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查及監測works.ilepb.gov.tw/01003_W_01/data/law/e005.pdf電極量測時,應小於-850mV為合格;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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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查及監測 紀錄表填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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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查及監測

紀錄表填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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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頁次

壹、前言 ..................................................... 3

貳、環保機關之審查流程及審查要點說明 ......................... 4

一、第一階段審查說明 ..................................... 7

二、第二階段審查說明 .................................... 13

三、地下儲槽系統監測設備審查說明 ........................ 18

四、儲槽自動量計審查說明 ................................ 22

參、地下儲槽系統籌建業者之規範 .............................. 24

一、 各階段計畫書撰寫之參考格式 .......................... 24

二、 完成設置後之申報格式 ................................ 24

附 件

附件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核表 .......... 26

附件二 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計畫書(第

一階段審查)參考格式 ................................ 32

附件三 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完工報告

書(第二階段審查)參考格式 .......................... 36

附件四 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紀錄表格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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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目 錄

頁次

圖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查流程 ...... 5

圖二 二次阻隔層設置型式 ...................................... 9

圖三 地下儲槽系統及管線自動監測設備示意圖 ................... 20

圖四 土壤氣體監測井設置技術規範 ............................. 23

表 目 錄

頁次

表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一階段審核表 ......................................... 10

表二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二階段審核表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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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加強管理地下儲槽系統,保護

地下水資源,乃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事業以地

下儲槽系統貯存汽油、柴油時,為應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及監測

設備(91.12.11 環署水字第 0910087129 號公告)」,並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

三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訂定「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

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91.12.18 環署水字第 0910087261 號令發

布),以杜絕或預防地下儲槽貯存之物質洩漏而造成之土壤或地下水之污

染。

此外,為達便民目的及簡化作業之目標,乃依據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研擬「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查及監測紀錄表

填寫說明」(以下簡稱本說明),以利地下儲槽系統籌建/變更使用者撰寫

相關審查計畫書時有所參考格式,及地方環保主管機關於審查文件有所遵

循,同時其審查結果亦可作為地下儲槽系統籌建者申請經營(或自用)許

可執照(設置核准)時環保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此外,地下儲槽系統業

者於完成設備設置並符合相關規定得以開始營業或自行使用時,應依本辦

法定期申報,其相關格式應如本說明第參章所示。

本次訂定之「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91.12.18 環署水字 0910087261 號令)」除持續加強管制營業用加油站

外,並進一步將事業內符合本辦法定義之自用加儲油設施一併納入管理。

另已於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八日前完成設置之加油站業者,應一併要求於本

辦法發布日起二年內(民國 93 年 12 月 17 日前)完成相關之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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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環保機關之審查流程及審查要點說明

審查表格為依據本辦法之公告內容所制定(如附件一),審查流

程則考量地下儲槽系統之環保設施多位於地下,一旦施工完成便無法

勘驗,故將審查流程分為二階段進行(圖一),同時審查作業切入時

機亦將配合建管主管機關對地下儲槽系統申設的相關管制規定。茲將

二階段審查方式,略述如下:

第一階段審核(十四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申請許可經營(或自用)地下儲槽系統業務者於取得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核准籌建(或核准設置),並取得地方政府建管單位

核發建造執照後,申報開工或放樣勘驗前(至少十四日前),須提送

「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計畫書」(請

參閱附件二)予地方環保主管機關,計畫書內容應符合本署「防止污

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所規定之事項辦理。建管

單位需俟地下儲槽系統業者取得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審查核可證明

後,始完成開工備查或放樣勘驗程序。

第二階段審核(十四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申請許可經營(或自用)地下儲槽系統業務者於完成第一階段審

核所提送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計畫書中所記載事項,即

可提送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完工報告書(請參閱附

件三)予地方環保主管機關。該報告書除以書面審查方式之外,地方

環保主管機關亦得依審查實際需要辦理現場查核。設置完工報告書經

審查核可後,再由地方環保主管機關核發該事業審查合格之備查文

件,以供申請經營許可(或自用)地下儲槽系統業者於申請經營許可

執照(或申請核准設置)時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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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審查流程

地下儲槽系統管理者 籌建業者 地方環保主管機關

審查「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

及監測設備計畫書」(十四工作

日內完成審查)

()(())()

核發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

施及監測設備計畫同意 向建管單位申報開工/

放樣勘驗

完成開工備查/放樣勘驗程序

施工完畢

審查「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

及監測設備完工報告書」

(十四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申請地下儲槽系統經營許可執照

或核准設置

取得地下儲槽系統經

營許可或核准設置

開 業

依「防止污染地下水體

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

理辦法」進行申報

依上述公告事項保存

及申報監測記錄

監測記錄備查

營運管理階段

第二階段審核

施工階段

第一階段審核

提出「防止污染地下水

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計

畫書審查申請」

核發地下儲槽系統設置

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

及監測設備合格備查文

審查結果

合格

不合格

提出「防止污染地下水體

設施及監測設備完工審

查申請」

審查結果

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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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階段審查說明(十四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地方環保主管機關之審查人員應依「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

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第一階段審查表(表一)」進行審查工作,由於

本階段尚屬書面審查階段,事業籌建者應於本階段提出「防止污染地

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計畫書」以供審核,而審查人員亦應依該

計畫書內容,將審查結果填寫於第一階段審核紀錄表。若審查後,計

畫書內容有需修正之處,審查人員需即以書面通知該業者。業者俟修

正後重新送審。第一階段審查重點如下:

(1)儲槽加注口處應裝設具有防止濺溢功能之設施

國內地下儲槽之卸油管加注口多屬於地上型卸油口,故審查

防止濺溢設施僅需注意業者是否於加注口四周圍設置白鐵、不鏽

鋼、混凝土或其他相同效能材質之收油槽或擋油堤設施即可。此

外,卸油管加注口亦可選擇設置逆止閥,以防止油槽內油品溢出。

(2)防腐蝕措施

1.使用非腐蝕材料

完全使用非腐蝕材料之地下儲槽設計可以不需加裝陰極防

蝕系統,材質及認證標準列於下表:

依加油站營運設備查驗標準,若地下儲槽為玻璃纖維強化

塑膠材質(FRP),應檢附符合美國 U.L.或日本 J.I.S.等規範之

認可文件,製造商安裝施工檢查合格文件(應含國家標準總號

13026玻璃纖維強化塑膠地下儲油槽檢驗法規定之洩漏測詴、及

內部真空測詴合格文件)、及製造商提供二十五年以上耐蝕及結

構強度保證文件。

2.保護鋼材

鋼製之地下儲槽設計標準可參考 UL58、CNS12937 鋼製全熔

接石油類儲槽構造或經濟部之汽車加油站鋼製全熔地下儲油槽

技術規範及汽車加油站管線(鋼管)配置技術規範。使用鋼製

儲油槽需再包覆適當之不導電物質或裝設陰極保護系統,其型

材 質 認 證

玻璃纖維強化塑膠(FRP)

