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處理
羅明華
臺中教育大學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2
個人簡介
現任:台中教育大學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學歷: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博士
經歷:
臺中市、苗栗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
苗栗縣性騷擾防治委員、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
臺中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監事
臺灣遊戲治療學會理事
3
校園性平事件之適用法令
校園性平事件依對象適用不同的法規 其中一造為學生,另一造為校園人士(含師對生、
生對生):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騷擾性侵害防治準則
其中一造為學生,另一造為校外人士: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
兩造皆為教職員工(職場):依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對象: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性平事件之處理依身份別適用,而非地域別
4
性平法之性騷擾定義
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
侵害之程度者:§性平法第2條§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
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5
性騷擾樣態
言語的騷擾 在言語中帶有貶抑任一性別的意味,包括帶有性意涵、性別
偏見或歧視行為及態度,甚或帶有侮辱、敵視或詆毀其他性別的言論。例如:過度強調女性的性徵、性吸引力。
肢體上騷擾 任一性別對其他性別做出肢體上的動作,讓對方覺得不受尊
重及不舒服。例如:擋住去路、故意觸碰對方的肢體(掀裙子、趁機撫摸胸部及其他身體的部分或暴露性器官等)等俗稱吃豆腐的行為。
視覺的騷擾 以展示裸露色情圖片或是帶有貶抑任一性別意味的海報、宣
傳單,造成當事人不舒服者。
不受歡迎的性要求 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條件的手段。例如:同
學間以不登記遲到…等條件,要求別的同學與其約會或趁機佔性便宜等。常見的有性賄賂和性脅迫兩種
6
校園性霸凌行為的定義
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
騷擾者。 §性平法第2條§
7
校園性侵害行為的定義
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性平法第2條§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之性侵害行為係指觸犯刑法第221條至227、228、229、332、334、348之罪。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強制性交罪: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 。包括肛交、口交、手指插入、異物插入、性器接觸等性行為。
強制猥褻罪 :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猥褻者。包括強迫拍攝裸照、錄影帶…
性猥褻是指姦淫以外有關風化之ㄧ切色慾行為,其行為在客觀上足以
誘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的性慾。
8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
221條:強制性交罪
224條:強制猥褻罪
225條:利用機會強制性侵或猥褻罪
227條:與幼年人性交罪
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刑法227 與幼年人性交罪
犯罪行為 刑度
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27條)
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 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27條)
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27條)
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27條)
性剝削
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 、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利用兒童或少年從事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等侍應工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防制條例第2條§
性剝削行為樣態
11
解謎兒少性剝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GW7u_EP6dU
解謎兒少性剝削.mp4解謎兒少性剝削.mp4
12
受理
•申請人(被害人、家長)/檢舉人(知悉者)向學務處提出申訴
•通知監護人(家內性侵事件例外)、校長
通報 •24小時通報衛福部關懷E起來、校安系統
移交
•3日內移交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7日內移送有管轄權學校受理
