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居住規劃

30
第第第 第第第第

description

第七章 居住規劃. ( 一 ) 年成本法 老王看上了一間 40 坪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新蓋好的大廈 9 樓, 屋主可租可售。若是租的話房租每月 3 萬元,押金 3 個月。購 的話總價 8 百萬元,可承接 5 百萬元,利率 6% 的房貸,自備 3 百萬元。老王租與購的成本分析如下(假設押金與自備款機 會成本,以一年期存款利率 3% 計): 租屋年成本: 3 萬元 ×12 + 3 萬元 ×3×3% = 362,700 元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of 第七章 居住規劃

Page 1: 第七章 居住規劃

第七章 居住規劃

Page 2: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

購屋與租屋之抉擇 (年成本法 )

( 一 ) 年成本法 老王看上了一間 40 坪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新蓋好的大廈 9

樓, 屋主可租可售。若是租的話房租每月 3 萬元,押金 3 個

月。購 的話總價 8 百萬元,可承接 5 百萬元,利率 6% 的房貸,

自備 3 百萬元。老王租與購的成本分析如下(假設押金與自備

款機 會成本,以一年期存款利率 3% 計): 租屋年成本: 3 萬元 ×12 + 3 萬元 ×3×3% = 362,700 元 購屋年成本: 300 萬元 ×3% + 500 萬元 ×6% = 39 萬元 看起來租屋比購屋年成本低 27,300 元,或每月 2,275 元,

租屋 比較划算。不過還要考慮以下因素:

Page 3: 第七章 居住規劃

3

購屋與租屋之抉擇 (年成本法 )

1. 房租是否會每年調整-購屋後成本固定,而因租與購之月 成本只差 2,275 元,只有月租的 7.6% ,因此只要未來

房租 的調整幅度超過 7.6% ,則購屋比租屋划算。 2. 房貸與房租所得稅扣除額-自用房貸利息年扣除額 30 萬元 (依目前所得稅法規定),而房租扣除額僅 12 萬元。若

老 王的邊際稅率為 21% , (30 萬元- 12 萬元 )×21% =

37,800

元,則考慮所得稅因素後購屋反而比租屋划算。

Page 4: 第七章 居住規劃

4

購屋與租屋之抉擇 (年成本法 )

3. 房價漲升潛力-若房價未來看漲,那麼即使目前算起來購 屋的年居住成本稍高,未來出售房屋的資本利得也足以彌 補居住期間的成本差異。以上例而言,租屋年居住成本率 = 36 萬元 ÷800 萬元= 4.5% ,購屋成本率= 39 萬元 ÷800 萬

元 = 4.875% ,差距只有 0.375% 。若計劃住 5 年, 0.375%×5 = 1.875% ,只要房價可能在 5 年內漲 2% 以上,購屋仍然划 算。 4. 利率的高低-利率愈低,購屋的年成本愈低,購屋會相對 划算。近年來存款與房貸利率連袂走低,但房租有一定的 僵固性,因此也會降低租屋與購屋的居住成本差異。

Page 5: 第七章 居住規劃

5

購屋與租屋之抉擇 (淨現值法 )

( 二 ) 淨現值法 淨現值法是考慮在一個固定的居住期間內,將租屋及購屋的現 金流量還原至現值,比較兩者的現值較高者為划算。同樣以老 王的例子來說,若已確定要在該處住滿 5 年,房租每年調升 1.2 萬元,以存款利率 3% 為折現率,若貸款利率 6% , 20 年房貸每

年 本利平均攤還額=貸款額 500 萬元 ÷ 年金現值係數 (n = 20 , r

= 6%) = 500 萬元 ÷11.47 = 435,920 元,依淨現值法分析如下: 1. 租屋淨現金流量現值 = 90,000÷(1.03)5–90,000 - 360,000÷(1.03) -

