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航空站 安全管理系統手冊 - mkport.gov.t ·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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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航空站 安全管理系統手冊 5 增修 9 中華民國 107 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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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公航空站

    安全管理系統手冊

    第 5 版 增修 9 版

    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10 日

  • i

    馬公航空站安全政策聲明

    安全係本航空站之主要核心價值。本航空站承諾在提供服務之同時,將建立、實

    施、維護並持續改善相關策略及作業程序,以確保本航空站所有飛航活動均於資

    源適當配置之情形下進行,並以達成最高安全績效等級及符合法規要求為目標。

    本航空站所有管理階層及全體工作人員,均負有對本航空站達成最高安全績效等

    級之責任。鑒於七美航空站及望安航空站規模較小,併入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

    辦理。

    本航空站承諾:

    ‧ 提供適當之資源支持安全管理系統之運作,實施安全訓練,並鼓勵有效之安全

    通報及資訊交流,以形成組織安全文化。

    ‧ 安全管理為所有管理階層及全體工作人員之主要職責。

    ‧ 清楚訂定所有管理階層及全體工作人員對本航空站安全績效及實施安全管理

    系統之責任及職責。

    ‧ 建立並實施危害識別及安全風險管理程序,包括危害通報系統,以消除或降低

    作業或活動可能產生危害後果之安全風險,以持續改善本航空站之安全績效。

    ‧ 除非蓄意違反或故意忽略相關法規及程序,否則任何人員透過危害通報系統進

    行危害通報均不會受到責罰。

    ‧ 符合並盡可能優於法規及規範之要求及標準。

    ‧ 確保工作人員具備充分之技術並完成相關訓練,以執行安全策略及程序。

    ‧ 確保工作人員取得適當之飛航安全資訊及訓練以處理安全事件,分派之工作應

    能合乎其能力。

    ‧ 運用安全績效指標及安全績效目標,建立及量測本航空站之安全績效。

    ‧ 經由持續監督、評量、定期檢視並調整安全目標,以提昇本航空站之安全績效。

    ‧ 確保承包商所提供之系統及服務能達到本航空站之安全要求。

    航空站主任: (簽名/日期)

  • ii

    安全管理系統手冊分送表

    編號 機關單位

    01 馬公航空站主任室

    02 馬公航空站航務組

    03 馬公航空站業務組

    04 馬公航空站總務組

    05 馬公航空站消防班

    06 七美航空站

    07 望安航空站

    08 空軍馬公基地勤務隊

    09 馬公機場管制臺

    10 馬公助航臺

    11 馬公航警分駐所

    12 立榮航空公司

    13 長榮航太科技公司

    14 華信航空公司

    15 遠東航空公司

    16 德安航空公司

    17 台灣中油公司

    18 福恩機械公司

  • iii

    修訂紀錄

    修訂版別 修訂頁碼及內容 修訂日期

    2

    1-3、Appendix1-10、Appendix 1-11

    100.7.7

    1-7 (5)確認有即時回應查核結果的修正或

    避免方案。

    3-3 3.安全訓練:

    (3)建立安全管理系統相關人員訓練檔案。

    (4)將安全訓練併入員工職前訓練。

    3-4 1.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之安全績效:

    (1) 建立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

    (2) 建立本航空站安全績效目標。

    (3) 提送民航局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及

    目標備查。

    3-5 本航空站預定(已)於 101 年 9月 30 日

    完成本階段之作業。

    3

    1-2 1.3.1 4.安全績效評量

    101.01.31

    1-6 (5)確認有即時回應查核結果的修正或

    避免方案,並能採取適當並及時之方式執

    行改善措施。

    (9)提供報告查核結果,並對相關紀錄適當

    保存與維護。

    (10)針對查核結果持續監控並於會議中分

    析趨勢。

    (11)當次會議中紀錄擬採行措施的核定過

    程並於下次會議中報告原採行措施之結

    果,進而逐步監控且分析驅勢。

    1-7 2.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 2012 年差

    異分析表。

  • iv

    3-2 本航空站已於 99 年 9 月 30 日完成本

    階段之作業。

    3-3 3.安全訓練:

    (3)建立安全管理系統相關人員訓練檔案

    (已建立)

    (4)將安全訓練併入員工職前訓練(已執行)

    3-3 5.安全宣導:

    (1)建置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網頁專區(已

    建立)。

    (2)訂定實施安全措施之相關說明程序(已

    執行)。

    3-3 本航空站已於 100 年 6 月 30 日完成

    本階段之作業。

    3-4 1.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之安全績效:

    (1) 建立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已建立)。

    (2) 建立本航空站安全績效目標(已建立)。

    (3) 提送民航局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及

    目標備查(已執行)。

    3-5 本航空站預定於 101 年 9 月 30 日完

    成本階段之作業。

    4

    2-1 2.1.3 執行時機

    1. 可能嚴重影響航空器及地面勤務作業

    之空側重大工程執行前。

    2. 接獲通報之危害經安全主管送安全工

    作小組,經評估討論無法立即改善者。

    3. 民航局查核結果不合格或建議改善項

    目之豁免。

    4. 空側意外或事故發生後之檢討。

    5. 其他經本航空站認為有需要。

    102.01.29

    2-9 2.2.5 變更管理

    1. 本航空站將於發生下列情況時,執行變

    更管理程序,確認是否產生新危害,以採

    取安全風險管關措施:

    (4) 影響本空站場面變更之重大工程。

  • v

    4

    2-10 2.2.6 安全管理系統之持續改善:

    1. 內部查核

    (1) 航務員每日查核空側設施及作

    業,並提報空側巡場檢查表(附表 5);

    如發現異常,即於飛地安會議提報各相

    關單位討論改善措施,並持續追蹤紀錄

    於空側巡場檢查表。

    (2) 航務員每年檢視航空站空側設施

    及 作 業 與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http://210.241.93.242/)之「澎湖機場

    檢查表」(附表 6)。

    102.01.29

    2-10 外部查核(External Audits):本航空

    站之外部查核由民航局或由本站委託其他

    獨立單位執行。

    3-5 本航空站預定於 102 年 3 月 15 日完

    成本階段之作業。

    3-4 3.變更管理:

    (3)依程序實施本航空站變更管理。

    附錄 2 二、馬公航空站 102 年度設定之安

    全目標

    附錄 3-馬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名單

    附錄 4-馬公航空站安全工作小組名單

    附表 6-澎湖機場檢查表

    (各章節)「安全溝通」修正為「安全溝通」。

    5 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03 年 7 月 21 日

    站務驗字第 1035006504 號函修訂。 103.10.16

    5(增修 1 版)

    1.2.1 組織功能圖:補充說明德安航空公司

    由華信代理運務,立榮代理勤務。

    104.11.24 第 2 章標題改為「風險管理」。

    附錄 4:安全委員名單更新。

    附錄 5:安全工作小組名單更新。

    5(增修 2 版)

    第 5 章(安全管理系統執行計畫)概述:差

    異分析表改為 104 年度;描述執行計畫截

    至 104 年之完成情形。 104.2.4

    http://210.241.93.242/

  • vi

    5.3.3(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之第三項:建

    立重大後果安全事件之安全績效指標及安

    全績效目標(及警示值):改為「已執行」。

    5.4.2(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之各項:均改

    為「已執行」。

    5.4.3(安全管理系統之持續改善 ) 之各

    項:均改為「已執行」。

    5.4.6(第四階段實施時程):改為「已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完成」。

    附錄 1(馬公航空站差異分析表):改為 104

    年度;3.1-5(安全績效指標劃分為重大後果

    事件及輕度後果事件)及 3.1-7(訂定目標值

    與警示值及改善計畫)均改為已實施。

    附錄 2(馬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例行性評

    估檢核表)放上 104 年 10 月 27 日檢核結

    果。

    附錄 3(馬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目標

    值、警示值及安全目標)改為 105 年度版

    本,並依據 104 年版國家民用航空安全計

    畫修訂內容。

    附錄 4(安全委員及安全工作小組名單)更

    新。

    附表 5(航務組空側巡場檢查表)更新。

    5(增修 3 版) 附錄 4(安全委員及安全工作小組名單)更

    新。 105.03.22

    5(增修 4 版) 附錄 4(安全委員及安全工作小組名單)更

    新。 105.07.19

    5(增修 5 版)

    安全政策聲明由新任權責主管(邱永昇代

    理主任簽署)

    106.03.17

    1.2.1 組織功能圖:刪除復興航空公司。

    附錄 2 馬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例行性評

    估檢核表:抽換為最新自檢結果(106 年 1

    月 4 日自檢,已報局備查在案)。

    附錄 3 馬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目標

    值、警示值及安全目標:抽換為 106 年度。

    附錄 4 安全委員名單更新。

    附錄 5 安全工作小組名單更新。

    附表 1 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新增「安全

    主管」核章欄位。

    附表 2 安全危害確認及風險管理紀錄表:

    欄位文字修正。

    附表 5 航務組空側巡場檢查表:配合本站

    「場面檢視作業程序」修正,抽換該附件。

  • vii

    5(增修 6 版)

    安全管理系統手冊分送表第 13 項原為復

    興航空,更改為長榮航太。 106.06.03

    附錄 4(安全委員及安全工作小組名單)更

    新。

    5(增修 7 版) 附錄 4(馬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名單)更新

    106.8.15 附表 6(澎湖機場澎湖機場檢查表)更新

    5(增修 8 版)

