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 开展 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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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 开展 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 贵州省扶贫办规划统计处:左昕. 培训 内容. 一、 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 、 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拟定情况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要求.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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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

贵州省扶贫办规划统计处:左昕

培训内容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二、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拟定情况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要求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1 、识别标准:以 2013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2736 元 ( 相当于 2010 年 2300 元不变价 ) 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 , 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2 、识别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13 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 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 10% 左右 ; 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 , 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 ; 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 , 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 、识别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 , 行政村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2 、识别规模。东部 9 省 ( 市 ) 贫困村识别规模原则上控制在行政村总数的 15% 左右 ; 中部 10 省原则上控制在 20%左右 ; 西部 12 省 ( 区、市 ) 原则上控制在 30% 左右。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贫困户、贫困村的识别程序

《方案》要求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执行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表册、数据录入、网络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贫困户采取“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采取“一公示一公告”,公示公告要以落实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为目的。并对每个步骤提出了时间要求。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四)贫困户识别的要求

贫困户主要识别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两类贫困人口,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原则上不登记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的可以选择性的纳入贫困户登记,以利于“圆梦行动”等助学工程项目落实到户。 ( 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在贯彻落实 25 号文件情况汇报会暨建档立卡工作会议指出,这次建档立卡在贫困户的识别中主要识别扶贫户、扶贫低保户) 。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标准和对象可以将贫困人口分为四类。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是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户。二是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三是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四是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其中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是扶贫部门工作对象;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是民政部门工作对象。扶贫、民政部门在扶贫低保户上有工作交叉。 2013 年,经省政府组织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专题讨论后,确定全省低保户、五保户人口总规模为 223万人。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五)调查数据的时点控制      国家要求建档立卡工作登记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月 31日,标准时期为 2013 年 1月 1日— 2013 年 12月 31日。是指登记截至 2013 年 12月 31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等方面数据,并作为这次建档立卡的基期数据,为终期评估建立数据基础。同时,对 2013 年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也要登记。以上数据基础数据登记, 2014年的数据登记纳入数据更新范围。

一、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六)督查考核

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开展建档立卡专项督查,并将数据失真率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将建档利卡信息箱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尤其是对宣传不到位、程序部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作为国家和省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 、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及规模。标准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即农户 2013 年人均纯收入要低于 2736 元。识别规模以国家发布我省 2013 年贫困人口规模 745万人为基数,结合我省实际,上浮 20% ,全省共 900万人左右。各地可以按照省扶贫、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的 2012 年底各县贫困人口规模 923万人分解到乡镇、村。

二、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2 、贫困村的识别标准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对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的识别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 27%(比西部 12 省贫困发生率平均水平高 90% ,西部 12 省贫困发生率 14.5%),行政村 2013 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 4819 元(低于西部 12 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 6884元的 7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执行。全省贫困村总规模控制在 9000 个左右(另行下文),占行政村总数的 54% 。其中:一类贫困村 5000 个左右,二、三类贫困村各2000 个左右。各县在识别贫困村时,要注意:原则上一类贫困村要向一类贫困乡(镇)集中,二类贫困村要向二类贫困乡(镇)集中,三类贫困村向三类贫困乡(镇)集中。同时,要将已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名单的纳入贫困村识别范围。

二、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3 、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调整的出发点。一是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省农村贫困人口数据是基于 7.4 万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数据的推算数,不能有效反映农村贫困户情况。二是鉴于国家实行以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为主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和减贫结果为导向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以及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全国扶贫攻坚主战场这一省情,结合我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争取国家扶贫资源加大对我省的政策倾斜。

二、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二)贫困户、贫困村识别程序

规模分解 初选对象 公示公告 结对帮扶 制定计划

数据更新 联网运行 数据录入 填写基础表册

二、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三)建档立卡工作的时间安排(贫困户)

规模分解 初选对象 公示公告 结对帮扶 制定计划

数据更新 联网运行 数据录入 填写基础表册

5月底 7月底

8月底10月底次年 1月底

二、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三)建档立卡工作的时间安排(贫困村)

