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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中海河山雅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海巍地产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海河山雅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呼和浩特市海巍地产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贵清

联系人

魏佳乐

通讯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务广场D栋五楼

联系电话

17747351254

传真

——

邮政编码

010010

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丰州北路以西、40m规划路以南

立项审批部门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文号

呼发改备案字[2019]224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N8022城市卫生管理

占地面积

(m2)

28547.675

绿化面积(m2)

10134.42

总投资

(万元)

5134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198.8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3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11月

工程内容与规模:

1.项目由来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不仅呼和浩特市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旺盛,而且呼和浩特市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居民也纷纷到呼和浩特市购房。随着去库存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另外,伴随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快速聚集,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也拉动呼和浩特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呼政字[2014]33号),项目所在区域是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于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加快呼和浩特经济发展,提升呼和浩特经济形象,有效完善城市核心区功能,全面促进城市

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背景下,呼和浩特市海巍地产有限公司拟投资51340万元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丰州北路以西、40m规划路以南建设中海河山雅颂建设项目。2019年8月13日取得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市海巍地产有限公司中海河山雅颂建设项目备案告知》(呼发改备案字[2019]224号)文件,明确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由于本项目配套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因此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中的“三十六、房地产-106 房地产开发-其它”和“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103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按单项最高等级确定故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9年10月10日,呼和浩特市海巍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环评人员经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资料,就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后将作为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7)《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施行;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

(10)《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31日修订;

(11)《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内政发〔2018〕37号);

(12)《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7)《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

3.本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中海河山雅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海巍地产有限公司

3.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丰州北路以西、40m规划路以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42′49.82″,北纬40°52′22.50″。项目北侧为毫沁营拆迁区域。项目南侧为规划路距离道路中心线19m,东侧规划丰州北路距离规划道路中心线40m,北侧规划沁苑路距离道路中心线40m,西侧规划二经路距离规划道路中心线23m,西侧,东侧、南侧现状为毫沁营村拆迁后空地,丰州北路和沁苑路为次干路,其他为支路。距离较近的敏感目标为东南侧0.5km泽信加州公馆,西南侧0.57km松江玫瑰郡,0.84km上东墅,0.86km玺园小区,0.92km泽信加州华府。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厂界四邻关系图见附图2,周边现状见附图3。

3.3项目用地性质

本项目用地是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通过土地拍卖的方式出让于中海宏阳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单位属于旗下公司),成交宗地编号为呼土收储挂2019017号;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土地成交确认书及合同见附件4、5)。项目用地现状为毫沁营村拆迁后场地,用地区域内拆迁已基本完毕,不存在村民拆迁征地纠纷问题。

3.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8547.675m2,总建筑面积为73033.0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093.01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9620.71m2、商业建筑面积5915.30m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57m2(包括物业活动用房250m2,养老活动用房350m2,垃圾转运站80m2,换热站300m2,社区活动中心500m2,消防控制室60m2,人防出入口17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940m2。

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住宅楼(24-26层高),1栋商业配套用房混合楼(1-5层高),1栋养老活动配套用房(2层高);住宅楼设计总户数为408户,居住人数约为1306人;项目机动车泊位数为47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04个,地下停车位368个;项目容积率为1.9999,建筑密度为15.86%,绿化率为35.5%,绿化面积约为10134.42m2,体育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为392m2。商业用房主要以零售业为主,如引进餐饮业、KTV、社区门诊等污染类项目需另行评价。

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详见表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2。

表1-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住宅楼

总建筑面积49620.71m2,3栋26层住宅楼层高79.9m,1栋24层住宅楼层高71.5m;共可容纳户数408户,居住人数约为1306人,为1#、2#、3#、5#住宅楼

新建

商业楼

商业建筑面积5915.30m2,1栋5层商业配套用房混合楼(其中1层主要为商业楼,养老用房、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用房,2-5层为公寓)

新建

辅助工程

垃圾转运站

建筑面积80m2,位于4#商业楼1层,距离本项目最近居民楼5#楼18.1m。单独设置

新建

配套用房

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1557m2,包括物业活动用房250m2,养老活动用房350m2,社区活动中心500m2,消防控制室60m2,人防出入口17m2,其中养老活动用房为1栋2层楼(6#),其他均设在4#商业楼1层。

新建

换热站

建筑面积300m2,位于4#商业楼1层,距离本项目最近居民楼5#楼18.1m。

车位

共计472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104个,地下停车位368个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用水量88053.7m3/a

/

供电

由市政供电电网提供,接入项目配电室

/

供暖

市政集中供热,供热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57093.01m2。市政热源的热媒参数为95/70℃热水,经换热站换热转化为55/45℃

/

供气

供气输配系统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系统,来自市政的中压燃气通过区域调压站调至低压后直接接入用户。

/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冲洗水与渗滤液有垃圾清运车辆一并清运处理。

/

环保工程

废气

居民厨房油烟

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排风竖井至各单元楼顶的通风井高空排放

/

地下车库车辆废气

共设新风进风口和废气排风口4个,排风井高度设计为2.9m,排风井均采用方型,换气次数按6次/h计,汽车尾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排风井达标排放

新建

垃圾转运站臭气

居民垃圾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至垃圾转运站,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并进行消毒处理

/

废水

生活污水

设置2个容积50m3的化粪池,渗透系数≤1.0×10-7cm/s;项目住宅区生活污水、商业区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到城市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

新建

垃圾转运站废水

垃圾转运站冲洗水与垃圾渗滤液一并清运处理

新建

垃圾转运站渗滤液

垃圾压缩后产生的渗滤液进入设置的污水池内由垃圾转运车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垃圾转运站地面及污水池做防渗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1≤渗透系数≤1.0×10-7cm/s(综合防渗系数≤1.0×10-10cm/s)

垃圾转运站渗滤液

噪声

噪声

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通风排气设备安装消音器;车辆通过禁鸣、限速等

/

固体

生活垃圾(包含居民和商业区生活垃圾)

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物业人员送至垃圾转运站,经转运站压缩处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地面硬化并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

