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家秘密和信息公开

Post on 04-Jan-2016

69 views 8 download

description

第四章 国家秘密和信息公开. 一 , 国家安全与知情权 二 , 信息公开. 国家保密局负责人曾指出 , 当前泄密的现象有四种 : 一是国外渗透进来窃取经济技术秘密; 二是在外贸洽谈中无意或有意泄露秘密; 三是通过通信邮电方式把国家秘密泄露出去; 四就是在报刊上刊登了不该刊登的秘密。. “ 新闻报道中泄密 , 属于记者写稿或擅自改编秘密文件资料予以刊发的 , 约占 50% ; 属于业务部门干部撰写的稿件由于未经审核而泄密的 , 约占 40% ; 属于业务部门审核不慎而造成泄密的 , 约占 10% 。. 密法与判例. 保密法: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of 第四章 国家秘密和信息公开

第四章 国家秘密和信息公开第四章 国家秘密和信息公开

一一 ,, 国家安全与知情权国家安全与知情权 二二 ,,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国家保密局负责人曾指出国家保密局负责人曾指出 , , 当前泄密的当前泄密的现象有四种现象有四种 ::

一是国外渗透进来窃取经济技术秘密;一是国外渗透进来窃取经济技术秘密; 二是在外贸洽谈中无意或有意泄露秘密;二是在外贸洽谈中无意或有意泄露秘密; 三是通过通信邮电方式把国家秘密泄露出三是通过通信邮电方式把国家秘密泄露出

去;去; 四就是在报刊上刊登了不该刊登的秘密。 四就是在报刊上刊登了不该刊登的秘密。

““ 新闻报道中泄密新闻报道中泄密 , , 属于记者写稿或擅自属于记者写稿或擅自改编秘密文件资料予以刊发的改编秘密文件资料予以刊发的 , , 约占 约占 50%50% ;;

属于业务部门干部撰写的稿件由于未经审属于业务部门干部撰写的稿件由于未经审核而泄密的核而泄密的 , , 约占 约占 40%40% ;;

属于业务部门审核不慎而造成泄密的属于业务部门审核不慎而造成泄密的 , , 约约占占 10%10% 。 。

密法与判例密法与判例

保密法:保密法: (1) (1) 英国英国 :: 《公务机密法》 《公务机密法》 (2) (2) 美国美国 : : 《反间谍法》《反间谍法》 (3) (3) 德国德国 :”:” 违法秘密”违法秘密” 判例:判例: (1) (1) 五角大楼文件泄露事件五角大楼文件泄露事件 (2) (2) 《进步》杂志案《进步》杂志案 (3) (3) 《抓间谍者》《抓间谍者》 (4) (4) 西山记者事件西山记者事件

““ 五角大楼文件” 五角大楼文件” : : 美国建国以来第一起由美国建国以来第一起由政府诉求法院向新闻媒介颁发禁止令的案件。政府诉求法院向新闻媒介颁发禁止令的案件。

美国前国防部长罗伯特 ·麦克纳马拉(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Ellsburg

亨利八世亨利八世

九位大法官的意见九位大法官的意见 , , 可以可以归纳成三类归纳成三类 ::

第一类是以白莱克大法官 第一类是以白莱克大法官 (Justice Hugo L. Black) (Justice Hugo L. Black) 为代为代表表 , , 认为立国先贤们在制定宪认为立国先贤们在制定宪法第一条修正案时法第一条修正案时 , , 旨在给予旨在给予新闻自由绝对的保障新闻自由绝对的保障 , , 才使新才使新闻界得以实现督责政府与服务闻界得以实现督责政府与服务大众的任务。因此他们认为法大众的任务。因此他们认为法院无权禁止或管制或检查任何院无权禁止或管制或检查任何新闻新闻 , , 哪怕新闻的刊布哪怕新闻的刊布 , , 将威将威胁到政府的安全。胁到政府的安全。

Justice Hugo L. BlackJustice Hugo L. Black

第二类以史蒂华大法官 第二类以史蒂华大法官 (Justice Potter Steward) (Justice Potter Steward) 为代为代表表 , , 并包括布雷恩及怀特两大法并包括布雷恩及怀特两大法官。他们认为新闻自由不应受到官。他们认为新闻自由不应受到政府钳制与拘束政府钳制与拘束 , , 但为防止对国但为防止对国家发生直接、立即以及无法挽回家发生直接、立即以及无法挽回之损害时之损害时 , , 则应不在此限。则应不在此限。

