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智度論》的因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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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序 《大智度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釋經論,向來有「佛教百科全書」的美譽。

    《大智度論》除了廣釋《般若波羅蜜經》之外,還引用了大量的經、律、論,無論是文

    獻研究,或是修行實踐,《大智度論》皆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不過,要深入《大智度

    論》的內涵,必須充實《阿含經》、部派思想、初期大乘經典,乃至《中論》論法等,

    才能正確掌握其中要義。

    《大智度論》由鳩摩羅什譯師傳入中國,根據文獻記載,距今一千多年前,當《大

    智度論》翻譯完成後,宣講法席盛況空前,一時之間蔚為風潮,曾出現過多本相關注疏。

    遺憾的是,流傳至今,卻僅存北周 慧影法師的《大智度論疏》殘本,甚為可惜!筆者弘講《大智度論》多年,為了教學的方便,著手《大智度論講義》的編輯,經過多次修

    訂,終於因緣成熟,於是決定印行出版。

    感恩種種殊勝的助緣聚合,《大智度論講義》才得以完成;在此,願將這段因緣歷

    程略述如下,以供後人參考。

    與《大智度論》的因緣

    說起我與《大智度論》的因緣,要從 1975 年說起。當時就讀大學二年級的我,到佛教書局請購佛書,一眼看到架上「大智度論」這四個字,立刻生起無量的歡喜心。或

    許是宿昔因緣,我與《大智度論》從此展開了法喜充滿的旅程。

    初次瀏覽《大智度論》時,對其中精彩的故事與生動的譬喻特別感興趣,只是許多

    「阿毘達磨」的名詞與法義都看不懂,又沒有人指導,只好略過,無法完整地看完。

    後來,就讀中華佛學研究所,陳榮波老師於 1983 年帶領我們上《大智度論》課程,以「印順導師《大智度論》標點本」為讀本。當時我們班上有八位同學,簡單編輯講義

    上台報告;惠敏法師實力比較深厚,分配多一點,其他每人大約 12 卷,以一學期的時間將 100 卷的《大智度論》讀完。另外,陳榮波老師還開了一門《俱舍論》,也僅是一學期。雖然時間很短,無法仔細研讀,但在上完這兩部論之後,對佛法的架構更能掌握,

    對法義的理解也深入許多。當時,便決定以《大智度論》作為我的研究論文。

    中華佛學研究所三年結業後,1985 年秋,我依止 印公導師出家。1987 年 4 月,到日本東京大學留學,這段期間,仍以《大智度論》為研究主題。每年寒假或暑假都會

    回來臺灣到華雨精舍小住幾天,向 導師請安,並請教《大智度論》相關問題。記得約

    於 1991 年的某一天,請教法義之後,導師說:「你等等,我有一樣東西送給你。」沒想到,拿出來的竟然是導師整理最勤、最詳細的《大智度論》筆記。當時真是滿心法喜,

    感激不已!我當下就發願,未來要設法使這份手稿發揮最大功用,並將這份筆記的內容

    整理出來與大家分享。2003 年起,我們先將《大智度論》筆記進行掃描,又請福嚴佛學院師生及福嚴推廣教育班學員共三十餘人,日以繼夜地將導師筆記轉打成文字檔,並進

  • 《大智度論》講義

    II

    行了六次的校對,於 2004 年由印順文教基金會發行「印順導師《大智度論》筆記」光碟,與大眾結緣。

    另外,為了解決《大智度論》100 卷中前後交互引證的出處,我與郭忠生老師合編了《大智度論之本文相互索引》,全文刊行於 1998 年 9 月 25 日出版的《正觀》第 6 期。「印順導師《大智度論》筆記」及這份《相互索引》,成為日後編輯《大智度論講義》

    的重要參考。

    以《大智度論》為主的教學

    編輯完整的《大智度論講義》之前,藉由講授《大智度論》教學相長,不斷地深入、

    旁通,是非常必要的。我以《大智度論》為主體的教學,可分為兩種模式:一為主題式

    探討,二為全面性研讀。

    一、主題式探討:提出《大智度論》中幾項重要的主題,引導學生、聽眾進入《大

    智度論》的大門。

    在日本留學期間,惠敏法師與我,以及在日本工作的居士、留學生等組成「菩提會」,

    每月聚會研討佛法。1993 年 9 月起,定期以《大智度論》中的「六度」為主題,作深入淺出的講授。1997 年,東京大學印度學佛教學博士課程修畢後回國,一方面在台北中華佛學研究所開了一年的《大智度論》課程,同時也回到新竹福嚴佛學院任教。1997 年 9月至 1998 年 6 月,與福嚴佛學院學生一起研討《大智度論》中的「菩薩觀與六波羅蜜」;1999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則以《大智度論》的「共聲聞的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及佛的十八不共法,淨佛國土」為主題。而 2001 年 4 年 11 日至 2001 年 6 月 27 日,首次開辦「福嚴推廣教育班」第 1 期,由於授課對象為學佛的社會大眾,因此選讀了《大智度論》中的「六波羅蜜」。

    此外,多次海外弘法時,由於需要在短短的幾小時內,使聽眾得到法益,也多半採

    取「主題式探討」。

    二、全面性研讀:以《大智度論》100 卷為教材,進行完整的研討、授課。

    於 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間,每週 4 至 5 小時的時數,以新竹福嚴佛學院院內學生為主,首次將 100 卷的《大智度論》完整上過一回。上課前,由我指導同學編輯講義,平均修改過七次才定稿,上台報告及師生討論後,又再次修訂才完成。

    2006 年,我被推舉為慧日講堂第 13 任住持,在台北成立「慧日佛學班」,為一般大眾講授《大智度論》。第 1 期至第 8 期的慧日佛學班(2006 年 9 月 23 日至 2010 年 6月 5 日),以四年的時間上完《大智度論》卷 1 至卷 55。2010 年 6 月 27 日,我回任為福嚴精舍住持及佛學院院長,繼續在新竹福嚴推廣教育班(2010 年 9 月 18 日至 2013年 6 月 8 日)上完《大智度論》卷 56 至卷 100。

    從 2006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前後整整七年,由我自己完整地講完《大智度論》100 卷。這份《大智度論講義》,就是這段時期編輯修訂完成的。

  • III

    於此同時,為了強化對於《大智度論》引證文獻的背景知識,我和福嚴佛學院學有

    專精的老師們,共同於院內開設《大毘婆沙論》200 卷、《俱舍論》30 卷的研究課程。另外,也和學院師生一起完整地研讀過漢譯四部《阿含經》,我也完整地講授過龍樹菩

    薩兩部重要的著作《中論》、《十住毘婆沙論》,以及《大乘大義章》(東晉 慧遠問,羅什答,《鳩摩羅什法師大義》)。

    至今,即使 100 卷的《大智度論講義》已編輯完成,2009 至 2010 年、2013 至 2014年,每學年我仍於學院內開設《大智度論》課程,一方面溫故知新,另一方面鍛鍊學生

    深入經藏的能力。

    由於隨時要查閱《大智度論》,《大正藏》第 25 冊這本精裝書幾乎成了我的「日常課誦本」,且已經多次解體,只能勉強以膠帶黏貼繼續使用。每次師友們看到我這本

    《大智度論》,總是笑稱這是「韋編三絕」的現代版!

    《大智度論講義》的編輯

    《大智度論講義》的編輯,以《大正藏》第 25 冊中的《大智度論》原文為底本,除了改用新式標點之外,並分段落、加科判,並加註難解的字詞及《大智度論》所引用

    的經、律、論出處,方便讀者對照參考。

    關於「新式標點」,參考了「印順導師《大智度論》標點本」(民國 64 年 12 月 8日完成校勘標點,香港佛慈淨寺藏版)。不過,印順導師所用的底本是清光緒 9 年(1883年)姑蘇刻經處的版本,用字與《大正藏》有不少出入,必須視情形加以調整。

    「科判」部分,除了參考北周 慧影的《大智度論疏》(《卍新纂續藏經》第 46冊)、隋 吉藏的《大品經義疏》(《卍新纂續藏經》第 24 冊)之外,「印順導師《大智度論》筆記」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少部分參考了玅境法師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科判

    表》(美國法雲禪寺出版社般若編輯小組編,2005 年 4 月,美國法雲寺發行),其他多是筆者所加。

    關於《大智度論》的「引文出處」,比利時 Lamotte 教授的「《大智度論》法文譯注」提供了很大的幫助,非常感謝郭忠生老師幫忙翻譯其中部分內容!不過,Lamotte教授僅譯出《大智度論》卷 1~卷 34 及〈發趣品〉,因此,第 35 卷之後的「引文出處」,都是在教學及講義的編輯過程中由筆者及同學找出來加註的。

    事實上,還有很多豐富的內容,因受限於篇幅,無法全部記載於《大智度論講義》

    中。如果要將我上課的內容整理成書,分量勢必相當可觀。因此,有心研讀的讀者們,

    若能搭配我講授的《大智度論》MP3,或許可以解決「法門分別」等較深奧的問題。相關影音資料可以到慧日講堂影音下載網站(http://video.lwdh.org.tw/html/dzdl/dzdl0.html),及 Youtube、土豆網瀏覽。由於講義增補了一些腳注,加上重新排版,影音中提到的頁數與腳注,可能有些地方與本講義的內容稍有出入,還請各位諒察。