/

绿化

绿化面积为10134.42m2,绿化率为35.5%

/

表1-2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占地面积

m2

28547.675

2

总建筑面积

m2

73033.01

2.1

地上建筑面积

m2

57093.01

2.1.1

住宅建筑面积

m2

49620.71

2.1.2

商业建筑面积

m2

5915.30

2.1.3

公共配套建筑面积

m2

1557

2.2

地下建筑面积

m2

15940

3

住宅户数

408

4

总人口

1306

5

容积率

1.9999

6

建筑密度

%

15.86

7

绿地率

%

35.5

8

体育设施占地面积

m2

392

9

停车位

472

9.1

地上停车位

104

92

地下停车位

368

10

总投资

万元

51340

自筹

1-3 垃圾转运站设备表

序号

设备

数量

备注

1

压缩主机

1台

2

液压泵站

1台

3

防尘罩

1台

4

垃圾集装箱

2台

5

全站雾化喷淋除臭系统

1台

含料口降尘装置

6

小型垃圾运输车辆

5辆

7

快速卷帘门

1个

4.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西侧沿二经路布设4#商业楼,1层设垃圾转运站、换热站,北侧1层为商业,2层为社区用房、物业用房,南侧、西北侧2-5层为公寓,西南、东南和东北侧设1#、2#和3#26层住宅楼,5#住宅楼位于中偏北部,沿丰州北路中部设1栋2层6#养老活动用房。既充分利用了不同级别街道的商业价值,又考虑到用地的经济性,沿街商业对小区形成了适当的围合,同时形成了良好的沿街景观。居住区为高层,内建设有4栋建筑,住宅区设置集中绿地。项目在北侧和南侧分别设置一个车辆和人员出入口,南侧和西侧同时设置一个消防紧急出入口。车库排风口共设置4个排风口,分别在1#东侧、2#西侧、3#西侧、5#南侧;生活水泵房设西南2#楼南侧,变电所及开闭站设在项目南侧,地库防火分区小配电机房设计分别设计在每住宅楼主体下。变电所层高4.8米,水泵房层高5.1米。环评要求垃圾转运站必须单独设置。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

5.公用工程

⑴供电

项目用电主要为给水设备、通风设备及照明设备用电,供电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局电网集中提供。

⑵供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统一供给,从市政给水管网分2路引入,管径为DN200,在小区四周连成环状管网,供生活及室外消防使用,水压0.20 MPa,供水水量、水质有充分保障。地上5层及以下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 6层以上压力不足部分由加压泵供给。

①生活用水

本项目居民生活用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15)中住宅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35L/人·d计,全年365天,则住宅区居民用水量为176.31m3/d(64353.15m3/a)。

商业区建筑面积为5915.03m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15),商场用水定额为6~10(L/ m2·d),本项目取10(L/ m2·d),全年运行365天,则商业用水为59.15m3/d(21589.75m3/a)。

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设置20人,用水定额按50(L/人·d) 计算,全年运行365天,物业管理人员用水量为1.0m3/d( 365m3/a)。

②垃圾转运站用水

本项目垃圾转运站的功能主要是转运垃圾,居民和商业区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物业人员采用小型机械车辆送至本垃圾转运站,本项目日处理量约为1.91t/d,依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为小型转运站,垃圾转运站地面需定期冲洗,冲洗用水按2 L/m2•次,每天冲洗1次,冲洗面积为80 m2,冲洗用水量为0.16m3/d(58.4m3/a);转运站车辆及设备清洗用水按400L/台次,每周冲洗一次,设备及车辆冲洗用水0.46m3/d,年用水量167.9m3。

③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面积10134.42m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15),绿化用水量定额为1.0L/m2•d,绿化天数按150 d/a,则绿化用水量约为10.13m3/d(1519.5m3/a)。

综上所述,本项目绿化季用水量为247.21m3/d,非绿化季用水量为237.08m3/d,年用水总量为88053.7m3。

⑶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外雨水经雨水口汇集排入室外雨水检查井,再统一经雨水管道汇总后排至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排污水、配套物业管理排污水及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由于目前市政排水管网未接入项目区域内,环评要求必须在市政排水管网接入本项目后再运营,禁止配套市政管网未铺设排污。

①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排污水、配套物业管理排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水总量为340.81m3/d(69047.05m3/a)。

②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按用水量的90%,则冲洗废水产生量为0.144m3/d(203.67m3/a。)

③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根据国内同类型垃圾转运站运行经验,夏季垃圾挤压出水量约为转运垃圾总量的 6%,冬、春、秋季挤压出水量约为转运总量的 4%。本垃圾转运站只接受本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预计每天产生约为1.91t 垃圾,经过计算,产生垃圾渗滤液废水量约 0.086m3/d(31.32t/a。)

项目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排污水、配套物业管理排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预处理后排到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项目共设置2个容积50m3的化粪池,渗透系数≤1.0×10-7cm/s。垃圾转运站产生的冲洗废水及少量渗滤液,收集至1个容积1m3的污水池内,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1≤渗透系数≤1.0×10-7cm/s(综合防渗系数≤1.0×10-10cm/s))。

本项目用排水情况详见表1-3和图1-1。

表1-3 本项目用排水量一览表

用水项目名称

用水规模

用水定额

日用水量(m3/d)

日排水量(m3/d)

年用水量(m3/a)

年排水量(m3/a)

住宅居民

1306人

135(L/人·d)

176.31

141.05

64353.15

51483.25

商业

5915.3m2

10(L/ m2·d)

59.15

47.32

21589.75

17271.8

物业管理

20人

50(L/人·d)

1.0

0.8

365

292

垃圾转运站地面冲洗

80m2

2L/m2•次、每天1次

0.16

0.144

58.4

52.56

垃圾转运站设备车辆冲洗

8辆/台

400L/辆/台次,每周一次

0.46

0.414

167.9

151.11

绿化

10134.42m2

1(L/ m2·d)

10.13

/

1519.5

/

小计

绿化季

247.21

189.724

88053.7

69099.61

非绿化季

237.08

注:①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排污水、配套物业管理排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按用水量的90%;②绿化季按150天计。

247.21新鲜水绿化季237.08新鲜水非绿化季

住宅楼用水

化粪池

176.31

35.26

141.05

商业楼用水

59.15

189.166市政污水管网

11.83

47.32

物业管理用水

1.0

0.2

0.8

公主府污水处理厂

转运站用水

0.62

0.016

0.558

由垃圾转运车清运

绿化用水

10.13

10.13

图1-1项目用排水平衡图(t/d)

⑷供暖

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不新建锅炉房,取暖用热引自市政热力管网,供热单位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三合村供热分公司,供暖面积57093.01 m2。市政热力管网供水温度95℃、回水温度70℃。冬季供暖采用散热器系统,采暖热水为垂直双管系统。采暖支管道敷设在地面垫层内。住宅采用分户式热计量,每层公共区域设置热表井。地下车库不设采暖。由于目前市政供暖管网未接入项目区域内,环评要求必须在市政集中供热管网接入本项目后再运营,禁止自建锅炉房。