该三位大法官与前一类不同该三位大法官与前一类不同之点之点 , , 乃对新闻自由设有有限度乃对新闻自由设有有限度的限制的限制 , , 但是他们认为但是他们认为 , , 就时就时报等一案来说报等一案来说 , , 此一限制似无适此一限制似无适用之必要用之必要 , , 因为此等文件并无造因为此等文件并无造成立即与直接危害之虑。成立即与直接危害之虑。

Justice Potter StewardJustice Potter Steward

第三类则以布莱克曼大法官 第三类则以布莱克曼大法官 (Justice Harry C.Blackmun) (Justice Harry C.Blackmun) 为为代表代表 , , 他与首席大法官贝尔格及他与首席大法官贝尔格及哈兰大法官均认为哈兰大法官均认为 , , 法院对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机关 , , 特别是内阁部会所认定应特别是内阁部会所认定应行保密之资料行保密之资料 , , 应予彻底执行应予彻底执行 , , 不应拒绝其权力之行使。不应拒绝其权力之行使。

该三位大法官对新闻界揭露该三位大法官对新闻界揭露“机密文件”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机密文件”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及利益事及利益事 , , 表示忧虑表示忧虑 , , 他们并非他们并非认为其他六位大法宫的意见曲解认为其他六位大法宫的意见曲解宪法宪法 , , 而是认为如此关系国家安而是认为如此关系国家安全与利益的问题不应仓促行之。全与利益的问题不应仓促行之。

US Supreme Court Justice Harry Blackmun

布大法官与贝首席大法官均认布大法官与贝首席大法官均认

为为 , , 本案系在慌乱中进行本案系在慌乱中进行 , , 未能未能给予法院足够的时间给予法院足够的时间 , , 以考虑决以考虑决定何等资料之刊行将足以导致美定何等资料之刊行将足以导致美军之死亡、盟邦之破坏、和谈谈军之死亡、盟邦之破坏、和谈谈判困难之增加判困难之增加 , , 以及外交谈判上以及外交谈判上所能发生之阻挠等。因而认为所能发生之阻挠等。因而认为 , , 应将此案发交下级法 院重行开庭应将此案发交下级法 院重行开庭详讯。详讯。

贝首席大法官称贝首席大法官称 , , 时报能以三时报能以三个月的时间研究个月的时间研究 , , 何不能向政府何不能向政府征询有否危害国家安全之资料在征询有否危害国家安全之资料在内内 ? ? 认为有失新闻界之“诚信”。认为有失新闻界之“诚信”。

哈兰大法官强调哈兰大法官强调 , ,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 ,, 特别是总统特别是总统 , , 在外交关系及外交在外交关系及外交政策权力行使之范围内政策权力行使之范围内 , , 对文件对文件资料之保密与国家安全与利益衡资料之保密与国家安全与利益衡量上所作之决定应予尊重。量上所作之决定应予尊重。

Supreme Court Justice, John M. Harlan

《华盛顿邮报》首席执行官格雷厄姆和总编布拉迪尔离开法庭。《华盛顿邮报》首席执行官格雷厄姆和总编布拉迪尔离开法庭。

对时报批评的一面对时报批评的一面 ((舆情舆情 ))

艾奇逊艾奇逊 Adm· Grant SharpAdm· Grant Sharp Walt W. Rostow

高华德高华德 巴克莱巴克莱

雷斯顿雷斯顿李普曼是李普曼是 2020 世纪美国最世纪美国最有影响的政治评论家有影响的政治评论家 ..

艾斯伯格案件撤消艾斯伯格案件撤消

美国最高法院当时的首席大法美国最高法院当时的首席大法官休士 官休士 (Chief Justics Charles (Chief Justics Charles Evans Hudghes) Evans Hudghes) 曾指出曾指出 , , 对对新闻之“事先检查与限制”是新闻之“事先检查与限制”是绝对不可能确认的。绝对不可能确认的。

Charles Evans HudghesCharles Evans Hudghes

““ 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 (Freedom of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Information Act) 使司法机关有使司法机关有权审查“机密文件”的分类和分权审查“机密文件”的分类和分等。等。

信息自由法标志信息自由法标志

蒙代尔蒙代尔

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莱克 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莱克 (Justice Hugo L Black) (Justice Hugo L Black) : 新: 新闻界是在为受统治的人民服务闻界是在为受统治的人民服务 ,, 而不是为统治的政府服务。而不是为统治的政府服务。只有取消政府对新闻之检查与只有取消政府对新闻之检查与限制的权力限制的权力 , , 新闻界才能永远新闻界才能永远自由地监督与检查政府的作为。自由地监督与检查政府的作为。他说他说 , , 新闻界之受到保障新闻界之受到保障 , , 始始能揭露政府的秘密能揭露政府的秘密 , , 使人民能使人民能充分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充分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 , , 有有效地防范政府对人民的欺骗。效地防范政府对人民的欺骗。

