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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WH uתଲ໓߄v 2013 2 ௹ሹ 232 收稿日期 2012-11-27 作者简介 刘庆余(1979-),男,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遗”背景下线性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机制及其制度响应研究》 (编号: 11CGL110)内容提要:线性文化遗产已成为国外新兴的文化遗产研究领域,随着丝绸之路、中国大运河等 “申遗”工作的逐步推进,借鉴国外成功的保护与利用经验,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基于中国线性文化 遗产的保护现状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通过构建分工明确、责权利统一的遗产管理体制, 编制科学严谨、注重评议和公示的遗产保护与管理规划,构建遗产利益相关群体合作与参与机制,确 保遗产资源的公益性,构筑完善的遗产法规体系等措施来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关键词:国外 线性文化遗产 保护与利用 借鉴 中图分类号K917 文献标识码:A ၌ӁЌ ݓຓཌ໓ ߄၌ӁЌა০Ⴈဒ ౩Ⴥ (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曲阜 273165 线性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线性遗产”)是近 年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提出的新概念,主要 指在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 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其中河流峡 谷、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都是重要表现形式,具 体包括文化线路、遗产廊道、历史路径、线状遗迹 1 。目前中国已建成由 19 个线性遗产约 25 万公 里要素所构成的线性遗产网络,主要有交通线 路、军事工程、自然河流与水利工程以及历史主 题事件四大类型 2 ,其中丝绸之路、大运河、长城、 茶马古道等较著名。 截止 2012 8 月,《世界遗产名录》( World Heritage List,以下简称《名录》)收录的遗产总数 962 项。根据单霁翔先生对线性遗产的定义和 分类以及作者对线性遗产概念、特征的梳理两方 面标准 3 ,检索已列入《名录》的线性遗产有 36 (表一):其中属于“线形(峡谷、河谷、山谷、河流) 文化景观”的 12 项,属于“线状遗迹”的 10 项,属 于“文化线路”的 8 项,属于“遗产运河”的 6 项。国 外线性遗产数量较多、类型复杂,涉及发达国家 和发展中国家等几十个国家,其管理体制和保护 利用形式多样,有的保护较好,有的已被列入濒 危名单甚至被除名。线性遗产往往具有跨区域 (甚至跨 国)、大 尺 度、边 界 模 糊 等 特 点,涉 及 问 题 广泛而复杂。国外线性遗产研究大多针对一般性 历史遗迹、文化线路、遗产运河等而言,涉及国家 主要有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阿曼等。 近年来,随着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尤其是中 国大运河“申遗”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国对国外 “遗产运河”类及其他线性遗产的保护与管理经 验借鉴较多。然而,我国关于大运河、丝绸之路等 大尺度线形文化景观的遗产保护研究,主要把精 力放在对作为其构成部分的单个或部分古建筑、 古遗址等的研究上,从整体、全面角度出发的研 究开展得相对不足,导致难以形成从管理、研究 到保护和利用的整体、系统的战略和思路 9 。因 此,亟需理清线性遗产的概念与内涵演变,借鉴 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为国内线性遗产保护、管理、 利用以及“申遗”等提供参考。 线性文化遗产研究与申遗的发展历程 (一)初级阶段( 1993 年以前) 线性遗产概念由文化线路衍生并拓展而来, 关于线性遗产内涵的形成和演变,可以从早期列 入《名录》中的世界遗产,如桥、长城、峡(河)谷等 线形遗产角度分析。最早是 1979 年列入《名录》的 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 (Kathmandu Valley)1985 年,法国加尔桥(Pont du Gard)被列入《名录》,该桥 为古罗马时期的高架引水桥,建于公元前 1 世纪,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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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文化》2013年第 2期总第 232期

收稿日期 2012-11-27作者简介 刘庆余(1979-),男,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遗”背景下线性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机制及其制度响应研究》(编号:11CGL110)。

内容提要:线性文化遗产已成为国外新兴的文化遗产研究领域,随着丝绸之路、中国大运河等

“申遗”工作的逐步推进,借鉴国外成功的保护与利用经验,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基于中国线性文化