⑸供气

本项目燃气气源自东侧丰州北路天然气集中供气管网引入。供气输配系统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系统,来自市政的中压燃气通过区域调压站出至低压后直接接入用户。

(6)垃圾转运站

本项目设置1座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为80m2,日处理量约为1.91t/d,依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为小型转运站,单独设置,位于项目西侧,垃圾转运站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了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不设在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周边无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GJJ/T47-2016)选址的相关要求。选址对比见下表1-4。

表1-4与《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GJJ/T47-2016)选址要求对比表

序号

选址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1

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与《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符合

2

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周边规划住宅小区均配套垃圾转运站,转运区域为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输距离较近,污染易于控制,并配套公厕、环卫休闲室等。

符合

3

应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垃圾转运站西侧临近二经路,交通便利

符合

4

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

垃圾转运站运行时项目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给排水管网、市政供电)已完善。

符合

5

不设在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周边无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东侧为本次项目5#住宅楼,距离为18.1m,南侧为1#住宅楼,距离为23.2m,西侧为二经路,北侧为4#商业楼,商业楼为临街商铺,不设大型出入口

符合

6

宜与公厕、环卫休息室、工具房等环卫设施合建在一起

本项目在垃圾转运站建设公厕设有环卫休息室并配环卫设施。

符合

并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规定,本项目转运站为小型规模且日转运量小于50t,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与相邻建筑间≥8米。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垃圾转运站东侧为本次项目5#住宅楼,距离为18.1m,南侧为1#住宅楼,距离为23.2m,西侧为二经路,北侧为4#商业楼,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呼和浩特市春、冬两季主导风向均为西北风(NW),夏、秋两季主导风向为东风(E),全年以东风(E)出现频率较高,频率为8.57%,西北风(NW)略低,频率为8.49%,位居第二,本次建设项目规划垃圾转运站位于项目区东北角,位于冬、春两季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位于夏、秋两季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但其下风向只有位于垃圾转运站西侧的5#住宅楼且距离为20.2m影响较小,结合各季的主导风向,本次规划的垃圾转运站位置合理。

本项目在各住宅楼、商业楼等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桶,根据垃圾的成分和性质,按可回收、不可回收、餐饮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收集后的垃圾由物业人员采用小型机械送至本垃圾转运站,站内设置1台垃圾压缩机,生活垃圾由垂直压缩式进行压碎压扁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合理处置,设有1套防尘罩和除臭设施,在转运时开启快速卷帘门,平时可完全密封,防止转运过程中垃圾飘洒以及扬尘、恶臭等二次污染,同时在压缩机下方配置1座1m3污水收集池,收集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最终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地面及时冲洗, 车辆及设备每周冲洗1次,为了防止冲洗废水对地下水产生污染,转运站内两侧设置集水沟,对冲洗水进行收集后与渗滤液一并清运处理,垃圾转运站地面硬化并做防渗处理,渗滤液收集池需做防渗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1≤渗透系数≤1.0×10-7cm/s((综合防渗系数≤1.0×10-10cm/s))。

(7)消防工程

该项目建筑消防等级一级。因此,对所有住宅部分均按防火规范设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配电室、电梯机房等设备用房、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前室、高层住宅走廊等设感烟探测器,主要疏散通道设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

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垃圾转运站建设行业类别属于鼓励类项目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第20项“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7.项目选址、规划合理性分析

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范围北以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南边界为界;东以绕城高速为界;南以绕城高速为界;西以土默特左旗行政边界为界。至2020年,呼和浩特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0平方公里以内。本项目位于新城区,在规划的呼和浩特中心城区范围内。根据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文件(条子第:150101201900042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可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符合呼和浩特市用地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本项目在呼和浩特城区用地规划图的位置见附图5。

8.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理,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等落地,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项目准入。环境质量底线遵循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评估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的相应关系,保证底线,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区域环境管理控制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自然资源资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提出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禁止和限制的分类准入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丰州北路以西、40m规划路以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兼容比例小于20%)。项目北厂界与城区地下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0.79km,距离最近的水源井CX01为0.5km,具体见图1-2。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比例尺 0.5km

本项目

0.50km

0.79km

图1-2 项目与城市水源地及水源井的位置关系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根据《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呼和浩特市的数据统计,呼和浩特市2018年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达到27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4.5%。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但本项目向外环境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较少,采取有效的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噪声监测数据显示,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声功能区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不存在大负荷用电、用水、用油等消耗资源的情况,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故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负面清单

根据2018年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8]11号),本项目不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故本项目满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该产业的管控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为毫沁营村拆迁后用地,因此不存在原有污染源情况及环境问题。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土壤、矿产资源等):

1.地理位置

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大青山南侧,东经110°46′~112°10′,北纬40°51′~ 41°8′。西与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接壤,东邻乌兰察布市,南抵山西省。东西向宽约150km,南北向长约165km,全市总面积17.224 km2,是我国向蒙古、俄罗斯开放的重要沿边开放中心城市,是除天津、石家庄外距离首都北京最近的省会城市,也是北方重要的航空枢纽。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丰州北路以西、40m规划路以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42′49.82″,北纬40°52′22.50″。

2.地形地貌

呼和浩特市境内主要分为两大地貌单元,即:北部大青山和南部蛮汉山为山地地形,南部及西南部为土默川平原地形。地势由北东向南西逐渐倾斜,山前地带海拔约1120m,海拔最高点在大青山金銮殿顶部,高度为2280m;西南平原地带海拔约1035m,最低点在托克托县中滩乡,高度为986m,市区海拔高度为1040m。地面平均坡降约12‰,其中市区北部坡降较大,约20‰左右,南部趋缓,约2‰左右。

呼和浩特市地处阴山山脉东段,北连内蒙古高原、南以黄河为界,地貌由山地、丘陵和平原组成。北部包括土左旗、郊区北部及武川县,为以大青山为主脉的中低山、低山丘陵波状丘陵区,大青山为阴山山脉中段,生成很多纵向的山脉山峰,境内,由西向东主要山峰有九峰山、金蜜殿山、蟠龙山,虎头山等;东及东南和林县、清水河县境内是蛮汉山、吕梁山脉北部山地为主脉的低山黄土丘陵沟壑区;中部托县及土左旗、郊区大部属于呼包断陷盆地,为土默川平原区。

