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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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 碩士論文 Institute of Marine Affairs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台灣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化的探討 The study on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Chinese White Dolphin conservation in Taiwan 研究生:陳杏瑄 Hsing-Hsuan Chen 指導教授:李政諦 博士 Dr. Jeng-Di Lee 中華民國一OO年七月 July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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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

    碩士論文

    Institute of Marine Affairs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台灣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化的探討

    The study on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Chinese White Dolphin

    conservation in Taiwan

    研究生:陳杏瑄 撰

    Hsing-Hsuan Chen

    指導教授:李政諦 博士

    Dr. Jeng-Di Lee

    中華民國一OO年七月

    July 2011

  • i

    謝誌

    終於可以畢業了!在這段研究所學習生涯算是淺嚐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在

    論文生產的過程中,首先要感謝李政諦老師提供給我許多研究資源、指導與訓

    練,也非常感謝兩位大小周老師:周秋隆老師和周蓮香老師,及張學文老師的蒞

    臨指導,並給予我許多關心與協助。另外,也謝謝曾經訪談過的老師、漁民大哥、

    環保團體成員、民眾,和台大周老師研究室的同學們,提供我相當寶貴的研究資

    料。

    而能夠讓我安心在課業上學習與掙扎,要感謝爸爸、媽媽、哥哥、阿法,還

    有家人們無時無刻給我最大的支持和陪伴。NCF 的大家,題吟、俞伶、彩璧、

    儀禎、阿太、至明、亭佑、小高、芝欣、慧柔、品涵、紋慈,謝謝你們在出差、

    資料蒐集和論文生產過程的幫忙和鼓勵。謝謝姐妹們、學長姐們的加油打氣。

    最後,獻上最深的感恩予天上的爺爺、奶奶和外公,有您們的守護,我才能

    順利完成學業,往下一段人生旅程邁進。

    陳杏瑄 謹誌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4 日

  • ii

    摘要

    瀕臨滅絕生物的保育問題是本世紀關注生物多樣性流失議題的焦點之一。

    自 2002 年確認中華白海豚種群生存於台灣西部沿海,瀕臨滅絕的中華白海豚成

    為台灣野生動物保育工作的新挑戰。尤其此物種之族群棲息範圍與人為活動高度

    重疊,讓保育工作更顯得急迫與具有落實上的困難。故整合現有保育能量,與探

    討未來可發展的保育策略,顯得格外重要。

    本研究以中華白海豚保育為個案研究,藉文件檔案分析、深入訪談及直接觀

    察等質性研究方式,釐清保育策略制度化的內涵與關鍵。並分析中華白海豚保育

    法制規範、政策與組織經營,及科學研究發展歷程在保育策略制度中的互動關

    係。再透過議題交叉驗證,對保育策略的涵蓋度、衝擊與威脅的因應策略,及科

    學研究的角色等三個議題進行論述。

    經調查分析後,將台灣的中華白海豚保育分成個體/族群、棲地及生態系三

    個保育層次進行探討。在法制與政策面落實推動情形,及科學研究發展現況,發

    現於三個保育層次有不同程度的涵蓋。首先,法制面於棲地及生態系層次的涵蓋

    度相當,而個體/族群層次較低;另外政策面與科學研究發展的涵蓋度皆以個體/

    族群及棲地層次為最高,但於生態系層次的發展,兩者則有明顯不足。而衝擊與

    威脅的法制管理規範已有設置,但科學調查了解比例偏低。從科學研究與保育策

    略發展之間的互動關係,顯現科學研究發展是保育制度化中的關鍵之一。

    最後本研究將探討三個議題於保育策略發展及管理落實之關聯性,並對未來

    保育策略的規劃與推行提出發展方向之建議,以期整合保育能量,達到全面性的

    保育成效。

    關鍵詞:小型鯨豚、保育、政策、參與角色、論述

  • iii

    Abstract

    The critical endangered species has become one of the main concerns regarding

    the loss of biodiversity in the 21th century. It is also a new challenge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endangered Chinese White Dolphin (CWD) which was discovered

    living along the western coast of Taiwan since the year 2002. It has a large

    overlapping occurred in the coastal place where the CWD population is inhabited

    around with human’s development activities. Therefore, the conservation actions are

    emergently needed tasks and immediately entangled with difficulties. The present

    study employs the qualitative tool to investigate the institutional policy on the

    conservation strategies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of endangered CWD. These include

    documental analysis of literatures, interviews, and observations to identify the key

    concepts for the conservation strategies. The interactions among context of the

    strategies, actions to impacts and threats, and scientific contributions are also

    analyzed.

    The results are assessed according to three levels of conservation objectives, i.e.

    the individual/population, habitat, and ecosystem. The formal regulations cover the

    individual/population level much less than the habitat and ecosystem levels. The

    policies and scientific efforts are mostly concerned on the individual/population and

    habitat levels. The ecosystem level is ignored. The legal guidelines have set for the

    impacts and threats to the conservation policy, but there is lack of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and input. It is imperative to emphasize the intensive interaction

    between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conservation strategies.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is obviously one of the key institutional policies of conservation.

    This study examines three issues in relev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conservation

  • iv

    strategie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agement. Furthermore, the present work

    concludes that the conservation strategy must perceive to a correct direction for future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in order to integrate the conservation capacity and

    achieving the comprehensive conservation results.

    Keywords: small cetacean, conservation, policy, actors, discourse.

  • v

    目 次 謝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中文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i

    英文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ii

    目 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v

    圖 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vii

    表 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viii

    第一章 緒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1.1 瀕臨滅絕生物的保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1.2 中華白海豚的保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3 研究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第二章 保育策略制度化與科學發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2.1 制度(institution)的構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2.2 科學的角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第三章 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與策略分析架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3.1 物種保育層次與威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3.1.1 三個保育層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3.1.2 衝擊與威脅的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 3.1.3 三個保育層次的衝擊與威脅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

    3.2 不同參與者角色之觀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第四章 研究材料與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4.1 台灣中華白海豚的現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

    4.2 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4.2.1 質性研究與調查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4.2.2 議題交叉驗證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

    4.3 研究進程設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8

    4.4 研究範圍與限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

    第五章 中華白海豚保育法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

    5.1 主要法規之精神涵蓋層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

  • vi

    5.2 中華白海豚所受之衝擊與威脅管理層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

    5.3 法規落實層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5.3.1 落實野生動物保育相關作為案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 5.3.2 鯨豚保育執法案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5.3.3 海巡署落實執法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0

    5.4 小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

    第六章 政策面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6.1 白海豚保育事務相關之政府機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6.2 政府機關落實白海豚保育作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0

    6.3 非政府組織的角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6.3.1 投入保育推廣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6.3.2 與政策推動的關聯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

    6.4 小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8

    第七章 科學調查的推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7.1 科學研究發展進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7.1.1 香港的白海豚科學研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7.1.2 台灣的白海豚科學研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

    7.2 科學研究發展在保育策略中之角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9 7.2.1 以中華白海豚分佈調查之研究發展為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 7.2.2 科學研究成果於衝擊與威脅管理之應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9

    7.3 小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7

    第八章 討論與建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9

    8.1 保育策略的涵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9

    8.2 衝擊與威脅的因應策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0

    8.3 科學研究的推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1

    8.4 未來策略發展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參考文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附錄一 先期調查使用問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1-1

    附錄二 本研究實施野外調查與資料蒐集內容列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2-1

    附錄三 科學調查推展分析使用文獻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3-1

  • vii

    圖 次 圖 1-1:2000 至 2008 年經評估列入紅色名錄的物種數量變化 _______________ 2 圖 1-2:國內外學者 2010 年共同發表之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劃設建議範圍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圖 2-1:本研究理論架構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圖 3-1:中華白海豚個體/族群、棲地、生態系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 19 圖 4-1:中華白海豚之六個年齡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圖 4-2:研究流程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 圖 5-1:台灣海峽的珍稀海豚-中華白海豚摺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6 圖 5-2: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自然保育網網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6 圖 5-3:台南七股黑面琵鷺生態展示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圖 6-1: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2010 年印製之白海豚保育宣導摺頁(正面) _____ 85 圖 6-2: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2010 年印製之白海豚保育宣導摺頁(背面) _____ 86 圖 6-3: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部落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圖 6-4:2009 年「媽祖出巡護生態-媽祖魚陣頭參與大甲媽祖遶境活動」 ___ 91 圖 6-5:實際參與「1025 救在彰化海岸」千人守護活動情形 ______________ 92 圖 6-6:2009 年 10 月 25 日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蔡嘉陽理事長訪談情形 ___ 93 圖 6-7:2009 年 5 月 23 日實際參與「第三屆中華白海豚陸地觀察志工暨解說員

    培訓營」講師簡報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圖 6-8:2009 年 5 月 24 日實際參與「第三屆中華白海豚陸地觀察志工暨解說員

    培訓營」野外陸上觀察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 圖 7-1:1995 至 2010 年香港鯨豚研究計畫進行中華白海豚族群監測之調查區塊

    及海上穿越線調查航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圖 7-2:2010 年之後香港鯨豚研究計畫進行中華白海豚族群監測經過修訂之調查

    區塊及海上穿越線調查航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圖 7-3:2002 至 2006 年間王愈超團隊海上調查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 113 圖 7-4:2006 年周蓮香團隊海上調查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 圖 7-5:2007 年周蓮香團隊海上調查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 圖 7-6:2008 年周蓮香團隊海上調查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5 圖 7-7:2009 年周蓮香團隊海上調查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5 圖 7-8:2010 年周蓮香團隊海上調查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6 圖 7-9:台灣西海岸 2002-2010 年中華白海豚分佈調查範圍示意圖 _________ 117  