Justice Hugo L BlackJustice Hugo L Black

[[ 美美 ]]唐唐 ·R··R·彭伯彭伯(( Don R.PenberDon R.Penber ))《大众传媒法》《大众传媒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05年中文版,年中文版, 614614页,定价页,定价 6565元。元。

Potter StewartPotter Stewart

1985年 1月 20日,美国总统里根在夫人南希 ·里根的陪同下,在白宫举行的非公开仪式上正式宣誓就职。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沃伦 ·伯格主持了这次仪式。新华社发(传真照片)

《进步》杂志案《进步》杂志案

19791979年年 , , 美国《进美国《进步》杂志准备在步》杂志准备在 44月号月号上发表自由撰稿人霍华上发表自由撰稿人霍华德德 ··莫兰特的文章《氢莫兰特的文章《氢弹的秘密:我们如何得弹的秘密:我们如何得到它;我们为何谈论到它;我们为何谈论它》,介绍氢弹的制造它》,介绍氢弹的制造方法。方法。

美国的第一颗氢弹

1952年 10月 31日,太平洋埃尼威托克岛第一颗氢弹的爆炸。

Peter Wright

图为 1987年 7月由纽约维京企鹅公司出版的《抓间谍者》的第一版

美国刚推出第一个英文版的 3个月后,世界知识出版社就出版的第一个中译本

西山记者事件西山记者事件 ((日本最高法院 日本最高法院 19781978年年 55月月3131日决定日决定 , , 刑集刑集 3232卷卷 33号号 457457页页 ))

事件梗概事件梗概 19711971年年 22月至月至 19721972年年 22月月 , , 日美两国就冲绳日美两国就冲绳归还问题进行外交谈判。归还问题进行外交谈判。66月月 1717日,两国签订日,两国签订《冲绳返还协定》,决定《冲绳返还协定》,决定由美国将其在第二次世界由美国将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占领了 大战后占领了 25 25 年的冲年的冲绳返还给日本政府。同年绳返还给日本政府。同年底底 , , 该条约在日本国会上该条约在日本国会上被强行通过。 被强行通过。

日本沖繩島海水淡化廠及周邊環境鳥瞰

背景:背景: 19691969年,美日两年,美日两国首脑曾签订“秘密条约”,国首脑曾签订“秘密条约”,允许美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允许美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将核武器运入日本,并确保将核武器运入日本,并确保一旦东亚发生不测,美军可一旦东亚发生不测,美军可在日本自由行动。在日本自由行动。

日方考虑到国民的反核日方考虑到国民的反核情绪和政府的“无核三原情绪和政府的“无核三原则”,要求美方在冲绳归还则”,要求美方在冲绳归还后撤离所有在冲绳部署的核后撤离所有在冲绳部署的核武器,并与驻日本本土美军武器,并与驻日本本土美军一样,在冲绳实施根据《日一样,在冲绳实施根据《日美安保条约》的事先协商制美安保条约》的事先协商制度,即要求对冲绳实行“除度,即要求对冲绳实行“除核•与本土一致”原则,这核•与本土一致”原则,这些要求被采纳进声明中。 些要求被采纳进声明中。

1969年 11月,日本首相佐藤荣作(左)与美国总统尼克松在白宫举行会谈。(共同社)

19711971年年 55 、 、 66月月间间 , , 被告人《每日新被告人《每日新闻》政治部记者西山大闻》政治部记者西山大吉委托友人、外务省审吉委托友人、外务省审议室女事务官将有关冲议室女事务官将有关冲绳归还谈判的秘密文件绳归还谈判的秘密文件复写件带出。西山将收复写件带出。西山将收到的文件到的文件 (( 绝密电报绝密电报 ) ) 提供给社会党众议员横提供给社会党众议员横路孝弘。路孝弘。 19721972年年 33月月 ,, 以此为根据该议员在以此为根据该议员在众议院预算委会上披露众议院预算委会上披露了证明日美之间存在秘了证明日美之间存在秘密协定的外务省绝密电密协定的外务省绝密电文文 , , 对政府提出质询。 对政府提出质询。

横路孝弘横路孝弘

诉讼的核心问题诉讼的核心问题

终审判决终审判决 1978 1978 年年 , , 日本最高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日本最高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 , 驳驳

回被告上诉,宣判西山记者有罪。理由如下回被告上诉,宣判西山记者有罪。理由如下 :: (1) (1) 《国家公务员法》中所称的秘密是指被认为在《国家公务员法》中所称的秘密是指被认为在