    附錄 3 馬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目標

    值、警示值及年度目標:抽換為 107 年度 107.2.13

    附錄 4 馬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名單:更新

    附錄 5 安全工作小組名單:更新。

    5(增修 9 版)

    1. 配合本機場更名,將「馬公機場」及

    MAGONG AIRPORT 修正為「澎湖機

    場」PENGHU AIRPORT。

    2. 配合本機場更名為「澎湖機場」,先移

    除站徽(MAGONG AIRPORT)。

    3. 依據本(107)年 3 月 9 日民航局辦理之

    107 年度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研習會建

    議,航空站完成第四階段(落實安全風

    險管理及落實安全保證)後即可刪除第

    5 章安全管理系統執行計畫,查本站業

    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執行完成,

    爰將此章刪除,文件資料將歸檔存查。

    4. 依前項修正目錄並刪除 1.5.1 之原第 5

    章及 1.5.2 項之差項分析表之述敘;並

    調整其後項次編號。

    5. 修正原附錄 2 馬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

    統例行性評估檢核表,手冊中僅保留

    「檢核表」格式,每年例行性評估檢核

    資料將公布於本站網頁 SMS 專區,資

    料並歸檔存查,不再於手冊中抽換更

    正。

    6. 因刪除附錄 1 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

    103 年差異分析表,調整其後續項次編

    號。

  • viii

    目 錄

    馬公航空站安全政策聲明 ..................................................................................... i

    修訂紀錄 ........................................................................................................... iii

    目 錄 ........................................................................................................... vi

    序 言 .......................................................................................................... vii

    第 1 章 安全政策及目標 ............................................................................... 1-1

    1.1 管理階層之承諾及職責 .................................................................... 1-1

    1.2 安全責任 .......................................................................................... 1-3

    1.3 專責人員之指定 ............................................................................... 1-4

    1.4 緊急應變計畫之協調 ........................................................................ 1-7

    1.5 安全管理系統文件 ............................................................................ 1-7

    第 2 章 風險管理 .......................................................................................... 2-1

    2.1 危害識別 .......................................................................................... 2-1

    2.2 安全風險評估及降低 ........................................................................ 2-2

    第 3 章 安全保證 .......................................................................................... 3-1

    3.1 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 ........................................................................ 3-1

    3.2 變動管理 .......................................................................................... 3-3

    3.3 安全管理系統之持續改善 ................................................................. 3-4

    第 4 章 安全提昇 .......................................................................................... 4-1

    4.1 訓練與教育 ...................................................................................... 4-1

    4.2 安全溝通 .......................................................................................... 4-2

    附錄 1 馬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例行性評估檢核表…………………Appendix1-1

    附錄 2 馬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安全績效目標及年度目標 …...…….Appendix2-1

    附錄3 馬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名單…………………..………………..Appendix3-1

    附錄 4 馬公航空站安全工作小組名單 ………………………………..Appendix4-1

    附表 1 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 .................................................................. Table1-1

    附表 2 安全危害確認及風險管理紀錄表 ................................................. Table2-1

    附表 3 安全管理危害通報紀錄彙整表 .................................................... Table3-1

    附表 4 安全公告 ……………………………………………………….…….Table4-1

    附表 5 航務組空側巡場檢查表 ............................................................... Table5-1

    附表 6 澎湖機場檢查表 .......................................................................... Table6-1

  • i

    序 言

    1. 依據

    本手冊係依據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及國際民航組織(以下

    簡稱 ICAO)相關法規及規範文件所訂定。

    2. 內容要項

    本手冊說明本航空站實施安全管理系統之相關程序,本航空站將

    依本手冊訂定之安全風險管理及安全保證程序,達成本航空站之安全

    政策及目標。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相關程序及作業,應兼顧安全

    及效率。

  • 1-1

    第1章 安全政策及目標

    1.1 管 理 階 層 之 承 諾 及 職 責 (Management commitment and

    responsibility)

    1.1.1 安全政策(Safety Policy) 1. 本航空站之安全政策訂於本手冊第 i 頁,已由本航空站

    主任(權責主管)簽署並發布周知。安全政策將由安全服務

    辦公室每年定期檢視。

    2. 安全文化

    1. 安全為本航空站運作之首要考量因素,為此,本航空站將

    致力於發展及鼓勵飛航安全相關事件通報之公正文化,執

    行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蒐集、分析及分享,識別可能造成

    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危害,採取適當風險降低措施,將處

    理結果回饋予通報者,並支持使本航空站不斷進步之學習

    活動。

    2. 本航空站管理階層為使本航空站人員均能於安全的環境中

    工作,保護全體工作人員之安全,將致力於工作環境中落

    實安全文化。本航空站管理階層支持公正文化,鼓勵本航

    空站人員通報危害並建立保密機制。本航空站管理階層將

    確保本航空站人員均能獲得充分且適當之安全資訊與訓

    練,以具備執行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作業之能力。

    3. 本航空站人員為能於本航空站範圍內安全地完成工作,並

    維護其他人員之安全,本航空站人員將致力於通報、識別

    與管理既有或潛在之危害,並採取適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

    業或活動可能產生危害後果之安全風險,以持續改善本航

    空站之安全績效。本航空站人員瞭解在公正文化下之危害

    通報雖不以處分或究責為目的,但蓄意違規是無法被接受

    的行為。本航空站人員將持續學習與安全相關之新知,以

    具備執行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作業之能力,使本航空站

    能持續安全運作。

    1.1.2 安全目標(Safety Objectives) 1. 本航空站安全目標之訂定程序如下:

    1. 安全目標之草擬:每年11月由安全主管草擬本航空站安全

    目標。

  • 1-2

    2. 安全目標之核定:提送安全委員會討論以提供權責主管相

    關意見,由權責主管進行最後核定。

    3. 安全目標之發布:安全目標經核定後以書面通知方式發

    布,並公告於本航空站網頁安全管理系統專區。

    2. 本航空站之安全目標:(參見附錄 2) (1)年度目標:依上述程序訂定發布。

    (2)績效目標:俟績效評量方法及安全績效指標確定後,依上

    述程序訂定發布。

  • 1-3

    1.2 安全責任(Safety Accountabilities)

    1.2.1 組織功能圖

    擔任主席

    擔任主席

    危害通報

    由本航空站處理

    1.2.2 安全責任

    1. 權責主管(Accountable Executive)

    安全主管對安全委員會

    提供說明及諮詢意見

    權責主管

    (航空站主任)

    安全主管

    (航務組組長) 安全委員會(SRC)

    消防班

    馬公機場管制臺

    航警馬公所

    僅對 SMS安全事件

    進行報告

    安全工作小組(SAG)

    航務組

    業務組

    空軍馬公基地勤務隊

    華信航空公司

    立榮航空公司

    德安航空公司 (華信代理運務、

    立榮代理勤務)

    馬公助航臺

    維護廠商(含空橋操

    作廠商)

    安全服務辦公室

    望安航空站

    七美航空站

    遠東航空公司

    台灣中油公司

    望安航空站

    七美航空站

  • 1-4

    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權責主管為本航空站主任。權責

    主管對本航空站負有安全責任與職責,全權負責本航空站

    安全管理系統之實施及維護。權責主管之安全責任如下:

    (1)權限範圍內調整本航空站之人力、技術、預算及其它資

    源,以支持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運作。

    (2)對本航空站業務執行及安全事件負直接責任。

    (3)向民航局局長及副局長報告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執

    行、目標、績效及未來計畫。

    (4) 核准風險管理策略。

    (5) 核准風險降低策略。

    2. 航務主管(Head of flight operations)

    (1) 擔任航空站安全主管。

    (2) 配合執行安全委員會及安全工作小組會議決議事項。

    (3) 協調聯繫有關航務組安全事件相關事宜。

    (4) 協助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推動。

    3. 維護主管(Head of maintenance):(業務組組長擔任)

    (1) 擔任安全委員會成員。

    (2) 配合執行安全委員會及安全工作小組會議決議事項。

    (3) 協調聯繫有關業務組織安全事件相關事宜。

    (4) 配合協助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推動。

    4. 其他空側作業人員(Others of airside personnel):

    (1) 遵守各單位標準作業程序(SOP)與本站空側作業程序。

    (2) 主動通報工作環境中的安全危害(Safety Hazards)。

    1.3 專責人員之指定(Appointment of Key Safety Personnel)

    1.3.1 安全主管(Safety Manager)

    本航空站安全主管為航務組組長,由本航空站主任(權責主管)

    授權負責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有效實施及維護。安全主

    管之職責如下:

    1. 代表權責主管,管理安全管理系統執行計畫。

  • 1-5

    2. 執行並協助危害識別及安全風險分析。

    3. 監督改善措施並評估其結果。

    4. 對本航空站之安全績效定期提出報告。

    5. 維護並保存安全相關紀錄及文件。

    6. 規劃及安排人員安全訓練。

    7. 對安全事項提供獨立之建議。

    8. 監督航空業者之安全事項及其對本航空站服務作業之影

    響。

    9. 代表權責主管就安全相關事項與民航局航站管理小組及其

    他主管單位協調及溝通。

    10. 代表權責主管就安全相關事項與國際組織協調及溝通。

    11. 定期審視安全政策、安全管理系統執行計畫,並於每年12

    月安全委員會議中提報。

    1.3.2 安全服務辦公室(Safety services office)