    在講義編輯過程中,關於法義及經文的解讀,與宗證法師有較多的討論,提供了不

    少寶貴的意見;關於中文字詞問題,慧璉法師、王志攀居士曾給過我一些建議;福嚴佛

  • 《大智度論》講義

    IV

    學院師生間的討論、腦力激盪,彼此教學相長,也多少呈現於《大智度論講義》中;在

    排版印刷方面,本良法師幫了很大的忙;在影音方面,還有多位法師、居士幫忙錄影、

    錄音、視訊、聽打、校對、剪接、後製等,提供種種助緣,在此一併致謝。

    2013 年 7 月起,臺灣大學哲學系漢傳佛學研究室,每個月於臺大校內舉辦的「《大智度論》研讀會」1,使用筆者編的《大智度論講義》來研討;台北中華佛教青年會、

    佛陀教育基金會、高雄正信佛教青年會等單位,也應用過這份講義來開課;海內外也時

    有耳聞開辦《大智度論》課程的消息,實在令人感到欣慰。

    《大智度論講義》的編輯,前後花了七年的時間,科判層次、編輯體例未能統一,

    疏失難免,還請讀者海涵;《大智度論》的解讀與科判見仁見智,還有許多改善的空間,

    還望賢達智士不吝指正。最後,願以此功德,迴向於菩提,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

    2014 年 9 月 1 日 釋厚觀 序於新竹福嚴精舍

    參與臺大哲學系舉辦的「《大智度論》研讀會」,照片中由右至左,分別為筆者、陳平坤教授、

    嚴瑋泓教授、李明書助理。

    1 詳情見臺灣大學哲學系漢傳佛學研究室網址 http://homepage.ntu.edu.tw/~d01124001/

    (2014.09.01)。「《大智度論》研讀會」始自 2013 年 7 月 20 日,目前持續進行中。

  • 凡例

    V

    凡例 壹、編輯原則

    本講義以《大正藏》第 25 冊(No. 1509)《大智度論》為底本,改用新式標點,並分段落,加上科判,加註難解的字詞及《大智度論》所引用的經、律、論出處,

    保留《大正藏》部分校勘,適時比對《高麗藏》,作為判讀文義依據。

    貳、編輯體例

    一、正文 (一)《大智度論》是「經、論」合編,經文以「標楷體」標示,論文以「新

    細明體」標示。如:

    【經】住王舍城。 【論】今當說。

    (二)正文中,左方上標括弧中數字「(1)、(2)……」,表示第 1、2……項,非註腳。如:

    檀有種種利益:(1)檀為寶藏,常隨逐人;(2)檀為破苦,能與人樂。

    (三)正文中,括弧中反底色英文及數字「(○○)」,表示《大正藏》頁碼。

    如:

    佛記彌勒菩薩「汝當來世,當得作佛,號(58a)字彌勒」。

    二、科判 (一)科判以縮小粗體加框,以便與《大智度論》區別,序號以壹、(壹)、

    一、(一)、1、(1)、A、(A)、a、(a)等分層次標示。如:

    壹、釋「檀波羅蜜滿」

    問曰:云何名檀波羅蜜滿? (壹)……

    唯科判中部分含有「因論生論」者,以「※」符號表示。如:

    ※ 因論生論:何謂不到彼岸

    問曰:云何名不到彼岸?

    (二)在卷 1 至卷 40 底本中,小段經文之後緊接著大段釋論,為配合原文架構,將經、論合併科判。不分經文、釋論,科判均以「新細明體」標示。

    自卷 41 起,大段經文之後才出現釋論,因為經文內容甚多,有必要再分

  • 《大智度論》講義

    VI

    段;而且,有些經文並沒有對應的釋論,因此將經文與釋論分別做科判,

    經文以「標楷體」標示,釋論以「新細明體」標示。經文與釋論之科判

    可以相互對照。如:

    【經】

    二、須菩提以「不住門」說般若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色中不應住,受、想、行、識

    中不應住。

    【論】釋曰: 二、須菩提以「不住門」說般若

    上須菩提以「謙讓門」說般若,雖言不說,而實為諸菩薩說般若波羅蜜。 今須菩提以「不住門」直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

    (三)科判反底色「○○○」,表示此段前已述。如:

    參、佛八現神力 (壹)出身分光(承上卷 7(大正 25,113a9-114b19))

    (四)部分科判引用印順法師之《大智度論筆記》,由於這些筆記並非一時一

    地所完成,筆記的內容也不一定按照藏經次序,格式也不統一,筆記的

    用紙,有中小學的筆記本,也有漢藏教理院所印製的宣紙,也有一般的

    十行紙。為方便整理,暫且依筆記本的冊數編號為 A 至 J。如下例表示轉寫打字本編號 A001,第 1 頁:

    貳、般若緣起二十一事(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 第一冊:目錄

    VII

    目錄

    序 ··································································································· I

    凡例 ······························································································· V

    目錄 ····························································································· VII

    (第 01 期)

    《大智度論》簡介 ···································································· 1~10

    卷 1 〈初序品中緣起義釋論第一〉(大正 25,57c5-62c14) ························· 11~28 〈如是我聞一時釋論第二〉(大正 25,62c15-66a18) ··························· 28~37

    卷 2 〈初品總說如是我聞釋論第三〉(大正 25,66a21-70b12) ····················· 38~53 〈初品中婆伽婆釋論第四〉(大正 25,70b13-75c4) ···························· 53~68

    卷 3 〈大智度初品中住王舍城釋論第五〉(大正 25,75c7-79b22) ················ 69~80 〈大智度共摩訶比丘僧釋論第六〉(大正 25,79b23-84a26) ·················· 80~98 〈大智度初品中四眾義釋論第七〉(大正 25,84a27-84c4) ·················· 98~100

    卷 4 〈釋初品中菩薩第八〉(大正 25,84c7-94a10) ······························· 101~131

    卷 5 〈初品中摩訶薩埵釋論第九〉(大正 25,94a13-95b29) ····················· 132~136 〈初品中菩薩功德釋論第十〉(大正 25,95c1-101b24) ····················· 136~160

  • 《大智度論》講義

    VIII

    (第 02 期)

    卷 6 〈釋初品中十喻第十一〉(大正 25,101c2-106b8) ··························· 161~181 〈釋初品中意無礙第十二〉(大正 25,106b9-108a19) ······················ 181~186

    卷 7 〈初品中佛土願釋論第十三〉(大正 25,108a22-111a21) ·················· 187~197 〈大智度初品中放光釋論第十四〉(大正 25,111a22-114c2) ·············· 197~210 【附錄】「七使與九十八結」補充說明(大正 25,110b7) ······················· 210

    卷 8 〈初品放光釋論第十四之餘〉(大正 25,114c5-121b13) ··················· 211~234

    卷 9 〈初品放光釋論第十四之餘〉(大正 25,121b16-124a9) ··················· 235~245 〈初品中十方諸菩薩來釋論第十五〉(大正 25,124a10-127b14) ········· 245~256

    卷 10 〈初品中十方菩薩來釋論第十五之餘〉(大正 25,127b17-135c29) ······ 257~283

    卷 11 〈釋初品中舍利弗因緣第十六〉(大正 25,136a2-139a21) ················ 284~293 〈釋初品中檀波羅蜜義第十七〉(大正 25,139a22-140a20) ··············· 293~296 〈釋初品中讚檀波羅蜜義第十八〉(大正 25,140a21-140c14) ············ 296~298 〈釋初品中檀相義第十九〉(大正 25,140c15-143c16) ····················· 298~307 〈釋初品中檀波羅蜜法施義第二十〉(大正 25,143c17-145a6) ·········· 308~311

    卷 12 〈釋初品中檀波羅蜜法施第二十之餘〉(大正 25,145a9-153a24) ······· 312~340

    總目錄 ····················································································· i~x

  • 第一冊:《大智度論》簡介

    1

    慧日佛學班第 01 期

    《大智度論》簡介 釋厚觀(2006.09.23)

    一、《大智度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1(《大品般若經》)的釋經論,相傳為龍樹菩

    薩(約西元 150 年至 250 年)所造。2此論之註解書今僅存〔北周〕慧影的《大智度論疏》(原有 24 卷,現存 7 卷)3。

    二、龍樹所處的時代(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p.119-120)

    龍樹是南印度人,約生於西元 150 年至 250 年,於說一切有部出家,先讀聲聞三藏,後在雪山的一處佛寺中讀到了大乘經,並弘化於南北印。 當時多方面傳出的大乘經,數量不少,內容又各有所重,在下化眾生、上求佛道、

    修菩薩行的大原則下,「初期大乘」經的行解,不免有點龐雜。「初期大乘」流行以

    來(西元前 50 年~西元 200 年),已經二百多年了。

    面對:1、印度的神教,2、「佛法」流傳出的部派,3、大乘自身的異義,實有分別、

    1 (1)「摩訶」=大;「般若」=智;「波羅蜜」=度;「經」之註釋=論。

    (2)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p.138-139: 《般若經》的部類非常多,……龍樹知道《般若經》有三部:「上本」是十萬頌本,「中

    本」與「下本」,就是一般所說的「大品」與「小品」。 三部中的「下本般若」,中國古稱之為「小品」,漢文譯出而現存的,共有七部:一、《道

    行般若(波羅蜜)經》,後漢支婁迦讖譯,10 卷。二、《大明度經》,吳支謙譯,六卷。三、《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傳說為前秦曇摩蜱共竺佛念譯,其實是西晉竺法護譯的,

    現存五卷,部分已經佚失了。四、《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後秦鳩摩羅什譯,10 卷。五、《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分」(538 卷起,555 卷止),18 卷;六、「第五分」(556 卷起,565 卷止),10 卷──這二分,都是唐玄奘所譯的。七、《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趙宋施護譯,25 卷。 「中本般若」,古代稱之為「大品」。漢文譯出而現存的,共五部:一、《光讚般若波羅

    蜜經》,西晉竺法護譯,現存的已有佚失,僅存 10 卷。二、《放光般若波羅蜜經》,西晉無羅叉譯,20 卷。三、《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姚秦鳩摩羅什譯,27 卷(一說 30 卷)。四、《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401 卷起,478 卷止),78 卷;五、「第三分」(479卷起,537 卷止),59 卷──這二分,也是唐玄奘所譯的。 「上本般若」,即唐玄奘所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初分」(1 卷起,400 卷止),共400 卷。以上各部,與龍樹所見的三部《般若經》相當。 龍樹所見的上、中、下三部《般若經》,為初期大乘所傳出,代表般若法門的主要經典。