实质上值得作为秘密加以保护的事项实质上值得作为秘密加以保护的事项 , , 其认定应当服从其认定应当服从司法的判断。本案中的电文一旦泄露便有妨害外交谈判司法的判断。本案中的电文一旦泄露便有妨害外交谈判有效进行的危险性有效进行的危险性 , , 所以属于在实质上值得作为秘密加所以属于在实质上值得作为秘密加以保护的事项,并且以保护的事项,并且 , , 秘密约定并不与宪法秩序相抵触秘密约定并不与宪法秩序相抵触 ,, 不属于违法的秘密协定。不属于违法的秘密协定。

(2) (2) 《国家公务员法》中的“怂恿”是指以令公务《国家公务员法》中的“怂恿”是指以令公务员实施泄露秘密的行为为目的员实施泄露秘密的行为为目的 , , 对其实施怂恿行为对其实施怂恿行为 , , 使使其足以产生实施该泄露行为的决心。西山记者的行为符其足以产生实施该泄露行为的决心。西山记者的行为符合该要件。 合该要件。

(3) (3) 在民主社会在民主社会 , , 报道机关对国家政务的报道为国报道机关对国家政务的报道为国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提供 了重要的可资判断的资料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提供 了重要的可资判断的资料 , , 是是为国民的知情权服务的。所以为国民的知情权服务的。所以 , , 报道的自由属于 《宪报道的自由属于 《宪法》第 法》第 21 21 条所保障的表达自由中的重要内容条所保障的表达自由中的重要内容 , , 并且并且 , , 为了使报道有正确的内容而进行采访的自由为了使报道有正确的内容而进行采访的自由 , , 比照《宪比照《宪法》第 法》第 21 21 条的精神也是值得加以充分尊重的。所以条的精神也是值得加以充分尊重的。所以 , , 报道机关对公务员执著的劝说、要求报道机关对公务员执著的劝说、要求 , , 这都是出于报道这都是出于报道的目的的目的 , , 只要其手段和方法比照法律秩序整体的精神是只要其手段和方法比照法律秩序整体的精神是合理的并且符合社会的观念合理的并且符合社会的观念 , , 该行为就属于正当的业务该行为就属于正当的业务行为行为 , , 从实质上讲不具有违法性。但是从实质上讲不具有违法性。但是 , , 本案中本案中 , , 西山西山被告的行为显然侮辱了作为采访对象的 被告的行为显然侮辱了作为采访对象的 H H 事务官的人事务官的人格尊严格尊严 , , 不符合社会观念和法律秩序的精神不符合社会观念和法律秩序的精神 , , 超出了正超出了正当的采访活动的范围。当的采访活动的范围。

最新案例:最新案例:“维基解密”背后的秘密

《中国报道》《中国报道》 20102010年年 1010月月 1515日 日

编译 王磊编译 王磊 ““ 维基解密”揭露了阿富维基解密”揭露了阿富汗战争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汗战争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美军在阿富汗诸多违反人权美军在阿富汗诸多违反人权的作为,让大家看到隐藏在的作为,让大家看到隐藏在美国反恐旗帜下战争的真相。美国反恐旗帜下战争的真相。

“ “维基解密”(维基解密”( WikileaksWikileaks )从表面上看,是)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很普通的网站,网页上都是纯文字的标示和一个很普通的网站,网页上都是纯文字的标示和链接,不过它背后的作业机制却大有学问,链接,不过它背后的作业机制却大有学问, 20102010年年 77月月 2626日,“维基解密”在《纽约时报》、日,“维基解密”在《纽约时报》、《卫报》和《镜报》配合下,在网上公开了多达《卫报》和《镜报》配合下,在网上公开了多达9.29.2万份的驻阿美军秘密文件,引起轩然大波。这万份的驻阿美军秘密文件,引起轩然大波。这一大宗军事情报泄密事件,被认为是美国一大宗军事情报泄密事件,被认为是美国 19711971年年“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 2.02.0版本”。而版本”。而《卫报》根据该网站提供的报告,披露了更多美《卫报》根据该网站提供的报告,披露了更多美军滥杀平民及说谎掩饰的内情,包括美军在军滥杀平民及说谎掩饰的内情,包括美军在 20072007年一次针对塔利班高层的空袭,杀死多达年一次针对塔利班高层的空袭,杀死多达 300300名名阿富汗平民,但美军却对外声称当时已“确认附阿富汗平民,但美军却对外声称当时已“确认附近区域没有阿富汗平民”。近区域没有阿富汗平民”。

