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營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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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06年-107年)
法規宣導說明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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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空污法修正說明
營建工程管理辦法查核重點
問題討論
空污費申報系統改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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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修正條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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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
法令 違反行為 相關對應法規 處份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法
未於開工前申
報繳納營建空
污費
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
辦法第5條
營建業主應於開工前申報、經核定費
額後,規定期限繳納至指定金融機構
代收專戶
◼1,500元~6萬(一般)
◼10萬~100萬 (工商廠、場)
新增
營建空污費短
報或漏報
第75條→直轄市主管機關得逕依查驗
結果或相關資料,以營建工程空氣污
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之2倍計算其應繳費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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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條
法令 違反行為 相關對應法規 處份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法
未設置(或有效
維護)各項污染
防制措施
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
施 管理辦法第5~16條
工程進行期間設置工地告示牌、圍籬、
物料 堆置…等防制措施
修法前
◼2萬~20萬(公私場所)
◼10萬~100萬 (工商廠、
場)
修法後
◼2萬~100萬(公私場所)
◼10萬~2000萬 (工商廠、
場)施工機具柴油
硫含量超標
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
施 管理辦法第13條之1
施工機具引擎柴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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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違反行為 相關對應法規 處份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法
工地內燃燒廢
棄物
第32條第1項第1款
從事燃燒…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
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修法前
◼5,000~10萬(公私場所)
◼10萬~100萬 (工商廠、
場)
修法後
◼1,200~10萬 (公私場所)
◼10萬~500萬 (工商廠、
場)
無適當防制措
施,引起塵土
飛揚
第32條第1項第2款
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無適當防
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
從事瀝青拌合
或預熱混凝土,
產生惡臭
第32條第1項第3款
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或
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
第32條(原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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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第40條
(新增)空污法第40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
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前項移動污染源管制得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或限制特定汽車進入。
二、禁止或限制移動污染源所使用之燃料、動力型式、操作條件、運行狀況及進入。
三、其他可改善空氣品質之管制措施。
第一項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核
定後公告之。
處汽車以外其他移動污染源使用人、所有人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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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管理辦法查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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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業主應於開工前,檢具相關工程資料,向主管機關申報(配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並依其工程類別、工期、工程合約書及施工計畫書所載之工程資料,按下列規定核定營建工程等級
營建工程類別 施工規模
1.建築工程(RC、SRC、拆除) ≧ 4,600(平方公尺˙月)
2.道路、隧道工程 ≧ 227,000(平方公尺˙月)
3.管線工程 ≧ 8,600(平方公尺˙月)
4.橋樑工程 ≧ 618,000(平方公尺˙月)
5.區域開發工程 ≧ 7,500,000(平方公尺˙月)
6.疏濬工程 ≧ 10,000(立方公尺)
7.其他營建工程 工程合約經費≧180萬
營建工程等級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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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設施管理辦法說明
管理辦法罰則法令依據
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依空污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主要針對營建工程施工作業或過程中,應設置或採行之各項污染防制設施,予以規範對於違反該辦法規定之營建業主,主管機關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處分並限期改善
稽巡查作業準則
為利管理辦法之管制能更加落實且一致、合理,茲依營建業主違反前揭管理辦法各項規定之情節輕重,訂定違反該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如下:
1.未依規定設置或採行污染防制設施者,記10點2.雖設置防制設施,但未符合管理辦法規範內容致影響防制效率者,記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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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設施管理辦法說明
缺失10點內 缺失10點以上稽查當次之缺失點數合計在10點 (含)以上者,屬違規事實明確,可逕依違反管理辦法規定處分
屬違規情節輕微,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得以行政指導方式,要求營建工程業主限期改善;倘屆期未改善或未完成改善者,則依違反管理辦法規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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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告示牌的資訊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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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告示牌的資訊要完善
未標示工地負責人及電話
扣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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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周界緊密相連不溢水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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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周界緊密相連不溢水
第一級工程:不得低於2.4公尺
第二級工程:不得低於1.8公尺
設置費用單價參考表主項目 單位 單價(元)
2.4M全阻隔式 公尺 1,700
1.8M全阻隔式 公尺 1,500
半阻隔式 公尺 950
水泥製紐澤西護欄 座 2,000
塑膠製紐澤西護欄 座 1,000
防溢座係指設置於營建工地圍籬下方或洗車設備四周,防止廢水溢流之設施,其高度以10公分為設置參考基準
工地圍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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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周界緊密相連不溢水
附則1:營建工程臨接道路寬度8公尺以下或其施工工期未滿三個月之道路、隧道、管線或橋樑工程,得設置連接之簡易圍籬。簡易圍籬係指紐澤西護欄或有相同效力之下半部密閉式拒馬,且必須緊密相連,方有其功能