•疑似教師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書面通知教評會審議停聘
•20日內以書面通知原申請人/檢舉人是否受理
調查
•性平會調查或另組3~5人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撰寫調查報告
處置
•性侵害/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情形,經性平會調查屬實者解聘
•性騷擾情節輕微者應命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或施以性平教育、道歉等
申復與救濟
•接獲調查報告書後,20日內以書面向學校提出,以一次為限;30日內提出救濟
•學校三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
13
性別事件之申請調查程序
申請人(被害人、家長)/檢舉人(含知悉者)提出申請調查。主管機關與媒體報導形同檢舉。
學生事件向學務處提出申請調查(導師可先填寫校安告知單),職員工之事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調查
通知監護人(家內性侵事件例外)、重大事件通知駐區督學
通知雙方的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或監護人),說明獲知事項,並進行法律權益程序告知,尊重其程序選擇權。
如當事人表明不願意提出申請調查,填寫通知書。
如涉及師生案件、涉及公益或重大性平事件則由學校主動提出檢舉
受理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申請調查書.doc各類校安事件告知單(參考格式)1030626.pdf各類校安事件告知單(參考格式)1030626.pdf各類校安事件告知單(參考格式)1030626.pdf
致○○學校:
本人為○生之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因○○學年度第○學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知貴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本人已經知悉得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8條申請調查,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得提起告訴,並了解若行為人之學生未滿18歲,依刑法第229條之1為告訴乃論之罪,且知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惟本事件應屬學生間之情感發展而產生親密行為,本人理解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為行政處理之目的,與司法刑事程序進行之目的不同,本人經深思結果,決定不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提出申請調查。
此致 ○○學校 14
227事件提供予家長簽復學校之通知書範例
本人為○生之法定代理人(□父母 □監護人),因○○學年度第○學期○月○日○生涉及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通知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本人已經知悉得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8條提出申請調查或檢舉,且可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提出告訴,並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法律條文如背面附錄)。
本人理解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為行政處理之教育目的,與司法刑事程序進行之目的不同,但本人經深思結果,決定「不」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提出申請調查,並了解學校學輔單位將持續給予情緒支持及心理輔導。日後倘準備好面對學校之調查程序,自得依上開性平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就該事件再提出申請調查。
此致 ○○學校 15
偶發事件提供予家長簽復學校之通知書範例
通報窗口:學務處(教導處)
通報時間:知悉事件24小時內進行通報 學校依據表面資訊,初步判斷性平事件之樣態(性騷擾、性侵害、
性霸凌)
此階段尚無所謂調查訪談程序,未依據性平法議決開案調查,無調查訪談權限
通報順序 法定通報:衛福部關懷E起來網站。
行政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通報
學校指派專人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陳報性平會主任委員(校長),聯繫召開性平會議/危機處理小組會議/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通知雙方的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或監護人),說明獲知事
項,並進行法律權益程序告知,尊重其程序選擇權。
通知輔導室:視被害人需要提供諮商輔導與協助 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及調查處理程序參考流程圖
參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別平等事件學校各處室分工建議
校園性別事件通報流程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17
相關通報法規與罰則
學校校長、教師、教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依學校防治規定或相關法規於24小時內進行通報。§性平法21條第1項§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知悉疑似性侵害事件之教育人員應立即於