遗产的保护现状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通过构建分工明确、责权利统一的遗产管理体制,

编制科学严谨、注重评议和公示的遗产保护与管理规划,构建遗产利益相关群体合作与参与机制,确

保遗产资源的公益性,构筑完善的遗产法规体系等措施来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关键词:国外 线性文化遗产 保护与利用 借鉴

中图分类号:K917 文献标识码:A

遗产保护理论

国外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经验借鉴

刘庆余

(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曲阜 273165)

线性文化遗产(以下简称“线性遗产”)是近

年来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提出的新概念,主要

指在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形或带状区域

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其中河流峡

谷、运河、道路以及铁路线都是重要表现形式,具

体包括文化线路、遗产廊道、历史路径、线状遗迹

等[1]。目前中国已建成由 19个线性遗产约 25万公

里要素所构成的线性遗产网络,主要有交通线

路、军事工程、自然河流与水利工程以及历史主

题事件四大类型[2],其中丝绸之路、大运河、长城、

茶马古道等较著名。

截止 2012 年 8 月,《世界遗产名录》(World

Heritage List,以下简称《名录》)收录的遗产总数

为 962 项。根据单霁翔先生对线性遗产的定义和

分类以及作者对线性遗产概念、特征的梳理两方

面标准[3],检索已列入《名录》的线性遗产有 36 项

(表一):其中属于“线形(峡谷、河谷、山谷、河流)

文化景观”的 12 项,属于“线状遗迹”的 10 项,属

于“文化线路”的 8 项,属于“遗产运河”的 6 项。国

外线性遗产数量较多、类型复杂,涉及发达国家

和发展中国家等几十个国家,其管理体制和保护

利用形式多样,有的保护较好,有的已被列入濒

危名单甚至被除名。线性遗产往往具有跨区域

(甚至跨国)、大尺度、边界模糊等特点,涉及问题

广泛而复杂。国外线性遗产研究大多针对一般性

历史遗迹、文化线路、遗产运河等而言,涉及国家

主要有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阿曼等。

近年来,随着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尤其是中

国大运河“申遗”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国对国外

“遗产运河”类及其他线性遗产的保护与管理经

验借鉴较多。然而,我国关于大运河、丝绸之路等

大尺度线形文化景观的遗产保护研究,主要把精

力放在对作为其构成部分的单个或部分古建筑、

古遗址等的研究上,从整体、全面角度出发的研

究开展得相对不足,导致难以形成从管理、研究

到保护和利用的整体、系统的战略和思路[9]。因

此,亟需理清线性遗产的概念与内涵演变,借鉴

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为国内线性遗产保护、管理、

利用以及“申遗”等提供参考。

一 线性文化遗产研究与申遗的发展历程

(一)初级阶段(1993年以前)

线性遗产概念由文化线路衍生并拓展而来,

关于线性遗产内涵的形成和演变,可以从早期列

入《名录》中的世界遗产,如桥、长城、峡(河)谷等

线形遗产角度分析。最早是 1979年列入《名录》的

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 (Kathmandu Valley)。1985年,法国加尔桥(Pont du Gard)被列入《名录》,该桥

为古罗马时期的高架引水桥,建于公元前 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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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经验借鉴

表一// 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线性遗产概况*

*资料来源:世界遗产专题集邮网 (http://www.guwh.com),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网站 (http://whc.unesco.org),检索时

间:2012-09-20至 20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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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文化》2013年第 2期总第 232期

加尔桥无论在形式上还是结构上,都充分体现了

罗马帝国建筑的辉煌气势和精湛技术。同年,西

班牙塞戈维亚古城及其输水道(Old Town of Segov⁃ia and its Aqueduct)也被列入《名录》,其中,塞戈

维亚古罗马输水道的渡槽(全长 813米)建于公元

2 世纪,是塞戈维亚最古老的、具有纪念碑意义的

建筑。严格来说,这一类输水道或引水渠还属于

“线状遗迹”,是线性遗产理念的雏形。1987 年,中

国长城和英国哈德良长城同时被列入《名录》,毫

无疑问,他们都是典型的线性遗产。1993 年,西班

牙的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朝圣之路 (Routesof Santiago de Compostela)被列入《名录》,这是世