维基解密”张贴出大量保密文档

即将被美军直升机开火击毙的武装分子即将被美军直升机开火击毙的武装分子

基解密网总编辑阿桑奇 纽约时报 2010年 7月 25日头条:阿富汗战争-被曝光的绝密档案

有媒体调查显示,有媒体调查显示,66%66% 的美国人表示的美国人表示“发表这些资料是错“发表这些资料是错误的”,只有误的”,只有 25%25%的人认为维基解密网的人认为维基解密网站做得对。大部分美站做得对。大部分美国人都认为机密文件,国人都认为机密文件,不应上贴到互联网,不应上贴到互联网,一些网民还质疑这一一些网民还质疑这一泄密行为可能危及目泄密行为可能危及目前在阿美军士兵的安前在阿美军士兵的安全。你认为维基解密全。你认为维基解密网站做得对吗? 网站做得对吗? 朱利安 ·阿桑奇在记者会上手持一份英国《卫报》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形式一、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二、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三、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 四、信息公开争议的救济措施四、信息公开争议的救济措施 五、信息公开的豁免事由五、信息公开的豁免事由 六、《信息自由法》实施效果六、《信息自由法》实施效果

公众对权力组织的“知晓公众对权力组织的“知晓权”权”(( the Right to Knowthe Right to Know ))

19451945年美联社记者肯特年美联社记者肯特 ·· 库库柏(柏( Kent CooperKent Cooper ,, 18801880--19651965 )首先使用了这个概念,)首先使用了这个概念,指公众通过传媒享有了解政指公众通过传媒享有了解政府工作的法定权利,属于新府工作的法定权利,属于新闻自由范畴。闻自由范畴。 5050年代,这个年代,这个概念得到法学界的支持。概念得到法学界的支持。

右图:库柏右图:库柏

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和其他社会公共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和其他社会公共组织把自己拥有的文件和其他信息向人民公组织把自己拥有的文件和其他信息向人民公开的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知情开的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权 , , 而知情权来源于表达自由。而知情权来源于表达自由。

广义的知情权指公民获得、知悉一切信广义的知情权指公民获得、知悉一切信息的自由和权利息的自由和权利 , , 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民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民获得、知悉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信息的自获得、知悉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信息的自由与权利。所以由与权利。所以 , , 国际人权公约规定表达自国际人权公约规定表达自由包括了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包括了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由此而形成了信息自由的概念。由。由此而形成了信息自由的概念。

一一 ,, 信息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的形式

制定专门的信息公开法或信息自由法制定专门的信息公开法或信息自由法 , , 总体地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如北欧总体地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如北欧 ,, 美国美国

制定单项的或者特定事项的法律、法规制定单项的或者特定事项的法律、法规 ,, 规定相应的信息公开事项。如英国规定相应的信息公开事项。如英国 ,, 德国德国等 等

在新闻法里对信息公开有所规定。 在新闻法里对信息公开有所规定。

欧洲大多数国家以及秘鲁、墨西哥等拉美国欧洲大多数国家以及秘鲁、墨西哥等拉美国家先后制定并公布了信息公开法家先后制定并公布了信息公开法

1951 1951 年年 , , 芬兰制定了《官方文芬兰制定了《官方文书公开法》 书公开法》 (The IAW on the Public (The IAW on the Public Character of Official Documents)Character of Official Documents) 。此。此后后 , , 相继有美国 相继有美国 (1966 (1966 年年 ) ) 、 丹麦 、 丹麦 (1970 (1970 年年 )) 、挪威 、挪威 (1970 (1970 年年 ) ) 、法国 、法国 (1978 (1978 年年 ) ) 、荷兰 、荷兰 (1978(1978年年 ) ) 、加拿、加拿大 大 (1982 (1982 年年 ) )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1982 (1982 年年 ) ) 、新西兰 、新西兰 (1982(1982年年 ) ) 、奥地利 、奥地利 (1987 (1987 年年 ) ) 、意大利 、意大利 (1990 (1990 年年 ) ) 、比利时 、比利时 (1994 (1994 年年 ) ) 、 爱尔兰 、 爱尔兰 (1997 (1997 年年 ) ) 、、日本 日本 (1998 (1998 年年 ) ) 、韩国、韩国 (1998(1998年年 ))等等国家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国家制定了这样的法律。

其中影响较大、内容较为其中影响较大、内容较为完备者完备者 , , 当属当属 19651965年美年美国国会通过并于次年实施国国会通过并于次年实施的《信息自由法》 的《信息自由法》 (FOIA), (FOIA), 该法曾经进行多该法曾经进行多次修改。次修改。 19771977年美国国年美国国会通过《阳光下的政府会通过《阳光下的政府法》 法》 , , 也被认为是一部重也被认为是一部重要的信息公开法。要的信息公开法。