24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4條)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14條 )
不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 §性平法21條第2項§
如有違反上述之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性平法36條第3項§
如未依通報規定進行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者,應依法予以解聘或免職。§性平法36條-1§
18
性別事件之處置程序—教師 性侵害事件與性騷擾情節重大成立
教師涉有性侵害/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情形,經性平會調查屬實者,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教師法第14條§
主責單位:性平會
性騷擾事件情節輕微者: 應命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
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性平第25條§
主責單位:教評會
學校之處置涉及身分改變時,務必通知當事人並提供其充分陳述之機會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19
性別事件之處置程序—學生
性別事件成立時 情節輕微者:
應命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
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性平第25條§
情節重大者: 依校規申誡、記過、留校察看、退學
學校為前項議處前,得要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代表列席說明。§性平法31條第4項§
主責單位:學生獎懲委員會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20
性平事件之處置程序 調查報告需含事實認定和懲處兩部分(性侵害與重大性
騷),如性騷情節輕微則為事實認定和懲處建議,學校須於兩個月內自行送考績會或教評會議決懲處
如有涉及改變當事人身分,務必通知當事人,並提供當事人書面陳述之機會。通知時可一併提供調查報告,以便行為人陳述。
學校將處理結果(含事實認定與懲處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時,應一併提供調查報告。通知時係以學校名義通知,而非性平會。
如性平會有改變懲處建議時,則需將調查小組報告修訂成校級版之性平調查報告。
通知調查報告須註明,收到調查報告書20日內可向人事室/學務處提出申復;收到處分書30日內可向教師/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救濟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申復與救濟程序
學校收到申復申請,組成3~5人審議小組,仍應符合性別與專業調查人才比例,惟原性平會委員及調查小組成員不得擔任之
三十日內召開性平會作成申復決議,並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審議會議得視需要給予申復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得邀所設性平會相關委員或調查小組成員列席說明
申復有理由時,將申復決定通知相關權責單位,由其重為決定
申請人或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仍不服,得於接獲申復決定書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救濟 。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性平事件之申復程序
申復時機 申請人、檢舉人不受理申請之申覆
行為人、申請人不服調查/懲處結果
於接獲通知20日內以書面向學校提出,以一次為限
學校指定申復收件單位
組成申復審議小組
申覆成立的條件 申覆有理由者
調查事實或程序有瑕疵
有新事證者
如申覆成立,則通知權責單位重為決議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審議小組之組成
學校指定專責單位收件,組成審議小組
三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審議小組包括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法律專業人員三人或五人
小組成員女性應占二分之一以上,具調查專業素養人員之專家學者人數應占三分之一以上
原性平會委員及調查小組成員不得擔任審議小組成員
審議小組召開會議時由小組成員推舉召集人,並主持會議
審議會議得視需要給予申復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得邀所設性平會相關委員或調查小組成員列席說明
申復有理由時,將申復決定通知相關權責單位,由其重為決定 §防治準則第31條§
救濟階段—申訴
申請人或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救濟
救濟途徑 教師:於收受申復決定書後,依教師法,收受
教師懲處處分書後30日內,向學校提出教師申訴
職員工:於收受申復決定書後,收受懲處處分後,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於30日內向保訓會提出復審。
學生: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受理
通報
移交
調查
處置
申復與救濟
校園性別平等事件各處室分工建議
25
學務處
•1.通知法定代理人。
•2.執行性平會之決議(聯絡、發聘調查小組等)。