  • viii

    表 次 表 3-1:中華白海豚物種保育三層次所受衝擊與威脅項目 _________________ 21 表 3-2:中華白海豚所受衝擊與威脅依照調查進展與結果分類之評估依據 ___ 23 表 3-3:不同參與者在白海豚保育制度中的立場與特性 ___________________ 23 表 4-1: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差異之比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表 4-2:質性分析之優缺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 表 4-3:訪談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 表 4-4:個案研究各類資料優缺點之比較整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表 5-1:海洋棲息野生動物保育相關法規在保育三層次適用性 _____________ 49 表 5-2:整合各相關法規涵蓋白海豚保育三層次所受衝擊威脅項目之情形 ___ 53 表 5-3:中華白海豚保育三層次所受之衝擊與威脅的管理法規 _____________ 62 表 5-4:政府機關執行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個體/族群、棲地、生態系三層次之保育

    相關作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4 表 5-5:過去曾發生取締非法捕捉、販賣鯨豚及其製品之事件 _____________ 69 表 5-6:2006-2009 年海巡署於苗栗至台南六縣取締破壞海洋海岸資源行為統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0 表 6-1:我國各級政府機關與中華白海豚保育事務相關之執掌內容 _________ 74 表 6-2:苗栗至台南各縣市負責中華白海豚保育相關業務之所屬機關單位 ___ 78 表 6-3:目前我國政府機關落實於白海豚三個保育層次之作為 _____________ 81 表 6-4:政府機關歷年經費支持之中華白海豚相關研究計畫 _______________ 84 表 6-5:中華白海豚保育相關環保團體作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 表 7-1:香港水域白海豚族群科學調查發展進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表 7-2:台灣西海岸白海豚族群科學調查發展進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7 表 7-3:香港與台灣中華白海豚族群分佈調查發展歷程 __________________ 110 表 7-4:台灣西岸中華白海豚所受衝擊與威脅項目調查進展與結果類型 ____ 121 表 7-5:中華白海豚所受衝擊與威脅相關科學研究之調查成果與現況 ______ 122 表 8-1:保育策略之涵蓋度總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0 表 8-2:法制規範與科學研究調查對於白海豚所受衝擊與威脅涵蓋比例 ____ 131

     

  • 1

    第一章 緒論 1.1 瀕臨滅絕生物的保育

    生物多樣性的流失是本世紀全球人類面臨的主要議題之ㄧ,特別是人類族群

    的興盛,導致大量物種的滅絕與棲地的破壞。在此同時,人們對於生物多樣性之

    於人類生活的重要性也有了更多體悟。因此,面對這個挑戰,許多國家的政府與

    公民社會設有明確的保育政策,遵循 2010 年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希望降低生物多樣性流失的速度。而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出

    版的受威脅物種紅色名錄(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則以提醒全世界

    所面臨的物種滅絕危機為號召,提供有關全球野生物種生存狀態、生存趨勢等實

    質的資訊(Vié et al., 2009)。

    目前評估為受威脅(threatened)的物種數量呈現持續攀升的情形。直到 2008

    年更新的名錄,共有 44,837 個物種被評估後列入(圖 1-1),其中至少有 38%的物

    種被列為受威脅等級,而已滅絕(extinct)的則有 804 個物種。除此之外,有 5,561

    個物種被分類為數據缺乏(data deficient)之等級,表示為可能受威脅的物種(Vié et

    al., 2009)。2009 年 11 月 3 日,IUCN 的國際新聞發佈紅色名錄的更新,並指出”

    科學的證據不斷顯示,物種滅絕的危機愈趨嚴重”。該組織並呼籲各國政府充分

    重視保護生物多樣性問題,採取措施保護和挽救瀕危物種(IUCN, 2009)。

  • 2

    圖 1-1:2000 至 2008 年經評估列入紅色名錄的物種數量變化 資料來源:Vié et al., 2009

    因此,瀕臨滅絕物種的保育在 21 世紀已成為生態保育的重心之一。單一物

    種的保育花費不少國家經費與人力的投入,但因各類物種特性的差別,保育的策

    略與過程也有所不同,更甚者,不同的國家制度與政經背景讓瀕臨滅絕生物的保

    育工作必須有高度的衝突管理的需要。

    過去我國對於野生動物保育的模式有七大具體工作項目,包括 1.野生動物保

    育法之推動與執行、2.各級政府之野生動物保育計畫推動及野生動物收容、管

    理、3.保護(留)區之劃定與經營管理、4.野生動物進出口之管理、5.野生動物及其

    產製品之鑑識與處理、6.自然保育教育宣導與人才培育、7.自然保育調查試驗研

    究(行政院新聞局,2011)。台灣在經濟上屬於已開發國家之列,但保育的工作制

    度化與看到的成果仍是離歐美國家有段距離。隨著過去台灣鱒、梅花鹿等復育成

    果的進展,在中華白海豚 2002 年於台灣西海岸發現一小族群後,中華白海豚成

    為本世紀台灣對瀕臨滅絕大型野生動物保育的新挑戰。本研究利用參與中華白海

    豚保育工作推展的機會,蒐集資料進行與其他國家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化的規劃

    研究,特別是針對正式法規配套、社會不同參與者角色分析與科學研究對形成不

    Year

  • 3

    同生態層次的保育制度化進行剖析。

    接下來先就國內外中華白海豚的保育歷程進行介紹,以釐清主流的保育概

    念,包括中華白海豚保育工作推進最久的香港經驗,與國外學者對台灣白海豚保

    育的看法。

    1.2 中華白海豚的保育

    香港

    香港赤鱲角新機場始興建之時,一具粉紅色的海豚屍體出現在岸邊並被報

    導。1990 年,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 WWF)香港分會

    (WWF-Hong Kong)開始注意到中華白海豚,並經過 3 年遊說政府,於 1993 年由

    臨時機場管理機構(Provisional Airport Authority, PAA)提供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

    經費委託 Morton 教授首度展開香港地區中華白海豚的正式調查。調查結果推

    測,香港白海豚的年死亡率高達百分之二十,並認為若隨著赤鱲角機場建設,與

    接下來由規劃署在東北水域設立的開發計畫執行之下,香港的中華白海豚將很快

    地滅絕(Hoffmann, 1995; Morton, 1995)。因此,持續的調查研究量和質逐年增加,

    在歷經 15 年白海豚之研究調查與保育工作後,已累積了豐富的中華白海豚研究

    資料及保育經驗,並成為其他地區在近海小型鯨豚保育工作發展上學習的對象。

    除了持續的研究調查工作之外,整個香港的白海豚保育經驗還包括制度與組

    織的經營。因此本研究從香港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科學研究、政策與法規有相當的

    關聯程度。以香港的白海豚保育相關法規來看,主要由《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海岸公園條例》、《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漁業保護條例》等做為執行保育之法源。《野生動物保

    護條例》於 1976 年由香港律政司公告,主旨在規範野生動物的保護及相關事宜。

  • 4

    其中依據條文編號 2 之釋義,”「受保護野生動物(protected wild animal)」 指條

    例附表 2 所指明的任何野生動物”。在附表 2 中,中華白海豚屬於”Cetacea—所有

    屬及所有科的所有種”,也顯示香港地區將所有鯨豚類野生動物之保育視為一致

    的等級,並無種類之差異。依據《海岸公園條例》,香港政府為保育中華白海豚,

    於 1996 年成立了海域面積約為 1,200 公頃的「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以提供

    白海豚一個「庇護所 (sanctuary) 」為主要功能(Morton, 1997)。在香港,白海豚

    並不被視為屬於瀕危(critical endangered, CR)等級的保育物種,但卻有相當完整

    的法規制度配套。進一步,香港在政府與組織的投入,特別是民間力量與環保團

    體,使得白海豚保育成為一全面性的工作,相對於 CR 等級的保育策略,不遑多

    讓。

    在香港政府負責白海豚保育事務的專責機關為漁農自然護理署(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Conservation Department, AFCD),並配合政府 1998 年之施政報告中

    承諾,於 2000 年起由該署推動「中華白海豚護理計劃」。護理計劃內容共有四個

    部分,包括呈現自 1996 年至 1998 年香港水域內中華白海豚之基礎科學調查結果

    簡介、描述可能威脅中華白海豚在香港繼續存活的人為因素,最後並依照以上調

    查結果擬定護理計劃,包括加強海洋環境及保護區管理制度、推廣公眾教育、深

    入科學研究、執行與鄰近行政機關之跨境合作。另以 1995 年成立之海洋哺乳類

    保育小組(Marine Mammal Conservation Working Group, MMCWG)作為諮詢組

    織,提供相關意見及執行監督工作(漁農自然護理署,2000)。此護理計畫已成為

    香港政府落實中華白海豚保育重要之政策指標與行動計劃(action plan)。而漁護署

    裡目前則共有 5 位人員負責白海豚相關業務,如協助環評報告中與白海豚相關部

    份之審查及意見提供、執行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巡護工作、舉辦海洋主題兒童

    繪畫比賽活動等。漁護署同時與香港海洋公園基金會合作研究擱淺海豚,處理每

    一件海豚擱淺案件,並做進一步之研究。另外,在漁護署之下設有兩個與白海豚

    保育相關之法定諮詢委員會,一為「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即郊野公園

    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的諮詢團體,負責就現有及擬議的郊野公園、特別地區、

  • 5

    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制訂之政策、計劃,及對根據《郊野公園條例》第 11 條、