1965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年,美国国会通过《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 Freedom of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Information Act ),各),各级政府部门的记录,如级政府部门的记录,如无特殊情况,应向任何无特殊情况,应向任何公民开放;公民可以就公民开放;公民可以就不理会或拒绝查阅政府不理会或拒绝查阅政府资料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资料的事实向法院起诉。

左上图:信息自由法的网上查阅左上图:信息自由法的网上查阅标志标志

左下图:信息自由法的印刷品封左下图:信息自由法的印刷品封面标志面标志

19661966年在提交参院关于《信息自由年在提交参院关于《信息自由法》的报告中,该法案宗旨部分引证法》的报告中,该法案宗旨部分引证了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了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 ·· 麦迪逊麦迪逊(( James MadisonJames Madison ,, 17511751--18361836,被称为“宪法之父”)的话:,被称为“宪法之父”)的话:

知识将永远统治无知,一个有志成为知识将永远统治无知,一个有志成为自己统治者的人,必须用知识给予的自己统治者的人,必须用知识给予的力量武装自己。一个民众的政府没有力量武装自己。一个民众的政府没有民众的信息或者民众没有获得信息的民众的信息或者民众没有获得信息的方式,那就只是一场闹剧或一场灾难,方式,那就只是一场闹剧或一场灾难,或者两者皆是。或者两者皆是。

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 18091809 -- 18171817 年在年在

岗)岗)

对于该法对于该法 , , 原美国司法部长原美国司法部长拉姆兹拉姆兹 ·· 克拉科说克拉科说 :“:“如果政府是如果政府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话的话 , , 人民就应该详细了解政府人民就应该详细了解政府的活动。没有什么能比秘密更毒的活动。没有什么能比秘密更毒害民主政治的了。只有公众拥有害民主政治的了。只有公众拥有信息信息 , , 市民自治、广泛参加国家市民自治、广泛参加国家事务才有可能。我们如果不了解事务才有可能。我们如果不了解信息信息 , , 怎么才能进行自我统治 怎么才能进行自我统治 !!

拉姆兹拉姆兹 ·· 克拉科还说克拉科还说 :“:“ 信息信息公开是普遍原则公开是普遍原则 , , 而不是例外。 而不是例外。 一切人均有平等阅览政府信息的一切人均有平等阅览政府信息的权利。不可阅览的文件权利。不可阅览的文件 , , 证明其证明其保密的合法性责任在于政府保密的合法性责任在于政府 , , 而而不是阅览人。阅览请求被非法拒不是阅览人。阅览请求被非法拒绝时绝时 , , 个人拥有权利要求法院发个人拥有权利要求法院发布禁止令制止其侵权布禁止令制止其侵权 , , 给予救给予救济。”济。”

原美国司法部长拉姆兹原美国司法部长拉姆兹 ·· 克拉科克拉科

19761976年国会通过《阳光政府法年国会通过《阳光政府法案》(案》( Government of Sunshine Government of Sunshine Act Act ),又称“联邦公开会议法”。),又称“联邦公开会议法”。

5050个联邦政府的机构、委员会和个联邦政府的机构、委员会和顾问组织被要求公开他们协商、做顾问组织被要求公开他们协商、做出决策的会议,除了出决策的会议,除了 1010项范围很项范围很窄的例外情形允许保密之外,其他窄的例外情形允许保密之外,其他的会议都必须保持透明施政的特色。的会议都必须保持透明施政的特色。

在联邦政府的影响下,到在联邦政府的影响下,到19951995年,美国全部年,美国全部 5050个州都有个州都有了公开记录和公开会议的法律,这了公开记录和公开会议的法律,这也意味着,在理论上,几乎所有政也意味着,在理论上,几乎所有政府会议都需要在阳光下进行。府会议都需要在阳光下进行。

左上图:网页阳光法案的点击标志左上图:网页阳光法案的点击标志 左下图:阳光法案印刷品封面左下图:阳光法案印刷品封面

二、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二、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不管在法制上采取何种方式不管在法制上采取何种方式 , , 按照现代法治按照现代法治原则原则 , , 人们对于信息公开普遍持有以下的原则人们对于信息公开普遍持有以下的原则 ::

(1) (1)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规政府信息公开是常规 , , 不公开是例外。不公开是例外。 不能适用“公开原则” 的只有三种。不能适用“公开原则” 的只有三种。 第一第一 , , 不宜于公共讨论或国民监督的不宜于公共讨论或国民监督的 , , 如个如个