•3.擬定處理程序之相關時程、表單、發文通知申請/檢舉人受理與否、處理結果、事件報結、申復結果等。
•★將處置事項報主管機關備查
•4.整合校內外資源、提供經費協助、協助輔導人員進行必要之輔導措施。
•5.後續報復情事之預防與處理,懲處執行、會議處理。
•6.調查程序卷宗資料整理、保存。
•7.學生申復收件單位。
教務處
•1.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或職務,得不受請假、教師及學生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輔導處(室)
•1.輔導人員進行輔導關懷,包括事件有關之當事人、家長、相關班級師生。
•2.建立個案輔導與當事人相關資料,記錄並妥善保存管理之。
•3.負責追蹤輔導相關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4.校外橫向行政協調,協助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師處理相關事宜,如陪同等。
•5.該案輔導卷宗資料整理、保存。
•6.填寫輔導成效評估表並列席本市性平會辦理結案說明輔導成效。
•7.規劃與安排性別平等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至少8小時。
總務處
•1.檢視校內校園安全
•2.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人事室
•辦理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相關作業,並進行不適任教師之通報。
主任委員:校長 執行秘書:學務主任 通報窗口:學務/生教組長(申請/檢舉之收件單位/通報) 輔導與諮詢窗口(含受害人與行為人):輔導室
資料來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別平等事件學校各處室分工建議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評估表(修正版).doc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評估表(修正版).doc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學生之辨識與處遇
臺中教育大學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羅明華
性別事件光譜
性嬉戲 VS 性好奇 VS 性騷擾
性吸引 VS 性試探 VS 性侵害
性別刻板 VS 性別偏見 VS 性別霸凌
27
網路世代青少年的情感問題 對性好奇,缺乏自制力及正確抒發方式
對愛情浪漫憧憬,網路認識聊天就可成為男女朋友,只要看的順眼,就可以發生性行為
缺乏被愛的經驗,以為肉體關係就是親密關係,期望以性換取愛
習慣網路虛擬世界,不瞭解如何表達,不當追求,忽略尊重對方意願
同志戀情發展不易,如何適當地表白與拒絕都需要學習
面對分手問題,不知如何應對
未婚懷孕,不知如何求助
自拍的年代~青少年的網路交友
106年受理的165件拍攝散布兒少私密影像通報案中,約5成影像已遭外流,且近5成影像是孩子自己拍的
其中被害人9成為女生,1成為男生,5成為12到15歲的孩子,其中1名被害人是年僅8歲的女童
孩子自拍原因,包括被誘騙、被要脅、希望博得好感或認同等
29
性侵害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
行為人方面
對性的好奇與探索
錯誤的壓力宣洩模式
性衝動,控制力薄弱
從過去被性侵的經驗,轉成加害人
認知扭曲
常發生的型態
暴力(語言或肢體)
威脅利誘(物品或金錢)
誘惑(感情、讚美)
30
性侵害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
受害人方面
對性的好奇與對愛情憧憬
自我保護意識或能力薄弱
認知功能較弱,無知易被騙
缺乏求助資源與管道
常發生的型態
暴力(語言或肢體)
威脅利誘(權力差距、物品或金錢)
性好奇與嘗試(網路交友)
31
辨識兒少遭受性剝削的警訊 衣服、裝扮過於成熟、暴露或過份華麗。
無法交待之行蹤或金錢收入。
身邊經常帶有保險套或服用避孕藥。
交往朋友不符其年紀所應交往之對象。
生活型態改變,如:離家、輟學....等。
經常出入特種行業場所或因性病、感染或懷孕、墮胎等至醫院治療。
32
拜金惹的禍(受害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E_hbLuAE9Q&t=6s
02第二集 拜金惹的禍.mp402第二集 拜金惹的禍.mp4
性侵害事件處理的原則
性侵害事件之辨識:事件之類型與樣態
性侵害事件之通報與舉發責任
了解發生經過(合意或是強制)
說明通報的目的與後續可能面對的流程
家長的情緒及親子衝突
與社政、警政及法院之合作
揭發後可能會發生的事
懷孕或性病感染的可能
33
性侵害受害者常見之生理症狀
兒少被性侵害後,身體或生理可能會出現:
身體不舒服(頭痛、胃痛、尿床、憂鬱)、飲食和睡眠習慣改變。
外生殖器部位(如肛門、陰道、會陰等)及口腔或喉嚨有瘀傷、腫脹或流血等情形。
出現陰道炎、膀胱發炎、排尿排便疼痛、喉嚨紅腫、疼痛、嘔吐感、走路或坐下均有困難、在衣物上有撕裂的痕跡、污漬或血跡
懷孕、性病等。
性侵害受害者常見之情緒反應
害怕焦慮:事情會不會再發生、擔心被報復
缺乏安全感:對居家沒有安全感、害怕異性、害怕性行為…
憤怒、不平:做惡夢、情緒易怒、對自己的遭遇感到憤怒、不公平
不信任感:別人會相信嗎、會不會瞧不起我、不信任司法、警察以及他人、覺得自己孤獨被世界遺棄
失控:我沒辦法讓自己不去想它
悔恨、懊惱:假如我當初/我應該…,就不會發生…
憂鬱、失落、無力:我還能做些什麼?疲憊不堪、對事情都提不起勁、自我傷害、自殺、生命無意義
罪惡感和自責:羞愧感、不知如何面對其他人、羞於啟齒談此經驗、覺得自己髒、不再是原來的自己、對不起家人、朋友
性侵害被害人常見的行為反應
行為問題: 暴力、攻擊、敵意(口語、肢體暴力等)、逃學、逃家
等
引誘加害人,以報復加害人
將憤恨投射到其他異性身上,對其他人採取報復手段
重複發生性關係
對自己做出自傷或自殺的行為
情緒問題:情緒疏離、淡漠 V.S.憤怒、挑釁
自尊問題:覺得不被愛、無價值感、不被需要、低自尊
人際依附問題:對人缺乏信任、對事件負向認知、依賴
學校人員如何發現性侵害受害者?
