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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爽

法眼聚焦

律师信箱

电子证据包括哪些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业吃货”“吃”出来的罪与罚

在商业交易活动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的部分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但是这并不是“职业吃货”肆意滥用权益的“尚方宝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仅仅保护消费者,同时也维护电商平台的合法权益。有着史上“职业吃货”索赔第一案之称的淘宝平台起诉周某赔偿案,法院最后作出判决,认定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系滥用淘宝会员权利,损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因此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 1 元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职业吃货”偷钻平台漏洞,利用电

商平台为便利、保护普通消费者权益制定的规则条款,恶意退款、私吞货物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消费者与卖家之间的信任,破坏了网络运营环境,更严重的是已经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国家坚决打击“职业吃货”打着消费者的幌子实施破坏交易秩序甚至是犯罪的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因此,电商平台要在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起“职业吃货”案曾引发热议,淘宝买家周某在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7月31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疯狂下单633笔,收货后,申请退款,且光退款不退货……法院认定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损害了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该案被称为淘宝起诉“职业吃货”第一案。那么“职业吃货”是怎样产生的,法律如何界定他们的行为究竟是维权还是牟利呢,对于这种滥用淘宝会员权利、损害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业法律是否有惩戒规定,那些受损害的平台又该如何维权?

法律支持 张盈律师事务所

“职业吃货”的“诞生”在日常生活中,“吃货”通常是指热爱美食的群体,

然而最近“吃货”又被赋予了另一层含义,即在网络交易中,部分网购者利用网络平台规则漏洞,在购买商品后要求商家“只退款不退货”,从而“吃货”,更有甚者借机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那么这些“职业吃货”是如何一步步“吃货”的呢?消费者在淘宝下单后,查看“订单详情”会出现“退款”字样,进一步点击“退款”会出现“我要退款(无需退货)”和“退货退款”两个选项。因淘宝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出了先行垫付规则,即买家申请退款后,货款由淘宝平台先行垫付即可到账,“职业吃货”只要选择“我要退款(无需退货)”,即可在没有返还货物的情况下拿回货款。

“职业吃货”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从刑事法律关系看,“职业吃货”

为骗取淘宝平台极速赔付货款,虚构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事实,仅申请退款却不退货,且退款数额达到涉罪法定金额时,则涉嫌触犯《刑法》第266 条,可认定为诈骗罪。

如“职业吃货”以给差评为由,迫使商家放弃追回商品甚至向商家索要“赔偿金”,数额较大或者次数较多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两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4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则涉嫌触犯《刑法》第274条,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职业吃货”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给出虚假差评,损害淘宝平台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平台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6条规定,“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则涉嫌违反《刑法》第221条,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电商平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法解读

常秀娇

电子数据听起来高端,实际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电子数据的包围之中。《新民事证据规定》第14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什么是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微信微

博发布消息,抖音、朋友圈、知乎、论坛、贴吧上发布的信息,都属于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发布信息有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还有网页的形式。例如在公众号发布推文,淘宝微商在自己店铺的页面发布出售信息等。什么是利用网络应用服务通信形成的信

息?是点对点或点对多的交互类信息。微信、QQ、淘宝旺旺和最近比较火的腾讯会议等网络会议都属于网络通信应用服务。以微信为例,微信中的聊天、语音留言、视频语音通话等都属于即时通信的信息。

此外,包括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实现即时通信的过程中被计算机存储记录下来的通信时间、IP地址、收发件人信息等信息也都属于即时通信类信息。

什么是注册交易记录类信息?例如在淘宝网注册,用户名、密码就是用户注册信息,每次登录、交易时系统需要验证你的信息就是身份认证信息,登录后购买商品形成的记录就是电子交易记录,系统记录的登录、操作、退出的时间、方式等就是登录日志。

什么是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包括电子文档、电子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数字证书文件。这些文件不论是否在交易平台发布或是通过网络传输系统传输给其他人,只要形成、存在于电子介质上,也都属于电子证据。

