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客家基本法 的制訂 談 地方知識 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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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客家基本法的制訂談地方知識的建構
洪馨蘭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
六堆客家公共論壇 [4] 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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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知識的內涵:日常生活• 地方知識的意義:多元 在地觀點 世界觀與人觀• 地方知識的功能:在地抵抗 保護及永續文化母體• 地方知識的挖掘:田野調查 文史紀錄
【地方知識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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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認客家內部的差異與多元 即肯定地方知識的存在• 語言保存的強調即是地方知識庫的保存•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設置有助地方知識的累積• 客家學術研究的推展厚植地方知識體系的建立
【客家基本法肯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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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運用客家基本法】落實地方知識的建構• 第八條(客語資料庫之建立)• 第九條(客語無障礙環境之建置)• 第十條(提供獎勵措施)• 第十二條(客家族群傳播及媒體近用權的保障) → 皆可作為客家地方知識資料庫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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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運用客家基本法】落實地方知識的建構• 第六條(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設置)•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對於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之鄉
(鎮、市、區),應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客家語言、文化與產業之傳承及發揚。
【第六條】(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設置)
地方知識有很多是存於身體之中,不可言傳的默會知識,必須經年累月地「看見」,才有能力累積
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設置終身學習平台 ,以常態型的學習與活動規劃,在日常生活中進行地方知識的挖掘、紀錄、學習與傳承
進行更多屬於「語言保存課題以外」的地方知識採集 ( 物質文化、社群文化、精神文化 ) ,例如客家與社會運動、客家的農村史觀等 ( 請參閱清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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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由基本法的保障,建立客家社會的生活文法• 在日常生活中經由每天的實踐,客家才能「活」得精彩• 客家生活母體的保存,乃是當務之急• 地方知識的累積、挖掘、習得與傳承,最終要靠人的實
踐,基本法要將實踐目標放在「人」的自我肯定上• 找到人、地,以及真實的生活感,基本法才能真正落實• 擁有地方知識的 empower,才有「在地抵抗」的武器
【實踐,才能看到客家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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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24 【立報‧客說客話專欄】 期待捍衛文化生存的基本法(洪馨蘭)• 20100418【立報‧客說客話專欄】 做出客家桐花祭裡「物的精神」 (洪馨蘭)• 20100611 【客委會哈客電子報‧客家采風錄】 賭物思往事:是誰要的文化財? (洪馨蘭)
【三篇小文章】 (參閱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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