    三部是先後集出的,內容與文句,都不斷擴充而一天天廣大起來。先後集出的次第是:

    先有「原始般若」,經「下本般若」、「中本般若」,而後成立「上本般若」。 (3)有關般若經的部類,參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十章〈般若波羅

    蜜法門〉,第一節〈般若經的部類〉,新竹,正聞出版社,pp.591-619。 2 有些學者質疑《大智度論》之作者與《中論》之作者龍樹並非同一人。有關此問題,參見印

    順法師,《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收錄於《永光集》,正聞出版社,2004 年 6 月初版)。 3 慧影《大智度論疏》,收於《卍續藏》第 74 冊、第 87 冊,《卍新纂續藏經》第 46 冊。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2

    抉擇、貫通,確立大乘正義的必要。龍樹就是適應這一時代的要求,而成為印度佛

    教史上著名的第一位大乘論師。

    三、龍樹之論著(參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p.205-206;《印度佛教思想史》,p.125)

    (一)「抉擇甚深義」的有:1、《根本中論頌》,2、《六十頌如理論》, 3、《七十空性論》,4、《迴諍論》,5、《廣破經》, 6、《十二門論》,7、《壹輸盧迦論》。

    (二)「菩薩廣大行」的有:1、《大智度論》,2、《十住毘婆沙論》,3、《菩提資糧論》。 (三)其他:1、《寶行王正論》,2、《寄親友書》。

    四、龍樹菩薩被尊為「八宗共祖」4,兼具「經師」(通俗弘化、因機設教)與「論師」

    (立論嚴謹、條理分明)的特性,融貫大小乘,於深觀的基礎上,闡揚廣大菩薩行。

    五、《大智度論》被譽為「佛教百科全書」,除廣釋《般若波羅蜜經》之外,還引用大量

    的經、律、論,在文獻上、修行實踐上,皆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一)引用大量的《阿含經》。5

    (二)引用聲聞律典。(主要是《十誦律》6及《根本說一切有部律》7) 4 中國大乘八宗:三論宗、法相宗、天台宗、華嚴宗、禪宗、淨土宗、律宗、密宗。 5 在此僅舉二例如下:

    (1)《大智度論》卷 18(大正 25,193a20-27): 如摩訶男釋王來至佛所,白佛言:「是迦毘羅人眾殷多,我或值奔車、逸馬、狂象、鬪人

    時,便失念佛心;是時自念:『我今若死當生何處?』」

    佛告摩訶男:「汝勿怖勿畏!汝是時不生惡趣,必至善處。譬如樹常東向曲,若有斫者,

    必當東倒;善人亦如是,若身壞死時,善心意識長夜以信、戒、聞、施、慧熏心故,必

    得利益,上生天上。」 ※此文與《雜阿含經》卷 33(930 經)(大正 2,237b22-c8)相合。

    (2)《大智度論》卷 17(大正 25,181c22-182a5): 有一比丘在林中蓮華池邊經行,聞蓮華香,其心悅樂,過而心愛。 池神語之言:「汝何以故捨彼林下禪淨坐處而偷我香?以著香故,諸結使臥者皆起。」 時,更有一人,來入池中,多取其花,掘挽根莖,狼籍而去;池神默無所言。 比丘言:「此人破汝池,取汝花,汝都無言;我但池岸邊行,便見呵罵,言『偷我香!』」 池神言:「世間惡人常在罪垢糞中,不淨沒頭,我不共語也。汝是禪行好人而著此香,破

    汝好事,是故呵汝!譬如白疊鮮淨而有黑物點污,眾人皆見;彼惡人者,譬如黑衣點墨,

    人所不見,誰問之者!」 ※此文與《雜阿含經》卷 50(1338 經)(大正 2,369a9-b16)類似。

    6 例如:《大智度論》卷 2(大正 25,70c11-71a17): 時,佛從禪起經行,羅睺羅從佛經行,佛問羅睺羅:「何以羸瘦?」羅睺羅說偈答佛:「若

    人食油則得力,若食酥者得好色,食麻滓菜無色力,大德世尊自當知!」

    佛問羅睺羅:「是眾中誰為上座?」羅睺羅答:「和上舍利弗。」佛言:「舍利弗食不淨食。」

    爾時,舍利弗轉聞是語,即時吐食,自作誓言:「從今日不復受人請。」是時,波斯匿王、

    長者須達多等,來詣舍利弗所,語舍利弗:「佛不以無事而受人請,大德舍利弗復不受請,

    我等白衣云何當得大信清淨?」

    舍利弗言:「我大師佛言:『舍利弗食不淨食。』今不得受人請。」

    於是波斯匿等至佛所,白佛言:「佛不常受人請,舍利弗復不受請,我等云何心得大信?願

  • 第一冊:《大智度論》簡介

    3

    (三)雜藏8。(法義偈頌類9、傳說故事類10)

    (四)部派思想。(說一切有部的六足一身論11,《大毘婆沙論》,犢子部阿毘曇……等)

    (五)引用大量的大乘經典。12(如《維摩經》、《十地經》、《法華經》……等)

    (六)引用《中論》、提婆《四百論》13及羅睺羅所作的《讚般若波羅蜜偈》14等論書。

    (七)提及當時「大乘學者」之說法。15

    (八)其他:如韋陀(吠陀),僧佉(數論)等外道典籍。

    佛勅舍利弗還受人請!」

    佛言:「此人心堅,不可移轉。」佛爾時引本生因緣:「昔有一國王為毒蛇所囓,王時欲死,

    呼諸良醫令治蛇毒。時諸醫言:『還令蛇嗽,毒氣乃盡。』是時諸醫各設呪術,所囓王蛇即

    來王所。諸醫積薪燃火,勅蛇:『還嗽汝毒,若不爾者,當入此火!』毒蛇思惟:『我既吐

    毒,云何還嗽?此事劇死!』思惟心定,即時入火。爾時毒蛇,舍利弗是。世世心堅,不可

    動也。」

    此內容與說一切有部之《十誦律》卷 61(大正 23,463a-464a)相合。 7 印順法師,《永光集》,pp.74-75: 《大智度論》所引用的律藏,主要是說一切有部的。《大智度論》卷百(大正 25,756c1-6)說:「毘尼……略說有八十部,亦有二分:一者摩偷羅國毘尼,含阿波陀那、本生,有八十部。

    二者罽賓國毘尼,除卻本生、阿波陀那,但取要用作十部。有八十部毘婆沙解釋。」 依據印順法師的研究,「摩偷羅國毘尼」相當於《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罽賓國毘尼」相當於

    《十誦律》。 8 印順法師,《永光集》,pp.70-71: 三藏是經、律、論藏,四藏是在三藏之外加一雜藏。說一切有部的結集傳說,只有三藏;立

    雜藏的,現有文獻可知的,是大眾部、化地部、法藏部。……從其他部派的雜藏──南傳赤

    銅鍱部名為「小部」──內容來看,說一切有部也是有的,但分為二類:一、法義偈頌類;

    二、傳說故事類。但是對這些,說一切有部是持保留態度,而不與三藏等量齊觀的。 9 法義偈頌類:如《法句經》、《義品》等。參見印順法師,《永光集》,pp.71-72。 10 (1)傳說故事類:如本生、譬喻、因緣。參見印順法師,《永光集》,pp.72-73。

    (2)例如《大智度論》卷 4(大正 25,87c29-88c26)提到釋迦摩尼佛本生曾為尸毘王時割肉餵鷹的故事。此本生可參見:《六度集經》卷 1(第 2 經)(大正 3,1b);《菩薩本緣經》卷 3(大正 3,119a24-25);《本生鬘論》卷 1(大正 3,333b-334a);《大莊嚴論經》(第 64 經)(大正 4,321c-323a);《賢愚經》卷 1(大正 4,351c);《眾經撰雜譬喻》(大正 4,531b-c)等。

    11 六足論:1、《集異門足論》,2、《法蘊足論》,3、《施設足論》,4、《識身足論》,5、《品類足論》,6、《界身足論》。一身論:《發智論》。

    12 印順法師依《大智度論》、《十住毘婆沙論》所引的大乘經,以及中國早期之譯經,推考出在現存漢譯大藏經中,除去重譯的,有九十餘部初期大乘經。(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

    源與開展》,pp.24-41) 13 印順法師,《永光集》,p.97:

    《大智度論》也引用了提婆的《四百論》(漢譯為《廣百論》)。如卷 1 之「非二安隱門」偈(大正 25,64b),卷 26 之「若了知無我」偈(大正 25,254a),都出自《四百論》的〈破見品〉。

    14 參見《大智度論》卷 18(大正 25,190b-191a)。 15 如《大智度論》卷 27(大正 25,261b12-262a16)討論「何時斷盡煩惱?何時斷盡習氣?」

    卷 78(大正 25,609c12-610b1)討論「菩薩初發心,是否即勝過漏進阿羅漢」等。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4

    六、《大智度論》之組織大要 (一)《大智度論》是經論的合編 100 卷,其中含《大品般若經》經文 27 卷16,釋論 73

    卷;前 34 卷詳釋初品,第 2 品以下略釋。

    (二)《大品般若經》共 90 品,略分為四部分: 1、〈序品第一〉至〈舌相品第六〉; 2、〈三假品第七〉至〈累教品第六十六; 3、〈無盡品第六十七〉至〈如化品第八十七〉; 4、〈常啼品第八十八〉至〈囑累品第九十〉。 其中,〈三假品第七〉至〈累教品第六十六〉,及〈常啼品第八十八〉、〈法尚品第八

    十九〉之內容,大致與《小品般若經》相合。

    (三)《小品般若經》重於「般若道」,《大品般若經》則包含了「般若道」與「方便道」。

    《大智度論》選擇卷數適中的《大品般若經》(27 卷)作註釋,不但闡揚了「絕諸戲論的般若道」,也兼顧了「嚴土熟生的方便道」17,可說非常善巧。

    七、《大智度論》之體例,如僧叡《序》所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

    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18常針對一個問題,從各角度以「復次」、「復次」

    之形式列出多種回答。有時「各說並陳」而不加簡擇,有時以「無執」為宗。

    八、《大智度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

    (一)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26: 龍樹是大乘行者,本於深觀而修廣大行的,所以更應從《大智度論》、《十住毘婆

