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學習課程(2015-17學年) 課程施行及支援措施
2014年12月16日
目標學生
所有現時修讀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高中課程的中四學生,均可申請在中五及中六時,修讀高中應用學習課程。
參加「提早開辦應用學習課程試點計劃」的學校會於中四級開始施行應用學習課程。
學生可修讀最多兩個應用學習課程作為選修科目(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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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高中應用學習課程(2015-17學年) 選修須知 部分課程設選科限制
如學生以模式一選修多於一個應用學習課程,
須排列優先次序
多元學習津貼
(Diversity
Learning Grant)
學校須於報名時提交學生擬修讀的高中選修
科目數目(不包括應用學習課程)
香港中學文憑
(HKDSE)
成績將匯報於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中
學校須向教育局遞交學生的身份證號碼,並
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呈報有關應用學習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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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學習課程報名程序
所有學生必須透過就讀學校申請報讀應用學習課程
報名日期:2015年2月2日至4月17日
學校在提名學生報讀時:
應照顧學生的不同學習需要,讓學生有寬廣而均衡的學習經歷,並幫助學生探索和了解就業和終身學習的路向。
X 不應只考慮學生的學業成績。
應用學習課程展覽及導引活動
日期 2014年12月17日至20日(星期三至星期六)
時間 展覽 :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 (星期三至星期六) 導引活動 :下午四時至五時三十分(星期三至星期五) 下午一時至三時三十分(星期六)
地點 九龍九龍塘達之路72號創新中心一號及二號展覽廳 (九龍塘港鐵站C2出口)
內容
應用學習課程展覽 導引活動(每節30分鐘,活動包括實習、示範、遊戲、
簡短課節等) 課程提供機構代表即場簡介課程內容 派發應用學習課程資料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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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引課程 (TASTER PROGRAMMES) 由課程提供機構免費介紹個別應用學習課程的課程資料,包括學習內容、上課場地、學習設施及配套等,
為期約半天。
學校須留意下列事項:
將名額優先給予有意於2015-17學年報讀相關應用學習課程作為選修科的學生
提醒已報名的中四學生依時出席導引課程
導引課程 (TASTER PROGRAMMES)
舉辦日期:2014年3月7日及14日 (星期六)
報名方法:
請到教育局網頁下載導引課程報名
表格,並將填妥的表格透過傳真
(號碼:2714 2456)交回應用學習組
報名表格將於2015年1月初上載至教育局網頁
截止報名日期: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
導引課程相關資料
CCHES - 1
導引課程報名表
重要日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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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報名(以網上校管系統報名) 2015年2月2日至4月17日
導引課程 2015年3月7日及14日
課程展覽及導引活動
2014年12月17日至20日
以網上校管系統「應用學習模組」(WEBSAMS APL MODULE)處理學生報名:
可確保學生資料準確 可隨時列印報告存檔及派發予 學生 環保及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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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SAMS
ApL
重要日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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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提供機構甄選學生2015年5月16日及23日
學校確定修讀學生人次 2015年6月26日或之前
教育局公布甄選結果2015年6月12日起
學校與課程提供機構甄選學生,並確定施行細節及課程費用
減免安排 2015年4月至6月
模式一 模式二
開課 2015年9月
學校提交班別資料及學生資料 2015年7月8日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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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擬訂提名優先次序的原則
• 報讀多於一個應用學習課程的學生,須於遞交申請時填寫優先次序
• 學校應盡量調動資源,以配合學生修讀應用學習課程的需要
• 學校可根據以下原則擬訂提名的優先次序:
– 讓最多學生受惠:如學生申請修讀第二個應用學習課程,該申
請獲編配較後的優先次序
– 照顧學生的學習需要:考慮與其他高中選修科目的組合及高中
課程選修科目的總數
• 個別課程的甄選模式及準則將於2015年1月上載至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apl)
•學校可選擇為有關學生遞交補充資料,以供課程提供機構參考(表格可於教育局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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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第一期 (2015/16學年)
第二期 (2016/17學年)
教育局向學校 發放暫定撥款
2015年8月 2016年8月
教育局 調整津貼額
2015年11月 (按截至2015年9月30日修讀
應用學習課程的學生人次計算*)
2016年11月 (按截至2016年9月30日修讀
應用學習課程的學生人次計算*)
學校向 課程提供機構 繳付課程費用
2015年10月/11月 (以課程提供機構發出的 繳費通知書或發票為準)
2016年10月/11月 (以課程提供機構發出的 繳費通知書或發票為準)
• 學校必須於每個學年的9月30日或之前遞交更新的
學生資料
多元學習津貼的撥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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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務學習範疇為工作情境
課程主要於學校進行(模式二)
2015-17學年,於2015年2月開課,
在 2017年上旬完成整個課程
2016-18學年,於2016年2月開課,
在2018年上旬完成整個課程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首階段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重要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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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二
學校遞交學校報名、班別資料及學生資料(以網上校管系統報名)
2014年12月17日2015年至1月23日
(課程提供機構會為學生安排入讀課程事宜)
課程展覽及導引活動
2014年12月17日至20日
開學
2015年2月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修讀安排
符合特定情況的非華語學生可修讀高中階段的核心科目中國語文科,以考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的資歷或選擇修讀「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
課程主要於學校進行(模式二),課程提供機構會為學生安排入讀的程序。
學校須與課程提供機構訂定施行細節,包括課堂/時間表安排、場地/設施提供,以及課堂支援等。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修讀安排
學校應為學生和家長提供輔導和支援,按學生的語文能力、興趣及志向,協助學生和家長選擇合適的課程,包括以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作為另一中文資歷。
學校可根據學生中一至中三中文科的表現和程
度推薦學生入讀;如有意修讀的學生人數不多,
學校可與其他學校協作,共同開辦課程。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 修讀安排
學校可使用教育局提供的中國語文校內評估工具(非華語學生適用)及校內不同的評估方法,在中三下學期,為學生分流,入讀核心科目中國語文科、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綜合中等教育證書(GCSE)或普通教育文憑試(GCE)等。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的升班、轉校和重讀安排,與一般應用學習科目相似。學生可在課程開設情況允許之下,繼續修讀或重修學習單元,以便取得成績。
第一期 (2014/15學年)
第二期 (2015/16學年)
第三期 (2016/17學年)
教育局向 學校發放 暫定撥款
2015年2月 2015年8月 2016年8月
教育局調 整津貼額
2015年4月 按截至2015年3月20日修讀應用學習中文課程的學生人
次計算*
2015年11月 按截至2015年9月30日修讀應用學習中文課程的學生人次計算*
2016年11月 按截至2016年9月30日修讀應用學習中文課程的學生人
次計算*
學校向課程提供機構繳付課程費用
2015年3月/4月 以課程提供機構發出的繳費通知書或
發票為準
2015年10月/11月 以課程提供機構發出的繳費通知書或發票為準
2016年10月/11月 以課程提供機構發出的繳費通知書或
發票為準
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的學生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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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必須於每個學年計算調整津貼額當日或之前遞交更新的學生資料
謝謝!
網址: www.edb.gov.hk/apl
查詢: 3698 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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