界上第一个以“文化线路”为特征的世界遗产,这

是这一时期线性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标志性事件。

(二)逐步完善阶段(1994-2007年)

1994 年 11 月,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了以“线

路,作为我们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为主题的专

家会议,形成了文化线路研究的基础,标志着文

化线路作为一种遗产保护理念基本形成。此后,

又召开了圣克里斯托堡·德·拉·拉格拉会议

(1998 年,西班牙)、伊比扎会议(1999 年,西班

牙)、瓜拉吉托会议(1999 年,墨西哥)及帕姆劳拉

会议(2001 年,西班牙)等,对文化线路保护的登

录以及评价标准等实践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展开

讨论[10]。1994 年 9 月,在加拿大安大略召开了以

“遗产运河”为专题的世界遗产专家会议,会议形

成了一份文件即《遗产运河文件》(The Information

Document on Heritage Canals)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

交,文件指出,运河遗产可以从技术、经济、社会、

景观四方面来评估其价值。1996 年,国际工业遗

产保护委员会编制的《国际运河遗迹名录》(Inter⁃

national Canal Monument List),将包括京杭大运河

在内的国际上重要的运河遗产都列入该名录中,

同年,法国米迪运河 (Canal du Midi)被列入《名

录》,世界遗产项目中第一次出现运河类遗产。

1998 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西班牙特内里弗

召开会议,成立了文化线路科技委员会(CIIC)。

2005 年,在中国西安召开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

15 届大会,将文化线路列为四大专题之一,并通

过有关《文化线路宪章(草案)》(Charter on Cultur⁃

al Routes Draft)的决议。

(三)相对成熟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 10月,在加拿大魁北克召开的国际古

迹遗址理事会第 16届大会上通过了《文化线路宪

章》,明确了文化线路的定义,标志着文化线路正

式成为世界遗产保护的新领域。2008 年 1 月公布

的《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

南》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附件 3,即特殊遗

产类型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申报指南 (Guidelines

on the Inscription of Specific Types of Properties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包括文化景观、历史城镇

及城镇中心、遗产运河、遗产线路。2011年 5月,国

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出了丝绸之路跨国申遗的

新策略——“廊道”,即按照地理、气候、文化等方

面的特点和联系,将丝绸之路分为 52 条廊道,其

中与中国相关的廊道有 13 条,中国境内有 6 条。

2013年 1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

国联合的“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

项目申遗文本已正式报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

请于 2014年列入《名录》。鉴于国际上这一新的形

势,要求我们尤其注重研究线性遗产资源点之间

的内在联系与整体特征,通过考古调查、科学勘

察、资料梳理,把握其关键区、脆弱区以及重要节

点等,从而形成对其自然文化基底、历史文脉、发

展演变的完整认识。

二 国外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成功

经验

(一)采用相对统一、分工明确的遗产管理体

国外线性遗产的管理体制受制于所在国的

文化遗产管理制度。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管理

体制基本大同小异,而且它们二者往往交织在一

起,构成独特的“文化景观”。

英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由文化、媒

体与体育部统一负责,并委托英格兰遗产委员会

(English Heritage Committee)具体管理。地方层面

主要是在中央政府和英格兰遗产委员会的监督

下进行操作,民间组织一般负责文化遗产的维护

和咨询工作。同时,注重各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

管理,如旁特斯沃泰水道桥与运河 (PontcysyllteAqueduct and Canal)跨越了英格兰和威尔士两个

行政区,2007 年 6 月,由北威尔士雷克瑟姆镇

(Wrexham)议会牵头组成多方参与的指导委员会,

参与主体包括英格兰遗产委员会、威尔士皇家古

老及历史纪念物委员会 (Royal Commission on theAncient andHistorical Monuments of Wales)、英国水

道组织(British Waterways)等[11]。

法国米迪运河的永久财产权曾在 1666 年授

予设计师皮埃尔·保罗·里盖 (Pierre-Paul Riqu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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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经验借鉴