3.气象条件

呼和浩特市地处内蒙古高原,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昼夜温差大,冷热变化剧烈。冬寒漫长,夏热短促,气候干燥,降雨量少而集中。该地区年平均气温为7.7℃,极端最高气温为38.4℃,极端最低气温为-30.7℃;年平均气压为895.1hPa;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2%;年平均降水量为335.2-534.6毫米,且主要集中在7-8月;年蒸发量为1756.3mm;年日照时数2831.4h;年最大冻土深度为143cm,年最大积雪深度为17cm,年扬沙日数9.9天,年沙尘暴日数为1.4天,年雷暴日数36. 3天,年冰雹日数2.2天。年平均风速为1.6m/s;年主导风向为ENE风,出现频率为13.0%,NE风的出现频率也较高,为10.0%,静风的年出现频率为23.1%。全年以NNW方向的风平均风速最大,为3.3m/s。

4.河流水系

①地表水

呼和浩特市河流分属黄河及内陆河水系。注入黄河的一级支流有大黑河、红河、杨家川三条;内陆河水系有艾不改河支流巴拉干河、塔布河及支流中后河、耗赖河,均居于流域上游。霍寨沟、乌素图沟、坝口子沟、红山口沟、小哈拉沁沟、哈拉沁沟(如意河)、小黑河、大黑河等河流流经市区。河流特点是水量集中于汛期,清水流量较少;洪水暴涨暴落、峰大量小、含沙量多、时令性强。

境内主要河流有过境黄河,大黑河、小黑河、西河、东河、什拉乌素河、扎达盖河和浑河,其中西河、东河为小黑河支流,小黑河为大黑河支流,境内主要河流均属黄河水系。全市河流总长度1075.8 km,河网密度为0.177 km / km2。沟口红领巾水库库容1650×104m3,灌溉面积11万亩;哈拉沁沟沟长55.6 km,流域面积为708.7 km2,年均径流量2622×104m3。

乌素图沟流域面积为170km2,沟口以上河长19.3km,河道比降2.15‰,沟口以下河长14.7km,河道比降1.16~0.2‰。

扎达盖沟俗称西河,主要有红山口沟、坝口子沟汇合而成,该河全长12.35km,北起京包高速,从北向南贯穿呼市回民区、玉泉区部分地域,并于县府街桥上游约100m处汇合,于小黑河乡西南约500m处汇入小黑河。红山口沟流域面积为59.7 km2,沟口以上河道长21.1 km,河道比降约3.577‰,沟口以下河长16.45 km,河道比降约1.96~0.167‰;坝口子沟流域面积37.8 km2,沟口以上河长10.2 km,河道比降2.50‰,沟口以下河长9.1 km,河道比降2.27~0.30‰。河道防洪标准为200 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80-730m3/s,规划蓝线(防洪提)宽度60-80m。扎达盖沟无通航要求,现状河道尚未进行整治。

如意河,又称哈拉沁沟、东河,发源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安字号乡,穿过大青山山区与哈拉沁村进入呼市平原,沿城区东部的如意开发区汇入小黑河。流域面积为706km2,沟口以上河长42.2km,天然河道比降1.254‰,沟口以下河长13.4km,天然河道比降1.56-0.139‰。

②地下水

呼和浩特地区地下水补迳排条件受地貌、自然地理及地质构造等因素共同控制。整体来讲北部大青山区和东部蛮汉山区是地下水的补给区,山前扇裙带和大黑河平原东部是径流区,人工开采、潜水蒸发以及向盆地中心侧向径流是地下水的主要排泄途径。

区域内地下水分为浅层水含水层和深层水含水层,浅层水含水层包括浅层潜水及半承压水等,主要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入渗补给,地下水埋藏深度、水质、水量均由北向南呈有规律的变化,潜水水位埋藏深度由北(埋深60-70m)向南(埋深小于2m)逐渐变浅,浅水层水位埋藏情况为:西南2~5m,北部(西北、东北)10~15m(或更深),东南7~12m。总流向由北、东北向南、西南,全市浅层地下水年补给量为9.87亿立方米。呼市盆地上部冲、洪积层中分布有浅水层、中部广泛分布湖积淤泥,淤泥下为沙砾石层,是深部承压含水层,深部承压含水层一般埋藏较深。近年来,呼市地下水水位呈逐年下降趋势。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一般为重碳酸钙镁型,对混凝土不具有侵蚀性。

5.自然资源

大青山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现已探明的有20多种,矿产 地85处,其中大型4处,中型3处,小型15处,矿点矿化点63处。矿产规模以矿点及矿化点居多,工业矿床较少。除少数矿产地外大多数矿产地开发利用较低,仅为普查阶段。其品种非金属矿产主要有石墨、大理石、花岗岩、石棉,云母、沸石、珍珠岩、膨润土、水晶,紫沙陶土等,以建筑材料为主,仅有少量冶金辅料和特种金属矿。大理石、花岗岩、石墨及拂石矿为优势种。能源矿产主要有煤及泥炭。贵金属、稀有金属和放射性矿产主要有金、绿柱石以及伟晶岩型铀、钍。普通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

3、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要求,本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采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呼和浩特市的数据统计,2018年环境监测年平均浓度结果显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6μ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μg/m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0μg/m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1μ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50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2.2mg/m3。呼和浩特市2018年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达到27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4.5%。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呼和浩特市2018年区域基本污染物监测统计结果见表3-1。

表3-1 区域基本污染物监测统计结果表

监测项目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

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0

60

33.3

/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41

40

102.5

2.5%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106

70

151.4

51.4%

不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8

35

80

/

达标

CO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2200

4000

55

/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150

160

93.7

/

达标

呼和浩特市2018年基本污染物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达标,细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超标,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数位值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达标。该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NH3和H2S的质量现状引用《恒大悦府(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至9月24日,监测单位为内蒙古瑞普精准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测点位为1#(坐标为东经111°42′48.77″,北纬40°51′57.13″。),具体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3-1。1#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南侧0.65km,引用监测点位的距离及时效性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1#监测点NH31小时平均浓度值为0.02~0.17mg/m3,H2S1小时平均浓度值为未检出~0.005mg/m3,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相关标准。

图例:

厂界

引用大气监测点

比例尺 0.1km

0.65km

本项目

图3 -1 项目空气质量现状引用监测点位布置图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由内蒙古富源新纪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16~17日对项目场界四周进行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见附件6。