附則2:圍籬座落於道路轉角或轉彎處10公尺以內者,得設置半阻隔式圍籬 半阻隔式圍籬係指離地高度80公分以上,使用網狀鏤空材料,其餘使用非鏤空材料製作之圍籬
水泥製紐澤西護欄 塑膠製紐澤西護欄
80公分
1公尺
半阻隔式圍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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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周界緊密相連不溢水
未設置圍籬 扣10點
圍籬下方無防溢座
簍空未定著於地面
扣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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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堆置覆蓋 杜絕粉塵飄散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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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堆置覆蓋 杜絕粉塵飄散
防塵布
防塵網
工作面認定以現場是否具有實際之機具挖掘運輸或人工處理行為認定,若為局部工作時,僅可認定局部區域暫不覆蓋。
防制措施設置費用單價參考表
主項目 其他費用 單位 單價(元)
防塵布 人工、材料(含搭接) M2 84
防塵網 人工、材料(含搭接) M2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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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堆置覆蓋 杜絕粉塵飄散
扣10點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網
扣4點堆置物料未完全覆蓋或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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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路徑不積塵不髒亂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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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路徑不積塵不髒亂
注意
防制措施設置費用單價參考表
項目 其他費用 單位 單價(元)
鋼板(租) 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 片 80
混凝土 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 M2 250
瀝青混凝土 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 M2 600
粗級配 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 M2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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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路徑不積塵不髒亂
◼粗級配之粒徑建議在20mm以上,且不宜含有5mm以下之小顆粒,舖設厚度建議宜維持在至少50mm以上,如有流失或磨損,應定期檢查及補充
舖設粗級配
◼混凝土及瀝青混凝土之舖設厚度建議宜在30mm以上,同時應定期派人清掃或清洗舖面上之殘留塵土
◼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其舖設厚度建議宜維持在50mm以上,如有流失或磨損,亦應定期檢查及補充
舖設(瀝青)混凝土舖設鋼板
◼鋼板之厚度建議在8mm以上,且接縫處應儘量密合,以防止狹縫處之塵土因車行震動而揚起,同時應定期派人清除鋼板殘留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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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路徑不積塵不髒亂
車行路徑積塵且未舖設鋼板
扣10點扣4點
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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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地表需植生並定期灑水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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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地表需植生並定期灑水
➔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同物料堆置】
➔舖設鋼板、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同車行路徑】
➔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同車行路徑】
➔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措施。
➔植生綠化。
➔配合定期灑水。
防制措施設置費用單價參考表
主項目 其他費用 單位 單價(元)
防塵布/網 同物料堆置
混凝土、粗級配、瀝青混凝土
同車行路徑
壓實配合灑水 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 M2 10
植生綠化 人工、材料、機具、設備、灑水 M2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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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地表需植生並定期灑水
裸露地表未做任何防制措施
扣10點 扣4點防制設施面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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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出入口要保持潔淨無污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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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出入口要保持潔淨無污
營建工地出入口應設置洗車台,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洗車台四周應設置防溢座或其他防制
設施,防止洗車廢水溢出工地
➔設置具沉砂作用之沉砂池
➔設置廢水收集坑 具加壓沖洗之洗車台
廢水收集設施
平台寬度應大於運輸車輛寬度1.2倍
平台長度應大於運輸車輛長度
運輸車輛行駛於上,可產生上下振動,去除輪胎及車身沾
黏之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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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出入口要保持潔淨無污
廢水收集設施
注意:
➔洗車設施係指具有加壓功能之自動噴灑或人工噴灑之
洗車設備,不包含過水路面
➔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不論由何出口離開,均應清洗
車體及輪胎,確認其表面無附著污泥後方可離開
➔洗車區域需加設導流溝或攔水路面防止污水外溢工區
➔洗車設施之設置位置為運送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
棄物之車行出入口
➔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間之路徑,等同於車行路徑,應
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
有效清洗車胎
定期清除淤泥
附則:營建工程若無設置洗車台空間時,得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並妥善處理洗車廢水。且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應可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不得附著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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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出入口要保持潔淨無污
出入口未設有高壓沖洗設備
扣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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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體需包覆來抑制粉塵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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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體需包覆來抑制粉塵
結構體施工架外緣,應設置下列
1.防塵網 2.防塵布
主體外包覆防塵布包覆防塵網及斜
籬
防制措施設置費用單價參考表
主項目 其他費用 單位 單價(元)
防塵布 人工、材料 M2 84
防塵網 人工、材料 M2 28
密閉輸送管道(含直立、Y型)
人工、材料(含搭接) M 1,350
搭設注意事項:
➔除一樓主要出入口外,均應設置
➔10公尺或四樓以下,設置防塵布
➔鋼構階段完成後設置防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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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體需包覆來抑制粉塵
扣4點未完全
