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頁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朱熹「淫詩說」衡論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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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2014 12 1-28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1 朱熹「淫詩說」衡論 黃忠慎 * 摘要 在《詩經》學史上,朱熹的表現有資格被稱之為典範,學術史上所謂的 典範絕不代表當事人的學術表現已經盡善盡美,正相反,典範學者的的成就 雖屬空前,影響力特大,但其著作中其實留有許多問題能讓有志一同的後起 者來共同解決。朱熹的《詩經》學對於傳統論說有很多的突破,謂其為《詩 經》宋學中的代表人物,可謂名副其實。本文以朱熹最具爭議的「淫詩說」 為探述對象,從淫詩的界定、篇數到有關「鄭聲淫」的異同解讀,以及「淫 詩說」的作用與影響等,皆納入觀察範圍。透過本文的研究,可以讓我們對 於朱熹的「淫詩說」有較為全面的理解,當然,相關議題仍然值得繼續探索, 尤其是價值論方面。 關鍵詞:朱熹、詩經、淫詩說、鄭聲淫、典範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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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2014 年 12 月 頁 1-28 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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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淫詩說」衡論

    黃忠慎 *

    摘要

    在《詩經》學史上,朱熹的表現有資格被稱之為典範,學術史上所謂的

    典範絕不代表當事人的學術表現已經盡善盡美,正相反,典範學者的的成就

    雖屬空前,影響力特大,但其著作中其實留有許多問題能讓有志一同的後起

    者來共同解決。朱熹的《詩經》學對於傳統論說有很多的突破,謂其為《詩

    經》宋學中的代表人物,可謂名副其實。本文以朱熹最具爭議的「淫詩說」

    為探述對象,從淫詩的界定、篇數到有關「鄭聲淫」的異同解讀,以及「淫

    詩說」的作用與影響等,皆納入觀察範圍。透過本文的研究,可以讓我們對

    於朱熹的「淫詩說」有較為全面的理解,當然,相關議題仍然值得繼續探索,

    尤其是價值論方面。

    關鍵詞:朱熹、詩經、淫詩說、鄭聲淫、典範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系特聘教授。

  • 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of Providence University Vol. 6, Dec 2014, pp. 1-28 Chinese Literature Department, Providence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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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Study of Zhu Xi’s Lascivious Poetry Theory

    Huang, Chung-Shen(黃忠慎)*

    Abstract

    In the academic history of ShiJing, Zhu xi was qualified as a model because of hisperformance. However, a model in the academic history didn’t mean that his performance in academy had reached perfection. In spite of the unprecedented accomplishments and the gigantic influences they had acquired, there were still a lot of controversial issues left to be discussed together by their successors with the same interests.

    Zhu Xi’s Shijing Study brought numerous breakthrough to the traditional commentary. It’s veritable to dub him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Song-ology.

    This research explored Zhu Xi’s “bohemia poem theory” by studying the definition of the bohemia poems, the numbers of the chapters,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imilarities and dissimilarities with “Unrestrained Music of Zheng “ and its influences and function. Although relative issues , especially the axiology, are still worthy of our continuous exploration , this research enable us to comprehend “bohemia poem theory” in a fuller scale of view. Key words:Zhu Xi, Shi Ji Chuan, Lascivious Poetry Theory, "Zheng Songs are Obscene", paradigm

    *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Department and Graduate Institute of Chinese, National Changhua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 朱熹「淫詩說」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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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詩經》學史上有一些重要專題如「《詩序》論」、「刪詩說」、「二〈南〉

    辨」、「正變說」、「淫詩論」……等,迄今仍在爭議中,其中,「淫詩」意見之

    爭論始於宋代,其中心人物為朱熹(1130-1200)。

    朱熹的《詩集傳》被認為是繼《毛詩傳箋》、《毛詩正義》之後的第三個

    《詩經》研究之里程碑,1此書面對約三十餘篇《詩經》中的情詩,2未必遵

    守傳統政治教化的理解角度,而往往改以「淫詩」的論調重新進行詮釋。這

    樣的論調也被其用在《詩序辨說》中以指陳《詩序》之非,而在《朱子語類》

    中更是多處可以見著朱熹之淫詩理論。固然《詩集傳》所獲得的評價不一,

    但今人多同意《詩集傳》為《詩經》宋學之集大成著作,3而言及朱熹《詩經》

    1 詳夏傳才:《詩經研究史概要》(臺北:萬卷樓圖書公司,1993 年 7 月),頁 172。 2 有關《詩經》中情詩的數量計算,當然涉及情詩的定義問題。《維基百科》謂「情詩的定

    義簡單說來就是情人之間傳達愛意的詩」,若真如此,《詩經》中的情詩將遠遠少於三十

    篇。求之現代辭書,可以發現多數未收「情詩」一詞,編者可能以為此詞淺近易懂,無

    須解釋。其中,三民書局《大辭典》收有「情歌」一詞,解為「抒發男女戀情的歌曲」,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有收「情詩」一詞,解為「描述愛情的詩歌」。就廣義而

    言,凡是描述愛情的或抒發男女戀情的詩歌都是情詩,所以要確定何者屬於情詩,理論

    上並不複雜。不過,有研究者以為「婚變之作」或「表現不穩定的婚姻關係」者亦可稱

    之為情詩,甚至謂〈鄭風‧女曰雞鳴〉這樣的家庭生活詩也可以「反映婚姻生活」,故亦

    將之納入情詩的範疇中;另有學者雖以為可獨立出「家庭生活詩」之主題,但卻用極寬

    容的角度來為斷定詩歌主題,而使得《詩經》中的情詩多達五十二篇,幾占去《國風》

    的三分之一;甚至,有研究者將詩中凡是含有男女感情成分者,包括「抗爭詩」在內,

    一律視同情詩,於是其所稱的情詩多達七十餘篇。凡此皆可能導致情詩主題與意涵討論

    上的困難,當然,對朱熹「淫詩說」的解讀並不會造成障礙。以上資料依序分見:《維基

    百科‧情詩》,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3%85%E8%A9%A9;《大辭典》(臺北:三民書局, 1985 年 8 月),上冊,頁 1643;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newDict/dict.sh?cond=%B1%A1%B8%D6&pieceLen=50&fld=1&cat=&ukey=-1378811356&serial=1&recNo=0&op=f&imgFont=1;王超:〈國風情詩分類解讀〉,《考試》,2011 年 7 月,頁 18;吳明剛:〈詩經情詩的文化學研究〉,《四川民族學院學報》第 20 卷第 1 期(2011 年 2 月),頁 79;王宗石編著:《詩經分類詮釋》(臺北:建宏出版社,1998 年 2 月),頁 7;邢燕萍:〈詩經中情詩的類型兼論其間的女性意識〉,《楚雄師範學院學報》第 24 卷第 7 期(2009 年 7 月),頁 30-35。

    3 王應麟〈詩考序〉:「……諸儒說《詩》,壹以毛、鄭為宗,未有參考三家者。獨朱文公《集傳》閎意眇指,卓然千載之上。」〔宋〕王應麟著,王京州、江合友點校:《詩考》(與《詩

    地理考》合編)(北京:中華書局,2011 年 12 月),頁 9。郝經:「晦庵先生方收伊洛之橫瀾,折聖學而歸衷,集傳注之大成,乃為《詩》作傳,近出己意,遠規漢唐,復風雅

    之正,端刺美之本,釐訓詁之弊,定章句音韻之短長差舛,辨大小〈序〉之重復,而三

    百篇之微意,「思無邪」之一言,煥乎白日之正中也。」〔元〕郝經:《陵川集》,影印《文

    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8 月-1986 年 3 月),第 1192 冊,卷 30,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3%85%E8%A9%A9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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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予後人的整體印象,或許就如周予同(1898-1981)所言:「朱熹《詩經》學之大要,約可析為三方面,即:一、反對《詩序》,以為不足憑信;二、不

    專主毛、鄭,而兼採今文《詩》說;三、提出新解,以《詩經》二十四篇為

    淫佚之作。」4類似的意見,傅斯年(1896-1950)也曾有所表述,傅氏以為朱熹的《詩集傳》有三項特長,其中一項就是「敢說明某某是淫奔詩」。5在

    宋代,反對《詩序》、不專主毛鄭者比比皆是,6甚至成為當時的說《詩》主

    流,故朱熹在這方面的表現頗多同道,而最引起後人的反響與批評者,不啻

    是其「淫詩論」,7換言之,「淫詩論」在朱熹《詩經》學理論中最為鮮明,也

    最具獨特性,而且,與朱熹的「叶韻說」之早已獲得定論者不同,8支持與否

    頁 333:18b。戴維(1965-2011):「……廢《序》派的是朱熹,他著《詩集傳》,成為廢《序》的最大成果。」「最著名的朱熹,也就是在鄭樵的啟發下,才作了《詩集傳》,成

    為宋元以後廢《序》的尚方寶劍。」「朱熹是理學集大成者,他一生都在努力使《詩經》

    理學化,不管是前期尊《序》階段,還是後期反《序》階段直到最後寫成《詩集傳》,使

    《詩經》理學化的成果都完全表露在其中。《詩集傳》也是《詩經》理學化集大成的著述。」

    戴維:《詩經研究史》(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年 9 月),頁 314、321、358。洪湛侯(1928-2012):「朱熹是『《詩經》宋學』的代表人物,朱熹所著《詩集傳》則可謂『《詩經》宋學』的權威著作。朱熹《詩》學體系的形成,標志著『《詩經》宋學』由萌芽、成

    長發展到趨於成熟的階段。」洪湛侯:《詩經學史》(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 5 月),上冊,頁 362。

    4 朱維錚編:《周予同經學史論著選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年 7 月),頁 157。 5 傅斯年:〈宋朱熹的詩經集傳和詩序辨〉,《傅斯年全集》(臺北:聯經出版社,1980 年 9

    月),第 4 冊,頁 428。案:傅斯年認為《詩集傳》的另兩個特長是:一,「拿詩的本文講詩的本文,不拿反背詩本文的《詩序》講詩的本文」。二、「很能闕疑,不把不相干的事