    1. 安全服務辦公室由本航空站安全主管及1位人員(航務人員

    兼任)組成。

    2. 安全服務辦公室之職責如下:

    (1)管理及監督危害識別系統作業。

    (2)監督直接提供服務單位之安全績效。

    (3)就安全管理事項提供建議及協助。

    (4)安全資料之蒐集及分析,提供安全資訊予相關部門,並

    將改善結果回饋予危害通報者。

    (5)修訂安全管理系統手冊,提供民航局航站管理小組有關

    安全管理系統及航空站空側查核作業等事務之支援。

    (6)危害通報系統運作之維護。

    (7)安全訓練及安全推廣事項。

    (8)保存安全委員會及安全工作小組之安全會議紀錄及危害

    通報表等文件。

  • 1-6

    1.3.3 安全委員會(Safety Review Committee)

    1. 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由權責主管或其授權人員擔任主席,

    由安全主管提供諮詢。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名單如附錄3。

    2. 安全委員會主要負責研討及訂定與本航空站安全政策、資

    源分配及安全績效相關之高階議題,於每年6月、12月及視

    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其職責如下:

    (1)監控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有效性。

    (2)監控各項改善措施均適當且適時地執行。

    (3)依據本航空站之安全政策及安全目標,監控安全績效。

    (4)監控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實施過程之有效性。

    (5)監控本航空站對承包商安全監督之有效性。

    (6)確認相關資源之適當運用,以達成優於法規要求之安全

    績效。

    (7)給予安全工作小組技術指導。

    1.3.4 安全工作小組(Safety Action Group)

    1. 安全工作小組由安全主管擔任主席,其他作業單位主管或

    其授權人員擔任小組成員。本航空站安全工作小組名單如

    附錄4。

    2. 安全工作小組之職責如下:

    (1)監督各項作業之安全績效,確認已適當地進行安全風險

    管理程序,相關人員已建立安全意識。

    (2)對已識別危害之降低風險策略進行協調,並確認安全資

    料之蒐集與回饋均已妥善辦理。

    (3)採取作業變動或新技術時,評估對安全之影響。

    (4)協調改善計畫之執行,並確認適時且適當地執行改善措

    施。

    (5)檢視前次安全建議之執行成效。

    (6)監督安全提升活動,以加深相關人員對安全議題之意

    識,並確認提供相關人員均有適當機會參與安全管理活

    動。

  • 1-7

    1.3.5 本航空站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及安全委員會會議作為各單位安

    全管理系統之間的溝通協調平臺。

    1.4 緊急應變計畫之協調(Coordination of Emergency Response

    Planning)

    1.4.1 本航空站緊急應變計畫訂定由正常作業情況轉換至緊急情

    況,及由緊急情況轉換至正常作業情況之程序,以提供撤離

    和搶救之方法,並維持應變過程中之秩序及效率。

    1.4.2 本航空站緊急應變計畫請參見本航空站空側手冊第三冊各

    類緊急應變處理作業程序,並已與各相關單位充分溝通及協

    調。

    1.4.3 本航空站各業管組室每年一次檢視所負責之緊急應變處理

    作業程序,並將檢視結果送安全辦公室報請權責主管核備。

    1.5 安全管理系統文件(SMS Documentation)

    1.5.1 本航空站之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如下:

    1. 安全管理系統手冊。

    2. 本航空站安全績效目標、安全績效指標、年度安全目標。

    3. 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及安全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4. 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及其它各類危害通報紀錄。

    5. 安全危害確認及風險管理紀錄表。

    6. 風險管理危害通報紀錄彙整表。

    7. 安全公告。

    8. 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及安全工作小組會議紀錄。

    9. 本航空站空側查核結果報告。

    10. 各類空側安全事件處理調查報告。

    11. 安全管理相關訓練紀錄。

  • 2-1

    第2章 風險管理

    概述

    本航空站為確保空側作業所遭遇之安全風險受到控制,將依本章

    安全風險管理程序,包括危害識別、安全風險之可能性及嚴重性分析、

    安全風險容忍度評估,以及安全風險之控制與降低等程序,進行危害

    識別及風險評估,並實施適當之改善措施,以達成本航空站之安全績

    效目標。

    2.1 危害識別(Hazard Identification)

    危害識別程序之進行,以自願通報、強制通報及其它方式取得危

    害資訊後,進而分析及識別危害,並評估危害之後果及優先處理

    順序,俾於後續採取安全風險管控及降低措施。

    2.1.1 危害識別之資訊來源

    1. 本航空站危害識別之資訊來源包含:

    (1)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

    (2)航務組之飛航安全檢查表、巡場檢查表及航務日誌;

    (3)安全訓練時之意見反饋;

    (4)民航局航空站空側管理系統;

    (5)飛航事故調查報告及改善建議;

    (6)航空站內部查核;

    (7)民航局空側查核;

    (8)問卷及訪談;

    (9)依本航空站空側作業程序,須強制通報者(例如:作業違

    規、地安事件、漏溢油、FOD);

    (10)其它各類通報(例如:航空公司直接通報、飛航組員地

    面報告)。

    2. 當本航空站發生地面勤務安全與意外事件時,應依據本航

    空站空側作業程序撰寫調查報告,並將事件調查過程中所

    識別或發現之危害,納入安全風險管理程序處理。

    2.1.2 接獲危害識別之資訊處理

    安全服務辦公室依本手冊第2.1.1節所列各項資訊來源取得安

    全危害資訊,經專責人員登錄後,送交安全主管進行檢視判

    別:

    1. 非系統範圍之危害:註明非系統範圍之危害,並轉報本站

    其它處理機制;

  • 2-2

    2. 可立即處理之危害:記錄處理做法/措施、負責人員、預定

    期限;

    3. 提送工作小組討論之危害:記錄安全工作小組預定開會日

    期,包含:

    (1)可能嚴重影響航空器及地面勤務作業之空側重大工程執

    行前;

    (2)需修改現行作業程序者;

    (3)接獲通報之危害經安全主管送安全工作小組,經評估討論

    無法立即改善者;

    (4)民航局查核結果不合格或建議改善項目之豁免;

    (5)空側意外或事故發生後之檢討;

    (6)其他經本航空站認為有需要者。

    2.1.3 危害初步評估:

    1. 安全服務辦公室依「安全風險評估矩陣」(參2.2.1節第2項)

    將需提送工作小組討論之危害,依據其嚴重程度及發生機

    率,本於專業判斷進行初步評估。

    2. 安全服務辦公室將初步評估結果分為:高風險(不可容忍)、

    中風險(可容忍)、低風險(可接受)三等級,以作為後續安全

    工作小組進行風險評估及訂定風險降低策略之優先順序。

    2.1.4 危害識別及分析

    1. 危害識別:安全服務辦公室專責人員說明危害或事件背景

    後,由安全工作小組確認危害描述。

    2. 危害分析:由事件相關單位或資深人員提供進一部的意見

    或說明,安全工作小組成員共同討論危害可能

    造成的結果。

    2.2 安全風險評估及降低(Safety Risk Assessment and Mitigation)

    前述危害經識別後,需進行安全風險之評估及降低。安全風險評

    估程序之進行,係先判斷安全風險之可能性及嚴重性,並以安全風險

    評估矩陣決定安全風險之等級後,再以安全風險容忍度矩陣判斷安全

    風險等級,並明訂各級風險決策之管理階層。當無法接受安全風險等

  • 2-3

    級之評估結果時,須由該級風險決策之管理階層決定採取排除或降低

    安全風險之措施,直到安全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等級為止。

    2.2.1 安全風險評估

    1. 安全風險管理流程(Safety Risk Management Process)

  • 2-4

    2. 安全風險評估矩陣(Safety Risk Assessment Matrix)

    本航空站以安全風險評估矩陣決定及量化危害之風險等級,以

    評估已識別之危害可能造成潛在後果之安全風險。

    (1)安全風險之可能性(Safety Risk Probability)

    說 明 值

    頻繁

    (Frequent) 本機場每年發生多次 5

    偶爾

    (Occasional) 本機場每年偶而發生 4

    絕少

    (Remote) 國內機場每年偶而發生 3

    不太可能

    (Improbable) 近10年內國內外機場偶而發生 2

    極不可能

    (Extremely

    Improbable)

    近10年內國內外機場未發生 1

    (2)安全風險之嚴重性(Safety Risk Severity)

    說 明 值

    災難

    (Catastrophic)

    人 員:死亡,群眾生命受威脅

    A

    機場運作:機場關場,帶來直接損害

    設 備:嚴重損害無法繼續使用

    媒體關注:媒體報導引起民眾對主管機關的責難

    公眾信心:民眾表現出對航空運輸的抵制

    嚴重

    (Hazardous)

    人 員:受重傷或傷殘

    B

    機場運作:航班調整,秩序混亂,啟動應變程

    設 備:重度損害,須長時間維修後可繼續

    使用,航空器無法正常使用

    媒體關注:電子媒體新聞報導,民航局出面回

    公眾信心:民眾拒搭某一機型或航空公司之航

  • 2-5

    危險

    (Major)

    人 員:受傷送醫院救護,無傷殘情況

    C

    機場運作:航班長時間延誤,已通報民航局異

    設 備:中度損害,經維修後可繼續使用

    媒體關注:電子媒體跑馬燈出現,機場出面回

    公眾信心:民眾信心受影響

    輕微

    (Minor)

