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碩士在鹙專班 碩士論文 ·...

90
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電子敎科書使用意願之研究 -以兒童補敎業英語敎師為對象 A study of the willingness of using electronic textbooks - The case of children's supplementary English teacher 研 究 生:陳建男 撰 指導教授:黃英忠 博士 杜佩蘭 博士 中華民國一○七年七月

Transcript of 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碩士在鹙專班 碩士論文 ·...

  • 1

    國立高雄大學亞太工商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電子敎科書使用意願之研究

    -以兒童補敎業英語敎師為對象

    A study of the willingness of using electronic textbooks - The

    case of children's supplementary English teacher

    研 究 生:陳建男 撰

    指導教授:黃英忠 博士

    杜佩蘭 博士

    中華民國一○七年七月

  • 2

  • 3

    致謝

    兩年的時間白天工作晚上讀書,回到家還繼續挑燈夜戰完成功課及工作,經

    常精疲力竭,但有付出才有豐碩的成果。

    感謝指導敎授 黃英忠校長、杜佩蘭 敎授和林龍生 敎授、口委 莊寶鵰副

    校長,在論文指導中,非常有耐心的指導學生論文,同時也給學生非常專業的建

    議,能在論文撰寫中學習到非常多的知識與寫論文能力,同時也感謝陸 敎官與

    施柔君幫忙論文會議準備能讓我們每次順利舉行論文會議。感謝佳駿、畊華、碩

    彬同學也幫忙我口試當天的事務。與我同時選擇同一個指導敎授的畊華、億芬、

    淨凌同學,感謝平常大家互相鼓勵、抶持,感謝前同事王毓吟 幫忙。

    兩年碩士班的同窗生活,感謝偉榮當班長服務同學,另外其他同學麗琴、生

    得、靜如、克鈞、文英、錦平、珊伃、雅馨、畊華、筱蓉、淑霞、南毅、億芬、

    冠名、雪芬、碩彬、力丞感謝你們相伴,同學各自都有不同性格,但彼此上課融

    洽,同學停車也能同時停在後面像接龍一樣二到三輛停一直線在管院前面停車

    場,也停出不平凡的「停」的班風,梁麗琴也提供本班班風口號(勇於發言、承

    擔、創新)鼓舞勢氣,努力改變學校上課時間的雪芬,菸友冠名、南毅、畊華、

    碩彬,大陸尋奇的生得,日後同學再相聚都是美好的回憶。碩彬是我專科同學,

    碩士班又一起來報名考上,碩彬 在學期間常家中有事,所以都要幫忙他的功課,

    但也一起順利畢業值得高興,希望碩彬鵬途大展。最後感謝我的父母和妻子淑蓉,

    在我工作與讀書忙碌中,可以讓我專心應付課業,感恩一切給予我學習的機會,

    願敎授、同學們、家人事業長紅、身體建康、心情愉快!

    陳建男 謹誌於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

    中華民國 107年 7月

  • 4

    摘要

    本研究主要為探討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對

    使用意願之影響,以及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在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及

    使用意願間之調節效果,以兒童英語補習班敎師為研究樣本,透過網路社群滾雪

    球抽樣的方式,共發放 317 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 317 份,使用 SPSS 21 版統計

    分析軟體,採信度分析、差異、相關及迴歸分析來驗證研究假設。研究結果發現

    1.認知有用性對使用意願有顯著正向影響;2.認知易用性對使用意願有顯著正

    向影響;3.敎師對兒童使用 3C的態度在認知有用性與使用意願間不具調節效果;

    4.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態度在認知易用性與使用意願不具調節效果。

    本研究認為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應是補習班敎師使用電子敎科書的主

    要首選,研究結果可作為兒童補習班使用電子敎科書意願之參考。

    關鍵字:電子敎科書、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科技接受模式、兒少法

  • 5

    ABSTRACT

    The research aims to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rceived usefulness,

    perceived ease of use,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s children using 3C and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electronic textbooks. Intention to electronic textbooks of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and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s children using 3C to adjustment. A

    sample of children's supplementary English teachers. Snowball sampling through the

    internet community. A total of 317 questionnaires were issued, 317 valid questionnaires

    recovered. Using SPSS 21 edition statistical analysis software. Using Factor Analysis,

    One-Way ANOVA, Correlation Analysis and Regression Analysis to verify the research

    hypothesis.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found 1.”Perceived usefulness” has positive

    influence on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2.”Perceived ease of use” has positive

    influence on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3.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s children using

    3C” has no adjustment influence on “Perceived usefulness” and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4.”Teachers' attitude towards children using 3C” has no adjustment influence

    on “Perceived ease of use” and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This study considers, perceived usefulness and perceived ease of use should be

    the primary choice for supp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to use electronic textbooks.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for the willingness of children to use

    electronic books.

    Key Words: Electronic textbooks, Teachers' attitude towards children using 3C,

    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Child and Juvenile Welfare and Rights Protection Act

  • 6

    目錄 致謝 ................................................................................................................................ Ⅰ

    摘要 ............................................................................................................................... Ⅱ

    ABSTRACT ................................................................................................................ Ⅲ

    目錄 ............................................................................................................................. Ⅳ

    表目錄 ......................................................................................................................... Ⅵ

    圖目錄 ........................................................................................................................ Ⅶ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5

    第貳章 文獻探討 ........................................................................................................ 6

    第一節 電子敎科書 ............................................................................................. 6

    第二節 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 ................................................................ 16

    第三節 補習班 .................................................................................................. 21

    第四節 科技接受模式 ...................................................................................... 26

    第五節 各研究變項間之關係 .......................................................................... 31

    第參章 研究方法 ...................................................................................................... 35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5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35

    第三節 研究變項操作性定義與問卷設計 ....................................................... 36

    第四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 .................................................................................... 41

    第五節 資料分析方法 ........................................................................................ 42

    第肆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 44

    第一節 各研究變項之描述性統計與相關分析 .............................................. 44

    第二節 人口統計變項與各構面間之差異數分析 .......................................... 47

    第三節 研究變項之迴歸分析 .......................................................................... 49

    第四節 驗證研究假設 ...................................................................................... 54

    第伍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56

  • 7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56

    第二節 研究貢獻 .............................................................................................. 58

    第三節 研究限制 .............................................................................................. 60

    第四節 研究建議 .............................................................................................. 61

    參考文獻 ..................................................................................................................... 63

    中文文獻............................................................................................................. 63

    英文文獻............................................................................................................. 69

    網路文獻............................................................................................................. 74

    附錄:研究問卷......................................................................................................... 77

  • 8

    表目錄 表 1-1 近期論文未納入兒少法探討 ......................................................................... 3

    表 1-2 高雄市敎育局統計立案補習班統計表 ......................................................... 4

    表 2-1 紙本與電子教科書教學功能之比較表 ....................................................... 10

    表 2-2 師、生對不同類型敎科書使用經驗比較摘要 ........................................... 15

    表 2-3 師、生對不同類型敎科書適用性觀點比較摘要 ....................................... 15

    表 2-4 師、生對不同類型敎科書影響學習觀點比較摘要 ................................... 16

    表 2-5 台灣補習敎育發展 ....................................................................................... 25

    表 3-1 認知易用性信度檢定 ................................................................................... 37

    表 3-2 認知易用性信度檢定 ................................................................................... 38

    表 3-3 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產品的態度信度檢定 ................................................ 39

    表 3-4 使用意願信度檢定 ....................................................................................... 40

    表 3-5 基本資料表 ................................................................................................... 40

    表 3-6 樣本回收統計表 ........................................................................................... 41

    表 3-7 研究樣本之個人特徵分佈表 ....................................................................... 41

    表 4-1 各變項之描述性統計與相關係數表 ........................................................... 46

    表 4-2 不同個人特徵在「認知有用性」構面之差異分析 ................................... 47

    表 4-3 不同個人特徵在「認知易用性」構面之差異分析 ................................... 48

    表 4-4 不同個人特徵在「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構面之差異分析 .................... 48

    表 4-5 不同個人特徵在「使用意願」構面之差異分析 ....................................... 49

    表 4-6 「認知有用性」對「使用意願」的迴歸分析 ........................................... 50

    表 4-7 「認知易用性」對「使用意願」的迴歸分析 ........................................... 51

    表 4-8 「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對「認知有用性」「使用意願」調節迴歸

    分析 .............................................................................................................. 52

    表 4-9 「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對「認知易用性」「使用意願」調節迴歸

    分析 .............................................................................................................. 53

    表 4-10 假設驗證表 ................................................................................................. 55

  • 9

    圖目錄 圖 2-1 科技接受模式理論架構 ................................................................................ 27

    圖 2-2 修正後科技接受模式理論架構 .................................................................... 30

    圖 3-1 研究架構 ........................................................................................................ 35

  • 1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知識就是財富」、「資訊就是力量」,把資訊教育列入正式的教育之中,唯

