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命題閱卷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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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命題閱卷暨資料審查說明會
義守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系列活動~校務行政招生作業
主辦單位:教務處招生組協辦單位: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
招生組組長 歐陽振森
趙月清周黃順加李孟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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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招生試務之作業流程
教師協助之試務工作
命題及閱卷–命題、閱卷委員之聘任流程
–命題注意事項
–閱卷注意事項
資料審查–資料審查委員之聘任流程
–審查注意事項
–特殊表現項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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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試務之作業流程訂定及發售簡章
報 名
口 試資料審查
閱 卷
成 績 核 計
錄 取 會 議
放 榜 成績複查
報 到 註 冊
命題及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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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協助之試務工作擔任項目 考試管道 辦理時間
監試委員
1.碩士班入學考試2.博士班入學考試3.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4.大學部及進修部轉學考試
4月中旬6月上旬4月中旬7月下旬
命題及閱卷委員
1.碩士班入學考試2.博士班入學考試3.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4.大學部及進修部轉學考試
4月中旬6月上旬4月中旬7月下旬
面試委員
1.博碩士班推薦甄試2.碩士班入學考試3.博士班入學考試4.大學甄選入學「學校推薦」5.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及推薦甄選
11月下旬4月中旬6月上旬4月中旬7月上旬
資料審查委員
1.博碩士班推薦甄試2.博士班入學考試3.大學甄選入學(含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4.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5.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及推薦甄選
11月下旬6月上旬4月中旬4月中旬7月上旬
術科考試委員 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獨招生 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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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及閱卷
教師命題閱卷暨資料審查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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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閱卷委員之聘任流程
「招生組」發聯繫單請各系所推薦
各系所推薦委員4~8名
「招生組」彙整後提送簽呈
「校長」遴選委員
「教務長室」發聘函及命題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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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回覆聘函至「教務長室」接聘 或 不接聘 (請留意閱卷時間)
接聘(請自行保留聘函)
不接聘
準備命題說明原因,並退回所有資料至「教務長室」
依照規定格式命題
命題封袋密封(封口簽名)親送或雙掛號至「校長室」(請務必依照命題封袋封面之確認事項,檢查確認後再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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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注意事項
聘任相關– 命題委員與閱卷委員須同一人完成,
如無法配合閱卷時間,請勿接聘。
– 如有三等親應考或於補習班兼職者,應自行迴避。
– 委員受聘後,嚴禁對外發表有關命題及閱卷相關事宜,並負有保密義務。
– 聘函回覆請送「教務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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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注意事項
命題相關
– 各科命題以一百分為滿分。
– 本校網站首頁之「考題特區」設有歷屆考古題,請盡量避免使用同一招生考試之考古題。
– 請將題型區分為簡單及適中,以有效區分考生之程度。也請實作一遍,以學生程度可於既定時間內完成為準。
– 避免出有關政治性題目或易讓考生暴露自己身分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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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相關
– 請務必使用所附「隨身碟」內已建檔之檔案格式命題(招生組將附有命題格式、格式範例及常見注意事項以供參考),請勿自訂命題格式。
– 試題紙標題及每題配分請依規定格式。命題格式內每一頁中之右上方總頁數欄位請填入「各頁數/總頁數」,如:1/3、2/3、3/3。
– 考試時間、計算機使用請依各項考試規定。
命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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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注意事項
命題相關– 為避免轉學考試太多考科分數相同,無法以同分參酌區分名次順序,請務必有選擇題型,且分成A、B題型,A題型較簡單,而B題型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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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題 小題 小題號內容
一、選擇題
A.單選題B.複選題
或
A題型B題型
【題號請連續】A. 單選題
(1)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 (D)
B. 複選題(4)
(A) (B) (C) (D)(5)
(A) (B) (C) (D)
命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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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本大題中之小題,所列出的題型按
上述(單選及複選)之順序依序排列。
–上述二種小題型,至少有一種以上命
題,作為同分參酌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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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題 小題 小題號內容
二、填充題三、問答題或其他題型
(1)(2)(3)
【小題題號不得與其他大題之小題號連續,統一格式如下】
(1)(A)
a.b.c.
