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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教 育 厅教 师 〔 2012 〕 1182 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教师

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各 有 关 高 等 院 校 :

为 贯 彻 全 国 教 师 工 作 会 议 和 《 国 务 院 关 于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 国 发〔 2012 〕 41 号 ) 精 神 , 落 实 《 教 育 部 国 家 发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关 于 深 化 教 师 教 育 改 革 的 意见 》 ( 教 师 〔 2012 〕 13 号 ) 要 求 , 按 照 《 教育 部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的 意见 》 ( 教 师 〔 2011 〕 6号 ) 的 工 作 部 署 , 教 育部 启 动 实 施 了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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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 现 将 教 育 部 《 关 于 开 展 教 师 教 育 国 家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的 通 知 》 ( 教 师厅 〔 2012 〕 6号 ) 转 发 给 你 们 , 并 就 河 南 省 教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提 出 如 下 要求 :

一 、 建 设 目 标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是 “ 十 二

五 ” 期 间 实 施 的 “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与教 学 改 革 工 程 ”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推 动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的重 要 举 措 ; 是 以 培 养 造 就 高 素 质 专 业 化 教 师为 目 标 , 旨 在 创 新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理 念 , 优 化教 师 教 育 课 程 结 构 , 改 革 课 程 教 学 内 容 , 改进 教 学 方 法 和 手 段 , 强 化 教 育 实 践 环 节 , 加强 教 师 养 成 教 育 , 提 高 教 师 培 养 质 量 ; 是 以高 等 学 校 师 范 类 专 业 教 师 和 学 生 为 服 务 主 体 ,兼 顾 在 职 幼 儿 园 、 中 小 学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师 的 需 要 , 同 时 面 向 社 会 学 习 者 的 网 络 共 享课 程 。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要 按 照 《 教 师 教育 课 程 标 准 ( 试 行 ) 》 和 《 教 师 专 业 标 准 》进 行 建 设 , 以 培 养 幼 儿 园 、 小 学 、 中 学 和 中— 2 —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所 开 设 的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为 重点 , 以 课 程 资 源 系 统 、 丰 富 和 适 合 网 络 传 播为 基 本 要 求 , 经 过 国 家 、 省 、 校 三 级 建 设 ,为 培 养 造 就 优 秀 教 师 和 未 来 教 育 家 提 供 优 质课 程 资 源 , 实 现 优 质 教 师 教 育 教 学 资 源 共 享 。

2012—2014 年 , 通 过 立 项 建 设 的 方 式 , 重点 建 设 50 门 左 右 教 师 教 育 省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课 , 2013 、 2014 年 陆 续 开 展 课 程 验 收 与 评 估工 作 , 并 确 定 入 选 课 程 。 2014—2015 年 , 通 过各 校 的 积 极 培 育 、 开 发 以 及 校 级 教 师 教 育 精品 课 程 的 建 设 , 采 取 遴 选 准 入 的 方 式 , 优 选若 干 门 能 够 反 映 我 省 区 域 特 点 的 省 级 教 师 教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 在 此 基 础 上 , 逐 步 建 立我 省 职 前 培 养 与 职 后 培 训 相 衔 接 的 教 师 教 育优 秀 课 程 资 源 库 。

二 、 推 荐 名 额各 有 关 高 校 请 按 照 《 河 南 省 首 批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名 额 分 配 表 》 ( 附件 1) 限 额 推 荐 。

三 、 建 设 要 求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申 报 课 程

应 按 照 《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3 —

项 建 设 课 程 指 南 》 选 题 , 依 据 《 幼 儿 园 教 师专 业 标 准 ( 试 行 ) 》 、 《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标 准( 试 行 ) 》 、 《 中 学 教 师 专 业 标 准 ( 试行 ) 》 和 《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标 准 ( 试 行 ) 》 等标 准 , 教 学 理 念 先 进 、 方 法 科 学 , 能 恰 当 运用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与 方 法 , 在 同 类 课 程 中 具 有一 定 的 影 响 力 和 较 强 的 示 范 性 。

具 体 内 容 要 求 、 资 源 要 求 、 知 识 产 权 要 求等 要 严 格 按 照 《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享 课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 ( 见 附 件 2) 中 的 规定 执 行 。 其 中 , 团 队 成 员 中 幼 儿 园 、 中 小 学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一 线 优 秀 教 师 或 教 研 员 不 少于 30% 。