及其继承人,1897 年法国政府将其回购。其具体

保护和开发活动由国家和地区两级机构进行管

理:国家层面上的管理涉及到土地、装备与交通

部、环境部和文化部;地区层面上,交通部下属的

法国内河航运管理局在各个大区都有分支机构,

隶属于图卢兹的米迪运河的管理权就下放到其

下属的图卢兹水运行政部。米迪运河所属的地方

政府不是运河的所有者,也不对运河的管理负

责,但是会提供米迪运河维修和整治的部分经

费,国家和运河所属大区是互相合作、共同支持

的关系[12]。

加拿大里多运河(Rideau Canal)的所有权属于

加拿大联邦政府,主管部门是加拿大公园管理

局。其管理纵向上分别受到加拿大联邦政府、安

大略省及各地市政府的管辖;横向上加拿大公园

管理局主要负责管理运河的土地和通航水域;自

然资源部管理在运河廊道的捕猎和渔猎行为;环

境部管理地方污水处理条件并且负责加强污染

控制立法;交通部通过通航水路保护法保障河道

的安全和完整性[13]。

(二)通过规划进行严格的建设引导和管理

控制

2005年 2月公布的《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

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要求“每一个申报遗产都应有合适的管理规划或

其他有文可依的管理体制,其中需要详细说明应

如何采用多方参与的方式,保护遗产突出的普遍

的价值”。如 1996 年的《哈德良长城管理规划

(1996-2001)》(Hadrian’s Wall World Heritage Site

Management Plan,1996-2001),这是英国第一个

完成管理规划的世界遗产地,2002年和 2008年分

别进行第一轮和第二轮修编,每轮规划均有多方

参与和公众咨询[14]。《加拿大里多运河管理规划》

(Rideau Canal World Heritage Site Management

Plan)于 2005 年进行了修编,目的是建立运河遗

产长期的、战略性的保护和管理目标,制定公众

参与基础上的法律政策,确保遗产的完整性[15]。

线性遗产由于跨越多个地区,各地情况复

杂,其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划定往往存在一定困

难。加拿大里多运河核心区包括运河结构体系和

与之相联系的碉堡等防御结构体系,沿运河两岸

30 米宽的范围划定为缓冲区[16]。法国米迪运河的

缓冲区包括三个部分:运河沿线、运河分支沿线

和引水渠沿线,同时,在河道两岸划出“遗产价值

敏感区”与“遗产价值影响区”,由河道所在地政

府对区内建设开发项目进行控制。英国旁特斯沃

泰水道桥与运河核心区范围包括水道桥、河道以

及与之相关的建筑,缓冲区的划定是以视觉景观

评估和考古研究为依据,在缓冲区内不能看到任

何与遗产价值不符的事物[17]。

(三)构建多方合作与参与机制

由于线性遗产的所有权比较复杂,在管理过

程中往往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所以其保护与管

理就应注重构建利益相关者合作与参与机制。英

国哈德良长城全长 120 公里,90%以上地段属于

私人财产,这种产权和利益构成的复杂性为其保

护与管理带来巨大挑战,为此,1996 年成立哈德

良长城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2006 年成立哈德良

遗产有限公司进行统筹管理。蔡瀛先生指出,美

国作为绿道发源地,公众不仅是绿道的使用者和

受益者,更是建设者和经营者,公众参与已渗透

到绿道规划、设计、开发、运营的全过程[18]。利益

相关者参与是澳大利亚大堡礁旅游和游憩管理

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作管理机制包括:大堡

礁管理局协调、管理和维护经营者利益,让经营

者都有参与的动力;构建合作平台,2000年 1月成

立的大堡礁旅游休闲咨询委员会,会员分别来自

政府、旅游业、当地土著人和渔业等;利益相关者

承担政策实施和监督的责任[19]。