兜底性规定。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异常迅猛,我们现有的认知、总结远远不足以囊括和涵盖所有的电子证据形式。因此,法条还作了兜底性规定,即所有能够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都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

研究员,允公律师事务所特别顾问)

乡村振兴·法治112020年4月16日 星期四 责任编辑:孙晓菊 江晓清 美术编辑:卞锐

2018年1月我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3年。现我与A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本人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A公司给予相应赔偿。请问,我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读者:杨先生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

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

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您的描述,您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津国鹏律师事务所 李宁刘艳

漫画孟宪东

“职业吃货”侵犯民事权益从合同法律关系看,“职业吃货”自愿在淘宝平台注

册会员,其与平台签订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及《极速退款协议》等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虽然平台给予用户极速退款的特权,但用户在享受极速退款特权的同时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极速退款协议》。“职业吃货”滥用会员权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也违反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从侵权法律关系看,“职业吃货”恶意退货滥用会员

权益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诚信合法经营的淘宝平台卖家声誉,干扰了淘宝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另因其恶意投诉的行为,导致淘宝平台为处置其不实投诉多支出了人力物力资源,给淘宝平台造成了实际损失。涉嫌违反《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了淘宝平台的名誉权及财产权利,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5条,承担侵权责任。

互联网大数据和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民商事争议中以各种形式出现的电子数据证据逐渐增多。2019年 12月 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民事证据规定》),《新民事证据规定》对电子数据证据制度的完善,对于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客观真实、提高认定事实的精准度,从而实现公正裁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新民事证据规定》将于2020年 5月 1日起施行。

乡间速递

不负春光念好致富经——宁河区推动联农带农促进乡村振兴

新农村关注

争当志愿者成时尚乡村走笔

■本报记者何会文 通讯员 田雨宸黄少龙

■本报记者 杜洋洋 通讯员 侯倩楠陈振

武清区多举措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提高防火能力北辰区西堤头镇科学指导农民利用温室大棚种植

反季节叶类蔬菜。目前,种植的快菜、油菜等十多种新

鲜蔬菜大量上市。

本报记者刘玉祥通讯员孙玮摄

本报讯(记者 杜洋洋通讯员宋琨)近日,静海区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与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举办了2020年林地消防演练,进一步提升园区林地防火能力。

此次演练,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出动人员30多名,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动指战员50多名,各类消防车近10辆。队员们在现场总指挥命令下,迅速集结,按照战前力量配备安排、扑火队形展开、专职森林消防灭火队伍进行隔离带开辟以及地面火消灭四个阶段有序展开。通过实地演练进一步提升了消防人员处置林地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春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报讯(记者王音)日前,北辰区初、高三年级开学复课准备工作现场会在南仓中学召开。

区教育局安全科相关人员对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包括人员摸排、体温检测、应急演练、活动分区管控、清洁消毒、家校沟通、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梳理。由区教育局组成的4个督察组,对全区第一批准备复课开学的19所学校进行逐一排查,实地查看教室、食堂、物资储备室、临时隔离室、宿舍、水房等点位,详细询问学生入校测量体温、分流行进到教室、中午就餐、学校消毒液配比及消杀时间等方面的安排情况,并演练了处理发热、呕吐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指导学校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做好复课开学准备,确保复课安全有序。

本报讯(记者 陈忠权通讯员兰立邦吴奕君)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武清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该局加强价格领域执法检查,以口罩等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及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针对与疫情相关的住宿订餐退费、防护用品质量等投诉举报,制定分类处置意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及药品经营市场主体超过5.5万家次,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超过4312件,罚款超过7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件,有力震慑了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北辰区开展复课准备工作培训督查

漫步在宁河区的各镇、村,春耕备耕、复工复产,呈现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的强劲势头。养鱼、种辣椒、抓田园经济,像一缕缕春日里的暖风,激发起农民增收的热情,催动着乡村振兴的步伐。