人隐私权;人隐私权; 第二第二 , , 公开的讨论有丧失行政目的可能性的公开的讨论有丧失行政目的可能性的

情况 情况 (( 发布逮捕令、竞争招标价格发布逮捕令、竞争招标价格 )) ;; 第三第三 , , 公共讨论或人民监视控制可在事后进公共讨论或人民监视控制可在事后进行的行的 , , 如为保障行政内部的自由发言召开的非公如为保障行政内部的自由发言召开的非公开会议。开会议。

(2) (2) 公民应该有权获知政府如何运作、如何公民应该有权获知政府如何运作、如何行使权力、如何使用纳税人的金钱行使权力、如何使用纳税人的金钱 , , 特别是特别是当政府的政策或者决定影响到某些人的切身当政府的政策或者决定影响到某些人的切身权益时权益时 , , 他们更有权获知政府决策的依据和他们更有权获知政府决策的依据和考虑因素。通过立法或其他方式确保政府尊考虑因素。通过立法或其他方式确保政府尊重和满足公民的这些权利重和满足公民的这些权利 , , 有利于促进政府有利于促进政府的运作更理性、更具有透明度和更负责任的运作更理性、更具有透明度和更负责任 , ,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减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减低行政成本 , , 有利有利于加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和认识于加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和认识 , , 减少减少政府官员滥用权力和腐败的可能性。政府官员滥用权力和腐败的可能性。

(3) (3) 关于保障官方秘密的法律关于保障官方秘密的法律 , , 应当限于合应当限于合理和必须的范围之内 理和必须的范围之内 , , 而政府内部的纪律和处而政府内部的纪律和处分制度也应该与之配合分制度也应该与之配合 , , 否则公务员和其他知情否则公务员和其他知情人士就有可能会因为迫于长官意志、害怕受到检人士就有可能会因为迫于长官意志、害怕受到检控和处分而不敢将应该公开的信息公开控和处分而不敢将应该公开的信息公开 , , 势必损势必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害社会的整体利益。

(4) (4) 公民应该有权获知存于政府档案中的有公民应该有权获知存于政府档案中的有关他们的私人资料关他们的私人资料 , , 如果发现这些资料有错误时如果发现这些资料有错误时 ,, 应该有权做出更正;除非出于公务或其他公共应该有权做出更正;除非出于公务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利益的需要 , , 本人应该有权要求政府不得擅自公本人应该有权要求政府不得擅自公开私人资料开私人资料 , , 这既是信息公开制度中涉及个人的这既是信息公开制度中涉及个人的一项权利一项权利 , , 又是隐私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隐私权的题中应有之义。

(5) (5) 在确认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在确认公民知情权的同时 , , 对于为了维持有效对于为了维持有效的国防和治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的国防和治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对外友好关系、保护商业秘密和交易公平公正、鼓励对外友好关系、保护商业秘密和交易公平公正、鼓励政府官员在政策酝酿过程中充分地坦率地发表意见等政府官员在政策酝酿过程中充分地坦率地发表意见等等的需要等的需要 , , 可以制定限制信息发布的规范可以制定限制信息发布的规范 , , 但是应该但是应该有明确、统一和公平合理的准则有明确、统一和公平合理的准则 , , 以免不同部门、不以免不同部门、不同官员出于自身的利益同官员出于自身的利益 , , 任意决定信息发布的范围和任意决定信息发布的范围和程序程序 , , 影响信息自由。影响信息自由。

(6) (6) 当公众与政府对有关信息公开发生争议时当公众与政府对有关信息公开发生争议时 , , 应应该有一个客观独立的仲裁机构该有一个客观独立的仲裁机构 , , 审核政府的决定和索审核政府的决定和索取信息者的依据取信息者的依据 , , 作出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判断作出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判断 , , 这这项程序对于建立一个公平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是十分项程序对于建立一个公平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是十分重要的。重要的。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三、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

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是向政府索取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是向政府索取有关信息的权利 信息的权利 (right of access to (right of access to government-held information)government-held information) 。。

首先是哪些部门属于承担公开信息义务的首先是哪些部门属于承担公开信息义务的范围。范围。

其次是公开哪些信息。其次是公开哪些信息。 第三是谁有权向政府索取信息。第三是谁有权向政府索取信息。 第四是政府如何提供信息。 第四是政府如何提供信息。

四、信息公开争议的救济措施四、信息公开争议的救济措施 当公民查阅有关信息的请求遭到政府拒绝时当公民查阅有关信息的请求遭到政府拒绝时 , , 申请申请

人一般可以法定渠道对政府的做法提出质疑人一般可以法定渠道对政府的做法提出质疑 , , 请求有关请求有关方面进行复核。一般说来方面进行复核。一般说来 , , 复核的渠道有三类复核的渠道有三类 : : 提交法提交法定的专员公署作行政复核;提请专门设立的法庭作简易定的专员公署作行政复核;提请专门设立的法庭作简易的司法复核;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裁判。的司法复核;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裁判。

