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happiness.ice.com.tw/upload/Showroom/重大疾病險_全民健保險型/遠雄-保安... ·...

2
商品警語 ※被保險人須具備有效的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份,才能向「全民健康保 險保險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取得證明後,始得向遠雄人壽申請「重大 傷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師初次診斷為重大傷病,並取得「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 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才符合「重大傷病保險金」申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投保前曾經取得或投保時正在申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核定 重大傷病證明者,或投保前曾經符合屬由診治醫師逕行認定,免向全民 健康保險保險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而得免除全民健保部分負擔之資格 者,遠雄人壽不負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的責任。 ※本險重大傷病範圍為「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但不包含以下項目: (1)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 (2)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3)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 (4)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5)職業病。 (6)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7)外皮之先天畸形。 (8)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1.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2.遺傳性凝血因子異常(血友病) 3.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 4.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5.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6.慢性精神病 7.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8.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 先天性畸型及染色體異常 9.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 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者 10.接受腎臟、心臟、肺臟、肝臟、骨髓及胰臟移植後 之追蹤治療 11~29略 30.罕見疾病 421,598 1,497 1,314 83,687 111,712 200,808 15,273 35,654 446 14,661 57,759 10,018 954,427 有效領證數 截至107.07止累計有效領證數合計 35歲女性投保「遠雄人壽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保額100萬,繳費20年期,投保 原始年繳保費29,600元,折扣後年繳保費29,008元(集彙及自動轉帳2%),平均一日不到80元便 能得到重大傷病範圍項目涵蓋很廣的醫療保險,倘若於55歲(保單有效期間內)不幸罹患慢性腎 衰竭(尿毒症),經確診後取得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即可立即獲得100萬元的保險理賠。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有效領證統計表 理賠項目 『範圍最廣』 : 重大傷病定義採用全民健保認定,包含癌症及慢性精神 病等傷病,認定範圍及項目最多。 理賠給付 『簡單明瞭』 : 取得健保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立刻給付理賠保障,理賠 認定簡單明確,免收集醫療單據、免擔心醫藥費。 即便科技發達,隨著人口老化國人生活習慣及疾病型態改變,導致慢 性病及重大傷病人數增加,健保署每年核發之重大傷病領證人數及醫 療費用也逐年成長 商品特色 商品警語 拿回醫療自主權 把握黃金治療期 申請手續簡便, 憑證領取保險金 依健保署認定, 理賠內容涵蓋廣 無等待期,保單 成立即享高保障 3 4 1 2 資料來源: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統計至107.07 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28樓 第一頁/共二頁 107年09月14日起適用 遠雄人壽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 備查文號:民國106年12月20日 遠壽字第1060003969號函 修正日期:民國107年09月14日 依107.06.07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正 給付項目:■重大傷病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本保險健康險部分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Transcript of 遠雄人壽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happiness.ice.com.tw/upload/Showroom/重大疾病險_全民健保險型/遠雄-保安... ·...

商品警語

※被保險人須具備有效的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份,才能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取得證明後,始得向遠雄人壽申請「重大傷病保險金」。※被保險人經醫師初次診斷為重大傷病,並取得「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才符合「重大傷病保險金」申領資格。※被保險人於投保前曾經取得或投保時正在申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核定重大傷病證明者,或投保前曾經符合屬由診治醫師逕行認定,免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而得免除全民健保部分負擔之資格者,遠雄人壽不負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的責任。※本險重大傷病範圍為「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但不包含以下項目:(1)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2)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3)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4)先天性免疫不全症。(5)職業病。(6)先天性肌肉萎縮症。(7)外皮之先天畸形。(8)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1.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2.遺傳性凝血因子異常(血友病)

3.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

4.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5.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6.慢性精神病

7.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8.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 先天性畸型及染色體異常

9.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 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者

10.接受腎臟、心臟、肺臟、肝臟、骨髓及胰臟移植後 之追蹤治療

11~29略

30.罕見疾病

421,598

1,497

1,314

83,687

111,712

200,808

15,273

35,654

446

14,661

57,759

10,018

954,427

重 大 傷 病 種 類 有效領證數

截至107.07止累計有效領證數合計

35歲女性投保「遠雄人壽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保額100萬,繳費20年期,投保原始年繳保費29,600元,折扣後年繳保費29,008元(集彙及自動轉帳2%),平均一日不到80元便能得到重大傷病範圍項目涵蓋很廣的醫療保險,倘若於55歲(保單有效期間內)不幸罹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經確診後取得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即可立即獲得100萬元的保險理賠。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有效領證統計表