力促特色种植再创佳绩“今年就怕疫情影响大伙儿种辣椒热情,我们

提早着手,正月十五就开始忙活了,跟着区农委、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跑市农委等相关部门,为农民们争取免费种子、农药。”区税务局驻板桥镇杨花村工作组组长郑永兴说。

杨花村是远近闻名的辣椒种植专业村。工作组自2017年8月入驻以来,利用3个月时间,挨家挨户了解情况,为每户建立了台账,家庭收入、人员构成、土地状况等均一目了然。工作组提出,帮扶杨花村不仅要给村里“输血”,更主要的是提升其“造血”功能。

工作组经过多次研究,与村“两委”班子一起制定了成立杨花村万家种植农业合作社、辣椒适度规模经营试点方案。工作组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从区农委争取到3年200万元的帮扶带动资金;又从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请来专家和技术人员到村里讲解辣椒种植的科学方法和病虫害的防治,不断引导、教育群众树立统防统治意识。终

于再次点燃了村民种辣椒的热情。截至目前,全村所有农户都签订了《入社协议

书》,确定720亩土地为辣椒种植试验田,农资采购、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张秋菊家拿出3亩地再次种上了辣椒。“种子、化肥、农药啥的,工作组都给操持了,我们1分钱不花,就出点儿力,就这3亩辣椒就挣了2万多元,加上种棉花挣的4万多元和打工挣的8万多元,一年赚了将近15万元啊!”张秋菊笑得合不拢嘴。

杨花村辣椒的再次丰收不仅让全村农户赚了钱,也吸引了周边老庄子、张子铺等村的农民来这儿打工摘辣椒,仅去年一年就为周边农民增收80余万元。“为了保证土地的肥力,辣椒种植需要换茬,

2020年,我们又规划了700亩地种植辣椒,全力打赢这场辣椒丰收战,让杨花村像‘杨花’一样绚丽绽放!”郑永兴满怀信心地说。

带动农户养鱼共同致富孟凡民家里经营着100亩养鱼池,以前主要

以养殖草鱼、武昌鱼为主,年产20万斤,好的年头能挣10万元左右。赶上池里的鱼大规模闹病后即使有部分鱼侥幸“躲”过得病,也因为不了解市场,销路没保障,收入忽高忽低。

后来,因为从天祥水产有限公司买饲料得知这里可以买到优质鱼种,还提供服务,统一回收、销售,孟凡民的眼睛当时就亮了。“养他们培育好的品种我放心啊,他们还总来我这儿,看看养得咋样,有问题马上就给解决了,比我自己单打独斗强

太多了。”孟凡民说。“我们一直遵循‘北鱼南移、海鱼淡养、洋鱼

中养’的发展理念,30多年来,不断选育适合我们养殖的优质鱼种,依靠技术实力带动周边农户加入到养鱼大军中,走出一条‘公司+科技示范户+养殖户’的联农带农路子,让农民省心、省力,又能赚大钱!”天祥水产有限公司总经理苗建生自豪地说。天祥水产有限公司位于苗庄镇,是一家拥有

4000亩现代化设施的种鱼养殖龙头企业,拥有10亿尾规模水产良种场、5万吨级鱼虾膨化饲料厂及1万吨级活鱼物流中心,先后荣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等殊荣。在先进理念和科技研发的强力支撑下,天祥水产有限公司实现了一年365天,天天出鱼,并选育成功适合北方地区养殖的大鳞鲃、大口黑鲈、河鲈等20多个名优特色淡水鱼新品种。多年来,依靠贴心服务,天祥水产有限公司吸

引紧密型养殖户近600户,辐射带动松散型1000余户,为他们提供统一苗种、饲料、科技、物流、销售等服务,覆盖养殖水面5万余亩。“下一步,我们正在扩大名优淡水鱼繁殖基地,