    第 17 條或《海岸公園條例》第 12 條提交的反對作出考慮,並提供意見;另一為

    「保護稀有動植物諮詢委員會」,主要負責就漁護署署長執行香港法例第 586 章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而提出相關問題時,提供意見。

    廈門

    廈門港水域為福建沿岸中華白海豚數量最多的區域,目前族群數量約為 60

    到 80 隻(王丕烈、韓家波,2007),在中國沿岸分佈除了珠江口流域,廈門海域

    是歷來白海豚數量較多的棲息地(黃宗國等,1997),因此中國政府相當重視廈門

    海域中華白海豚的保育。廈門當地漁民則認為,只要在中華白海豚活動的範圍之

    內鯊魚就不敢入侵,將白海豚視為鯊魚的剋星,而給予白海豚「鎮港魚」的美譽

    (林學欽,1996)。另外,還有「媽祖魚1」、「海上女神」、「海上大熊貓」的稱號。

    但是隨著 1980 年代廈門經濟特區的建設與發展,尤其是海岸工程及噪音、環境

    汙染、船運航行及漁業誤捕等人為因素,使得白海豚的棲息環境日趨惡化,而

    60 年代廈門海域隨時可見中華白海豚蹤影的景象,也隨經濟改革與發展消失了

    (林岳夫,1997; 林學欽,1996)。

    自 1994 年以來,國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與廈門市相關部門,對廈門港

    的中華白海豚進行多次的族群數量、分布調查及生物學研究。1997 年開始則由

    廈門市政府及香港海洋公園鯨豚保護基金資助劉文華、黃宗國等人進行廈門港中

    華白海豚擱淺標本的解剖研究(陳裕隆等,2004)。

    在白海豚保育相關法規方面,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

    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中

    1 廈門漁民相傳於農曆三月二十三媽祖生日,中華白海豚從南方來朝拜媽祖。4-6 月正好是中華海豚的交配季節,浮出水面的頻率最高,故有此一說(黃宗國等,1997)。

  • 6

    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廈門市中華

    白海豚保護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法》、《漁業法》等。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

    野生動物保護法》於 1988 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

    告,主旨為”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

    資源,及維護生態平衡”。同年,頒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將中華白

    海豚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而《廈門市中華白海豚保護規定》則於 1997 年頒

    布,是由中央層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延伸之地方法規。此外,

    2008 年 12 月,為有效保護海域生態環境和珍稀海洋物種,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正式發布了「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於在廈門市五緣灣大橋以南五緣灣內海域等

    特定海域設置禁漁區」的通告,將中華白海豚主要活動區域 10 平方公里設定為

    常年禁漁區,禁止一切捕撈和養殖行為。

    1995 年 5 月,世界自然保育聯盟物種委員會鯨類專家組(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Species Survival Commission/Cetacean Specialist Group,

    IUCN/SSC/CSG)在廈門召開了「閩、港、台鯨豚保育研討會」,會議中建議閩、

    港兩地應分別成立中華白海豚保護區。繼香港於 1996 年成立沙洲及龍鼓洲海岸

    公園之後,福建省於 1997 年成立了「廈門中華白海豚自然保護區」,並在廈門市

    水產局設立中華白海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負責保護區的監督管理。2000 年則

    升格為「廈門珍稀海洋物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了保護白海豚,廈門市政府

    近幾年在近海域逐漸取締了密布的養殖區和網箱養殖方式,嚴格規範水下爆破施

    工行為,白海豚的生存空間得到拓展。同時,廈門市整治海域和陸地的環境,及

    加大對沿岸工程作業和爆破作業中,白海豚驅趕作業的監管力度,並減少爆破作

    業中的炸藥用量,降低人為活動對中華白海豚的不利影響(黃臻,2007)。自 2004

    年以來,廈門每年都進行白海豚觀測,並有專門的海上觀測船,直至 2007 年的

    數據顯示,廈門已連續三年沒有內海白海豚死亡報告(若勝,2007),展現了保育

    工作的成效。

  • 7

    綜合以上兩處案例,可以發現白海豚雖然在香港與廈門未被列為 CR 等級,

    但兩處在保育工作上的投入為全面性的,尤其是法制、政策與科學研究上的投入

    與整合,似乎成為保育近海小型鯨豚的重要架構,有別於純粹考量物種本身特性

    與其生存棲地的科學導向作法,白海豚保育需要更多完整的法規、政策與組織的

    投入,以因應海岸大型開發與系統性的衝擊威脅。因此,台灣是否要從這些案例,

    擬出正確有效的保育策略,需要進一步分解探討。先從近年的發展來看。

    台灣的中華白海豚自 2002 年開始有正式科學研究,相較於香港及廈門兩

    地,台灣的起步較晚,但立即有研究單位與民間團體對中華白海豚的保育提出看

    法,並對政府機關提出保育措施的建議。在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的指導下,有多

    位國內學者與國際鯨豚保育專家合作組成的福爾摩莎鯨保育研究小組,分別在

    2004 年、2007 年,協助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舉辦「第一屆台灣海域中華白海豚

    Sousa chinensis 保育研究工作會議」,及「第二屆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 Sousa

    chinensis 國際保育研究工作會議」。會議中提出科學研究資料更新與減緩白海豚

    衝擊與威脅的管控建議。並邀請政府各部會機關之代表針對不同保育議題進行討

    論,最後擬定「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種群保育行動綱領」,做出優先工作事項

    及後續保育行動的建議。然而,當時由於台灣中華白海豚族群的科學研究才剛起

    步,對白海豚在台灣沿海生存的情形少有了解,導致政府在保育政策擬定與執行

    上的困難,無法就會議中提出的建議有實際作為。

    2004 年之後,發展出政府機關與開發單位分工的方式,支援整合性的野外

    研究調查。於 2008 年,再由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召開「保育台灣中華白海豚族

    群行動」部會協商會議,討論白海豚保育策略。

    同時間,因應該會議結論,福爾摩莎鯨保育研究小組與台灣媽祖魚保育聯

    盟,也共同提出一份劃設「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的重要棲息環境」的建議書(社

    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2008)。建議書當中引用 2004 及 2007 年的工作

  • 8

    會議中所提供之科學資訊,以 2 個原則2評估中華白海豚確定及潛在的棲地範圍,

    建議應全部劃設為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並於 2010 年由 Ross 等人發表劃設

    的範圍建議圖(圖 1-2),即包括已確定(confirmed)及認為適合的(suitable)棲地範圍

    (Ross et al., 2010)。然而,此提出建議書的研究單位,在 2004 年工作會議的報告

    書中聲明”本次工作會議只處理有關保育印太洋駝海豚的科學相關問題。我們無

    意著墨於社會、經濟以及行政問題的範圍”(王愈超等,2004)。顯示會議中提出

    的保育作為及延伸的重要棲息環境劃設建議,並未考量中華白海豚在台灣西海岸

    生存之環境與人為長期利用高度重疊,而必須在解決科學問題的基礎下,在經濟

    與社會層面多加考量,協調與避免實施保育工作時,與利害關係人之間可能引發

    的衝突,及民間拒絕配合政府落實保育工作的反面效果。

    2 1.沿岸距離:由科學調查結果、其他經過確認之目擊紀錄、擱淺紀錄和潛在棲地評估,確認東台灣海峽中華白海豚的沿岸分布。 2.離岸距離:依據水深因素(建議採取預警原則,以 30 公尺為保守水深上限,並取一年內最低潮之情形來認定 30 公尺等深線)、距離因素(建議將最低潮線離岸 3 公里距離做為中華白海豚的離岸界線,並將固定海岸線的向陸部分也列為棲地範圍,以納入淹沒後可能成為海豚活動的區

    域)。總計離岸分佈為取以上兩界線離岸最遠者範圍。

  • 9

    圖 1-2:國內外學者 2010 年共同發表之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劃設建議範圍圖 資料來源:Ross et al., 2010

    台灣中華白海豚族群之生存,無論在族群生態特性、棲息分佈範圍、及和人

    類資源利用相關性等,皆有其不同於其他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物種之獨特性。中華

    白海豚雌性一般需 9 至 10 年才達性成熟,且一胎僅生一子(孟凡信等,2005),

    族群繁殖延續的速度緩慢。另外,依據生態區位(ecological niche)判定,海洋哺

    乳類被視為海洋生態系中的關鍵物種(keystone species),因此由白海豚的族群生

    態特性,可突顯出此物種保育之重要性。而台灣白海豚族群的棲息分佈範圍,為

    一面積狹長且跨越台灣西部七個縣市的沿海水域,相對於白海豚目前調查的族群

    數量約 84-99 隻(周蓮香等,2011; Wang et al., 2007),屬於族群數量少,卻有廣大

  • 10

    分佈範圍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物種。因此相較於其他陸域之野生動物保育,白海豚

    的保育更顯困難。在與人為長期資源利用的衝突下,白海豚保育與社會經濟發展

    之間的密切關係,同樣使得保育策略落實與否存在許多變動因素,在考量保育政

    策擬定時,除考慮科學研究提供的證據,於法制規範的合理性,及於利益關係人

    或其他參與者能否達成保育共識之合適性,再再顯現白海豚保育工作與保育策略

    內涵的複雜度,及執行上的困難度。

    因此,本研究的動機即於釐清台灣中華白海豚保育除現有科學研究發展的基

    礎,其他社會經濟層面,如法制面、政策面,及其他參與者之間互動的情形,試

    圖找出落實白海豚保育工作,與解決社會發展之間衝突的關鍵,對未來的保育策

    略推動能有實質上的助益。

    1.3 研究目的

    藉由以上回顧香港與廈門兩地白海豚保育發展經歷,發現兩地無論在科學研

    究基礎、法制設置及政府與組織參與的過程中,雖然沒有制度化經營管理上的實

    際架構,但已有許多實質的作為與運作情形。而國內過去針對中華白海豚保育議

    題的研究,大多集中於物種生物學、族群生態、棲息環境因子等基礎科學調查之

    範疇。在 2008 年之後,陸續有 3 份與中華白海豚保育整合經營管理層面相關的

    碩士論文發表(蕭安智,2008; 王亭勻,2009; 黃曉音,2010),研究內容包括提

    出白海豚保護區規劃構想、保育策略及相關法規探討,及利益關係人對於劃設保

    護區的觀感分析等。相對於過去研究的觀點,本研究欲以不同的思維與分析角

    度,釐清白海豚保育制度化過程中,法制規範、政策推動、不同參與者在保育策

    略運作時的互動情形,及社會層面與科學研究發展之間的關係。故本研究欲進行

    以下主題之分析:

    1. 過去國內進行野生動物保育的模式,保育的涵蓋度容易聚焦於某一範

  • 11

    疇,如物種本身或其生存棲地。而我國目前對於中華白海豚保育的法制

    規範設置、政策運作情形及科學研究發展的現況為何?這些不同層面的

    運作,對於落實整體白海豚保育策略的涵蓋度是否具全面性?