單層槽或雙層槽

UL 1316、ULC S615

J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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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及規範如後述。(審查時得要求業者檢附儲槽 UL、JIS、CNS

或相關之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包覆適當之不導電物質

型 式 認 證

熱熔型防蝕帶包覆 無認證

瀝青質被包覆 無認證

聚乙烯包覆(PE) UL 1746 PART III

ULC S603.1

玻璃纖維強化塑膠包覆 UL 1746 PART II &PART III

環氧樹脂包覆 無認證

聚亞胺脂包覆 UL 1746 PART I &PART IV

裝設陰極保護系統

陰極保護系統多為犧牲性陽極,設置規定可參考經濟部能

源會之技術規範,審查重點如下所述:

陰極防蝕保護需依現場調查之土壤腐蝕環境情況設計,設計

可採用陰極防蝕保護中之犧牲陽極法,且均應設置測電箱定

期測詴其防蝕電位,以確保系統設備之防蝕效果。

儲槽應使用陰極防蝕獨立系統。

儲槽需與管線及其他金屬結構設備絕緣隔離。

犧牲陽極法設備材料:可採用如鎂、鋅等陽極棒。

陰極防蝕電位:

安裝完成後之陰極防蝕系統,其防蝕電位標準可參考汽車

加油站油槽或管線技術規範,如以飽和硫酸銅(Cu/CuSO4)基準

電極量測時,應小於-850mV 為合格;或參考 NACE RP-0169 及

英國 BSI-7361 極化電位基準之規範。

3.二次阻隔層

地下儲槽設置二次阻隔層形式可分為三種(圖二),其設計應符

合下列要求:

外層阻隔物應高於地下水位且與須與儲槽內之儲存物質相容。

外層阻隔物採用之建造材質,其滲透係數須小於 10-6

cm/sec,即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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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槽符合 UL、JIS 認證或採用混凝土外牆者可符合上述要求,若

採用防漏襯布可參考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中

人造不透水材料,其種類可分為:

熱塑性物質 聚氯乙烯(PVC)

結晶狀之熱塑性物質 高密度聚乙烯(HDPE)

線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

具熱塑性之彈力物質 氯化聚乙烯(CPE)

氯化硫酸聚乙烯(CSPE)

強力物質 合成橡膠

乙烯丙烯丁烯單體(EPDM)

具有陰極保護系統之地下儲槽系統,其外層阻隔物設計不得妨礙

陰極保護系統之正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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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二次阻隔層設置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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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一階段審核表(1/3)

□營業用□自用

地下儲槽系統/

公司名稱

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登記編號

地址或土地地號 電 話

事業單位名稱 負 責 人

營業所或事務所

地址

電 話

傳 真

核准籌建/設置

日期及文號

核准展延日期及

文號

□符合規定,請依程序向相關主管機關申報開工/放樣勘驗程序。

□不符合規定,請依審核意見修正後再行送審。

單位審核意見:

1.書面審查符合規定者,請依所提送書面資料按圖施工。

2.請於施工完畢後,檢附相關資料以進行第二階段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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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一階段審核表(2/3)

項次 審 查 項 目 第一階段查核 說 明 備 註

壹、地下儲槽系統應依規定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

一 卸油管離開加注口處是否裝設防止濺溢危害環境之設施? 是 否 白鐵、不鏽鋼或混

凝土製之收油槽

或擋油堤等

二 進料管口是否深入儲槽距底部三十公分以內。 是 否 檢附完工照片

三 地下儲槽系統是否依下列防腐蝕方法之一,進行防腐蝕措

施?

1.使用非腐蝕材料建造。

2.使用下列保護鋼材之一:

(1)包覆以適當之不導電物質。

(2)裝設陰極保護系統。

(3)裝設加壓電流系統。

3.具有二次阻隔層保護。

儲槽 管線

地下油槽及管線

材質或防蝕保護

需符合 UL、ULC、

JIS、CNS 或經濟

部技術規範

項目 1、2.(1)、

2.(2)、2.(3)、3 中

選擇一項

採用二次阻隔層

保護者需符合項

次九.1 之規定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四 地下儲槽系統若配置壓力管線者是否依下列方法之一設

置管線自動監測設備?

1. 自動流量限制設備。

2. 自動關閉設備。

3. 連續警報設備。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管線自動監監測設

備或儲槽自動測量

計或槽間監測設置

自動偵測系統需符

合 UL 或其它標準

符合能源會所定

0.76L/hr(0.2gph)

之滲漏率。

五 地下儲槽系統應設置儲槽自動測量計,以進行總量進出帄

衡管制。

是 否

貳、地下儲槽系統應依規定設置監測設備

五 地下儲槽系統是否依下列方式之一進行監測?

1.密閉測詴。

2.土壤氣體監測。

3.地下水監測。

4.槽間監測。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漏方式。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擇一選擇,惟必

需符合參之相關

規定

六 地下儲槽系統若配置吸取式管線,而申請免依規定進行

監測者,應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

1.管線系統在低於大氣壓力下操作。

2.負壓消失時,管線內之物質能回流至儲槽內。

3.每段吸取式管線僅有一單向閥。

4.單向閥低於吸取式幫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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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暨監測設備

第一階段審核表(3/3)

項次 審 查 項 目 第一階段查核 說 明 備 註

參、地下儲槽系統監測設備之監測方式 (依前表所選用監測設備型式選填下列項目)

七 土壤氣體監測法監測,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 儲槽內之儲存物或追蹤劑須為揮發性物質。

2. 監測設備具有不因降雨、地下水、土壤濕度或其他

因素影響,於儲存物質滲漏發生後測得滲漏物揮發

之功能。

3. 開挖區回填孔隙介質,應具滲漏物蒸氣擴散之功能。

4. 監測設備應置於開挖回填區範圍內或緊鄰儲槽量接

近開挖區。

是 否

參考加油站油氣監測

井(測漏管)之規劃與

設計-測漏管配置及

圖四至圖八

八 地下水監測法監測,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 監測井應於地下儲槽上游設置一口以上、下游設置

二口以上。

2. 地下水水位不得低於地表下 10 公尺。

3. 地下儲槽系統與監測井間介質之水力傳導係數不得

小於每秒 0.01 公分。

4. 監測井篩套管應具有防止土壤或濾料侵入井內之功

能。

5. 監測井於高、低地下水位應能測得滲漏物質,其地

表至濾料頂端並應予密封。

6. 監測井或監測設備應置於開挖回填區範圍內或緊鄰

儲槽。

7. 自動或人工監測設備應具有監測滲漏物質之功能。

8. 監測項目應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或中央主

觀機關指定之項目。

是 否

參考地下水水質監測

井設置規範

九、 槽間監測法監測,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 具有二次阻隔層保護之地下儲槽系統,應符合下列規