    實牽合去」。 6 案:為了方便敘述,可以將宋代研《詩》學者劃分為新舊兩大陣營,所謂「新派」主要

    是指說《詩》不再信守從漢至唐的傳統之說,而能另依己意新解三百篇,特別是在各詩

    的主題方面,亦即,新舊兩派爭執得最激烈的是《詩序》的價值與存廢問題。不過,雖

    然所謂宋代新派說《詩》者主要是指疑《序》學者而言,但若尊《序》者能在章解句釋

    中大量置入新解,也有可能被歸到新派的陣容中。所以,有學者研究宋代詩經學新說,

    其探述對象就包括了下述諸人:歐陽修、劉敞、王安石、張載、程顥、程頤、蘇轍、鄭

    樵、王質、程大昌、李樗、朱熹、楊簡、袁燮、輔廣、朱鑑、劉克、王柏、謝枋得。詳

    簡澤峰:《宋代詩經學新說研究》(彰化: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論文,2008年 5 月),頁 9-14。

    7 賴炎元:「朱熹最受後世經學家攻擊,同時也被後世學者稱讚的,就是他把〈國風〉中的二十四首詩看做淫詩。」〈朱熹的詩經學〉,《中國學術年刊》第 2 期(1978 年 1 月),頁55。

    8 明儒陳第(1541-1617)認為朱熹之所以大量採用叶韻說,是因其不明白「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轉移」的道理,另一明儒焦竑(1541-1620)更是直斥朱熹叶韻之說道:「如此則東亦可以音西,南亦可以音北,上亦可以音下,前亦可以音後,凡字皆

    無正呼,凡詩皆無正字矣。」二氏之評可視為定論。分見〔明〕陳第:《毛詩古音攷》,

    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239 冊,卷前,頁 407:1a,〈毛詩古音攷自序〉;〔明〕焦竑:

  • 朱熹「淫詩說」衡論

    5

    決「淫詩論」的見解各自堅守壁壘,兩極之評價從宋代持續至今,在未來的

    《詩經》學史新著中,恐亦將呈各自表述的局面。事實上,過猶不及,要對

    朱熹的淫詩說有正確而全面的認知,唯有將其相關意見安置於《詩經》學的

    發展脈絡中,觀察其論述動機、源流、作用與影響,並持平檢視後人的正反

    評論,瞭解各自的解經立場與態度,否則,無論是支持或反對之說,皆將為

    成見所蔽。

    二、「淫詩說」的提出

    十五〈國風〉中,〈邶風〉、〈鄘風〉、〈衛風〉皆屬衛國之作,其篇數分別

    是 19 篇、10 篇、10 篇。另有〈鄭風〉,篇數多達 21 篇。〈國風〉篇數總共160 篇,鄭、衛之詩就高達 60 篇,佔了 37.5%。關於鄭、衛之詩,朱熹曾說:「鄭聲淫,所以鄭聲多是淫佚之辭,〈狡童〉、〈將仲子〉之類是也。今喚做忽

    與祭仲,與詩辭全不相似。」「鄭、衛詩多是淫奔之詩。鄭詩如〈將仲子〉以

    下,皆鄙俚之言,只是一時男女淫奔相誘之語。……鄭詩自〈緇衣〉之外,

    亦皆鄙俚,如『采蕭』、『采艾』、『青衿』之類是也。故夫子『放鄭聲』。」9雖

    然朱熹明確提出三百篇中有所謂「淫奔」之詩,且主要集中在鄭、衛二國(但

    仍以〈鄭風〉最多,詳後),然而對於全《詩》中哪些篇作品屬於其定義中的

    「淫詩」,卻未曾明白揭示,也因此而引起後人的爭執。

    朱熹的三傳弟子王柏(1197-1274)以為有《詩經》中存在著 31 篇淫詩,10

    元儒馬端臨(1254-1323)則根據《詩序》有關涉及情愛之作的兩大類型解讀,以為朱熹所謂淫詩總數當為 24 篇,其言曰:「今以文公《詩傳》考之,其指以為男女淫泆奔誘,而自作詩以敘其事者,凡二十有四,如〈桑中〉、〈東門

    之墠〉、〈溱洧〉、〈東方之日〉、〈東門之池〉、〈東門之楊〉、〈月出〉,則《序》

    以為刺淫,而文公以為淫者所自作也;如〈靜女〉、〈木瓜〉、〈采葛〉、〈丘中

    有麻〉、〈將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車〉、〈山有扶蘇〉、〈蘀兮〉、〈狡童〉、

    《焦氏筆乘》(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6 年 6 月),卷 3,頁 63。

    9 以上分見〔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臺北:華世出版社,1987 年 1 月),第 6 冊,卷 80,頁 2072、2078。

    10 王柏有刪除淫詩之議,其云:「……所去者亦不過三十有二篇,使不得滓穢〈雅〉、〈頌〉,殽亂二〈南〉,初不害其為全經也。……愚敢記其目,以俟有力者請於朝而再放黜之,一

    洗千古之蕪穢云。」〔宋〕王柏著,顧頡剛校點:《詩疑》(北京:樸社,1935 年 8 月),卷 1,頁 28。案:根據王柏自己所議刪之篇目觀之,三十二當為三十一之誤,詳後。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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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褰裳〉、〈丰〉、〈風雨〉、〈子衿〉、〈揚之水〉、〈出其東門〉、〈野有蔓草〉,則

    《序》本別指他事,而文公亦以為淫者所自作也。」11而近人對於朱熹所謂

    淫詩數目的判讀亦頗有出入。12筆者以為,可以使用較為嚴苛的標準來核定

    篇數,但不需對詩中涉及的人物事件作出過度的道德判斷,在這樣的情況之

    下,《詩經》中合乎朱熹所謂淫詩條件者大約是 23 篇,篇次分別是: 〈邶風〉:〈靜女〉 〈鄘風〉:〈桑中〉 〈衛風〉:〈有狐〉、〈木瓜〉 〈王風〉:〈采葛〉、〈大車〉、〈丘中有麻〉 〈鄭風〉:〈將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車〉、〈山有扶蘇〉、〈蘀兮〉、〈狡童〉、

    〈褰裳〉、〈丰〉、〈東門之墠〉、〈風雨〉、〈子衿〉、〈揚之水〉、〈溱洧〉 〈齊風〉:〈東方之日〉 〈陳風〉:〈東門之池〉、〈東門之楊〉

    至於「淫詩」之定義,包括其作者與內容,正如前引馬端臨彙整朱熹的

    解題意見,必然是「淫者所自作」之「男女淫泆奔誘」之詩,茲以朱熹批評

    最為力的〈鄘風‧桑中〉為例,略加說明其意。《詩序》云:「〈桑中〉,刺奔

    也。衛之公室淫亂,男女相奔,至於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於幽遠,政散

    民流而不可止。」13朱熹《詩集傳》云:「衛俗淫亂,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故

    此人自言將來采唐於沬而興其所思之人,相期會迎送如此也。」14案:〈桑中〉

    詩分三章:

    11 〔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 9 月),下冊,卷 178,頁 1540。 12 案:據筆者早先所見,何定生以為朱熹所謂的淫詩共有 27 篇,趙制陽以為有 28 篇,程

    元敏以為是 29 篇。有關上述學者對於「淫詩」篇目的爭執,詳拙著:《朱子詩經學新探》(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2 年 1 月),頁 76-85。另據姜龍翔的整理,趙明媛認為朱熹所謂的淫詩僅有 22 篇,檀作文則計出 28 篇,王春謀與莫勵鋒皆以為共 30 篇,但兩人所認定的篇目又有所不同。詳姜龍翔:〈朱子「淫奔詩」篇章界定再探〉,《臺北大學中

    文學報》第 12 期(2012 年 9 月),頁 81-83。在此要特別、指出,由於統計者的著墨點有所不同,故較新的統計結果出現不一樣的數字,亦屬預料中事,例如姜龍翔以為〈國風〉

    中符合朱子定義之淫奔詩共計有 27 篇,郝永則以為朱熹所謂的淫詩多達 40 篇。分見姜龍翔:〈朱子「淫奔詩」篇章界定再探〉,頁 99;郝永:〈朱熹《詩經》解釋學「淫詩」說新論〉,《河南教育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 33 卷(2014 年第 1 期),頁 107-109。

    13 〔漢〕毛亨傳,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收於《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第 2 冊,卷 3 之 1,頁 113:9b。

    14 〔宋〕朱熹:《詩集傳》,收於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年 12 月),第 1 冊,卷 3,總頁 444。

  • 朱熹「淫詩說」衡論

    7

    爰采唐矣,沬之鄉矣。云誰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

    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麥矣,沬之北矣。云誰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

    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葑矣,沬之東矣。云誰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

    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朱熹認為,「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里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詠歌,

    各言其情者也」,15〈桑中〉可以歸在這一類型的作品中,全詩使用男女對答

    的方式吟唱,帶有極為強烈的歌謠性質。表面看來,此詩似乎是描寫男女相

    互愛慕,訂期會面,但又似為虛寫,男子和其意中人慕悅相會僅為想像之詞,

    甚至,每章的末三句或許係以眾人的合唱來取笑作樂,取笑詩中男子的癡心

    妄想。16《詩序》以〈桑中〉為刺奔之作,朱熹以為是淫奔之詩,兩者對於

    內容的解讀無甚差異,但因《詩序》以作者為局外人,朱熹以為是詩中人所

    自言,是否淫詩,主要就是以此為關鍵。《詩序》對此詩的詮釋用詞頗重,不

    唯強調衛之公室淫亂,「相竊妻妾」一詞對於當時的在位世族更是相當嚴重的

    指控,朱熹接收了《詩序》的措辭,而將〈桑中〉斷定為淫亂之人所自作,

    正代表朱熹不能認同這一類作品的內容,「淫詩」這個名稱無論如何都是負面

    用詞,以「淫詩」觀點來解釋情愛之作,本身就意味著否定,是對愛情之詩

    的貶稱。

    不過,朱熹「淫詩說」並非來自主觀的臆測,而是有本有源的論調,其

    中最具關鍵性的言論便是人所共知的「鄭聲淫」之說。現存文獻中最早言及

    「鄭聲」的,乃出自《論語》中孔子的兩段話:一處是〈衛靈公〉中所說的

    「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

    淫,佞人殆」,一處是〈陽貨〉中所說的「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惡利口之覆邦家者」,17通過這兩則文字可以清楚地看到,孔子對於「鄭聲」