    人 員:輕微受傷,工作延誤,未送醫院救

    D 機場運作:造成機場運作短時間延誤

    設 備:輕微損害,可繼續使用

    媒體關注:受到地方媒體注意

    公眾信心:民眾覺得情況可接受

    可忽略

    (Negligible)

    人 員:沒有受傷

    E

    機場運作:極短時間的延誤,無直接損失

    設 備:無損害,或極短時間技術性的延誤

    媒體關注:未引起媒體關注

    公眾信心:民眾信心未受影響

    (3)安全風險評估矩陣(Safety Risk Assessment Matrix)

    安全風

    險之可

    能性

    安全風險之嚴重性

    A B C D E

    5 5A 5B 5C 5D 5E

    4 4A 4B 4C 4D 4E

    3 3A 3B 3C 3D 3E

    2 2A 2B 2C 2D 2E

    1 1A 1B 1C 1D 1E

  • 2-6

    (4)安全風險容忍度矩陣(Safety Risk Tolerability Matrix)

    容忍度等級 評估風險指數 容忍度等級

    5A、5B、5C、4A、

    4B、3A

    於現有情況下

    不可接受

    5D、5E、4C、4D、

    4E、3B、3C、3D、

    2A、2B、2C

    基於風險降低

    策略為可接受

    (可能需由管理

    階層決定)

    3E、2D、2E、1A、

    1B、1C、1D、1E

    可接受(需持續

    監控)

    各級風險決策之管理階層說明如下:

    可接受區(綠色):安全主管。

    可容忍區(黃色):安全主管(事後經安全委員會確認)。

    不可容忍區(紅色):權責主管。

    3. 安全風險評估程序(Safety Risk Assessment Process)

    (1)風險評估:安全工作小組針對危害結果依其可能性及嚴重

    性(使用矩陣工具),決定該危害結果的風險指數。

    (2)風險降低:當危害結果的風險指數位於紅色或黃色區域,

    由安全工作小組討論移除風險或降低風險的措施與策略

    (考量現有防禦機制及措施),或評估為紅色區域者直接

    決議停止該作業。在確認新的降低風險的措施與策略後,

    再使用矩陣工具一次,決定新的風險指數,最後將新的風

    險降低策略及措施、負責人員及預定完成期限做成紀錄。

    (3)安全風險管控:上述新的降低風險的措施與策略在提送安

    全委員會確認前,得先試行,若安全委員會認可上述新的

    降低風險的措施與策略,即正式實施。上述將紅色區域直

    接決議停止該作業者,不待安全委員會認可,先暫停該作

    業,若安全委員會認可其停止決議,即正式停止該作業。

    安全主管及安全服務辦公室依紀錄內容定期監控策略及

    可接 受區

    可容忍區

    不可容忍區

  • 2-7

    措施的實施。如有安全工作小組在第二次評估後仍為紅色

    區域之風險,則由安全主管報告權責主管決定是否召開安

    全委員會臨時會議。

    (4)文件紀錄:安全服務辦公室依實際流程做成文件紀錄,並

    將檔案存放於航務組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專櫃。最後專責人

    員將危害處理結果向通報人進行回饋並登錄於風險管理

    危害通報紀錄彙整表之備註欄位中。文件紀錄內容如下:

    a.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附表1)。

    b.安全危害確認及風險管理紀錄表(附表2)。

    c.風險管理危害通報紀錄彙整表(附表3):本航空站將依

    據風險評估之等級,決定優先處理順序。

    d.會議紀錄。

    e.安全公告(附表4)。

    2.2.2. 安全風險降低(Safety Risk Mitigation):

    1. 安全風險降低可採用:禁止、降低、阻絕等方式。

    2. 採行之安全風險降低措施,須具備下列因素:

    (1)作業效率;

    (2)耗費成本;

    (3)可行性;

    (4)各單位均可接受;

    (5)強制性(透過規範及作業程序來約束);

    (6)耐久性;

    (7)剩餘未移除的風險須有控管措施;

    (8)考量新措施可能產生新的危害。

    3. 本航空站將採取下列方法,使安全風險降低至合理可行之

    等級:

    (1)現有程序之變更或增修;

    (2)監督管控措施之更新;

    (3)加強訓練或更新訓練計畫;

    (4)設備或技術之新增或調整;

    (5)其他必要之替代措施;

    (6)若無適當之改善措施,將停止執行該作業或工作項目。

  • 2-8

    4. 本航空站將於每年 12 月定期檢視現存有效之風險降低策

    略。

    5. 本航空站將依據內部查核程序系統性檢視由危害識別及風

    險降低程序所識別之航空安全相關作業、程序、設施及裝

    備。

  • 3-1

    第3章 安全保證(Safety Assurance) 概述

    安全保證提供回饋予安全風險管理,以完成安全管理循環,並使

    相關單位及人員瞭解本航空站安全績效之達成程度,建立對安全績效

    及管控成果之信心。安全保證包括本航空站採取安全績效監控及評

    量、變動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系統持續改善之程序及作為,以確認安

    全管理系統之運作符合預期及要求,並持續監控內部程序及運作環

    境,偵測可能造成安全風險或降低現有安全風險管控效果之改變及偏

    離。

    3.1 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Safety Performance Monitoring and

    Measurement)

    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程序之進行,需以自願通報、強制通報及其

    它方法蒐集相關資訊後,分析並訂定安全績效,期能預測或辨識

    事故徵兆,防止飛航安全及地面安全相關事件之發生或降低其損

    害之嚴重性。

    3.1.1 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之資訊來源

    1. 本航空站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之資訊來源為安全通報系統

    (Safety Reporting System),其包括:

    (1)強制事件通報系統(Mandatory Incident Reporting

    Systems):

    a. 本航空站各作業單位應依本航空站手冊第3冊空側作業

    程序之規定通報。

    b. 當本航空站發生下列事件時,應通報民航局並填報於

    「航空站空側管理系統」:

    (a)航空器受損:因地面作業不當或裝備失效,導致航空

    器受損須停機檢修者。

    (b)人員受傷:因航空器或其設備之操作及地面作業不

    當,導致人員明顯受傷,需送醫救治者。

    (c)設施、設備損壞:因地面作業不當,導致航空站設施、

    設備明顯損壞,影響機坪作業者。

    (2)自願事件通報系統(Voluntary Incident Reporting

    Systems):

  • 3-2

    本航空站全體同仁及駐站單位人員均可自願通報事件及危

    害。為使相關人員便於使用,本航空站已將安全管理危害

    通報表(附表1)置於本航空站網站,並已明確承諾在公正文

    化下之通報,通報人員不會受到責罰;另本航空站為保護

    通報人員,鼓勵自願通報,對於通報人員之身分及通報事

    件相關資訊,均由指定之專責人員處理,以確保其保密性。

    2. 本航空站另得以下列方式做為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之來源:

    (1)安全研究(Safety Studies):本航空站將於接獲安全研究報

    告後,擷取與本航空站相關之資訊執行安全績效監控及評

    量。

    (2)安全檢視(Safety Reviews):由本航空站安全工作小組於組

    織或作業程序變更時,檢視與變更相關之安全管理作業,

    確認其適當性及有效性。

    (3)查核(Audits):為確保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完整性,符

    合相關法規、規範、手冊與作業程序之規定及要求,本航

    空站將對本站及各作業單位執行定期內部查核,查核程序

    請參見本手冊第2.2.6節。

    (4)安全審視(Safety Surveys)

    a. 問卷調查表。

    b. 非正式保密訪談紀錄。

    (5)內部安全調查(Internal Safety Investigations):本航空站針

    對非屬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安全事件進行調查之結果。

    3. 本航空站於蒐集並分析上述資訊後,將據以檢視本航空站安

    全管理系統之人員責任、職權、實施程序、管控方法、組織

    界面及成果評估等制定內容是否適宜,並採取適當改正行

    動。

    4. 安全服務辦公室將對安全管理系統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必要之

    保密,除有基於調查或查核作業所需之調閱,禁止非相關人

    員使用。另針對「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於會議中僅公布

    危害描述及發生位置,資料來源將予以保密,保密程序如下:

    (1)資料收集、檔案建置由專人辦理,僅安全主管能調閱。

  • 3-3

    (2)書面檔案專卷處理,置放於航務組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專櫃

    (加鎖專櫃)。

    (3)電子檔存放之電腦加密碼及合法之防毒軟體保護。

    3.1.2 安全績效監控及評量

    1. 本航空站將於蒐集並分析上述資料後,每年訂定安全績效指

    標(Safety Performance Indicators),並設定安全績效目標值

    及其警示值(Target / Alert Setting)如附錄2,於每年6月及12

    月定期檢視,並視需要修正之。

    2. 訂定安全績效指標,須因地制宜並考量歷史發展脈絡,方能

    有助於反映安全管理績效。

    3. 當警示值被超過,尚在安全績效目標值內時,將於安全工作

    小組會議中提報,請相關作業單位注意。

    4. 當未能達成所訂之安全績效目標值時,將針對現行之作業程

    序、設備、技術、人員訓練、資源分配等進行檢討,以釐清

    未能達成目標之原因,俟原因釐清後,重做安全風險評估及

    擬定風險降低策略,依新策略由相關單位執行相關之程序、

    設備、技術、人員訓練、資源分配之改善。

    3.2 變動管理(The Management of Change)