规模分解 初选对象 公示公告 结对帮扶 制定计划

数据更新 联网运行 数据录入 填写登记表

6月底 7月底

8月底10月底次年 1月底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一)建档立卡的纸质档案管理

一是省、市(州)、县扶贫部门实行贫困户、贫困村电子档案的微机管理,县扶贫部门要制定贫困户、贫困村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纸质档案,贫困户档案内容包括:县基本概况、全县到户帮扶规划、全县贫困户帮扶情况、县扶贫办党组会议记录、《贫困县登记表》、各乡镇关于审核贫困户的报告、县贫困户名单公告、相关工作流程的照片资料等,贫困村档案内容参照执行。同时,县扶贫办要加强对乡镇、村贫困户、贫困村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一)建档立卡的纸质档案管理

二是乡镇要按照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贫困户、贫困村档案。贫困户档案内容包括乡镇基本概况、乡镇贫困户帮扶规划、乡镇贫困户帮扶汇总情况、县审批文件、乡镇贫困户申报文件、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登记表》。乡镇贫困村档案包括乡镇基本概况、乡镇贫困村帮扶规划、乡镇贫困村帮扶汇总情况、县审批文件、乡镇贫困村申报文件、《乡镇汇总表》、贫困村申请书、《贫困村登记表》。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一)建档立卡的纸质档案管理

三是行政村档案不分村户,主要包括村基本概况、村帮扶规划、县审批文件、乡镇申报文件、乡镇审核文件、贫困村申请书、《贫困村登记表》(不是贫困村的可以没有)、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户帮扶本(一式两份,贫困户一份、村一份)。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二)责任分工

建档立卡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省负责贫困户、贫困村规模的分解到县,市县相关工作人员和省级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及专项督查工作;市州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做好贫困户、贫困村分解范围之外的跨县开发区、管委会规模分解协调工作,对县乡相关工作人员和市州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县级负责将贫困户、贫困村分解到乡镇、村,与原属地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规模分解协商,指导乡镇、村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乡镇、村相关人员和县级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业务培训,审核确认贫困户、贫困村;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两委、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扶贫志愿者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收集和录入工作,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主要在乡镇政府,是实现相关部门信息之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数据比对的关键。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三)征求意见稿登记表

省办按照办领导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前期工作方案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我省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户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大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拟定了《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村登记表》、《乡镇汇总表》三套登记表格。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三)征求意见稿登记表

1 、《贫困户登记表》分为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项目、帮扶成效、脱贫评估等七个板块,共 95 个指标。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三)征求意见稿登记表

2 、《贫困村登记表》、《乡镇汇总表》分为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信息、帮扶成效八个板块,共 156 个指标。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三)征求意见稿登记表

3 、《贫困县登记表》暂未编制,贫困县登记数据量较大,但有与县数少,工作压力不大,《贫困县登记表》可以待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后 ,再开展登记。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三)征求意见稿登记表

4、各表册书写要认真规范。一是本次建档立卡需要等待国办编制相应的录入软件,不能同步开展数据登记与录入工作。二是登记表将作为原始档案留存,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因此必须注意各表册的数据书写质量。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四)数据录入

扶贫系统已经多次开展建档立卡工作,这次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各地要抓住这次契机,切实保障数据录入质量。数据集中录入是最容易出现数据错误的环节,造成数据错漏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必须精心组织、加强审核,严把数据质量。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四)数据录入

1 、加强培训。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建档立卡软件后,我办将适时开展全省应用软件培训,对市(州)、县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各市(州)、县要选派业务能力强、有工作责任心的同志作为县建档立卡工作种子教师,并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市(州)扶贫部门要抓好县乡业务培训。县扶贫部门要抓好县乡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开展录入工作。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四)数据录入

2 、多形式开展录入。各地可以积极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力量帮助完成录入工作。但要保证数据质量,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等相关隐私信息的保护工作。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四)数据录入

3 、规范录入。规范录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贫困户、贫困村信息量大、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多,即有文本、又有数据,录入时要注意切换。比如:录入贫困户姓名,不要在姓名中加入空格;录入数据时不要用全角数据等。

三、我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四)数据录入

4、加强审核。省对各市(州)数据开展抽查,主要从汇总数据层面开展分析,与客观实际存在较大差异的市(州),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中要严格扣分。市(州)要加强数据抽查力度,随机抽取一定量的贫困村、贫困户登记数据与登记表进行认真比对,比对结果作为对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扶贫部门负责对录入数据开展全面审核,县扶贫办一把手是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省扶贫办工作督查组将适时督查。

恭祝各位领导、同仁: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