出現明顯的退縮或嚴重的退化行為:出現沉溺幻想、尿床、啃手指、啜泣等退化行為
出現睡眠困擾:如做惡夢、怕上床,過度警戒,困難建立親密信任的關係
極端不願意參與體能活動、對於更衣、脫掉衣服感到恐懼並會反抗;強迫性地清洗自己;不願意去健康中心;
對特定的人顯示敵意或畏懼;與友伴關係疏離,同儕關係不佳;
飲食失調,出現厭食或飲食過量;掩飾性別的裝扮;
學業表現、出席、到校返家時間異常;出現偏差及違法行為,如逃學、蹺等;消費能力突然增加,有來源不明的金錢
呈現不符年齡的性知識或性行為
強迫性地自殺行為
學校對被害人的危機處理
通報:校安與法治通報
醫療:陪同就醫、檢驗傷、通知監護人到場
媒體:顧及被害人與加害人的人權
警政:由婦幼隊製作筆錄、蒐證、移送
法院:偵察、起訴、審理案件
性侵害防治中心:評估進入減述作業流程之可能性、人身安全、緊急安置
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召開危機處理小組會議:危機處理小組人員分工負責
進行責任通報及校安通報。
發言人須第一時間統一向媒體說明,未授權者不得發言。
保護當事人應有的人權(包括加害人及被害人)
加強與網絡間的協調與聯繫,於事件之司法調查過程中,必要時應陪同學生,給予心理支持。
進行相關之班級輔導及結合社工訂定個案處遇計畫。
遇秘密轉學事宜,並應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調、聯繫受害學生轉進及轉出之學校
啟動後續的輔導機制
組織輔導團隊擬定整體輔導計畫,分別對象有學生個人、班級(學生與任課教師)及全校師生與家長,並依特質需求分工進行支持輔導、溝通事宜。
召開個案輔導會議—邀請網絡人員參加。
保持與支援網絡之聯繫—包括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等。
建立個案輔導、當事人相關資料、紀錄並妥適保存、管理其資料。
負責追蹤輔導相關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必要時提供當事人相關輔導。
性侵害事件輔導人員處遇重點
性吸引
• 危險的預警與辨識
• 通報
• 自我保護
• 環境的安全與支持
性互動
• 自主性的教育
• 學習拒絕
• 肯定被關注的需求
• 尊重他人的界線
秘密的性活動
• 辨識事件
• 舉發與通報
• 瞭解事發過程
• 加強控制感
• 修復關係與信任感
性揭發
• 減輕自責
• 加強身體界線
• 學習果決
曝光後的調適
• 評估再犯率
• 性平事件後的人際適應
41
對性侵害受害者之立即性介入 提供心理支持及危機處理:對受害者的氣憤、恐懼、不安
、焦慮提供支持,緩和其負向的痛苦感受。強調事件發生不完全是他的錯;他說出事實是勇敢的行為,而非告密。
危機風險評估:評估受害者人身是否安全,有無可能再度被性侵之可能;是否有自殺意圖或行為、是否需立即安置庇護所或住院。
協助受害者說出事件經過:有些受害者會害怕被報復或怕出庭而不願意提出申訴或報警,可以跟受害談談他的害怕擔心,並說明可能會有的程序和過程,鼓勵受害者向學校、警方說出事情發生的經過。
協助受害者形成支持系統:提供家長、教師以及同儕諮詢,給予受害者情緒支持。
維持生活正常作息,增加自我控制感
對受害者危機性的評估
危險性評估
自我保護和照顧能力評估
支持系統評估
再犯率的評估
43
對受害者後續之輔導重點
恢復信任感和控制感
修復自尊、有能力感:改變錯誤的認知,發生性侵害不代表未來都無法好轉
危險辨識訓練:學習辨識可能的誘惑或暴力情境線索
自我肯定訓練:學習拒絕他人不當的要求
增加自我保護:肯定被愛的需求,但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界線
適應環境改變
44
被害人可能出現的議題
自責情緒:認為自己很糟或被同學指責
告訴他不是他的錯、他舉發很勇敢、讓其它人免於遭受類似的經驗、加重行為人的責任
失控情緒:容易生氣、憤怒;或恐懼、不安
接納情緒、提供創傷反應的教育、告知可能的程序
穩定作息、提供人身保護措施、宗教力量、藥物