    變動管理程序之進行,係於本航空站之內外環境、程序、設施或

    作業等情況發生變動時,檢視是否影響現有系統或安全風險管理之執

    行,以確實管理可能因前述變動而產生之安全風險。

    3.2.1 本航空站將於發生下列情況或必要時,執行變動管理程序,確

    認是否產生新危害,以採取安全風險管理相關措施:

    1. 組織之擴編或縮減。

    2. 提供航空服務之內部系統、作業流程或程序之變動,包括現

    有航空安全相關設施、裝備、作業及程序(包括危害識別及

    風險降低紀錄)之變動,或新增航空安全相關作業及程序

    等。

    3. 運作環境之變動,包括受到外在改變(如法規標準、採取措

    施或技術)之影響等。

    4. 辦理空側工程。

    3.2.2 本航空站依據系統與作業之重要性、系統與作業環境之穩定性

    及過去之績效,訂定變動管理程序。具體作法參照民航局102

    年8月13日站務驗字第1020026056號函送「辦理航空站空側工

  • 3-4

    程之變動管理作業程序」,訂定如下:

    1. 執行變動管理:安全主管或安全服務辦公室得知將發生上述

    第1項情況或收到相關提案資料時,針對狀況及提案資料進

    行初步分析確認相關作業單位。

    2. 檢視相關設施、裝備、作業、程序及紀錄:由安全服務辦公

    室通知各作業單位檢視是否影響現行的相關作業程序,各

    作業單位檢視分析後提供安全服務辦公室相關資料,以召

    開安全工作小組會議。(提案所涉及之單位如有獨立之安

    全管理系統,安全主管或安全服務辦公室應確認該單位已

    完成風險評估,並取得相關資料。)

    3. 提送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工作小組會議根據所提供資料進行

    討論,確認是否產生新危害。

    4. 進行安全風險管理程序:工作小組會議依據本手冊2.2.1節

    進行風險管理作業。

    5. 執行改善措施:安全服務辦公室依會議結論執行相關變更,

    同時通知作業單位修正相關作業程序或執行設施裝備之改

    善。

    6. 文件紀錄:安全服務辦公室依實際流程做成文件紀錄,並將

    檔案存放於航務組安全管理系統文件專櫃。

    3.2.3 前述空側重大工程前之安全工作小組會議及風險評估,得於施

    工說明會或協調會議中併同辦理。

    3.3 安全管理系統之持續改善(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SMS)

    安全管理系統持續改善之進行,係以內部查核及外部查核等方式

    監控並評估安全管理系統相關程序之有效性,以持續確保安全管理系

    統之整體績效。

    3.3.1 內部查核(Internal Audits):

    1. 安全辦公室每年依據「馬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例行性評

    估檢核表」(附錄1)查核空側設施及作業,做成紀錄,並研擬

    改善做法及改善期程,陳報權責主管核定。

    2. 安全辦公室每年依據「澎湖機場檢查表」(附表6)檢視本航

  • 3-5

    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做成紀錄,並研擬改善做法及改善期

    程,陳報權責主管核定。

    3.3.2 外部查核(External Audits):本航空站之外部查核由民航局或

    由本站委託其他獨立單位執行。

  • 第4章 安全提昇(Safety Promotion) 概述

    本航空站為建立正向安全文化(Positive Safety Culture)之環境,

    使人員瞭解並積極參與安全管理系統之運作,將持續提供適當之訓練

    及教育,並以有效之溝通及資訊分享,以確保人員具備執行安全管理

    系統作業之能力,以達成安全目標。

    4.1 訓練與教育(Training and Education)

    4.1.1 為確保安全管理系統運作及執行人員能執行安全管理系統相

    關職責,本航空站訂每年辦理安全初訓及安全複訓各一次,另

    將視需要不定期辦理特別訓練。辦理時程及課程安排由安全服

    務辦公室報請安全主管核定。

    4.1.2 安全初訓(Training and Education)

    1. 課程內容:(依訓練對象分別訂定課程大綱)

    (1)本航空站安全政策及目標;

    (2)本航空站安全相關職責;

    (3)安全風險管理基本原則;

    (4)安全通報系統;

    (5)安全管理之持續改善(包含查核計畫);

    (6)安全資訊之傳達方式;

    (7)訓練成果之確認方式。

    2. 參訓人員:新進主管、新進空側作業人員、新進安全委員

    會成員、新進安全工作小組成員、新進內部查核人員。

    3. 確認訓練成果:以測驗、實作練習、問卷等方式。

    4. 訓練紀錄:依訓練對象分別建檔,存放於安全服務辦公室。

    4.1.3 安全複訓(Recurrent Safety Training):

    1. 課程內容:(依訓練對象分別訂定課程大綱)

    (1)本航空站安全政策及目標;

    (2)本航空站安全相關職責;

    (3)安全風險管理基本原則;

  • (4)安全通報系統;

    (5)安全管理之持續改善(包含查核計畫);

    (6)安全資訊之傳達方式;

    (7)訓練成果之確認方式。

    2. 參訓人員:到職滿一年以上之主管、空側作業人員、安全

    委員會成員、安全工作小組成員、內部查核人員,至少每2

    年接受一次安全複訓。

    3. 確認訓練成果:以測驗、實作練習、問卷等方式。

    4. 訓練紀錄:依訓練對象分別建檔,存放於安全服務辦公室。

    4.1.4 特別訓練

    1. 當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之政策、作業程序、人員或設備發

    生重大變更,或本航空站主任(權責主管)認為有必要時,將

    對特定人員辦理特別訓練。

    2. 針對主管階層辦理有關民航局安全政策、組織安全資源分

    配、提升安全管理系統績效、訂定安全目標與安全績效指

    標等訓練。

    3. 比照安全初訓及複訓建立訓練紀錄。

    4.1.5 確認各駐站單位訓練需求

    每年1月前由各單位提出年度訓練需求,經安全服務辦公室彙

    整後確認年度訓練需求(相關職務新任人員應受過安全管理系

    統有關訓練,並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複訓)。

    4.2 安全溝通(Safety Communication)

    4.2.1 有關本航空站之安全管理系統目標、程序、安全績效趨勢、特

    定安全事件及其調查結果等,將公告週知,以提升人員之安

    全意識並確保人員了解重要安全資訊。

    4.2.2 本航空站將於飛/地安相關事件及危害發生時,儘速於民航局

    「航空站空側管理系統」填報,以與其它航空站及民航局分

    享安全資訊。

    4.2.3 本航空站將以書面或電子方式發布安全資訊如下:

    1. 本手冊;

  • 2. 各項空側作業程序;

    3. 安全公告(如附表4);

    4. 安全工作小組及安全委員會會議紀錄。

  • 附錄 1 馬公航空站安全管理系統例行性評估檢核表

    要素 評估項目 評估結果 備註

    理階層之承

    諾及職責

    (1.1)

    1 安全政策須與本站運作的規模

    和複雜度相稱。

    □是

    □否

    □部分

    2 安全政策有效傳達給機場內工

    作的所有人員,且所有人員都

    知悉個人的安全職責。

    □是

    □否

    □部分

    3 航站資深主管或安全委員會有

    定期檢視安全政策。

    □是

    □否

    □部分

    4 權責主管的權限項目能指明其

    對所有的安全議題負全部職

    責。

    □是

    □否

    □部分

    安全責任

    (1.2)

    1 設有安全委員會(或相同職責

    之機制)以審視本站安全管理

    系統及其安全績效。

    □是

    □否

    □部分

    2 權責主管的權限項目有指明組

    織授權其對機場營運負有最終

    職權。

    □是

    □否

    □部分

    專責人員之

    指定(1.3)

    1 安全主管在安全管理系統內之

    角色,在其權限項目內有相稱

    之職責。

    □是

    □否

    □部分

    2 安全主管不宜負擔其它責任,

    因這將影響其作為安全主管之

    角色。

    □是

    □否

    □部分

    3 安全主管可直接向權責主管報

    告有關安全管理系統之實施及

    運作情況。

    □是

    □否

    □部分

    4 安全主管須為航站資深主管,

    且職位不低於其他作業主管。

    □是

    □否

    □部分

    緊急應變計

    畫(1.4)

    1 航站緊急應變計畫明訂與本站

    提供航空服務相關之所有可能

    之緊急情況。

    □是

    □否

    □部分

    2 航站緊急應變計畫包含發生緊

    急狀況期間,持續提供安全之

    航空服務之程序。

    □是

    □否

    □部分

    Appendix 1-1

  • 3 依照緊急應變計畫實施各項緊

    急事件之訓練與演習,且做成

    文件記錄。

    □是

    □否

    □部分

    4 緊急應變計畫明訂航站與各駐

    站單位於緊急情況時之協調整

    合機制。

    □是

    □否

    □部分

    5 定期檢視緊急應變計畫,以確

    保緊急應變計畫之持續關聯性

    及有效性。

    □是

    □否

    □部分

    安全管理系

    統文件(1.5)

    1 安全管理系統手冊明訂本站安

    全管理系統之要項及要素。

    □是

    □否

    □部分

    2 本站安全管理系統文件之要項

    和要素與民航主管機關之要求

    一致。

    □是

    □否

    □部分

    3 明訂本站安全管理系統與各駐

    站單位安全管理之協調整合機

    制。

    □是

    □否

    □部分

    4 具備定期檢視安全管理系統各

    項文件之程序。

    □是

    □否

    □部分

    5 所有的安全風險評估及風險降

    低策略等均有文件紀錄,以利

    定期檢視。

    □是

    □否

    □部分

    危害識別

    (2.1)

