薪資、營

    業場地租金及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

    經費1,950,000千元。

    2.補助社區大學等教育事業及產業,

    減輕營運負擔與紓困等所需經費15

    0,000千元。

    0026000000

    4 經濟部主管 77,440,000

    0026010000

    1 經濟部 77,440,000

    6526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50,000

    6526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50,000 本科目原預算數415,000千元,本次

    追加50,000千元,係捐助工研院辦理

    侵入式急重症用呼吸器功能原型機開

    發所需經費。

  • 17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科 目說 明追加預算數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5926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77,390,000

    59260102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77,390,000 本科目原預算數20,076,000千元,本

    次追加77,390,000千元,包括:

    1.辦理受疫情影響商業服務業之薪資

    及營運資金補貼等所需經費18,309

    ,500千元。

    2.辦理受疫情影響製造業與相關技術

    服務業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所

    需經費19,710,000千元。

    3.辦理受疫情影響會展產業之薪資及

    營運資金補貼等所需經費250,500

    千元。

    4.補助我國廠商出口保險之保險費、

    行政費用及出口貸款利息等所需經

    費130,000千元。

    5.辦理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融資保證

    及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21,202,000

    千元。

    6.辦理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等所需

    經費11,097,000千元。

    7.辦理1988紓困振興專線所需經費18

    0,000千元。

    8.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

    構用戶營業用水費所需經費511,00

    0千元。

    9.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

    構用戶營業用電費所需經費6,000,

    000千元。

    0029000000

    5 交通部主管 13,128,924

    0029010000

    1 交通部 13,128,924

  • 18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科 目說 明追加預算數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6529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280,000

    6529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280,000 本科目原預算數1,124,618千元,本

    次追加280,000千元,係補助直轄市

    、縣(市)旅館業者加入防疫旅館等所

    需經費。

    5929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12,848,924

    59290102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12,848,924 本科目原預算數15,642,489千元,本

    次追加12,848,924千元,包括:

    1.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計程車、遊覽車

    等駕駛人薪資及國道客運業營運資

    金補貼所需經費3,597,000千元。

    2.辦理臺鐵車站及國際商港港區之承

    租業者租金補貼等所需經費274,57

    0千元。

    3.辦理海運及航空業者貸款利息補貼

    等所需經費648,000千元。

    4.擴大辦理航空業、機場業者之降落

    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

    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等所

    需經費2,320,000千元。

    5.辦理受疫情影響之旅行業、旅宿業

    、觀光遊樂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等所需經費6,009,354千元。

    0051000000

    6 農業委員會主管 1,985,000

    0051010000

    1 農業委員會 1,985,000

    5651010000

    農業支出 1,985,000

    56510121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1,985,000 本科目原預算數3,485,527千元,本

  • 19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科 目說 明追加預算數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肺炎紓困振興 次追加1,985,000千元,包括:

    1.辦理農漁畜業者紓困利息補貼所需

    經費800,000千元。

    2.辦理受疫情影響農漁業之薪資與營

    運資金補貼、農漁民生產資材及運

    銷補助等所需經費798,000千元。

    3.辦理農漁畜產品海外市場拓銷及分

    散市場等所需經費387,000千元。

    0057000000

    7 衛生福利部主管 19,830,719

    0057010000

    1 衛生福利部 19,830,719

    6557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15,388,749

    6557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15,388,749 本科目原預算數16,880,068千元,本

    次追加15,388,749千元,包括:

    1.強化邊境檢疫、施行病患隔離治療

    、集中檢疫場所維運及增設等所需

    經費2,378,645千元。

    2.提升疫情監測及檢驗量能、擴充防

    疫資訊系統、加強多元管道衛教宣

    導與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等所需

    經費2,121,658千元。

    3.辦理防疫物資、藥品、醫療設備與

    器材之徵用、採購及運送等所需經

    費3,548,904千元。

    4.辦理疫苗、藥物等研發計畫所需經

    費202,542千元。

    5.發給防疫具績效者獎勵金、接受居

    家隔離與檢疫者及其請假照顧之家

    屬防疫補償金等所需經費7,137,00

    0千元。

    6257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4,441,970

  • 20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科 目說 明追加預算數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62570102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4,441,970 本科目原預算數78,000千元,本次追

    加4,441,970千元,包括:

