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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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和费用.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 第三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四节 保险业务做法.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协议,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约定的保险费,而在保险标的由于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海上风险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以赔偿的合同。 性质:是一种补偿合同( contract of indemnity ),即当损失发生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人只付金钱赔偿责任,而不负使保险标的物恢复原状或归还原物的责任。. 海上保险合同的特点.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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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和费用

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

第三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四节 保险业务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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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协议,由被保

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约定的保险费,而在保险标的由于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海上风险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以赔偿的合同。

性质:是一种补偿合同( contract of indemnity ),即当损失发生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人只付金钱赔偿责任,而不负使保险标的物恢复原状或归还原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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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的特点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 utmost

good faith )订立合同。 即被保险人在订约前应把他所知道的重

要情况告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决定保险费率。

如发现有隐瞒或虚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照收应当收取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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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披露重要事实

( disclosure ) 被保险人所作的陈述必须真实

( representation of fact ) 被保险人不得违反其所作的担保

( warran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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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应披露哪些重要事实 被保险人应将其所知道的一切重要情况

告知保险人 凡属一般业务上所应当知道的情况,均

视为被保险人已经知道的情况 如被保险人没有如实披露,保险人可解

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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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担保”的含义 1 、表示允诺的担保,即被保险人保证要做某

种事情或不做某种事情,或保证履行某种条件,或保证某种事情的存在或不存在

2 、是指保险合同的一项条款,根据此条款,保险人对某种损失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海上保险的“担保”一般是指第一种含义。如果被保险人违反其担保,保险人对于违反担保之后所发生的损失可解除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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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当事人 保险人:独立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种组织或公司 投保人:保险申请人,一般就是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受合同保障,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

索赔或接受补偿的人。通常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但如果保险合同转让的情况下,二者相分离

受益人: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保险代理人:招揽业务、办理保险手续、调查和处理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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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般经投保与承保两个步骤 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的投保申请属于要

约,保险人如果愿意承保并在其上签名即为承保。投保申请既可由被保险人提出,也可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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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 主要是由转让保险标的物所有权引起的 只有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上背书表示转让的意

思才产生效力 货物保险合同的转让不必先取得保险人的同意。

按国际商业习惯,被保险人以背书方式可以将保险单随同货物的所有权一起转让给受让人。

例如: CIF 合同,卖方投保,并将全部单据转让给买方;如发生货损,只要在承保范围内,买方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不得拒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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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运输的货物在何时投保 合同应在保险事故尚未发生时订立,如

果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就不能投保; 在国际贸易中,当货物在装运前或在装运时,卖方或买方就应立即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如以 CIF 条件成交,应由卖方投保, FOB 由买方自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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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不论灭失与否”条款 “ 不论灭失与否”( lost or not lost)是指不论保险标的物在投保时是否已经灭失,保险人仍按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不知道保险标的物已经灭失,则该项保险合同仍有效,但如果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标的物发生损失,则该项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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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 insurable interest )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必须具有合法的利害关系,

即他将因该保险标的物发生灭失或损害而遭受损失,或因其安全到达而获得原应享有的利益,这种合法的利害关系就是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才能订立有效的保险合同,凡对保险标的物无保险利益而订立的合同为赌博,赌博合同是无效的。

保险利益包括:财产的现有利益;期得利益;责任利益

保险利益只要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即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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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和费用

风险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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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Total Loss

Partial Loss

Actual Total Loss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General Average

Particular A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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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损失:

一张保单上所保的分类货物的完全损失一张提单项下的货物

一张保单所保货物的完全损失

一条驳船所载货物的完全损失

整件货物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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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全损被保险货物的实体已经完全灭失

被保险货物遭到严重损害,已丧失了原有的用途和价值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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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被保险货物虽然没有全部灭失或全部损坏,但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要对受损货物进行修复以及在运送到原定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将超过获救货物运往目的地的货物本身价值。

委付( Abandon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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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应由有关利害关系方共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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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

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须确实存在船方采取的措施是有意识的、合理的所作的牺牲是特殊的,费用是额外的牺牲和费用须是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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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1 、损失的原因不同 2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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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一载货船舶由天津港驶出不远处,一船舱起火,船长下令引水灭火,火虽扑灭,船的主机被烧坏,遂租拖船拖回天津港,修理完毕后重驶目的港。事后检查,发现如下损失: 1 ) 300 箱货物被焚; 2 ) 100 箱货物被烟熏; 3 ) 200 箱货物被水浸湿; 4 )主机和部分甲板烧坏; 5 )拖船费用; 6 )额外增加的燃料费用和船员工资。以上损失哪些是共同海损,哪些是单独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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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在一航程中,船舶不慎搁浅,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货。 A 商的 10 万美元的钢材全部被抛入海底,船舶便起浮并可继续航行。问 A 商遭受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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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Sue and labor expenses

Salvage cha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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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基本险