覆蓋或破損扣10點結構物未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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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物料運送不可隨意棄置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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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物料運送不可隨意棄置
營建工程進行期間,將營建工地內上層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輸送至地面或地下樓層,應採行下列可抑制粉塵逸散之方式之一:電梯孔道、建築物內部管道、密閉輸送管道、人工搬運。輸送管道出口,應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
注意:以人工搬運方式運送時,應將所運送之物料集中於固定位置存放,四周應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防制設施
建築工程常見之外掛式導管
管道出口設置阻隔逸散設施
建築物內部管道間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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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物料車輛載具要覆蓋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拆除作業
車行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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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物料車輛載具要覆蓋
完全無覆蓋 有裝沒覆蓋 緊密下拉覆蓋
➔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車斗每間隔1公尺應下拉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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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物料車輛載具要覆蓋
不得蓄意遮蔽車牌或車牌髒污,導致無法辨識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應保持車牌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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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作業定期灑水降塵
物料堆置
告示牌
工地周界
工地出入口
車行路徑
裸露地表
車輛機具
結構體
上層物料
拆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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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作業定期灑水降塵
拆除作業期間,應採行下列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之一1.設置加壓噴灑水設施
2.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
3.設置防風屏
第一級營建工程者,應同時採行
第一款、第二款之防制設施
拆除作業噴灑水
結構體包覆防塵布
(構架為竹管鷹架)防塵網搭設
加壓馬達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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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管理辦法缺失記點表
違規條次 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採行情 缺失記點點數
第 條
工地標示牌
未設置工地標示牌 點
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 標示部分工地資料
第 條
工地周
未設置定著地面之 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 點
圍籬未定著地面
點
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 類不符合規定
工地周 設置之圍籬,未 蓋 部工地區域
簡易圍籬未 密相連
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
第 條
物料堆置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
一者 點
防塵布、防塵網未完 覆蓋堆置之物料或 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點
採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方式,但防制效果不 者
第 條
車行路徑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 點
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 未
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 未
點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 設之鋼板間未密合
,致影響防制效果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
功能之粒料) 設厚度不 ,致影響防制效果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
防制效果
第 條
地表
營建工地 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 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 款規
定防制措施之一 點
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 未
第二級營建工程,實施面 未 點
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 損或 ,致影響防制效果
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違規條次 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採行情 缺失記
點點數
第 條
工地出入口
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
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 點
設置洗車台,但未設置防溢座 或其他防止廢水溢流之防制設
施 、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
點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
理洗車廢水
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第 條
結構體
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 ( )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 點
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 ( )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
,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 完 覆蓋或 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點
第 條
上層物料輸送
未採行 由 道、建築物內部管道、密閉輸送管道等 道
運送或人工搬運方式之一 點
輸送管道出口未設置可抑制粉塵逸散之圍籬或灑水設施
點輸送管道出口之圍籬高度或範圍不 ,或灑水效果不 ,致影
響防制效果
第 條
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
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
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 氣覆蓋物 密覆蓋 點
防塵布或其他不 氣覆蓋物未完 覆蓋運載物料
點
未設置防止載運物料 落地面之防制設施
防塵布或其他不 氣覆蓋物未 固
防塵布或其他不 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
少 公分
第 條
拆除作業
拆除作業時未採行設置加壓噴灑水設施、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
或設置防風屏之一 點
第一級營建工程 採行加壓噴水設施或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其
中之一者
點加壓噴灑水之壓力、水量不 ,致影響防塵效果
防塵布 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防風屏高度或範圍不 ,致影響防制效果
第 條
粒狀物 放管道
放粒狀物之 氣 或 風口未設置 風分離 、 式集塵
或其他有效之集塵設備 點
設置之集塵設備未確實操作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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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費申報系統改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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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端 入口頁面http://pollution.epd.ntpc.gov.tw/ntpcepd_new/
相關申報表格下載請按這邊
瀏覽或下載說明書請按這邊
問題回報給環保局請按這邊
要新申請空污費案件請按這邊若已申請完成 取得密碼登入請按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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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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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反映