(1) 监测布点:根据本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环境噪声监测布点位置见表3-2,具体点位见图3-2。

表3-2 环境噪声监测布点位置

点位编号

点位名称

声功能区类别

备注

1#

厂界东

2类

项目东侧厂界外1m处

2#

厂界南

2类

项目南侧厂界外1m处

3#

厂界西

2类

项目西侧厂界外1m处

4#

厂界北

2类

项目北侧厂界外1m处

(2)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及频次,见表3-3。

表3-3 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及频次

点位编号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备注

1#、2#、3#、4#

环境噪声

2天,昼、夜各1次

/

(3)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规定进行监测。

(4)监测结果:

本次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4。

表3-4声环境质量现状背景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

10月16日

10月17日

是否达标

是否达标

是否达标

是否达标

1#

55.0

48.8

55.0

44.3

2#

51.5

47.3

53.2

47.0

3#

56.4

49.4

54.1

43.7

4#

53.0

40.4

53.4

47.4

标准值1类

60

50

60

50

由上表可知,项目东、南、西、北侧环境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要求。

3.地下水质量现状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内容,本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的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报告表分属Ⅳ类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不外排,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故不进行地下水环境监测。

4.土壤质量现状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相关内容,本项目属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的其他行业其他项,分属Ⅳ类项目,故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4#

3#

1#

2#

比例尺 0.1km

图例:

厂界

噪声监测

图3 -2 项目噪声现状监测布点图

图例:

厂界

大气评价范围

敏感目标

图例:

厂界

大气评价范围

敏感目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古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基本草原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评价范围内的城市居民,根据现场勘察,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具体位置见附图2。

表3-5 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

相对厂址位置

相对厂址距离(km)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环境功能区

X

Y

1

泽信加州公馆

111.719897

40.868408

ES

0.5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

2

松江玫瑰郡

111.717589

40.865839

ESS

0.57

居民

3

上东墅

111.716931

40.863211

ESS

0.84

居民

4

玺园小区

111.713150

40.863644

WS

0.86

居民

5

泽信加州华府

111.710067

40.863956

WS

0.92

居民

6

毫沁营小区

111.703989

40.866403

WS

0.76

居民

7

毫沁营村未拆迁居民

111.732081

40.879775

WN

——

居民

8

毫沁营回迁安置小区

111.732081

40.879775

E

1.58

居民

9

华润置地幸福里

111.734389

40.875725

E

1.56

居民

10

集通中朵城

111.738700

40.868975

ES

1.87

居民

11

舜和慢城

111.735469

40.866436

ES

1.61

居民

12

东河院子

111.725839

40.864428

ES

1.16

居民

13

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居民

居民

声环境2类功能区

4、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丰州北路以西、40m规划路以南,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因此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氨、硫化氢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制,详见表4-1-2。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二级浓度限

单位

1

SO2

年平均

6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2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3

CO

24小时平均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4

PM10

年平均

7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5

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6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1小时平均

200

7

TSP

年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300

表4-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序号

污染物名称

1小时平均浓度(ug/m3)

1

200

2

硫化氢

10

2.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丰州北路以西、40m规划路以南,根据《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方案》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编号为2-5-X(东至东河,南至北二环,西至通道北路,北至京藏高速),东侧距离规划丰州北路道路边界20m(次干路),北侧距离规划沁苑路道路边界20m(次干路),故评价范围内东侧丰州北路和北侧沁苑路两侧3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其他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LAeq(dB)

序号

类别

昼间

夜间

执行区域

1

2类

60

50

项目评价范围内除4a类外其余区域

2

4a类

70

55

北侧和东侧道路两侧35m范围内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4-4。

表4-4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施工阶段噪声源

噪声限值dB(A)

昼 间

夜 间

施工机械

70

55

注: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和4类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4-5。

表4-5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类

70

55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燃用柴油的机械设备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吊车等。具体标准值见表4-6-7。

表4-6 施工期废气排放限值(摘录)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颗粒物

1.0

表4-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

阶段

额定净功率(Pmax)(kw)

CO

(g/kWh)

HC

(g/kWh)

NOX

(g/kWh)

HC+NOX

(g/kWh)

PM

(g/kWh)

第三阶段

Pmax>560

3.5

----

----

6.4

0.20

130≤Pmax<560

3.5

----

----

4.0

0.20

75≤Pmax<130

5.0

----

----

4.0

0.30

37≤Pmax<75

5.0

----

----

4.7

0.40

Pmax<37

5.5

----

----

7.5

0.60

运营期垃圾转运站厂界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同时可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18)(征求意见稿)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7;

表4-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控制项目

单位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18)(征求意见稿)二级标准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20

NH3

mg/m3

1.5

0.2

H2S

mg/m3

0.06

0.02

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及地上停车位,会产生汽车尾气,汽车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4-8;

表4-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监测点

浓度限值

NOx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非甲烷总烃

4.0

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罐车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和施工期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9。

表4-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

污染物

三级标准限

序号

污染物

三级标准限值

1

pH

6~9

4

SS

400

2

COD

500

5

氨氮*

45

3

BOD5

300

6

动植物油

100

注:*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

总量控制指标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国家对SO2、NO2、COD、氨氮四种主要污染物,区域性污染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地区总氮、重点地区总磷和砷、铬、铅、镉、汞五种重金属实行排放总量、质量双控计划管理。本项目涉及到的总量控制指标有COD、NH3-N、SO2、NOx。

项目废气:本项目居民燃烧天然气及汽车进出小区产生SO2和NOx,由于产生量较少,本次不进行总量指标核算。

项目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垃圾转运站冲洗水,总排放为69047.05t/a。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最终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中COD、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26.41t/a、2.01t/a。

综上所述,项目COD、氨氮排由于最终排至市政管网。因此,本项目不需单独申请COD和NH3-N总量控制指标。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废气影响,施工机械、运输物料车辆噪声影响,施工废水影响和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影响。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见图5-1。

图5-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2.运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本项目在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住宅厨房燃用城市管道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垃圾转运站恶臭,住宅和商业生活污水、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配套公建设备、车辆及社会生活等噪声,住宅生活垃圾、商业垃圾。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见图5-2。

项目运营

住宅、商业、配套建筑

燃气废气、油烟废气

生活及商业垃圾

居民及商业生活污水

汽车及社会

噪声

配套公建噪声

抽油烟机

垃圾转运站

化粪池

消音降噪

烟道楼顶排放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声环境

汽车尾气

冲洗废水

图5-2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垃圾转运站主要工艺流程为:

新建压缩式转运站后,本项目生活垃圾运输至压缩式转运站进行压缩后,由新型密封式转运车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1)压缩系统由四立柱机架、压头、压缩油缸和挂箱机构等组成.压头与压缩油缸采用球铰连接,其支撑臂上装有导向块组,以四立柱为导轨上下移动。每个导向块均可单独调整定位,上下导向块有一定跨距,消除压头压缩垃圾时可能产生的偏转。挂箱机构安装在压头内,其伸出轴可与垃圾箱上的挂耳连接,利用压头的升降实现垃圾箱的升降。

(2)垃圾箱总成主要由垃圾箱体、中门、前门、提门油缸、推铲机构等组成。垃圾箱安装在压缩机下方的地坑中,箱体两侧装有导向块组,以四立柱为导轨上下移动。每个导向块均可单独调整定位,上下导向块有一定跨距,消除垃圾箱在卸料装车时可能产生的偏转。提门油缸控制中门、前门的开启和关闭。推铲在推铲油缸的作用下沿垃圾箱侧面的导轨移动完成垃圾的移位和卸料。

(3)防箱体堕落装置: 当设备维护检修及地坑清扫时,防箱体堕落装置将垃圾箱悬挂在上限位置,确保设备与人员安全。主要由安全钩装置、液压油缸、控制装置等组成,垃圾箱吊起后,安装在机架顶部的安全钩装置能可靠、安全地将垃圾箱钩上、锁紧,安全钩装置采用液压油缸开启与锁紧,自动化程度高,实现各动作之间的互锁,确保整机运行、维修的安全性。

(4)液压系统主要由泵站、电磁多路换向阀、其它阀组和油缸组成。泵站由电动机驱动,通过电磁多路换向阀和其它阀组驱动油缸分别完成垃圾压缩、移位、贮存和卸料装车等作业。

(5)电气控制系统主要由PLC控制器、行程开关、接近开关、按钮等组成,用于泵站启动和各工作机构作业的自动控制以及设备的故障排除和调试。

(6)污水排放系统主要为渗滤液,垃圾压缩时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垃圾箱上的排水孔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池,由于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量较少,考虑到经济技术的可行性,与生活垃圾一并拉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填埋场的渗滤液统一处理。

主要污染工序:

1.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施工生活营地提供住宿食堂。

(1)大气污染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各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机动车尾气、装修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粉尘主要来源于施工阶段挖土、土方装卸与回填、土方夯实、车辆行驶等,以及裸露地面、弃土和建筑材料堆放等,主要污染物是TSP。机动车尾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主要污染物是NOx、CO、THC。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生产废水产生量为5m3/d,废水中的主要成分是SS,一般含SS 浓度为2000mg/L,施工场地设置2个3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和运输车辆清洗等,不外排。

本项目施工生活污水为施工人员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盥洗废水。施工人员按80人计,施工期按18个月计算(施工期两年,每年9个月),人均用水量为30L/d,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1296m3,生活污水排放量为用水量的80%,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36.8m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Cr、SS、BOD5、动植物油和氨氮,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及结合《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给出的污染物浓度的相关数据,施工期生活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 450 mg/L、BOD5 250 mg/L、SS 300 mg/L、动植物油30 mg/L、氨氮30 mg/L,项目施工期生活区设置2个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般化粪池的CODCr的去除率为15%、BOD5去除率为10%、SS去除率为30%,氨氮去除率为3%,动植物油去除率5%),通过罐车抽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 382.5mg/L、BOD5 225mg/L、SS 210mg/L、动植物油28.5 mg/L、NH3-N 29.1 mg/L,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0.4t、BOD50.23t、SS0.22t 、动植物油0.03t、NH3-N0.03t。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有施工场地噪声和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及建设内容,施工期间使用的施工机械类型较多,不同阶段施工机械也不相同,其中土石方阶段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结构阶段主要为汽车起重机、水泥泵车、振捣棒、电焊机等,装修阶段主要为电焊机、起重机等,而且一般设备的运作都是间歇性的。因此,这些设备将会对周围环境噪声产生严重的影响,夜间施工的噪声尤为突出,不容忽视。

本项目压路机、推土机、挖土机等施工机械噪声源强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中的相关施工设备噪声测试资料类比分析,根据类比,项目建设期主要机械设备噪声强度见表5-1。

表5-1 施工期主要机械设备噪声源强表

噪声特性

主要噪声源

声级/dB(A)

备注

移动式声源

无明显方向性

风钻

100

设备1m处

搅拌机

98

铲料机

96

挖土机

95

推土机

94

平路机

94

压路机

92

空压机

92

注: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一般为80 ~ 90 dB(A)。

从上表可以看出,施工设备属强噪声源。并且施工设备大部分置于室外,对外环境影响较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阶段会产生大量的建筑渣土、下脚料等建筑垃圾;同时,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一般居住在现场临时施工营地内,也会产生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

按照我国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5kg/人.d,施工人数以80人计算,施工期按18个月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21.6t,施工场地生活区内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②建筑垃圾

施工阶段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以边角余料的钢筋、废弃包装物、碎石等废物为主。由于建筑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与施工水平、建筑类型等多种因素有关,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按2kg/m2的建筑垃圾进行估算,项目总建筑面积73033.01m2,预计产生146.07t的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的卖至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严禁施工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③土石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产生土石方的环节主要为施工期的基础工程,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量为60000m3,回填土方量25000m3,弃方35000m3,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回用,除就地平整、用于绿化和道路等建设外,有一定的外运弃土,随挖随运,运送市渣土办集中堆放点。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表见表5-2。

表5-2 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m3

项目

挖方

填方

弃方

工程量

60000

25000

35000

2、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2.1 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居民厨房燃烧产生废气、油烟废气、汽车进出小区停车场产生废气、垃圾转运站恶臭。

(1) 天燃气燃烧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住户408户,居民总人数为1306人。居民厨房燃料使用城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燃气总量计算公式如下:

Qa=q*n/H

式中:Qa-总年用气量(m3);

q-人均用气定额(MJ/人·年),取2800MJ/人·年;

n-人数;

H-天然气发热值(MJ/m3),取35MJ/m3;

经计算,居民天然气用气总量为104480m³/a。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城镇生活源燃气设施产污系数及该项目废气排放量见表5-3。