    1 各項危害通報的數量及頻率與

    本站營運規模相稱。

    □是

    □否

    □部分

    2 安全管理系統之危害通報系統

    須確保通報人之身分不外洩。

    □是

    □否

    □部分

    3 明訂於各項意外事件調查過程

    中所發現或識別之危害能匯入

    本站之危害識別及風險降低程

    序內。

    □是

    □否

    □部分

    4 明訂對危害進行風險降低之系

    統化流程。

    □是

    □否

    □部分

    安全風險評 1 明訂航空安全相關之作業、程 □是

    Appendix 1-2

  • 估及降低

    (2.2)

    序、設施、裝備須服膺於本站

    之危害識別及風險降低程序之

    下。

    □否

    □部分

    2 風險評估報告須經過適當層級

    之主管階層所核准。

    □是

    □否

    □部分

    3 具備定期檢視風險降低紀錄之

    程序。

    □是

    □否

    □部分

    安全績效監

    控及評量

    (3.1)

    1 本站安全管理系統之安全績效

    指標須經由民航主管機關同意

    (或備查)。

    □是

    □否

    □部分

    2 訂定重大後果安全事件(例如

    失事、重大事件發生率)之安全

    績效指標。

    □是

    □否

    □部分

    3 訂定輕度後果事件(例如設施

    無損害、違規事件發生率)之安

    全績效指標。

    □是

    □否

    □部分

    4 訂定安全績效指標適當之目標

    值與警示值。

    □是

    □否

    □部分

    5 航站的變動管理程序須包含安

    全風險評估。

    □是

    □否

    □部分

    6 明訂安全績效指標之目標值無

    法達成及警示值被超過時,進

    行後續改善之程序。

    □是

    □否

    □部分

    變動管理

    (3.2)

    1 明訂航空安全相關之程序及作

    業須服膺於航站之危害識別及

    風險降低程序之下。

    □是

    □否

    □部分

    2 變動管理程序須包含安全風險

    評估。

    □是

    □否

    □部分

    持續改善

    (3.3)

    1 具備並實施安全管理系統之內

    部查核計劃。

    □是

    □否

    □部分

    教育、訓

    練、溝通

    1 明訂機場內所有員工須接受安

    全管理系統教育訓練或熟悉安

    □是

    □否

    Appendix 1-3

  • (4.1、4.2) 全管理系統。 □部分

    2 參與風險評估之人員,須接受

    適當之風險管理訓練或熟悉風

    險管理。

    □是

    □否

    □部分

    3 提供所有機場內員工安全(安

    全管理系統)刊物、公告或管

    道,以傳達安全(安全管理系統)

    事件之資訊。

    □是

    □否

    □部分

    檢核日期: 年 月 日

    檢核人員:

    Appendix 1-4

  • 附錄2-馬公航空站安全績效指標、目標值、警示值及年度目標

    一、107年安全績效指標:

    (一)重大後果安全事件:

    1、跑道入侵事件五年移動平均發生率:1次以下/百萬起降架次。

    2、因地面作業不當或裝備失效,導致航空器受損須停機檢修事

    件(嚴重地安事件)發生率:2次以下/10萬起降架次。

    (二)輕度後果安全事件:

    1、因跑道FOD造成班機重飛發生率:1.2次以下/1萬起降架次(警

    示值:0.8次/1萬起降架次)。

    2、場內鳥擊事件發生率以低於104-106平均發生次數X次/1萬起

    降為目標值:2.4次以下/1萬起降架次(警示值1.8次/1萬起降

    架次)。

    3、機坪作業不當導致場站設施受損發生率:0.5次以下/1萬起降

    架次(警示值:0.3次/1萬起降架次)。

    二、107年年度目標:

    (一)安全辦公室為機場員工與相關人員舉辦至少1場安全/SMS 特

    別訓練(主題由安全績效指標內選擇)。

    (二)安全工作小組執行安全風險評估案件須包括:危害鳥種風險評

    估、機坪作業安全及機坪設施妥善三項主題。

    (三)危害通報來源至少包含航空公司地面人員通報、機組員通報、

    安全辦公室主動發掘等三項,其中安全辦公室須主動發掘至少

    10件危害因子。

    Appendix 2-1

  • 附錄3-馬公航空站安全委員會名單

    單位 職稱 備註

    馬公航空站 主任

    馬公航空站 航務組組長

    馬公航空站 業務組組長

    馬公航空站 總務組組長

    七美航空站 主任

    望安航空站 主任

    空軍馬公基地勤務隊 隊長

    馬公機場管制臺 臺長

    馬公助航臺 臺長

    馬公航警分駐所 所長

    立榮航空公司 主任

    華信航空公司 經理

    遠東航空公司 主任

    台灣中油公司 管理師

    福恩機械公司 組長

    本站除空橋操作由福恩機械公司負責,其餘地勤業務由航空公司自辦。

    Appendix 3-1

  • 附錄4-馬公航空站安全工作小組名單

    單位 職稱 備註

    馬公航空站 安全主管

    空軍馬公基地勤務隊 基勤官

    空軍馬公基地勤務隊 工程官

    馬公機場管制臺 臺長

    馬公助航臺 副工程司

    馬公航警分駐所 警員

    馬公航空站 主任航務員

    馬公航空站 副工程司

    馬公航空站 雇員

    馬公航空站 消防班長

    七美航空站 航務員

    望安航空站 航務員

    長榮航太公司 專業工程師

    立榮航空公司 旅服副主任

    華信航空公司 機務班長

    華信航空公司 運務督導

    華信航空公司 勤務督導

    遠東航空公司 運務督導

    遠東航空公司 勤務領班

    Appendix 4-1

  • Table1-1

    單位 職稱 備註

    遠東航空公司 機務領班

    台灣中油公司 加油員

    福恩機械公司 組長

    本站除空橋操作由福恩機械公司負責,其餘地勤業務由航空公司自辦。

    Appendix 4-2

  • Table1-1

    附表 1 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

    澎湖機場 安全管理危害通報表

    Penghu Airport SMS Hazard Report

    資料來源 General Information

    單位/姓名/聯絡電話 Unit/Name/phone number:

    發生日期/時間 Date of Occurrence/Time:

    危害發生位置 Location of Occurrence:

    危害描述(如需要請自行以 A4 加頁)Summary of Occurrence:

    天氣 Weather □晴 Clear □疏雲 Scattered Clouds □多雲 Overcast

    能見度 Visibility □5000M

    降雨 Rain □無 No rain □小雨 Light rain □大雨 Heavy rain □颱風 Typhoon

    內部使用資訊(無須填寫)Internal Information

    危害編號 Case Number:

    聯絡單位:航務組 電話:06-9214090 傳真:06-9217316

    回饋日期: 月 日 航務員: 安全主管:

  • Table2-1

    附表 2 安全危害確認及風險管理紀錄表

    安全危害確認及風險管理紀錄表

    危害

    編號 危害描述

    危害可能

    結果

    風險

    指數

    風險移除/降低

    策略(措施)

    風險

    指數

    完成

    期限/

    負責

    備註:

    日期: 年 月 日 執行秘書: 安全主管:

  • Table3-1

    附表 3 風險管理危害通報紀錄彙整表

    風險管理危害通報紀錄彙整表

    項次 危害編號 危害內容 備註

  • Table4 -1

    附表 4 安全公告

    澎湖機場安全公告 PENGHU AIRPORT SAFETY BULLETIN

  • Table 5-1

    附表 5 航務組空側巡場檢查表

  • Table6-1

    附表 6 澎湖機場檢查表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1 航空站空側手冊格式

    1.1 航空站空側手冊共分航空站資訊、機場圖、空側

    作業程序、安全管理系統四冊

    1.2 航空站空側手冊應正式打印,並由航空站經營人

    於第一冊書名頁簽署。

    1.3 航空站空側手冊之各冊應包含修訂紀錄表,記錄

    修訂、換頁資料、版本及修訂日期。

    1.4 航空站空側手冊之各冊應包含總目錄及其各冊目

    錄。

    1.5 航空站空側手冊各冊書名頁應包含中英文之航空

    站名稱及冊別。

    2 第一冊航空站資訊

    2.1 (一)序言:敘明航空站空側手冊各冊內容要項及

    以下內容:

    2.2 (一)序言 1.目的:敘明航空站空側手冊之使用目

    的。

    2.3 (一)序言 2.依據:敘明航空站認證及航空站空側

    手冊法源依據。

    2.4 (一)序言 3.修訂程序:敘明航空站空側手冊訂

    定、審查及接受/認可、修訂、確保手冊各冊內容

    正確性之負責單位與處理程序。

    2.5 (一)序言 4.發送程序及發送清單:包含確保航空

    站各運作單位取得相關部分內容之處理程序。如

    採電子發送,應包含確保相關單位所取得電子檔

    為最新版本之程序。

  • Table6-2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2.6 (二)基本資料 1.航空站使用狀況:敘明航空站作

    業時間內之任何時段,均依循航空站空側手冊提

    供各項服務及進行相關作業。

    2.7 (二)基本資料 2.航空器起降活動紀錄:敘明記錄

    航空器起降活動之作業系統、方式、負責單位。

    2.8 (二)基本資料 3.航空站經營人之義務:敘明航空

    站對於空側設施及作業所負之責任與義務。

    2.9 (二)基本資料 4.航空站組織架構:敘明航空站之

    組織架構(以樹狀圖表示)、業務職掌、聯絡電

    話及督導航空站營運之單位或組織。

    2.10 (二)基本資料 5.軍民合用機場提供民航服務之

    設施及作業:屬軍民合用機場者,敘明提供民航

    服務之設施(含跑道、滑行道、停機坪、助導航設

    施、終端雷達、指示牌、電力系統)及作業(含航

    管、消防及救護)之項目及負責權責。

    2.11 (二)基本資料 6.航空站發展計畫:敘明已定案、

    執行中或擬訂中之航空站發展計畫名稱,該等計

    畫毋需附於「航空站空側手冊」內。

    2.12 (三)飛航服務資訊 1.航空站概況:按表 1填註 A.