相關聯絡資訊請看這邊
請留意櫃台收件時間
請填寫寶貴意見給環保局參考
請記得留下可聯繫之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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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編號與密碼 制定原則
臨107001234
F107F11001
臨時管編 受理年度 6碼遞增數字
新北市 受理年度 行政區 類別 3碼遞增數字
5碼亂數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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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工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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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申請日期
申請日期將由系統自動帶入申報當下日期時間請依照期限內完成申報,逾期申報將額外徵收滯納金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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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選擇工程類別
請點選下拉試選單點選您要申報的類別
這邊載明各工程類別不同級別的費率、計算方式、徵收定義
顯示的資訊將對應您所點選的工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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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是否登載於政府採購網
請參考政府電子載購網登載資料於篩選框 鍵入關鍵字進行搜尋
連動右方的下拉試選單進行點選
請參考政府電子載購網登載資料於工程決標案號內填入對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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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是否持有工務機關核發執照
請參考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核發執照號碼填寫年份、區域、執照別、字號 進行抓取
系統將自動帶入建照中登載部分資料
讀取失敗畫面
讀取成功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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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工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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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相關資料
工程名稱請依下列原則填寫1.採購發包案名2.建築/拆除執照字號工程 (例如:XX建字第XX號工程)3.建案名稱工程 (例如:XXX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如有自訂契約 請填寫契約(合約)編號
請參考該工程內容簡易說明例如 : 建築類工程填寫 地上10層地下3層
管線工程 新莊區OO路周邊自來水管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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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施作位置
若採用執照資料,將提供執照登載地號參考並鎖定行政區避免誤植
請依序拉選對應的地址或地號若為跨區或開口合約不定點施作請選擇占比大行政區別並於工程內容概述(上一步)欄位中說明
系統依據拉選之地址或地號換算對應之UTM座標及位置示意圖取代申報時比對 工區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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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業主及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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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營建業者(起造人)相關資料
統一編號帶入經濟部內存資料
公司登記所在地
可接收公文或資料之通訊地址
業主名稱請參考經濟部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填寫正確全名如股份有限公司,請勿縮寫(股)如個人名義興建,請於業主名稱內填入”朱小倫、朱大倫等2人”,附屬單位內填入 “個人”
目前尚無政府機關統一編號資料自動帶入功能,煩請手動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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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營建業者(起造人)相關資料
若採用統一編號帶入經濟部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內存資料,將有去個資化的格式,請協助填寫完整資料
生日格式為7碼
請填寫可正常收信之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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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承包(造)單位相關資料
統一編號帶入經濟部內存資料
公司登記所在地
可接收公文或資料之通訊地址
承包商名稱請參考經濟部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填寫正確全名如股份有限公司,請勿縮寫(股)如個人名義興建,請於公司名稱內填入”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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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承包(造)單位相關資料
若採用統一編號帶入經濟部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內存資料,將有去個資化的格式,請協助填寫完整資料
請填寫可正常收信之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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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4必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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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RC、SRC建築房屋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參考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執照登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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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拆除房屋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參考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拆除執照登載資料若有違章面積,請一併加總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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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道路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檢附詳細道路面積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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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隧道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營建工程面積暨期程明細表
F95CZXXX -1 名稱: 台 X 線 XXXX 段挖掘路面修復工程 第 1 級
應申繳空污費總金額= 費率 × 面積 × 工期/30 費率= 1.43
施工日期 工作日數 長度 寬度 面積 (m2) 應繳空污費
98.07.01 1 40 6 240.0
98.07.03~98.07.07 5 207 5.5 1,138.5
98.07.09 1 20 6 120.0
98.07.13~98.07.15 3 25 5.5 137.5
累計 10 1,636.0 $778