372,000÷(1.03)2 - 384,000÷(1.03)3 - 396,000÷(1.03)4 - 408,000÷(1.03)5

=- 1,767,725 只有押金是 5 年後可回收的部分,其他都屬現金支出,因

此 淨流出現值約為 177 萬元。

Page 6: 第七章 居住規劃

6

購屋與租屋之抉擇 (淨現值法 )

2. 購屋淨現金流量現值 = 5 年後售屋淨所得 ÷(1.03)5–3,000,000–435,920÷(1.03)– 435,920÷(1.03)2 - 435,920÷(1.03)3 - 435,920÷(1.03)4 - 435,920÷(1.03)5 = 5 年後售屋淨所得 ÷(1.03)5 - 4,996,385 。租、購之現金流量相等 時 5 年後售屋淨所得 ÷(1.03)5 - 4,996,385 = -1,767,725 5 年後售屋淨所得= 3,742,017 5 年後售屋淨所得= 5 年後售屋房價- 5 年後房貸餘額現值 5 年後房貸餘額現值= 435,920× 年金現值係數 (n = 15 , r = 6%) = 435,920×9.712 = 4,233,655 5 年後售屋房價= 5 年後售屋淨所得+ 5 年後房貸餘額現值 = 3,742,017 + 4,233,655 = 7,975,672

Page 7: 第七章 居住規劃

7

購屋與租屋之抉擇 (淨現值法 )

因此 5 年後售屋房價只要在 798 萬元以上,購屋就比租屋划算。若 5 年後房價與目前房價相當,此時的購屋或租屋決策,主要看當事者對 5 年後房價漲幅的主觀看法而定。

淨現值法考慮居住年數,值得參考的決定標準是,如果你不打算在同一個地方住 3 年以上,最好還是以租代購。因為 3 年內房租再怎麼調漲,仍會低於房貸利息的負擔,若購屋者有裝潢又只住 3 年,折舊成本太高。此外,若每次沒住多久就要換屋的話,房屋的交易成本,如仲介費用、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合計起來也要房價的 3% 以上,再加上自宅會比租用的居所捨得裝潢,除非房價在 3 年內大幅上漲,否則計入仲介及裝潢等費用後的淨現值流出應該都會比租屋高。一般的通則是,一個地方住愈久,用淨現值法計算的購屋比租屋划算的機會愈大。

Page 8: 第七章 居住規劃

8

購屋規劃的流程

圖 7-1  購屋規劃流程圖

居住需求

家庭人口

生活品質

空間需求

環境需求

購屋或租屋決策

是否購屋

購屋規劃

房租成長率

房價成長率

居住年數

利率水準

負擔能力

租屋

總價

區位 類別 型式 用途

貸款

自備款

Page 9: 第七章 居住規劃

9

以儲蓄及繳息能力估算房屋總價 可負擔自備款=目前年收入 × 負擔比率上限 × 年金終值 (n =離購屋

年數, r =投資報酬率 ) +目前淨資產 ×複利終值 (n =離購屋年數,r =投資報酬率 )

可負擔房貸=目前年收入 ×複利終值 (n =離購屋年數, r =預估

收入成長率 )× 負擔比率上限 × 年金現值 (n =貸款年

限, r =房貸利率 ) 可負擔房屋總價=可負擔自備款+可負擔房貸 舉例來說,小林年收入為 1 百萬元,預估收入成長率 3% 。目前淨資

產 150 萬元, 40% 為儲蓄自備款與負擔房貸的上限,打算 5 年後購屋,投資報酬率 10% ,貸款年限 20 年,利率以 6% 計,可以負擔屆時房價為:

自備款部分= 100 萬元 ×40%×6.11 + 150 萬元 ×1.611 = 486 萬元, 貸款部分= (100 萬元 ×1.159×40%)×11.47 = 532 萬元 可負擔屆時房價=自備款 486 萬元+貸款 532 萬元= 1,018 萬元