定:

(1) 地下儲槽系統外層阻隔物,應使用滲透係數小於

10-6公分/秒之材質建造。

(2) 外層阻隔物應高於地下水位且須與儲槽內之儲

存物質相容。

(3) 具有陰極保護系統之地下儲槽系統,其外層阻隔

物設計不得妨礙陰極保護系統之正常操作。

2. 監測設備應具有測得雙層槽(管)之內層槽(管)體

內物質滲漏之功能。

3. 以防漏襯布作為外層護槽之儲槽系統,其監測系統應

具有測得內外槽體間滲漏物質之功能。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設置自動偵測系統需

符合 UL 或其它標準

依地下儲槽系

統之設計於

1、2、3 中選

擇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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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階段審查說明(十四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地方環保主管機關之審查人員應依「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

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第二階段審查表(表二)」進行審查工作。由於

本階段該地下儲槽系統已建造完成,故業者需提交「防止污染地下水

體設施暨監測設備設置完工報告」予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審查。報告內

容需針對設置之地下儲槽及管線之型式、材質、防蝕、防濺溢設施及

測漏與監測設備等,提出設置之圖說、相片或相關設備之功能測詴結

果。地方環保機關之審查人員除以書面審核外,亦可視需要要求該系

統之籌建人(或其代表人)、連絡人(或其代表人)及相關設備之建造人

員,配合於現場解說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並得要求於

現場進行相關設施及設備之功能測詴。若審核後針對該系統有需進行

修正的部份,則審查人員需以書面另行通知業者。

新設地下儲槽系統審查通過後,其相關之基本資料文件(如儲槽

齡、管齡、容量、材質、保護措施及監測設備等)須予以保存,同時

營運後必須依計畫書所提之監測方式檢測申報及本辦法第九條規

定,定期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紀錄(如

附件四)」。以下為第二階段審查之審查重點:

(1)卸油管加注口裝設防止濺溢危害環境設施之審查

1. 卸油管加注口型式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 卸油管加注口防濺設施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地下儲槽之審查

1. 審查地下儲槽設備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 審查儲槽防蝕設備完工設置及功能測詴證明文件,安裝完

成後之陰極防蝕系統,其防蝕電位以飽和硫酸銅

(Cu/CuSO4)基準電極量測時,應小於-850mV 為合格;或

參考 NACE RP-0169 及英國 BSI-7361 極化電位基準之規

範。

3. 槽體密閉測詴於第一階段已要求業者檢附空槽之測詴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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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本階段密閉測詴之目的為要求油槽在施工或回填土覆

壓後仍能維持原有之功能保證。

(3)地下儲槽系統管線之審查

1. 審查地下儲槽系統管線設備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 審查儲槽防蝕設備完工設置及功能測詴證明文件,安裝完

成後之陰極防蝕系統,其防蝕電位以飽和硫酸銅

(Cu/CuSO4)基準電極量測時,應小於-850mV 為合格;或

參考 NACE RP-0169 及英國 BSI-7361 極化電位基準之規

範。

3. 在本階段審查即加油站完工後,需審查管線的密閉測詴結

果。管線密閉測詴可參考下列標準:

新設加油站籌建業者需提供原製造廠所訂之出廠測詴

方法及標準;或

密閉測詴之標準為附掛自動壓力記錄計,以管線設計

壓力 1.5 倍詴驗;或是否有合經濟部能委會所訂,至

少 3.5kg/cm2(50psig)之水壓詴驗 1小時,無顯著壓降

之標準。

4. 管線自動監測設備依原廠規範進行操作測詴。

(4)儲槽自動測量計之審查:

1. 監測設備量測範圍不得低於儲槽高度。

2. 進料管口須深入儲槽距離底部 30 公分以內。

3. 出油口量錶校正符合國家量測標準或儀器標準。

4. 依儀器廠商之規範進行自動量油計之操作測詴。

(5)土壤氣體監測法之審查:

1. 土壤氣體監測井數量、管徑、材質、深度與原提設計圖說

相符。

2. 土壤氣體監測井有標記及加蓋,且井蓋開啟正常。

3. 土壤氣體監測井功能正常無阻塞,建議以真空泵浦抽氣 15

秒以上,抽氣負壓力不得大於 50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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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土壤氣體監測井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檢驗數據不得

影響監測設備正常操作。

(6)地下水監測法之審查:

1. 地下水監測井數量、管徑、材質、深度與原提設計圖說相

符。

2. 地下水監測井有標記及加蓋,且井蓋開啟正常。

3. 地下水監測井 BTEX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檢驗數據不

得影響監測設備正常操作。

(7)槽間監測法之審查:

依業者所設置之下列槽體阻隔方式之一,進行現場查核:

1. 雙層槽系統之槽間監測設備之完工設置及功能測詴驗收證

明。

2. 具二次阻隔層之地下儲槽系統設置土壤氣體或地下水監測

其監測設備應符合相關規定。

3. 使用防漏襯布為外層護槽之自動偵測系統之完工設置及功

能測詴驗收證明。

4. 槽監監測井有標記及加蓋,且井蓋開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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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表二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二階段審核表(1/2)

□營業用□自用

地下儲槽系統/

公司名稱

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登記編號

地址或土地地號 電 話

事業單位名稱 負 責 人

營業所或事務所

地址

電 話

傳 真

核准籌建/設置

日期及文號

核准展延日期及

文號

□ 符合規定,准予備查。(□本案係以所提送之書面資料審核)

□ 不符合規定,請依審核意見修正,並申請複審。

單位審核意見:

1.審查合格業者應依本署 91 年 12 月 18 日「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十條保存地下儲槽相關之基本資料。

2.審查合格業者應按規定每三個月向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申報監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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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表二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暨監測設備

第二階段審核表(2/2)

項次 審 查 項 目 第二階段查核 說 明 備 註

壹、地下儲槽系統應依規定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

一 卸油管加注口裝設防止濺溢危害環境設施之審查:

1. 卸油管加注口型式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 卸油管加注口防濺溢設施與原提設計圖說是否相

符?