大多数国家都设有双重的上诉制度大多数国家都设有双重的上诉制度 , , 例如例如 , , 加拿大加拿大设有信息专员公署复核和联邦法庭司法复核;澳大利亚设有信息专员公署复核和联邦法庭司法复核;澳大利亚设有行政上诉审裁处和专门法庭;新西兰设有《信息自设有行政上诉审裁处和专门法庭;新西兰设有《信息自由法》的明政专员和法庭;美国采取部门内部复核和司由法》的明政专员和法庭;美国采取部门内部复核和司法复核两级复核制度;瑞典则基本上实行单一的循着行法复核两级复核制度;瑞典则基本上实行单一的循着行政程序逐级上诉的制度政程序逐级上诉的制度 , , 直到没有接受上诉的部门时,直到没有接受上诉的部门时,方可向最高行政法院起诉。方可向最高行政法院起诉。

按照美国《信息自由法》的规定按照美国《信息自由法》的规定 , , 如果公民逾期还如果公民逾期还不能得到政府部门的答复不能得到政府部门的答复 , , 或者政府部门拒绝公开该项或者政府部门拒绝公开该项资料的话资料的话 , , 公民有权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有权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 , 法院必须尽法院必须尽快审理。法院审判的程序是快审理。法院审判的程序是 ::

(1) (1) 被告的行政部门对于申请人的起诉被告的行政部门对于申请人的起诉 , , 应当在 应当在 30 30 天内以答辩书的形式予以回答;天内以答辩书的形式予以回答;

(2) (2) 行政部门对于豁免理由负有举证责任;行政部门对于豁免理由负有举证责任; (3) (3) 法院判断行政部门拒绝公开的措施是否合理法院判断行政部门拒绝公开的措施是否合理 , ,

可以对事实及法律进行初审;可以对事实及法律进行初审; (4) (4) 对于豁免事项适用法律的判断对于豁免事项适用法律的判断 , , 可以适用非可以适用非

公开审理程序;公开审理程序; (5) (5) 若法院判定公民胜诉若法院判定公民胜诉 , , 公民有权要求政府部公民有权要求政府部

门支付审判所需的所有费用。 门支付审判所需的所有费用。

五、信息公开的豁免事由五、信息公开的豁免事由 任何国家的信息公开都是有限度的任何国家的信息公开都是有限度的 , , 诸如国诸如国

家机密等事项当然不能公开家机密等事项当然不能公开 , , 所有国家的信息公所有国家的信息公开都有豁免 开都有豁免 (exemptions) (exemptions) 条款条款 , , 豁免公开的信豁免公开的信息包括国家安全和防务、国际关系、刑事调查和息包括国家安全和防务、国际关系、刑事调查和检控、内阁会议讨论、公务员内部工作文件、对检控、内阁会议讨论、公务员内部工作文件、对经济有损害的和商业上须保密的信息、个人隐私经济有损害的和商业上须保密的信息、个人隐私等。等。

学界认为学界认为 , , 美国《信息自由法》的豁免条款美国《信息自由法》的豁免条款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代表性 , , 共共 9 9 项项 ::

六六 ,, 《信息自由法》实施效果《信息自由法》实施效果

任何一部信息自由法的作用在很任何一部信息自由法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政府选择的解释和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政府选择的解释和适用它的方式。而且适用它的方式。而且 , , 这些决定可以这些决定可以反映政府的观念一一如反映政府的观念一一如 , , 赞成近用或赞成近用或反对近用——并反映其他的社会关切。反对近用——并反映其他的社会关切。总统及其班子倾向于为整个政府定基总统及其班子倾向于为整个政府定基调。吉米调。吉米 ··卡特总统卡是一个例外卡特总统卡是一个例外 , , 他告诉政府官员他告诉政府官员 , , 他们必须允许近用他们必须允许近用信息信息 , , 除非《信息自由法》明确提供除非《信息自由法》明确提供了相关的豁免规定。其他 了相关的豁免规定。其他 8 8 位总统位总统 , , 好些的是对《信息自由法》表示一下好些的是对《信息自由法》表示一下冷淡的热情,坏些的则制定了旨在阻冷淡的热情,坏些的则制定了旨在阻碍公众近用政府持有材料的政策。碍公众近用政府持有材料的政策。

吉米吉米 ··卡特总统卡特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