    1.辦理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等所需

    經費4,125,000千元。

    2.辦理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之民俗

    調理業營運補貼等所需經費316,97

    0千元。

    0061000000

    8 文化部主管 3,220,000

    0061010000

    1 文化部 3,220,000

    5961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3,220,000

    59610113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3,220,000 本科目原預算數800,000千元,本次

    追加3,220,000千元,包括:

    1.補助藝文艱困事業之員工薪資及營

    運資金補貼措施等所需經費1,770,

    000千元。

    2.補助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

    營運衝擊所需經費1,400,000千元

    3.辦理大型藝文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

    貼所需經費50,000千元。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498,252

    0017010000

    1 財政部 498,252

    5917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498,252

    5917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498,252 新增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營運紓困措

    施所需經費498,252千元。

  • 21

    經資門併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科 目說 明追加預算數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機關別追加預算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0030000000

    11 勞動部主管 31,025,000

    0030010000

    1 勞動部 31,025,000

    6330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31,025,000

    6330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31,025,000 新增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受

    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

    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31,025,0

    00千元。

  • 丁、參 考 表

  • 23

    單位:新臺幣千元

    0003000000

    行政院主管 159,070

    000385000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159,070

    65038510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159,070 國家通訊

    傳播委員

    本次追加辦理防疫簡訊發送;對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專用手機及自有

    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159,070千元

    2000 ,包括:

    業務費 159,070 1.疫情防治手機月租費6,636千元(299元*6

    個月*3,700支)。

    2.整備資料、發送防疫簡訊及辦理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者持有之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

    手機門號定位追蹤等所需經費135,408千

    元,內容如下:

    (1)協調電信事業依防疫需要辦理各項資

    料整備;對居家隔離、檢疫者發送互

    動關懷簡訊;對離開隔離處所之居家

    隔離、檢疫者及其管理人員發送異常

    簡訊;對國外入境者及曾前往示警景

    點者等特定對象發送告知簡訊等所需

    經費52,528千元。

    (2)辦理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持有之

    疫情防治手機及自有手機門號定位及

    對疑似感染者自有手機門號軌跡追蹤

    等所需經費82,880千元。

    3.偏遠之隔離檢疫所寬頻網路數據通訊費17

    ,026千元(1萬1,823元*180日*8處)。

    0008000000

    內政部主管 365,035

    0008010000

    內政部 365,035

    65080101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365,035 內政部 本次追加提供居家檢疫者服務、支援國境線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 24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肺炎防治 防檢疫業務及協助檢疫場所勤務、執行入出

    1000 境查驗人流管理等所需經費365,035千元,

    人事費 39,136 包括:

    2000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

    業務費 61,619 施所需經費111,200千元(按11萬1,200件

    3000 ,每件1,000元計算)。

    設備及投資 153,080 2.辦理支援機場、港口防檢疫業務,並協助

    4000 檢疫場所勤務工作等所需經費67,255千元

    獎補助費 111,200 ,內容如下:

    (1)辦理支援機場、港口等防檢疫業務所

    需經費28,508千元。

    (2)協助檢疫場所勤務工作所需經費38,74

    7千元。

    3.建置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所需經費18

    6,580千元。

    0020000000

    教育部主管 2,348,000 教育部

    0020010000

    教育部 2,348,000

    65200101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248,000 本次追加辦理擴充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等骨

    幹網路頻寬暨設備等所需經費248,000千元

    3000 ,包括:

    設備及投資 248,000 1.臺灣學術網路(TANet)教育網路中心骨幹

    網路頻寬暨設備擴充所需經費94,000千元

    2.臺灣學術網路(TANet)13區域網路中心骨

    幹網路頻寬暨設備擴充所需經費104,000

    千元。

    3.臺灣學術網路(TANet)4主節點骨幹光纖網

    路設備暨模組擴充所需經費50,000千元。

    59200101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2,100,000 新增辦理補助受疫情影響營運之運動事業及

    社區大學等教育事業及產業,減輕營運負擔

    與紓困等所需經費2,100,000千元,包括:

  • 25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4000 1.補助運動事業等僱用人員薪資、營業場地

    獎補助費 2,100,000 租金及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1,950,00

    0千元,內容如下:

    (1)補助運動彩券經銷商僱用人員薪資及

    場地租金等所需經費50,000千元(每家

    補助3個月,平均每月1萬元,預估1,6

    00餘家)。

    (2)補助運動事業僱用人員薪資、場地租

    金及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1,900,0

    00千元(每家補助3個月,平均每月1萬

    元,預估6萬3,000餘家)。

    2.補助社區大學等教育事業及產業,減輕營

    運負擔與紓困等所需經費150,000千元,

    係補助人員薪資及場地租金等所需經費(

    每家補助3個月,上限200萬元)。

    0026000000

    經濟部主管 77,440,000 經濟部

    0026010000

    經濟部 77,440,000

    65260101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50,000 本次追加捐助工研院辦理侵入式急重症用呼

    吸器功能原型機開發,將以已上市呼吸器釋

    4000 出文件為基礎,進行快速試製原型機製作、

    獎補助費 50,000 測試等所需經費50,000千元。

    59260102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77,390,000 本次追加辦理商業服務業與製造業薪資及營

    運補貼、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刺激國內民

    2000 眾消費措施等所需經費77,390,000千元,包

    業務費 557,500 括:

    4000 1.辦理受疫情影響商業服務業之薪資及營運

    獎補助費 76,832,500 資金補貼等所需經費18,309,500千元,內

    容如下:

    (1)辦理計畫行政作業與審查補貼申請案

    相關工作等所需經費79,500千元。

    (2)補貼商業服務業受僱員工薪資所需經

  • 26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費14,860,000千元(按受僱員工經常性

    薪資4成,每月上限2萬元,補貼3個月

    計算)。

    (3)補貼商業服務業營運資金所需經費3,3

    70,000千元(按符合補助資格業者僱用

    員工,估計共約33萬7,000人,每人1

    萬元計算)。

    2.辦理受疫情影響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

    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所需經費19,710

    ,00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計畫行政作業與審查補貼申請案

    相關工作等所需經費60,000千元。

    (2)補貼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受僱員

    工薪資所需經費16,320,000千元(按受

    僱員工經常性薪資4成,每月上限2萬

    元,補貼3個月計算)。

    (3)補貼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營運資金

    所需經費3,330,000千元(按符合補助

    資格業者僱用員工,估計共約33萬3,0

    00人,每人1萬元計算)。

    3.辦理受疫情影響會展產業之薪資與營運資

    金補貼等所需經費250,500千元,內容如

    下:

    (1)辦理計畫行政作業與審查補貼申請案

    相關工作等所需經費2,000千元。

    (2)補貼會展產業受僱員工薪資所需經費2

    13,000千元(按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4

    成,每月上限2萬元,補貼3個月計算)

    (3)補貼會展產業營運資金所需經費35,50

    0千元(按符合補助資格業者僱用員工

    ,估計共約3,550人,每人1萬元計算)

    4.補助我國廠商出口保險之保險費、行政費

    用及出口貸款利息等所需經費130,000千

  • 27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元,內容如下:

    (1)補助我國廠商出口保險徵信費14,000

    千元(按徵信4,670件,每件3,000元計

    算)。

    (2)補助我國廠商出口保險費等66,000千

    元(按承保金額500億元,保費補助0.1

    32%計算)。

    (3)補助我國廠商出口貸款利息等所需經

    費50,000千元(按貸款金額167億元,

    利息補貼0.3%計算)。

    5.辦理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融資保證及利息

    補貼等所需經費21,202,000千元,內容如

    下:

    (1)擴大辦理企業所需營運資金之融資利

    息補貼及經理銀行手續費991,700千元

    (按企業貸款金額,給予1%至1.845%利

    息補貼)。

    (2)擴大辦理企業所需振興轉型之融資利

    息補貼及經理銀行手續費210,300千元

    (按企業貸款金額,給予0.845%利息補

    貼)。

    (3)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辦理大型融資保證專款所需經費20,00

    0,000千元(按保證倍數10倍,融資保

    證金額2,000億元計算)。

    6.辦理刺激國內民眾消費措施等所需經費11

    ,097,000千元,內容如下:

    (1)補助使用行動支付消費者所需經費8,6

    40,000千元(按活躍用戶576萬戶,每

    戶每月平均回饋500元,補助3個月計

    算)。

    (2)補助使用敬老卡票證消費者所需經費1

    ,530,000千元(按活躍用戶204萬戶,

    每戶每月平均回饋250元,補助3個月

    計算)。

  • 28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3)補助使用行動支付店家手續費830,000

    千元(按行動支付信用卡用戶346萬戶

    ,每戶每月平均消費2,000元,補助1.