理賠項目『範圍最廣』:重大傷病定義採用全民健保認定,包含癌症及慢性精神病等傷病,認定範圍及項目最多。

理賠給付『簡單明瞭』:取得健保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立刻給付理賠保障,理賠認定簡單明確,免收集醫療單據、免擔心醫藥費。

即便科技發達,隨著人口老化國人生活習慣及疾病型態改變,導致慢性病及重大傷病人數增加,健保署每年核發之重大傷病領證人數及醫療費用也逐年成長 。

商品特色

商品警語

拿回醫療自主權把握黃金治療期

申請手續簡便,憑證領取保險金

依健保署認定,理賠內容涵蓋廣

無等待期,保單成立即享高保障

3 4

1 2

資料來源: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統計至107.07

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28樓 第一頁/共二頁107年09月14日起適用

遠雄人壽保安心85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備查文號:民國106年12月20日 遠壽字第1060003969號函修正日期:民國107年09月14日 依107.06.07金管保壽字第10704158370號函修正給付項目:■重大傷病保險金■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本保險健康險部分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1.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2.本商品經遠雄人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遠雄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3.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4.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一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務案例請至公司官網(www.fglife.com.tw)的實質課稅原則專區查閱。5.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6.本簡介僅供參考,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遠雄人壽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7.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29.26%,最低15.73%;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其他相關資訊(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洽遠雄人壽服務據點(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28樓,免付費及申訴電話:0800-083-083)或網站(網址:www.fglife.com.tw), 以保障您的權益。

8.本商品保險保障部分受「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並非存款項目,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注意事項

揭露事項

m=1、5、10、15、20i:前一日曆年度之十二個月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三家銀行每月初(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年利率之平均值。(前一年度之平均值為1.08%。)

CVm:第m保單年度之年末解約金。Divt:第t保單年度之可能紅利金額。(本商品為不分紅保險單,此數值均為0。)GPt:第t保單年度之年繳保險費。Endt:第t保單年度之生存保險金,但無生存保險金之給付者,其值為0。

∑∑∑

+−

−−

+++++

1)1()1()1(Div

tmt

tmt

tmtm

iGPiEndiCV

依被保險人性別,提供下列各年期三個代表年齡之計算數值:

依據「台財保字第0920012416號令」及「金管保一字第09602083930號函」辦理。

商品年繳費率表 單位:新臺幣元/每萬元保險金額

0歲1歲2歲3歲4歲5歲6歲7歲8歲9歲10歲11歲12歲13歲14歲15歲16歲17歲18歲19歲20歲21歲22歲23歲24歲25歲26歲27歲28歲29歲30歲31歲32歲33歲34歲35歲36歲37歲38歲39歲40歲41歲42歲43歲44歲45歲46歲47歲48歲49歲50歲51歲52歲53歲54歲55歲56歲57歲58歲59歲60歲

0歲1歲2歲3歲4歲5歲6歲7歲8歲9歲10歲11歲12歲13歲14歲15歲16歲17歲18歲19歲20歲21歲22歲23歲24歲25歲26歲27歲28歲29歲30歲31歲32歲33歲34歲35歲36歲37歲38歲39歲40歲41歲42歲43歲44歲45歲46歲47歲48歲49歲50歲51歲52歲53歲54歲55歲56歲57歲58歲59歲60歲

286292293295304305314320326330338347356359368373379389391400409419428431448 459469472483494501513523536546561573588599614632646663681694711728747767789805827851877902929

1,0441,2151,3881,6282,236

261 264 269 273 278 285 291 302 306 310 317 323 333 339 346 354 357 366 372 381 384 394 397 407 414 422 430 447 454 462 469 480 492 505 517 525 542 551 564 576 591 604 615 625 640 655 667 682 698 715 731 751 769 783 804 834 840 864 887 914

1,016

202206207208215215222225231234240246252254260265270276278285287293300307309317324327335343346355365371381388398410418429442454467485492510520536553570588607629703760829

184 185 189 191 195 201 205212215219224228235240244250253259263270272279282289292299306310315320326334338346357364374381391399411421430445457466477488500515529544559588607633