四 、 评 选 程 序各 高 校 根 据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项 建 设 课 程 指 南 ( 见 附 件 2) 、 本 校 办 学特 色 和 学 科 专 业 优 势 确 定 申 报 课 程 , 按 要 求完 成 网 上 和 纸 质 材 料 申 报 工 作 , 经 省 教 育 厅组 织 专 家 评 审 , 择 优 遴 选 50 门 左 右 省 级 教 师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

五 、 遴 选 推 荐根 据 教 育 部 要 求 , 从 省 级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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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共 享 课 中 择 优 遴 选 30 门 向 教 育 部 推 荐 。我 省 高 等 学 校 现 有 的 国 家 级 、 省 级 精 品 课

程 , 符 合 《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立 项 建 设 课 程 指 南 》 且 未 推 荐 转 型 为 精 品 共享 课 的 , 可 以 按 照 共 享 课 的 要 求 , 通 过 转 型申 报 参 加 此 次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国 家级 推 荐 评 审 , 但 不 参 与 省 级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源 共 享 课 评 审 , 不 占 用 各 校 此 次 申 报 限 额 。此 类 课 程 请 在 推 荐 汇 总 表 中 予 以 备 注 说 明 。

六 、 材 料 申 报 要 求申 报 工 作 采 用 网 络 和 纸 质 材 料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申 报 学 校 从 “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质量 与 教 学 改 革 工 程 ” 网 站 ( www.zlgc.edu.cn ) 中 的 “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 栏 目 下载 “ 申 报 工 具 ” , 并 在 本 校 安 装 。 课 程 团 队通 过 “ 申 报 工 具 ” , 完 成 课 程 立 项 建 设 申 报 。有 关 申 报 材 料 样 式 也 可 登 陆 “ 国 家 教 师 教 育课 程 资 源 网 ” ( www.qgjszy.org.cn) 下 载 。 具 体申 报 材 料 要 求 如 下 :

1、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项建 设 申 报 书 ( 一 式 10份 ) ;

2、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程 立— 5 —

项 建 设 推 荐 汇 总 表 ( 一 份 ) 。上 述 材 料 样 式 见 附 件 2。 请 各 校 按 照 上 述

要 求 认 真 组 织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申 报 工 作 , 并 以 此 为 契 机 , 加 快 我 省 教 师 教育 课 程 资 源 的 开 发 与 建 设 , 进 一 步 深 化 我 省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 同 时 , 根 据 教 育 部 的 时间 要 求 , 请 各 学 校 于 2013 年 1月 4日 上 午 12 点前 将 上 述 材 料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后 报 送 至 省 教 育厅 师 范 处 , 同 时 提 交 材 料 电 子 文 档 。 逾 期 不予 受 理 。

七 、 联 系 方 式省 政 府 综 合 办 公 楼 D818联 系 人 : 夏 青 联 系 电 话 : 0371-

69691799 电 子 邮 箱 : [email protected]

附 件 : 1. 河 南 省 首 批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教 育 精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名 额

分 配 表2.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展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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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〇 一 二 年 十 二 月十 八 日

附 件 1

河南省首批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名额分配表

学 校 申 报 限 额( 门 ) 学 校 申 报 限 额

( 门 )河 南 大 学 7 许 昌 学 院 3

河 南 师 范大 学 7

郑 州 师 范学 院 4

信 阳 师 范学 院 5 新 乡 学 院 2

安 阳 师 范 4 南 阳 理 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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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办 公 厅文件

学 院 学 院南 阳 师 范

学 院 4平 顶 山 学

院 2

洛 阳 师 范学 院 4 黄 淮 学 院 2

商 丘 师 范学 院 4

洛 阳 理 工学 院 2

周 口 师 范学 院 4 焦作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3

河 南 科 技学 院 6 郑州幼儿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 3

河 南 教 育学 院 4 安阳幼儿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 3

合 计 75

备 注 : 河 南 科 技 学 院 6 门 限 额 中 , 申 报 中 等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培 养 课 程 不 少 于 4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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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厅 〔 2012 〕 6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 教 委 ) , 新 疆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 育 局 , 部 属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