Page 10: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0

可負擔房屋之單價 可負擔房屋總價 ÷需求坪數=可負擔房屋單價 應買多少坪的房子,取決於家庭人口數及空間舒適度

的要求。若 5 年以後才要買房子,則以屆時需同住的家庭人口數計算所需坪數。據主計處統計我國每人平均居住面 積約 11 坪,每戶平均人數約 3.6人,因此每個家庭的平均居住面積為 40 坪,三房兩廳是最普遍的格局。若除基本的臥室、廚廁之外,還要加上功能性的書房或視聽室,所需坪數更多。家庭成員平均每人若有 15 坪的空間,就可以享受寬敞舒適的家居生活。以四口之家的小林為例,理想的住家是四房兩廳,以 50 坪規劃。

可負擔購屋總價 1,018 萬元 ÷50( 坪 ) = 20.4 萬元。若有車位需求,如車位以 100 萬元估計, (1,018 萬元- 100萬元 )÷50( 坪 ) = 18.4 萬元

Page 11: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1

購屋環境需求 (區位決定單價 )

房價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區位,一是大小。區位生活機能愈佳,單價愈高,房子愈大,總價愈高。房子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居住成員的數目,需要多少房間才夠用,可伸縮的彈性較小。但不同區位間的單價差距甚大,因此需考量總負擔能力,在可接受的居住坪數下,選擇住得起的地區。環境需求要考慮的重點,包括所居住社區的生活品質、離上班地點或子女就學地點遠近,以及學區考慮等。區位是決定房價最重要的因素,應考慮負擔能力,在通勤所需油料、時間成本與房價的差異所產生的利息成本間比較選擇。

Page 12: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2

購屋規劃實例

志明與春嬌夫婦看上了一處設計完善的預售屋社區,總價 1千萬元,簽約、工程與貸款比率為 15% , 15% 與70% ,工程期為 3 年。以他們手頭上的 2 百萬元及每年50 萬元的儲蓄,是否買得起此預售屋呢?

目前的 2 百萬元支付 150 萬元的簽約款後還有 50 萬元,工程期間內每年要付工程款 50 萬元,可以每年的儲蓄額 50 萬元來支應。交屋後要繳貸款 7 百萬元,以利率6% , 20 年期房貸來計算,每年要繳房貸本息攤還 61 萬元,超過目前 50 萬元的儲蓄能力。不過因還有簽約款後餘額 50 萬元可以補前 5 年的不足,加上工程期的 3 年共有 8 年的時間,可以靠收入的增加或儲蓄率的提高來達到年儲蓄額 61 萬元,足以繳付房貸。每年只要增加13,750 元儲蓄即可辦到,因此購買力應無問題。

Page 13: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3

換屋實例

換屋計畫:新舊屋差價=換屋自備款+因換屋增加的貸款 換屋時需考慮舊屋能賣多少錢,另外還需要自備款=新屋淨值-

舊屋淨值= ( 新屋總價-新屋貸款 ) - ( 舊屋總價-舊屋貸款 ) 。如舊屋值 6 百萬元,貸款尚有 340 萬元,新屋值 1千萬元,擬貸款 6 百萬元,應籌自備款= (1,000 萬元- 600 萬元 ) - (600 萬元- 340 萬元 ) = 140 萬元。此時要考慮的是,手邊可變現的資產是否有 140 萬元,及未來是否負擔 6 百萬元房貸的能力。以利率 6% , 20 年本利平均攤還計算, (600 萬元 ÷11.47)÷12 = 43,592 元,每月要繳本息為4.4 萬元,較原來的 3 百萬元貸款額的負擔倍增。

換屋時舊屋尚剩下多少貸款餘額,可以每年本金平均應攤還額 × 年金現值係數 (n =房貸剩餘年數, r =房貸利率 ) 計算。如舊屋原貸款 4 百萬元,利率 6% 貸款 20 年,每年攤還額 35 萬元,經過 5 年後若利率不變,此時 15 年 6% 的年金現值係數為 9.712 , 35 萬元×9.712 = 340 萬元。如果首次購屋時已用盡手頭現金,每月房貸額又繳付得很辛苦的話,基本上是沒有加價換屋能力的。

