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3 月4 日 【泰北】黃靜兒宣教士³°北.pdf · 為學生預備的各樣慶祝活動,巴蹦小學也不例外。1/9 週五這天,巴蹦 1/9 週五這天,巴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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绷2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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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根据《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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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号)规定,现就我区企业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
项通告如下‥
一、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
险费。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加
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二、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按照宁政办规发〔2020〕2号文件规定,中小微企业应符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标准。
三、企业申报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符合条件需要办理延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企
业,可自行确认后,通过宁夏区税务局“获得”综合服务平台下
载社会保险费缓缴申报表,由企业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将申报
表照片上传主管税务部门办理。
宁夏区税务局“获得”综合服务平台的安装注册使用请联系
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
对申报办理延期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企业,按照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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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关于采取延期缴费等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0〕14号)执行,申
报流程比照本通告办理。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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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迭: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各市、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基地社会事务局。
宇夏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承办 办公室2020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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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患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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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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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徽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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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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