将带动更多农户继续增收。同时,还计划建设一个科普馆,从选育、出卵到成鱼的几百个环节全展示出来,不断做大做强鱼文化。”苗建生信心满满。

依靠田园美景实现增收“现在村里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开始在蓟

运河畔的小公路两侧种桃花,到时候一公里的桃花堤美不胜收。”宁河区廉庄镇木头窝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洪亮说。

木头窝村地处蓟运河岸,全村耕地1800亩,其中1250亩都种植水稻,是名副其实的“稻香村”。村庄被稻田、水系、芦苇环绕,生态景观十分优美,木头窝村以此打造极具“北国江南”“湿地水乡”特色的田园综合体,被列为天津市10个田园综合体之一。

张洪亮介绍,“木头窝村田园综合体自2018年开始规划,2019年动工实施。目前,已完成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0多处违章建设已拆除,种植8000多棵桃树、杏树等观赏性草木植物,主街两侧立面画以民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非遗产品等为主,五步一景,十步一画。游客在这里可以体验文化、旅游、民宿、采摘带来的田园生活。”

田园综合体的打造不但扮靓了木头窝村,也带动着村民增收渠道呈现新变化。“村里租我们的房子当民宿,每年给我们5000元钱,而且把我的地也流转了,每年又给1500元钱,听说年底还会有分红,对于我们老两口来说可比以前好太多了,这回日子可太美了。”安步刚笑着告诉记者。“村里成立了木头窝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租用

部分农民闲置房屋做民宿,农户自己也可以装修民宿,我们统一规划,提供绿植、餐具、被褥等用品,让农民当起‘小老板’。”张洪亮介绍。

木头窝村目前正在规划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村史博物馆、5公里河流游览路线和3个游览码头,到时的木头窝村不但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还将解决一批剩余劳动力进入旅游市场,不断丰富农民的致富手段。“木头窝村是我们特色稻香文化小镇的起步

区,未来包括菜园村、廉庄村、高坨村、前米厂村、木头窝村在内的总体规划面积约5.87平方公里的特色小镇将全面呈现,农家工坊、民俗村、魅力原乡等六大主题村落将真正实现三产融合,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增收。”廉庄镇党委书记韩卫民说。

桃李花开满树,枣树海棠萌发嫩芽,灌木草丛披上新绿,湿地公园里碧水悠悠……春日里的宝坻区牛家牌镇赵家湾村,草长莺飞、绿意盎然。上午十点,几位青少年戴好口罩来到村西的进村

路旁志愿植树。只见“小大人们”岁数小的负责扶正树苗,大点儿的挥锹培土、提水灌溉。这个春天,村里将新栽600棵垂柳等苗木。“全体村民注意啦!有需要剪发的,在家洗完头带

好口罩到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来,志愿者在等着你们。”只听广播里传来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永忠的声音。自宝坻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赵家湾村理发志

愿者们又走上了岗位。“90后”志愿者许佳说,她和两位同伴儿先后给20多位村民理了发。

近年来,赵家湾村不断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成立了理论宣讲、法律普及、技术培训、移风易俗劝导等11支志愿服务队。清明节他们宣传文明祭扫,端午节他们弘扬传统文化,重阳节他们倡导孝老爱亲。一年四季贴近群众需求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已形成常态。同时志愿者们还积极开展“青力青为 扮靓家园”“争做垃圾分类达人 推动美丽庭院建设”“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活动,并组织文化名人和大学生志愿者开设七彩公益课堂,助力青少年成长。“我们村建立了积分奖励制度,志愿者可以凭积分

到爱心超市兑换礼品或服务。表现突出的,进行星级评定。”董永忠说,“爱心超市就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里,礼品有志愿者学习制作的手鞠球、手拿包,村里非遗传承人董永兵制作的琉璃工艺品以及扶贫助困的爱心商品。”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而建,配备高标准图书室、了凡书画室、志愿者之家、科普室等功能区,是村里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室内主阵地。此外,村里还有文明主题公园、主题文化街等户外阵地和邻里互助、手工技能、非遗传承等3个文明实践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