    沙論》,去理解大乘的全貌。龍樹生於南印度,在北方修學,所以龍樹論有綜貫

    南北的特色;抉擇、貫通一切,撥荊棘而啟大乘的坦途,不是為理論而理論的說

    明者。「佛法」的「四部阿含」以外,大乘經的傳出,部類眾多,宗趣不一,所

    以龍樹依據古說,依「四阿含」的不同特性,立四種悉檀19,以貫攝一切佛法─

    16 印順法師,《永光集》,p.14:

    《出三藏記集》卷 2:「新大品經二十四卷。」(大正 55,10c)隋《眾經目錄》卷 1 作 30 卷(大正 55,118b),「宋藏本」等也是 30 卷,唯「高麗藏本」作 27 卷。

    17 《大智度論》卷 71:「般若波羅蜜,能滅諸邪見煩惱戲論,將至畢竟空中;方便將出畢竟空。」(大正 25,556b26-27)。另參見吉藏,《淨名玄論》卷 4:「般若將入畢竟空,無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化人。」(大正 38,882a12-13)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8:「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18 僧叡述,《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序》(大正 25,57a20-22)。 19 (1)印順法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p.490-491:

    「悉檀」,梵語 siddhānta,譯為成就、宗、理。四種悉檀,是四種宗旨,四種道理。四悉檀可以「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龍樹四悉檀的判攝一切佛法,到底根

    據什麼?說破了,這只是依於「四阿含」的四大宗旨。以四悉檀與覺音的四論相對比,

    就可以明白過來。「吉祥悅意」,是《長阿含》,「世界悉檀」。如《闍尼沙經》、《大典尊

    經》、《大會經》、《帝釋所問經》、《阿吒囊胝經》等,是通俗的適應天神信仰(印度教)

    的佛法。思想上,《長阿含》破斥了外道,而在民眾信仰上融攝他,諸天大集,降伏惡

    魔;特別是《阿吒囊胝經》的「護經」,有「守護」的德用。

    「破斥猶豫」,是《中阿含》,「對治悉檀」。《中阿含》的分別抉擇以斷疑情,淨除「二

  • 第一冊:《大智度論》簡介

    5

    ─悉檀是宗旨、理趣的意思。四悉檀是:有的是適應俗情方便誘導向佛的「世界

    悉檀」,有的是針對偏蔽過失而說的「對治悉檀」,有的是啟發人心向上向善的「各

    各為人悉檀」,有的是顯示究竟真實的「第一義悉檀」。以此四悉檀通攝當時的一

    切佛說,「皆是實,無相違背」20。經說不同,如從應機說法來說,一切是如實說,

    「佛說無不如義」,所以「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

    者」!然依修行而得究竟來說,那就是「第一義悉檀」了。

    (二)印順法師,《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pp.45-47: 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種種法門。只要能「離戲論」,則一切法門,

    莫不能「知諸法實相」。這是《大智度論》看待一切佛法的根本立場。……

    這種種論義,都淵源於佛(《阿含》)說,只是偏執而無法「離戲論」,遂以為對

    方「乖錯」。如「得般若波羅密法」,亦即通達緣起即空即假名的中道,則部派異

    義,都有其相對真實性,於一切法門,自能通達無礙。

    九、《大智度論》之主要內容

    (一)勸發菩提心,修學六度21、四攝22等,遍學一切法23,辨明魔事,得不退轉,莊嚴

    十一種結」等,正是對治的意義。

    「顯揚真義」,是《雜阿含》,「第一義悉檀」。

    《增壹阿含》的「滿足希求」,是「各各為人悉檀」。

    適應不同的根性,使人生善得福,這是一般教化,滿足一般的希求。龍樹的四悉檀,與

    覺音四論的宗趣,完全相合,這一定有古老的傳承為依據的。徹底的說起來,佛法的宗

    旨,佛法化世的方法,都不外乎這四種。每一阿含,都可以有此四宗;但就每一部的特

    色來分別,那就可說《長阿含》是「世界悉檀」,《增一阿含》是「為人悉檀」,《中阿含》

    是「對治悉檀」,《雜阿含》是「第一義悉檀」了。

    (2)參見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72。 (3)印順法師於《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華雨集》,第四冊,pp.29-30)中又說:

    《雜阿含》是修多羅,祇夜,記說等三分集成的。以四悉檀而論,「修多羅」是第一義

    悉檀;「祇夜」是世界悉檀;「記說」中,弟子記說是對治悉檀,如來記說是各各為人生

    善悉檀。佛法有四類理趣,真是由來久矣!這可見,《雜阿含》以第一義悉檀為主,而

    實含有其他三悉檀。進一步的辨析,那「修多羅」部分,也還是含有其他三悉檀的。所

    以這一判攝,是約聖典主要的理趣所在而說的。 由此可知,法師四悉檀的判攝,是依聖典主要的理趣而說,並不是所有的《雜阿含》都是第

    一義悉檀。同樣的,法師判攝「佛法」為第一義悉檀,也是針對該時期佛教的主要思想而說,

    並不是所有的「佛法」(四阿含)都是「第一義悉檀」,不是所有的「初期大乘佛法」都是「對

    治悉檀」。 20 《大智度論》卷 1:「有四種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

    四者、第一義悉檀。四悉檀中,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大正

    25,59b18-22) 21 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六波羅蜜。 22 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23 (1)《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22:「佛告須菩提:『不以聲聞道,不以辟支佛道,不以佛道,

    得入菩薩位;菩薩摩訶薩遍學諸道,得入菩薩位。……』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若菩薩摩訶薩作八人、得須陀洹果,乃至得阿羅漢果、得辟支佛道,然後入菩薩位,無

    有是處!不入菩薩位,當得一切種智,無有是處!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從初發意行六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6

    佛土,度化眾生,成就佛道。

    (二)比較二乘與菩薩修行方法之異同。

    (三)菩薩修行階位。(《大品般若經》〈發趣品〉無名字之菩薩十地24,「乾慧地」等共

    三乘十地25,「歡喜地」等菩薩十地26)

    (四)一般人對《大品般若經》之種種疑難,《大智度論》提出巧妙的解釋。例如:

    1、菩薩初發心是否即勝過漏盡阿羅漢?(《大智度論》卷 78,大正 25,609c12-610b1)

    眾生有二種︰一者、發心;二者、未發心。……發心菩薩有二種︰一者、行諸波

    羅蜜等菩薩道,二者、但空發心。此中說「行菩薩道者」;是人雖事未成就,能

    勝一切眾生,何況成就!……譬如一六神通阿羅漢,將一沙彌,令負衣鉢,循路

    而行。……沙彌聞已驚悟:「我師能知我心!我一發意已勝阿羅漢,何況成就!」

    即自堅固住大乘法。

    復次,勝,名不必一切事中皆勝,但以一發心,欲作佛度眾生,是事為勝;諸餘

    禪定、解脫等猶尚未有,何得言勝?譬如以飛言之,鳥則勝人。未來當得功德,

    此事不論。

    波羅蜜時,以智觀過八地。何等八地?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

    已辦地、辟支佛地──直過,以道種智入菩薩位;入菩薩位已,以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

    習。」(大正 8,381a23-b23) 參見《大智度論》卷 86(大正 25,659b6-c5)。

    (2)菩薩遍學的主要內容有: a、菩薩法:六波羅蜜、十八空、百八三昧。 b、共二乘法: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分、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三解脫

    門(空、無相、無作),十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法智、比

    智、世智、他心智),三無漏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有覺有觀等)三

    三昧,十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捨、念天、念滅、念出入息、念身、念

    死),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捨;九次第定。 c、佛的功德: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 d、世間學:四十二字門。(以上每一法門,都說是「以不可得故」) 參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p.682-683;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5〈18 問乘品(摩訶衍品)〉、〈19 廣乘品(四念處品)〉(大正 8,249c-256b);《大智度論》卷 46-卷 48(大正 25,393b1-409c15)。

    24 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6〈20 發趣品〉(大正 8,256c6-259c15),《大智度論》卷 49-卷 50(大正 25,409c23-419c12)。

    25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17:「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何等是十地?菩薩具足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菩薩摩訶薩具足乾慧地、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作

    地、辟支佛地、菩薩地、佛地,具足是地,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大正 8,346b2-7) 《大品般若經》僅說到「乾慧地」等名字,《大智度論》卷 75(大正 25,585c-586a)則詳加闡釋。

    26 《大智度論》卷 49:「問曰:此中是何等十地?答曰:地有二種,一者、但菩薩地,二者、共地。共地者,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但菩薩地者,歡喜地、離垢地、有光地、增曜地、難

    勝地、現在地、深入地、不動地、善根地、法雲地──此地相如《十地經》中廣說。」(大正

    25,411a25-b1)

  • 第一冊:《大智度論》簡介

    7

    (1)小乘人言︰乃至補處菩薩尚不勝小沙彌得無量律儀者。 (2)摩訶衍論中,或有人如是言︰其有發大乘心者,雖復在弊惡小人中,猶勝

    二乘得解脫者。 (3)〔論主評:〕是名二邊,離是二邊,名為中道。中道義,如上說,以其有義

    理實故,應當取。是故說:「初發心時,勝一切眾生,何況成佛!」

    2、云何有眾生僅聞佛名而便得道?

    【經】(《大品般若經》卷 1,大正 8,221a17-20) 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十方如恒河沙等世界中,眾生聞我名者,必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欲得如是等功德者,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大智度論》卷 34,大正 25,313a25-314a4) 問曰:有人生值佛世,在佛法中,或墮地獄者,如提婆達、俱迦利、訶多釋子

    等,三不善法覆心故墮地獄。此中云何言「去佛如恒河沙等世界,但聞

    佛名便得道」耶?