为 落 实 教 育 规 划 纲 要 , 全 面 提 高 教 师 培 养质 量 , 根 据 《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 十 二 五 ”期 间 实 施 “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与 教 学 改革 工 程 ” 的 意 见 》 ( 教 高 〔 2011 〕 6号 ) 和 《 教育 部 关 于 国 家 精 品 开 放 课 程 建 设 的 实 施 意见 》 ( 教 高 〔 2011 〕 8号 ) 精 神 , 按 照 《 教 育 部关 于 大 力 推 进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的 意 见 》 ( 教师 〔 2011 〕 6 号 ) 和 《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 的 通知 》 ( 教 高 厅 〔 2012 〕 2号 ) 有 关 要 求 , 决 定 启动 实 施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计 划 。 现 将 《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课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按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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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请 各 地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 申 报 工 作 中 所 有 纸 质材 料 请 寄 教 育 部 教 师 工 作 司 教 师 培 养 处 , 通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单 大 木 仓 胡 同 37 号 , 邮 编 :100816 。 联 系 人 : 王 克 杰 , 电 话 : 010-66096906,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附 件 :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设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教 育 部 办 公 厅2012 年 1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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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 施 办 法

为 落 实 教 育 规 划 纲 要 , 全 面 提 高 教 师 培 养质 量 , 根 据 《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 十 二 五 ”期 间 实 施 “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与 教 学 改革 工 程 ” 的 意 见 》 ( 教 高 〔 2011 〕 6 号 ) 和《 教 育 部 关 于 国 家 精 品 开 放 课 程 建 设 的 实 施意 见 》 ( 教 高 〔 2011 〕 8号 ) 精 神 , 按 照 《 教育 部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的 意见 》 ( 教 师 〔 2011 〕 6号 ) 和 《 教 育 部 办 公 厅关 于 印 发 <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实 施 办法 > 的 通 知 》 ( 教 高 厅 〔 2012 〕 2号 ) 有 关 要求 , 为 保 证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作 顺 利 实 施 ,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

一 、 建 设 目 标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是 “ 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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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期 间 实 施 的 “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与教 学 改 革 工 程 ”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设 以 培 养 造 就 高 素 质 专 业 化 教 师 为 目 标 , 旨在 创 新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理 念 , 优 化 教 师 教 育 课程 结 构 , 改 革 课 程 教 学 内 容 , 改 进 教 学 方 法和 手 段 , 强 化 教 育 实 践 环 节 , 加 强 教 师 养 成教 育 , 提 高 教 师 培 养 质 量 。

教 师 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是 以 高 等 学 校 师范 类 专 业 教 师 和 学 生 为 服 务 主 体 , 兼 顾 在 职幼 儿 园 、 中 小 学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的 需 要 ,同 时 面 向 社 会 学 习 者 的 网 络 共 享 课 程 。 教 师教 育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按 照 《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标准 ( 试 行 ) 》 进 行 建 设 , 以 培 养 幼 儿 园 、 小学 、 中 学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所 开 设 的 教 师教 育 课 程 为 重 点 , 以 课 程 资 源 系 统 、 丰 富 和适 合 网 络 传 播 为 基 本 要 求 , 经 过 国 家 、 省 、校 三 级 建 设 , 为 培 养 造 就 优 秀 教 师 和 未 来 教育 家 提 供 优 质 课 程 资 源 , 实 现 优 质 教 师 教 育教 学 资 源 共 享 。

“ 十 二 五 ” 期 间 , 教 育 部 计 划 支 持 建 设 350门 左 右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 由— 12 —

教 师 工 作 司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 其 中 , 将 在 2012—2013 年 分 两 批 开 展 教 育 部 批 准 建 设 的 原 教 师教 育 国 家 精 品 课 程 转 型 升 级 为 国 家 级 精 品 资源 共 享 课 的 评 审 遴 选 工 作 。 2012—2014 年 , 通过 立 项 建 设 的 方 式 , 重 点 建 设 200 门 适 应 教 师教 育 改 革 发 展 需 要 和 反 映 教 学 改 革 成 果 的 新课 程 。 2014—2015 年 , 通 过 遴 选 准 入 的 方 式 ,选 拔 100 门 能 够 反 映 区 域 特 点 并 具 有 教 师 教 育特 色 的 新 课 程 。

二 、 建 设 方 式1. 转 型 升 级 。依 据 《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标 准 ( 试 行 ) 》 ,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原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精 品 课 程 进 行 转型 升 级 。 组 织 实 施 工 作 按 照 开 展 2012 年 国 家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推 荐 工 作 的 有 关 要 求 执 行 。