    恐資訊不足而造成國力落後,而積極協助老師發展資訊應用的能力,成為各國資

    訊政策的重要支柱之一(林玉佩,2000)。西元 2007 年 Amazon 推出 Kindle 第一

    代,同年 1 月 9 日發佈 Apple 公司推出 i-Phone 第一代,2010 年 Apple 推出 i-Pad

    就成功開啟美國市場電子書,相對的也開啟電子敎科書的市場(鄭竹軒,2017)

    近年來,先進國家紛紛都在電子教科書政策上做公開宣示,美國歐巴馬政府

    宣布「2017 年每一位學童將都有電子教科書可用」(Toppo,2012)、加拿大最大教

    育集團 Eminata Group 與出版社 Pearson 合作,期望「2014 年前將所有課程數位

    化」(蔡義昌,2011)、韓國教育部計畫「2015 年將國小至高中所有紙本教科書電

    子化」(教育部,2011)、日本預計「2015 年中小學童將全面導入電子教科書」(

    蔡佩珊,2010),而香港教育局長則在 2012 年提出「電子教科書市場開拓計劃」

    ,期望 2015 年前全面使用電子教科書(香港政府新聞網,2012)。顯見發展電子

    教科書已是各國政府推展教育之首要重點。

    隨著科技與網路設備的發展,敎師的教學方式不完全仰賴傳統的紙本教科書

    ,電子教科書的使用已越來越普遍。電子教科書整合紙本教科書的教學內容、圖

    片、習作內容及教學重點,透過科技的應用,將傳統的紙本教科書整合成教學用

    數位教材,再加上數位化的教學工具及其它教學網路資源,為傳統的教學注入新

    的動力,教師運用電子教科書上的網路與影音教材,讓學生的學習沒有界線,並

    即時提供更多樣的學習素材,以提升學生學習的意願,增進學習的效果(鄭碧瑤

    等人,2015)。國內學者的研究都顯示出,目前國內教師使用電子教科書的意願

    很高,也都認為對教學有幫助(吳沛憶,2013)。電子教科書的教學過程容易引起

    學生的興趣,因為電子教科書提供許多影音、圖片、動畫、遊戲等,這是傳統教

  • 2

    科書無法呈現,老師也可以在電子教科書中配合工具的使用,例如:遮罩、標記

    重點、放大縮小等工具,教學過程有助師生互動,提升教學效果。李叔真(2010)

    的研究發現,教師的教學技巧若能不斷的精進,是可以啟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將越

    高,而學習成效也會越佳。Topping & Ferguson(2005)認為,學生學習成效與師生

    間的互動有關,尤其以高層次的問題互動,對於學生的理解更好。所以對於教師

    的教學行為與學生的學習有直接關係。Hall & Harding(2003)的研究證明,許多

    課程設計實施成敗的關鍵在於教師的教學行為。Block,Oaker & Hurt(2002)甚至認

    為,教師有效的教學行為對學生學習成就的影響性比課程設計大。由此可見,教

    師的教學行為與學生的學習成效具有非常直接的關係。更多國外學者指出電子

    教科書對教學行為的影響(Mulholland et al.,2015)。尤其對國小教師的態度是值得

    關注的議題。因此有關教師教學行為之研究被受重視,而教師的教學行為又直接

    深受教師個人的教學態度所影響。所以教師使用電子教科書進行教學的不同態

    度,對教師表現出來的教學行為有何差異?以及教師使用電子教科書進行教學

    時,會表現出什麼樣的教學行為?是研究重點。

    另一方面;當你在網路上搜尋關於 3C產品的媒體報導時,都可找到許多 3C

    產品對於兒童的影響的文章。例如:「別讓 3C產品影響兒童之語言發展」(黃宏

    舜,2014),「科技產品對兒童身心的 10 個不良影響」(朱文,2014)、「幼兒常玩

    3C 近視高風險」(林惠琴等人,2015)、「兒盟:半數兒童重度沈沉溺 3C 家長玩

    更兇」(蒲孝如,2015)、「3C 陪玩缺互動幼兒說話慢半拍」(王璐華,2014)、「

    小孩哭鬧、好動,竟是因為 3C 看太多?」(陳瑩山,2016)等。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104 年修正草案修正兒少

    法第 43 條第 5 項明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

    有害身心健康。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

    年為前項。各款行為,若違反依照第 91 條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

    萬元以下罰鍰。」。至於多少才算「合理時間」?則授權衛生福利部明確定義。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 表示,國健署建議的是兩歲以下禁用,兩歲以上

    的「合理時間」為一次卅分鐘,兒少每卅分鐘就得離開 3C 產品讓眼睛休息一下

  • 3

    (十分鐘)。

    張秀鴛舉例,假設阿公阿嬤發現孫子成天沉迷電玩,不肯休息,雙親卻都不

    管,就可錄影向社會局檢舉。至於國、高中生若用 3C 產品做功課或查資料,則

    會寬鬆認定,相關細節仍待商榷(自由時報電子報 104.01.24)。法條已開始施實

    ,到目前法規細節仍未確定,但上課使用也是規範範圍內(電話詢問衛服部保護

    司 107.02.01)。兒童使用電子產品的背景下是有法規的保護每次使用的時限,敎

    師在受限於法規上敎學,是否使用電子敎科書使用意願會受影響?

    104 年增訂兒童使用 3C 產品規定,目前國內學者對於電子敎科書研究較缺

    乏納入兒少法探討研究(如表 1-1),因此想要把研究延續先前學者研究加入兒

    少法在此研究一併探討研究。

    表 1-1 近期論文未納入兒少法探討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每一個「孩子」都是父母親心中的寶貝,許多家長在孩子敎育上,無不竭盡

    全力提供子女一切敎育資源。現今許多家庭幾乎雙薪家庭,父母親幾乎每天工作

    序 作者/年份 指導敎授 研究題目

    1

    余心蓓、魏

    彗娟、周倩

    2017年09月

    國小教師使用教用版電子教科書之滿意度:以學校地

    區、資訊素養與教學環境狀況為探討因素。教育科學

    研究期刊 62卷3期,125-158。

    林建宏、洪

    唯晃、鄭榮

    祿

    2017年08月

    無教師對電子教科書的認知及使用意願之探討。管理資

    訊計算 6卷特刊2,96-105。

    3張簡歆于

    2017年7月廖益興

    家長對學齡前幼兒使用智慧型行動裝置態度與親子關

    係之研究以台北市市附設幼兒園為例。中華大學行政

    管理學系碩士班。

    4鄭竹軒

    2017年7月徐聖訓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使用電子書的因素與意圖。中華

    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5陳怡惠

    2017年7月羅家駿

    影響敎師使用行動載具融入敎學意願因素之探討-以新

    北市國小敎師為例。中華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碩士班。

    2

  • 4

    很晚,也無更多時間指導孩子課業。再加上許多家長對於現行敎育的不信任,使

    得補習班成了學生課外學習最佳的選擇(陳信雄,2017)。

    Aidman(1995)在研究中指出,當父母親敎育水準越高時,父母親對子女敎育

    的投注力就越強(Aidman,1995)。在現今台灣的生活水準已大幅提升的狀況下,國

    人的知識水準也隨之提高許多,對於子女的敎育投注自然亳不手軟。其中最為直

    接有效,就是將小孩送到補習班加強學習敎育,也因此,台灣補習班風氣一直如

    此興盛且無法降低或消滅,因為「補習班成一種社會文化」(林忠正、黃璀娟,

    2009)。

    台灣的補習班自從 1976 年政府頒佈了「補習及進修敎育法」便開始蓬勃發

    展(吳志榮,2015),根據「高雄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的統計:高雄市 2007

    年立案補習班總數為 1,390 家,截至 2016 年,立案補習班總數達到 2,049 家,如

    表 1-2所示。

    表 1-2 高雄市敎育局統計立案補習班統計表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敎育局(2016)。本縣(市)立案補習班總數統計表。

    取自 http://wwwedu.kh.edu.tw

    從敎育的角度來看,補習班是敎育的重要一環,現今競爭激列的社會環境中

    ,若是孩子未能在求學階段獲得較佳的學識,則未來在全球化的競爭舞台上將很

    難與他人同台較勁。因此家長們紛紛將子女送進補習班中,希望能充實孩子學識

    能力,此或許為補習班四處林立且歷久不衰的緣故(陳信雄,2017)。

    根據 Porter 與 Millar(1985)的研究指出,資訊科技的運用可使作業

    成本降低、提高差異化並取得先佔優勢。出版業也順應時勢漸進將紙本書導入電

    子書或電子敎科書科技,運用在各敎學領域工作中以協助敎育界提供更好的工

    高雄市補習班最近十年成長統計表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文理類 971 1056 1130 1230 1286 1345 1386 1443 1490 1566