(四)严格遵循遗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

统一的原则

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问题,事关遗产

地的可持续发展,二者之间似乎存在不可调和的

矛盾,但如果能够理顺二者间的关系,同样可以

实现“双赢”。美国所有的国家公园始终贯彻公益

性理念,公园里除了必要的风景资源保护设施和

旅游设施外,不搞任何开发项目。英国哈德良长城

通过合理利用,实现遗产保护的社会价值,并不是

仅仅限于经济方面的衡量,而是具有更广的涵盖

面,还包括教育、社区发展、地方认知等方面[20]。正

因为欧美国家有成熟的遗产价值观和保护意识,

所以其遗产保护成就斐然;并在保护好遗产的前

提下,精心开发遗产经济,利用遗产吸引游客,带

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些国家因此而成为世界旅

游大国,遗产经济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持久

而强大的动力[21]。

(五)形成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利益相关者间的

权利与义务,规范遗产地利益相关者群体间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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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文化》2013年第 2期总第 232期

系。世界遗产保护与管理较好的国家往往都制定

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美国几乎每一个国家公

园都有独立立法,如 1872 年的《黄石国家公园法

案》(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 Act),针对国家遗产

廊道制订专门法律,如 1984 年的《伊利诺伊和密

歇根运河国家遗产廊道法》(Illinois and Michigan

Canal National Heritage Corridor Act)。法国的《公

共水域及运河条例》(Public Waters and Canal Reg⁃

ulation)管辖境内的所有水道,并设有专门章节规

定米迪运河的管理部门以及沿线乡镇对运河的

保护职责。在国外,凡是以运河著称的国家都制

定了《运河法》,如 1964 年 7 月颁布的日本《河川

法》(River Law)以及日本后来的系列河川法律体

系。巴拿马共和国更将保护巴拿马运河的内容写

进本国《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Panama)。英格兰世界遗产地尚没有专门的国家

立法,但 2008年已制定了世界遗产规划文件草案

以及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指南。

三 启示

国外线性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总

体情况可谓千差万别、异彩纷呈。但有一些成功

经验却是共通的,值得借鉴。

(一)循序渐进,构建分工明确、多方参与、责

权利统一的遗产管理体制

各国政治制度的不同,决定了文化遗产管理

体制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无论是垂直管理制度,

还是属地管理制度,世界遗产地的管理制度安排

关键是赋予遗产地管理机构专一的资源处置权,

这样可以保证管理机构的权利与责任一致[22]。由

于线性遗产一般跨越多个区域、管理上涉及多个

部门,这决定了其最终的管理是不可替代的多重

或多层级管理。在不局限于传统的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模式基础上,其管理体制设计有以下几种方