2. 立 项 建 设 。教 育 部 委 托 全 国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资 源 专 家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专 家 委 员 会 ) 组 织 有 关 专 家研 究 论 证 , 确 定 教 师 教 育 新 建 课 程 项 目 , 形成 立 项 建 设 课 程 指 南 ( 详 见 附 1) 。 新 建 课 程项 目 按 照 《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标 准 ( 试 行 ) 》 中各 学 段 教 师 教 育 “ 课 程 设 置 ” 所 对 应 的 “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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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模 块 ” , 重 点 建 设 共 通 性 课 程 ( 各 学 段 教师 教 育 均 开 设 的 模 块 课 程 ) 、 紧 缺 性 课 程 和教 育 实 践 类 课 程 。 2012 年 启 动 200 门 课 程 立 项建 设 工 作 , 2013 年 和 2014 年 陆 续 开 展 课 程 验收 与 评 估 工 作 , 并 确 定 入 选 课 程 。

3. 遴 选 准 入 。采 取 遴 选 方 式 建 设 的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 应 符

合 《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标 准 ( 试 行 ) 》 规 定 的 课程 设 置 , 具 有 特 定 需 求 和 创 新 性 设 计 , 反 映区 域 特 点 和 教 师 教 育 特 色 , 突 出 实 践 导 向 。遴 选 准 入 工 作 分 别 于 2014 年 和 2015 年 进 行 。

三 、 建 设 要 求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申 报 课 程

应 依 据 《 幼 儿 园 教 师 专 业 标 准 ( 试 行 ) 》 、《 小 学 教 师 专 业 标 准 ( 试 行 ) 》 、 《 中 学 教师 专 业 标 准 ( 试 行 ) 》 和 《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标准 ( 试 行 ) 》 等 标 准 , 教 学 理 念 先 进 、 方 法科 学 , 能 恰 当 运 用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与 方 法 , 在同 类 课 程 中 具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力 和 较 强 的 示 范性 。

( 一 ) 团 队 要 求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负 责 人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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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学 术 造 诣 深 厚 、 长 期 从 事 教 师 教 育 研 究 ,教 学 经 验 丰 富 、 教 学 特 色 鲜 明 、 教 学 成 效 显著 ,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在 编 在 岗 教 师担 任 。 建 设 团 队 结 构 合 理 , 应 包 括 教 师 教 育骨 干 教 师 和 教 育 技 术 人 员 , 还 应 充 分 吸 收 幼儿 园 、 中 小 学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优 秀 教 师 参加 。 团 队 成 员 具 有 基 础 教 育 和 职 业 教 育 研 究基 础 , 教 学 实 践 经 验 丰 富 , 教 学 能 力 强 。

( 二 ) 内 容 要 求 。1. 体 现 先 进 性 。 课 程 内 容 要 体 现 时 代 要 求

和 先 进 教 育 教 学 理 念 , 吸 收 儿 童 研 究 、 学 习科 学 、 心 理 科 学 、 学 科 教 学 研 究 与 信 息 技 术研 究 的 新 成 果 。

2. 强 调 创 新 性 。 课 程 在 建 设 目 标 设 定 、 内容 选 择 与 呈 现 方 式 、 教 学 与 评 价 方 法 设 计 、与 信 息 技 术 的 融 合 等 方 面 都 要 有 所 创 新 , 代表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发 展 的 方 向 , 对 全 国 教 师 教育 课 程 建 设 起 到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

3. 突 出 实 践 性 。 课 程 要 突 出 教 师 是 反 思 性实 践 者 的 特 点 , 关 注 教 师 教 育 实 践 中 的 问 题解 决 , 凸 显 针 对 性 和 适 应 性 , 为 学 习 者 提 供了 解 实 践 、 参 与 实 践 的 广 泛 途 径 , 帮 助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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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升 研 究 意 识 和 实 践 能 力 。4. 保 证 发 展 性 。 课 程 建 设 要 以 发 展 的 眼 光 ,

科 学 把 握 教 师 教 育 发 展 方 向 , 充 分 考 虑 教 师教 育 课 程 改 革 与 发 展 需 求 , 适 合 网 上 公 开 使用 , 为 使 用 者 提 供 持 续 、 有 效 的 教 育 教 学 支持 。