    的態度是深惡痛絕的。不僅孔子有這些嫉惡「鄭聲」的言論,在他之後的儒

    15 〔宋〕朱熹:〈詩集傳序〉,《朱子全書》,第 1 冊,卷前,總頁 351。 16 詳糜文開、裴普賢:《詩經欣賞研究》(臺北:三民書局,1987 年 11 月),第 1 冊,頁 242-246;

    金啟華、朱一清、程自信主編:《詩經鑒賞辭典》(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1990 年 2 月),頁 119-120。

    17 分見〔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論語注疏》,收於《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第 8 冊,卷 15,頁 138:4b;卷 17,頁 157: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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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也有類似的意見。18到了漢代,此一思想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例如班固

    (32-92)在《漢書‧地理志》上說:

    幽王敗,桓公死,其子武公與平王東遷,卒定虢、會之地,右雒左泲,

    食溱、洧焉。土堅而陰,山居谷汲,男女亟聚會,故其俗淫。鄭詩曰:

    「出其東門,有女如雲。」又曰:「溱與洧,方灌灌兮;士與女,方秉

    菅兮。」、「恂盱且樂。惟士與女,伊其相謔!」此其風也。19

    朱熹在《語類》中即據以謂「二〈南〉亦是採民言而被樂章爾。……若變〈風〉,

    又多是淫亂之詩,故班固言『男女相與歌詠以言其情』,是也。聖人存此,亦

    以見上失其教,則民欲動情勝,其弊至此,故曰『詩可以觀』也。」20顯然

    有所附和。有「五經無雙」之美名的東漢許慎(58?-147?)於《五經異義》中更直釋「鄭聲」為「鄭詩」,《五經異義》早已亡佚,鄭玄(127-200)《駁五經異義》記載:「《異義》:『今論說(《四庫全書》本原注:當云『今《論語》

    說』),鄭國之為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會,謳歌相感,故云鄭聲淫,《左

    傳》說:煩手淫聲謂之鄭聲者,言煩手躑躅之聲,使淫過矣。謹案:今鄭詩

    二十篇,說婦人者十九,故鄭聲淫也。』」21此外,鄭玄個人在解釋〈鄭風‧

    東門之墠〉「東門之墠,茹藘在阪」二句時說:「城東門之外有墠,墠邊有阪,

    茅蒐生焉。茅蒐之為難淺矣,易越而出。此女欲奔男之辭。」釋「其室則邇,

    18 《荀子•樂論》:「姚冶之容,鄭衛之音,使人之心淫;紳端章甫,舞〈韶〉,歌〈武〉,

    使人之心莊。故君子耳不聽淫聲,目不視女色,口不出惡言,此三者,君子愼之。凡姦

    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

    故樂者,所以導樂也。金石絲竹者,所以導德也。樂行而民嚮方矣。故樂者,治人之盛

    者也。」〔周〕荀況著,〔清〕王先謙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北京:

    中華書局,1988 年 9 月),下冊,卷 14,381-382。《呂氏春秋•本生》:「靡曼皓齒,鄭衛之音,務以自樂,命之曰伐性之斧。」高誘《注》:「靡曼細肌,美色也。皓齒,《詩》所

    謂『齒如瓠犀』也。鄭國淫辟,男女私會於溱洧之上,有絢盻之樂,芍藥之和。」〔秦〕

    呂不韋著,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北京:中國書店,1985 年 5 月),上冊,卷 1,〈孟春紀‧本生〉,頁 10。

    19 〔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4 年 11 月),第 6 冊,卷 28 下,頁 1652。案:今本《詩經‧鄭風‧溱洧》作「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蕑兮」、「維士與女,伊其將謔」。「將」字,朱熹云:「當作相,聲之誤也。」《詩集傳》,

    卷 4,總頁 481。 20 《朱子語類》,第 6 冊,卷 80,頁 2067。案:原文作「以言其傷」,茲據《詩傳遺說》改,

    見〔宋〕朱鑑:《詩傳遺說》,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75 冊,卷 3,頁 535:6a。 21 〔漢〕許慎異義,鄭玄駁:《駁五經異義補遺》,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82 冊,頁

    321:14b。

  • 朱熹「淫詩說」衡論

    9

    其人甚遠」二句云:「其室則近,謂所欲奔男之家。望其來迎己而不來,則為

    遠。」22這些都是朱熹「淫詩說」的遠源,是以清儒陳啟源(?-1689)在批評鄭氏之解〈東門之墠〉時特別強調朱熹受到了鄭玄的影響:「墠平易踐,阪

    峻難登,行上之栗易攀,室中之藏難覬,以興昏姻之際,得禮則易,不得禮

    則難,毛義本通也,鄭以為女欲奔男之詞,遂為朱《傳》之濫觴矣。」23

    除了受到早期儒者立論的影響,朱熹還從宋代新派說《詩》者中得到一

    些啟發,特別是歐陽修(1007-1072)與鄭樵(1103-1162)。歐陽修《詩本義》對於〈靜女〉有這樣的解說:

    據〈序〉言「〈靜女〉,刺時也。衛君無道,夫人無德」,謂宣公與二姜

    淫亂,國人化之,淫風大行。君臣上下,舉國之人皆可刺,而難以指

    名以徧舉,故曰刺時者,謂時人皆可刺也。據此乃是述衛風俗男女淫

    奔之詩爾,以此求詩,則本義得矣。……淫風大行,男女務以色相誘

    悅,務誇自道而不知為惡,雖幽靜難誘之女亦然。舉靜女猶如此,則

    其他可知。24

    〈靜女〉是《詩集傳》所列淫詩的第一篇,陳啟源對於歐陽修的說法深不以

    為然,並認為其解〈靜女〉為男女淫奔之詩影響到了朱熹:「詩極稱女德,而

    〈序〉反言夫人無德,〈序〉所言者作詩之意,非詩之詞也。橫渠、東萊皆從

    〈序〉說,《集傳》獨祖歐陽《本義》,指為淫奔期會之詩,夫淫女而以靜名

    之,可乎哉!」25假若歐陽修之解《詩》,僅〈靜女〉一篇從淫詩的角度來詮

    釋,則其對朱熹的影響似亦不需高估,但情況絕非如此,正如洪湛侯所言:「歐

    陽修說〈靜女〉,『此乃述衛風俗男女淫奔之詩』,解〈野有死麕〉『吉士誘之』

    為『吉士遂誘而汙以非禮』,並說『其卒章遂道其淫奔之狀』,甚至把〈陳風〉

    22 《毛詩正義》,卷 4 之 4,頁 178:3a-3b。 23 〔清〕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85 冊,卷 5,頁 408:32b-33a。

    陳氏謂毛義本通,案:《毛詩序》:「〈東門之墠〉,刺亂也。男女有不待禮而相奔者也。」

    《毛傳》:「東門,城東門也。墠,除地町町者。茹藘,茅蒐也。男女之際近而易,則如

    東門之墠;遠而難,則如茹藘在阪」、「得禮則近,不得禮則遠」。《毛詩正義》,卷 4 之 4,頁 178:3a。案:「則如茹藘在阪」之句,原作「則茹藘在阪」,阮元云:「閩本、明監本、毛本同,向臺本『則』下有『如』字,考文古本同,小字本作『以』。案:有『如』字者

    是也。」《毛詩正義》,卷 4 之 4,頁 183:14b。 24 〔宋〕歐陽修:《詩本義》,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70 冊,頁 198:3b。 25 《毛詩稽古篇》,卷 3,頁 376:36a。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10

    的〈東門之枌〉亦定為淫奔之詩,說什麼『陳俗男女喜淫風……男女淫奔多

    在國之郊野,所謂南方之原者,猶東門之墠也』。這樣直指某詩為淫奔,也可

    以說是歐陽修啟其端,他曾賦詩說:『詩三百五篇,作者非一人。羈臣與奔妾,

    桑濮乃淫奔。其言或可取,龐雜不全純。子雖為佛徒,未易廢其言。其言在

    合理,但懼學不臻。」後來朱熹作《詩集傳》指為『淫奔之詩』的達二十多

    篇,雖然,對上述的〈野有死麕〉,朱熹因其列在二〈南〉,並未定為淫奔之

    詩,〈東門之枌〉則解為『男女聚會歌舞』,也還沒有扣上『淫奔』的罪名,

    但歐陽修『桑濮乃淫奔』的觀念、以及直指某詩為淫奔之詩的大膽做法,不

    可否認對朱熹是起過重大影響的。」26而且,朱熹對歐陽修《詩本義》的推

    崇備至,本為不容否認的事實,他曾說:「歐陽會文章,故《詩》意得之亦多。」

    「歐陽公有《詩本義》二十餘篇,煞說得有好處。有〈詩本末篇〉。又有論云:

    『何者為《詩》之本?何者為《詩》之末?《詩》之本,不可不理會;《詩》

    之末,不理會得也無妨。』其論甚好。」「……《詩本義》中辨毛鄭處,文辭

    舒緩,而其說直到底,不可移易。」「……歐公《詩本義》亦好。」27其推尊

    歐陽修之《詩經》學,由是可見。除此之外,鄭樵解〈鄭風‧將仲子〉為淫

    詩,更是對朱熹淫詩說提供了強力的催生作用。《詩集傳》解說〈將仲子〉時

    提到「莆田鄭氏曰:此淫奔者之辭。」《詩序辨說》在〈將仲子‧序〉下也有

    下述綴語:「事見《春秋傳》,然莆田鄭氏謂『此實淫奔之詩,無與於莊公、

    叔段之事。〈序〉蓋失之,而說者又從而巧為之說,以實其事,誤亦甚矣。』

    今從其說」。28鄭樵是著名的史家,29偏好從求真的角度看待歷史上的文化現

    象,其《詩經》方面的著作《詩傳》、《詩辨妄》、《原切廣論》等書,對《詩

    序》、《毛傳》、鄭《箋》提出相當激烈的批評,這些著作雖皆已亡佚,但透過

    26 洪湛侯:《詩經學史》,上冊,頁 311-312。案:洪氏於歐陽修所賦之詩下註云:「《居士集》

    卷四〈酬學詩僧惟悟〉。」另,洪氏謂歐陽修斷為淫詩的〈野有死麕〉、〈東門之枌〉,朱

    熹並不列為淫詩,而筆者於前文所列之朱熹淫詩二十三篇,亦無此二篇,然近今學者往

    往將〈東門之枌〉歸入朱熹所言之淫詩中,如何定生、王春謀、程元敏、莫勵鋒、檀作

    文等皆是,唯趙明媛所判斷與筆者同。詳姜龍翔:〈朱子「淫奔詩」篇章界定再探〉,頁

    83。 27 《朱子語類》,第 6 冊,卷 80,頁 2089、2090。 28 〔宋〕朱熹:《詩序辨說》,《朱子全書》,第 1 冊,總頁 370。 29 章學誠:「子長、孟堅氏不作,而專門之史學衰。……鄭樵生千載而後,慨然有見於古人

    著述之源,而知作者之旨,不徒以詞采為文,考據為學也。於是遂欲匡正史遷,益以博

    雅;貶損班固,譏其因襲;而獨取三千年來遺文故冊,運以別識心裁。蓋承通史家風,

    而自為經緯,成一家言者也。」〔清〕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

    華書局,1985 年 5 月),上冊,卷 5,內篇五,〈申鄭〉,頁 463。

  • 朱熹「淫詩說」衡論

    11

    顧頡剛(1893-1980)的輯集,30鄭樵《詩經》學的基本樣態已堪稱明晰,而據朱熹自言,其對於《詩序》的由支持轉而質疑,主要也是受到鄭氏的提點。31

    在淫詩的判斷意識方面,鄭樵繼歐陽修之後,給予朱熹明顯的影響,既然如

    此,則朱熹淫詩說的理論淵源有自,並非無根之談,於是可以這樣說,朱熹

    將前人之淫詩意見張皇光大,並予以系統化,這是他在《詩經》理論史上的

    一個貢獻,若謂淫詩說係由朱熹創發,就嚴重違背了歷史事實。

    除了受到前人的影響與啟迪之外,朱熹藉由熟讀文本,即辭求意,對於

    不少詩篇自能賦予一番新的詮釋。他認為「大率古人作詩,與今人作詩一般,

    其間亦自有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幾時盡是譏刺他人﹖只緣序者立例,篇篇

    要作美刺說,將詩人意思盡穿鑿壞了」、「只將本文熟讀玩味,仍不可先看諸

    家注解。看得久之,自然認得此詩是說箇甚事」、「讀詩正在於吟咏諷誦,觀

    其委曲折旋之意」、「讀《詩》之法,只是熟讀涵味,自然和氣從胸中流出,

    其妙處不可得而言」、「玩索涵泳,方有所得」。32 詩本性情,朱熹個人讀《詩》,「涵泳讀取百來遍」,33一再「玩索涵泳」的結果,再加上以今人之情度之古

    人,終於領悟到〈國風〉中的某些詩篇,其內容單純到僅是當時男女的言情

    戲謔之辭,並非《詩序》所言之諷刺隱喻之作,接著他又將這些「男女相與

    詠歌」的情詩,納入其嚴密的理學思想體系中,一概以「淫詩」代稱之,以

    為這些作品屬於《詩經》中反面教材的代表,作者都是淫邪之人,但讀者以

    無邪之思讀之,自能從中收到「警懼懲創」之效(詳後)。相較於前行者,朱

    熹不惟大大地增加了淫詩的數量,且又能對問題作出整體性的說明,終於使

    得淫詩說成為朱熹《詩經》學的鮮明特色之一。

    三、「鄭聲淫」的兩種意涵解讀 30 案:顧頡剛輯集之作,題〔宋〕鄭樵著,顧頡剛輯點:《詩辨妄一卷附錄四種》,由北京

    樸社於 1933 年 7 月出版。 31 朱熹:「舊曾有一老儒鄭漁仲更不信〈小序〉,只依古本與疊在後面。某今亦只如此,令

    人虛心看正文,久之其義自見。蓋所謂《序》者,類多世儒之誤,不解詩人本意處甚多。」

    「《詩序》實不足信。向見鄭漁仲有《詩》辨妄,力詆《詩序》,其間言語太甚,以為皆

    是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後來子細看一兩篇,因質之《史記》《國語》,然後知《詩

    序》之果不足信。因是看〈行葦〉、〈賓之初筵〉、〈抑〉數篇,《序》與《詩》全不相似。

    以此看其他《詩序》,其不足信者煞多。以此知人不可亂說話,便都被人看破了。」《朱

    子語類》,第 6 冊,卷 80,頁 2068、2076。 32 《朱子語類》,第 6 冊,卷 80,頁 2076、2085、2086、2088。 33 引文見《朱子語類》,第 6 冊,卷 80,頁 2087。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12

    有良史美譽的司馬遷(約 145-86B.C.)在《史記•樂書》中說︰「雅頌之音理而民正,嘄噭之聲興而士奮,鄭衛之曲動而心淫。」「鄭衛之音,亂世

    之音也,比於慢矣。桑閒、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誣上

    行私而不可止。」又引子夏語云:「鄭音好濫淫志,宋音燕女溺志,衛音趣數

    煩志,齊音驁辟驕志,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34成書於漢代的《禮記》是

    儒家的重要經典,其中的〈樂記〉為了將「鄭衛之音」和國家興亡聯繫起來,

    將太史公的文字悉數納入篇中。35〈樂記〉網羅先秦以來儒家音樂理論,在

    中國音樂、美學思想史上佔有一席之地,依據其說,則孔子厭惡鄭聲的原因

    就在於音樂與國政可以相通,「淫聲」可以「亂政」、「害德」。

    漢儒慣將鄭衛之音視為亂世之音,但在朱熹看來,《詩經》中的淫詩主要

    收於〈鄭風〉中,其云:「某今看得鄭詩自〈叔于田〉等詩之外,如〈狡童〉、

    〈子衿〉等篇,皆淫亂之詩,而說《詩》者誤以為刺昭公、刺學校廢耳。衛

    詩尚可,猶是男子戲婦人。鄭詩則不然,多是婦人戲男子,所以聖人尤惡鄭

    聲也。」36「鄭衛之樂,皆為淫聲。然以詩考之,衛詩三十有九,淫奔之詩

    才四之一。鄭詩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詩不翅七之五。衛猶為男悅女之詞,而

    鄭皆為女惑男之語。衛人猶多刺譏懲創之意,而鄭人幾於蕩然無復羞愧悔悟

    之萌,是則鄭聲之淫,有甚於衛矣。」37鄭、衛兩地皆有淫詩,但七分之五

    與四分之一的比例可謂懸殊,所以朱熹的淫詩說主要是針對〈鄭風〉而發。

    既然如此,有關「鄭聲淫」命題的解讀就顯得格外重要了。此一問題包含兩

    個層面,其一是「鄭聲淫」的意涵為何?其二是「鄭聲淫」與「淫詩」之間

    有何關係?前文已經述及幾位漢儒對於「鄭聲淫」的相關論述,可見以「鄭

    聲」為「鄭詩」的意見早已有之。另外,「淫」字常被用以指稱男女之間逾越

    禮教之行為、思想。以《詩經》為例,其所收錄的詩歌中,有相當數量的作

    34 分見〔漢〕司馬遷著,〔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

    記》(北京:中華書局,1963 年 6 月),第 4 冊,卷 24,〈樂書〉,頁 1176、1182、1224。 35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收於《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

    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第 5 冊,卷 37,頁 662:1a-卷 39,頁 702:23b。案:〈樂記〉作者並未言及相關文字引自〈樂書〉,後人在引述漢儒音樂理論時,亦常跳過《史

    記•樂書》,而直引《禮記‧樂記》。另外,〈樂書〉「桑閒」一詞,〈樂記〉作「桑間」。

    又《史記集解》引鄭玄:「濮水之上,地有桑閒,在濮陽南。」《史記》,卷 24,〈樂書〉,頁 1182。《禮記‧鄭注》:「濮水之上,地有桑間者,亡國之音,於此之水出也。昔殷紂使師延作靡靡之樂,已而自沈於濮水,後師涓過焉,夜聞而寫之,為晉平公鼓之,是之謂

    也。桑間在濮陽南。」《禮記正義》,卷 37,頁 665:7a。 36 《朱子語類》,第 6 冊,卷 80,頁 2068。 37《詩集傳》,卷 4,總頁 481。

  • 朱熹「淫詩說」衡論

    13

    品出自民間。這些民歌在被改寫之後,多收在〈國風〉裡,38其中主題涉及

    戀愛和婚姻者為數不少。檢視十五〈國風〉,篇數最多的是〈鄭風〉,共 21篇,其中以愛情為主題者共有 15 篇,比率超過三分之二。除此之外,〈鄭風〉中的愛情之作,其抒情主體都是女子,這就是朱熹所說的「衛猶為男悅女之