    2. 台灣西海岸人為開發利用的情形已存在許久,又與中華白海豚族群的生

    存有高度密切的關聯。因此,面對舊有及未來可能對白海豚造成的衝擊

    與威脅,現有的保育策略中已提供哪些科學研究及法制管理的依據?是

    否還有更進一步的作法或發展方向?

    3. 國外已有長期發展中華白海豚保育的案例,而國外案例的保育歷程中,

    科學研究的進展於推動保育策略發展中扮演的角色為何?相對於台灣

    的經驗有何異同?

    4. 國內有關中華白海豚的科學研究已有許多成果,並對於中華白海豚重要

    棲息環境或保護區的劃設已提供了科學上的評估依據。但後續的落實執

    行該如何整合不同層面的能量,且能達到實質保育成效的關鍵為何?

    最後,本研究期能立足於解決研究問題的基礎上,以研究分析所得到的結

    果,對未來中華白海豚保育策略之發展提出建議方向,提升保育工作之成效。

  • 13

    第二章 保育策略制度化與科學發展

    中華白海豚保育議題之層面極廣,無論是生物學、生態保育、行政管理、經

    濟發展、社學組織運動等類別,皆能從不同角度切入,進行個別主題之探討或多

    個主題之綜合分析。本研究在分析理論建構的部分,主要採取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研究法。紮根理論強調「發現的邏輯」,並且要建立研究者自己的「紮根

    理論」,並從不同面向著手,包括透過觀察和資料蒐集尋求研究素材、運用資料

    分析技術,及適合的抽樣原則和方法。因此紮根理論研究法的原則主要是運用在

    參與觀察和深度訪談的資料蒐集和資料分析的研究過程(林本炫,2005)。

    自進入研究所修習階段,藉由參與不同的中華白海豚相關研究計畫,及執行

    長期野外訪談調查及文獻蒐集,注意到在不同地區發展的中華白海豚保育經驗

    中,有許多相似的保育史歷程與執行保育的關鍵,而這當中又因地區自然環境、

    社會經濟背景等條件的不同有其相異之處。因此,在對香港等地案例進行了解之

    後,根據紮根理論研究法,透過不斷地搜索與接收相關資訊,逐漸建立進行本研

    究過程之理論架構、資料蒐集與分析方法。以下則為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化議題

    的分析理論架構,包括制度中的法規、規範(政策與利益關係團體),與科學研究

    間互動關聯性的論述。

    2.1 制度(institution)的構成

    關於「制度」、「制度主義」理論在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領域的運用及發

    展,有許多不同的解釋和應用,甚至有學派上的差異。1990 年,North 在《制度、

    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一書中將制度內涵分為兩類,即正式規則(如憲法、產權制度和合同)和非正式規

    則(如規範和習俗),最後再加上以上兩類規則的執行落實。而 Jepperson(1991)則

    認為制度意謂著一種社會秩序或模式,這種秩序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具備存

  • 14

    在的狀態或特徵。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指的是這些狀態或特徵的形成過

    程。Lane and Ersson(2002)在《新制度主義政治學》(The New Institutional Politics:

    Performance and Outcomes)一書中則指出,經過制度化的洗禮過程後,規則得以

    成為一種制度。制度化是一種過程,透過這種過程,規則(rules)或規範(norms)

    得以被眾人所接受,且一旦違反這些規則時,將會受到制裁;就某種意義而言,

    這也代表相關的團體承認了這些規則的正當性(何景榮譯,2002)。本研究則主要

    參考 North 提出的相關說明做為建構分析理論之基礎。

    North(1990)指出制度乃是一個社會的遊戲規則,這種規則是人類設定來限制

    他們的行為互動的約束。因此,制度構成了人類交換的動機,而此處所謂的交換

    包括了政治的、經濟的以及社會的行為。制度變遷則決定社會隨著時間演進的方

    式。制度包括了人類制定來規範人際互動的限制之任何形式,即正式與非正式的

    限制。正式的限制,例如人類制定的法律;非正式的限制,例如慣例與禮儀。有

    些制度是人定出來的,像是憲法;也有些制度只是隨著時間演進而來的,像是普

    通法(common law) (劉瑞華譯,1994)。

    關於制度對行為限制的作用,North 分出了「正式規則」、「非正式限制」與

    「執行(enforcement)」三部分。這三者對行為的影響過程不同,而且形成與改變

    的方式也不同,制度變動時所涉及三者的互動,使得制度的變動總是逐步而且緩

    慢的,而且呈現出一定的連續性。即使正式規則經過迅速而重大的改變,所配合

    的非正式限制與執行機能只能隨著時間緩慢而逐漸調整。若沒有非正式限制與執

    行機能的配合,正式規則的改變往往無法實現人所期望的結果(劉瑞華譯,1994)。

    而「組織」則和制度相似,同樣提供人類互動的結構。組織包括了政治體、

    經濟體、社會體以及教育體。組織內的成員因某種共同的目標而結合。何種組織

    的出現與它們的演變,根本上都受到制度架構的影響。同時,組織形態與其變化

    也會反過來影響制度的演變(劉瑞華譯,1994)。

    North 所研究與分析的制度觀念主要是欲了解爲何經濟體制在長期演變下會

    產生極為不同的結果。而什麼形式的制度組合最能促進交換利益,則是制度與經

  • 15

    濟成就之間的關鍵問題。於是關於經濟的發展與成就中,制度變動的產生,North

    特別強調制度與組織之間的互動(劉瑞華譯,1994)。

    本研究運用 North 所提出的觀點,深入解析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的內涵,包

    括正式規則(例如保育法規、環保法規等)、非正式規則(例如宗教信仰機制、漁民

    漁業作業習慣等)及執行成效,建構出分析整體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化之基本架

    構。而關於組織,本研究亦探討因不同立場及目標而結合的組織,包括政治體(例

    如保育相關職掌之政府部門)、經濟體(例如開發單位、漁業從業人員等)、社會體

    (例如民間團體、一般民眾等)及教育體(例如教育單位、學者專家等),這些組織

    本身在保育白海豚這件事情上的運轉形態與演變,及其與保育制度形成與變動時

    之間互動的關係。

    2.2 科學的角色

    在生態政治學(political ecology)的領域,「科學研究(science studies)」在環境

    科學中的角色被視為”嘗試以哲學或社會學的觀點,整合環境衝突之政策分析”。

    政策產生的過程中,「科學政策(science policy)」一詞則更具體的說明科學與政策

    規範(norm)之間的共同演變(co-evolution)關係(Jasanoff et al.,1995; Hess, 1997)。而

    非政府組織、媒體等角色在此被視為具有建立與執行普通法規(common norm)的

    政策參與者,科學發展的網絡便能展現在這些參與者的行動中(Forsyth, 2002)。

    因此,在瀕臨滅絕野生動物保育工作中,科學研究的發現與進展,成為保育

    制度中「知識」的獲取來源。並能在環境衝突中,以跳脫科學研究操作過程的觀

    點,與政策發展及運作之間形成互動關係。於是,運用在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的

    議題中,組織或參與者藉由獲取知識及技能而產生的認知,並反轉影響知識獲取

    的互動關係,及如何在環境議題衝突中展現科學研究發展所扮演的角色,便成為

    中華白海豚保育相關組織運作及保育制度變動的一個關鍵因素。

  • 16

    本研究將利用以上理論架構,首先釐清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之內涵(包括正

    式規則、非正式規則及執行)與科學研究歷程進展,並試圖探討兩者之間的關聯

    與互動情形,進行剖析與論述。另外,不同組織或參與者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

    將是本研究探討的重點之一(圖 2-1)。針對以上議題,本研究使用的分析架構於

    下一章說明。

    保育制度內涵保育制度內涵

    組織或參與者組織或參與者科學研究發展科學研究發展

    圖 2-1:本研究理論架構示意圖

  • 17

    第三章 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與策略分析架構

    本章介紹研究的分析架構與實際涉及的範疇。本研究主要以中華白海豚三個

    物種保育層次,及所受之衝擊與威脅之減緩-調適(Mitigation- Adaptation Model)