( 三 ) 资 源 要 求 。课 程 资 源 包 括 基 本 资 源 和 拓 展 资 源 。基 本 资 源 指 能 反 映 课 程 教 学 思 想 、 教 学 内

容 、 教 学 方 法 、 教 学 过 程 的 核 心 资 源 , 包 括课 程 介 绍 、 教 学 大 纲 、 教 学 日 历 、 教 案 或 演示 文 稿 、 重 点 难 点 指 导 、 作 业 、 参 考 资 料 目录 和 课 程 全 程 教 学 录 像 等 反 映 教 学 活 动 必 需的 资 源 。 基 本 资 源 须 系 统 完 整 , 能 系 统 反 映本 课 程 教 学 理 念 、 教 学 思 想 、 教 学 设 计 、 课程 资 源 配 置 和 应 用 , 充 分 反 映 教 师 教 育 课 程改 革 成 果 , 展 现 课 程 团 队 教 学 风 采 。

拓 展 资 源 指 反 映 课 程 特 点 , 应 用 于 各 教 学与 学 习 环 节 , 支 持 课 程 教 学 和 学 习 过 程 , 较为 成 熟 的 多 样 性 、 交 互 性 辅 助 资 源 , 例 如 :案 例 库 、 专 题 讲 座 库 、 素 材 资 源 库 、 学 科 专业 知 识 检 索 系 统 , 演 示 / 实 训 / 实 习 系 统 , 试— 16 —

题 库 系 统 、 作 业 系 统 、 在 线 自 测 / 考 试 系 统 ,课 程 教 学 、 学 习 和 交 流 工 具 及 综 合 应 用 多 媒体 技 术 建 设 的 网 络 课 程 等 。 拓 展 资 源 能 充 分反 映 本 课 程 教 学 特 点 、 建 设 优 势 和 特 色 , 具有 通 用 性 、 易 用 性 、 交 互 性 、 科 学 性 和 可 扩展 性 。

所 有 课 程 资 源 须 符 合 《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享 课 建 设 技 术 要 求 》 ( 详 见 教 育 部 官 方 网 站高 教 司 主 页 “ 本 科 教 学 工 程 ” 栏 目 ) 。

( 四 ) 知 识 产 权 要 求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属 于 职 务

作 品 。课 程 负 责 人 要 承 诺 申 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 不

得 弄 虚 作 假 , 全 部 课 程 资 源 必 须 具 有 清 晰 的知 识 产 权 , 不 存 在 侵 犯 其 他 公 民 、 法 人 和 其他 组 织 的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

课 程 基 本 资 源 全 部 上 网 免 费 共 享 , 符 合 出版 物 标 准 的 拓 展 资 源 按 照 出 版 协 议 有 条 件 共享 。

四 、 保 障 措 施政 策 保 障 、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及 技 术 保 障 支 持

等 按 照 《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工 作 实 施 办— 17 —

法 》 ( 教 高 厅 [2012]2 号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教 育 部 推 动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的 建 设 和 使 用 , 将 相 关 课 程 资 源 的 使 用 纳 入高 等 学 校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 同 时 供 幼 儿 园 、 中小 学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培 训 项 目 选 用 。

五 、 立 项 建 设 课 程 的 申 报 与 评 审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项 建 设

课 程 指 南 详 见 附 1。 教 育 部 委 托 专 家 委 员 会 组织 实 施 评 审 工 作 。

( 一 ) 申 报 途 径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申 报 由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统 一 向 教 育 部 提 出 。 省 级 教育 行 政 部 门 的 推 荐 限 额 见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项 建 设 推 荐 限 额 表 ( 附 2) 。

高 等 学 校 根 据 办 学 特 色 和 学 科 专 业 优 势 组织 教 师 建 设 校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 并 择 优 向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推 荐 。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遴 选 后 向 教 育 部 推 荐 。

( 二 ) 申 报 方 式 、 申 报 材 料 和 时 间 要 求 。申 报 工 作 采 用 网 络 和 纸 质 材 料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申 报 学 校 从 “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质量 与 教 学 改 革 工 程 ” 网 站 ( www.zlgc.edu.cn )— 18 —