(B)(C)
(2)(A)
a.b.c.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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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題號標示:一、二、三、…
– 小題號標示:選擇題中不同題型,請題號連號;其他大題之各小題號,不得連號,重新編號,標示如上。
– 配分:1.配分相同時:標示於大題後面,例如:一、選擇題(1-10題,每題3分,共30分)【請不要使用30%】
2.配分不相同時:配分標示於各小題後:例如:(1) 。 ……(4分)(2) 。 ……(10分)(3) 。……(6分)
– 圖表標示: 圖一、表一、…標示於圖或表之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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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注意事項繳交命題相關
– 確認格式、標題、題號及各題配分(滿分為一百分)皆清楚正確。
– 校正題目與答案。
– 列印試題時,注意數字及圖表需清晰,並請以雷射印表機列印。
– 將試題儲存於隨身碟後繳交。
– 須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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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題相關
– 請將印妥之試題紙本、隨身碟(含命題題目電子檔)、正確解答紙本,裝入命題封袋並密封(封口簽名) 。
– 親送「校長室」或自行再加一信封套,以雙掛號寄達「校長室 校長親啟」 。
命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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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常發生之錯誤–配分不對。
–選擇題號標示格式不一致:1.、 1) 、A) (a)。
–選擇題答案重複:(A)(B)(D)(D)。
–排版:不清楚明確、混亂、未對齊⋯等。
–未使用隨身碟內建格式,而自訂命題格式。
–試題印刷模糊:以噴墨印表機列印會不清楚。
–試題列印問題:模糊不清,字體圖表太淡。
–檢查紙本試題為主,不要只檢查電子檔。
–題號問題(請統一)、數學公式(X2)及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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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常發生之錯誤
– 選擇題目前不要有括號或底線(例:()(1)或 (1))– 頁數勿超過6頁。– 題目需偏向簡單及適中,建議不要出太難(因幾乎答不出)。
– 題目不要全部都是選擇題(同分較難比出且較容易發生爭議)。
– 命題有誤:入闈方能打開試題,往往已時程非常緊迫,須趕回學校配合修改時造成困擾。
– 傳送問題:接聘回函送「教務長室」,命題袋送「校長室」,不是招生組或招生組信箱,亦不可委託系助理或學生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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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卷注意事項聘任相關
– 命題委員與閱卷委員須同一人完成,如無法配合閱卷時間,請勿接聘。
– 如有三等親應考或於補習班兼職者,應自行迴避。
– 委員受聘後,嚴禁對外發表有關命題及閱卷相關事宜,並負有保密義務。
– 聘函回覆請送「教務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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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卷相關–領取答案卷及繳回,請交與工作人員點收及核對分數之正確性,確認無誤後再行離場。–領取答案卷每次以一個試場為原則。–答案卷請勿攜出閱卷場地。–如發現考生在答案卷面作答、顯示考生身分及使用紅筆或鉛筆作答,請通知工作人員處理。–得分:各大題評分請以得分表示,並皆須標示其分數,若各大項無作答時,應該協助標出題號及給予「0」分,以免遺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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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卷封面分數:各大題分數須抄至答案
卷「封面」各項大題位置(包括選擇
題),以阿拉伯數字填入,並核對。
–「總得分」欄位:請以中文大寫表示,
「缺考蓋章處」欄位有缺考章者,請於總
得分欄位給於「零分」,核對無誤後請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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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卷常發生之錯誤
–答案漏改。
–答案卷內頁各大題加總錯誤(選擇題及小
題分數之加總分亦須逐題加總)。
–答案卷內頁及封面大題分數不符。
–封面小計總分與國字總分不符。
–小計總分、國字總分或閱卷老師簽章處漏
填等。
–各項得分修改後,閱卷委員忘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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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填寫大題得分分數(阿拉伯數字)
請委員填寫各項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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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填寫得分分數
考生選擇題答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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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填寫得分分數
考生填寫各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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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審查
教師命題閱卷暨資料審查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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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審查委員之聘任流程
「招生組」發聯繫單請各系所推薦
各系所推薦委員名單4~8名
「招生組」彙整後提送簽呈
「校長」遴選委員
「教務長室」發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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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回覆聘函至「教務長室」接聘 或 不接聘 (請留意審查時間)
接聘(請自行保留聘函)
不接聘
準備審查說明原因,並退回所有資料至「教務長室」