    辭,而鄭皆為女惑男之語」,在朱熹看來,「男悅女」尚可諒解,「女惑男」則

    嚴重違反了傳統的禮教。若以詩歌的風格情調而言,這些作品顯得歡快、清

    揚、直率,內容充滿自信與滿足,只有〈將仲子〉一詩在趣味性中稍微表現

    了情感的壓抑。39

    基本上,部分漢儒以為,《詩經》所收錄的〈鄭風〉之詩,在主題與風格

    上不符合傳統儒家溫柔敦厚、蘊藉委婉的審美要求,此即孔子所謂「鄭聲淫」。

    朱熹延續這種觀念來解釋〈鄭風〉,所以才不斷強調孔子所說的鄭衛之音即是

    鄭衛之詩。

    然而朱熹的「淫詩」 說一經提出,即引起極大的迴響與批評,其爭論的

    中心點就在「鄭聲淫」的解釋。朱熹在理論上將「鄭聲」與「鄭風」之間劃

    38 根據屈萬里(1907-1979)的推論,「〈國風〉中有一部分是貴族和官吏們用雅言作的詩篇,

    而大部分是用雅言譯成的民間歌謠」,至於把口頭歌謠譯成雅言的人,很可能是樂官。詳

    屈萬里:〈論國風非民間歌謠的本來面目〉,《書傭論學集》(臺北:臺灣開明書店,1980年 1 月),頁 194-215。

    39 《毛詩序》:「〈將仲子〉,刺莊公也。不勝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諫而公弗聽,小不忍,以致大亂焉。」三家《詩》對〈將仲子〉的解釋與此略同。〔清〕

    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臺北:明文書局,1988 年 10 月),上冊,頁 337。案:王先謙在引《毛詩序》之說後,云:「三家無異義。」「三家無異義」是《詩三家義集疏》中

    的常見詞,根據張政偉的觀察,「王先謙的『三家無異義』並不是以為三家《詩》與《毛

    序》的意見一致,而是說明以現存三家《詩》的輯佚材料來看,三家《詩》與《毛序》

    的解說並沒有衝突,這不是積極地與《毛序》站在同一陣線,只是消極地描述目前三家

    《詩》尚無足夠證據可以反對或推翻《毛序》的說解。」張政偉:〈王先謙《詩三家義集

    疏》對詩旨的擬定〉,收於朱漢民主編:《清代湘學研究》(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 12 月),頁 267。當然,兩漢四家《詩》重經典大義,且春秋時代本有「斷章取義」的用《詩》文化,而《左傳》又有此記載:「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

    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

    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

    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

    義》,收於《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第 6冊,卷 37,633:9b-10a。是以漢儒解說〈將仲子〉自有其用意。不過,此詩辭意甚為明顯,故連清代的官方著作亦有如下之言:「案:此詩朱子取莆田鄭樵之說,定為淫奔。玩

    其詩辭,乃一籬落閒女子,雖不能自遏其情,而猶畏父母兄弟國人之言,不敢輕身以從

    其人者也。」〔清〕王鴻緒等編撰:《欽定詩經傳說彙纂》(臺北:維新書局,1978 年 1月),卷 5,頁 155:26b。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14

    上等號,在實際的操作上,則將〈鄭風〉中的許多作品歸之於淫詩的範疇中。

    不過,「鄭聲淫」的真實意義是否盡如漢儒與朱熹所理解的那般,恐怕還

    有斟酌的餘地。

    首先,檢視孔子的話語,孔子說的「放鄭聲」、「鄭聲淫」、「惡鄭聲之亂

    雅樂」都是把「鄭聲」和「雅樂」對照而言的,例如:「顏淵問為邦。子曰:

    『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

    淫,佞人殆。』」「子曰:『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惡利口之覆邦

    家者。』」40再看《史記》之記載,「孔子……『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

    〈頌〉各得其所。』……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

    〈頌〉之音。」41孔子對詩樂做過整理的工夫,對「鄭聲」當然也有相當程

    度的瞭解。當顏淵詢問如何治理天下時,孔子顯然是從音樂(即「聲音」)的

    角度來說明鄭聲與古樂(雅樂)之間的差別,而不是在比較鄭詩與古樂曲在

    內容(歌詞)上的不同。

    由此可以推知,孔子所言「鄭聲」之「聲」,指的是樂曲、音樂,特指其

    表現出來的音調之高低長短和節奏的快慢舒緩等。如果此說為是,則「鄭聲

    淫」之「淫」指的就是音樂、音調方面的「淫」之表現,「淫」乃相對於「正」

    而言,兩相比較,音調、節奏適中者為「正」,失常則為「淫」,如此,「鄭聲

    淫」的原意就恐非專指「鄭詩」內容淫佚不堪了,正如明儒朱朝瑛(1605-1670)所言:「音律為聲,篇章為詩。辭旨醇正而節奏放濫即為淫聲,辭旨佚蕩而節

    奏緊嚴即為正聲,不得以聲而累辭也。」42另一明人謝肇淛(1567-1624)也曾指出:

    夫子謂鄭聲淫。淫者,靡也,巧也,樂而過度也,豔而無實也。蓋鄭

    衛之風俗,侈靡纖巧,故其音亦然,無復大雅之致。後人以淫為淫欲,

    故概以二國之詩皆為男女會合之作,失之遠矣。43

    40 分見〔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臺北:大安出版社,2008 年 9 月),《論語集注》,卷

    8,〈衛靈公〉,頁 229;卷 9,〈陽貨〉,頁 252。 41 《史記》,第 6 冊,卷 47,〈孔子世家〉,頁 1936。 42 〔明〕朱朝瑛:《讀詩略記》,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82 冊,卷首,〈論詩樂〉,頁

    340:4a。 43 〔明〕謝肇淛:《五雜俎》(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 年 8 月),卷 12,〈物部四〉,

    頁 253。

  • 朱熹「淫詩說」衡論

    15

    謝氏雖也認為以風俗而論,鄭衛兩國確有「侈靡纖巧」的現象,但因民情影

    響到音樂的表現,所以他才說「鄭聲」「無復大雅之致」,並解「淫」為「樂

    而過度,豔而無實」,而不認為「淫」就是指「淫欲」之詩歌內容。

    上述兩種「鄭聲淫」的意涵,若以後者較為接近本義,接著我們就得解

    釋孔子何以會如此疾惡「鄭聲」的問題,無疑的,這和儒家的美學思想、審

    美要求有關。先秦時期的儒家對於音樂的要求就已經有了「中和」的觀念,

    孔子說:「〈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44意指〈關雎〉符合中和之美的

    原則,是值得肯定和學習的榜樣。45春秋時代的吳公子季札(576-484 B.C.)在評論樂章時也要求「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46由此而突出了

    「度」的概念。著名的醫家秦人醫和則根據「淫生六疾」、「過則為菑」的醫

    學經驗,認為音樂也必須有節制,有節制的音樂便是「中聲」,反之則為「淫

    聲」。47周景王時期的樂官伶州鳩也認為應「道之以中德,詠之以中音,德音

    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寧,民是以聽」,如果「匱財用,罷民力,以逞淫心,

    聽之不和,比之不度」,則會「無益於教,而離民怒神」。48顯然春秋時代的

    人們已認識到人的審美範圍不能超出感官的適應能力,所以季札評「鄭聲」

    云:「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49單穆公說:「夫鍾聲以

    為耳也,耳所不及,非鍾聲也。」「夫樂不過以聽耳,而美不過以觀目。若聽

    44 《論語注疏》,卷 3,〈八佾〉,頁 30:11b。 45 何晏引孔安國:「樂不至淫,哀不至傷,言其和也。」邢昺《疏》:「此章言正樂之和也。

    『〈關雎〉』者,《詩‧國風‧周南》首篇名,興后妃之德也。《詩序》云:『樂得淑女以配

    君子,憂在進賢,不淫其色。』是樂而不淫也。『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

    是哀而不傷也。樂不至淫,哀不至傷,言其正樂之和也。」《論語注疏》,卷 3,〈八佾〉,頁 30:11b-12a。朱熹解「〈關雎〉樂而不淫」章:「淫者,樂之過而失其正者也。傷者,哀之過而害於和者也。〈關雎〉之詩,言后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則不能無寤寐

    反側之憂;求而得之,則宜其有琴瑟鐘鼓之樂。蓋其憂雖深而不害於和,其樂雖盛而不

    失其正,故夫子稱之如此。欲學者玩其辭,審其音,而有以識其性情之正也。」《論語集

    注》,卷 2,〈八佾〉,頁 89。或謂孔子之評〈關雎〉包含詩篇之內容與樂音,詳王熙元:《論語通釋》(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1 年 2 月),上冊,頁 129-130。

    46 《春秋左傳正義》,卷 39,頁 671:16a。 47 《左傳‧昭公元年》記載:「晉侯求醫於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可為也,是謂

    近女室,疾如蠱。非鬼非食,惑以喪志。良臣將死,天命不佑。』公曰:『女不可近乎?』

    對曰:『節之。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故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中聲以降。五降

    之後,不容彈矣。於是有煩手淫聲,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聽也。』」《春秋左傳

    正義》,卷 41,頁 708:25a-26a。 48 〔周〕左丘明著,〔三國‧吳〕韋昭注:《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年 3 月),

    上冊,卷 3,〈周語下〉,頁 130。 49 《春秋左傳正義》,卷 39,頁 669:11a。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16

    樂而震,觀美而眩,患莫甚焉。」50這些說法有一共同點,即認為音樂之聲

    必須是「耳之所及」,亦即必須讓聽者感到愉悅舒適,因此主張音樂要有一定

    的、合理的「度」。

    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正是以合「度」與否作為區分美醜、褒貶雅鄭的

    標準。儒家認為「雅樂」合「度」,這就是「中聲」,就是美;「鄭聲」不合「度」,

    這就是「淫樂」,就是不美。在此還得對於流行於鄭國的音樂之「淫」的型態

    有所認知,根據〈樂記〉,鄭聲有「比於慢」、「好濫淫志」之特點。51所謂「比

    於慢」、「好濫淫志」,即是「五者(指五音)皆亂,迭相陵」,52「慢易以犯

    節」,53「進俯退俯,姦聲以濫,溺而不止」,54也就是音調放縱,不合音律;

    表演混亂,全無節制。凡「濫」、「慢」、「亂」者,皆非合度之音樂。然而這

    種「濫」、「慢」、「亂」的曲調並非不夠悅耳,正相反,比起古樂更加迷人,

    更能引起大眾的喜好甚至沈溺。所以戰國時代的魏文侯(?-396 BC.)說自己「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55漢代的桑弘羊(152-80 BC.)也說:「好音生於鄭衛,而人皆樂之於耳」,56一直到西晉時期的嵇康(224-263)仍然說:「若夫鄭聲,是音聲之至妙。妙音感人,猶美色惑志。耽盤荒酒,易以喪業,自