Page 14: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4

換屋實例 換屋時新屋需要多少貸款額,此時應考慮目前的生息資產與儲蓄能力。新屋貸款額=新屋總價-售屋淨流入-自備款,假設目前有生息資產 1 百萬元,年收入 120 萬元,消費支出 70 萬元。現在購買房屋價值 6 百萬元,可貸 20 年房貸 4 百萬元,若投資報酬率為 8% ,計畫 5 年後再換新屋。若房貸利率也是6% ,每年攤還額= 400 萬元 ÷AP(20 , 6%) = 35 萬元, 5 年後剩餘房貸額= 35 萬元 ×AP(15 , 6%) = 340 萬元, 5 年內可存自備款= 100 萬元 ×CF(5 , 8%) + (120 萬元- 70 萬元-35 萬元 )×AF(5 , 8%) = 147 萬元+ 88 萬元= 235 萬元,售屋淨流入= 600 萬元- 340 萬元= 260 萬元,若新屋總價為 1千萬元,新屋貸款額=新屋總價 1,000 萬元-售舊屋淨流入260 萬元-可準備自備款 235 萬元= 505 萬元。 505 萬元 ÷AP (20 , 6%) = 44 萬元,仍在未考慮本金攤還前的收支餘額 50萬元以內,表示此換屋計畫可行。最高的換屋總價= 260 萬元+ 235 萬元+ 50 萬元 ×AP(20 , 6%) = 1,068 萬元。

Page 15: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5

考慮期初費用後的購屋換屋規劃

一般而言,期初費用可分類如下: 1. 裝潢費用-是最大的一筆期初費用。理論上交屋後把舊家具搬過 去就可以居住,但實際上好不容易買下房子,當然要裝潢一下, 甚至家具都要換新,才有遷新居的感覺。裝潢費用隨個人的喜好 與預算的多寡差異極大,一般說來每坪 1 萬元的裝潢是最基本的開 銷。若 40 坪的房子以百萬元裝潢,平均每坪 2.5 萬元的裝潢費只是 平均水準,要達到滿意水準的裝潢平均每坪要 5 萬元以上。 2. 仲介費用-如果是透過仲介公司購屋,必須支付仲介費用。目前 的仲介費率是以成交價為基準,標準是買方 1% 、賣方 4% ,法令上 限買賣合計不得超過 6% 。以透過仲介購屋 6 百萬元來說,要支付 6 萬元的仲介費;如出售 6 百萬元舊屋,另購 1千萬元新屋,均透過 仲介公司的話, 600 萬元 ×4% + 1,000 萬元 ×1% = 34 萬元,要支付 34 萬元的仲介費用。

Page 16: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6

考慮期初費用後的購屋換屋規劃

3. 代書費及登記規費-買賣時代書費及登記規費多在 1 至 2 萬元之間。 4. 搬家費用-視家具多寡及新舊家距離遠近而定, 1 至 3 萬 元不等。 5. 契稅-房屋所有權移轉需繳納契稅。以房屋目前造價殘 值為公定契約的契價基準課稅。買賣時契稅課徵稅率

為 6% ,其納稅義務人為買方。 6. 土地增值稅-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時,應繳納土地增 值稅。 在做購換屋規劃時,應把自備款、裝潢費及代書費等其他 費用均列入期初費用,作為交屋時應該準備的現金流出。

Page 17: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7

影響不動產價格的總體因素 需求面因素 1. 人口結構轉變-現代人生養子女數目比過去少或人口外流大陸、或 移民國外等。 2. 購屋能力轉變-景氣差失業率高時,整體購屋能力降低。 3. 資金流量轉變-股市與房市資金有代替效果或開放外資投資房市。 4. 利率走勢-利率走低加上政策性優惠貸款,可刺激自住型房地產的 需求。 5. 購屋觀念轉變-現代年輕人較無非購屋不可的觀念。 供給面因素 1. 歷年未出清之餘屋-民國 89 年住宅普查時還有 123 萬戶的餘屋。 2. 政策的轉變-如實施容積率前的搶建,土增稅減半期的賣壓。 3. 趨勢的轉變-加入 WTO 後農產品過剩,農地釋出增加供給。 4. 低價供給的衝擊-房貸違約高,法拍屋大增,有價格破壞效應。 5. 區位的相對供給-房地產非標準化產品,若某社區個案極獨特,無 替代性產品可競爭時,價位可能遠高於市場行情。