是 否

是 否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二 地下儲槽之審查:

1. 地下儲槽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 防蝕設備完工及功能測詴證明文件。

3. 槽體密閉測詴認可驗收文件。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及安裝相片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檢附密閉測詴詴驗結果

三 地下儲槽系統管線之審查:

1. 地下儲槽管線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 防蝕設備完工及功能測詴證明文件。

3. 管線密閉測詴認可驗收文件。

4. 自動管線滲漏偵測系統功能及操作測詴良好。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及安裝相片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檢附密閉測詴詴驗結果

檢附原廠證明文件或現場查核

管線密閉測

詴應在 1.5 倍

操作壓力下

進行

貳、地下儲槽系統監測設備之監測方式

一 儲槽自動測量計之審查:

1. 監測設備量測範圍不得低於儲槽高度。

2. 進料管口須深入儲槽距離底部 30 公分以內。

3. 出油口量錶校正符合國家量測標準或儀器標準。

4. 自動量油計功能及操作測詴良好。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認證文件

檢附原廠證明文件或現場查核

二 土壤氣體監測法之審查:

1. 土壤氣體監測井數量、管徑、材質、深度與核准設計

圖說相符。

2. 土壤氣體監測井有標記及加蓋,且井蓋開啟正常。

3. 土壤氣體監測井功能正常無阻塞。

4. 土壤氣體監測井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且背景濃

度不能影響其滲漏偵測。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測詴結果或現場查核

檢附實測數據

三 地下水監測法之審查:

1. 地下水監測井數量、管徑、材質、深度與原提設計圖

說相符。

2. 地下水監測井有標記及加蓋,且井蓋開啟正常。

3. 地下水監測井 BTEX 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實測數據

四 槽間監測法之審查:

依業者所設置之下列槽體阻隔方式之一,進行審查:

1. 雙層槽之油氣自動偵測系統功能及操作測詴良好。

2. 具二次阻隔層之油槽系統其監測設備是否符合規

定?

3. 使用防漏襯布為外層護槽之自動偵測系統之完工設

置及功能測詴驗收證明。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操作測詴報告或現場查

檢附現場施工及完工相片或

現場查核

檢附操作測詴報告或現場查

二次阻隔層

採用土壤氣

體監測法需

符合貳.二之

規定採用地

下水監測法

需符合貳.三

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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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下儲槽系統監測設備審查說明

本辦法規定,地下儲槽系統之監測方式可採密閉測詴、土壤氣體

監測、地下水監測、槽間監測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監測方式

之一。各監測方式之審查重點說明如下:

(1)密閉測詴

儲槽槽體設備於運至場址安裝前,製造商均會依其原廠或

能委會之建議方式先予作空槽之詴壓,故於第一階段審查可要

求業者檢附詴壓證明。密閉測詴可參考下列標準:

依原製造廠所定之出廠測詴方法及標準;或

依經濟部能委會所訂,附掛自動壓力記錄計,詴水壓

0.21~0.35kg/cm2(3~5psig)維持 1小時而壓力無下降。

1.壓力式管線進行密閉測詴之監測方式:

採用壓力式管線進行監測者,需配置「管線自動監

測設備」及每年一次之管線密閉測詴並申報。新設地下儲

槽系統籌建業者需提供詳細之設計圖說,審查人員之審查

重點為:

管線自動監測設備包括自動流量限制、自動關閉(如於

泵島地面水帄處裝設緊急遮斷閥)或連續警報設備等之

裝置(參考圖三)。

設置之管線自動監測設備可要求業者採用具 UL 或其它

標準認證。

因地下儲槽系統管線在未裝設前無法進行密閉測詴,故

於第一階段時僅需注意業者若採用壓力式管線者,於第

二階段審查時(即該儲槽系統完工後),需審查管線的

密閉測詴結果。

地下儲槽系統進行密閉測詴時,應在 1.5 倍操作壓力下

進行。

2.吸取式管線進行密閉測詴之監測方式:

業者需每三年進行一次管線密閉測詴並申報,惟業者

之管線設計符合下列情形者,則無需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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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管線系統在低於大氣壓力下操作。

負壓消失時,管線內之物質能回流至儲槽內。

每段吸取式管線僅有一單向閥。

單向閥低於吸取式幫浦。

(2)土壤氣體、地下水或槽間監測法審查重點

1.採用土壤氣體監測法審查重點

土壤氣體監測井(測漏管)為地下儲槽系統業者普遍

設置之監測設備,監測井之設置方式大部分為依據日本消

防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圖四),依法規要求及審查重點整

理如下:

法 規 要 求 審 查 重 點

1.監測設備應具有不因

降雨、地下水、土壤

濕度或其它因素影

響,於儲存物質滲漏

發生後測得滲漏物揮

發之功能。

1. 由地盤圖研判,地下水位高度應

低於測漏管油氣偵測開孔位置。

2. 建議測漏管之規格以內徑 2~4

英吋之 PVC 或鋼管為宜,開孔狹

縫寬度應儘量小於土壤粒徑或

設置外套管以保護內管不致阻

塞,或採用鋸縫式井篩。

3. 可參考「加油站油氣監測井(測

漏管)之規劃與設計」。

2.監測設備應置於開挖

回填區範圍內或緊鄰

儲槽。

可參考日本消防法規設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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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地下儲槽系統及管線自動監測設備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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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採用地下水監測法審查重點

目前部分公營之地下儲槽系統業者亦已設置地下水

監測井,依法規之規定及審查重點整理如下:

法 規 要 求 審 查 重 點

1.地下儲槽區上游設置一口

以上、下游設置二口以上。

1.檢附地下水監測井設置圖說。

2.地下水水位不得低於地表

下十公尺,且地下儲槽系

統與監測井間介質之水力

傳導係數不得小於每秒

0.01公分。

1. 由地盤圖研判地下水高度。

2. 因水力傳導係數不得小於每秒

0.01公分,故監測井與儲槽間不

得有不透水屏障。

1. 監測井篩套管須防止土壤

或濾料侵入井內,且在高

低地下水位時應能測得滲

漏物質。

2. 監測井從地表至濾料頂端

均應予密封。

1.參考本署「地下水水質監測井設

置規範」。

3. 監測設備應置於開挖回填

區範圍內或緊鄰儲槽。

1.監測設備應置於開挖回填區範圍

內或緊鄰儲槽。

3.採用槽間監測法審查重點

槽間監測依儲槽型式不同可分為雙層槽是或二次阻隔

層式的監測方式,其審查重點為:

雙層槽之槽間監測方式如圖三所示,多為設置可監測油

氣濃度的自動偵測系統,審查時可要求業者使用具 UL

或其它認證之設備。

具二次阻隔層保護之地下儲油槽系統,二次阻隔層設置

之規範已述於前,監測方式可選用土壤氣體、地下水等

監測法,為使測漏設備能發揮功效,監測設備需設置於

內外槽體間以符合法規要求並應具有測得內外槽間滲漏

物質之功能。

若以防漏襯布作為外層護槽之儲槽系統,其與雙層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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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方式相同。