表5-3 城镇生活源燃气设施产污系数及该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

燃气类型

天然气

燃气量

10.45万m3/a

项目

烟气量

烟尘

SO2

NOX

产污系数

12.80×104 m3/万m3气

0.01kg /万m3气

0.02S①kg/万m3气

8kg/万m3气

排放量

133.76×104m3/a

0.0001t/a

0.0042t/a

0.084t/a

排放浓度

/

0.075mg/m3

3.14mg/m3

62.8mg/m3

注:①S表示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民用天然气二类区硫分含量≤20mg/m3,因此S为20,产污系数为0.4kg/万m3气

根表上表可知,各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0.0001t/a、SO20.0042t/a、NOX0.084t/a,排放浓度为烟尘0.075mg/m3、SO2 3.14mg/m3、NOX62.8mg/m3。项目厨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 烹饪油烟废气

根据对呼和浩特市居民的类比调查,目前居民人均日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本项目耗油量约30×1306×365=14.3t/a。居民楼油烟废气均经过油烟机处理,去除效率按60%计,外排油烟浓度小于2mg/Nm3,由屋顶排空。项目食用油消耗和油烟废气产生情况见表5-4。

表5-4 项目食用油消耗和油烟产生、排放情况

类型

规模(人)

耗油量(t/a)

油烟挥发系数

油烟产生量(t/a)

油烟排放量(t/a)

居民生活

1306

14.3

3%

0.43

0.17

(3)汽车尾气

项目共设472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104个,地下停车位368个,由于地上停车位数量较少,车辆出入时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空气自然流通和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地下车库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汽车在进、出停车场时是低速行驶,启动时是冷启动,因此污染物排放量较平时大,对地下停车场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大。因此,本评价将重点对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分析。

本项目地下停车库共有停车位368个,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为15940m2,地下车库高度为3.5m。项目地下车库规划4个排风井,排风井高度设计为2.9m,排风井均采用砖砌方形排风井,换气次数按6次/h计,汽车尾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排风井达标排放。每个地下车库每年开放按365天计,车库每日有效使用时间按8小时计,排风机运行时间按每天8小时核算。排风井位置详见附图地下车库布置图。

本项目地下车库的设计技术指标见表5-5。

表5-5 地下车库主要技术指标

车库

建筑面积(m2)

停车位(辆)

层高(m)

车库体积(m3)

排风井个数

地下一层

15940

368

3.5

57384.5

4

汽车尾气主要是指汽车进出车库及在车库内行驶时,汽车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的尾气排放,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及油箱和化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漏等,汽车废气是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NOX和碳氢化合物(THC)等,THC以非甲烷总烃计,其中NOX是汽油爆裂时进入的空气中氮与氧化合的产物,碳氢化合物是汽油不完全燃烧的产物。汽车尾气中所含污染物的量与汽车行驶条件关系很大。汽车在空档时碳氢化合物浓度最高;低速时碳氢化合物浓度较高;高速时NOX浓度最高,碳氢化合物浓度较低。由于汽车在进、出停车位时一般是低速行驶,因此碳氢化合物排放量较大。

下面对主体地下一层停车场的汽车废气排放源的有关参数确定如下:

A车流量:

车辆进出流量及其相应时间:一般来说,最大车流量按车位利用系数0.8计,每天早晚上下班各1小时出车频率较高,按全部车辆每天出行1次,其余时间车流量按最大车流量的0.5计,各车库车流量情况见下表5-6。

表5-6 主体地下一层停车场车流量情况表

位置

停车位(辆)

高峰车流量(辆/h)

平时车流量(辆/h)

地下车库

368

295

148

B车库每小时换气量:

按地下停车库体积及小时换气次数6次,计算单位时间废气排放量,再按照污染排放速率,计算停车库的污染排放浓度。计算方法如下:

Q=nV

式中:Q——废气排放量,m3/h;

n——地下停车库小时换气次数,次/h,本项目取6次/h;

V——地下停车库体积,m3。

本项目地下车库换气频率设计为6次/h,则本项目地下车库废气排放量如下表5-7所示。

表5-7 主体地下一层停车场废气排放量

位置

车库总体积(m3)

废气排放量(m3/h)

换气次数

地下车库

57384.5

344307

6次/h

C污染物的排放源强

本项目预计于2021年10月投入使用,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我国于2020年7月起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执行第VI阶段限值标准(6a标准)。因此,本项目执行第VI阶段限值标准(6a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5-8。

表5-8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g/km·辆

标准值

污染物名称

国III

国IV

国V

国VI(6a)

总碳氢化合物(THC)

0.20

0.10

0.10

0.10

氮氧化物(NOX)

0.15

0.08

0.06

0.06

地下车库内有害物质的散发量不仅与每台车的单位时间排放量有关,而且与单位时间内进出车的数量、发动机在停车场内的工作时间等因素有关。停车场内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Q=G×L×q×k×10-3

式中:Q——污染物排放量(kg/h);

G——单位里程污染物排放量(g/km);

L——每辆车在停车场内的行驶距离(km),根据项目车库规模和特点,每辆车在地下车库内的平均行驶距离取0.3km;

q——单位时间内停车场平均进出车辆(辆/h)。

k——发动机劣化系数,评价中THC、NOx取1.2。

本项目地下车库污染物源强情况见表5-9所示。

表5-9 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

项目

THC

NOX

高峰

平时

高峰

平时

排放源强(kg/h)

0.011

0.0053

0.0064

0.0032

工作时间(h/a)

730

2190

730

2190

排放量(t/a)

0.02

0.011

D污染物浓度:

式中:C——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G——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Q——废气排放量,m3/h;

E污染物源强计算

由上述计算出的汽车尾气的排放速率,可计算本项目地下车库的汽车废气排放浓度,具体计算结果见表5-10。

表5-10 主体地下一层停车场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类别

排放形式

排放时段

排放速率(kg/h)

污染物浓度(mg/m3)

THC

NOx

THC

NOx

地下

车库

通过机械排风体系,排风井高度为地面以上2.9m,4个排风井

高峰:531辆/h

8:00~9:00

17:00~18:00

0.011

0.0064

0.029

0.019

平时:265辆/h

其他时段

(共6小时)

0.0053

0.0032

0.015

0.009

根据表5-10计算结果可知:该地下停车库排风井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 1996)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4)垃圾转运站恶臭

本项目拟建设1座80m2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东侧为本次项目5#住宅楼,距离为18.1m,南侧为1#住宅楼,距离为23.2m,西侧为二经路,北侧为4#商业楼。