    外語類 288 301 314 318 325 330 336 343 350 313

    技藝類 131 142 146 152 160 162 162 164 169 170

    合計 1390 1499 1590 1700 1771 1837 1884 1950 2009 2049

    單位:家

  • 5

    具給師生。但面對不同的師生,科技帶給人們的知覺感受必定也有不同程度的差

    異,並非所有的師生都適合用電子書或電子敎科書。學者 Davis(1986)曾提出

    科技接受模式(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探討消費者對於資訊科技

    之感受與行為意向,經常用來解釋或預測個人使用新興科技的接受度及使用之

    影響因素,瞭解外部變項對使用者內部信念、態度與意圖之影響,進而影響使用

    者對於科技產品的使用意願。另一方面 Szajna(1996)提 TAM 修正科技接受度模

    式,去除「態度變項」之後的模式。本研究參考 Davis 等人(1989)的科技接受模

    式與 Szajna(1996)修正後之科技接受模式,以用 Szajna(1996)提 TAM 修正科技接

    受度模式為主要理論基礎,來瞭解兒童補敎業英語敎師使用電子敎科書之情形,

    據以加入之外部變項來探討兒童補習班敎師對於電子敎科書的認知有用性、認

    知易用性及使用意願之變項內容,另一方面探討兒童補習班英語教師在對兒少

    法規的認知下,使用電子敎科書意願之研究,加入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為

    調節變項。

    綜合上述觀點,本研究探討兒童補敎業英語敎師在教學上使用電子教科書的

    使用意願與影響使用意願之相關因素。以作為兒童補習班未來欲選用電子敎科

    書之參考,此為本研究之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源上述之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引用科技接受模式的理論,提出以下之研

    究目的。

    1. 探討科技接受模式中對電子敎科書的「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對「使

    用意願」之影響。

    2. 驗證「敎師對兒童使用 3C的態度」在「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與「使

    用意願」間的調節效果。

  • 6

    第貳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電子敎科書

    一、 電子敎科書定義

    根據陳玉枚(2004)研究歸納,教科書的定義為:在教育制度下,教科書所

    代表的是一種經過認可的官方知識,它透過某種特殊的「文本權威」形式,使

    得它的語言採取客觀的、非個人的、免受批判的「先驗」形式,彷彿不受說者

    的個人經驗和意識型態所侷限。綜合上述文獻研究,可知教科書是包括教學內

    容與資料的一種客觀且經官方認可的文本權威。

    根據連俊智(2002)研究整理歸納,教材的定義為:「教材是教學時所用的材

    料,其內容包括知識、技能、習慣、能力、理想、性趣、情操、乃至於欣賞力

    等,其資料則包括教科書、講議、補充教材、參考書、工具書、圖表、模型、

    實物、幻燈片、電影、錄音影帶、光碟、電腦多媒體…等等。」。

    楊國揚( 2012 )定義;從最簡單的紙本教科書的電子或數位版

     (electronic or digital version),到將完整內容的文字資料、圖片、影像、聲音、動

    畫等多媒體元素數位化後,透過特殊的閱讀軟體(Reader),下載至個人電腦、筆

    記型電腦,甚或手機、PDA,供使用者瀏覽、閱讀的另類書籍形式都可以稱為電

    子教科書(楊國揚,2012)。

    「電子教科書」是紙本教科書數位化之後的電子教材,解構了傳統對於

    「書」的概念(余心蓓等人,2017)。近年來由於數位學習內容的普遍化,從前

    的傳統教科書定義已不適用,「教科書」開始包括了互動與多媒體的內容(周淑

    卿,2008)。目前國內以教師為研究對象之相關文獻顯示,國小教師之資訊能力

    普遍已足以應付使用電子教科書所需,在資訊融入教學之意願和實施頻率亦有

    增長,輔以教學環境之軟、硬體設備具有一定水準(吳志鴻、葉興華,2013;

    饒世妙,2013),因此,目前多數國小教師使用資訊融入教學時,會使用書商提

    供之電子教科書。

  • 7

    目前國內外對於「電子教科書」或「數位教科書」(e-textbook、electronic

    textbook、digital textbook、online textbook、web textbook)說法尚無統一標準定

    義(楊國揚,2012),國內一般中小學老師對於電子教科書的接觸,主要是紙本

    教科書的電子版本,透過網路、光碟或不同載具進行閱讀(李宗薇,2009; 楊

    國揚,2012;Chau,2008)。廖信等人(2010)指出,國小的電子教科書是一種輔

    助老師作為教學資源使用,內容以教科書為主體,含教師手冊、課本內容的補充,

    晨間閱讀等,整合影片、動畫、掛圖等(置入 DVD 內),為紙本教科書的補充資

    源,因其便利性及配合教育部的數位學習政策,近年來廣為教師所接受及使用

    (蘇國章,2011)。

    但也有學者認為,電子教科書不該只是紙本教科書的數位版重現(周淑卿,

    2008;Chesser,2011;Waters,2007),而是屬於電子書的一種(李宗薇,2012;黃文

    定、陳麗華,2012)。因此,電子教科書不但包含紙本教科書內容,更應發揮其

    數位科技之功能與多媒體的特性,如附有視聽材料、自我評量工具、超模擬實驗

    室、老師講解影片、即時意見回饋、超連結功能、全文檢索、交叉參照、重點註

    記、動畫等功能(尤珮君,2006;李宗薇,2010;Vassiliou & Rowley,2008;

    Waters,2007)。而 2012 年蘋果公司推出全新免費的電子教科書平臺 iBooks2,以

    及製作工具 iBook Author,不但掀起數位學習熱潮,更進一步重新定義教科書的

    概念(Shah,2012;Young,2012)。因此,也有專家認為數位教科書不等於電子書,

    而是電子書的再進化,應具備「多媒體」、「互動性」與「客製化學習體驗」才是

    未來的電子教科書的發展方向(MoneyDJ 財經知識庫,2012;黃文定、陳麗華,

    2012)。

    雖然電子教科書尚無統一的定義,但可歸納其主要特性如下(李宗薇,2010;

    陳柏州,2010;楊國揚,2012;黃文定、陳麗華,2012;Bilton,2010;Miles &

    Cooper,2009; Nicholas & Lewis,2009;Shepperd et al.,2008):

    (一) 經濟性:節省教科書費用、易於保存、符合環保、節省運送成本與庫

    存空間。

    (二) 接近性:學生透過載具輕易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閱讀。

  • 8

    (三) 功能性:取代厚重紙本教科書,不但可一次攜帶多本,等同攜帶一個

    行動 圖書館,且圖文、編排等與紙本教科書相較,毫不遜

    色。

    (四) 個別性:符合學生個別需求的使用,亦可分章節或頁次購買;閱讀字

    體或 畫面大小亦可依學生需要放大、縮小。

    (五) 主動性:學生可以自主決定閱讀順序及內容,並進行重點標記及做筆

    記。

    (六) 多元性:可透過不同數位媒體的交互運用,幫助學生從不同的角度理

    解同一主題概念。

    (七) 互動性:學生可以運用連結外部、多媒體內容或參與線上測驗,進行

    動態閱讀,達成學習目地;亦可使用關鍵字搜尋功能,縮

    短查詢時間。

    (八) 編輯性:教師可依個人教學需求,自編教材內容,發揮教師專業知

    能。

    (九) 時效性:縮減出版時間,更新資料速度迅速,學生易獲得最新訊息。

    由上可知電子教科書在科技日新月異的衝擊下,它的形式不斷地轉變與革新,

    因而誕生及其迥異於紙本教科書的獨特性。也因為電子教科書所展現的多元風

    貌與特性,對於教師使用電子教科書來進行教學也產生了不同面向的影響。雖然

    電子教科書發展至今尚未完善,但面對數位科技洪流,教師如何掌握當前電子教

    科書發展以及功能特性,並適切運用各項工具於教學活動中,以提升教學品質與

    學生的學習成效,對在現場教學的老師而言,是一重要的課題(劉光夏、林吟霞,

    2013)。

    二、傳統教科書的教學功能

    儘管數位出版已漸漸成為主要的出版品,圖書館也在平衡兩種媒體館藏,但

    「閱讀者」似乎仍偏好紙本閱讀(陳昭珍,2007),多數學生也喜歡傳統教科書

    勝於電子教科書(McGowan et al.,2009)。學習者反映,傳統教科書可以讓他們直

  • 9

    接翻閱課本,感受課本的厚度、彎曲、光澤、聲音、觸感、顏色、味道,這些感

    覺有助於學習的定位與記憶(Carr,2011),而在教科書上註記學習歷程,的確可

    提升學習效能(Martins, 2014),且教科書的編排或圖文說明也會影響學習,以科

    學概念為例,課文呈現各種科學概念相關圖文,圖文對照能顯示概念間的差異,

    使學生得以理解科學概念(盧秀琴,2005)。另有觀點認為紙本教科書不適合作

    為教材。其立場認為紙本教科書的設計,讓學生面對的是靜態、抽象、客體化、

    獨白式的冷漠知識,學生缺乏對這些知識的體驗與感受,無法連結外在的應用,

    學生對知識只能遵從,沒有互動對話的關係(陳麗華,2008),而且無法呈現科

    學現象的實驗操作,以引導學生從操作現象中去了解科學概念(盧秀琴,2005)。

    因此傳統的紙本教科書雖然可以帶動學習者的實物接觸的情感,以引起學

    習者的學習動機;但是紙本教科書的靜態資訊呈現效果,不便於連結相關的知

    識,無法有效擴展學習領域。

    三、電子教科書的教學功能

    電子教科書具經濟性、接近性(accessibility)和功能性三項優於紙本教科書

    的特性,這幾項特性使得電子教科書應用在教學現場上優於紙本教科書;具體的

    說,電子教科書符合環保、不需運送成本、不占空間、方便使用(李宗薇,2009)。

    電子教科書本質上是一種教學媒體,教學媒體重視其溝通與互動功能,而非靜態

    單向的閱讀,亦可透過網路與人連結,更易結合學生成為學習社群,所以電子教

    科書會改變學生的學習方式與習慣(徐新逸、賴婷鈴,2013),電子教科書也提

    供許多創新的學習方法,像是電子筆記(e-notes)、模擬實驗室(simulation

    laboratories)、互動式場景(interactive scenarios)、數位內容網站(digital content

    sites)、開放存取的資料庫等(open-access data),使學習有別於傳統方法來進行

    (Tintinalli,2014)。電子教科書應用在教學上有幾項重要功能(方志華、楊國揚,

    2012):(1)線上編輯教材:教師可依需要編輯數位教材;(2)教學歷程紀錄:

    教師可將教學過程呈現的教材與使用方式紀錄下來;(3)互動功能:增添教學樂

    趣,及引發學生學習興趣;(4)教材展示:教師可強調教材重點,以及教學方法

    的重要步驟。電子教科書可安裝在行動載具或資訊系統,能有效地利用電子產品

  • 10

    呈現教學素材,讓教學素材的展示更為精確、快速,但使用電子教科書需要注意

    的重點,否則教學會流於教材展示的形式。無疑地,電子教科書的特殊功能,可

    激發學習歷程不同的創意想法(Embong et al.,2012)。

    四、紙本與電子教科書教學功能之比較

    表 2-1紙本與電子教科書教學功能之比較表

    功能 傳統教科書 電子教科書

    物理特性

    可感受課本的厚度、彎曲、

    光澤、 聲音、觸感、顏

    色、味道

    具有經濟性、接近性

    (accessibility)、功 能性三特性位

    多媒體互動設計

    情感因素 實物接觸的情感 機械式的操作

    媒體設計 獨白式冷漠知識 數位多媒體互動設計

    資訊連結 無法連結外在應用 可透過網路與人連結,更易結合學

    生成 為學習社群

    使用方式 需實體空間、運送成本 不需實體空間、運送成本

    閱讀工具 直接翻閱書頁 需要其他行動載具

    資料來源:蔡東鐘(2015)

    文獻資料顯示,學習者閱讀教科書的動機大多基於準備考試,而教學者則視

    教科書為知識傳遞的媒介(Gurung & Landrum,2012; Yildirim,2006),前述紙本教

    科書與電子教科書教學功能的討論,兩種類型教科書在物理特性、情感因素、媒

    體設計、資訊連結、使用方式與閱讀工具等面向,有其不同的差異特性(如表 1-

    2),但不論是哪一類型教科書的設計,都是極力達成其知識傳遞的功能,以縮小

    學習者理解的落差(Embong et al.,2012),只是電子教科書搭配行動載具,使電

    子教科書在資訊呈現、媒體設計方式上有更多元的變化(Shen, Luo, & Sun,2015),

    相對的,紙本教科書靜態展示的設計,無法動態呈現知識詮釋效果,即使紙本教

    科書擁有易親近閱讀的特性,也難以阻止教科書逐漸數位化的趨勢(Ray,2013)。

    五、紙本與電子教科書對學習的影響

  • 11

    教科書對學習者的影響是多面向的,教科書不僅會影響情意方面的學習態度,

    也會影響到學習成效(Gurung & Landrum,2012)與知識理解的層次。教科書的

    物理特性對使用者是最直覺的使用經驗,也經常是吸引使用者注意的第一印象,

    教科書外在的介面設計效果通常會影響學習者的使用動機;學習者的教科書使

    用動機隨之影響其閱讀及運用教科書的頻率,教師常使用教科書為出題來源

    (Yildirim,2006),因此學生的學習成就也會受到影響;另外教科書的設計形式會

    影響學生的學習與認知歷程(Baek & Monaghan, 2013),因為學生使用教科書以

    閱讀學習主題的相關資訊為主(Lee et al.,2013),所以教科書的設計也可能會影

    響學習者的知識理解狀態。

    (一)教科書對學習態度的影響

    從學習態度來看,使用電子教科書可以提升學生的學習態度(吳淑燕,2011;

    潘姿延,2014;譚蕙婷、劉遠楨,2013),其多媒體特性對學生有很大吸引力(陳

    昭安,2014),學生對電子教科書提供的遊戲式評量功能有很高的滿意度(鍾旻

    芳,2012);但使用電子教科書,在缺乏學習情境與檢核機制情況下,學生自主

    學習情形並不理想(鍾旻芳,2012)。

    (二)教科書對學習成就的影響

    從學習成就來看,使用電子教科書作為學習的學生,學習成效的表現優於控

    制組的學生(楊美雲,2014),因為電子教科書具有重複、示範功能與分散注意

    的圖像效果,有助於學生的學習(蘇國章,2011),即使電子教科書用起來不如

    紙本教科書來得方便容易,學生仍然相信使用電子教科書可以強化其學習效能

    (Shen,Luo & Sun,2015;WoodyDaniel & Baker,2010)。

    (三)教科書對知識理解的影響

    教學上,教師對於難以理解的知識概念之傳授,仍會依賴教科書(textbook)

    以作為指導學習者理解概念的工具(Cady et al.,2015),所以,教科書設計的良窳

    會影響到學生對知識理解的狀態。至於不同類型教科書設計對知識理解的影響

    為何?有文獻指出,學生在傳統書本的閱讀理解,比在 iPad 閱讀相同文本會有

    較高的閱讀理解層次(Herold,2014a),因為使用紙本,學生可以作筆記、註記,

  • 12

    這些技巧皆有助於引導深度的閱讀理解(Herold,2014a)。電子教科書有系統地組

    織課文內容,並輔以多媒體呈現,使學生在課堂中得以多感官的刺激進行學習

    (劉光夏、林吟霞,2013),其內建的多媒體素材、互動性元件,讓學習者有更

    多機會獲得深度的閱讀理解,也有助於學習者理解複雜的學習內容

    (Felt,2006;Parsons,2014;Robinson & Stubberud,2012),教學者充分運用電子教科

    書內建的網路連結、影音集等功能,都可以增進學習者的閱讀理解(Dobler,2015)。

    可見,電子教科書整合多媒體與網路連結的特性,對學習者理解教材也是有幫助

    的。另一方面,數位閱讀讓學校面對更大的挑戰壓力,因為數位閱讀增加閱讀作

    業,反而阻礙了深度的閱讀理解(Herold,2014b)。雖然電子書閱讀方面尚無定論,

    但研究者已提出學生在電腦上閱讀以網路為基礎的文本,其閱讀理解受到很大

    掙扎;3~6 歲的孩童與父母共讀電子書,對於複述書本細節的程度,遠低於閱讀

    印刷本故事的孩童(Herold,2014a)。高層次的學習理解,需要有高層次的學習技

    巧,不同類型的教科書提供的學習工具特性,扮演不同層次的功用,也適應不同

    的使用者。相關文獻針對閱讀理解這種高層次的學習,傾向紙本教科書具有較佳

    的協助機制,電子教科書這類型的科技工具,反而形成一種障礙(蔡東鐘,2015)。

    六、電子敎科書使用近況

    近年來,電子教科書的發展形態變化快速,其內容取材、組織等方面都有相

    當顯著的改變。我國電子教科書發展過程乃因應世界潮流與環境的改變,其發展

    演進主要分成傳統期、萌發期和開展期等三個時期(吳志鴻,2011)。國內主要的

    教科書出版商於 2009 年配合教育部推廣的電子白板硬體設備,研發出光碟型的

    電子教科書(盧家慶,2010)。光碟型電子教科書讓教師可以進行師生互動教學,

    整合了所有的學習資源,也提供教師自己製作和編排教學內容的功能,提升了學

    生的學習成效(馬小蘭,2011)。在世界其它國家,電子教科書的使用同樣具有普

    及化的趨勢。歐巴馬政府推動全美國學校採用電子教科書,目標是到 2017 年讓

    每一位學生都有電子教科書。2010 年起加拿大啟用 Sony Read 電子書閱讀器閱

    讀教科書,預計在 5 年內逐步以電子教科書取代初中和高中學校的紙本教科書。

    亞洲方面,中國、香港、新加坡、日本、韓國也都積極導入電子教科書教學(行

  • 13

    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處,2010;陳偉慈,2011)。電子教科書除了提供各種教學