1 、平安险 ( F.P.A. )

全损

G.A. 意外事故引起的单独海损

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一次航程中既有自然灾害也有意外事故

海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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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一公司出口货物 5000 公吨,投保平安险。该货 3000 公吨在广州, 2000 公吨在海口,公司便租船在广州装 3000 公吨,在驶往海口途中,不慎搁浅,经过船方自救,货物未发生损失。船舶再于海口装 2000 公吨后驶往目的港,途经马六甲海峡,遭遇狂风巨浪,货物遭受损失。货至目的港后检查,发现共损失 3000 公吨,其中 2000 公吨来自于广州, 1000 公吨来自于海口。问:保险公司对此损失是否负责赔偿?如是,赔多少? 如损失的 3000 公吨中, 1000 公吨来自于广州, 2000 公吨来自于海口,保险人又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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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渍险 = 平安险 + 自然灾害引起的P.A.

全损

G.A.

意外事故引起的单独海损

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

海上风险

2 、水渍险 W.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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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切险一切险 =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一般附加险)

水渍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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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加险

1 、一般附加险

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

一般附加险已包括在一切险内

2 、特殊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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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起讫范围

基本险 仓至仓条款( W / W Clause )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罢工险

战争险 水面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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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基本险

附加险

ICC ( C)ICC ( B)ICC ( A)

F.P.A.

W.P.A.

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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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险业务做法(一)投保

Who:

When:What :

How :

根据所使用的贸易术语

托运、投保、报关、装船

根据商品特点选择险别

逐笔或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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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

保险金额 =CIF 价 X(1+ 保险加成率 )保险费 = 保险金额 X 保险费率

=CIF 价 X(1+ 保险加成 )X 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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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1

一出口公司以 CIF 价出口一批货物 , 原报价为 CIF纽约每公吨 200

0 美元 ,按此价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 , 费率分别为 1.2% 和 0.3%,

问需交保险费多少 ? 如改报 CFR 价应为多少 ?

保险费 33 美元 CFR 价 1967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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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2 某出口公司原报价为 CFR汉堡每公吨 5000 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 CIF 价并按此价加一成投保平安险和破碎险,费率合计 0.8% ,应报 CIF 价多少?保险公司可赔付的最高限额多少?保险费多少?

CIF 价 5044.39 美元,保险金额 5548.83 美元

保险费 44.39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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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单据

1 、 Insurance Policy

被保险人

赔付地点

保险单日期

卖方,后背书转让

国外目的地

不迟于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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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nsurance Certificate

3 、 Combined Certificate

4 、 Endors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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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证 包括保险单和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内容:被保险人名称、标的物、

承保的风险、保险时间、金额、保险人名称

保险单种类:定值保单与不定值保单、航程保单与定期保单、流动保单与预约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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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值保单( valued policy ) 载明保险标的物价值的保险单 标的物价值通常为货物的 CIF 或 CIP价加上 10% (买方预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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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程保单( voyage policy ) 把标的物从某一地点运送到另一地点的保险单 一般载明装运港和目的港 如果合同签订后,船舶的目的港有所更改,或船舶发生不正当的绕航,保险人对此后发生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

为使货主不致由于船方的行为而受损失,保单中有两个条款,“运输条款”和“更改航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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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保单( floating policy ) 载明保险的总条件,而将船名和其他细节留待

以后申报的保单 双方事先约定保险货物的总价值、承保的风险及保险费率,通常还规定一定的期间

每批货物出运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将船名及货物的价值向保险人申报,保险人即按流动保单中载明的总条件自动承保

每批货物的价值应从货物的总价值中减除,逐笔累计,直至总价值保尽为止,保单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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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保单( open cover ) 又称开口保单,是经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外贸

公司为了简化投保手续而采用的保单 双方事先约定保险货物的范围、险别、保险费

率或每批货物的最高金额,并在预约保单上载明,但不规定保险的总金额

凡属于预约保险范围内的货物,一经启运,保险人即自动按保单所列的条件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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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保单与预约保单的区别 流动保单规定承保货物的总价值,一旦总价值保尽,保单即告终止;

预约保单不规定承保货物的总价值,不会发生保尽的问题,它按保单规定的期限自动承保保单内的一切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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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保险索赔

1 、必备条件保险利益合理的施救保留向承运人或第三者责任人的索赔权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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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损失通知和货损检验

3 、备齐索赔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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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一批进口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投保 WPA ,并取得船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发现如下损失:1 、 100 箱货物被海水浸湿; 2 、 100 箱货物包装完好,但有内在缺陷; 3 、 80

箱货物短卸,船方出具相关证明; 4 、100 箱货物被雨淋湿。进口方应分别向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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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1 、采用 FOB 、 CFR 出口时:

Insurance to be effected by the buyer.

2 、采用 CIF 出口时: Insurance to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 AR and War Risk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 of the PICC dated 1/1/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