    模式界定研究分析對象種類。在社會層面的分析,歸納出不同參與者在白海豚保

    育制度化過程中的立場與角色特性,為後續研究之分析基礎。

    3.1 物種保育層次與威脅

    以前章回顧香港及廈門之保育經驗為例,顯示中華白海豚保育相關事務涉及

    許多面向且具高度複雜性。為了避免野生動物保育內容容易產生偏頗,因而造成

    投入資源利用不均,或物種整體保育成效失衡的情形,本研究將分析中華白海豚

    整體保育策略運行,與制度化過程的對象架構分為三個層次,即白海豚之「個體

    /族群」層次、「生存之棲地」層次,及「生態系」層次,以求能清楚劃分保育策

    略評估與實施對象之物種層次及其個別目標。此外,爲更深入釐清保育制度內涵

    實際發揮保育成效,本研究採用因應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衝擊(impact)與降低

    脆弱度(vulnerability)的模式做為一延伸之分析角度。最後並列表整理中華白海豚

    在三個保育層次中分別受到的衝擊與威脅項目及其詳細說明,提供後續進行綜合

    資料交叉驗證分析的依據。

    3.1.1 三個保育層次

    根據生態學上的定義,個體(an individual)即為某物種之單一個體,而族群

    (population)則是在某一特定範圍內一群相同、可互相交配的任何物種之群體;棲

    地(habitat)是指某生物物種分佈的地方;生態系(ecosystem)的組成包括生物群聚

  • 18

    和無生命的周遭環境,以及相互間的交互作用(Odum, 1983)。將這些生態學上的

    定義對應在中華白海豚的物種保育層次劃分上,即成為:

    1. 個體/族群層次—指白海豚單一個體,或數個個體組成的族群,並 擴及整

    個台灣西岸的白海豚族群。後續進行分析的內容如物種

    保育發展、族群數量調查、直接傷害白海豚個體之行為

    項目等。

    2. 棲地層次—指白海豚依賴生存的棲息環境與食餌族群狀態,還包括相關

    的物理化學環境因子,及相互間錯縱複雜的交互作用。後續

    進行分析的內容如族群分佈範圍調查、棲地物理化學環境因

    子變動、漁業互動情形等。

    3. 生態系層次—包括白海豚族群與其他生物群聚間的互動網絡,例如:食

    物網鍊的構成。而白海豚則屬此生態系中的一員。後續之

    分析內容如自然生態體系保護、透過食物鏈傳遞環境汙染

    對白海豚造成的影響等。

    即便我們知道,如圖 3-1 所示,個體/族群的範圍包含於棲地層次,棲地的

    範圍又包含於生態系層次。利用三個保育層次的劃分,將提供本研究針對中華白

    海豚整體保育策略進行分析的一個基準,有助於分層了解台灣西岸白海豚族群的

    保育現狀,並針對各層次的保育管理措施進行有系統性的評估及政策建議方向。

    另外,本文所指「台灣西海岸中華白海豚族群」是相對於其他地區中華白海

    豚族群(例如香港、廈門等)之統稱,涵蓋台灣族群整體的生存狀態。而本節所定

    義之「白海豚個體/族群層次」則是本研究針對保育策略評估時所設定的三個分

    析對象(即三個保育層次)之一,故兩者為不同概念之陳述,為避免讀者混淆,在

    此特加以說明。

  • 19

    圖 3-1:中華白海豚個體/族群、棲地、生態系範圍示意圖

    3.1.2 衝擊與威脅的定義

    因外在環境的改變,造成主體損失或傷害的來源,稱之為衝擊(impact)(IPCC,

    2001),所有可能使主體受到衝擊的潛在衝擊源稱為威脅(threat)(Anthony, 2008),

    並可依來源分為自然環境災害與人為產生兩種類型。主體可以學習與加強躲避或

    抵抗衝擊所造成傷害的能力稱為調適能力(adaptive capacity) (IPCC, 2001),以人

    為的力量達到減少衝擊源的量稱為減緩(mitigation) (IPCC, 2007),而使衝擊不可

    能產生的方式則稱為預防(prevent),當減緩的效果是將已產生的衝擊完全去除或

    抵銷,則為完全減緩。相對於自然環境災害對主體產生的衝擊,減緩的效應對人

    為產生的衝擊而言,其成效較可能依願意投入的能量而相對增加。藉由以上的定

    義,可以在中華白海豚三個不同保育層次進行衝擊與威脅類別的界定。

    3.1.3 三個保育層次的衝擊與威脅項目

    目前一般認為台灣西岸中華白海豚之生存受到五大威脅,即漁業誤捕、水下

    噪音、食物缺乏、淡水注入減少及棲地消失(王愈超等,2007; 甘宸宜,2010)。

    個體/族群 棲地

    生態系

    人類 社會

  • 20

    香港的 Jefferson et al.(2009)則認為填海造陸(land reclamation)、衝擊式打樁

    (percussive piling)、傾倒或挖掘底泥工程的損害(dredging and dumping of spoils)、

    鋪設管線或電纜(pipe- and cable-laying operations)、大量船隻交通(increases in

    vessel traffic)等,會對香港水域的中華白海豚造成衝擊。而這些各式各樣的衝擊

    與威脅種類及其對白海豚影響的程度,可能會因不同的地域環境,包括天然環

    境、人文風俗及白海豚族群型態等因素而有所差異性。此外,如前所述,衝擊與

    威脅(及衝擊源)可依來源分為自然環境災害與人為產生兩種類型,由於自然環境

    災害於保育管理層面不易評估落實方式及成效,故在此不進行深入探討。以下將

    中華白海豚所受之衝擊與威脅項目根據三個保育層次做分類,並說明每個項目的

    探討重點及逐一編號,以界定後面章節針對白海豚所受衝擊與威脅相關資料進行

    分析及討論時的範圍和依據。

    如表 3-1 所示,屬個體/族群層次所受之衝擊與威脅項目共有 13 項,主要與

    漁業活動或污染造成海豚個體或族群危害的方式有關。棲地層次的項目有 5 項,

    主要與海岸地區自然及土地資源利用的情形相關。生態系層次則有 5 項,皆與海

    洋環境污染種類與方式有關。

  • 21

    表 3-1:中華白海豚物種保育三層次所受衝擊與威脅項目

    保育

    層次 衝擊與威脅項目 說明 編號

    個 體 / 族 群

    網具纏繞 漁業作業使用中或斷裂漂流的網具可能使白海豚遭到割傷、纏繞。纏繞情形嚴重將使

    海豚無法浮出水面換氣導致溺斃。

    1-1.

    誤捕 從事漁撈活動的同時撈捕到白海豚,可能為健康、受傷、或死亡個體。若因誤捕時被網

    具致傷,則效應與前項相同。但若誤捕時即

    使為健康個體,仍可能被漁民蓄意致死。

    1-2.

    船隻撞擊及噪音 白海豚若靠近正在航行的船隻,可能有被撞擊或捲入螺旋槳的危險。而船隻航行時產生

    的噪音,也可能會對白海豚聲納系統的運作

    造成影響。

    1-3.

    誤食海漂垃圾 白海豚誤食海漂垃圾可能使呼吸系統或消化道受損、阻塞,嚴重則導致死亡。

    1-4.

    不當賞豚活動 賞豚船艇或遊客製造的噪音,或侵略性的接近白海豚族群可能使白海豚受到驚嚇。

    1-5.

    軍事活動 於海洋實施的爆炸型射擊、產生的海底噪音或實施聲納探測,可能對白海豚產生直接傷

    害,噪音的影響如項目編號 1-3.之說明。

    1-6.

    海底或海岸工程

    噪音 如項目編號 1-3.之說明。 1-7.

    活體教育展示 以活體進行教育展示,直接使白海豚族群數量減少。

    1-8.

    輸出入交易 白海豚活體或其製品之輸出入交易,可能直接使白海豚族群數量產生變動。

    1-9.

    有機物污染 白海豚直接接觸污染物或經由食物網鍊進入並累積白海豚體內,可能導致疾病或影響

    其繁殖能力。

    1-10.

    重金屬汙染 如項目編號 1-10.之說明。 1-11.疾病或傳染病 直接對白海豚個體的健康狀況造成影響,如

    為傳染病,影響範圍則可能遍及整個白海豚

    族群。

    1-12.

    大面積油污染 在白海豚棲息範圍內發生的大面積油污染,可能使白海豚體表沾染油污,並影響白

    海豚的呼吸行為。

    1-13.

  • 22

    棲 地

    過漁使食餌不足 食餌資源不足,可能影響白海豚棲地資源與健康狀態。

    2-1.

    突堤效應改變海

    岸或海底地形 影響白海豚棲地物理環境結構,可能擴張或

    壓縮白海豚與食餌魚類原本的棲地範圍。 2-2.

    流域工程使淡水

    注入減少 使河口棲息環境物理及化學環境因子改

    變,可能影響白海豚棲息範圍的變動。 2-3.

    填海造陸及抽砂

    使棲地物理環境

    改變、影響海豚及

    食餌分布

    如項目編號 2-2.之說明。 2-4

    海上養殖漁業佔

    據海豚活動空間 如項目編號 2-2.之說明。 2-5.

    生 態 系

    水污染 海洋環境受到汙染,可能導致白海豚生存的生態系中所有物種健康受到影響。

    3-1.