    非至人,孰能禦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瀆其聲;絕其大

    和,不窮其變;捐窈窕之聲,使樂而不淫,猶大羹不和,不極勺藥之味也。

    若流俗淺近,則聲不足悅,又非所歡也。」57只因置入太多技巧,使得音樂

    過於刺激、悅耳,容易引起聽者內心各種喜怒、哀悲之情的變化,從而使其

    「樂」、「哀」超過了「中和」之節度,所以孔子才批評其聲樂失之於「淫」。

    50 《國語》,上冊,卷 3,〈周語下〉,頁 123、125。 51 〈樂記〉:「鄭衞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子夏對曰:『鄭音好濫淫志,宋

    音燕女溺志,衛音趨數煩志,齊音敖辟喬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

    也。』」分見《禮記正義》,卷 37,頁 665:7a;692:3a-3b。 52 〈樂記〉:「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

    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禮

    記正義》,卷 37,頁 664:5a-5b。 53 〈樂記〉:「土敝則草木不長,水煩則魚鼈不大,氣衰則生物不遂,世亂則禮慝而樂淫,

    是故其聲哀而不莊,樂而不安,慢易以犯節,流湎以忘本,廣則容姦,狹則思欲,感條

    暢之氣而滅平和之德,是以君子賤之也。」《禮記正義》,卷 38,頁 681:9a。 54 《禮記正義》,卷 39,頁 691:1a。 55 《禮記正義》,卷 38,頁 686:19a。 56 〔漢〕桓寬著,王利器校注:《鹽鐵論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2 年 7 月),上冊,卷

    5,〈相刺〉,頁 254。 57 〔晉〕嵇康:《嵇中散集》,《四部叢刊》(上海:上海商務印書館 1929 年重印本),集部,

    第 586 冊,卷 5,〈聲無哀樂論〉,頁 13。

  • 朱熹「淫詩說」衡論

    17

    此外,新出土的文物證明春秋時代的鄭國擁有數量極多的樂器,其音樂

    發展在當時超越其他各國,這些實況也都有助於我們對於「鄭聲淫」意涵的

    研判。58

    四、朱熹「淫詩說」的作用與影響

    假若「鄭聲淫」所標示的是鄭國的音樂問題,那麼《朱子語類》多次提

    及的概念,如言:「許多〈鄭風〉,只是孔子一言斷了曰『鄭聲淫』」、「聖人言

    『鄭聲淫』者,蓋鄭人之詩,多是言當時風俗男女淫奔,故有此等語」,59就

    變成了錯誤的理解。不過,由於朱熹在《四書集注》中面對《論語•衛靈公》

    「鄭聲淫」三字,點出「鄭聲」為「鄭國之音」,然後避開了對「淫」字的解

    釋,60故我們可以推知朱熹將「鄭聲」與〈鄭風〉視為同一概念,乃是有心

    的詮釋。

    考朱熹刻意將「鄭聲」的意義導向鄭詩,應和其對十五〈國風〉的理解

    有關。朱熹接受鄭玄「正變」之說的內容,以為〈國風〉中有所謂「正變」,

    即二〈南〉為正〈風〉,〈邶風〉以下至〈豳風〉則為變〈風〉,而「正變」區

    分的標準和政治有直接的關係。鄭玄以為文、武、成王盛世之時歌頌周室先

    王和西周盛世的詩,為「《詩》之正經」,而懿王以後那些產生於衰亂之世的

    作品則為變〈風〉、變〈雅〉。61固然變〈風〉中的詩篇未必皆為「淫邪」之

    詩,但畢竟變亂之淫詩就出現在這一部分,所以朱熹才會有「若變〈風〉,又

    多是淫亂之詩」之言(已見前引)。

    58 詳吳超華:〈試論孔子的「惡鄭聲」〉,《牡丹江教育學院學報》2006 年第 4 期(總第 98

    期),頁 4。 59 《朱子語類》,第 6 冊,卷 81,頁 2108、2109。 60 朱熹《論語集注》解「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遠,去聲。放,謂禁絕之。

    鄭聲,鄭國之音。佞人,卑諂辯給之人。殆,危也。程子曰:『問政多矣,惟顏淵告之以

    此。蓋三代之制,皆因時損益,及其久也,不能無弊。周衰,聖人不作,故孔子斟酌先

    王之禮,立萬世常行之道,發此以為之兆爾。由是求之,則餘皆可考也。』張子曰:『禮

    樂,治之法也。放鄭聲,遠佞人,法外意也。一日不謹,則法壞矣。虞夏君臣更相飭戒,

    意蓋如此。』又曰『法立而能守,則德可久,業可大。鄭聲佞人,能使人喪其所守,故

    放遠之。』尹氏曰:『此所謂百王不易之大法。孔子之作《春秋》,蓋此意也。孔顏雖不

    得行之于時,然其為治之法,可得而見矣。』」《論語集注》,卷 8,〈衛靈公〉,頁 229-230。 61 詳《毛詩正義》,卷前,〈詩譜序〉,頁 5:3b-6:5b。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18

    再者,朱熹作為一位著名的理學家,面對淫詩產生的因素,以及傳統經

    典之《詩經》收存了一些言情而有傷露骨之作,必須有所解釋。關於前者,

    朱熹認為這是地理環境與人民氣稟所共同導致的結果。他在《詩集傳》〈衛風〉

    末篇〈木瓜〉之後說:

    衛國十篇,三十四章,二百三句。張子曰,衛國地濱大河,其地土薄,

    故其人氣輕浮;其地平下,故其人質柔弱;其地肥饒,不費耕耨;故

    其人心怠惰。其人情性如此,則其聲音亦淫靡。故聞其樂,使人懈慢

    而有邪僻之心也。鄭詩放此。62

    鄭、衛的地理環境誘發了當地人民輕浮、靡弱、怠惰的氣質,這種負面的氣

    質充分反映在音樂及詩歌上,所創作的自然就是靡靡之音、淫亂之詩。63只

    是,除了鄭、衛之詩外,其餘地區的那些淫詩或所謂柔靡之作,是否也牽涉

    到地域與人民氣稟的因素,朱熹並未明言,或許我們只能將之解釋成氣稟昏

    濁淺薄之男女並非鄭、衛獨有。關於後者,很難與孔子「思無邪」說與太史

    公所謂「孔子刪《詩》說」並存,64與朱熹亦敵亦友的呂祖謙(1137-1181)就說:「〈桑中〉、〈溱洧〉諸篇,幾於勸矣。夫子取之,何也?曰:『《詩》之

    體不同,有直刺之者,〈新臺〉之類是也。有微諷之者,〈君子偕老〉之類是

    也。有鋪陳其事,不加一辭而意自見者,此類是也。』或曰︰『後世狹邪之

    樂府,冒之以此詩之序,豈不可乎?』曰:『仲尼謂:「《詩》三百,一言以蔽

    之,曰︰思無邪。」詩人以無邪之思作之,學者亦以無邪之思觀之,閔惜懲

    創之意,隱然自見於言外矣。』或曰︰『〈樂記〉所謂桑間濮上之音,安知非

    即此篇乎?』曰︰『《詩》,雅樂也,祭祀朝聘之所用也。桑間濮上之音,鄭、

    衛之樂也,世俗之所用也。〈雅〉、〈鄭〉不同部,其來尚矣。戰國之際,魏文

    侯與子夏言古樂新樂,齊宣王與孟子言古樂今樂,蓋皆别而言之,雖今之世,

    太常、敎坊各有司局,初不相亂,况上而春秋之世,寧有編鄭、衛樂曲於雅

    音中之理乎?〈桑中〉、〈溱洧〉諸篇作於周道之衰,其聲雖已降於煩促,而

    62 《詩集傳》,卷 3,總頁 460。 63 詳趙明媛:《姚際恆詩經通論研究》(中壢: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0

    年 12 月),頁 231-232。 64 《論語》記載:「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注疏》,卷 1,

    〈為政〉,頁 16:1b。司馬遷:「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詳《史記》,第 6 冊,卷 47,〈孔子世家〉,頁 1936-1937。

  • 朱熹「淫詩說」衡論

    19

    猶止於中聲,荀卿獨能知之,其辭雖近於諷一勸百,然猶止於禮義,〈大序〉

    獨能知之。仲尼錄之於經,所以謹世變之始也。……《論語》答顔子之問,

    迺孔子治天下之大綱也,於鄭聲亟欲放之,豈有刪詩示萬世,反收鄭聲以備

    六藝乎?」65呂氏的質疑力道頗強,其以孔子所言「思無邪」係指詩人以無

    邪之思創作,讀者以無邪之思讀之,亦可見出詩言外之閔惜懲創之意,也頗

    為近理。為了回應這樣的意見,朱熹提出了相當獨特的觀點,以為聖人存此

    「淫詩」的目的在「勸誡」後人,使後人在閱讀這些淫詩之後,能夠興起好

    善惡惡之良知。朱熹指出:

    雅、鄭二字,「雅」恐便是大小〈雅〉,「鄭」恐便是〈鄭風〉,不應概

    以〈風〉爲〈雅〉,又於〈鄭風〉之外別求鄭聲也。聖人刪錄,取其善

    者以為法,存其惡者以為戒,無非教者,豈必滅其籍哉?66

    以前引〈桑中〉為例,其詩文表面為男女贈答之情歌,在一般衛道人士看來,

    則確已蘊藏「淫泆」之思,然而朱熹卻很有技巧地作出這樣的說明:「詩體不

    同,固有鋪陳其事,不加一詞而意自見者,然必其事之猶可見者,若〈清人〉

    之詩是也。至於〈桑中〉、〈溱洧〉之篇,則雅人莊士有難言之者矣。孔子之

    稱『思無邪』也,以為《詩》三百篇,勸善懲惡,雖其要歸無不出於正,然

    未有若此言之約而盡者耳,非以作詩之人所思皆無邪也。今必曰:『彼以無邪

    之思,鋪陳淫亂之事,而閔惜懲創之意,自見於言外』,則曷若曰︰『彼雖以

    有邪之思作之,而我以無邪之思讀之,則彼之自狀其醜者,乃所以為吾警懼

    懲創之資』耶?而況曲為訓說,而求其無邪於彼,不若反而得之於我之易也。

    巧為辨數,而歸其無邪於彼,不若反而責之於我之切也。」67儘管宋儒質疑

    傳統的三百篇解釋,但大致仍承認《詩經》的神聖性,「淫詩說」很容易就與

    《詩》的神聖性相抵牾,朱熹刻意從讀者與作者之別的觀點來為其「淫詩說」

    爭取正當性,對於有意接受其理論,又恐與孔子「思無邪」之說產生衝突的

    65 〔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收於黃靈庚、吳戰壘主編:《呂祖謙全集》(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 年 1 月),第 4 冊,卷 5,頁 108-109。 66 〈答呂伯恭三十二〉,〔宋〕朱熹著,陳俊民校編:《朱子文集》(臺北:德富文教基金會,