    答曰:上已說有二種佛:一者、法性生身佛,二者、隨眾生優劣現化佛。

    為法性生身佛故,說「乃至聞名得度」;為隨眾生現身佛故,說「雖共佛

    住,隨業因緣有墮地獄者」。

    法性生身佛者,無事不濟、無願不滿。所以者何?於無量阿僧祇劫積集

    一切善本功德,一切智慧無礙具足,為眾聖主,諸天及大菩薩希能見者。

    譬如如意寶珠難見、難得,若有見者,所願必果。……

    問曰:釋迦文佛亦是法性生身分,無有異體;何以故佛在世時,有作五逆罪人、

    飢餓、賊盜如是等惡?

    答曰:釋迦文佛本誓:「我出惡世,欲以道法度脫眾生,不為富貴世樂故出。」

    若佛以力與之,則無事不能。又亦是眾生福德力薄、罪垢深重故,不得

    隨意度脫。又今佛但說清淨涅槃,而眾生譏論誹謗言:「何以多畜弟子化

    導人民?此亦是繫縛法。」但以涅槃法化猶尚譏謗,何況雜以世樂!……

    如是眾生若以世樂,不得度也。是事種種因緣上已廣說。以是故說:「聞

    佛名,有得道者,有不得者。」

    復次,佛身無量阿僧祇種種不同:(1)有佛為眾生說法令得道者。(2)有佛放無量

    光明,眾生遇之而得道者。(3)有以神通變化指示其心而得道者。(4)有佛但現色

    身而得道者。(5)有佛遍身毛孔出眾妙香,眾生聞之而得道者。(6)有佛以食與眾

    生令得道者。(7)有佛眾生但念而得道者。(8)有佛能以一切草木之聲而作佛事令

    眾生得道者。(9)有佛,眾生聞名而得道者。為是佛故說言:「我作佛時,其聞名

    者皆令得度。」

    復次,聞名,不但以名便得道也;聞已修道,然後得度。如須達長者,初聞佛

    名內心驚喜,詣佛聽法而能得道。又如貰夷羅婆羅門,從雞泥耶結髮梵志所初

    聞佛名,心即驚喜,直詣佛所,聞法得道──是但說聞名。聞名為得道因緣,

    非得道也。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8

    問曰:此經言「聞諸佛名,即時得道」,不言「聞名已,修道乃得」!

    答曰:今言「即時」,不言「一心中」,但言「更無異事間之」,故言「即時」。

    譬如經中說:「修慈心時,即修七覺意。」

    難者言:「慈三昧,有漏,是緣眾生法;云何即時修七覺?」

    答者言:「從慈起已,即修七覺,更無餘法,故言即時。即時有二種:一

    者、同時;二者、雖久,更無異法,即是心而得修七覺,亦名即時。」

    復次,有眾生福德純熟,結使心薄,應當得道;若聞佛名,即時得道。

    又復以佛威力故,聞即得度;譬如熟癰,若無治者,得小因緣而便自潰;亦如

    熟果,若人無取,微風因緣,便自墮落;譬如新淨白㲲易為受色。

    為是人故,說若聞佛名即時得道。

    3、菩薩能實滿一切眾生願否? (1)《大智度論》卷 30(大正 25,277b24-c7):

    問曰:菩薩實能滿一切眾生願不?若悉滿眾生願,餘佛菩薩何所利益?若不悉

    滿,是中何故說「欲滿一切眾生願,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有二種願:一者、可得願,二者、不可得願。

    不可得願者,有人欲籌量虛空盡其邊際,及求時、方邊際,如小兒求水

    中月、鏡中像──如是等願皆不可得。

    可得願者,鑽木求火,穿地得水,修福得人天中生,及得阿羅漢、辟支

    佛果,乃至得諸佛法王──如是等名皆可得願。

    可得願有二種:一謂世間,二謂出世間。

    是中世間願故,滿眾生願。云何得知?以飲食、床臥具,乃至燈燭所須

    之物皆給與之。

    (2)《大智度論》卷 30(大正 25,278b17-c16): 問曰:若能滿一切眾生願者,則眾生有邊,無有受諸飢寒苦者。何以故?一切

    眾生皆滿所願,願離苦得樂故。

    答曰:滿一切者,名字一切,非實一切。如《法句》偈說:「一切皆懼死,莫不

    畏杖痛。恕己可為譬,勿殺勿行杖!」27雖言「一切畏杖痛」,如無色眾

    生無身故,則無杖痛;色界眾生雖可有身,亦無杖痛;欲界眾生亦有不

    受杖痛。而言「一切」,謂應得杖者;說言「一切」,非實一切。 以是故,菩薩滿一切眾生所願,謂應可得者。 然菩薩心無齊限,福德果報亦無有量;但眾生無量阿僧祇劫罪厚障故,

    27 《法句經》卷 1〈18 刀杖品〉:「刀杖品者,教習慈仁,無行刀杖賊害眾生。一切皆懼死,莫

    不畏杖痛,恕己可為譬,勿殺勿行杖。能常安群生,不加諸楚毒,現世不逢害,後世長安隱。」

    (大正 4,565a29-b5)又參考《出曜經》卷 8(大正 4,653b21-22);《法集要頌經》卷 1(大正 4,780a26-27);《大般涅槃經》卷 10:「一切畏刀杖,無不愛壽命,恕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杖。」(大正 12,426c26-27)

  • 第一冊:《大智度論》簡介

    9

    而不能得。28

    如舍利弗弟子羅頻周比丘29,持戒精進,乞食六日而不能得,乃至七日,

    命在不久;有同道者乞食持與,鳥即持去。時,舍利弗語目揵連:「汝大

    神力,守護此食,令彼得之!」即時目連持食往與,始欲向口,變成為

    泥。又,舍利弗乞食持與,而口自合。最後,佛來,持食與之,以佛福

    德無量因緣故,令彼得食。是比丘食已,心生歡喜,倍加信敬。佛告比

    丘:「有為之法皆是苦相。」為說四諦,即時比丘漏盡意解,得阿羅漢道。 有薄福眾生,罪甚此者,佛不能救。

    又知眾生不可得故,深達法性故,諸佛無有憶想分別是可度、是不可度,

    心常寂滅,意無增減。

    以是故,菩薩欲滿一切眾生願,彼以罪故而不能得,菩薩無咎!

    十、研讀《大智度論》之參考資料

    (一)《大智度論》原文 1、《大正藏》第 25 冊。(底本為高麗藏本,並有宋、元、明、宮內省圖書寮本、石山

    寺本等多種版本校勘)

    2、印順法師標點本,香港,佛慈淨寺藏版。(底本為明本,與大正藏有些出入,但印順法師之標點對解讀文義非常有幫助。書後附印順法師撰〈《大智度論》校勘記〉,

    此〈校勘記〉原刊《內明》第 93 期,1979 年 12 月)

    (二)《大智度論》之註釋 〔北周〕慧影,《大智度論疏》24 卷。現僅存 7 卷(卷 1、6、14、15、17、21、24)《卍續藏》第 74 冊、第 87 冊;《卍新纂續藏經》第 46 冊。

    (三)《大智度論》之譯注 1、Lamotte 教授法文譯注,É. Lamotte, Le Traité de la Grande Vertu de Sagesse de

    Nāgārjuna (Mahāprajñāpāramitāśāstra), Tome I~V, Louvain, Louvain-la-Neuve, 1944,1949,1970,1976,1980 年。 (僅譯出卷 1~卷 34;第五冊末附有菩薩十地)

    郭忠生中譯,《諦觀》第 62-69 期。(1990 年 7 月~1992 年 4 月) (僅譯出卷 1 至卷 4,及 Lamotte 教授法文譯注《大智度論》第三冊序文──《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

    2、大乘佛典,中國‧日本篇 1《大智度論》,梶山雄一、赤松明彥譯(僅譯出卷 1、4、5、6、12、18、32),東京:中央公論社,1989 年 8 月。

    28 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F021〕p.351:菩薩滿眾生一切願:(1)且說滿世間願;(2)且

    說應可得者,菩薩心及福德無量,但眾生罪障有得不得。 29 參見《雜譬喻經》卷 1(大正 4,525b9-19)。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10

    (四)《大智度論》研究專書、論文 1、印順法師,《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收錄於《永光集》,正聞出版社,2004

    年 6 月初版)。 2、武田浩學,《大智度論の研究》,日本東京,山喜房佛書林,2005 年 10 月。 3、加藤純章等著,《大智度論の總合的研究──その成立から中國佛教への影響まで

    ──》,平成 15 年 3 月。(「平成 11 年度~平成 13 年度科學研究會補助金基盤研究(B)(2)研究成果報告書」)其中 pp.110-122 之「大智度論關連文獻目錄」,收錄多篇研究論文目錄,值得參考。

    4、網路資源,香光尼眾佛學院課程教學網-經論導讀-大智度論,亦列出多種《大智度論》相關文獻,2003/6/3(http://www.gaya.org.tw/teacher/20/index.html)。

    (五)《大智度論》之本文相互索引 1、釋厚觀,郭忠生合編,「《大智度論》之本文相互索引」,《正觀雜誌》第 6 期,1998

    年 9 月 25 日。(《大智度論》常見「如先說」、「後當廣說」等文句,如能善用此書,將能提供不少便利)

    (六)《大智度論》筆記 印順導師,《大智度論筆記》,收錄於印順文教基金會《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光

    碟(2004 年 4 月)。 釋厚觀於 2003 年底邀集福嚴佛學院師生及福嚴推廣教育班學員,將印順導師,《大智度論筆記》打字、排版,並列印裝訂成冊,題名為「印順導師,《大智度論筆記》」,

    分上、下二冊,2004 年 6 月初稿,2005 年 12 月修訂。 印順導師的《大智度論》筆記,並非依經論逐字的摘錄,而是融會貫通之後,以

    扼要短短數語,收攝一大段經文或論文。如讀者對《大智度論》內容稍有瞭解,

    再配合閱讀印順導師的《大智度論筆記》,更能收畫龍點睛之效!