垃圾的收集、转运过程中,部分易腐败的有机垃圾由于其分解会发出异味,主要污染物为H2S和NH3,此外还有三甲胺、甲基硫等有机气体。根据有关资料介绍和类比监测结果,常温下每吨垃圾每天的废气排污参数NH3为60.59 g/t,H2S为6.20 g/t。本项目拟建的垃圾转运站,转运量约为1.91t/d(697.15t/a),废气产生量为NH3 0.116kg/d(0.042t/a),H2S 0.012kg/d(0.0043t/a),通过喷洒微生物除臭剂除臭,臭气去除率在90%以上,则废气排放量为NH3 0.0116kg/d(0.0042t/a),H2S 0.0012 kg/d(0.00043t/a)。该垃圾转运站臭气属于无组织排放,营运期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站采用三面封闭,一面敞开式建筑,通过喷洒除臭剂并进行消毒,其臭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垃圾转运站采用全封闭,只有在转运垃圾时开启一侧快速卷帘门,通过对转运站内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并进行消毒,其臭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微生物除臭剂是益生菌、乳酸菌、酵母菌和放线菌等多种微生物复合而成的新一代微生物除臭除味剂,含有大量益生菌及多种有益细菌,可对臭味源进行分解转化,可有效降解臭味源中的有机物质,降低氨、氮含量。在充分借鉴先进复合微生物技术的基础上,采用微生态工程技术,运用现代生物技术生产, 微生物除臭剂能有效去除硫化氢、氨气等恶臭气体,对氨臭气的去除率达92.6%以上,对臭气浓度降解率达90%,对硫化氢降解率为89%以上,对鸡场臭气中的三中病菌杀灭率达99%,对垃圾场臭气浓度降解率达90%;显著降低污水中COD和氨氮的含量,增强污水的净化速度和能力,对人体和动植物无任何毒副作用,对环境不产生任何污染。

微生物除臭剂含有多种分解能力强的菌株,各个菌株之间存在共生关系,形成一个功能群体,有益微生物有效抑制腐败菌的腐败分解而转向发酵分解,产生的有机酸类物质能对N、S氧化物进行降解(分解)吸收和固定。

恶臭是垃圾、粪便、污水等污染物中含有的乙醇、硫醇、硫醚、酚、甲酚、吲哚、脂肪酸、乙醛、酮、二硫化碳、氨和胺等物质散发出来的。这些物质恰恰可以被特定的微生物作为营养来源,微生物在摄取这些物质后,经自身的物理化学作用,将它们分解转化为无臭物质。

2.2 废水污染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物业人员送至垃圾转运站,转运站进行压缩处理,有垃圾渗滤液产生。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来自住宅、物业管理人员、商业生活污水,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渗滤液。

居民生活污水、商业排污水、配套物业管理排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水总量为69047.05m3/a,排入化粪池,经预处理后排到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及结合《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给出的污染物浓度的相关数据,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 450mg/L、BOD5 250mg/L、SS 300mg/L、动植物油30 mg/L、NH3-N 30mg/L。

项目共设置2个容积50m3的化粪池,分别位于项目东南侧和西北侧,渗透系数≤1.0×10-7cm/s。化粪池CODCr的去除率为15%、BOD5去除率为10%、SS去除率为30%,氨氮去除率为3%,动植物油去除率为5%。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 382.5mg/L、BOD5 225mg/L、SS 210mg/L、动植物油28.5 mg/L、NH3-N 29.1mg/L,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26.41t/a、BOD515.54t/a、SS14.50t/a 、动植物油1.97t/a、NH3-N2.01 t/a。项目废水污染产生与排放情况见表5-11。

表5-11 本项目废水污染产生与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

处理前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排放标准mg/L

COD

450

31.07

382.5

26.41

500

BOD5

250

17.26

225

15.54

300

SS

300

20.71

210

14.50

400

氨氮

30

2.07

29.1

2.01

45

动植物油

30

2.07

28.5

1.97

100

⑵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及渗滤液

垃圾转运站冲洗废水按用水量的90%,则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03.67m3/a。

根据国内同类型垃圾转运站运行经验,夏季垃圾挤压出水量约为转运垃圾总量的 6%,冬、春、秋季挤压出水量约为转运总量的 4%。本垃圾转运站只接受本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预计每天产生约为1.91t 垃圾,经过计算,产生垃圾渗滤液废水量约 0.086m3/d(31.32t/a)。垃圾转运站产生的少量渗滤液,收集至1个容积1m3的污水池内,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处理,垃圾转运站地面及污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1≤渗透系数≤1.0×10-7cm/s(综合渗透系数≤1.0×10-10cm/s)。

2.3 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配电室、风机、换热站换热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为使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降到最低,项目水泵房、配电室等均设在单独房间内,做全封闭隔声同时进行减振处理,降噪值可达30dB(A)以上,噪声值为30~50dB(A)。项目区内机动车辆行驶噪声、人流活动噪声及商业楼噪声值在50~70dB(A)之间。工程噪声源平均声级值情况见表5-12。

表5-12 工程噪声源平均声级值 单位:dB(A)

序号

产噪位置

产噪设备

名称

噪声级(dB(A))

处理措施

要求

处理后噪声级(dB(A))

备 注

1

给排水泵房

给、排水泵

80

减震、隔声

50

机械噪声

2

配电室

配电设备

68~75

隔声

38~45

变压器设备噪声

3

地下车库

风机

60~70

隔声、消声装置

30~40

机械噪声

4

换热站换热设备

换热设备

70~80

隔声、消声装置

40~50

机械噪声

5

项目区内机动车辆行驶噪声

60~70

/

60~70

交通噪声、间断

6

项目区人流活动噪声

50~60

/

50~60

社会活动噪、间断

7

商业楼噪声

55~65

/

55~65

商业噪声、间断

2.4 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住宅生活垃圾、物业服务人员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主要成分为:烂菜叶、果皮、碎玻璃或玻璃瓶、塑料制品、废纸、饮料罐、破布、废纤维、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不存在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

(1)住宅生活垃圾

本项目住户408户,居民总人数为1306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则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1t/d(478.15t/a)。

(2)商业楼垃圾产生量

商业垃圾主要包括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包装废物和相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商业垃圾产生量按0.1kg/m2·d计,本项目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为5915.3m2,垃圾产生总量为0.59t/d(215.35t/a)。

(3)物业服务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共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物业服务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1t/d(3.65t/a)。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见表5-13。

表5-13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名称

数量

产生系数

产生量t/d

产生量t/a

住宅生活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