    5%手續費,補助8個月計算)。

    (4)辦理相關系統建置、數據資料統整與

    分析、行銷推廣活動及媒體廣宣等所

    需經費97,000千元。

    7.辦理1988紓困振興專線,建置客服中心相

    關系統,由專人提供諮詢、轉介等服務所

    需經費180,000千元(包括委外人力費用84

    ,528千元、管理費17,839千元、其他直接

    費用69,062千元、營業稅8,571千元)。

    8.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

    營業用水費所需經費511,000千元(按用戶

    營業額衰退程度,給予10%或30%水費補貼

    )。

    9.補貼受疫情影響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

    營業用電費所需經費6,000,000千元(按用

    戶營業額衰退程度,給予10%或30%電費補

    貼)。

    0029000000

    交通部主管 13,128,924 交通部

    0029010000

    交通部 13,128,924

    65290101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280,000 本次追加補助直轄市、縣(市)旅館業者加入

    防疫旅館等所需經費280,000千元(按入住

    4000 人數2萬人,每日補助1,000元,補助14天計

    獎補助費 280,000 算)。

    59290102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12,848,924 本次追加辦理交通運輸業與觀光產業薪資及

    營運補貼、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12,848

    4000 ,924千元,包括:

    獎補助費 12,848,924 1.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計程車、遊覽車等駕駛

    人薪資及國道客運業營運資金補貼所需經

  • 29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費3,597,000千元,內容如下:

    (1)補貼計程車、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

    租賃業駕駛人薪資等所需經費3,367,0

    00千元(按符合資格者每月1萬元,補

    貼3個月計算)。

    (2)補貼國道客運業營運資金等所需經費2

    30,000千元(按受影響程度,每輛每月

    補貼1萬元至3萬元,補貼3個月計算)

    2.辦理臺鐵車站及國際商港港區之承租業者

    租金補貼所需經費274,570千元,內容如

    下:

    (1)補貼臺鐵車站之商場、商店及停車場

    等承租業者租金所需經費124,570千元

    (按月租金27.5%,補貼3個月計算)

    (2)補貼國際商港港區承租業者之土地租

    金等所需經費150,000千元(按半年土

    地租金,最高補貼20%計算)。

    3.辦理海運及航空業者貸款利息補貼所需經

    費648,000千元,內容如下:

    (1)海運業者之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

    經費243,000千元(按貸款總額300億

    元,利率0.81%計算)。

    (2)航空業者之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

    經費405,000千元(按貸款總額500億

    元,利率0.81%計算)。

    4.擴大辦理航空業、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

    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

    費及權利金補貼等所需經費2,320,000千

    元(以年平均補貼幅度由原25%擴大至約39

    %計算)。

    5.辦理受疫情影響之旅行業、旅宿業、觀光

    遊樂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所需經費6,

    009,354千元,內容如下:

  • 30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1)補貼觀光產業從業人員薪資所需經費3

    ,962,664千元(按每人每月1萬元,補

    貼3個月計算)。

    (2)補貼觀光產業一次性營運資金所需經

    費2,046,690千元(按每家補貼5萬元至

    30萬元計算)。

    0051000000

    農業委員會主管 1,985,000

    0051010000

    農業委員會 1,985,000

    56510121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1,985,000 農業委員

    本次追加辦理受疫情影響農漁畜業者紓困利

    息補貼、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及農漁畜產品

    2000 多元行銷等所需經費1,985,000千元,包括

    業務費 27,600 :

    4000 1.辦理農漁畜業者紓困利息補貼所需經費80

    獎補助費 1,957,400 0,000千元,內容如下:

    (1)補助農業發展基金辦理農漁畜產業及

    休閒農業紓困貸款利息差額補貼等所

    需經費100,000千元(按貸款額度37億

    3,100萬餘元,差額利率2.68%計算)