    (七)《大智度論》講義 1、福嚴佛學院編,《大智度論講義》(一)(二),新竹,福嚴佛學院,2005 年 8 月。 2、福嚴佛學院編,《大智度論講義》(三)(四),新竹,福嚴佛學院,2006 年 2 月。 3、福嚴佛學院編,《大智度論講義》(五)(六),新竹,福嚴佛學院,2006 年 6 月。 以上《大智度論講義》電子檔可於福嚴佛學院網站(http://www.fuyan.org.tw)或慧日講堂網站(http://www.lwdh.org.tw)下載。

    (八)其他(《大品般若經》相關資料) 1、〔隋〕吉藏,《大品經義疏》,《卍新纂續藏經》第 24 冊。 2、美國法雲禪寺出版社般若編輯小組編,《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冠科》(上、下冊);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科判表》,2005 年 4 月,美國法雲寺發行。(依《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冠科》下冊,p.1184「編輯後記」之說明,此《冠科》乃玅境法師參考〔隋〕吉藏撰,《大品經義疏》,而抄出般若經科,再由般若編輯小組彙編而成。

    以上二書,有助於對《大智度論》卷 35 以後(釋第 2 品以後)之科判。

  • 第一冊:《大智度論》卷 001

    11

    慧日佛學班第 01 期

    《大智度論》卷 1 〈初序品中緣起義釋論第一〉

    (大正 25,57c5-62c14)1 釋厚觀(2006.09.30)

    壹、歸敬偈

    一、歸敬佛寶

    智度大道佛從2來,智度大3海佛窮盡4,智度相義佛無礙5,稽首智度無等6佛。

    二、歸敬法寶 有無7二見滅無餘,諸法實相佛所說,常住不壞淨煩惱,稽首佛所尊重法8。

    三、歸敬僧寶

    聖眾大海行福田,學無學人9以莊嚴,後有愛種永已10盡,我所既滅根亦11除12;

    1 【腳注格式說明】

    (1)《大正藏》原文引用說明。例:腳注「《大智度論》卷 1(大正 25,57c11)」,表示本文出自《大智度論》第 1 卷,《大正藏》第 25 冊,第 57 頁,c 欄,第 11 行。其中,a 欄表《大正藏》紙本第 1 欄;b 欄表《大正藏》紙本第 2 欄;c 欄表《大正藏》紙本第 3 欄;d 欄表《大正藏》紙本校勘欄。

    (2)《大正藏》校勘欄引用說明。例:腳注「四顧觀察=觀察四方【宋】【元】【明】【宮】【石】。(大正 25,58d,n.4)」,其中「(大正 25,58d,n.4)」,表示前文「四顧觀察=觀察四方【宋】【元】【明】【宮】【石】」出自:《大正藏》第 25 冊,第 58 頁校勘欄,第 4 個校勘腳注。 關於《大正藏》校勘欄中「=、+、*、…」等符號說明,詳見《大正藏》略符表。

    (3)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引用說明。例:腳注「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2〕p.181」,其中「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表示本文出自: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收於印順文教基金會發行《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光碟(2004 年 4 月)。「〔C002〕p.181」表示:新竹福嚴佛學院,2005 年轉寫打字本中之編號 C002,第 181 頁。

    (4)學術著作引用說明。例:腳注 Lamotte(1944, p.3, n.2),表示參見:Lamotte, Étienne. (1944). Le Traité de la Grande Vertu de Sagesse de Nāgārjuna (Mahāprajñāpāramitāśāstra). Tome. I. Louvain: Institut Orientaliste, Université de Louvain.(即比利時學者 Lamotte 教授的《大智度論》法文譯注)譯注者簡稱 Lamotte,頁數簡稱 p.,腳注簡稱 n.。中譯文使用郭忠生老師的翻譯本,部分刊於《諦觀》雜誌,以「《諦觀》(冊數),p.頁數,n.腳注數」之方式標示。

    2 從=善【宋】【元】【明】【宮】【石】。(大正 25,57d,n.13) 3 大=深【宋】【宮】【石】。(大正 25,57d,n.14) 4 盡=底【宋】【元】【明】【宮】【石】。(大正 25,57d,n.15) 5 般若波羅蜜唯佛究竟無礙。(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27〕p.230) 6 等=子【元】【明】【聖】。(大正 25,57d,n.16) 7 有無=無有【聖】。(大正 25,57d,n.17) 8 實相:佛所尊重法。(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3〕p.185) 9 「學」,「學人」,即「有學」,在聲聞之四向四果中,前四向三果為有學聖者。

    「無學」,在聲聞為證得阿羅漢果之聖者,以其所作皆辦,不受後有,故稱為無學。 《大智度論》卷 76:「未得無生法忍名學地,得無生法忍名無學地。」(大正 25,594c17-18)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12

    已捨世間諸事業,種種功德所住處,一切眾中最為上,稽首真淨大德僧。 一心恭敬三寶已,及諸救世彌勒等;智慧第一舍利弗,無諍空行須菩提13。

    四、明造論之意

    我今如力14欲演說,大智彼岸實相義15,願諸大德聖智人,一心善順16聽我說!

    貳、般若緣起二十一事(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問曰:佛以何因緣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諸佛法不以無事及小因緣而自發言,

    譬如須彌山王不以無事及小因緣而動。今有何等大因緣故,佛說《摩訶般若波羅

    蜜經》? 答曰:

    一、為彌勒等說菩薩行(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佛於三藏中,廣引種種諸喻,為聲聞說法,不說菩薩道。唯《中阿含•本末經》17中,

    佛記彌勒菩薩「汝當來世,當得作佛,號(58a)字彌勒」18,亦不說種種菩薩行。佛今欲為彌勒等廣說諸菩薩行,是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10 已=以【聖】。(大正 25,57d,n.18) 11 亦=已【宋】【元】【明】【宮】。(大正 25,57d,n.19) 12 [北周]慧影,《大智度論疏》卷 1:「以三毒為諸見根本,今三毒已盡,諸見亦亡,故云我

    所既滅根以除。」(卍新續藏 46,795c17-18) 13 「無諍空行須菩提」,須菩提是釋尊聲聞弟子中無諍三昧第一及解空第一。

    《大智度論》卷 11:「佛以是般若波羅蜜甚深法,為舍利弗說。問曰:『若爾者,何以初少為舍利弗說,後多為須菩提說?若以智慧第一故應為多說,復何以為須菩提說?』答曰:『舍利

    弗,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須菩提於弟子中,得無諍三昧最第一。無諍三昧相,常觀眾生,不

    令心惱,多行憐愍;諸菩薩者,弘大誓願以度眾生,憐愍相同,是故命說。」(大正 25,136c23-29) 《大智度論》卷 40〈6 舌相品〉:「問曰:『若爾者目連、迦葉等甚多,何以不次第皆與語?』答曰:『此經名智慧,舍利弗智慧第一,是故問。須菩提雖有種種因緣,以二因緣大故。一者,

    好行無諍定,常慈悲眾生,雖不能廣度眾生,而常助菩薩,以菩薩事問佛。二者,好深行空

    法,是般若中多說空法,是故命須菩提說。』」(大正 25,356a17-24) 《薩婆毘尼毘婆沙》卷 7:「無諍三昧,此是世俗三昧,非無漏也。諍有三種:一、煩惱諍,二、五陰諍,三、鬪諍。一切羅漢二種諍盡:煩惱諍、鬪諍,此二諍盡。五陰是有餘故未盡,

    有此五陰,能發人諍;唯有無諍三昧,能滅此諍。一切羅漢雖自無諍,不能令前人於身上不

    起諍心。無諍羅漢,能令彼此無諍,一切滅故,能令眾生現世得福。」(大正 23,547b) 另參見《中阿含經》卷 43《拘樓瘦無諍經》(大正 1,703c);《大毘婆沙論》卷 179(大正 27,899c、900a)。詳見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26;《性空學探源》,p.74 及 p.255;《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633;《空之探究》,p.22。

    14 《大智度論疏》卷 1:「我今如力者,即是隨力。明波若實相之法,平等大慧,唯佛乃窮;其理玄遠,非義所測。然我今日既欲宣通此法,齊我所知,隨力隨分欲演斯指,故云如力等也。」

    (卍新續藏 46,797b6-9) 15 《大智度論疏》卷 1:「大智彼岸實相義者,大智,即是摩訶波若,故云大智;彼岸者,即是

    波羅蜜;實相者,即是常住波若;義者,是第一義。」(卍新續藏 46,797b10-12) 16 順=慎【聖】。(大正 25,57d,n.20) 17 參見 Lamotte(1944, p.4, n.3):《本末經》現有三種漢譯本傳世:1、《中阿含經》卷 13《說本

    經》(大正 1,508c-511c)。2、《古來世時經》(大正 1,829b-830c)。3、《賢愚經》卷 12〈50 波婆離品〉(大正 4,432b-436c)。其他:《大毘婆沙論》卷 135(大正 27,698b);《順正理論》卷 38(大正 29,559a);《俱舍論》卷 12(大正 29,64a),卷 27(大正 29,144b),卷 30(大

  • 第一冊:《大智度論》卷 001

    13

    二、增益菩薩念佛三昧(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有菩薩修念佛三昧,佛為彼等欲令於此三昧得增益故,說《般若波羅蜜經》。

    如《般若波羅蜜•初品》中說:「佛現神足,放金色光明,遍照十方恒河沙等世界,

    示現大身,清淨光明,種種妙色滿虛空中。佛在眾中,端正殊妙,無能及者。譬如須

    彌山王,處於大海。」19 諸菩薩見佛神變,於念佛三昧倍復增益,以是事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三、受請轉於甚深法輪(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菩薩初生時,放大光明,普遍十方,行至七步,四顧觀察20,作師子吼而說偈言:

    「我生胎分盡,是最末後身;我已得解脫,當復度眾生。」21 作是誓已,身漸長大,欲捨親屬,出家修無上道。中夜起觀,見諸伎直22、后妃婇女,

    狀若臭屍。23即命車匿,令被24白馬,夜半踰城,行十二由旬,到跋伽婆仙人所住林中,

    以刀剃髮,以25上妙寶衣,貿26麁布僧伽梨。 於泥連禪河側,六年苦行,日食一麻,或食一米等,而自念言:「是處非道!」 爾時,菩薩捨苦行處,到菩提樹下,坐金剛處。魔王將十八億萬眾來壞菩薩,菩薩以

    正 29,156b)。

    18 參見 Lamotte(1944, p.5, n.1):《中阿含經》卷 13(66 經)《說本經》(大正 1,510b-511a);《長阿含經》卷 6《轉輪聖王修行經》(大正 1,41c-42a)。

    19 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1〈1 序品〉(大正 8,217c-218a)。 20 四顧觀察=觀察四方【宋】【元】【明】【宮】【石】。(大正 25,58d,n.4) 21 參見 Lamotte(1944, p.6, n.3):《中部》III, p.123;《長部》II, p.15;《中阿含經》卷 8《未曾有

    法經》(大正 1,470b);《長阿含經》卷 1《大本經》(大正 1,4b-c);《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 2(大正 24,108a);《大事》II, p.20;《修行本起經》及《太子瑞應本起經》(大正 3,463c 及 473c);《普曜經》卷 2(大正 3,494a);《方廣大莊嚴經》卷 3(大正 3,553a);《異出菩薩本起經》(大正 3,618a);《過去現在因果經》(大正 3,627a);《佛本行集經》卷8(大正 3,687b);《佛所行讚》卷 1(大正 4,1b)。

    22 (1)伎:6.古代指百戲雜技藝人,7.指以音樂歌舞為業的女子。(《漢語大詞典》(一),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3 年 2 月,第 2版,p.1178)

    (2)直:20.當值、值勤。《晉書‧庾玟傳》:“玟為侍中,直於省內。”(《漢語大詞典》(一),p.853)

    (3)又依《玉篇》「直,侍也」之說,或可解作「侍」。「直侍」:1.指隨侍帝王左右的人。(《漢語大詞典》(一),p.859)「伎直」,或可指當值隨侍帝王左右的女侍。

    (4)參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 15:「時,彼長者子五欲自娛已,便得暫眠,一切『伎直』悉皆眠臥。長者子須臾便覺,視己屋舍猶若丘塚,觀諸『伎直』皆如木人。」(大

    正 22,105a28-b14) (5)《大智度論》卷 35〈2 釋報應品〉:「又令夜半見諸宮人、妓直惡露不淨,涕唾流涎,

    屎尿塗漫。菩薩見已,即便穢厭。」(大正 25,317a) 23 參見 Lamotte(1944, p.10, n.1):《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 4(大正 24,115b);《六

    度集經》卷 7(大正 3,41b-42a)。 24 被=鞁【元】【明】。(大正 25,58d,n.8)

    鞁(ㄅㄟˋ):2.備駕,配置馬具。(《漢語大詞典》(十二),p.191) 25 以=持【宋】【元】【明】【宮】【石】,=時【聖】。(大正 25,58d,n.10) 26 貿:1.交易,交換,2.變換,改變。(《漢語大詞典》(十),p.170)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14

    智慧功德力故,降魔眾已,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時三千大千世界主梵天王,名式棄,及色界諸天等,釋提桓因及欲界諸天等,并四

    天王,皆詣佛所,勸請世尊初轉法輪;27亦是菩薩念本所願,及大慈大悲故,受請說法28。諸法(58b)甚深者,般若波羅蜜是。以是故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四、欲斷眾生疑一切智人(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有人疑佛不得一切智29。所以者何?諸法無量無數,云何一人能知一切法?佛住

    般若波羅蜜實相清淨如虛空30,無量無數法中,自發誠言:「我是一切智人。」欲斷一

    切眾生疑,以是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五、示法實相拔出邪法(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有眾生應得度者,以佛大功德智慧無量,難知難解故,為惡師所惑,心沒邪法,

    不入正道。為是輩人,起大慈心,以大悲手授31之,令入佛道,是故自現最妙功德,出

    大神力。如《般若波羅蜜•初品》中說:「佛入三昧王三昧,從三昧起,以天眼觀十

    方世界,舉身毛孔皆笑,從其足下千輻輪相,放六百千萬億種種色光明,從足指上至

    肉髻,處處各放六百千萬億種種色光明,普照十方無量無數如恒沙等諸佛世界,皆令

    大明。」32佛從三昧起,欲宣示一切諸法實相,斷一切眾生疑結故,說《般若波羅蜜經》。

    六、斷他貢慢宣說罪福(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有惡邪人,懷嫉妬意,誹謗言:「佛智慧不出於人,但以幻術惑世。」33斷彼貢

    高邪慢意故,現無量神力、無量智慧力,於《般若波羅蜜》中,自說:「我神德無量,

    三界特尊,為一切覆護34。若一發惡念,獲罪無量;一發35淨信,受人天樂,必得涅槃

    果。」36

    七、為令信受,自言大師(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欲令人信受法故,言:「我是大師,有十力37、四無所畏38,安立聖主住處,心

    27 勸請說法者:欲、色諸天。(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2〕p.183) 28 受請說法:本願、慈悲。(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2〕p.184) 29 參見 Lamotte(1944, p.13, n.2):《大智度論》卷 2(大正 25,73b-74b)。 30 實相:清淨如空,無量無數。(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2〕p.184)

    虛空:清淨。(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5〕p.188) 31 授=拔【宋】【元】【明】【宮】。(大正 25,58d,n.21) 32 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1〈1 序品〉(大正 8,217b)。 33 參見 Lamotte(1944, p.15, n.2):《中部》I,《優婆離經》,p.375;《中阿含經》卷 32(133 經)

    《大品優婆離經》(大正 1,629a26)。《相應部》IV, p.340;《中阿含經》卷 4(20 經)《波羅牢經》(大正 1,445b17);《雜阿含經》卷 5(110 經)(大正 2,37b)。《大毘婆沙論》卷 27(大正 27,139a);卷 8(大正 27,38b)。《俱舍論》卷 8(大正 29,44a22)。

    34 覆護:保護,庇佑。(《漢語大詞典》(八),p.772) 35 一發=發一【宋】【元】【明】【宮】【聖】【石】。(大正 25,58d,n.33) 36 出處待考。 37 十力:1、處非處智力,2、業異熟智力,3、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4、根勝劣智力,

    5、種種勝解智力,6、種種界智力,7、遍趣行智力,8、宿住隨念智力,9、死生智力,10、漏盡智力。參見《大智度論》卷 24(大正 25,235c-241b)

    38 四無所畏:1、說一切智無所畏(諸法現等覺無畏),2、說漏盡無所畏,3、說障道無所畏,4、

  • 第一冊:《大智度論》卷 001

    15

    得自在,能師子吼,轉妙法輪,於一切世界最尊最上。」39

    八、令生歡喜開藏恣取(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佛世尊欲令眾生歡喜故,說是《般若波羅蜜經》言:「汝等應生大喜!何以故?

    一切(58c)眾生入邪見網,為異學惡師所惑,我於一切惡師邪網中得出。十力大師,難可值見,汝今已遇,我隨時開發三十七品40等諸深法藏,恣41汝採取。」

    九、為斷結使作大醫王(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一切眾生為結使病所煩惱,無始生死已來,無人能治此病者,常為外道惡師所

    誤。我今出世為大醫王42,集諸法藥,汝等當服。是故佛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十、斷他邪見示身出世(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有人念言:「佛與人同,亦有生死,實受飢渴、寒熱、老病苦。」佛欲斷彼意

    故,說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示言:「我身不可思議,43梵天王等諸天祖父44,於

    恒河沙等劫中,欲思量我身、尋究我聲,45不能測度,況我智慧三昧?」如偈說: 諸法實相中,諸梵天王等,一切天地主,迷惑不能了! 此法甚深妙,無能測量者,佛出悉開解,其明如日照。

    又如佛初轉法輪時,應時菩薩從他方來,欲量佛身,上過虛空無量佛剎,至華上佛世

    界,見佛身如故,菩薩說言:

    虛空無有邊,佛功德亦爾;設欲量其46身,唐勞47不能盡! 上過虛空界,無量諸佛土,見釋師子身,如故而不異! 佛身如金山,演出大光明,(59a)相好自莊嚴,猶如春華敷48。

    說盡苦道無所畏。參見《大智度論》卷 25(大正 25,241b24-246a22)

    39 參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5〈19 廣乘品〉(大正 8,255b-c)。 40 「三十七道品」,分七大類:

    (一)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 (二)四正勤:已生惡令永斷、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 (三)四神足:欲如意足、精進如意足、念如意足、思惟如意足。 (四)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 (六)七覺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 (七)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41 恣:2.聽任,任憑。3.滿足,盡情。(《漢語大詞典》(七),p.505) 42 《雜阿含經》卷 15(389 經)(大正 2,105a-b)。 43 佛身:佛身不可思議。(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2〕p.183) 44 參見《大智度論》卷 35:「眾生有佛無佛常識梵天,以梵天為世間祖父,為世人故說梵天。」

    (大正 25,315c5-7) 45 參見 Lamotte(1944, p.18, n.4):參較《大智度論》卷 10(大正 25,127c);卷 30(大正 25,

    284a),此等論述係襲用《大寶積經》卷 10(大正 11,56c);《如來不思議秘密大乘經》(大正 11,720c)。

    46 其=佛【宋】【元】【明】【宮】【聖】【石】。(大正 25,58d,n.45) 47 (1)唐:3.引申為徒然,白白地。《百喻經‧為婦貿鼻喻》:“唐使其婦受大痛苦。”唐玄奘

    《大唐西域記‧拘尸那揭羅國》:“汝何守愚,唐勞羽翮?”(《漢語大詞典》(三),p.366) (2)勞:3.疲勞,勞苦。(《漢語大詞典》(二),p.806)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16

    如佛身無量,光明、音響亦復無量,戒、定、慧等諸佛功德皆悉無量。49如《密迹經》

    中三密50,此中應廣說。

    復次,佛初生時,墮地行七步,口自發言,言竟便默,如諸嬰孩,不行、不語,乳餔51

    三歲,諸母養育,漸次長大。然佛身無數,過諸世間,為眾生故,現如凡人。凡人生

    時,身分諸根及其意識未成就故,身四威儀52:坐、臥、行、住,言談語默,種種人法

    53,皆悉未了;日月歲過,漸漸習學,能具人法。今佛云何生便能語、能行,後更不能?