    油污染 如項目編號 3-1.之說明。 3-2. 海漂垃圾污染 如項目編號 3-1.之說明。 3-3. 空氣污染 如項目編號 3-1.之說明。 3-4. 開採海底油氣礦

    物造成污染 如項目編號 3-1.之說明。 3-5.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另外,在科學研究進展的分析中,依照目前的調查進展及調查結果,將衝擊

    與威脅項目分為四個類型(表 3-2),分別為 A:已經調查,並確認沒有明顯衝擊、

    B:已經調查,並確認有明顯衝擊、C:已經調查,但無法確認是否有衝擊、D:

    未經調查,未知是否為衝擊或威脅。並針對各個類型的衝擊威脅項目,提出不同

    的保育行動建議及因應措施。

  • 23

    表 3-2:中華白海豚所受衝擊與威脅依照調查進展與結果分類之評估依據

    類型 調查進展 調查結果

    A 已調查 沒有明顯衝擊

    B 已調查 有明顯衝擊

    C 已調查 無法確定是否有衝擊

    D 未調查 未知

    資料來源:改自周蓮香、李政諦,2010

    3.2 不同參與者角色之觀點

    本研究進行中華白海豚保育策略中有關社會層面運作,與各個參與者之間互

    動關係之分析。因此,根據各個參與者在保育策略中,所扮演角色及實際參與保

    育制度化過程的訴求和態度,歸納出其不同的立場及特性(表3-3)為基礎,以進行

    相關探討與分析。

    表 3-3:不同參與者在白海豚保育制度中的立場與特性

    項目 政府 開發單位 民間團體 目標 擬定、推行保育政

    策,達到保育目的 經濟發展與企業利

    益、盡社會正義責任

    達成白海豚保育目

    的,並延伸至整體生

    活環境之保護 作法 建立基礎線資料,

    擬定、推行保育政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

    法完成環評,取得開

    發許可

    陳情活動、舉辦或參

    與相關活動、建議足

    夠的保育(環保)策略角色與心態 協調與解決問題 解決問題 發現問題並希望解

    決問題 能量 有限且不穩定的 侷限的 有限但穩定的 主動性 主動與被動 被動 主動 政策影響力 大 大 中 公眾性 中 中 大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 24

    另外,於民間團體保育行動及整體白海豚保育策略中的角色的分析中,為使

    分析內容清晰與整合,將參與之民間團體,依名稱筆劃順序排列並編號。主辦或

    參與的活動類型依進行的方式,分為A:白海豚保育與環境教育推廣工作、B:

    保育研討會議、C:陳情活動及D:參與政府會議並發表意見共4類。活動之主要

    訴求則依活動主旨或於活動中發佈的公開聲明,分為a-白海豚保育的重要性、b-

    增加人力、c-提供保育科學依據、d-反對開發的威脅及e-劃設白海豚重要棲息環

    境共5類。最後統整並列表進行深入探討與分析。

    以上分析架構將依質性研究的傳統與調查工具,進行資料的蒐集與分析比

    對。詳細說明如下一章。

  • 25

    第四章 研究材料與方法

    本章介紹研究的對象、材料及方法。包括台灣中華白海豚的現況,以及為選

    定之資料收集與分析方法進行說明。最後為研究流程設計,及研究範圍與限制。

    4.1 台灣中華白海豚的現況

    中華白海豚(Chinese White Dolphin, Sousa chinensis),又名印太洋駝海豚

    (Indo-Pacific Humpback Dolphins),分布範圍涵蓋印度洋及西南太平洋的沿、近

    岸海域(Jefferson and Karczmarski, 2001)。2002年由王愈超博士團隊正式確認台灣

    西海岸族群的存在及初步評估其分佈的範圍(Wang et al., 2004)。2008年8月,

    IUCN發表一份紅色名錄(Red List)物種保育等級更新之名單,將分布於台灣西海

    岸的中華白海豚種群列為瀕危(critical endangered, CR)等級的受威脅物種(IUCN,

    2008a)。

    台灣的中華白海豚數量,依國內學者Wang等人(2007)推估平均約為99隻,但

    其估計存在極大的變異(CV = 51.6%, 範圍= 37~266隻)(Wang et al., 2007)。另外,

    由國立台灣大學周蓮香教授之研究團隊自2005年起開始進行的中華白海豚生態

    研究,以個體辨識法(photo-identification)就有限照片推估台灣的中華白海豚族群

    數量約為84-86隻(周蓮香等,2011)。相較於中國珠江口的研究資料,台灣海域之

    中華白海豚族群密度偏低3。在族群組成方面,主要是依據個體外型色斑進行六

    個年齡期的區分 (圖4-1) (Jefferson and Leatherwood, 1997),再利用個體體色照相

    辨識分析(周蓮香,2007)。分析資料顯示,台灣族群的嬰年與幼年期個體比例與

    3 Wang 等人(2007)在台灣西海岸以穿越線調查法推計的族群密度為 19.3 隻/100 平方公里。相較於在中國珠江口海域,將中華白海豚分佈範圍依故算之族群密度分為三個類群:高密度海域

    (60-280 隻/100 平方公里)、中密度海域(15-50 隻/100 平方公里)和低密度海域(

  • 26

    中國珠江口族群相當,然而老年期的個體,佔整體族群中的比例偏低,暗示台灣

    族群的成體可能有較高的死亡率(余欣怡等,2010)。

    圖 4-1:中華白海豚之六個年齡期 UC(unspotted calf)嬰年期:出生至 8 個月以前,全身深灰色無斑點,體長約成體的 1/2。

    UJ(unspotted juvenile)幼年期:出生8個月後至1歲半,全身淺灰色,偶爾有少量深灰斑點。

    SJ(spotted unspotted)少年期:全身淺灰雜少量白斑,體長達成體長度。

    SS(spotted subadult)青年期:白色與灰斑參雜各半,性腺已開始成熟。

    SA(spotted adult)壯年期:白色雜少量灰斑。

    UA(unspotted adult)老年期:純白色或極少量灰斑。

    資料來源:Jefferson and Leatherwood, 1997

    族群分佈範圍及棲地現況部分,分佈範圍涵蓋苗栗至台南沿海,離岸距離小

    於3公里,水深小於30公尺以內的海域,其中苗南至台中(彰北:廣義上),及雲林

    縣(麥寮港以南)延伸至外傘頂西北側沿海,為目擊率較高的兩個分佈熱區(周蓮香

    等,2011)。另外,大肚溪口、彰濱工業區及外傘頂洲沿海被推測為中華白海豚

    重要的覓食漁場或社交棲地(Wang et al., 2007)。

    有關食性的研究,台灣目前尚未取得中華白海豚胃內容物的樣本進行實際調

    查,主要的食性研究是以香港、中國大陸、澳洲等地區中華白海豚族群的食餌種

  • 27

    類,推估出台灣西海岸族群之潛在食餌魚種。根據分析資料顯示,「台灣西部海

    域中華白海豚之食餌魚種」主要為石首魚科、帶魚科、鯷科、鯡科、鯔科及海鯰

    科等。「台灣西部海域中華白海豚之可能食餌魚種」主要有鱵科、天竺鯛科、鰏

    科、石鱸科、沙鮻科、金梭魚科、牛尾魚科、鯛科及鯖科等(陳孟仙、邵廣昭,

    2011)。

    綜合以上,有關白海豚物種所受衝擊、食餌資源、棲地等基本特性,成為本

    研究進行討論分析的對象。

    4.2 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4.2.1 質性研究與調查工具

    質性研究相對於量化分析,通常是一種在社會科學及教育學領域較常使用的

    研究方法。但質性研究實際上並不是一種方法,而是許多不同研究工具整合的統

    稱,並且仍然會與量化研究工具,如母數統計、非母數統計等合併使用(Kitchin and

    Tate, 2000)。

    表4-1可以看出質性研究與量化分析之間的差異是基於研究概念的不同,呈

    現出方法論的兩種傾向。一方面大家較熟悉的量化分析是演繹的取向,利用預先

    的假設,以特定工具進行統計效度上資料的分析,以驗證假設的接受情形。過程

    強調統計模型的效度與信度,多用於可以固定表現的實驗設計。另一方面,質性

    研究則是一種歸納分析出社會事實的研究方法,適用於探討複雜的人類行為與社

    會現象。質性研究的焦點放在不斷反覆進行相同的資料搜集過程,透過一種或多

    種的資料搜集方法逐漸釐清問題,而非去驗證已預先設定的假說。資料收集過程

    偏重於被研究者的日常生活情境,與被研究者做持久的接觸與互動,以取得全面

    式的資料,所以研究人員常常需置身於現場環境中。而所蒐集取得的資料必需進

  • 28

    行交叉驗證,以找出確切的問題答案(Martin, 1996)。

    表 4-1: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差異之比較

    標的 量化研究 質性研究 哲學基礎 演繹、化繁為簡 歸納、整體主義(holist) 目的 檢驗預設的假設 探索複雜的人類議題 研究計畫規劃 逐步進行、預先決定 反覆進行、彈性 研究人員立場 力求客觀 融入現場研究環境 研究結果品質 運用統計方法獲得較好的信

    度與效度 由交叉驗證中接得到所獲得之

    結果品質 研究結果用途 類推 可轉移

    資料來源:改自 Martin, 1996

    表 4-2 則是列出了質性研究幾個主要的優缺點。質性研究的優點為可描繪設

    計出較完整的環境狀態,在資料搜集過程沒有預先設定的研究核心或構想,則容

    易獲得新的觀點,而有意外的成果。但欲進行質性研究,研究人員必須對社會學

    有基本認識,進而培養出細心的觀察力。質性研究與其他研究方法相比,所需要

    花費的時間和金錢較高,由於質性研究資料搜集具整體性,其紀錄將會很冗長,

    不易量化,結果的詮釋也較為困難,研究人員容易有先入為主的想法和答案,所

    以可能只會注目自己在意的環境,除此之外,對於任何新的發現都要將其紀錄下

    來,縱使與欲研究的問題並無直接關係,此為質性研究略為麻煩之處。本研究採

    用質性研究,將具有表 4-2 所列之優勢。對於質性研究的限制,則採用先期調查

    (pilot study)以避免資料效度與信度不足的情形,並增加調查人員對資料的敏感度

    與調查分法的熟練度。並且利用個案研究的設定,與使用多樣的調查工具,以達

    到驗證的客觀。

  • 29

    表 4-2:質性分析之優缺點

    優 點 缺 點 (1) 設計完整的環境狀況,採縱貫

    式的途徑,在教育研究中相當

    特殊 (2) 易獲得新的見地及假設 (3) 根據自然觀察環境蒐集得到的

    資料所建立之假設、理論,較

    切合實際 (4) 由於觀察者開始研究時不採用

    特定假設,更易留意不是期望

    中的現象,而有意外收穫 (5) 鼓勵研究者參與觀察

    (1) 稱職的觀察者不多見,須接受社會學、人類學的訓練及敏銳、審

    慎之觀察力 (2) 費時、費力、費錢,不易複製 (3) 紀錄冗長,量化不易,解釋困難 (4) 觀察者先入為主的偏見 (5) 觀察不易面面俱到,事事都記錄 (6) 研究者主動參與,造成角色衝突