    資源外,也具有許多互動功能和工具,提供教師可以呈現自己設計和編排的教學

    內容,以提升了學生的學習成效。電子教科書具有各種不同的互動功能、多媒體

    和教學資源,並整合教科書內容、習作及重點,配合單槍投影機與螢幕,也可以

    連結網路資源,提供許多教科書以外的教學資料、互動遊戲和測驗與評量(何冠

    慧,2009;陳偉慈,2011)。電子教科書提供豐富的教材與周邊連結資源,讓教

    師備課起來格外容易,減輕了老師備課的時間與負擔(李宗薇,2009;吳沛憶,

    2013)。綜合上述,電子教科書在教學上具有相對的優勢,它已成為中小學教師

    主要的教學模式之一,值得重視和研究。

    在教師使用的觀感上,吳志鴻和葉興華(2013)、周良姿(2012)亦發現教

    師十分喜愛電子教科書,皆給予高度的肯定,其中滿意程度最高的是電子教科

    書能「協助教師豐富教學內容」、「有助於教師教學方式更多元化」、「符合教師

    教學需求」,以及「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王姿陵等人(2015)亦提出,教師使

    用電子教科書之意願受到其「知覺有用性」與「知覺易用性」之影響,且國小

    教師之電子教科書使用滿意程度較高。除了上述文獻之外,部分研究也針對教

    師個人背景的不同,探討其在電子教科書使用行為與觀感上的差異。例如林易

    增(2013)的研究即發現,不同「性別」、「年齡」、「授課年級」、「教學年資」、

    「教學職務」與「學歷」的教師在某些使用電子教科書的行為與觀感略有差

    異,像是男教師較女教師更常使用電子教科書的各項功能,級任教師的使用認

    同度高於科任教師,但此研究也發現「授課年級」與「學歷」兩項對於使用電

    子教科書的差異較不明顯;而吳志鴻與葉興華及周良姿也發現不同「授課年

    級」的教師會影響電子教科書的使用,在低、中年級授課的教師使用電子教科

    書的情形比高年級教師頻繁;周良姿還發現不同「年齡」與「教學職務」的教

    師在電子教科書使用上也有明顯差異。張瓊穗與李慧玲(2016)針對新北市數

    學教師的研究中也發現,不同「年齡」、「服務年資」、「任教年級」,以及具備參

    與電子教科書說明會經驗之教師,對於電子教科書的使用滿意度有顯著差異。

  • 14

    另外一相關研究為 Chen 等人(2014)以九位教師實際於北京的國小教室使

    用電子教科書進行教學,訪談教師之結果顯示,若教師具備較佳的軟、硬體設備

    操作技巧,使用紙本教科書教學的依賴程度較低,易對電子教科書持正向態度。

    綜合以上所述,認為教師的背景變項如教學年資、教育程度等可能會影響使用電

    子教科書的行為與觀感(余心蓓等人 2017)。

    蔡東鐘(2015)邀請 5名敎師與 9名學生參與訪談使用紙本與電子敎科書,

    訪談結果,得出如下三個表格(表 2-2、表 2-3、表 2-4),以及三個面向觀點,

    (一)情感性、功能性因素影響師生對教科書的喜好。(二)電子、紙本教科書各

    有其適用時機與適用課程。(三)電子教科書影響學習的面向超越紙本教科書(蔡

    東鐘,2015)。蔡東鐘(2015)係目前近三年來,相關研究較清楚呈現有關紙本

    與電子敎科書的優缺點。

    綜觀以上敘述,希望藉由本研究能進一步瞭解電子敎科書的感受與使用意

    願,以做為出版同業營運策略規劃時的參考,接下來將探討兒少法與補敎業的

    發展與近況。

  • 15

    表 2-2 師、生對不同類型敎科書使用經驗比較摘要

    比較

    面向

    觀點

    異同

    比較

    對象

    不同類型敎科書的看法

    電子敎科書 紙本敎科書

    使用經驗與

    情感需求 O

    敎師 傷視力 情感習慣

    學生 傷視力 直覺好用

    環保問題與

    未來趨勢 O

    敎師 耗電、需要網路環境 環保

    學生 環保 浪費紙張

    豐富資訊與

    學習工具 O

    敎師 數位化輔敎學工具

    敎學素材豐富 敎學歷程難記錄

    學生 易讀易懂;資訊多元 易書寫

    註:O,表示師、生觀點相似。

    資料來源:蔡東鐘(2015)

    表 2-3 師、生對不同類型敎科書適用性觀點比較摘要

    比較

    面向

    觀點

    異同

    比較

    對象

    不同類型敎科書的看法

    電子敎科書 紙本敎科書

    學團注力

    的影響 ×

    敎師 易引起學習動機 可訓練專注力

    學生 易令人分心 可訓練專注力

    使用便利

    產的看法 O

    敎師 減重、輕便 有助於閱讀

    學生 減重、輕便 好用不易壞

    互動性與

    自主性 ×

    敎師 不熟會被束縛 真實互動

    學生 有趣、好用 沒有輔助工具

    註:O,表示師、生觀點相似;×,表示師、生觀點不一致。

    資料來源:蔡東鐘(2015)

  • 16

    表 2-4 師、生對不同類型敎科書影響學習觀點比較摘要

    比較

    面向

    觀點

    異同

    比較

    對象

    不同類型敎科書的看法

    電子敎科書 紙本敎科書

    學習動機

    與理解 O

    敎師 促進敎學效果 靜態呈現、效果不

    學生 強化學習效能 靜態呈現、效果不

    回饋機制

    與自主學

    O 敎師

    可檢視學習者概念

    可自主學習 無回饋機制

    學生 可自主學習 無回饋機制

    資訊連結

    與統整 O

    敎師 學科知識統整 單科敎材呈現

    學生 可互相連結 單科敎材呈現

    記憶力與

    創造力 O

    敎師 資訊的連結、互動

    有助於記憶 紙本書寫學習紀錄

    學生 創新筆記工具,可

    幫紀錄學習重點 直接書寫易記

    註:O,表示師、生觀點相似;×,表示師、生觀點不一致。

    資料來源:蔡東鐘(2015)

    第二節 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

    一、有關國內兒童使用 3C 產品之法令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現行兒少法的演變歷史往

    前追溯可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 1973 年訂定的「兒童福利法」,第二階段是

    1989 年訂定「少年福利法」和 1993 年修訂的「兒童福利法」,第三階段是係於

    2003 年將「少年福利法」及「兒童福利法」合併立法通過的「兒童及少年福利

    法」,第四階段即是 2011 年通過的現行法(周嘉鈴,2014)。

    第五階段在 2015 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條文中之第 43 條第一項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包括:一、吸菸、

    飲酒、嚼檳榔。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

    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

  • 17

    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

    其行為。五、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第 43 條之

    第二項則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

    年為前項各款行為。」同時,在第六章罰則之第 91條明文「父母、監護人或其

    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

    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兒少法之修正公布以及法令條文之規定,我國在 2015 年二月四日,修正公

    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條文中之第 43 條規定以條列式細分如

    下: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

    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

    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

    五、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

    為前項各款行為。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任何人均

    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第一項第三款之內容或物品。如上所列,在第 43

    條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之第五款明文指出「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

    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乃是「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之行為」;同時於

    第二項明文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

    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換句話說,法令明確規定「家長應禁止兒童及青少年超

    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有害身心康。」,如果家長「應禁止而未禁

    止」則屬違法。對違法者之處罰,則在第六章罰則之第 91 條之第一項明文規定:

  • 18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四十三條第

    二項規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上述法之規定至此已經頗為具體而明確,如果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亦即家長「應禁止而未禁止」兒童及青少年「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

    品,情節嚴重者,將被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二、 何謂 3C?

    以下所指稱之 3C 產品,包含 3C 產品之電腦(computer)含平板、通訊

    (communication)類之行動電話、消費性電子(consumer electronics)之電視。

    因此,本研究所指稱之 3C 產品,含有三類:電腦、行動電話、和電視。

    三、國外有關兒童使用 3C 產品之相關研究

    現代生活處在滑世代(touch-screen generation),社會大眾使用 3C產品之情

    況極為普遍。隨著科技進步,3C 產品不斷推陳出新,一般家庭幾乎都擁有大量

    的 3C產品,兒童接觸電視、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 3C 產品,成為無法阻擋的

    趨勢。因此,國外開始有很多相關研究,探討科技產品對兒童視力健康的影響(李

    玉惠、黃莉雯,2017)。

    Pilapil(2012)的研究指出,兒童時期過度使用智慧型手機,將會導致視力

    不佳。Lillard & Peterson(2011)研究認為,和社會環境的互動,可以激發好奇

    心和探索力,促進大腦的發展;若在童年時期,數位媒體過度介入,可能會限制

    兒童的社會互動,阻礙其大腦發育,並產生負面影響。

    Kim(2013)表示,兒童跟他們的父母一樣,當他們花越多時間使用數位

    產品,他們也可能和父母一樣產生過度使用科技產品的副作用,包含:

    1.數位視覺疲勞綜合症(digital eye strain),例如:紅眼、乾燥或不適,視

    力模糊,或眼睛疲勞等。

    2.肩頸疼痛和頭痛等。

    有些研究顯示:兒童使用數位媒體和睡眠問題有關連,研究顯示使用數位媒

    體,如電視、DVD/影片、電腦、遊戲和手持設備(hand-held devices)包含手機、

  • 19

    掌上型遊戲等的「長度」和「時間點」如白天與傍晚,以及媒體的「內容」例如

    暴力或非暴力等,這些都是影響睡眠問題的因子(Garrison et al.,2011;Garrison, &

    Christakis,2012)。

    有的研究則顯示:使用數位媒體可能會對兒童的注意力技巧產生影響,例如

    可能產生過動和注意力困難等問題(Christakis et al.,2004;Friedrich, & Stein,1973)。

    亦有研究顯示:若是在較小的年紀,就過度使用媒體,例如電視或遊戲等,和日

    後學業低成就有關(Pagani et al., 2010;Hofferth,2010)。

    Formby(2014)於 2013 年春季,針對 1028 位家中有 3-5 歲幼兒之家長做

    調查研究,研究結果顯示:科技產品在五歲以下幼兒的生活中扮演吃重的角色,

    研究中有四分之三的幼兒在家裡使用觸控式螢幕的科技。

    Kim(2013)提到一些家長在他們做家務、煮飯、或在出發工作前做準備時,

    會讓幼兒使用 3C 產品,為自己爭取一些時間;父母而言 3C 產品具有教育的功

    用和目的;父母也認為當孩子挑食或鬧情緒時,3C 產品可以讓他們安靜下來;

    有些父母更利用 3C 產品作為孩子良好行為獎勵和激勵(Kim,2013;Kirkorian et

    al.,2008)。

    綜合上述顯示:多數的研究表示數位媒體可能會對兒童的身心發展帶來一些

    負面影響,尤其是年紀越小的兒童受影響就越大。但也有研究表示適當的運用高

    教育品質且經過精心設計,有特定的學習目標的媒體,可以達到學習效果,但不

    包含 2歲以下幼兒。美國最新的研究也顯示,雖然普羅大眾認為「數位保母」的

    時代來臨,但實際上在父母教養兒童時,傳統的玩具、活動、書籍還是佔有重要

    的地位。現代的兒童父母受其自身成長經驗的影響,對「數位媒體」不再像前代

    的父母一樣「避之如蛇蠍」,數位媒體已悄悄地融入家庭生活。

    四、國內有關兒童使用 3C 產品之相關研究

    因為關心對於有關兒童使用電子類產品之法令規定之普效性,李玉惠

    (2015)刻以「立意取樣」徵求 13 位家裡有 12 歲以下兒童之家長(表 2-5),

    透過「深度訪談」,探討「家長對兒童使用 3C產品之看法與態度」。研究結果發

    現如下:

  • 20

    1. 家長「知道」法令規定應禁止兒童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 3C產品。

    2. 家長「相信」兒童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 3C 產品有害身心健康。

    3. 家長「承認」「從沒有」禁止兒童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 3C產品。

    4. 家長「承認」自己也是「只要有時間」就會持續使用 3C 產品。

    5. 家長「不相信」沒有禁止兒童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 3C 產品「會被罰

    錢」。

    6. 家長「不知道」要如何禁止兒童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 3C 產品。

    7. 家長「不知道」什麼是使用 3C 產品的「合理時間」。

    延續以上敘述李玉惠、黃莉雯(2017)研究聚焦在探討兒童使用 3C 產品

    之「合理時間」。採立意取樣,透過「訪談」,蒐集 8 位小兒科醫師和 11 位眼科

    醫師對「合理時間」的建議如下;

    兒童可以「持續」使用 3C產品之「合理時間」如下:

    1. 2 歲前的嬰幼兒是 0 分鐘。

    2. 2-4 歲幼兒是 15 分鐘以下。

    3. 4-6 歲兒童是 25 分鐘以下。

    4. 6 歲以上至 12 歲的兒童是 30 分鐘以下。

    兒童一天合計可以使用 3C 產 品之「合理時間」如下:

    1. 2 歲前的嬰幼兒是 0 分鐘。

    2. 2-4 歲幼兒是 30 分鐘以下。

    3. 4-6 歲幼兒是 40 分鐘以下。

    4. 6-8 歲兒童是 60 分鐘以下。

    5. 8-12 歲的兒童 70 分鐘以下。

    以上探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有關兒童使用電子類產品之法

    令規定者,除李玉惠(2015)進行「家長對兒童使用 3C 產品之看法與態度」、李

    玉惠、黃莉雯(2015)「兒童使用 3C 產品合理時間」之研究外,較少有此研究資

    料。

  • 21

    第三節 補習班

    一、 補習班定義

    定義所指之補習班;係指在經政府立案之文理、外語及技藝補習班。補習班

    敎師也是在補習班任敎之補習班敎師(陳信雄,2017)。依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

    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最新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三條規定:「補習及進修教育區分

    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凡已逾學齡未受九年國民教育

    之國民,予以國民補習教育;已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得受進修教育;志願增

    進生活知能之國民,得受短期補習教育。」因此,補習及進修教育可區分為國民

    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該法第六條又規定:「短期補習教育,

    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二類;修業期限為

    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短期補習教育在台灣已十分普遍的以「補習班」三個字存在,從隨處可見

    的升學補習班、才藝補習班、技藝補習班等等,可知「補習班」已成學校教學

    體系外另一個重要主流(張暉坤,2012)。

    二、 補習班相關法令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教育部,2004)最早公佈日期是在 1944 年 10 月 7 日,

    最近一次修正公佈為 2004 年 6 月 23 日。從 1944 年公佈到現在,已歷經了九次

    的修正公佈,未來也一定會再依據時代的進步及演變,而有所修正。這也代表著

    補習教育是不斷在進步及發展,而這對所有的國民來說絕對是有正向的幫助,尤

    其針對社會上相對弱勢及需要幫助的族群來說,更是他們的一大福音。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一條即明定補習及進修教之最高目標為補充國民生活

    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且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稱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亦即教育主管機關分屬三個不同的政府機構:教育

  • 22

    部、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教育局。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補習及

    進修教育分為三種:國民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

    國民補習教育是針對已逾學齡而未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所舉辦。國民補習

    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之。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分初、

    高級二部,初級部相當於國民小學前三年,修業期限為六個月至一年;高級部相

    當於國民小學後三年,修業年限為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相當於

    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三年。進修教育則是給已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進

    修之用。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需要附設進修學校實施之。進修學校分高級中學

    及職業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大學進修學校三級。各級進修學校,由同級、

    同類以上學校附設為限。偏遠地區應加強進修學校之設立。若志願增進生活知能

    之國民,得受短期補習教育。而本研究所指之補習教育即為第三種短期補習教育。

    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

    班之設立、變更或停辦,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2.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3.專科以上進修學校,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4.短期補習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其設立及立

    案之條件與程序、設備與管理、師資、費用之收繳方式、班級人數及學

    生權益之保障、檢查、獎勵、註銷與撤銷立案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也有明文規定,補習及進修教育除了以一般的上課方式進

    行外,也可以函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等教學方式辦理。更加多元化的以其

    他輔助的方式讓更多願意學習的國民可以接受補習及進修教育(邱泰霖,2006,

    9-10頁)。

    三、 台灣補習班發展

    高雄市 2007 年立案補習班總數為 1,390 家,截至 2016 年,立案補習班總

    數達到 2,049 家,如表 1-2 所示。

  • 23

    表 1-2 高雄市敎育局統計立案補習班統計表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敎育局(2016)。本縣(市)立案補習班總數統計表。

    取自 http://wwwedu.kh.edu.tw

    1949 年政府從大陸遷移來台,為了加快台灣的經濟發展及提升全島居民的

    素質,而政府資源又不足,所以鼓勵民間開辦了一些技術上的課程,好讓長久沒

    受過教育的人們,能有一些謀生的技術,而不再為生活苦惱。然而「補習班」的

    成立應時而生。補習班剛開始的時候是以技術類為主,例如:語言、建築、打字、

    縫紉、美容、美髮、電機、無線電、機械電器、電子加工、農產加工等…,因為

    當時還沒有技職類的學校,而普通學校無法開辦這類型的科目,民間為了配合政

    府攻策,並協助政府培養國人一技之長,以增加就業機會,紛紛籌組開辦技藝訓

    練班,這也就是台灣地區補習班產生的由來(張暉坤,2012)。

    台灣早年因政府教育資源不足,但又鼓勵各大名間企業團體投資、開發、製

    造,而各行各業對技術人才需求大增,於是各行各業都仰賴補習班的功能,皆承

    認補習班的修業證書,更有企業界主動至補習班甄選人才,這時期補習班培養出

    的人才幾乎供不應求,此後十年技藝補習班持續蓬勃發展,直到技職學校師資設

    備日漸成熟,這類情形才日漸和緩(何姿嫻,2008)。台灣的補習班之成立,從台

    北市教育局登記立案的日期來看,最早的一家於 1953 年 5 月立案,至今已有將

    近六十年的歷史。

    1961 年至 1971 年間,政府針對公務員本職學能的提升及企業界對所屬員工

    學歷的要求,公私部門員工都為了追求更高更好的工作薪資,除了自己進修以外,

    並鼓勵兒女努力學習,以考取理想學校,因此以專辦升學為主的補習班也因而產

    生。1961 年至 1972 年間,文理補習班如雨後春筍般的設立。1973 年,政府為杜

    絕惡補歪風,暫時禁止全國升學文理補習班申請立案,一直到 1988 年才恢復開

    高雄市補習班最近十年成長統計表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文理類 971 1056 1130 1230 1286 1345 1386 1443 1490 1566