情緒淡漠,異常冷靜:有時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自我傷害:建立保護網絡
45
後續的追蹤輔導機制
組織輔導團隊,擬定整體輔導計畫:整合校內外輔導資源,針對學生、班級及全校師生與家長,進行三級輔導工作。
召開個案會議:如個案出現嚴重的性化行為或偏差行為,可視情況邀請家長、專家學者、學諮中心心理師精神科醫師..等,召開個案會議或網絡會議。討論學生後續的輔導處遇、安置或學習生活適應。
如學生懷孕,則需進一步與護理人員合作,教導學生做好懷孕及哺育的準備;或是人工流產、出養等之計畫。
跨專業之間的合作
與警政、檢察官、法官、社工、諮商方面的專業人員合作
減少陳述的次數,避免二度傷害。
盡可能將詢問過程錄音,避免當事人重複陳述。
將事件發生過程的瞭解,記錄成書面資料,有助於事件的調查,或提供受害者佐證證物。
如為校內之性別事件,學校宜召開性平會或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提供受害者心理諮商或諮詢
提供受害學生和家長心理諮商或諮詢
結合社區資源,提供當事人或其家人諮商服務:包括性侵害防治中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諮商或心理衛生中心等咨詢服務
社會處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 陪同報案、陪同醫療、陪同出庭
醫療、法律諮詢
心理復健:受害者經評估後可提供個別諮商、法律訴訟、家族治療之補助費用
緊急庇護
對加害學生的輔導策略
應清楚明確地告訴學生不當行為所導致的後果及責任,須為錯誤的行為受到處罰。
可了解學生的動機並與之共同討論,協助學生釐清其錯誤的認知,切勿以完全負面的態度面對學生。
可請輔導處的輔導人員或尋求相關資源網絡,協助導正學生偏差行為或錯誤的認知,重建合宜的言行。
若學生以自己曾受過相同傷害,所以才有相同的行為解釋理由,切記勿讓學生以此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加強其內在的自我管理能力,宜增加加害者對錯誤行為的覺知、加強自我控制的能力、自我情緒的覺察、與人互動時的適當的社交言語及行為。
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輔導實務手冊(龔憶琳、呂明蓁,2009)
建立對異性的尊重。
增加對於性侵害行為背後的權力控制議題的認識。
建立對「性別」的態度與認知。
增加社會上兩性角色的偏見的認識。
增加對欲性別議題的敏感性。
認識自我中心造成的負面影響。
瞭解性騷擾與性侵害帶給受害者的身心與人際傷害。
增加性知識。
增加兩性互動與交往的知能。
學習接受拒絕。
學習壓力處理與情緒管理。
50
性侵害再犯預防模式
內在的自我管理
培養同理心
挑戰行為人的否認
加強情緒管理技巧
51
對其他相關人員的輔導策略 運用與性平事件情境雷同的新聞時事、繪本和學生討論,例如以女學生在公車被騷擾的新聞為例: 事實Facts
在公車上女學生遇到什麼事情? 女學生如何處理被騷擾的事件? 公車司機聽到女學生被騷擾的事件,如何處理?
感受Feelings 你覺得女學生被摸大腿時的感受是什麼? 你覺得這位公車司機聽到車上有人被性騷擾時的感受是如何?
發現Findings /轉化 你曾經遇過和這位女學生相似的狀況嗎? 當你看到有人被性騷時,你會有什麼感覺? 如果有人告訴公車司機他被性擾時, 你有什麼想法?
將來Future /應用 當有人對你做出哪些碰觸或動作時,你應該要提高警覺或尋求協助? 如果有人告訴你他被性騷擾時,你會怎麼幫助他? 如果你遇到有人對你性騷擾時,你可以尋求哪些協助?
情感教育的內容 自尊與尊重
身體界線與身體自主權
提升人際的敏感度
性教育分辨愛與喜歡
分手的藝術
尊重多元性別
懷孕的知識與處理
相關的法律常識
求助的管道
54
謝謝聆聽
電話:04-22183351
0926387070
E-mail:[email protected]
Top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