    航空站名稱 B.航空站性質 C.航空站經營人 D.航

    空站 E.許可飛航類別 F.飛航類別 G.跑道 H.停機

    坪 I.機場標燈 J.救援與消防之防護等級 K.滅火

    劑種類與數量 L.故障航空器移離能量

    2.13 (三)飛航服務資訊 2.航空站一般資訊:按表 2填

    註 A.航空站名稱 B.機場參考點座標 C.機場參考

    溫度 D.標高

  • Table6-3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2.14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按表

    3 填註(1)跑道資訊:按表 3 填註 A.跑道名稱 B.

    真方位 C.跑道類別 D.尺寸 E.跑道頭位移 F.道面

    類別 G.鋪面強度 H.標高 I.地理座標 J.坡度 K.障

    礙物淨空區 L.跑道端安全區 M.緩衝區 N.跑道地

    帶 O.清除區長度 P.可用之起飛滾行距離 Q.可用

    之起飛距離 R.可用之加速停止距離 S.可用之降

    落距離

    2.15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2)滑

    行道及標準滑行路徑:列表敘明各滑行道之名

    稱、長度、寬度、道肩寬度、道面類別、鋪面強

    度及滑行道中心線特定點之經緯度地理座標

    2.16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3)停

    機坪及停機位:列表敘明各停機坪之道面類別、

    鋪面強度、停機位配置、編號及經緯度地理座標

    2.17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4)航

    空器操作輔助系統:航空站燈光(按表 4 填註 A.

    進場燈光系統 B.跑道燈光系統 C.滑行道燈光系

    統 D.停機坪燈 E.道路)

    2.18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4)航

    空器操作輔助系統:目視停靠導引系統(敘明位置

    及型式)

    2.19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4)航

    空器操作輔助系統:助航燈光系統備用電源(敘明

    各類助航燈光系統備用電源接替供電之切換時

    間)

    2.20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5)多

    向導航台(VOR)機場檢查點之位置及頻率(MHz),

  • Table6-4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並標明於「平面配置圖」中

    2.21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6)明

    顯障礙物之地理座標及標高:敘明航空站四周包

    括進場區、起降區、繞場區域及附近明顯障礙物

    之經緯度地理座標與標高

    2.22 (三)飛航服務資訊 3.設施尺寸及有關資訊(7)飛

    航前高度表校對位置及高度(呎,四捨五入為整

    呎),並應標明於「平面配置圖」中

    2.23 (四)豁免項目清單:列明經民航局審查准予豁免

    之不合格項目及相關文件。

    3 第二冊機場圖

    3.1 圖面皆應清楚標示方位、圖例及比例尺。

    3.2 圖面之呈現可依需要以區塊分張呈現,然應有一

    張全範圍圖面(比例尺自訂)顯示整體區域及分割

    區塊與區塊編號;各分圖面並應標示有自身之編

    號及其鄰接圖面編號。

    3.3 平面配置圖:標明航空站之界圍及航空站內客運

    區、貨運區、維修區與支援區等,並標明跑道、

    滑行道、停機坪、停機位及各類建築物。

    3.4 聯外交通圖:標明航空站鄰近城鎮之名稱、相對

    位置與距離及航空站各類聯外交通之名稱與路

    徑。

    3.5 目視助航設施圖:標明航空站內跑道、滑行道、

    停機坪及道路之全部設施(指示器、標線、助航燈

    光、指示牌、標記)。

    3.6 場外設施及裝備圖:標明架設於航空站外供起降

    航空器使用之助導航設施、終端雷達及進場燈光

  • Table6-5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系統,如無場外設施及裝備,或已標明於平面配

    置圖或目視助航設施圖者,得免附。

    3.7 跑道幾何圖:包含清除區縱剖面圖、跑道縱剖面

    圖及跑道橫剖面圖。

    4 第三冊空側作業程序

    4.1 資料提供作業規定

    4.2 活動區之通行與車輛之管制

    4.3 緊急應變計畫

    4.4 救援與消防

    4.5 活動區之巡場與維護

    4.6 施工安全規定

    4.7 停機坪安全管理規定

    4.8 野生動物防制

    4.9 障礙物管制

    4.10 故障航空器之移離

    4.11 處理危險物品

    4.12 地面活動導引及管制系統

    4.13 雷達及助導航設施台址之保護

    4.14 雷雨當空通報

    4.15 地安及異常事件通報處理

    5 第四冊安全管理系統

    5.1 安全政策及目標

    5.1.1 管理階層之承諾及責任:航空站經營人應對其組

    織之安全政策訂定符合國內法規及國際規範之規

    定,並由負責之管理人員簽字承諾。安全政策應

    反映出航空站經營人對安全之承諾,包括為實施

    安全政策提供必要資源之明確說明及以顯而易見

    之方式傳達予整個組織。安全政策包括安全報告

  • Table6-6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程序、明確說明不可接受之行為類型、得減輕或

    免除紀律處分之行為等。安全政策應經定期審

    查,以確保其妥適性及有效性。

    5.1.2 安全責任:航空站經營人應明確界定權責主管

    (accountable executive)所負之安全責任,並

    確定管理階層及所有職員相應之安全責任。包括

    安全責任、責任制度與授權等應以書面明確規範

    並傳達予整個組織及各層主管授權處理自承安全

    風險決定之範圍。航空站經營人,除其他職責之

    外,對實施並保持安全管理系統負最終之責任。

    5.1.3 任命關鍵安全人員:航空站經營人應指定一名安

    全主管,作為實施並確保有效安全管理系統之負

    責人及協調人。

    5.1.4 協調緊急應變計畫: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並確保

    擁有一個有序且有效之緊急應變計畫,以利由正

    常作業轉換為緊急狀態,再恢復為正常作業。該

    作業並應與其他航空組織之同類應變計畫作良好

    協調。

    5.1.5 安全管理系統文件: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一個經

    管理者核准之安全管理系統實施計畫,並對其安

    全管理之作法詳加闡述,以實現該組織所設定之

    安全目標。航空站經營人並應建立安全管理系統

    文件,用以敘述安全政策與目標、安全管理系統

    要求、安全管理系統措施與程序、責任制度、措

    施與程序之責任、授權及安全管理系統之輸出。

    5.2 安全風險管理

    5.2.1 識別危害因子: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並保持一程

    序,用以識別作業中之危害因子;該危害因子必

  • Table6-7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須與被動式(reactive)、主動式(proactive)

    或預測式(predictive)安全資料蒐集方式相結

    合。

    5.2.2 安全風險評估及緩解措施: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

    並保持一程序,用以對作業中之安全風險進行分

    析、評估及控制。

    5.3 安全保證

    5.3.1 安全績效之監測及評估: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並

    保持一檢驗該組織安全績效並核實安全風險管制

    措施有效性之方法。組織安全管理系統之績效應

    基於安全績效指標與安全績效目標予以檢驗。

    5.3.2 改變管理: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並保持一程序,

    以識別組織內對既定程序及作業可能產生影響之

    改變,以及在實施改變前,對確保安全績效之各

    項安排加以描述,檢討取消或修改因環境變化而

    不再需要或不再有效之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5.3.3 持續改進之安全管理系統: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

    並保持一程序,以識別安全管理系統低於標準績

    效之原因及確定安全管理系統運作低於標準績效

    之影響,並消除或緩解這些原因。

    5.4 安全提升

    5.4.1 教育及訓練: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並保持安全訓

    練計畫,以確保全體人員得到適當之訓練並勝任

    安全管理系統之職責。安全訓練之內容應與個人

    參與安全管理系統之程度相符。

    5.4.2 安全交流:航空站經營人應訂定並保持一正式安

    全交流之方法,以確保全體人員充分瞭解安全管

    理系統、傳達重要安全資訊,並解釋採取某項特

  • Table6-8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版別:106.3.30)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殊安全措施或推行或修正某項安全程序之原因。

    6 輸油設施檢查

    7 航空站與塔台協議書

    6.1 是否具油料檢查紀錄

    6.2 是否具油料檢查人員之訓練及檢定合格之紀錄

    6.3 是否具輸油作業之消防設備及消防作業程序

  • Table6-9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106.3.30 版)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3.1 跑道