請檢附詳細道路面積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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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線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參考契約核定施工面積填報若為開口合約,請概估面積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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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橋樑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參考契約核定施工面積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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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區域開發(社區 工業區 遊樂場)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注意此面積單位為公頃,請參考契約核定施工面積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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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疏濬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檢附 業主工程合約書影本(封面、總價之頁、估價單、決標單、甲乙雙方用印之頁面,需標示含外運至工區外之土石鬆方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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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其他類營建工程
請注意此金額須扣除營業稅
請檢附 業主工程合約書影本(封面、總價之頁、估價單、決標單、甲乙雙方用印之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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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5金額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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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正常申報畫面
正常申報 應繳總金額等於空污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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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申報畫面
逾期申報 應繳總金額等於空污費金額+滯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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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逾期超過30天申報畫面
逾期超過30天申報 應繳總金額等於空污費金額+滯納金額+利息除需繳納上述金額,亦有後續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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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其他類>1萬 申報畫面
其他類工程 應繳總金額若大於新臺幣一萬元以上者,將強制拆分第一期金額為 拆分後的金額+滯納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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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6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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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上傳畫面
系統依據工程類別選取對應之證明文件儲存空間
另開放5個8mb的空白儲存空間提供額外檢附資料上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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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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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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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紀錄下目前申報之臨時管制編號及密碼
申報完成 產生臨時管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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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收到專屬密碼
請紀錄下目前申報之臨時管制編號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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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登入系統畫面
審核退件補資料
審核通過下載繳費單(台銀或超商)
工程若變更期程或相關資料
工程若申請完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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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徵案件登入系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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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單(繳費方式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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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單(樣式說明)
台銀版本 超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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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配合管制工作
施工機具污染防制
項次 維修保養項目 異常情況對排氣影響
1 空氣濾清 堵塞增加PM與CO
2 渦輪增壓 油封磨損可能因漏油增加PM與HC
3 冷卻 內部洩漏可能降低進氣溫度(低溫)而產生白煙
4 汽門洩漏 壓力損失、增加PM,且引擎不易啟動
5 引擎轉速調速 增加設定引擎轉速可能增加CO、HC及PM之單位里程 放量
6 噴油正時 提前增加NOx;延遲增加CO、HC及PM
7 空燃比 空燃比數值低時,急加速過程易增加PM
8 噴油嘴 磨損或堵塞時,將增加CO、HC及PM
9 活塞環與汽門油封 因機油燃燒產生藍煙,導致HC增加
10 EGR閥門開度低回流率低時將增加NOx;開度高回流率高時將增加CO、HC及PM
11 濾煙 1.損 或故障將增加PM
2.堵塞可能影響馬力輸出( 氣背壓)
維修污染控制元件
有濾煙器
無濾煙器
柴油氧化催化器
濾煙器
選擇性還原觸媒
加裝後處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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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配合管制工作
施工機具污染防制
施工中環評案件加嚴管制
2018年1月1日起,針對新北市轄區內環評工程施工機具管制,禁止使用出廠日期為2003年10月以前之施工機具, 放標準不 光率2.8m-1以下
工程未能檢具施工機具出廠日期者,則以最新 放標準要求
濾煙器補助
環保署核定補助本市「新北市營建工程施工機具加裝濾煙 示範運行計畫」
執行期程至107年12月31日止每部施工機具提供7~15萬元不等的加裝濾煙器運行操作維護費(運行3年)
優先推動對象:10年以上老舊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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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配合管制工作
環保經費編列
對象
加強
嚴查
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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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配合管制工作
環保經費編列
機關應依要點規定辦理
契約明定廠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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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配合管制工作
營建空污費(公共工程申報率)
期程
地點
業主資訊
案號
主動申報率僅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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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聆聽 敬請配合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電話:(02)2953-2111 徐禾杰(#3267)、吳明芳(#3272)、林倩慧(#3269)、陳宗閔(#3265)康廷工程顧問企業有限公司:(02)7730-4000#15 張家銘營建櫃檯諮詢專線 : (02)2953-2111#1045、1046、1057營建空污費申報 : http://pollution.epd.ntpc.gov.tw/ntpcepd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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