Page 18: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8

不動產估價之方法 1. 成本法 (1) 土地 開發後土地總價=素地取得成本+開發工程費+管銷費用+資 金利息+合理費用 建坪數=土地坪數 ×容積率 單位建坪價格=開發後土地總價 ÷建坪數 (2) 建築物 新屋=每建坪建築成本 ×建坪數,依磚造、鋼筋水泥( R

C )與 鋼骨結構( SRC )等不同。 中古屋=新屋建築成本 × ( 1 -折舊率 × 使用年數),此處

折舊 率只算房屋,因此應假設在 2% 以上。 若建材人工成本波動大,應用重製成本觀念取代歷史成本。 (3) 單位總成本-每建坪單價=土地建坪價格+建物建坪建造成 本。

Page 19: 第七章 居住規劃

19

不動產估價之方法

2. 收益還原法 (1) 房地產總價=房租淨收入 ÷ 市場投資收益率 (Yield) (2) 不考慮未來房價漲升空間,投資收益率=存款利率+房 地產流動性貼水 (3) 常用於投資用途房地產估價,如套房、店面與辦公大 樓,房價隨房租而變動。 (4) 房租應以扣掉成本後的淨收益計算。 (5) 可統計出各地區各類型不動產的平均投資收益率,只要 知道房租就可以算出合理房價。 (6) 考慮流動性貼水,通常套房收益率最高,依次為辦公室 與店面。

Page 20: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0

不動產估價之方法

3. 市場比較法 (1) 估價標的物房價=同地區同類型房屋房價 × 屋齡調 整係數 × 地段調整係數 ×議價係數。 (2) 比較新屋與中古屋,依折舊情況設定屋齡係數。 (3) 不同樓層、街頭街尾地段差異大者,依地段調整係 數。 (4) 若以賣方開價而非成交價做比較基準,需做議價係 數調整。 (5) 一般估價公司做住宅估價時多用市場比較法,選擇 3 至 4 個案例與估價標的物做比較,再依上述係數調 整說明,最後定出調整後的合理價格。

Page 21: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1

房屋貸款之型態 ( 一 )到期還款型 借款人每月的現金結餘若勉強僅可湊足繳房貸本息,沒 有能力提前還款。此時可選擇利率較低,但必須鎖定貸 款額幾年不能提前還款,否則會有違約金的房貸。如 此,對銀行來說可確定房貸利潤,對借款人來說也能得 到低利率好處。 ( 二 )提早還清型 常有額外的收入來源,或收入起伏大的業務工作者,可 選擇繳款有彈性,可依當月收入多寡選擇多繳或少繳, 沒有提前償還違約金規定的貸款。縱使利率較要鎖定幾 年的房貸為高,由於可提前好幾年還清,房貸總負擔可 能更低。

Page 22: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2

房屋貸款之型態 ( 三 )隨借隨還型 以房地產設定額度,動用本金時才支付利息,可掌握投資 時機,因此又稱為理財型房貸。此類房貸利率較一般房貸 要高,但以日計息,實現投資利益時可隨時償還;因此只 要運用投資得當,隨借隨還,理財型房貸的利息並不會成 為很大的負擔。 ( 四 ) 貸款組合型 有部分房貸可適用低利率的公教或勞工貸款,但還有一部 分需運用一般貸款,此時以找能同時承辦的銀行為原則, 否則若不適用優惠貸款的部分被視為第二順位房貸,利率 將高出許多。