    (2)補助農漁畜產業及休閒農業新舊貸款

    案件貸款人自付利息700,000千元(按

    貸款額度673億元,自付利率1.04%計

    算)。

    2.辦理受疫情影響農漁業之薪資與營運資金

    補貼、農漁民生產資材及運銷補助等所需

    經費798,00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花卉(含種苗)產業等員工薪資

    補貼所需經費140,000千元(按受僱員

    工薪資4成,補助3個月計算)。

    (2)辦理漁業受僱外來船員薪資補貼所需

    經費125,750千元(按每月補貼1,900

    元,補助3個月計算)。

  • 31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3)補助漁港經管設施、國有土地房屋租

    金或權利金等所需經費12,250千元(

    按每年所收租金及權利金,補助3個月

    計算)。

    (4)補助農漁會營運資金所需經費140,000

    千元(每家補貼50萬元至100萬元計算

    )。

    (5)補助農業合作社等營運資金所需經費6

    0,000千元(每家補貼20萬元至30萬元

    計算)。

    (6)補助農業科技園區及臺南蘭花園區業

    者營運資金等所需經費120,000千元(

    按每年所收租金及管理費,補助3個月

    至12個月計算)。

    (7)補助漁業生產資材及凍儲成本所需經

    費50,000千元(按資材300萬單位,每

    單位6元;凍儲1,600公噸,每公斤20

    元計算)。

    (8)補助農業生產資材等所需經費150,000

    千元(按肥料16萬公噸,每公噸500元

    至1,000元計算)。

    3.辦理農漁畜產品海外市場拓銷及分散市場

    等所需經費387,00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花卉產業行銷及減量生產補貼等

    所需經費140,000千元:

    交通節點、校園、醫院及藥局等防

    疫相關據點花卉美化推廣60,000千

    元(按30處,每處200萬元計算)。

    校園花卉美育、機關及宗教用花推

    廣等所需經費20,000千元(按100處

    ,每處20萬元計算)。

    蝴蝶蘭、國蘭、文心蘭及馬拉巴栗

    等減量生產補貼60,000千元(按4產

    業,每產業1,500萬元計算)。

    (2)辦理花卉國外促銷及運費補貼所需經

  • 32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費100,000千元。

    (3)補助漁產品國內外各通路拓銷等所需

    經費97,000千元:

    國內外通路拓銷等所需經費50,000

    千元(按2,000公噸,每公斤25元計

    算)。

    強化量販超商、電視、電商等通路

    行銷獎勵金及消費者網購滿額回饋

    金等所需經費17,000千元。

    補助漁產即食食品之開發、製作及

    行銷等所需經費30,000千元(按15

    品項,每項200萬元計算)。

    (4)辦理電商行銷國產農產品活動50,000

    千元。

    0057000000

    衛生福利部主管 19,830,719

    0057010000

    衛生福利部 19,830,719

    65570101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15,388,749 衛生福利

    本次追加強化邊境檢疫、提升疫情監測及檢

    驗量能、辦理防疫物資、藥品、醫療設備與

    1000 器材之徵用及採購、發給防疫具績效者獎勵

    人事費 36,610 金及接受居家隔離與檢疫者補償金等所需經

    2000 費15,388,749千元,包括:

    業務費 5,136,082 1.強化邊境檢疫、施行病患隔離治療、集中

    3000 檢疫場所維運及增設等所需經費2,378,64

    設備及投資 300,724 5千元,內容如下:

    4000 (1)辦理後送個案及徵調醫護人力支援等

    獎補助費 9,915,333 所需經費15,250千元。

    (2)施行病患隔離治療所需經費1,331,745

    千元。

    (3)集中檢疫場所維運與增設費用及徵調

    人員津貼等所需經費1,031,650千元(

    徵調醫護及工作人員津貼按每人每日

    醫師1萬元、護理人員5,000元、其他

  • 33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人員1,500元計算)。

    2.提升疫情監測及檢驗量能、擴充防疫資訊

    系統、加強多元管道衛教宣導與補助地方

    政府防疫動員等所需經費2,121,658千元

    ,內容如下:

    (1)動員人力加班、開設指揮中心運作等

    所需經費94,206千元。

    (2)補助地方政府防疫動員所需經費900,0

    00千元。

    (3)購置檢驗試劑、耗材、儀器設備、委

    託指定檢驗機構檢驗及檢體運送等所

    需經費1,030,705千元。

    (4)加強多元管道衛教宣導及防疫諮詢專

    線等所需經費80,270千元。

    (5)擴充防疫個案查找系統、提升防疫資

    訊系統效能及購置硬體設備等所需經

    費16,477千元。

    3.辦理防疫物資、藥品、醫療設備與器材之

    徵用、採購及運送等所需經費3,548,904

    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各式口罩、防護衣、隔離衣等防

    疫物資徵用、採購及運送所需經費3,1

    65,904千元。

    (2)辦理防疫藥品採購及運送等所需經費1

    33,000千元。

    (3)辦理防疫醫療設備及器材之徵用、購

    置等所需經費250,000千元。

    4.辦理疫苗、藥物等研發計畫所需經費202,

    542千元,內容如下:

    (1)進行疫苗研發及臨床試驗開發等所需

    經費57,000千元。

    (2)擴大篩選老藥及進行相關活性分析等

    藥物研發所需經費145,542千元。

    5.發給防疫具績效者獎勵金、接受居家隔離

    與檢疫者及其請假照顧之家屬防疫補償金

  • 34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等所需經費7,137,000千元,內容如下:

    (1)獎勵醫療機構配合防疫執行遠距醫療

    業務所需經費30,000千元(按每家上

    限50萬元計算)。

    (2)獎勵醫療(事)機構設置檢驗實驗室及

    執行檢體檢驗業務所需經費250,000千

    元(按每家上限500萬元計算)。

    (3)獎勵醫療機構設置防疫專責病房、隔

    離病室及採檢站所需經費465,000千元

    (專責、隔離病房按每間每月上限3萬

    元;採檢站按每據點每月上限30萬元

    ,以3個月計算)。

    (4)發給醫事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執行採

    檢、照護津貼等所需經費2,922,000千

    元(醫護人員以每人每日1萬元;感控

    人員以每人每月1萬元;其他人員以每

    人每月上限1萬元;採檢以每件700元

    計算)。

    (5)獎勵配合執行防治工作具績效之公、

    私立醫療(事)機構等所需經費2,605,0

    00千元(醫療機構獎勵每家按100萬元

    至1,000萬元計算;診所按每家每月上

    限3萬元,以3個月計算)。

    (6)發給接受居家隔離、檢疫者與其請假

    照顧之家屬防疫補償金等所需經費865

    ,000千元(按每人每日1,000元計算)。

    62570102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4,441,970 衛生福利

    本次追加辦理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及受疫

    情影響致營運困難之民俗調理業營運補貼等

    2000 所需經費4,441,970千元,包括:

    業務費 26,700 1.辦理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金及行政作業

    4000 等所需經費4,125,000千元,內容如下︰

    獎補助費 4,415,270 (1)辦理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金所需行

    政作業費35,670千元。

    (2)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金4,089,330千

  • 35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元(按弱勢老人、兒少、身心障礙者

    每人每月1,500元,補助3個月計算)

    2.辦理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之民俗調理業

    營運補貼及行政作業等所需經費316,970

    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之民俗調

    理業營運補貼所需行政作業費2,390千

    元。

    (2)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之民俗調理業

    營運補貼314,580千元(按每家每月上

    限1萬元,補助3個月計算)。

    0061000000

    文化部主管 3,220,000

    0061010000

    文化部 3,220,000

    59610113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3,220,000 文化部 本次追加辦理藝文產業紓困所需經費3,220,

    000千元,包括:

    2000 1.補助藝文艱困事業之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

    業務費 20,000 補貼措施等所需經費1,770,000千元,內

    4000 容如下:

    獎補助費 3,200,000 (1)辦理計畫行政作業與審查補助申請案

    相關工作等所需經費6,000千元。

    (2)補助營業額(或文化部認定收入)衰

    退50%以上或文化部另公告營業額(或

    收入)達一定減少比例之藝文艱困事

    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等所需經費1,7

    64,000千元(包括補助員工薪資4成,

    以每人每月上限2萬元計算,補助3個

    月,預估受惠人數2萬5,300人;補助

    一次性營運資金)。

    2.補助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

    擊所需經費1,400,000千元,係補助人員

    薪資、營運資金及研發創新、人才培育、

  • 36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技術提升等因應提升計畫。

    3.辦理大型藝文業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所需

    經費50,000千元,係委由行政法人文化內

    容策進院辦理補助大型藝文業者紓困貸款

    利息補貼相關業務(預計提供貸款額度每

    家上限最高5億元,按年利率最高1%補貼

    利息1年)。

    0017000000

    財政部主管 498,252 財政部

    0017010000

    財政部 498,252

    59170102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498,252 新增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營運紓困措施所需

    經費498,252千元,包括:

    4000 1.補助受疫情影響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減

    獎補助費 498,252 輕營運負擔所需經費162,660千元(按5,4

    22人,每人每月1萬元,補助3個月計算)

    2.補助受疫情影響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減

    輕營運負擔所需經費335,592千元(按3萬

    7,288人,每人每月3,000元,補助3個月

    計算)。

    0030000000

    勞動部主管 31,025,000 勞動部

    0030010000

    勞動部 31,025,000

    6330010200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31,025,000 新增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以及針對