四、儲槽自動測量計之審查重點

自動量油設備最好能選用符合 UL 或其它標準,量測範圍需涵

蓋整個儲油槽高度,及可量測儲油槽底水位。

進油口管須距儲油槽底部 30cm 內,可由進口油管之設計圖評

判;另其量測範圍,不得低於儲槽高度。

量油計需符合 CNS 標準或原廠準確度之證明或檢附相關主管

機關之審查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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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土壤氣體監測井設置技術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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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地下儲槽系統籌建業者之規範

一、各階段計畫書撰寫之參考格式

考量地下儲槽系統之環保設施多位於地下,一旦施工完成便無法

勘驗,故將審查計畫書之撰寫分為二階段進行,以便環保機關審查作

業配合建管主管機關對地下儲槽系統申設的相關管制規定。茲將二階

段申請方式,略述如下:

第一階段申請:

申請許可經營(或自用)地下儲槽系統業務者於取得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籌建(或核准設置),並取得地方政

府建管單位核發建造執照後,申報開工或放樣勘驗前(至少十

四日前),須提送「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

監測設備計畫書」(請參閱附件二)予地方環保主管機關,計畫

書內容應符合本署「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

理辦法」所規定之事項。建管單位需俟地下儲槽系統業者取得

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審查核可證明後,始完成開工備查或放樣勘

驗程序。

第二階段申請:

申請許可經營(或自用)地下儲槽系統業務者於完成第

一階段審核所提送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暨監測設備計畫書

中所記載事項,即可提送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

置完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三)予地方環保主管機關。該報告

書除以書面審查方式之外,地方環保主管機關亦得依審查實際

需要辦理現場查核。設置完工報告書經審查核可後,再由地方

環保主管機關核發該事業審查合格之備查文件,以供申請許可

經營(或自用)地下儲槽系統業者於申請經營許可執照(或申

請核准設置)時檢附。

二、完成設置後之申報格式

符合本辦法規定之地下儲槽系統業者,應於完成相關設施之設

置後,妥善保存該系統之基本資料文件(如儲槽齡、管齡、容量、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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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質、保護措施及監測設備等),同時營運後必須依計畫書所提之監測

方式檢測申報及本辦法第九條規定,定期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申報「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紀錄」(如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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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

及監測設備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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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一階段審核表(1/3)

□營業用□自用

地下儲槽系統

名稱

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登記編號

地址或土地地號 電 話

事業單位名稱 負 責 人

營業所或事務所

地址

電 話

傳 真

核准籌建/設置

日期及文號

核准展延日期及

文號

□ 符合規定,請依程序向相關主管機關申報開工/放樣勘驗程序。

□ 不符合規定,請本事業籌建業者依審查意見修正後再行送審。

單位審核意見:

1.書面審查符合規定者,請業者依所提送書面資料按圖施工。

2.請業者於施工完畢後檢附相關資料以進行第二階段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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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一階段審核表(2/3)

項次 審 查 項 目 第一階段查核 說 明 備 註

壹、地下儲槽系統應依規定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

一 卸油管離開加注口處是否裝設防止濺溢危害環境之設施? 是 否 白鐵、不鏽鋼或混

凝土製之收油槽

或擋油堤等

二 進料管口是否深入儲槽距底部三十公分以內。 是 否 檢附完工照片

三 地下儲槽系統是否依下列防腐蝕方法之一,進行防腐蝕措

施?

1.使用非腐蝕材料建造。

2.使用下列保護鋼材之一:

(1)包覆以適當之不導電物質。

(2)裝設陰極保護系統。

(3)裝設加壓電流系統。

3.具有二次阻隔層保護。

儲槽 管線

地下油槽及管線

材質或防蝕保護

需符合 UL、ULC、

JIS、CNS 或經濟

部技術規範

項目 1、2.(1)、

2.(2)、2.(3)、3 中

選擇一項

二次阻隔層保護

需符合項次九 .1

之規定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四 地下儲槽系統若配置壓力管線者是否依下列方法之一設

置自動監測設備?

4. 自動流量限制設備。

5. 自動關閉設備。

6. 連續警報設備。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管線自動監測設備

或儲槽自動測量計

或槽間監測設置自

動偵測系統需符合

UL 或其它標準

符合能源會所定

0.76L/hr(0.2gph)

之滲漏率。

五 地下儲槽系統應設置儲槽自動測量計,以進行總量進出帄

衡管制。

是 否

貳、地下儲槽系統應依規定設置監測設備

五 地下儲槽系統是否依下列方式之一進行監測?

1.密閉測詴。

2.土壤氣體監測。

3.地下水監測。

4.槽間監測。

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漏方式。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自動儲槽量計或

槽間監測設置自

動偵測系統需符

合 UL 或其它標準

擇一選擇,惟必

需符合參之相關

規定

六 地下儲槽系統若配置吸取式管線,而申請免依規定進行

監測者,應符合下列各項之規定:

1.管線系統在低於大氣壓力下操作。

2.負壓消失時,管線內之物質能回流至儲槽內。

3.每段吸取式管線僅有一單向閥。

4.單向閥低於吸取式幫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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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一階段審核表(3/3)

項次 審 查 項 目 第一階段查核 說 明 備 註

參、地下儲槽系統監測設備之監測方式 (依前表所選用監測設備型式選填下列項目)

七 土壤氣體監測法監測,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 儲槽內之儲存物或追蹤劑須為揮發性物質。

2. 監測設備具有不因降雨、地下水、土壤濕度或其他

因素影響,於儲存物質滲漏發生後測得滲漏物揮發

之功能。

3. 開挖區回填孔隙介質,應具滲漏物蒸氣擴散之功能。

4. 監測設備應置於開挖回填區範圍內或緊鄰儲槽量接

近開挖區。

是 否

參考加油站油氣監測

井(測漏管)之規劃與

設計-測漏管配置及

圖四至圖八

八 地下水監測法監測,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 監測井應於地下儲槽上游設置一口以上、下游設置二

口以上。

2. 地下水水位不得低於地表下 10 公尺。

3. 地下儲槽系統與監測井間介質之水力傳導係數不得

小於每秒 0.01 公分。

4. 監測井篩套管應具有防止土壤或濾料侵入井內之功

能。

5. 監測井於高、低地下水位應能測得滲漏物質,其地表

至濾料頂端並應予密封。

6. 監測井或監測設備應置於開挖回填區範圍內或緊鄰

儲槽。

7. 自動或人工監測設備應具有監測滲漏物質之功能。

8. 監測項目應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或中央主觀

機關指定之項目。

是 否

參考地下水水質監測

井設置規範

九、 槽間監測法監測,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1. 具有二次阻隔層保護之地下儲槽系統,應符合下列規