中 的 “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 栏 目 下 载 “ 申报 工 具 ” , 并 在 本 校 安 装 。 课 程 团 队 通 过“ 申 报 工 具 ” , 完 成 课 程 立 项 建 设 申 报 , 同时 填 写 “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项 建 设 申 报 书 ” ( 附 3, 一 式 四 份 ) , 签 字 盖章 后 交 至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须 于 2012 年 12月 30日 前完 成 省 级 评 审 遴 选 工 作 , 通 过 “ 高 等 学 校 本科 教 学 质 量 与 教 学 改 革 工 程 ” 网 站 中 的 “ 精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 栏 目 进 入 申 报 界 面 , 完成 申 报 课 程 和 申 报 材 料 的 网 上 确 认 工 作 , 并向 教 师 工 作 司 提 交 以 下 纸 质 材 料 : 教 师 教 育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 项 建 设 申 报 书 ( 附3, 一 式 四 份 ) , 以 及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源 共 享 课 立 项 建 设 推 荐 汇 总 表 ( 附 4) 。 逾 期推 荐 不 予 受 理 。

( 三 ) 评 审 立 项 。教 育 部 将 组 织 专 家 按 照 国 家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建 设 要 求 及 标 准 , 进 行 推 荐 课 程 的 网 上 评审 和 会 议 评 审 ,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单 位 与 负 责 人 。

( 四 ) 中 期 检 查 。2013 年 起 , 教 育 部 组 织 专 家 对 立 项 项 目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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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中 期 检 查 , 对 不 能 通 过 中 期 检 查 的 项 目 取消 建 设 资 格 。

( 五 ) 项 目 验 收 。验 收 工 作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愿 申 报 , 于

2013 、 2014 年 分 两 次 集 中 开 展 。 教 育 部 组 织专 家 对 课 程 负 责 人 填 报 的 信 息 及 上 传 的 资 源进 行 评 估 和 验 收 。

验 收 通 过 的 课 程 统 一 与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签署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协 议 , 在 “ 爱 课 程 ” 网( www.icourses.edu.cn ) 上 共 享 使 用 , 接 受 社 会评 价 。 教 育 部 对 上 网 后 社 会 反 响 良 好 的 课 程 ,给 予 “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 荣 誉 称 号 和经 费 补 贴 。

附 1~ 4可 在 “ 国 家 教 师 教 育 课 程 资 源网 ” www.qgjszy.org.cn 下 载 。

附 : 1.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项 建 设 课 程 指 南

2.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项 建 设 推 荐 限 额 表

3.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项 建 设 申 报 书— 20 —

4.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立项 建 设 推 荐 汇 总 表

附 1: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

建设课程指南一、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53 门)

序号 课程项目名称建设门数

三年制专科

五年制专科

四年制本科

1 儿童发展 1 1 12 幼儿认知与学习 1

— 21 —

3 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 14 教育发展史略 15 教育哲学 16 课程与教学理论 17 学前教育原理 1 1 18 幼儿游戏与指导 1 1 19 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 1 1 1

10 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 111 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 112 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 113 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 114 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 115 0-3岁婴儿的保育与教育 116 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 117 幼儿园教育评价 118 教育诊断与幼儿心理健康指导 119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120 幼儿园班级管理 1 1 121 家庭与社区教育 122 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123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 1 1 124 教师职业道德 125 教育研究方法 1 1 126 师幼互动方法与实践 127 教师专业发展 1 1 128 教师语言技能 1 1 129 教师音乐技能 130 教师舞蹈技能 131 教师美术技能 132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1 1 133 教育见习与实习 1

二、小学教师培养课程(60 门)序号 课程项目名称 建设门数

三年制 五年制 四年制— 22 —

专科 专科 本科1 儿童发展 1 1 12 小学生认知与学习 13 教育哲学 14 小学课程设计与评价 1 1 15 有效教学 1 1 16 学校教育发展 17 班级管理 1 1 18 学校组织与管理 19 教育政策法规 1

10 小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1111 小学学科教学设计 1112 小学跨学科教育 113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114 小学生心理辅导 1 1 115 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116 教师职业道德 117 教育研究方法 1 1 118 教师专业发展 1 1 119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1 1 120 教师语言 1 1 121 书写技能 122 教育见习与实习 1

