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林採有 校長 97.4.10
-
Upload
kaye-carrillo -
Category
Documents
-
view
79 -
download
0
description
Transcript of 主講人:林採有 校長 97.4.10
貳、基測寫作測驗準備貳、基測寫作測驗準備
•透過各類寫作類型,評量國中畢業學生表達見聞與思想的能力。
•包含:立意與取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錯別字、格式及標點符號。
•命題作文、引導寫作、看圖寫作
寫作測驗命題原則
貳、基測寫作測驗準備貳、基測寫作測驗準備
一、平日多閱讀 ~ 實力二、每天至少看三篇文章三、背成語、佳句四、認真寫聯絡簿
一、平日多閱讀 ~ 實力二、每天至少看三篇文章三、背成語、佳句四、認真寫聯絡簿
6
一、多元入學流程圖一、多元入學流程圖應屆非應屆 學生同等學歷
參加 5/24~5/25第 1次基本學力測
驗
報名申請入學 甄選入學
錄取報到
未錄取者放棄報到者
參加 7/12~7/13
第 2次基本學力測驗擇優分數登記分發報名
放榜報到
6/10~6/11
8/11
8/14
6/18
6/20
參、多元入學管道參、多元入學管道
6/27 前
申請入學放榜
8/14
參、多元入學管道參、多元入學管道
▲取消學術性向資優、甄選保留藝術科及 特殊職業類科甄選▲寫作測驗列入基測總分 6 級分 *2=12 分, 300+12=312 分 ~ 基測總分
▲取消學術性向資優、甄選保留藝術科及 特殊職業類科甄選▲寫作測驗列入基測總分 6 級分 *2=12 分, 300+12=312 分 ~ 基測總分
8
申請入學申請入學 申請區域: (不得跨區 )
實施範圍: 全國高中職分為 15個招生區,限向國中 3年
級學籍所在招生區內之 1所高中及 1所高職提出申請。
臺北市可以同時向 1所公立高中、 1所公立高職、 1所私立高中、 1所私立高職提出申請。
參、多元入學管道參、多元入學管道
9
申請入學申請入學 實施方式:(1) 依招生學校所訂條件,由國中集體報名。(2) 招生學校以 97 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分數為申請條件,並得擇 1 至 2 科加權計分。(3) 各校應參採學生之在校特殊事蹟或日常生活表
現等方面之具體表現。(4) 招生學校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不得再辦理任
何形式之測驗。
招生名額 -1
申請 (含直升 ) 30%申請 (含直升 )+甄選 40%
公立高中公立高中:申請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但學校同時辦理甄選入學及申請入學者,其合計名額以百分之四十為原則。
招生名額臺北市 臺北縣 基隆市 其他 小計
校數 名額 校數 名額 校數 名額 校數 名額 校數 名額
公立高中 33 5822 23 2054 6 682 62 8558
公立高職 10 3447 6 2017 2 752 18 6216
私立高中 27 4071 17 2762 3 264 3 383 50 7480
私立高職 201102
620
11179
4 1506 2 641 462435
2
小計 902436
666
18012
15 3204 5 1024 1764660
6
14
招收具有優良品德、領導能力及特殊才能之優良學生,以期成為未來領袖
招生目標
http://www.nhsh.tp.edu.tw招生網頁10330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 167號校址學校代碼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校名學校資料
簡章範例簡章範例
15
2120合計
普通科(女 )
1
160 普通科(男 )
科別
招生名額
一般生
日間部 一、 97 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一)各科(寫作測驗、國文、數學、英語、 社會、自然)合計總分: 260 分以上。(二)寫作測驗成績須達 10 分(五級分)
原住民
申請條件
簡章範例簡章範例
(接下頁)(接下頁)
60
16
簡章範例簡章範例
(接下頁)(接下頁)
申請條件
二、在校學習表現成績:(一)「九年一貫成績畢業生」1 、藝術與人文領域:前 5 學期平均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2 、健康與體育領域:前 5 學期平均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3 、綜合活動領域:前 5 學期平均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4 、日常生活表現:前 5 學期平均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
三、社團或學生幹部:備一即可(一)至少擔任班長、副班長、各股股長或各科小老師滿 1 學 期以上(不含副股長及副小老師)(二)曾擔任社團幹部 1 學期以上。(三)曾任學生自治會領導幹部。
17
簡章範例簡章範例四、特別條件:不要求 國中階段曾參加教育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教育局主辦之下列
比賽,榮獲前 3 名者,依「評選方式」所列內容(換算分數)加分:
(一)語文競賽國中學生組:演說、朗讀、作文、字音字形、寫字。(二)公私立中等學校詩歌朗比賽國中組個人賽。(三)英語演講、英文作文比賽。(四)國際科展或各縣市教育局、國立科學教育館主辦之「中小學科
學展覽」。(五)資訊競賽程式設計類個人組。(六)學生美術比賽、美術學藝競賽。(七)學生音樂比賽(八)依教育部體適能優異學生獎勵要點 96 學年度獲銅質章以上者。
申請條件
18
簡章範例簡章範例評選方式
一、特別條件以得名成績換算得分如下:(一)特別條件(一)至(六):
(二)特別條件(七): 1 、全國競賽前 3名: 5分 2 、臺北市、高雄市及其他省轄市、 縣之競賽前 3名; 3 分(三)特別條件(八): 體適能檢測 96學年度獲銅質以上者加 1分二、總成績核算分數 =基本學力測驗總分 +特別條件加分三、總成績同分時參酌順序:基本學力測驗分數( 1)寫作測驗( 2)國文( 3)數學( 4)英語( 5)社會( 6)自然
項目1 、國際性競賽
第 1 名(特優)15
第 2 名(優等)12
第 3 名(甲等)10
2 、全國性及臺灣區競賽 10 8 63 、臺北市、臺北縣、高雄市競賽 6 4 34 、其他省轄市及縣之競賽 4 2 1
19
簡章範例簡章範例一、所有申請條件之證明文件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證
明(團體比賽請附參賽名單)二、凡經特別條件加分錄取者,皆有參加本校相關社
團及代表本校幾加同性質之演出、訓練與比賽之義務。
三、有關申請條件及評選方式如有未盡事宜或認定有所爭議時,由本校申請入學工作委員會議議決議之。
備註
(二)、五專:可劃記全國任一所五專的志願(三)、同時報名高中、高職及五專: 如選填分發區為台南區,則可劃記台南 區的任一所高中、高職志願,以及全國 任一所五專的志願,且可交互選填。
學生報名國中基測時,必須選填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如有參加第二次基本學力測驗者,應以第二次報名所選擇之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
▲登記分發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