案可供参考:一是整体保护、分段管理,可以参照

我国对长城实行的管理模式;二是通过联席会议

制度(或区际会商协调机制)实现协调管理、通过

文物保护单位认定逐步实现依法保护,可以参照

中国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模式;三

是多部门协调合作、共同管理机制,建议由文物

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职能为

基础、明确责任,做到职权责统一;四是成立线性

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可参照我国对长江、黄河、

淮河等河流管理模式,设立一体化管理专职机

构。

(二)编制科学严谨、操作性强、注重评议和

公示的遗产保护与管理规划

国外绝大多数线性文化遗产均已编制保护

管理规划,如英国哈德良长城、加拿大里多运河、

英国旁特斯沃泰水道桥与运河管理规划等,有的

已进行了两轮或多轮修编。线性遗产保护与管理

规划重点要解决好遗产认定与识别、核心区与缓

冲区的划定、部门行业统筹协调、公众利益兼顾、

保护区划与管理策略、遗产利用与展示方案。线

性遗产多数属于在用的活态遗产,所以要遵循保

护、运营、维护各行业统筹协调的原则,通过规划

将其保护与管理纳入到文物保护法的框架之中。

同时在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评议和公示,吸取公众

智慧。就我国的线性遗产而言,已划为文物保护

单位的关键是要全面完成文物的“四有”档案工

作,同时,遗产保护规划已经完成的尤其需要相

关部门监督规划的落实。

(三)统筹各方利益关系,构建遗产利益相关

群体合作与参与机制

我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所有权存在国家所

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三种类型,其中国家所

有是主要类型,但目前还没有建立一种能有效处

理利益相关者权利、责任和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

的制度[23]。因此,统筹各方利益关切,构建线性遗

产利益相关者合作与参与机制实属必要!关键是

坚持政府保护为主导、民众保护为主体相结合原

则,宣传和动员广大民众参与遗产保护的全社会

行动,拓展社会参与遗产保护的渠道,发挥社会

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民营化管理者的积

极性,努力形成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合力。线性遗

产因其线性分布,跨越距离较长,涉及管理单位

和利益团体较多,所以构建各方合作机制是各国

普遍采用的策略。多数都成立了由各方参与的管

理(规划、指导)委员会,如英国旁特斯沃泰水道

桥与运河指导委员会,英国哈德良长城管理规划

委员会、美国黑石河峡谷(Blackstone River Valley)国家遗产廊道委员会等。

(四)确保遗产资源的公益性,实现遗产的社

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综合价值

首先要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健康、成熟的遗产

价值观,在保护的前提下,精心开发遗产经济,吸

引游客,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我国五千年文明

留下来的遗产,对政治、经济以及精神文化具有

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它是国家身份

的象征,代表着国家形象和成就;在精神上,它是

我们的民族血脉,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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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经验借鉴

质;在社会生活上,它是文化消费的核心资源和

重要的旅游经济资源[24]。其次,要正确处理好遗

产保护与申遗、经济、文化和民生建设的关系。把

改善民生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遗产保护与利用

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城

乡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发挥助推文化产业与

旅游发展的作用;当前尽快将重要的文物遗迹公

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提高保护等级。前提是

确保遗产资源的公益性,始终保持资源的真实

性、完整性,加强管理与合理利用,实现人与自

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法制建设,构筑完善的遗产法规体

目前,我国文物、风景名胜、文化遗产领域可

参照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以及各种条例、办法等,而《中华人民共和

国文物保护法》更适用于古迹、遗址类遗产,对跨

地域、跨学科的大型线性遗产来说其适用性并不

强。其他能够援引的法规层次较低或缺乏针对

性。鉴于我国文物保护法规现状以及今后一个时

期发展趋势,线性遗产法制建设,可以有三种方

案:一是在《文物保护法》框架下,参照已经制定

并实施的《长城保护条例》、《大运河遗产保护管

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关于

保护丝绸之路遗产的联合协定》等,针对其他具

体线性遗产制定相关条例、规章等;二是适时修

改《文物保护法》,为线性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

提供法律支持,推动遗产保护工作尽快走上法制

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在对线性遗产充分研究的

基础上,研究制定《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法 (条例)》等。总之,要真正从法制管理角度,解决我国近年

来在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方面出现的问题,还

要坚决贯彻社会主义法制四项“基本要求”(有法

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 结语

总体来看,线性文化遗产与一般世界遗产比

较,其个性远远少于它们之间的共性,因此,对国

外线性遗产保护与利用成功经验的总结,在一定

程度上具有普遍性。纵观国际上世界遗产保护与

传承的发展历程,应该说已形成完备的监督体

系,包括监测工作(系统监测和反应性监测)、濒

危遗产的评定与恢复、遗产的除名等。由于军事

冲突及战争、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污染、盗猎、

城市和旅游业迅速发展等,对世界遗产构成重大

威胁。按照 1972 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

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世界遗产委

员会可将受到威胁或需要救援的遗产项目列入

《濒危世界遗产名录》(World Heritage in Danger

list)。就国外线性遗产而言,列入濒危的有尼泊尔

加德满都谷地(2007 年恢复正常)、阿富汗巴米扬

山 谷 (Cultural Landscape and Archaeological Re⁃mains of the Bamiyan Valley,2003年)、德国德累斯

顿易北河谷 (Dresden Elbe Valley ,2009 年被除

名)、巴勒斯坦耶稣诞生地:伯利恒主诞堂名录和

朝圣线路 (Birthplace of Jesus: Church of the Nativi⁃ty and the Pilgrimage Route, Bethlehem,2012 年)。