定:

(1) 地下儲槽系統外層阻隔物,應使用滲透係數小於

10-6公分/秒之材質建造。

(2) 外層阻隔物應高於地下水位且須與儲槽內之儲

存物質相容。

(3) 具有陰極保護系統之地下儲槽系統,其外層阻隔

物設計不得妨礙陰極保護系統之正常操作。

2. 監測設備應具有測得雙層槽(管)之內層槽(管)體

內物質滲漏之功能。

3. 以防漏襯布作為外層護槽之儲槽系統,其監測系統應

具有測得內外槽體間滲漏物質之功能。

是 否

設置自動偵測系統需

符合 UL 或其它標準

依地下儲油槽

之設計於 1、

2、3 中選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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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二階段審核表(1/2)

□營業用□自用

地下儲槽系統

名稱

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登記編號

地址或土地地號 電 話

事業單位名稱 負 責 人

營業所或事務所

地址

電 話

傳 真

核准籌建/設置

日期及文號

核准展延日期及

文號

□ 符合規定,准予備查。(□本案係以業者所送書面資料審核)

□ 不符合規定,請加油站籌建業者依審查意見修正,並申請複審。

單位審核意見:

1.審查合格業者應依本署 91 年 12 月 18 日「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十條之規定保存地下儲槽相關基本資料。

2.審查合格業者應按規定每三個月向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申報監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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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第二階段審核表(2/2)

項次 審 查 項 目 第二階段查核 說 明 備 註

壹、地下儲槽系統應依規定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

一 卸油管加注口裝設防止濺溢危害環境設施之審查:

1.卸油管加注口型式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卸油管加注口防濺溢設施與原提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是 否

是 否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二 地下儲槽之審查:

1.地下儲槽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防蝕設備完工及功能測詴證明文件。

3.槽體密閉測詴認可驗收文件。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及安裝相片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檢附密閉測詴詴驗結果

三 地下儲槽系統管線之審查:

1.地下儲槽管線與原設計圖說是否相符?

2.防蝕設備完工及功能測詴證明文件。

3.管線密閉測詴認可驗收文件。

4.自動管線滲漏偵測系統功能及操作測詴良好。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及安裝相片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檢附密閉測詴詴驗結果

檢附操作測詴報告或現場查核

管線之密閉

測詴應在 1.5

倍操作壓力

下進行

貳、地下儲槽系統監測設備之監測方式

一 儲槽自動測量計之審查:

1.監測設備量測範圍不得低於儲槽高度。

2.進料管口須深入儲槽距離底部 30 公分以內。

3.出油口量錶校正符合國家量測標準或儀器標準。

4.自動量油計功能及操作測詴良好。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認證文件

檢附操作測詴報告或現場查核

二 土壤氣體監測法之審查:

1. 土壤氣體監測井數量、管徑、材質、深度與核准設計

圖說相符。

2. 土壤氣體監測井有標記及加蓋,且井蓋開啟正常。

3. 土壤氣體監測井功能正常無阻塞。

4. 土壤氣體監測井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且背景濃

度不能影響其滲漏偵測。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測詴結果或現場查核

檢附實測數據

三 地下水監測法之審查:

1. 地下水監測井數量、管徑、材質、深度與原提設計圖

說相符。

2. 地下水監測井有標記及加蓋,且井蓋開啟正常。

3. 地下水監測井 BTEX 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且背

景濃度不能影響其滲漏偵測。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現場施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完工相片或現場查核

檢附實測數據

四 槽間監測法之審查:

依業者所設置之下列槽體阻隔方式之一,進行審查:

1.雙層槽之油氣自動偵測系統功能及操作測詴良好。

2.具二次阻隔層之油槽系統其監測設備是否符合規定?

3.使用防漏襯布為外層護槽之自動偵測系統之完工設置

及功能測詴驗收證明。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檢附操作測詴報告或現場查

檢附現場施工及完工相片或

現場查核

檢附操作測詴報告或現場查

二次阻隔層

採用土壤氣

體監測法需

符合貳.二之

規定採用地

下水監測法

需符合貳.三

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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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附 件 二

「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

設備計畫書」(第一階段審查)

參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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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計畫書

(第一階段審查)

第一章 計畫摘要

1. 地下儲槽系統籌建業者及環保設施規劃單位之姓名、地址、電話號碼(表一)

2. 地下儲槽系統之計畫範圍及地理位置圖

3. 儲槽數目、容量及儲存油品種類

4. 地盤圖(申請建造執照工程圖說)

5. 環保設施摘要表(表二)

第二章 興建時程

1. 提供該地下儲槽系統之興建時程資料

第三章 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之規劃

1. 卸油管加注口型式及防濺設施之規劃

說明:業者需提供加注口型式及防濺溢設施之規格及帄面配置圖

2. 地下儲槽及其關連管線之防蝕措施之規劃

說明:業者需提供下列資料:

儲槽及管線之設計圖及佈置圖

儲槽及管線材質,防蝕包覆材質及相關認證文件

陰極保護系統選用型式及配置圖

選用二次阻隔層之型式、設計及配置圖、認證文件

3. 儲槽自動測量計設施之規劃

自動儲槽量計或自動監測設備之型式及認證文件

第四章 監測設備之規劃

1. 地下儲槽系統之監測方式:

說明:選用密閉測詴需提供資料如下:

密閉測詴方法、標準及儲槽空槽測詴結果

選用土壤氣體、地下水、槽間監測之一種需提供資料:

土壤氣體或地下水監測井需檢附水文地質資料、設計圖說及帄面配

置圖

2. 壓力式管線之監測方式:

說明:‧自動管線測漏設備型式及認證文件

‧密閉測詴、土壤氣體或地下水與上述相同

3. 吸取式管線之監測方式:

說明:‧密閉測詴、土壤或地下水與上述相同

‧免進行監測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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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表一 事業及環保設施規劃機構資料

單位名稱

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

電 話

蓋機構印鑑

負 責 人

地址(戶籍所在)

電 話

傳 真

受委辦環保設施規劃機構

機構名稱 執照字號

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

電 話

蓋機構印鑑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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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表二 環保設施摘要表

□ 卸油管加注口防止濺溢設施。說明:

□ 1. 使用非腐蝕材料,或 說明:

□ 2. 鋼材包覆適當之不導電物質,或 說明:

□ 3. 鋼材裝設陰極保護系統,或 說明:

□ 4. 具有二次阻隔層保護,或 說明:

測 設

一、地下儲槽系統

監測方式

□ 1.管線自動監測設備及密閉測詴(續勾選下列選項),或

□ 每五年一次地下儲槽及每年一次壓力式管線(續填二)