    2000 年 2 月),第 4 冊,卷 34,頁 1369。朱熹又說:「夫子之與鄭、衛,蓋深絕其聲於樂以為法,而嚴立其詞於《詩》以為戒。如聖人固不語亂,而《春秋》所記無非亂臣賊子

    之事。蓋不如是,無以見當時風俗事變之實,而垂監戒於後世,故不得已而存之,所謂

    道並行相悖者也。」《詩序辨說》,《朱熹全書》,第 1 冊,頁 365。 67 〈讀呂氏詩記桑中篇〉,《朱子文集》,第 7 冊,卷 70,頁 3494。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20

    讀者而言,朱熹算是作出了合理的交代。68

    自從朱熹提出「淫詩」之說後,對當時及日後的學者產生了極大的震撼

    與影響。從《詩經》學的發展歷史來看,宋代是一個關鍵性的突破階段,而

    宋儒之所以能夠取得創新的成果,原因之一便是其懷疑與批判的精神,其中

    尤以朱熹的淫詩說最具威力。淫詩說對傳統《詩序》的衝擊在於,朱熹能一

    反漢儒慣用「美刺」的模式解釋詩篇,大膽地將涉及男女情愛的內容直解為

    男女互相引誘、戲謔、贈答的作品,如此即使詮釋內容獲得了某種程度的「解

    放」。所謂「解放」是指提醒了讀者,讀《詩》時不需再被漢儒舊有的「美刺

    勸諫」之邏輯框架所拘限,最重要的是直接閱讀詩文,進行涵泳與玩味,不

    必顧慮到當年的采詩者、賦詩者、引詩者所賦予詩篇的不同層面之意義。69朱

    熹這種主張與作法,影響了後世無數的讀《詩》人士,使更多的讀者勇於跨

    越《詩序》這道千餘年的封限,掙脫其束縛,進而解放詩意,賦予三百篇更

    大的詮釋空間、更多的解釋可能。

    朱熹「淫詩」論還有一個正面的作用:肯定了〈風〉詩出於性情之作,

    重視《詩經》的文學性。以現代人的普遍視域觀之,《詩經》不僅是文學性極

    強的經書而已,實際三百篇本身就是文學作品,其中的〈風〉詩,情感尤其

    濃厚。然而,漢代成立五經博士,《詩經》躍身為官學之聖人「經典」,三百

    篇的文學性質被有意地掩蓋,《詩經》的成為教化百姓、修養德行的典籍。朱

    68 關於淫詩的作者與作意,《朱子語類》的一段記載,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說服力:「李茂欽

    問:『先生曾與東萊辨論淫奔之詩,東萊謂詩人所作,先生謂淫奔者之言;至今未曉其說。』

    曰:『若是詩人所作譏刺淫奔,則婺州人如有淫奔,東萊何不作一詩刺之?……若人家有

    隱僻事,便作詩訐其短譏刺,此乃今之輕薄子,好作謔詞嘲鄉里之類,為一鄉所疾害者。

    詩人溫醇,必不如此。如《詩》中所言有善有惡,聖人兩存之,善可勸,惡可戒。』」《朱

    子語類》,第 6 冊,卷 80,頁 2092。 69 魏源(1794-1856):「夫《詩》有作《詩》者之心,而又有采《詩》、編《詩》者之心焉;

    有說《詩》者之義,而又有賦《詩》、引《詩》者之義焉。作《詩》者自道其情,情達

    而止,不計聞者之如何也;即事而詠,不求致此者之何自也;諷上而作,但蘄春上寤,

    不為他人之勸懲也。至太師采之以貢于天子,則以作者之詞,而諭乎聞者之志,以即事

    之詠,而推其致此之由,則一時賞罰黜陟興焉。國史編之以備朦誦、教國子,則以諷此

    人之詩,存為諷人人之詩,又存為處此境而詠己、詠人之灋,而百世勸懲觀感興焉。」《詩

    古微》,收於〔清〕魏源著,胡漸逵、夏劍欽等編校:《魏源全集》(長沙:嶽麓書社,2004年 12 月),第 1 冊,上編之一,〈通論傳詩異同‧齊魯韓毛異同論中〉,頁 129。龔橙(1817-1870 )指出詩有八誼:「有作詩之誼,有讀詩之誼,有太師采詩、瞽矇諷誦之誼,有周公用為

    樂章之誼,有孔子定詩建始之誼,有賦詩、引詩節取章句之誼,有賦詩寄託之誼,有引

    詩以就己說之誼。」〔清〕龔橙:《詩本誼》,《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年 3 月),第 73 冊,〈序〉,頁 275:1a。

  • 朱熹「淫詩說」衡論

    21

    熹的「淫詩說」打破了這種傳統的經籍載道觀念,貼近了詩歌的本質,使後

    來的追隨者可以安心地關注、析賞詩的文學成分。以〈王風•丘中有麻〉為

    例: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將其來施施。

    丘中有麥,彼留子國。彼留子國,將其來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貽我佩玖。

    《詩序》的解釋為:「〈丘中有麻〉,思賢也。莊王不明,賢人放逐,國人憂之

    而作是詩。」70朱熹不以為然,其云:「婦人望其所與私者而不來,故疑丘中

    有麻之處,復有與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然而來乎?」71我們可以不

    認同其局部措辭,卻不能不承認以之為情愛之詩,確實比起《詩序》的解為

    政治之作,更能切合詩意。

    朱熹將有關男女情性之作解為淫詩,這是刻意撕掉了作品的的政教標籤,

    也間接沖淡了《詩經》的義理色彩。作為理學大師,朱熹解《詩》在經學、

    理學兩條進路之外,又能另闢一條文學路徑,側重其中情感的抒發,這是很

    有意義的舉動,以朱熹在當時學界的分量,自然可以奠定後人據詩直尋本義

    的基礎。以疑古精神著稱的顧頡剛說:「朱熹並沒有推倒孔子刪《詩》之說,

    卻先揭破了淫詩的真相。……〈野有死麕〉與〈桑中〉等詩為言情之作,這

    是極明顯的事實,然而漢儒不敢說,宋儒說了還要遮掩;王柏不遮掩了便要

    備受各方的垢斥。經歷了二千餘年,到今日歷史觀念發達了,聖道的壓迫衰

    微了,我們方始可以抬起頭來,把《詩經》『平視』。」72所謂「平視」指的

    便是拋棄傳統的《詩》學觀念,將三百篇等同於一般的文學作品來看待,而

    不是視之為無比崇高的經典,亦即,依顧氏之意,朱熹視域的轉變,為傳統

    經典帶來了新的理解,也豐富了《詩經》這一部流傳千餘年的文本。

    不過,朱熹的《詩》學觀點與解《詩》方式在當時就已引起論辯,前文

    言及觀念與朱熹背馳的呂祖謙便是帶頭反對「淫詩說」的第一人。呂祖謙是

    相當尊重《詩序》的保守型學者,而朱熹卻常公開批評《詩序》,固然兩人都

    是著名宋儒,但呂氏努力為傳統《詩經》漢學爭取應有的地位,朱熹全力開

    70 《毛詩正義》,卷 4 之 1,頁 155:19a。 71 《詩集傳》,卷 4,總頁 468。 72 顧頡剛主編:《古史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 11 月),第 3 冊,頁 408、411。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22

    闢解經新路線,不妨視為治《詩》態度與立場上的漢宋之爭,73對此,清儒

    姚際恆(1647-約 1715)有一段話值得注意:「宋人不信《序》,以《序》實多不滿人意,于是朱仲晦得以自行己說者著為《集傳》,自此人多宗之。是人

    之尊《集傳》者,以《序》驅之也。《集傳》思與《序》異,目鄭、衛為淫詩,

    不知已犯大不韙。于是近人之不滿《集傳》者,且十倍于《序》,仍反而遵《序》

    焉。則人之遵《序》者,又以《集傳》驅之也。」74姚氏之言固嫌誇張,但

    也點出了朱熹「淫詩說」在《詩經》學史上的特殊性,事實上,宋代的研《詩》

    學者對於《詩序》之身價的確看法兩極,也由此劃出新、舊兩大陣營。朱熹

    身為宋代理學巨擘,其《詩集傳》不錄《詩序》,又石破天驚地倡議淫詩之論,

    其書本已有突破性之貢獻,在元明兩代又有又有科舉制度之護持,75故能歷

    久不衰,也因此成為《詩經》宋學的代表著作,而《詩經》學史上的漢、宋

    兩派也由此而分道揚鑣。

    五、結語

    學術史上言及「典範」(paradigm),通常使用美國的湯瑪斯‧孔恩(Thomas S.Kuhn,1922-1996)的論點,依孔恩之說,科學上的重要創見若要具備典範的身價,必須具備的特徵或條件是:作者的成就實屬空前,且其著作中留有許

    73 當然,嚴格意義上的漢宋之爭產生於清代,是清代儒者在審視千年來的學術發展後,自

    覺的、有意識的提出之說,有如余英時所言:「……漢宋(即所謂考據與義理)的對峙,

    自十八世紀中葉以來即已顯然。推原其始,實由於清代考據學者立意自別於宋、明儒,

    以爭取在整個儒學史上的正統地位。換句話說,漢、宋之辨主要是清儒宗派意識的產

    物……。」〈從宋明儒學的發展論清代思想史──宋明儒學中智識主義的傳統〉,余英時:

    《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79 年),頁 89。 74 姚際恆:《詩經通論》,收於《姚際恆著作集》(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1994

    年 6 月),第 1 冊,卷前,〈詩經論旨〉,頁 4。 75 《元史‧選舉一》:「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

    庸》內出題,並用朱氏《章句集註》,復以己意結之,限三百字以上;經義一道 ,各治一經,《詩》以朱氏為主,《尚書》以蔡氏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為主,已上三經,兼

    用古註疏,《春秋》許用三《傳》及胡氏《傳》,《禮記》用古註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

    格律。」〔明〕宋濂:《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 年 4 月),第 7 冊,卷 81,頁 2019。甘鵬雲(1862-1941)〈宋元明詩學流派二則〉:「《四庫提要》謂自歐陽修、蘇轍以後,《詩》家之別解漸生,自鄭樵、周孚以後,《詩》家之爭端大起。紹興、紹熙間所爭執,要其派

    別不出兩家。迄宋末,而古義牿亡,新學遂立。元代承之,理《詩》之家,祇箋疏朱《傳》。

    延祐頒制,而朱《傳》遂在學官。宋之兩派,至元遂一派孤行矣。」甘鵬雲:《經學源流

    考》(臺北:廣文書局,1977 年 1 月),卷 3,頁 91-92。

    http://dbs.ncue.edu.tw:2298/ihpc/hanji?@51%5e269956496%5e807%5e%5e%5e702020230002003400010006%5e17@@801437979#hit002#hit002

  • 朱熹「淫詩說」衡論

    23

    多問題能讓有志一同的後起者來共同解決。76若將此一界定延伸到其他領域,

    則吾人可說所有的學術典範都需擁有相同的條件,此一特徵用在《詩經》學

    史上的朱熹也可謂恰如其分,事實上,朱熹的《詩集傳》的確擁有輝煌的成

    就,後世《詩經》學著作中甚至有所謂「擁朱」、「述朱」學派者,77足以證

    明朱熹是學者所樂於追隨的先行者,同時,朱熹的《詩經》學所存在的一些

    缺失也逐漸被人們所發覺,其所留下來的許多問題也讓許多後人來共同參與

    解決。

    在朱熹的《詩經》學內涵中,最引起後人議論的是其「淫詩說」。如同多

    數宋代讀者,朱熹對於三百篇的主題認知,先是受到《詩序》的影響,《詩序》

    對於各篇的解題,成為朱熹讀《詩》的理解前見。但是,宋代的《詩》學前

    行者如歐陽修、鄭樵等人又引導了朱熹的讀《詩》轉向,使得朱熹決定以後

    來的前見,取代原先的前見,78再加上其個人在相關理論上的強化,終使得

    淫詩說幾乎成為朱熹的專利創獲。實則朱熹此一理論前有所承,到了其手中

    才發揮至淋漓盡致。若謂《詩經》中雜有有一兩篇淫詩,當不至於引起軒然

    大波,但直指淫詩多達二十餘篇,勢必引發反彈。在此,我們還應注意到,

    不論是朱熹的追隨者或批判者,往往對於「淫詩論」有一些錯誤的理解。朱

    熹雖然承認三百篇中有許多「淫奔」之詩,也承認詩歌具有抒發洩導人情的

    作用,是出自人性的基本需要,不過,他依然視三百篇為聖人之經典,重視

    三百篇對讀者的教化作用,在他看來,沒有一篇作品不帶有教化訓示的功能,

    淫詩也不例外,所以他從未曾有過改《詩》、刪《詩》的念頭,但是其三傳弟

    子王柏執著於「淫詩」的表面意義,於是建議要將這些語涉淫佚的詩篇從三

    百篇中剪除,其云:「聖人『放鄭聲』一語終不可磨滅,且又復言其放之之意

    曰:『鄭聲淫。』又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愚是以敢謂淫奔之詩,聖人

    之所必削,決不存雅樂也審矣!妄意以刺淫亂,如〈新臺〉、〈牆有茨〉之類,

    凡十篇,猶可以存之,懲創人之逸志;若男女自相悅之詞,如〈桑中〉、〈溱

    76 詳〔美〕孔恩(Thomas S . Kuhn)著,程樹德、傅大為、王道還、錢永祥譯:《革命科學

    的結構》(臺北:遠流出版社,2004 年 8 月),頁 53-54。 77 楊晉龍:「……明代《詩經》學非惟承繼元代『述朱』學風,科舉的規定更由『以朱為主』

    至『獨取朱《傳》』。」詳《明代詩經學研究》(臺北: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1997 年 6 月),頁 177-179。 78 何玉蔚:「伽達默爾指出:『決不可能存在擺脫一切前見的理解,盡管我們的認識意願必

    然總是力圖避開我們先見的軌迹。』可見,對文本的理解,沒有先見是不可進行的,即

    使意識到它想擺脫掉它,那也只能是以一種先見取代另一種先見。先見是我們的立足點,

    是詮釋活動得以出發的起跑線。」何玉蔚:《對「過度詮釋」的詮釋》(北京:中國社會

    科學出版社,2009 年 4 月),頁 87。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24

    洧〉之類悉削之,以遵聖人之至戒,無可疑者。」79王柏的「刪詩」之議固

    然是受到朱熹的影響,但實不能理解朱熹提出「淫詩論」之用心,忽略了其

    中的勸誡作用,而且他還擴大了淫詩的範圍,使其篇數多達三十一篇,甚至

    將傳統所謂正〈風〉中的〈召南‧野有死麕〉都列進去,也因此而引來後人

    的非議。80又如姚際恆認為《詩經》如果存有淫詩,那就是「使三百篇為訓

    淫之書,吾夫子為導淫之人,此舉世之所切齒而歎恨者」,81實則朱熹主要是

    希望讀者以無邪之思閱讀淫詩,而從中收到警懼懲創之效,依其理論,三百

    篇豈是訓淫之書,孔夫子又豈為導淫之人?當然,就實證的角度而言,朱熹

    「淫詩說」的成立奠基於孔子所謂的「鄭聲淫」,但將「鄭聲」與「鄭詩」視

    為同義詞,理據不夠充分;將孔子所言的「思無邪」解為「讀者以無邪之思

    讀詩」,在語法上大概也不易成立;此所以有學者表示,「淫詩公案朱熹一方

    的論據站不住腳」,「這場官司是他好友呂祖謙得到勝利了」。82此外,朱熹「淫

    詩論」固然顯得新穎,其架構卻還是搭建在維護傳統《詩》教的立場上,在

    貼近詩歌本質的表現上即便高於漢儒,較諸真正以文學釋《詩》者終究有一

    段差距。只是,考慮到三百篇本來就不是尋常的詩歌總集,而是有其教化用

    意的采編成品,我們還是得說,比起《詩序》,朱熹的「淫詩論」在詮釋「經

    典的三百篇」與「文學的三百篇」之間取得了較好的平衡。

    79 王柏:《詩疑》,頁 27-28。 80 朱彝尊:「自朱熹專主去《序》言《詩》,而〈鄭〉、〈衞〉之風皆指為淫奔之作,數傳而

    魯齋王氏,遂删去其三十二篇,且於二〈南〉删去〈野有死麕〉一篇,而退〈何彼穠矣〉、

    〈甘棠〉於〈王風〉。夫以孔子之所不敢删者,魯齋毅然削之,孔子之所不敢變易者,魯

    齋毅然移之,噫,亦甚矣!」〔清〕朱彝尊著,侯美珍等點校:《經義考》(臺北:中央研

    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4 年 12 月),第 4 冊,卷 110,頁 117。案:此本於「三十二篇」下綴以「〔補正〕竹垞按:『魯齋王氏遂刪去其三十二篇』,『二』當作『一』」之語。又,

    四庫館臣批評王柏刪詩之議:「此自有六籍以來第一怪變之事也。柏亦自知詆斥聖經,為

    公論所不許,乃託詞於漢儒之竄入。夫漢儒各尊師說,字句或有異同。至篇數則傳授昭

    然,其增減一一可考。……惟《詩》不言有所增加,安得指〈國風〉三十二篇為漢儒竄

    入也?」〔清〕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藝文印書館,1974 年 10 月),第 1 冊,卷 17,頁 372-373。

    81 《詩經通論》,卷前,〈姚際恆自序〉,頁 15。 82 引文見李家樹︰《詩經的歷史公案》(臺北:大安出版社,1990 年 11 月),頁 102。

  • 朱熹「淫詩說」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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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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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左丘明著,〔三國‧吳〕韋昭注:《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8 年 3 月。 〔周〕荀況著,〔清〕王先謙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北京:

    中華書局,1988 年 9 月。 〔秦〕呂不韋著,許維遹集釋:《呂氏春秋集釋》,北京:中國書店,1985 年

    5 月。 〔漢〕毛亨傳,鄭玄箋,〔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收於《重刊宋本十三

    經注疏附校勘記》第 2 冊,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 〔漢〕司馬遷著,〔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

    義:《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63 年 6 月。 〔漢〕桓寬著,王利器校注:《鹽鐵論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2 年 7 月。 〔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4 年 11 月。 〔漢〕許慎異義,鄭玄駁:《駁五經異義補遺》,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182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 12 月。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禮記正義》,收於《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

    校勘記》第 5 冊,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 〔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論語注疏》,收於《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附

    校勘記》第 8 冊,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 〔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收於《重刊宋本十三經注

    疏附校勘記》第 6 冊,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 5 月。 〔晉〕嵇康:《嵇中散集》,《四部叢刊》集部第 586 冊,上海:上海商務印

    書館 1929 年重印本。 〔宋〕歐陽修:《詩本義》,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70 冊,臺北: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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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靜宜中文學報 第六期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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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年 12月。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臺北:大安出版社,2008 年 9 月。 〔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收於黃靈庚、吳戰壘主編:《呂祖謙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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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熹「淫詩說」衡論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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