    外語類 288 301 314 318 325 330 336 343 350 313

    技藝類 131 142 146 152 160 162 162 164 169 170

    合計 1390 1499 1590 1700 1771 1837 1884 1950 2009 2049

    單位:家

  • 24

    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民國 1988 年前,辦理高普考類科的補習班是政府所

    不允許的,經過業者的努力陳情,終於開放,目前各政府單位的基層人員、高級

    主管等,有許多都曾進過高普考補習班補習(何姿嫻,2008)。

    1971 至 1981 年間,是補習班鼎盛時期,而文理類補習班獨領風騷,1989 年

    以後,所有補習班類別中以文理類佔大多數,文理類補習班幾乎已經成為補習班

    代名詞。

    文理補習班的服務範圍,包括語言及高普考項目。語言班在四十年代時,因

    政府發展國際貿易,而英語是最基礎的工具,故學習人數不可勝數。之後因留學

    熱潮,許多學生畢業後立即準備參加托福考試,以便至國外留學,也造就了另類

    的語言補習班。七十年代後,某些語言從業人員看到台灣的英語必須向下紮根,

    因此在 1984 年時,有了兒童美語班的出現。近幾年來,除英語外,如日語、法

    語、德語、西班牙語等的外語補習班,亦因社會風氣的開放和留學管道的暢通,

    而在各地經常可見。1990 年,補教界之連鎖加盟開始運作,兒童美語補習班隨

    即進入連鎖加盟市場,一個兒童美語補習班的加盟家數有多至三、四百家者,也

    為補教界帶來一番新氣息、新作為。

  • 25

    表 2-5 台灣補習敎育發展

    資料來源摘自:何資嫻(2008)

    1996 年間,我國教育改革邁向新的目標,政府為打破文憑主義及升學主義,

    改變了原有入學考試制度,採用國中在校成績計點之多元入學方案,而使補習班

    以招收重考生作為主要對象的「國四班」,受到甚大影響。加上近年來國內廣設

    大專院校,增加錄取人數,改變入學考試制度,提供多元入學方案,亦使「升

    大學補習班」與「升四技二專補習班」之經營遠景,發生變化(張暉坤,2012)。

    何資嫻(2008)所整理台灣補習敎育發展表(表 2-5),可以完整了解補習班張展

    歷呈。

    1949~1961 民間為了配合政府攻策,協助政府培養國民一技之長,紛

    紛籌組開辦技藝訓練班。當時補習班以技藝類為主。

    1953 台灣最早的補習班在台北市教育局登記立案。

    1961~1971 政府針為提升公務人員的水準及企業界對所屬員工學歷的

    要求,公私部門員工為了追求更高之薪資,除了自己進修以

    外,並鼓勵兒女努力向學,以考取理想學府,因此以輔導升學為

    主的補習班也因而產生。文理補習班如雨後春筍般的設立。

    1976 為控管惡性補習修正民國33年所公佈之「補習教育法」,

    更名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1971~1981 補習班鼎盛時期,而文理類補習班獨領鰲頭。

    1984 台灣首次出現「兒童美語補習班」。

    1988 全國升學文理補習班、高普考類科的補習班可申請立案。

    1989 所有補習班類別中以文理類居大多數,文理類補習班幾乎

    已經成為補習班狹義的代名詞。

    1990 補教界之連鎖加盟開始發展,兒童美語補習班也旋即進入

    連鎖加盟市場。

    1991~現在 教育改革興起,小學教育中的九年一貫制度迫使一部分不

    相信教改、被新課程難倒的家長紛紛將孩子送往課後補習班。

    加以教育部規定90年度後學校必須加開英語課程,亦使兒童

    美語補習成為台灣補習教育的大宗。

    1996~現在 因政府多元入學方案,使補習班以招收重考生為主要對象

    的「國四班」,受到甚大影響。

  • 26

    根據高雄市敎育局統計立案補習班統計表 2016 的統計(表 1-2),從

    2007~2016 年立案短期補習班數量從 2007 年有立案補習班 1390 家,到 2016 年

    成長 659 家,此數據可了解,我們國人對補習班的需求有如糧食。

    李遠哲在教改的省思中提到:「補習似乎變成了我們深層文化的一部分,就

    好像有些人服用中藥一樣,有病治病,無病強身。這不僅是個實際需要的問題,

    也是個心理的問題、觀念的問題。」(李遠哲,2004)。

    第四節 科技接受模式

    一、科技接受模式(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TAM):

    Davis(1989)科技接受模式的理論基礎,是用以瞭解外部變項對使用者內

    在的信念、態度與意願的影響,以及進一步影響新科技實際使用的情形,這也是

    目前最常被用來研究使用者科技接受度的理論之一。科技接受模式捨去了理性

    行為理論(Fishbein & Ajzen,1975)中「主觀規範」的變項,採用其信念、態度及

    意願的觀點,提出個人在使用新科技時,是透過內在認知有用性(Perceived

    Usefulness)和認知易用性(Perceived Ease of Use)兩個重要信念去影響態度、

    意願及行為。

    此模式主要是希望透過個人在使用新科技時的內在「認知有用性」和「認知

    易用性」兩個因素,來解釋與預測使用者面對新科技時的使用態度(Attitude

    toward Using)與使用行為,並嘗詴找出影響其使用態度與使用意願(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之外部因素。TAM 主要的理論模式架構如圖 2-3所示:

  • 27

    圖 2-1 科技接受模式理論架構

    資料來源:Davis(1989)

    根據圖 2-1 可以發現,外部變項(External Variables)會直接影響使用者對

    該項新科技的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是決定使用

    態度的兩大因素,其中認知易用性也會影響認知有用性,進而間接影響使用態度,

    而使用意願則受到使用態度和認知有用性所影響,進而影響實際使用(Actual

    System Use)情形。因此,認知有用性是影響使用意願的主要因素,而認知易用

    性則為次要因素,「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是科技接受模式的兩大主要

    內涵。

    綜合上述,科技接受模式乃是用來解釋個人面對新科技時的使用行為,追蹤

    其外部變數、內在認知、使用態度與使用意願之間的關係,以期能更有效的解釋

    並預測使用者對新科技的使用行為。根據科技接受模式理論架構可知,科技接受

    模式包含了「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外部變項」、「使用態度」、「使用意

    願」與「實際使用」等六個主要面向,以下就此六個面向定義分別說明如下:

    (1)認知有用性

    Davis(1989)將認知有用性定義為:使用者主觀認為使用某一新科技工具

    或系統有助於提升其工作效能的認知程度,也就是說,當使用者認為某一新科技

    有用、有助於現在或未來的工作表現時,便會對此新科技抱持正面的看法,而當

    使用者對此新科技的使用態度趨於正面時,個人的使用意願就會提高,並傾向使

    認知有用性 Perceived

    Usefulness

    外部變項 External

    Variable

    使用態度 Attitude

    toward

    Using

    使用意願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實際使用 Actual

    System Use

    認知易用性 Perceived

    Ease of Use

  • 28

    用此新科技來處理事務。在科技接受模式的架構中,認知有用性是個體使用新科

    技產品與否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同時受到認知易用性與外部變項的影響,除了

    直接影響使用者的使用意願外,也會透過使用態度間接影響使用意願。

    (2)認知易用性

    Davis(1989)將認知易用性定義為:使用者主觀認為某一新科技工具或系

    統容易使用的認知程度,換句話說,當使用者認為某一新科技容易使用時,對此

    新科技的使用態度便會更積極。在科技接受模式架構中,認知易用性與認知有用

    性同為影響個體使用新科技產品的主要因素,會受外部變項的影響,且認知易用

    性對於認知有用性存在明顯且正向的影響,當使用者認為某一新科技越容易使

    用時,便會提高影響使用者的認知有用性程度,進而透過認知有用性間接或直接

    影響使用態度。

    (3)外部變項

    外部變項定義是指其他可能影響使用者採用某一新科技工具或系統的外在

    潛在因素,包括使用者本身的個人特性、系統特性、工作及環境相關特性等。Davis

    (1989)指出,這些外部變項會影響使用者的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再透過

    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進一步影響使用態度與使用意願的高低,外部變項被

    視為是間接影響實際使用行為的因素,運用科技接受模式時,應將之加入來探究

    各變項之間的關聯,可加強科技接受模式對接受度的解釋能力。

    (4)使用態度

    使用態度定義是指使用者對於使用某一新科技工具或系統的態度,用來衡量

    個人對於該新科技所抱持的正負面評價或感受(Davis,1989)。在科技接受模式架

    構中,使用態度同時受到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的正向影響,當使用者察覺到

    某新科技有用或易用時,就會產生正面的使用態度。

  • 29

    (5)使用意願

    使用意願定義是指使用者願意使用某一新科技工具或系統的強度,它決定該

    新科技的實際使用程度。在科技接受模式架構中,使用意願受到使用態度與認知

    有用性的影響,當使用者對新科技使用的使用意願愈強,表示使用者實際使用的

    程度愈高(Davis,1989)。

    (6)實際使用

    新科技工具或系統的實際使用行為是決定該新科技價值的關鍵,當使用者對

    於該新科技的使用意願越強烈,實際使用該系統的行為強度也就越強烈

    (Davis,1989)。因此新科技的實際使用行為成為許多研究資訊技術接受的衡量

    指標,對評估資訊系統接受之研究與實務具有重要的意義(郭曉慧,2011)。

    二、修正後科技接受模式

    在科技接受模式的模型中,除了以「認知有用性」和「認知易用性」為兩個

    主要獨立變項外,後繼的研究者為因應不同情境使其達到模型的解釋力,將此模

    式置入許多不同的情境中進行驗證,並持續修正或增加此模式中的變項,以建立

    較適合的預測模式。Szajna(1996)根據 Davis(1989)的研究結果,去除「使用

    態度」變項後,提出修正後科技接受模式。其研究設計將修正後科技接受模式分

    為實際操作前版本與實際操作後版本,其中實際操作後版本的模型架構如圖 2-

    2:

  • 30

    圖 2-2 修正後科技接受模式理論架構 資料來源:Szajna, B. (1996)

    Szajna(1996)研究發現,認知有用性除了透過使用態度來決定科技接受度

    的高低以外,更可以直接影響個人的使用意願。根據圖 2-2 可知,使用者在實際

    使用一新科技之後,對該新科技的認知有用性會直接影響個人的使用意願,而使

    用者的認知易用性對其使用意願則沒有直接的影響,而是透過直接影響認知有

    用性間接影響使用意願(吳碧真,2016)。

    綜合上述文獻可知,「認知有用性」和「認知易用性」是整個科技接受模式

    理論中最為關鍵的指標,因此本研究將上述兩大信念列為主要研究變項,以驗證

    「認知有用性」和「認知易用性」與電子敎科書、兒童補敎業英語敎師使用意願

    之間的關聯性。

    此外 Venkates 與 Davis(1996)的研究指出,使用態度對於科技接受程度的

    影響並不顯著;而 Szajna(1996)在其研究中將使用態度變項去除後亦發現修正

    後科技接受模式仍具有相同的預測力,故本研究融合 Davis(1989)科技接受模

    式原型和 Szajna(1996)修正後科技接受模式的架構,未將使用態度納入本研究

    之變項,而改以「使用意願」為主要依變項。

    認知有用性 Perceived Usefulness

    使用意願 Behavioral

    Intention to Use

    實際使用 Actual

    System Use

    認知易用性 Perceived Ease of Use

  • 31

    第五節 各研究變項間之關係

    本小節將介紹「個人背景」、「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敎師對兒童

    使用 3C 的態度」、「使用意願」等研究變項間之相關性,如下所示:

    一、 個人背景與認知有用性之關係

    蔡敬賢(2015)不同個人背景變項(性別、年齡、年資、教育程度、職務)在

    系統使用上並無差異;在資訊系統成功模式方面,對資訊品質的滿意度最高,對

    服務品質的滿意度最低;以科技接受模式方面,教育人員均傾向同意系統的易用

    性及有用性;整體而言,認知有用性對使用者滿意度響影最高,認知易用性次之。

    二、 個人背景與認知易用性之關係

    吳碧真(2016)在瞭解臺南市國小教師對於運用電子教科書教學之接受度

    與使用現況,以科技接受模式為理論基礎,探討影響國小教師電子教科書使用

    意願的個人背景變項以及其對於電子教科書之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與使用

    意願之差異情形。國小教師的教學年資對於電子教科書的認知有用性與使用意

    願有顯著差異,學校規模對於電子教科書的認知易用性有顯著差異。

    三、認知有用性與使用意願之關係

    謝峻豪(2018)志工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App 之組織因素(輔導單位解決問

    題)與科技有用性、實際使用行為有顯著差異;科技有用性對實際使用行為具有

    正向的影響;科技易用性對實際使用行為具有正向影響;科技有用性及科技易用

    性皆與實際使用行為達到顯著相關。

    王文加(2018)探討影響台灣消費者對行動支付的使用態度與使用意願的因

    素。研究結果顯示行動支付的「行動性」正向影響消費者對行動支付的使用態度;

    「知覺有用性」正向影響消費者對行動支付的使用態度;消費者對於行動支付的

    「使用態度」正向影響其對行動支付的使用意願。

    曾柏勳(2012)研究發展一個以本體論為基礎行動化醫學手術知識管理系統,

  • 32

    以知識本體論將肩關節鏡手術知識分類編纂,並儲存於知識庫中,學習者可藉由

    行動裝置隨時隨地去搜尋及檢索所需的知識。使用科技接受模式模型來評估系

    統。研究發現有用性認知及易用性認知影響使用態度;使用態度會影響到使用意

    願。

    H1:認知有用性對使用意願有顯著正向影響

    四、認知易用性與使用態度之關係

    蔡宜蓁(2017)行動保險不同於傳統式保險,它結合平板電腦及 APP 網路

    平台進行行動網路投保、行動保全變更及行動理賠 24 小時線上服務,除了可以

    提升服務效率、節省人力成本與紙張成本以外,更可為壽險業及客戶帶來極大效

    益。經結果發現,金融保險個人商品行動 E 化有用性認知及易用性認知會正向

    影響其使用態度。

    何瑞昌(2016)以科技接受模式為理論基礎,嘗試從科技接受的觀點,探討

    消費金融客戶對於網路銀行、行動網銀等虛擬通路使用意願之研究。分析數據後

    發現,網銀知覺易用會正向影響網銀知覺有用、網銀知覺易用、網銀知覺有用及

    網銀自我效能會正向影響網銀態度、網銀態度會正向影響使用意願。

    高于雅(2017)以科技接受模式與資訊系統成功模式為基礎,期望藉由分析

    國軍手機管控 APP 的現況、滿意度及其科技接受模式,以提供未來相關業管單

    位進行本系統發展運作評估與改良之參考。研究發現國軍手機管控 APP 科技接

    受模式之驗證-「認知易用性」對「認知有用性」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認知有

    用性」及「認知易用性」對「使用態度」有顯著的正向影響。

    H2:認知易用性對使用意願有顯著正向影響

    五、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與認知有用性與認知易用性與使用意願之關係

    本研究是想知道目前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態度是抱持的什麼反應,對於兒童

    的健康和節制力敎師是否了解?對於紙本書與電子敎科書的使用意願是否有差

    異?對於以上問題是否造成對於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與使用意願的調節。原

  • 33

    因是 3C 產品對於兒童的健康和節制力如前面文獻敘述的專家學者都持反對意

    見,另一方面也有兒少法的限制,兒童及青少年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

    品,情節嚴重者,將被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也讓敎師使用電

    子敎科書有所顧慮,以上敘述使用電子敎科書會造成使用疑慮,會讓敎師使用意

    願降低或不願意使用。

    H3: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負向調節認知有用性與使用意願之關係

    H4: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負向調節認知易用性與使用意願之關係

    六、兒童補習班與兒童英語敎師之關係

    兒童補習班目前現況,有分為安親、才藝和語言,兒童補習班大多座落在公

    立國民小學附近開設,安親補習班是主要為了家長托管小孩的需求,以照顧兒童

    當天學校回家作業為主,才藝補習班,以音樂、繪畫、科學、手工 DIY 等課目開

    設為主,語言補習班大多是英語為主,才藝補習班與語言補習班有些會設立安親

    補習班,也就是補習班會有安親補習班同時也會有才藝或語言補習班,或是三種

    都有經營,就看學生家長的需求,若只是單純只要托育就是安親,只是希望小孩

    學習更多就是才藝或語言,增加才藝或語言課程補習班費用會往上加,或是單純

    只找專做才藝補習班上課也有,目前補習班有這三種類型。

    兒童英語敎師目前現況,有分為專任和兼任,大部份是大學英語相關學系

    的女性較多,兼任都以鐘點計算,專任以月計算,因為國民小學一、二年級除

    二星期整天,剩下四天是上半天課程,因此敎師上課的時間大約下午 2 點到晚

    上 6點,之後接著去上國中英語補習班。因為英語為專業科目,敎材選用多半

    都是給兒童英語敎師自已選擇,但有連鎖加盟規模或負責人本身就是英語專業

    人員敎材就會統一規定其他兒童英語敎師的敎材,然而電子敎科書使用需要設

    備成本,所以使用電子敎科書時,補習班會考量成本不一定會使用,不會像公

    立國民小學有政府補助提供,所以兒童英語敎師若想要使用電子敎科書也會受

    限補習班成本考量而限制使用電子敎科書的意願,另一方面本身補習班經營理

  • 34

    念不希望學生使用 3C,因為學生節制力是一種考驗,也希望能保有紙本書的書

    香情感,但也有補習班希望自已是補敎業的領頭羊走在別人前面,使用最新的

    敎學設備,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