Page 23: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3

房屋貸款之型態 ( 五 ) 超額貸款型 購屋後的裝潢也是一大支出,加計後房貸需求額可能會大於以 房屋總價乘以貸款成數的核貸額。有些銀行可搭配利率較高的 消費性信用貸款,一次滿足申貸者的需求,但前提是有足夠償 還房貸與信用貸款的現金流量。 ( 六 )指數型房貸 (ARM’s) 相較於以往的房貸,「指數型房貸」是放款利率的計算方式。 國內銀行業多以國內前幾大行庫定儲 1 年期平均利率加碼,或是 按照基放利率減碼。外商銀行多以 180天期短期票券利率為基準 加碼,而壽險業則多以保單分紅利率( 2 年期定儲)為基準,最 大的特色是建立利率調整的透明度,提供給消費者公平比較的 方式。目前指數型房貸定儲利率加碼幅度多在 2% 以下,因此適 用的放款利率低於舊房貸的利率水準。

Page 24: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4

房屋貸款之型態 ( 七 )抵利型 在傳統分期貸款帳戶外,銀行另外提供一個約定不 計息活存帳戶搭配使用。每日在房貸帳戶中的貸款 餘額將會自動與約定活存帳戶中的存款餘額 ( 即為

可 免息額度 ) 相減,並且按減後的餘額,按日計息。

如 此按日所累積的利息,就是當期應繳的房貸利息。 因為是分期付款的房貸應繳金額,在當期利息少繳 的情況下,本金部分自然就多繳,而貸款餘額也就 隨之減少。整體而言,可幫助加速還款並省息。

Page 25: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5

房屋貸款的計息方式 ( 一 ) 本金平均攤還法 每月攤還的本金固定,但總額隨房貸餘額減少,利息額也跟著遞 減。如 20 年貸款利率以 8% 計,借款 240 萬元, 20 年要還 240 期,每 期還本金 1 萬元。第一期應還 240 萬元 ×8%÷12 + 1 萬元= 2.6 萬元。 第二期應還 239 萬元 ×8%÷12 + 1 萬元= 2.59 萬元,逐期遞減,至最 後一期 1 萬元 ×8%÷12 + 1 萬元= 10,067 元。惟採取此方法者不多, 通常都會提早把本金還清。 ( 二 ) 本利平均攤還法 若為本利平均攤還,同樣 240 萬元,利率 8% ,期限 20 年,運用年 金現值的公式可算出每月要還 2 萬元,第一期的 2 萬元中有 1.6 萬元 是還利息,只有 4千元是還本金,第二期的 2 萬元有 15,973 元是還 利息, 4,027 元是還本金,每月償還總額固定,但愈往後本金償還 的部分愈多,利息償還的部分愈少。由於總攤還額固定比較容易 規劃,大部分的借款人都選擇本利平均攤還。採取本金平均攤還 者,第一期攤還額 2.6 萬元,遠比本利平均攤還額 2 萬元為多。

Page 26: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6

房屋貸款的計息方式 ( 三 ) 設定最低還款額,彈性還款總額法 活存與房貸為同一帳戶,每月的最低還款額比本利攤還額更低, 以確保借款者信用無虞,但有錢時可隨時償還。還款總額扣除帳 面上餘額及日數算出的應繳利息,剩下的部分就用來還本金。此 種房貸比一般房貸利率高出 1%左右,但卻比理財型房貸的利率低 1% ,可以說是以較低的利率享受理財型房貸的好處。 比如說借款 240 萬元,利率 8% ,本利平均攤還時應月繳 2 萬元,但 如果此種貸款只規定最低月繳總額 1 萬元,最高在第 1 年還款總額 不得高於 1 百萬元,在此限制下可自行決定多還或少還,也不受 固定還款日的限制。如第 1 個月還款 5 萬元,其中 1.6 萬元是利息, 3.4 萬元用來還本金,本金剩下 236.6 萬元。第 2 個月手頭較緊,只 還 1 萬元最低額,因為按 236.6 萬元的餘額來算,利息就要 1.58 萬 元,所以 1 萬元繳款後本金餘額又增為 237.18 萬元。此種還本付息 方法需要一套可整合存款與房貸計算的有效資訊系統配合,剛開 始只在外商銀行推廣,最近本國銀行也開始推出。