依照規定時間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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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試別審查組數及份數表考試別 審查方式 組數 份數
個人申請 各系採群組組合 約10組 每組約170-250份
學校推薦 各系採群組組合 約4-5組 每組約120-150份
體育單招 各系採群組組合 約1組 每組約60-80份
四技二專甄選 各系採群組組合 約1-2組 每組約40份
博、碩士班 由各系所自行審查無 依各系所報
名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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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試別總成績採計項目招生管道 學科能力測驗 資料審查 第二階段考試
個人申請 50% 25% 筆試(25%)
學校推薦 50% 20% 面試(30%)
體育單招 30% 20% 術科考試(50%)
四技二專推甄統一入學測驗
50%20% 面試(30%)
博、碩士班 依各系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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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注意事項
如無法配合審查時間,請勿接聘,以免影響作業。
如有三等親應考或於補習班兼職者,請自行迴避。
委員受聘後,嚴禁對外發表有關資料審查相關事宜,並負有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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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注意事項
領取審查資料時,請向資料審查組工作人員簽領,繳回時亦請交由工作人員點收。
各項資料、工作證及「資料審查評分表」,嚴禁攜出審查會場,並嚴禁對外發表任何相關之審查作業內容。
事關考生權益,務以公平方式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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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注意事項
特殊表現成績分數以100分為滿分,評分請以得分表示;評分之分數特別高或低時,請於評分表上加註原因。
評分後請在報名專用信封袋封面下方簽名,以標示已完成該生之審查作業,避免重覆領取相同考生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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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注意事項
請審查委員務必於評分表上簽名;成績如有塗改,務必簽名確認。
若於審查過程中,發生任何疑問或有其他建議,煩請聯絡工作人員處理,或記錄下來於審查作業結束後,交工作人員或招生組,以作為改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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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注意事項
接聘時考量:請考量審查份數及本身時間,是否能在期間內審完,再予以回覆。
何時審查:依各考試時間聘函規定,假日不接受審查。
審查地點:依各考試時間聘函規定(通常在校本部行政大樓二樓或十樓)。
是否有統一標準:大學部可依特殊表現評分參考給分,並以同一標準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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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班-注意事項
依照各系所規定審查:
–在校名次證明及歷年成績單
–推薦函
–研究(讀書)計畫書
–自傳(個人資歷表)
–論文或學術論文專題計畫報告
–專題、參展作品、學術論文等特殊表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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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注意事項
特殊表現:滿分以100分計,須有文件證明。
「特殊表現」可分為一般表現、得獎表現及學術表現等有助於審查之表現。
推薦函、自傳及讀書計畫,一律不予採計。
以就讀國中開始後取得證明者為限,不符合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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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現項目參考
一、一般表現
(一)服務 學生幹部、社會服務、榮譽事蹟
(二)活動社團參與、活動、營隊及訓練、學校代表隊、工讀及學習經驗(含國內外)
(三)特殊才藝 成果作品、特殊才藝、特殊及資、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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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現項目參考
二、得獎表現
(一)一般得獎
1.國際級獎項 2.國家級獎項
3.鄉鎮、縣市級獎項 4.校際、校內活動獎項
(二)德行得獎
1.國家級德行獎項 2.縣市級德行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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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表現項目參考
三、學術表現
(一)國際級公正性考試(如TOFEL, GRE, GMAT等)
(二)國家級公正性考試(如高普考合格、TGRE等)
(三)一般公正性考試(含英文檢定、證照檢定)
(四)專題研究報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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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 - 命 題
請檢查:
–圖表是否清楚
–印出之張數是否與原出題張數一致
–配分是否正確,總分是否為100分–題號是否正確,選項是否正確
–是否有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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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 :–使用噴墨印表機或彩色印表機列印
–頁數請勿超過六頁
–摺疊試題
–容易使學生產生誤會之出題方式
經驗分享 - 命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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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 – 資料審查
高中成績
由招生組依本校標準統一進行評分作業
特殊表現
由教師委員進行審查及評分
得獎
競賽
公平性考試
證照
檢定
成果作品
社團參與
學校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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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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