    低於一定月投保薪資之自營作業者與無一定

    2000 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31,025,000

    業務費 102,500 千元,包括:

    4000 1.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1,

    獎補助費 30,922,500 000,000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所需行政

    作業費等77,500千元。

  • 37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歲出追加預算計畫提要及概況表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承辦

    單位說 明n科目編號及名稱n 追加預算數

    (2)勞工紓困貸款第1年利息補貼等所需經

    費922,500千元(按年利率1.845%,每

    人最高可貸10萬元計算)。

    2.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

    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30,025,000

    千元,內容如下:

    (1)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

    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所需行政作業

    費等25,000千元。

    (2)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

    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30,000,

    000千元(按每人每月1萬元,補貼3個

    月計算)。

  • 38

    款 名 稱 小 計 人事費

    合 計 150,000,000 129,126,196 75,746

    1 行政院主管 159,070 159,070 -

    2 內政部主管 365,035 211,955 39,136

    3 教育部主管 2,348,000 2,100,000 -

    4 經濟部主管 77,440,000 57,440,000 -

    5 交通部主管 13,128,924 13,128,924 -

    6 農業委員會主管 1,985,000 1,985,000 -

    7 衛生福利部主管 19,830,719 19,357,995 36,610

    8 文化部主管 3,220,000 3,220,000 -

    10 財政部主管 498,252 498,252 -

    11 勞動部主管 31,025,000 31,025,000 -

    科 目合 計

    中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歲出追加預算用中華民國109年1月

    經 常 支 出

  • 39

    政府

    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途別科目分析總表15日至110年6月30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 計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6,091,071 122,959,379 20,873,804 701,804 20,172,000

    159,070 - - - -

    61,619 111,200 153,080 153,080 -

    - 2,100,000 248,000 248,000 -

    557,500 56,882,500 20,000,000 - 20,000,000

    - 13,128,924 - - -

    27,600 1,957,400 - - -

    5,162,782 14,158,603 472,724 300,724 172,000

    20,000 3,200,000 - - -

    - 498,252 - - -

    102,500 30,922,500 - - -

    資 本 支 出經 常 支 出

  • 40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小 計 人事費

    合 計 150,000,000 129,126,196 75,746

    0003000000

    1 行政院主管 159,070 159,070 -

    0003850000

    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59,070 159,070 -

    6503850000

    醫療保健支出 159,070 159,070 -

    65038510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159,070 159,070 -

    0008000000

    2 內政部主管 365,035 211,955 39,136

    0008010000

    1 內政部 365,035 211,955 39,136

    6508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365,035 211,955 39,136

    6508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365,035 211,955 39,136

    0020000000

    3 教育部主管 2,348,000 2,100,000 -

    0020010000

    1 教育部 2,348,000 2,100,000 -

    6520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248,000 - -

    6520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248,000 - -

    5920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2,100,000 2,100,000 -

    59200101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2,100,000 2,100,000 -

    0026000000

    4 經濟部主管 77,440,000 57,440,000 -

    科 目合 計

    中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歲出追加預算用中華民國109年1月

    經 常 支 出

  • 41

    政府

    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途別科目分析表15日至110年6月30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 計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6,091,071 122,959,379 20,873,804 701,804 20,172,000

    159,070 - - - -

    159,070 - - - -

    159,070 - - - -

    159,070 - - - -

    61,619 111,200 153,080 153,080 -

    61,619 111,200 153,080 153,080 -

    61,619 111,200 153,080 153,080 -

    61,619 111,200 153,080 153,080 -

    - 2,100,000 248,000 248,000 -

    - 2,100,000 248,000 248,000 -

    - - 248,000 248,000 -

    - - 248,000 248,000 -

    - 2,100,000 - - -

    - 2,100,000 - - -

    557,500 56,882,500 20,000,000 - 20,000,000

    資 本 支 出經 常 支 出

  • 42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小 計 人事費

    科 目合 計

    中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歲出追加預算用中華民國109年1月

    經 常 支 出

    0026010000

    1 經濟部 77,440,000 57,440,000 -

    6526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50,000 50,000 -

    6526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50,000 50,000 -

    5926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77,390,000 57,390,000 -

    59260102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77,390,000 57,390,000 -

    0029000000

    5 交通部主管 13,128,924 13,128,924 -

    0029010000

    1 交通部 13,128,924 13,128,924 -

    6529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280,000 280,000 -

    6529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280,000 280,000 -

    5929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12,848,924 12,848,924 -

    59290102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12,848,924 12,848,924 -