160 162 163 165 169 171 176 179 183 186 191 195 200 203 208 211 215 220 222 228 230 235 240 246 248 255 261 263 270 277 279 287 295 302 310 316 326 334 344 353 365 376 389 405 412 428 440 455 471 500 534

144 146 149 152 155 159 162 167 170 173 178 181 187 190 194 199 201 207 210 215 218 223 225 232 234 240 247 249 253 259 263 270 274 282 290 296 307 314 321 331 341 349 359 372 384 392 400 413 425 440 454

繳費年期

年齡

繳費年期

年齡

10年期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15年期 20年期

【註】半年繳 = 年繳×0.52。季繳 = 年繳×0.262。月繳 = 年繳×0.088。

0 5歲3 5歲6 0歲0 5歲3 5歲6 0歲0 5歲3 5歲5 5歲0 5歲3 5歲5 5歲0 5歲3 5歲5 0歲0 5歲3 5歲5 0歲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十年期

十五年期

二十年期

0.130.240.440.110.220.470.130.240.380.110.230.410.130.250.350.120.240.37

0.130.250.510.120.240.540.140.250.430.120.250.460.140.260.380.120.260.41

0.140.260.620.120.260.650.140.270.500.130.270.530.150.280.420.130.280.45

繳費年期 性別年齡

經過年度

0.000.000.000.000.000.0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1

0.100.190.340.090.180.370.100.190.300.090.180.320.110.200.270.090.190.29

5 10 15 20

投保規則

保險年齡

51 歲(不含 )以下

51 歲(含)以上

體檢項目累計【連結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之險種】保額

300萬元(含)以下300萬元(不含)∼500萬元(含)

100萬元(含)以下100萬元(不含)∼200萬元(含)

免體檢一般體檢+尿液常規一般體檢+尿液常規+胸部X光+心電圖 +醣化血色素(HbA1c)免體檢一般體檢+尿液常規一般體檢+尿液常規+胸部X光+心電圖 +醣化血色素(HbA1c)

500萬元(不含)以上

200萬元(不含)以上

險  種

繳 別

繳費年期

高 保 額折 扣

投保年齡

保額規定(單位:萬元)

附加規定

體檢規定

特 殊投保規定

繳費方式

定期保險(壽險+健康險)主約。

年、半年、季、月繳。

10、15、20年期。

無。

首期1.匯款2.金融機構自動轉帳3.信用卡

■匯款、金融機構自動轉帳(此兩種繳費方式之主契約享有保費1%折扣)。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享有保費1%折扣)。

■本險之保費折扣依遠雄人壽公告之「經代通路適用集體彙繳件之險種」規範辦理。

■附加於本險之下的附約保費折扣依遠雄人壽公告之「經代通路適用集體彙繳件之險種」規範辦理。

1.自行繳費2.金融機構自動轉帳3.信用卡

適用

續期

集體彙繳

1.可附加一年期附約、豁免附約。2.不受理附加家屬附約。

1.職業類別限制:1.1職業分類表上為『拒保及危險職業加費者』不受理投保。2.拒保體況者,本公司不受理投保。2.1已領有重大傷病證明或罹患重大傷病者。2.2住院治療中者。2.3意識不清者。 2.4受監護宣告之人及受輔助宣告之人。3.被保險人投保年齡0歲∼2歲,累計本險保額≧200萬元,須檢附兒童健康手冊。4.經核保加費總分數>175分之次標準體,不受理投保。5.0歲∼15歲被保險人經核定為次標準體者,不受理投保。

★其他未規範之事項,依現行投保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1.本險免列入壽險體檢保額通算。2.符合下列條件者,體檢項目如下表:

繳費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

承保年齡0歲∼60歲0歲∼55歲0歲∼50歲

1.最低投保金額:10萬元。2.本險累計投保金額限制: 2.1投保年齡保額規定:

2.2職業類別保額規定:

投保年齡0歲∼15歲16歲∼50歲51歲∼60歲

本險最高投保金額3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

職業類別第1類∼第4類第5類∼第6類

本險最高投保金額500萬元100萬元

如上表所示,投保後提早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將可能產生不利消費者之情形。

重大傷病定期保險(CG1)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28樓 第二頁/共二頁

(107)遠雄經代宣字第0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