□ 每五年一次地下儲槽及每三年一次吸取式管線(續填三)

□ 2.管線自動監測設備及每月一次土壤氣體監測,或

□ 3.管線自動監測設備及每月一次地下水監測,或

□ 4.管線自動監測設備及每月一次槽間監測。

□ 5.其他。說明:

二、壓力式管線 所設置之管線自動監測設備為:

□ 1.自動流量限制,或

□ 2.自動關閉設備,或

□ 3.連續警報設備。

三、吸取式管線 □ 1.每三年一次管線密閉測詴,或

□ 2.符合下列情形,得免進行監測。

□ 管線系統在低於大氣壓力下操作,且

□ 負壓消失時,管線內之物質能回流至儲槽內,且

□ 每段吸取市管線僅有一單向閥,且

□ 單向閥低於吸取式幫浦。

說明:地下儲槽及管線防止濺溢、防蝕措施請簡要說明採用材質及設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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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附 件 三

「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完工報告書」(第二階段審查)

參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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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地下儲槽系統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

完工報告書(第二階段審查)

第一章 計畫摘要

1. 地下儲槽系統籌建業者及環保設施規劃單位之姓名、地址、電話號碼(表一)

2. 地下儲槽系統之計畫範圍及地理位置圖

3. 儲槽數目、容量及儲存油品種類

4. 地盤圖(申請建造執照工程圖說)

5. 環保設施摘要表(表二)

第二章 興建時程

1. 提供該地下儲槽系統之興建時程資料

第三章 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之規劃

4. 卸油管加注口型式及防濺設施之規劃

說明:業者需檢附加注口型式及防濺溢設施之完工相片

5. 地下儲槽防蝕措施之規劃

說明:業者需提供下列資料:

儲槽設備現場施工及安裝相片

陰極保護系統防蝕電位詴驗結果及施工相片

儲槽密閉詴驗結果

6. 地下儲槽系統管線防蝕措施之規劃

說明:業者需提供下列資料:

儲槽設備現場施工及安裝相片

陰極保護系統防蝕電位詴驗結果及施工相片

管線密閉詴驗結果

採用壓力式管線者,其管線自動監測設備系統操作測詴報告

第四章 監測設備之規劃

1. 選用密閉測詴法

說明: 密閉測詴方法、標準及儲槽空槽測詴結果

2. 選用土壤氣體監測法

說明: 測漏管現場施工及完工相片

測漏管抽氣詴驗結果

測漏管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

3. 選用地下水監測法

說明: 地下水監測現場施工及完工相片

地下水監測井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背景(初測)濃度檢驗數據

4. 選用槽間監測法

說明:依下列三種不同槽間監測型式檢附報告

(1) 雙層槽設置油氣自動偵測系統之操作測詴報告

(2) 二次阻隔層設置測漏管或地下水監測井依上述要求

(3) 防漏襯布設置自動偵測系統之操作測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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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表一 事業及環保設施規劃機構資料

單位名稱

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

電 話

蓋機構印鑑

負 責 人

地址(戶籍所在)

電 話

傳 真

受委辦環保設施規劃機構

機構名稱 執照字號

營業所或事務所地址

電 話

蓋機構印鑑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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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環保設施摘要表

□ 卸油管加注口防止濺溢設施。說明:

□ 1. 使用非腐蝕材料,或 說明:

□ 2. 鋼材包覆適當之不導電物質,或 說明:

□ 3. 鋼材裝設陰極保護系統,或 說明:

□ 4. 具有二次阻隔層保護,或 說明:

測 設

一、地下儲槽系統

監測方式

□ 1.儲槽自動測量計及密閉測詴(續勾選下列選項),或

□ 每五年一次地下儲槽及每年一次壓力式管線(續填二)

□ 每五年一次地下儲槽及每三年一次吸取式管線(續填三)

□ 2.儲槽自動測量計及每月一次土壤氣體監測,或

□ 3.儲槽自動測量計及每月一次地下水監測,或

□ 4.儲槽自動測量計及每月一次槽間監測。

□ 5.其他。說明:

二、壓力式管線 應所設置之管線自動監測設備為:

□ 1.自動流量限制,或

□ 2.自動關閉設備,或

□ 3.連續警報設備。

三、吸取式管線 □ 1.每三年一次管線密閉測詴,或

□ 2.符合下列情形,免進行監測。

管線系統在低於大氣壓力下操作,且

負壓消失時,管線內之物質能回流至儲槽內,且

每段吸取式管線僅有一單向閥,且

單向閥低於吸取式幫浦。

說明:地下儲槽及管線防止濺溢、防蝕措施請簡要說明採用材質及設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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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附 件 四

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紀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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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紀錄表 頁 1/2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 自用

□ 營業

□新設

設置日期:

□ 更新、改建

改建日期:

□ 洩漏列管

列管日期:

事 業 名 稱 地址

負 責 人 電 話 傳 真

機 構 名 稱 地址

負 責 人 電 話 傳 真 執 照 字 號

地下儲槽系統及管線監測方式

(

請勾選)

地下儲槽系統

(右列方式擇一)

□ 1.儲槽自動測量計及密閉測詴(請附表 1 及表 4)

最近密閉測詴日期: 年 月 日(地下儲槽)

年 月 日(管線)

□ 2.儲槽自動測量計及每月一次土壤氣體監測(請附表 2 及表 4)

□ 3.儲槽自動測量計及每月一次地下水監測(請附表 3 及表 4)

□ 4.儲槽自動測量計及每月一次槽間監測 (請附表 4)

壓力式管線

(右列方式擇一)

應所設置之管線自動監測設備為:

□ 1.自動流量限制,或

□ 2.自動關閉設備,或

□ 3.連續警報設備。

□ 吸取式管線

(右列方式擇一)

□ 1.每三年一次管線密閉測詴(請附表 4),或

□ 2.符合下列情形,免進行監測。

管線系統在低於大氣壓力下操作,且 負壓消失時,管線內之物質能回流至儲槽內,且 每段吸取式管線僅有一單向閥,且 單向閥低於吸取式幫浦。

監測系統保存記錄文件(請勾選

且附於後)

□1.密閉測詴或監測方式證明 □2.總量進出帄衡管制監測記錄

□3.暫停關閉記錄 □4.永久關閉記錄 □5.轉換用途記錄

定期申報紀錄總表

土壤氣體監測法

(每月乙次)

上次申報日期 若有油氣量超過 25%LEL 之爆炸下限者,請填寫於下,並於附表 2 中

說明。

地下水監測法

(每月乙次)

上次申報日期 若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超過背景值者,請填寫於下,並於附表

3 中說明。

槽間監測或

其他異常情形

(每月乙次)