对中国来说,在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过程中,

除了面临自然因素威胁外,更重要的是遗产地人

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线性文

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可谓“路漫漫其

修远兮”,要彻底解决线性遗产有效保护与合理

利用存在的问题,本文得出的五点启示值得借

鉴。

[1][3]单霁翔:《大型线性文化遗产保护初论:突破与压

力》,《南方文物》2006年第3期。

[2]俞孔坚、奚雪松、李迪华等:《中国国家线性文化遗产网

络构建》,《人文地理》2009年第3期。

[4]旅游业发展、无序的城镇建设以及政府财政困难等因

素,正使尼泊尔加德满都谷地遗址逐渐消失,2003年 7

月,在第27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列入《世界濒危遗产名

录》。经过一系列修复,2007年脱离濒危名录,恢复正

常。

[5]2001年3月,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

对,炸毁了位于巴米扬山谷悬崖绝壁上的两尊具有悠

久历史的巨大佛像。2003年 7月,巴米扬山谷在第27届

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列入《世界濒危遗产名录》。

[6]2009年6月,德国德累斯顿易北河谷从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原因是在这一文化景观的

核心区修建了一座四车道桥梁。

[7]这10个国家包括俄罗斯、芬兰、瑞典、挪威、白俄罗斯、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摩尔多瓦、乌克兰。

[8]耶稣诞生地:伯利恒主诞堂和朝圣线路是于 2012年 6

月29日列入的世界遗产,由于渗水对遗产造成的损害,

这一遗产也被同时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9]俞孔坚、李迪华、李伟:《京杭大运河的完全价值观》,

《地理科学进展》2008年第2期。

[10]杨珂珂:《文化线路遗产价值评价特性分析——以<名

录>的 6处文化线路遗产为例》,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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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WH

《东南文化》2013年第 2期总第 232期

Foreign Experiences of Linear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LIU Qing-yu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Qufu Normal University, Qufu Shandong 273165)Abstract: Linear Cultural Heritage has become an emerging research subject in other countries. With

Chinese properties such as the Silk Road and the Grand Canal of China applying for the status of World Her⁃itage, foreign experiences in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becomes more valuable and of practicalsense. Based on the successful cases in other countries and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China, the following mea⁃sures are suggested to take to ensure an effective protection and proper utilization of Chinese heritage: Tobuild a heritage managing mechanism with a clear division of labor and balanced rights and duties; To make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plans with expertise and transparency; To have a system accessible for thestakeholders of the heritage to participate and cooperate so as to ensure the non-profit nature of heritage re⁃source; To establish a full and sophisticated legal system.

Key words: foreign; Linear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reference

[11][13]王元、朱光亚:《试论申遗背景下中国大运河遗产

保护管理对策》,《建筑与文化》2010年第12期。

[12]万婷婷、王元:《法国米迪运河遗产保护管理解析》,

《中国名城》2011年第7期。

[14][20]杨丽霞:《英国世界遗产地哈德良长城保护管理

的启示》,《华中建筑》2010年第3期。

[15][16]张广汉:《加拿大里多运河的保护与管理》,《中国

名城》2008年第1期。

[17]赵科科、孙文浩:《英国庞特基西斯特水道桥与运河的

保护与管理》,《水利发展研究》2010年第7期。

[18]蔡瀛:《公众参与是绿道建设的原动力》,《南方周末》

网站[EB/OL][2011-09-16]http://www.infzm.com/content/

63224.

[19]邓明艳:《国外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管理方法的启示

——以澳大利亚大堡礁为例》,《生态经济》2005年第

12期。

[21][24]陆建松:《什么是应有的文化遗产价值观》,《人民

网》观点频道[EB/OL][2007-11-26]http://opinion.people.

com.cn/GB/6575409.html.

[22]张朝枝、保继刚:《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

较与启示》,《世界地理研究》2005年第4期。

[23]黄少安:《变味的遗产保护》,《南风窗》2008年第9期。

(责任编辑、校对:沈 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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