    及情感投入,造成資料蒐集效度

    的降低

    資料來源:改自王文科,1994

    總合以上,質性研究具有可歸納分析複雜的人類行為與社會現象的特性,本

    研究即為欲探討社會制度形成及其與組織之間互動的過程,所以適合本研究採

    用。而質性研究進行訪談的型式可依使用目的有所區分,以下將針對主要的調查

    與資料蒐集工具進行探討。

    個案研究

    做為一種研究策略,個案研究包含了設計的邏輯及特定的資料蒐集與分析的

    方法,因此 Yin(1994)將其視為一種非常完整(all-encompassing method)的研究方

    法。個案的研究簡單而言包括三階段過程:( 1 )要確定欲研究的對象、( 2 ) 藉由

    各種不同方法去調查且搜尋所需資源、( 3 ) 進入分析個案研究。個案研究主要

    的特性為其多元的資料蒐集的來源與型態。所以本研究應用以深入訪談、文件分

    析為主軸之個案研究的架構與過程,整合下列其他不同訪談外的質性研究調查工

    具與進行交叉驗證 (陳姿伶,2006)。一般個案研究的證據基本上會有六種來源,

    包括訪談、檔案紀錄(archival records)、文件分析(documentary analysis)、直接觀

  • 30

    察(direct observation)、參與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實體人造物(physical

    artifact)。搜集使用這六種證據來源需要不同的技巧和程序,以下就六種方式做

    個別說明。

    1. 訪談

    訪談是個案研究最重要的資訊來源之一(Yin, 1994)。訪談在形式上可區分為

    結構式訪談,半結構式與非結構式訪談。另外如再以進行的方法、時間、對象而

    言,可分為深入訪談與群體訪談(詳見表 4-3)(Williams, 1997;Minichiello et al.,

    1995)。

    表 4-3:訪談形式

    結構式訪談 ( structured interviews )

    半結構式訪談

    ( focused or semi-

    structured interviews )

    非結構式訪談 ( unstructured interviews )

    標準式訪談 (standardized interviews)

    調查式訪談

    (survey interview)

    病歷史 (clinical history taking)

    深入訪談 (in-depth interviews)

    調查式訪談

    (survey interview)

    團體訪談 (group interviews)

    深入訪談 (in-depth interviews)

    臨床面談

    (clinical interviews)

    口頭或生平歷史訪談 (oral or life-history

    interviews)

    資料來源:Minichiello et al., 1995

    (1) 結構式訪談

    在社會科學研究上,結構式訪談常用來做調查(survey)或民意測驗(opinion

    polls),此方式有一定的問題及順序訪問,也稱之標準式訪談或調查式訪談。因

    而能避除受訪者不同級誤差,增添研究的可比較性。受訪者要在預先設計的答案

  • 31

    中選擇回答,這樣研究者整理資料較容易,成本也較開放式低;缺點為受訪者無

    法充分表達不同意見,問題會變得沒有彈性,雖然開放式可補救這點缺陷,但受

    訪者不同的反應會產生更多問題,例如資料整理困難及成本增加,因此在考量成

    本、時間時,多半會先採用結構式訪談(林金定等,2005)。

    (2) 半結構式訪談

    半結構式訪談是介於結構式與非結構式的訪談之間的一種資料收集方式,所

    以當訪談資料進行分析時,會有部分結果是可量化的,研究者導引訪談進行是採

    用較寬廣的研究問題當作訪談依據,用字、問題順序不必過於侷限,主要內容符

    合欲研究問題,問題型式或討論方式其進行較具彈性,所以研究的可比較性降

    低,優點是可提供受訪者呈現較真實的認知感受(林金定等,2005)。

    (3) 非結構式訪談

    此方式主要著重在研究者和受訪者之間互動的情形進而做資料集,訪談範圍

    應縮小在研究者感興趣的領域內,基本上訪談過程除了必需掌控受訪者的反應以

    外其他則較不設限(林金定等,2005)。

    (4) 群體訪談

    研究者使一群受訪者集合討論共同的研究主題;進行的方式可以採用焦點、

    半結構式或深入訪談等方式。種類包括焦點團體法(focus groups)、參考團體法

    (reference groups)與記憶工作團體法(memory work groups)(Minichiello et al.,

    1995)。

    (5) 深入訪談

    據Tayor and Bogdan (1984)的定義,深入訪談及研究者與受訪者之間的交互

    作用,目的在了解受訪者敘述自我生活、經驗或情況的觀點等。深入訪談主要有

  • 32

    幾項假設:(1)研究者與受訪者間重複性的接觸(encounters),表示花費研究時

    間較長;(2)研究者與受訪者的接觸,在深入訪談中兩者角色較為平等;(3)

    受訪者的角度或觀點可視為有高度價值;以及(4)藉由受訪者熟悉的語言了解

    其內心的觀點。

    在研究過程中,使用深入訪談,就可了解受訪者的想法及他們在某些行為上

    的表現,也就是說受訪者會以其所見來解釋事實。深入訪談所建立的理論基礎是

    根據受訪者平時重複地構建自我的解釋模式,發現它們對社會真相的經驗。本研

    究採用深入訪談時機為:(1)群眾活動、事件、或研究者無法直接接觸了解之

    情形,需藉由受訪者角度取得資訊;(2)個別生活歷史研究(life-history),又稱

    作個案研究,經由受訪者與研究者之交流以探討過去經驗中特殊之事件等;(3)