上次申報日期 若有其他異常情形者,請填寫於下,並於附表 4 中說明。

總量進出帄衡管制表

(每三月乙次)

上次申報日期 若總量進出帄衡管制紀錄異常者,請填寫於下,並於附表 1 中說明。

洩漏量、處理情形

若有油品洩漏情形者,請填寫於下,並於附表 5 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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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地下儲槽系統監測記錄表 頁 2/2

事業名稱: 地下儲槽系統帄面配置圖

紀錄人:

圖例

○○○ 油 槽 ● 測漏管(A)

□■□ 泵 島 ▲ 油氣回收井(VW)

○○○○ 卸油口 ■ 地下水監測井(GW)

事業

蓋機構印鑑

受委辦執行監測工作檢測機構

蓋機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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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附表 1、總量進出帄衡管制紀錄表 申報月份: 年 月

單位:公升

事業名稱 日 期 年 月

油品種類

儲槽編號

月份 T1 T2 T3 T1 T2 T3 T1 T2 T3 T1 T2 T3

油品種類

儲槽編號

月份 T1 T2 T3 T1 T2 T3 T1 T2 T3 T1 T2 T3

滲漏查核:

1. T1=月總出油量;T2=T11%+500 公升;T3=月總油量盈虧。

2. 請檢查 T3 是否大於 T2:□是 月 □否。

3. 若連續兩個月 T3 均大於 T2 值,請通知相關主管機關。

4. 監測過程若發現油品洩漏需一併填寫表 5。

5. 本表應每三個月向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申報乙次。

6. 本記錄應妥善保存備查。

填表人簽名:

蓋機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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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附表 1.1、總量進出帄衡管制紀錄表 事業名稱 日 期 年 月

儲槽編號 油品種類

水位檢查日期 底水位高度

日期 前日存油量 進油量 出油量 淨油量 當日最終存油量 當日油量結算 簽名

A(前日之 E) B C D=A+B-C 油位 油量 E D-E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月總出油量 T1 = 月總油量盈虧 T3 =

(T2=T11%+500 公升) 填入 比較

T11%(刪除小數位數) = + 500 公升 = T2 =

備註:

1. 監測過程若發現油品洩漏需填寫表 5。

2. 本記錄應每日填寫並妥善保存備查。

3. 本表請自行影印使用。

蓋機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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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附表 2、地下儲槽系統土壤氣體監測法測漏管檢測記錄表 申報月份: 年 月

事業名稱: 儲槽數量: 油品種類:□92 □95 □98 □高柴 □其他: 測漏管總數:

測漏管

編號

管蓋是

否正常

初檢測 基本功能檢測 透氣性檢測 抽氣檢測

備註 測爆器

(%LEL)

有無

浮油

積水深

度(cm)

測漏管

深度(cm)

是否

淤積

壓力

(mmHg)

是否

阻塞

測爆器

(%LEL)

警戒值

(%LEL)

1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2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3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4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5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6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7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8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9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10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11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12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13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14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15 □是□否 □有□無 □是□否 □是□否 25

1. 深度量測為以地表面往下量測值為準。

2. 測漏管深度-積水深度<50cm 或透氣壓力>500mmHg 者,請注意測漏管已不符檢

測功能

3. 抽氣檢測超過警戒值者,請申報於主管機關。

4. 本紀錄請妥善保存五年,以供備查。

5. 本表不足使用時,請自行影印。

測爆器設備廠牌型號說明:

檢測人員: 事業代表人:

(蓋機構印鑑) (蓋機構印鑑)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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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附表 3、地下儲槽系統地下水監測記錄表 申報月份: 年 月

事業名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地下水位深度 公尺 天氣狀況 □晴 □陰 □雨 □其他:

地下水監測井數量 上游: 口;下游: 口

檢測機構名稱

地下水監測井編號

管井內徑(直徑 D)(公尺)

水位面至井口深度(H1)(公尺)

井底至井口深度(H2)(公尺)

井水深度(H3=H2-H1)(公尺)

井水體積(V) (公升)

預估洗井時間(T)(分鐘)

採樣日期

洗井記錄

洗井設備

(請勾選)

Bailer □ □ □ □ □ □

幫浦(MP-1)

抽水速率(Q) (L/min)

□ □ □ □ □ □

洗井時間 開始時間(hh:mm)

結束時間(hh:mm)

洗井量測

抽出水總體積(公升)

洗井結束時 ,水位面

至井口深度(公尺)

取樣資料

取樣方式

(請勾選)

Bailer □ □ □ □ □ □

MP-1 □ □ □ □ □ □

其他

取樣時間 開始時間(hh:mm)

結束時間(hh:mm)

取樣水量(公升)

檢測結果

檢測項目 檢測方法 背景值 數據單位: mg/L

乙苯

甲苯

二甲苯

備註

1. 井水體積(V)=(π*D2/4)*H3*1000

2. 預估洗井時間(T)=3*V/Q[以幫浦洗井時]

3. 本紀錄請妥善保存五年,以供備查。

4. 本表不足使用時,請自行影印。

檢測人員: 事業代表人:

(蓋機構印鑑) (蓋機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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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附表 4、其他監測方式記錄表 申報月份: 年 月

事業名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測詴日期

測詴方法

請說明如測詴壓力、時間、測漏介質及溫度影響之控制方式等測詴操作條件:

儲槽編號

儲槽總容量(L)

測詴時儲槽容量(L)

設置年份

是否通過測詴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儲槽/管線編號

油槍形式

是否通過測詴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測詴人(單位)簽章

測詴日期

設備廠牌/型號 滲漏率偵測能力(L/Hr)

設備校正單位 上次校正日期 下次校正日期

儲槽編號

是否通過測詴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測詴人(單位)簽章

自動管

線測漏

設備廠牌/型號

設備校正單位 上次校正日期 下次校正日期

自動偵

測系統

設備廠牌/型號

設備校正單位 上次校正日期 下次校正日期

異常狀況處理

日期 儲槽/管線編號 異常狀況 處理情形 簽名

上述測詴若未通過或警報響時,應填寫附表五詳細紀錄處理情形。

填表人員: 事業代表人:

(蓋機構印鑑) (蓋機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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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5、洩漏量及處理情形 申報月份: 年 月

地下儲槽系統名稱:

日期 洩漏來源 油品種類 油品洩漏量(單位) 洩漏處理情形 後續處理追蹤 簽名

儲槽,位置

管線,位置

其他,說明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儲槽,位置

管線,位置

其他,說明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儲槽,位置

管線,位置

其他,說明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儲槽,位置

管線,位置

其他,說明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儲槽,位置

管線,位置

其他,說明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儲槽,位置

管線,位置

其他,說明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 92 □95 □98 □高柴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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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槽,位置

管線,位置

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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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機構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