    3.1.22 跑道道面應修建平整但不應使摩擦特性失效或對

    起降之飛機產生不利影響。

    3.1.23 跑道鋪面的修建或重鋪應確保可提供等於或大於

    民航局所規定最小摩擦值的摩擦特性。

    3.3 跑道迴轉坪

    3.3.1 於跑道末端未設有滑行道或迴轉滑行道且飛機大

    小分類為 D、E 或 F 之跑道,應提供跑道迴轉坪

    供飛機進行 180 度之迴轉。

    3.3.6 跑道迴轉坪之設計,應使飛機之駕駛艙保持在迴

    轉坪標線上時,飛機起落架的任何輪子與迴轉坪

    邊緣間之淨距,不小於下列︰A-1.5m、B-

    2.25m、C(=18m)-4.5m、D-4.5m、

    E-4.5m、F-4.5m。

    3.4 跑道地帶

    3.4.1 跑道地帶應涵蓋跑道及任何與之相銜接之緩衝

    區。

    3.4.2 跑道地帶應在跑道頭之前及跑道或緩衝區末端之

    後延伸至少下述距離:

    -60m: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2,3或 4之跑道。

    -60m: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1之儀器跑道。

    -30m: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1之非儀器跑道。

    3.4.3 精確進場跑道之跑道地帶,其寬度為自跑道中心

    線及其延長部分中心線每側橫向延伸至少下述距

    離:

    -兩側各 150m: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3或 4之跑

    道。

  • Table6-10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106.3.30 版)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兩側各 75m: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1 或 2 之跑

    道。

    3.4.7 除導航用目視助航設施或為航空器安全目的必須

    設置於跑道地帶範圍內,並滿足第 5 章中有關易

    斷要求之物體外,在跑道地帶上之下述範圍內不

    應有固定物體:

    a)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4,飛機大小分類為F,

    且為第 I、II、或 III 類精確進場跑道中心線兩

    側各 77.5m以內。

    b)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3或 4之第Ⅰ、II類或Ⅲ

    類精確進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 60m以內。

    c)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1或 2 之第Ⅰ類精確進場

    跑道中心線兩側各 45m 以內。

    於飛機起降期間,上述範圍內不應有移動物體之

    存在。

    3.4.10 與跑道、跑道道肩或緩衝區銜接之跑道地帶之道

    面,應與跑道、跑道道肩或緩衝區之道面齊平。

    3.5 跑道端安全區

    3.5.1 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3 或 4 之跑道及跑道參考

    長度分類為 1 或 2 之儀器跑道,在跑道地帶兩端

    應提供跑道端安全區。

    3.5.3 下列情況下,跑道端安全區長度應自跑道地帶延

    伸至少 90m:

    -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3或 4之跑道。

    -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1或 2之儀器跑道。

    如果設置攔阻系統(Arresting System),可依

    據系統設計規格縮短上述長度。

    3.5.5 跑道端安全區寬度至少應為跑道寬度之 2 倍。

  • Table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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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106.3.30 版)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3.7 緩衝區

    3.7.1 緩衝區寬度應與其相銜接跑道之寬度相同。

    3.7.4 有鋪砌道面之緩衝區於修建或重鋪應使道面磨擦

    特性等於或優於與其銜接跑道相稱之道面磨擦特

    性。

    3.9 滑行道

    3.9.3 滑行道之設計,應使飛機之駕駛艙保持在該滑行

    道中心線標線上時,飛機外側主輪與滑行道邊緣

    間之淨距,不小於下表所列:A-1.5m、B-2.25m、

    C(=18m)-4.5m、D-4.5m、E-

    4.5m、F-4.5m。

    3.9.20 滑行道橋支承飛機之部分之寬度,按垂直於滑行

    道中心線量計,應不小於該滑行道地帶整平部分

    之寬度。除非該橋之兩側之阻擋設施業經證明可

    提供使用該滑行道飛機之安全,則寬度可略作縮

    減。

    3.12 等待區、跑道等待位置、中途等待位置及道路等

    待位置

    3.12.2 跑道等待位置應設於:

    a) 滑行道與跑道之交叉處之滑行道上。

    b) 兩跑道交叉時,設於作為標準滑行路徑一部分

    之跑道上。

    3.12.3 如果滑行道上滑行之航空器或通過之車輛,可能

    會突出障礙物限制面或對助導航設施信號產生干

    擾時,則應在該滑行道上設立跑道等待位置。

    3.12.5 於道路與跑道交叉處應設立道路等待位置。

  • Table6-12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106.3.30 版)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3.12.6 跑道中心線至等待區、滑行道/跑道交叉處之跑

    道等待位置或道路等待位置三者之距離,應符合

    表 3-2 之規定;如為精確進場跑道,則應使等待

    之航空器或車輛不致干擾無線電助導航設施之運

    作。

    3.12.9 依據 3.12.3 節設置之跑道等待位置,應使停等

    之航空器及車輛不致突出障礙物淨空區、進場

    面、起飛爬升面或儀/微降系統臨界/靈敏區或

    干擾無線電助導航設施之運作。

    3.14 受隔離航空器之停放位置

    3.14.1 已知或被認為是遭受非法干擾之航空器,或由於

    其他原因需要與正常之機場活動互相隔離之航空

    器,應指定一個隔離之停放位置,或是將停放該

    航空器之位置通知機場之管制塔台。

  • Table6-1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106.3.30 版)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5.1 指示器及信號設施

    5.1.1 風向指示器

    5.1.1.1 機場應設置至少一個風向指示器。

    5.1.1.2 風向指示器之設置應能被在飛行中或活動區內

    之航空器視得,並不受附近物體引起之氣流干

    擾。

    5.1.3 信號燈

    5.1.3.1 具有管制之機場應在機場塔台設置信號燈。

    5.2 標線

    5.2.1 概述

    5.2.1.1 除跑道邊線標線外,在兩條(或多條)跑道交叉

    處應顯示較重要跑道之標線,其他跑道之標線則

    應予以中斷。而較重要跑道邊線標線在交叉處可

    連續亦可中斷。

    5.2.1.3 在跑道與滑行道交叉處,跑道除跑道邊線標線可

    以中斷外,餘各種標線皆應顯示;而滑行道之各

    種標線則應中斷。

    5.2.1.4 跑道標線應為白色。

    5.2.1.5 滑行道標線、跑道迴轉坪標線及停機位標線之顏

    色應為黃色。

    5.2.1.6 停機坪安全線(Apron Safety Lines)之顏色應

    為紅色,勤務道路之車道標線與旅客步道之顏色

    應為白色。

    5.2.2 跑道名稱標線

  • Table6-2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106.3.30 版)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5.2.2.1 在有鋪面之跑道頭應設置跑道名稱標線。

    5.2.2.3 跑道名稱標線之設置詳如圖 5-2。

    5.2.2.4 跑道名稱標線應由兩位數字組成;如為平行跑

    道,則應在數字後增加一個英文字母。一條跑

    道、兩條平行跑道及三條平行跑道,跑道名稱係

    由進場方向磁北方位角之十分之一,取最接近之

    整數命名。四條或大於四條之平行跑道,一組相

    鄰跑道應以最接近磁北方位角之十分之一之整

    數命名,另一組相鄰跑道應以下一個最接近磁北

    方位角之十分之一之整數命名。如按前述規則得

    出之數字是個位數時,則應在數字前多加一個

    “0”。

    5.2.2.5 平行跑道之每個跑道名稱標線,應由進場方向看

    去,由左至右按下列順序各增加一個字母:

    —如為兩條平行跑道:“L”、“R”。

    —如為三條平行跑道:“L”、“C”、“R”。

    —如為四條平行跑道:“L”、“R”、“L”、

    “R”。

    —如為五條平行跑道:“L”、“C”、“R”、

    “L”、“R”或“L”、“R”、“L”、“C”、

    “R”。

    —如為六條平行跑道:“L”、“C”、“R”、

    “L”、“C”、“R”。

    5.2.2.6 數字及字母之形狀及比例應如圖 5-3 所示。而

    其尺寸則不應小於圖 5-3 所示之大小,但當數字

    與跑道頭標線結合在一起時,則應採用較大之尺

    寸,以填補跑道頭標線線段間之空隙。

    5.2.3 跑道中心線標線

  • Table6-3

    澎湖機場檢查表

    檢 查 日 期 :

    檢查參考標準: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106.3.30 版)

    評 比 代 號 :S=滿意 U=不滿意 N/A=不適用 空白=未檢查 CND=未決定 I=Information

    項 目 評比 備 註

    5.2.3.1 有鋪面之跑道應設置跑道中心線標線。

    5.2.3.2 跑道中心線標線如圖 5-2 所示,應沿著跑道中

    心線介於跑道名稱標線間劃設,但按 5.2.1.1 節

    規定之中斷處則除外。

    5.2.3.3 跑道中心線標線應以均勻隔開之線段及間隙組

    成。每一線段加一個間隙之長度應不小於 50m,

    且不大於 75m。每一線段之長度應至少等於間隙

    之長度或 30m(取其較大值)。

    5.2.3.4 線段之寬度應不小於:

    -0.9m:第 II、III 類精確進場跑道。

    -0.45m:第 I 類精確進場跑道上及跑道參考長

    度分類為 3或 4之非精確進場跑道。

    -0.3m: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1或 2之非精確進

    場跑道及非儀器跑道。

    5.2.4 跑道頭標線

    5.2.4.1 於鋪面之儀器跑道及跑道參考長度分類為 3 或 4

    之鋪面非儀器跑道應設置跑道頭標線。

    5.2.4.4 跑道頭標線之線段應從距離跑道頭 6m 處開始劃

    設。

    5.2.4.5 跑道頭標線應由一組尺寸相同且對稱於跑道中

    心線之縱向線段組成(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