三、中学教师培养课程(57 门)序号 课程项目名称

建设门数三年制

专科四年制

本科1 儿童发展 1 12 中学生认知与学习 1 13 教育哲学 1 14 课程设计与评价 1 15 有效教学 1 16 学校教育发展 17 班级管理 1 1

— 23 —

8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159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15

10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111 中学生心理辅导 112 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113 教师职业道德 1 114 教师专业发展 1 115 教育研究方法 1 116 教师语言 1 117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1 118 教育见习与实习 1

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课程(30 门)序号 课程项目名称 建设门数

(四年制本科)1 职业教育学 22 职业教育心理学 23 现代教育技术 24 教育测量与评价 15 班主任与德育教育 16 学科教学法 127 就业指导 18 职业教育教学法 19 职业教育教学论 1

10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 111 职业教育管理 112 职业指导原理与实务 113 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 114 中外职业教育概论 115 职业学概论 116 职业生涯规划 1

— 24 —

附 2: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

推荐限额表省(自治区、直辖市) 推荐限额

北京 30

天津 15

河北 20

山西 10

内蒙古 10

辽宁 15

吉林 20

黑龙江 15

上海 30

江苏 25

浙江 25

安徽 25

福建 20

江西 20

山东 30

河南 30

湖北 40

湖南 25

广东 30

广西 15

海南 5

重庆 20

四川 30

贵州 15

云南 15

西藏 5

陕西 30

甘肃 10

青海 5

宁夏 5

— 25 —

新疆 7

新疆兵团 3

总计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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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3:

教 师 教 育 国 家 级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立 项 建 设 申 报 书

推 荐 单 位

申 报 学 校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类 型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其他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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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负 责 人

填 报 日 期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二○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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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要 求一 、 以 word文 档 格 式 如 实 填 写 各 项 。二 、 表 格 文 本 中 外 文 名 词 第 一 次 出 现 时 ,

要 写 清 全 称 和 缩 写 , 再 次 出 现 时 可 以使 用 缩 写 。

三 、 有 可 能 涉 密 和 不 宜 大 范 围 公 开 的 内容 不 可 作 为 申 报 内 容 填 写 。

四 、 推 荐 单 位 为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五 、 课 程 团 队 的 每 个 成 员 都 须 在 “ 2 .

课 程 团 队 ” 表 格 中 签 字 。六 、 “8 . 承 诺 与 责 任 ” 需 要 课 程 负 责 人

本 人 签 字 , 课 程 建 设 学 校 盖 章 。

— 29 —

1 . 课 程 负责人情况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最终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学 位 行政职务所在院系

通信地址(邮编)研究方向

教学情况

课程负责人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学生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主编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不超过五项):

— 30 —

学 术 研 究

课程负责人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2 .课程团队

课 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专业 在本课程中承担的工作

签字

— 31 —

团 队 结 构

课程团队整体素质及青年教师培

课程团队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近五年培养青年教师的措施与成效:

教学改革与研究

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

— 32 —

3.项目设计项目基本描述(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对应关系、进度安排、创新点、项目成果、团队合作方式、组织使用与后期维护方案)

— 33 —

4 .课程内容

课程的内容、结构、知识点、课时等方面的组织安排:

— 34 —

5 .课程资源资 源 特 色

基 本 资 源 清 单

拓 展 资 源 清 单 及 建 设 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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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 校 政 策 支 持

— 36 —

7 .承诺与责任1.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

范性问题;

2.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申报所使用的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使用的情况;

3.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及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

4.申报课程入选后,学校和课程负责人同意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的建设维护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保证基本资源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免费共享,拓展资源在“爱课程”网上有条件共享。

课程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日期:

8.项目经费预算序号 经 费 开 支 科 目 经 费 预 算 金 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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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课 程建 设费

教 学 方案 设 计教 学 实践 组 织全 程 教学 录 像课 例 、案 例 征集

数 字 课程 制 作

2数 字 课 程 维 护 升

级 费3调 研 差 旅 费 、 研

讨 会 议 费4

专 家 咨 询 费 、 论证 费 、 资 料 费

合 计

9.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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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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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4: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汇总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联系人及所在部门: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序号 课程名称 类型

(本科、专科教育) 课程学校 课程负责人 所属学科专业 总课时数1

2

3

4

5

说明:— 40 —

1. 按照先本科后专科教育的次序填写,并分别根据课程质量和水平得分从高至低排序; 2.“所属学科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学科门类下设的二级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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