    以此致怪!但為此故,以方便力,現行人法,如人威儀,令諸眾生信於深法。若菩薩

    生時,便能行、能語,世人當作是念:「今見此人,世未曾有,必是天、龍、鬼、神,

    其所學法,必非我等所及。何以故?我等生死肉身,為結使業所牽,不得自在54。如此

    深法,誰能及之?」以此自絕,不得成賢聖法器。

    為是人故,於嵐毘尼園中生。雖即能至菩提樹下成佛,以方便力故,而現作孩童、幼

    小、年少、成人;於諸時中次第而受嬉戲55、術藝56、服御57、五欲,具足人法。後漸

    見老、病、死苦,生厭患心,於夜中半,踰城出家,到鬱特伽阿羅洛仙人所,現作弟

    子而不行其法。雖常用神通,自念宿命,迦葉佛時持戒行道,而今現修苦行六年求道。

    菩薩雖主三千大千世界,而現破魔軍,成無上道。隨順世法故,現是眾變。

    今於《般若波羅蜜》中現大神通智慧力故,諸人當知佛身無數,過諸世間。58

    48 (1)敷(ㄈㄨ):生長,開放。(《漢語大字典》(二),p.1473。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湖

    北辭書出版社、四川辭書出版社,1988 年 7 月 1 版) (2)敷英:開放的花朵。《藝文類聚》卷八一引晉傅咸《芸香賦》:“攜昵友以消遙兮,覽偉

    草之敷英。”(《漢語大詞典》(五),p.504) 49 佛身:佛身光明音響功德無量。(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2〕p.182) 50 參見 Lamotte(1944, p.19, n.3):如來之「身密、口密、意密」。《大寶積經》〈3 密迹金剛力士

    會〉卷 2(大正 11,53b);《如來不思議秘密大乘經》(大正 11,716c)。而《大智度論》卷10 在引用同一典籍時,稱為《密迹金剛經》(大正 25,127c)。

    51 餔(ㄅㄨ):5.給食,喂食。《國語‧越語上》:“國之孺子之遊者,無不餔也。”《漢書‧高帝紀上》:“有一老父過請飲呂后因餔之。”顏師古注:“以食食人亦謂之餔。”王闓運《莫

    姬哀詞》:“梁山千里,正月寒颸,臥輜咯血,乞乳餔孩。”(《漢語大詞典》(十二),p.539) 52 四威儀:行、住、坐、臥。(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D020〕p.265) 53 人法:坐臥行住,言談語默。(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D020〕p.265) 54 生死肉身:結使業所牽,不得自在。(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D020〕p.265) 55 嬉戲:遊戲,玩樂。《史記‧律書》:“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嘗至市井,游敖嬉戲如小兒狀。”

    (《漢語大詞典》(四),p.408) 56 術藝:2.技術,技能。(《漢語大詞典》(三),p.984) 57 服御:1.指服飾車馬器用之類。《史記‧孝文本紀》:“帝加惠,令諸侯毋入貢,弛山澤,減

    諸服御狗馬,損郎吏員,發倉庾以振貧民。”唐沈既濟《枕中記》:“衣裝服馭,日益鮮盛。”

    2.謂駕馭車馬。《荀子‧王霸》:“王良、造父,善服馭者也。”南朝宋顏延之《赭白馬賦》:“服御順志,馳驟合度。”(《漢語大詞典》(六),p.1203)

    58 佛身:佛身無數,過諸世間,為眾生故,現如凡人。(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2〕p.182)

  • 第一冊:《大智度論》卷 001

    17

    十一、拔苦樂邊令入中道(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有人應可度者,或墮(59b)二邊;或以無智故,但求身樂;或有為道故,修著

    苦行。如是人等,於第一義中,失涅槃正道。佛欲拔此二邊,令入中道59,故說《摩訶

    般若波羅蜜經》。

    十二、分別二身供養果報(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分別生身、法身供養果報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如〈舍利塔品〉60中說。

    十三、說鞞跋致、鞞跋致相(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欲說阿61鞞跋致,阿鞞跋致相62故說。

    十四、欲說魔幻魔偽魔事(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又為魔幻、魔事63故說。

    十五、供法因緣授三乘記(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為當來世人,供養般若波羅蜜因緣故;又欲授三乘64記別故,說是《般若波羅蜜

    經》。如佛告阿難:「我涅槃後,此般若波羅蜜當至南方,從南方至西方,後五百歲

    中當至北方。65是中多有信法善男子、善女人,種種華香、瓔珞、幢幡、伎樂、燈明、

    珍寶,以財物供養。若自書,若教人書,若讀誦、聽說,正憶念、修行,以法供養。

    是人以是因緣故,受種種世間樂;末後得三乘,入無餘涅槃。」 如是等觀諸品中因緣事故,說《般若波羅蜜經》。

    59 參考《別譯雜阿含經》卷 7(127 經)(大正 2,421c-422c);《中阿含經》卷 43(169 經)《拘

    樓瘦無諍經》(大正 1,701b-703c)。 苦樂二邊,涅槃正道。(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5〕p.188) 得道:悉捨二邊,捨我我所,不取法相。(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07〕p.193)

    60 參見 Lamotte(1944, p.24, n.1):〈舍利塔品〉是梵本《二萬五千頌般若經》之一品之名稱:《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430〈35 設利羅品〉(大正 7,161c-166a);《放光般若經》卷 7〈38 舍利品〉(大正 8,51b-54a);《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10〈37 法稱品〉(大正 8,290b-293c)。本品在《大智度論》之注釋,見〈37 校量舍利品〉(大正 25,475b-481b)。

    61 〔阿〕-【宮】【聖】【石】。(大正 25,59d,n.21) 62 參見 Lamotte(1944, p.24, n.2):《大智度論》卷 4(大正 25,86b-c);卷 29(大正 25,273a);

    卷 74(大正 25,579c)。 6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13〈46 魔事品〉(大正 8,318b14-320b8);卷 19〈62 魔愁品〉(大

    正 8,355c)以下。 64 三乘:聲聞乘、緣覺乘、佛乘。 65 參見 Lamotte(1944, p.25, n.1):《般若經》此種南→西→北之「行程」,《八千頌般若經》之漢

    譯本中,有三種也是作相同之說明:《道行般若經》卷 4(大正 8,446b);《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 5(大正 8,555a);《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10(大正 8,623b)。所謂「般若」之行程:南→西→北之順序並非唯一的說法,在文獻上仍有不同之樣態:(a)南→北「行程」,見《放光般若經》卷 10(大正 8,72a)。(b)南→東→北「行程」,見《八千頌般若經》,R. Mitra 校訂本,p.225。(c)釋氏國→東(會多尼=Vartani)→北(單曰國=Uttaravati)「行程」,見《大明度經》卷 3(大正 8,490a)。(d)東南→南→西南→西北→北→東北「行程」,見《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439(大正 7,212c-213c);卷 546(大正 7,808b-c)。

  • 《大智度論》講義(第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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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欲說第一義悉檀相(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1)

    復次,佛欲說第一義悉檀相故,說是《般若波羅蜜經》。有四種悉檀:一者、世界悉

    檀,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四者、第一義悉檀。

    四悉檀中,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背。

    佛法中,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

    義悉檀故實。66

    (一)世界悉檀(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A001〕p.2)

    有世界者,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

    別車。67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

    若無世界悉檀者,佛是實語人,云何言「我以清淨天眼68,見諸眾生隨善惡業死此生

    彼受果報;善業者(59c)生天人中,惡業者墮三惡道」?

    復次,經言:「一人出世,多人蒙慶,福樂饒益,佛世尊也。」69 如《法句》中說:「神自能救神,他人安能救!神自行善智,是最能自救。」70 如《瓶沙王迎經》中佛說:「凡人不聞法,凡人著於我。」71

    66 印順法師,《印度佛教思想史》,p.126:

    悉檀是宗旨、理趣的意思。四悉檀是:有的是適應俗情,方便誘導向佛的「世界悉檀」;有的

    是針對偏蔽過失而說的「對治悉檀」;有的是啟發人心向上向善的「各各為人悉檀」;有的是

    顯示究竟真實的「第一義悉檀」。以此四悉檀通攝當時的一切佛說,「皆是實,無相違背」。經

    說不同,如從應機說法來說,一切是如實說,「佛說無不如義」,所以「如來是真語者,實語

    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然依修行而得究竟來說,那就是「第一義悉檀」了。 四悉「二實」:四悉皆實,唯勝義實。(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C028〕p.231) 實有:(1)四種:四悉檀中,各有實有。

    (2)二種:四悉各各實,第一義究竟實。(印順法師,《大智度論筆記》〔D021〕p.265)

    ┌一、世界悉檀— 因緣有,無別性。如車、如人,不如二頭、三手。世間實相有 ─┐ │二、為人悉檀— 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遮或許。經說似違,隨機則實。┼實性則無 四悉檀 ┤三、對治悉檀— 不淨、慈悲、因緣三觀,無常、苦、空、無我四觀。 │ │ 法法不同,對治則實。 ──────────────────┘ └四、第一義悉檀 ┬Ⅰ簡非 —一切法性、一切論議、一切是非,皆可破壞。───┐ └Ⅱ顯是 ┬約人—三乘聖人所行真實,離諸過失,不可變易。─┼世界故無 └約法—語言道斷,心行處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