    0051000000

    6 農業委員會主管 1,985,000 1,985,000 -

    0051010000

    1 農業委員會 1,985,000 1,985,000 -

    5651010000

    農業支出 1,985,000 1,985,000 -

    56510121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1,985,000 1,985,000 -

  • 43

    政府

    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途別科目分析表15日至110年6月30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 計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資 本 支 出經 常 支 出

    557,500 56,882,500 20,000,000 - 20,000,000

    - 50,000 - - -

    - 50,000 - - -

    557,500 56,832,500 20,000,000 - 20,000,000

    557,500 56,832,500 20,000,000 - 20,000,000

    - 13,128,924 - - -

    - 13,128,924 - - -

    - 280,000 - - -

    - 280,000 - - -

    - 12,848,924 - - -

    - 12,848,924 - - -

    27,600 1,957,400 - - -

    27,600 1,957,400 - - -

    27,600 1,957,400 - - -

    27,600 1,957,400 - - -

  • 44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小 計 人事費

    科 目合 計

    中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歲出追加預算用中華民國109年1月

    經 常 支 出

    0057000000

    7 衛生福利部主管 19,830,719 19,357,995 36,610

    0057010000

    1 衛生福利部 19,830,719 19,357,995 36,610

    6557010000

    醫療保健支出 15,388,749 14,916,025 36,610

    65570101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治

    15,388,749 14,916,025 36,610

    6257010000

    社會救助支出 4,441,970 4,441,970 -

    6257010200

    2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4,441,970 4,441,970 -

    0061000000

    8 文化部主管 3,220,000 3,220,000 -

    0061010000

    1 文化部 3,220,000 3,220,000 -

    5961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3,220,000 3,220,000 -

    59610113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3,220,000 3,220,000 -

    0017000000

    10 財政部主管 498,252 498,252 -

    0017010000

    1 財政部 498,252 498,252 -

    5917010000

    其他經濟服務支出 498,252 498,252 -

    5917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498,252 498,252 -

    0030000000

    11 勞動部主管 31,025,000 31,025,000 -

    0030010000

    1 勞動部 31,025,000 31,025,000 -

  • 45

    政府

    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途別科目分析表15日至110年6月30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 計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資 本 支 出經 常 支 出

    5,162,782 14,158,603 472,724 300,724 172,000

    5,162,782 14,158,603 472,724 300,724 172,000

    5,136,082 9,743,333 472,724 300,724 172,000

    5,136,082 9,743,333 472,724 300,724 172,000

    26,700 4,415,270 - - -

    26,700 4,415,270 - - -

    20,000 3,200,000 - - -

    20,000 3,200,000 - - -

    20,000 3,200,000 - - -

    20,000 3,200,000 - - -

    - 498,252 - - -

    - 498,252 - - -

    - 498,252 - - -

    - 498,252 - - -

    102,500 30,922,500 - - -

    102,500 30,922,500 - - -

  • 46

    款 項 目 節 編 號 及 名 稱 小 計 人事費

    科 目合 計

    中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歲出追加預算用中華民國109年1月

    經 常 支 出

    6330010000

    福利服務支出 31,025,000 31,025,000 -

    6330010200

    1 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紓困振興

    31,025,000 31,025,000 -

  • 47

    政府

    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途別科目分析表15日至110年6月30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小 計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資 本 支 出經 常 支 出

    102,500 30,922,500 - - -

    102,500 30,922,500 - - -

  • 48

    單位:新臺幣千元

    款 名 稱

    合 計 1,205,220 612,260 538,876 54,084

    1 行政院主管 - - - -

    2 內政部主管 111,200 92,714 18,318 168

    3 教育部主管 150,000 92,697 55,618 1,685

    4 經濟部主管 - - - -

    5 交通部主管 - - - -

    6 農業委員會主管 21,000 10,955 9,545 500

    7 衛生福利部主管 923,020 415,894 455,395 51,731

    8 文化部主管 - - - -

    10 財政部主管 - - - -

    11 勞動部主管 - - - -

    中央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補助地方政府經費追加預算彙總表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

    附註:本表中央對地方政府補助經費分配情形係預估數,各地方政府實際獲配金額將俟中

    附註:央各部會就地方政府所提需求或計畫,進行審查或實地現勘後予以調整。

    補助金門及

    連江縣政府

    科 目合 計

    補助各直轄

    市政府

    補助臺灣省

    各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