    提供研究者接觸受訪者,製造寬廣的情境、人物或場所的視野;(4)多位受訪

    者同時接受訪問的情形,能了解團體互動中其共鳴或衝突情形(Minichiello et al.,

    1995)。

    用深入訪談做為資料收集方式,在理論與實際層面操作必需有關聯, 包括

    兩個理論基礎:(1)牽連研究者對社會真實面的觀點及如何被研究;對研究者

    而言,真實性(reality)模式的不同,會有不同假設及收集資料方式,假如有意義

    的互動是建立在語言的基礎上,其使用的語言與敘述內容將是有用的,所以深入

    訪談是取得這類資料的方式之一;(2)採用深入訪談要視研究方法的實用性而

    定,質性與量性的研究方法在設計上不相同,在方法選擇也就有差異。當選擇深

    入訪談時,也要思考為何採用此法,深入訪談不是聚焦於假說檢定

    (hypothesis-testing),而是在理論的建構(theory-building),理論建立於研究過程中

    收集的資料及訪談互動的真實經驗上(Minichiello et al., 1995)。

    2. 文件分析

    一般情況,舉凡公私部門信函、備忘錄、公報、會議議程及其紀錄、行政文

    件,如進度報告及其他內部文件、正式的研究或對相同場所的評鑑、剪報、其他

  • 33

    大眾媒體文章等,皆可替個案研究者提供有價值的資訊。文件分析主要是進行交

    叉驗證時的佐證,但也常常是引發出問題與發現線索的重要分析工作。故前者多

    為容易取得可信度較低的二手資料,但引發問題的則多為一手的原始文件(尚榮

    安譯,2001)。本研究除蒐集中華白海豚國內外研究報告、文獻、政府資訊、新

    聞及大眾媒體文章等,在第七章有關台灣中華白海豚分佈調查的進展部份,則使

    用相關研究報告的原始資料,以空間圖資疊圖技術,製成本研究的分析資料(圖

    7-3~7-9)。

    3. 檔案記錄

    近年來,由於電腦資訊長足的進步,文件往往累積成大型的研究資料庫,故

    能大量的使用資料庫並進行整合分析(meta-analysis)。本研究在採用檔案紀錄

    時,即需要使用政府單位與過去研究所產生的資料庫。檔案記錄通常為電腦資

    料,包括:服務記錄,如特定範圍時間內服務顧客數量;組織紀錄,如組織圖或

    一定時期的預算;記錄地理特徵的位置圖;名稱和相關商品的表單;調查資料,

    如人口紀錄,或先前對特定場所所收集的資料;私人記錄,如日記、行事曆、通

    訊錄。檔案記錄可以跟個案研究的資訊來源結合,其實效性會視不同個案而有所

    差異,此為跟文件證據不一樣的地方。在某些研究,檔案記錄很重要,可能作為

    擴大檢索分析的對象;但在其他研究,只具些微相關性。而特別重視檔案記錄時,

    必須更留意確認記錄產生時之狀況及正確性(尚榮安譯,2001)。

    4. 直接觀察

    實察個案研究地點時,就具有直接觀察的機會。如欲研究的現象不全為歷史

    性的,藉由觀察,就能獲取一些相關資訊,這種觀察可以視為個案研究的另一種

    證據,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資料蒐集。較正式的觀察會是個案研究計畫書的一部

    分,計劃中可能要求研究人員觀察一段時間內特定行為發生的頻率,包括會議觀

    察、街頭活動、工廠作業、教室、和其他類似場所;較不正式的觀察中,直接觀

  • 34

    察是在實地拜訪中進行的,如收集訪談等其他證據的機會。例如,建築物狀況或

    工作空間會指出有關組織氣候、或組織衰退的情況。而受訪者辦公室位置或內部

    擺設,可能會表達其在組織中所佔地位。研究者在個案研究場所拍照將有助傳達

    外界一些重要的個案特徵,不過在某些情況,也許需具書面許可(尚榮安譯,

    2001)。

    5. 參與觀察

    參與觀察常用在研究不同文化或次文化群體的人類學上,也可用在日常生活

    環境中,如組織或其他小群體。參與觀察具有特殊的機會可收集研究資料。最特

    殊的機會是能連結某些其他科學調查方法無法觸及的事件或團體。也就是說某些

    研究主題,除參與觀察外就沒其他證據的來源。至於另一個機會,是由個案研究

    的內部,來解釋現況的能力,而非以外人的觀點,很多人覺得此觀點的描繪並無

    準確性。其他的機會來自於我們可能會操作一些次要事件,如召集相關人員開

    會。此情形只在參與觀察時才會發生,在其他資料收集方法中,調查者是被動的。

    參與觀察操作的準確性不像實驗研究一般,但可產生多樣化的情境來收集資料

    (尚榮安譯,2001)。

    6. 實體人造物

    實體或文化的人造物,包括技術設備、工具儀器、藝術作品、其他實體等。

    這些人造物可在實地拜訪時收集觀察,現已被廣泛應用在社會學研究中。實體人

    造物跟典型的個案研究較無關聯,但若有關係時,人造物將是個案中一個重要的

    證據(尚榮安譯,2001)。

    表 4-4 列出本研究在進行以個案研究為整合分析方法,常用調查工具的優缺

    點。由於本研究議題的個案地點遍及台灣西岸各縣市地區,但本人藉參與其他海

    岸研究,同時進行個案調查,故能接受此費人力及時間的調查方法。並且利用各

  • 35

    項工具所得資料交叉驗證以取得客觀性與真實性。即去掉偏見,提高信度與效

    度。另外,為了讓正式資料的蒐集能夠完整,先期調查的進行自正式的研究開始

    之前即陸續進行。

  • 36

    表 4-4:個案研究各類資料優缺點之比較整理

    資料種類 優點 缺點

    文件

    (1) 穩定:可以重複地檢視 (2) 非涉入式:不是個案研究

    所創造的結果 (3) 確切的:包含確切的名

    稱,參考資料,以及事件

    的細節 (4) 範圍廣泛:長時間,許多

    事件和許多設置

    (1) 可檢索性:可能性低 (2) 如收集不完整,會產生有偏

    見的選擇 (3) 報告的偏見:反應出作者的

    (未知的)偏見 (4) 使用的權利:可能會受到有

    意的限制

    檔案記錄

    (1) 同以上文件部份所述 (2) 精確的和量化的

    (1) 同以上文件部份所述 (2) 由於個人隱私權的而不易接

    訪談

    (1) 有目標的:直接集中於個案研究的主題

    (2) 見解深刻:提供了對因果推論的解釋

    (1) 因問題建構不佳而造成的偏見

    (2) 回應的偏見 (3) 因無法回憶而產生的不正確

    性 (4) 反射現象:受訪者提供的是

    訪談者想要的答案 直接觀察

    (1) 真實:包含即時的事件 (2) 包含情境的:包含事件發

    生的情境

    (1) 消耗時間 (2) 篩選過的:除非涵蓋的範圍

    很廣 (3) 反射現象:因為事件在被觀

    察中,可能會造成不同的發

    展 (4)成本:觀察者所需花的時間

    參與觀察

    (1) 同以上直接觀察部份所述

    (2) 對人際間的行為和動機能有深刻的認識

    (1) 同以上直接觀察部份所述 (2) 由於調查者操弄事件所造成

    的偏見

    實體人造物

    (1) 對於文化特徵能有深刻的理解

    (2) 對於技術的操作能有深刻的理解

    (1)篩選過的 (2)可取得性

    資料來源:尚榮安譯,2001

  • 37

    先期調查

    這個方法是在於問卷調查,調查搜集資料的過程著重於訪談、傳播媒體和錄

    音的方式,會適時的採用先期調查,以解決在日後擴大研究後可能會碰到的困

    難。剛開始這種研究方式對你的計畫似乎是沒有意義的,但之後可能會發現一些

    證據的分析結果具有重大的缺點。例如,你可能會找到一些問題,而你認為人們

    對於問題的解釋是不對的,或是值得懷疑的。先期調查的效力可以從兩方面進行

    評估,首先你可以自我評估策略的有效度,依據回應的比例、所得到的答案、進

    行簡單的分析等方式。接著你可以詢問你的採訪者,對你的訪談進行評估(Kitchin

    and Tate, 2000)。

    起初,本研究在選定研究地點前,曾經於 2009 年 1 月至 6 月期間在西海岸

    各地進行先期調查共 11 趟次,並對相關團體及政府人員進行訪談及觀察(問卷內

    容如附錄一),發現許多學者及環保團體將白海豚視為評估海岸環境之指標性生

    物。另外,在訪談數位漁民後,了解漁業活動對白海豚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潛在觀

    感,再加上工業開發行為遍佈白海豚活動的西海岸,故本研究最後將研究空間擴

    大為國內學者周蓮香(2006; 2007)及 Wang 等人(2007)所調查的中華白海豚分佈與

    棲地範圍,及針對特定事件,如政府會議、國外案例實際訪視等延伸的地理空間。

    資料的來源則採用文件分析、檔案紀錄分析、深入訪談、直接觀察、實體人造物

    等方式,以下將在研究流程中呈現。而本研究進行野外調查資料蒐集之時間、地

    點、資料來源與對象整理列表如附錄二。

    4.2.2 議題交叉驗證分析

    在個案研究中,經常使用多個蒐集證據來源的方式,使研究者可以探討一些

    在歷史上、態度上或行為上範圍更廣的關鍵主題。因此,個案研究任何的研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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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或結論,如果是根據某個確證的模式,以幾種不同的資訊來源為基礎,都可能

    會更正確且具有說服力(尚榮安譯,2001),交叉驗證(triangulation)分析法的作用

    即在於此。

    使用交叉驗證分析研究資料的類型分為四種:(1)資料來源的(資料交叉驗

    證)、(2)在不同分析者之間的(調查者交叉驗證)、(3)對相同資料組成的不同觀點

    (理論交叉驗證),及(4)方法的(方法論交叉驗證)(Patton, 1987)。

    本研究就影響中華白海豚保育制度化的各種因素,包括法制面向、政策引

    導、科學研究發展與推動等,進行不同觀點之理論交叉驗證分析。另外,以不同

    地區進行中華白海豚保育的案例,例如香港、中國等,作為議題引導或保育歷程

    比較的對象,為資料來源的交叉驗證分析。

    4.3 研究進程設計

    本研究進行的流程如圖4-2所示,經由相關文獻回顧對中華白海豚的族群概

    況、國內外研究與保育工作情形、相關組織及機關人員參與情形等加以整理,形

    成研究動機與目的。然後運用紮根理論,在眾多中華白海豚相關議題與國外發展

    案例中建構出本研究之理論架構,主要是以社會學、經濟學或政治學研究中常使

    用的制度理論和參與者角色分析為基礎。接著設定研究對象範疇及尋找適合之研

    究方法。本研究試圖跳脫過去針對野生動物保育議題習慣使用的通盤規劃形式,

    細分出物種保育之不同層級的研究對象範疇,以進行深度的探討。研究方法採取

    質性研究,並視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保育議題中的一個個案,以訪談、文件分析、

    檔案紀錄、參與觀察等資料蒐集方法做為調查工具,對研究內容進行廣泛且深入

    的了解。分析結果以三個部分呈現:保育法制、制度推動,及科學調查推展,並

    進行不同分析角度之議題交叉驗證。最後為討論及相關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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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4-2:研究流程圖

    4.4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主要進行現行法制、政策及科學研究層面之剖析,故使用大量的國內

    外法規條文、科學文獻、新聞文件、會議文件及計畫報告等,進行文件資料及檔

    案記錄資料來源之分析。另於研究地點範圍內,實施訪談、直接觀察、參與觀察

    及實體人造物的資料蒐集方法,補足書面文件提供之資料可能有的缺失。

    在有關國外案例的分析中,因受限於研究經費不足的情形下,無法實際參與

    其保育歷程,或與國外更多專家學者、政府機關人員、民間團體等進行訪談,故

    相關文獻之探討與回顧

    研究動機與目的

    理論架構

    研究方法 研究對象與材料

    資料分析 議題交叉驗證分析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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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僅以取得之書面文件進行研究與分析,為一研究上的限制。

    另外,在法制層面的分析部份,以現行相關保育法規條文內容,及執法案例

    為主要分析角度。而法規條文的引用與解讀,可能會因研究者本身的學科或認知

    背景而產生不同的判讀。本研究主要期以交叉驗證的作法為立足點,進行此部分

    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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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中華白海豚保育法制

    我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之保育相關法規分屬在不同部門,在落實執行上有

    整合不易的情形。即使有不少法條規範,對全面性的保育來說,卻可能仍有疏漏,

    或有執行成效不彰的問題。故本章將釐清中華白海豚保育規劃中,法制面與目前

    執行落實面的情形。首先,依照研究架構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