Page 27: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7

房貸換貸款銀行之決策考量

( 一 ) 利率差距 若原貸款銀行利率與轉貸利率差距二碼以上 ( 即 0.5%) ,再 來考慮計算其他轉貸費用是否划算。不過,許多銀行打出 5% 以下「超低房貸利率」的廣告,但不是 20 年都是這樣的 利率,通常只有頭一年最低,或前兩、三年低於平均利率 水準,之後的利率會提高;因此比較利率時要以至少 10 年 期的平均利率來相較。如舊房貸利率為 6.5% ,新房貸第 1

年 5% ,第 2 年 6% ,第 3 年以後 7% ,計算 10 年平均利率為 6.7% ,雖然第 1 年房貸利率低了 1.5% ,但比較全期負擔 後,房貸搬家不見得比較划算。

Page 28: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8

房貸換貸款銀行之決策考量

( 二 ) 應負擔的費用 各項支付費用是否符合成本,若成本不符只省下蠅頭小 利,則不必考慮房貸搬家。轉貸費用如下: 1. 鑑價費用:可以一件 5千元估計。 2. 代償費用:銀行收取範圍多在 5千元至 1 萬元間。 3. 代書費用:設定費 3,500 元、塗銷費 1千元,合計 4,500 元。 4. 設定規費:轉貸金額的 0.12% 。 5. 原有房貸提前償還的違約金:視契約而定,若貸款未 超過所規定的最短年限,提前解約需賠償 1 個月以

上本 利平均攤還額的違約金,甚至有以本金餘額 3% 計

算 者,轉貸前最好先向原貸款銀行問清楚。

Page 29: 第七章 居住規劃

29

房貸換貸款銀行之決策考量 ( 三 )轉貸額度 銀行重新估價後的轉貸額度與原貸額度的差異可能高達三至四 成,是否可達到理想的額度,也要列入考量。雖然利率較低,如 果轉貸的額度遠低於原來的額度,還要另外再籌一筆錢來還原貸 款的話,若籌款有困難,只能回頭希望原貸款銀行能降低利率。 房屋的現值往往影響轉貸所能獲得的貸款額度,例如汐止地區易 淹水,房價一片慘跌,轉貸時以房屋現值鑑價,所能獲得的金額 勢必與之前的貸款金額差一大截,較不適合轉貸。此外,如果當 初購屋時為整批預售屋,銀行並未鑑價,而是直接以房價的七 成、八成貸放,在轉貸時幾乎都面臨「借新還舊」價款不足,而 必須自掏腰包補足缺口的狀況,因此手上有沒有足夠的閒置資 金,是轉貸時需考量的重點。

Page 30: 第七章 居住規劃

30

房貸換貸款銀行之決策考量 ( 四 ) 是否為部分優惠利率的組合貸款 政府的低利優惠不能帶到第 2家銀行,所以如果轉貸的話,此項 優惠不能再適用。因此要算出平均利率,再與別家銀行的利率 相比,若還是利率較高,則可以考慮轉貸。如 2 百萬元是 3.15% , 3 百萬元是 8% ,平均利率約為 6.06% ,若其他銀行利率 低於 5.5% ,即可考慮轉貸。 ( 五 ) 新舊貸款的還款彈性 有時候舊貸款已過了最低貸款年限,可隨時提前還款,不會有 違約金,而新貸款利率雖較低,卻規定幾年內只能還利息,不 能還本金,或者是頭幾年提前還本金時會有違約金。這個規定 影響很大,因為若能提早還本金,利息可能可以減少十幾萬 元。因此衡量自己未來數年的現金流量,若可能有大額本金還 款的話,還是留在可隨時還款的舊房貸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