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 产8万吨硫化钠项目 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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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
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版)
建设单位: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I
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II
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III
目录
1 项目概况...............................................................................................................................................................1
1.1项目概况.........................................................................................................................................................11.2验收工作由来.................................................................................................................................................2
2 验收依据...............................................................................................................................................................4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4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6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62.4其他相关文件.................................................................................................................................................72.5其他资料.........................................................................................................................................................7
3 项目建设情况.......................................................................................................................................................8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83.2建设内容.........................................................................................................................................................9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143.4水源及水平衡...............................................................................................................................................153.5生产工艺.......................................................................................................................................................163.6项目变动情况...............................................................................................................................................22
4环境保护设施......................................................................................................................................................25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25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33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36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0
5.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40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42
6 验收执行标准.....................................................................................................................................................46
6.1验收标准.......................................................................................................................................................466.2总量控制.......................................................................................................................................................48
7 验收监测内容.....................................................................................................................................................50
7.1验收监测因子、频次...................................................................................................................................507.2监测布点示意图...........................................................................................................................................52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54
8.1监测分析方法...............................................................................................................................................548.2监测仪器.......................................................................................................................................................568.3人员能力.......................................................................................................................................................578.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7
9 验收监测结果.....................................................................................................................................................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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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9.1生产工况.......................................................................................................................................................61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61
10 验收监测结论...................................................................................................................................................76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7610.2验收监测建议.............................................................................................................................................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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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潼南工业园区北区 D19-5/02号地块 邮编 400039
联系人 王志刚 联系电话 13990361708
建设项目
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划√)
项目设立
部门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文号
2016-500223-26-0
3-016371时间 2016.12.22
环评审批
部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文号
渝(环)环准
[2017]016号时间 2017.08.10
环评编制
单位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现改名: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环境监理单位重庆绿然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开工建设
时间2017年 9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9年 2月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四川省彭州国泰环保
有限公司
环评设计
生产能力设计年产 8万吨硫化钠
实际建成
生产能力年产 8万吨硫化钠
建设内容
投资 15000 万元在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北区建设废芒硝综合利用年
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项目占地 52亩,新建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生活用
房及附属设施,总建设面积 34800m2,建设 5条转炉焙烧生产线、3条热化
生产线、1条真空蒸发生产线、1条包装生产线。形成年产 8万吨硫化钠生
产规模。
项目变更
情况
环评中“转炉废气和热化废气经处理后经 2#排气筒排放”,实际变更为“转炉
废气经处理后由 2#排气筒排放,热化废气经处理后由 4#排气筒排放。
环评
总投资15000万元 环评环保投资 818万元
实际 150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11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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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1.2验收工作由来
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立源化工”)成立于 2016年,主营制造
销售硫化钠。立源化工系四川省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潼南设立的新
公司。
四川省立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是中国无机盐协
会副会长单位,目前年产硫化钠 5万吨/年,产品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
川名牌产品”称号;四川省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在四川绵阳的分公司年产硫化
钠 5万吨;在国内硫化钠市场占有率达 11%。
立源化工现有职工总人数约 150人,资产规模 13000万元,现投资 15000
万元在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北区建设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
项目。项目占地 52亩,新建生产厂房、仓库、办公生活用房及附属设施,
总建设面积 34800m2,建设 5条转炉焙烧生产线、3条热化生产线、1条真
空蒸发生产线、1条包装线。项目所用的原料废芒硝来自重庆民丰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的红矾钠生产线,该项目属于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配套项目。
2016年 12月,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6-500223-26-03-016371)对项目进行备案。
2017年 1月立源公司委托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现改名:重庆化工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7年 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批准书》(渝(环)准[2017]016号)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7年 9月项目开工建设,并委托重庆绿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一
期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
2017年 9月项目开工建设,委托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环
保设施设计,并委托四川省彭州国泰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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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项目竣工,并取得《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市)
环排证[2019]00006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号)、《关于规范建
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17]123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立源公司于 2019年 3月启动竣
工环保验收工作。
根据《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和现场实
际情况,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组织验收调查人员拟定了验收监测方案,
并委托重庆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施了现场监测。根据环评报及批复、
现场监测结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重
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型项目》等要求,重庆
立源化工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
万吨硫化钠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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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1月 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9月 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 1月 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 1月 1日施行,2018
年 10月 26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 3月 1日施行,
2018年 12月 29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11月 7日
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7月 1日施行)。
2.1.2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年 7月 16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5号,2013年 12月
7日施行);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5)《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
发[2001]4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
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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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10)《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
发[2012]77号);
(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号);
(13)《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
(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部令第 39号)。
2.1.3 地方性法规和文件
(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 6月 1日施行);
(2)《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大
常委会公告[2011]第 26号,2011年 10月 1日起施行);
(3)《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7年 6月 1日施行);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
见》(渝府发[2013]86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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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50号);
(7)《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 270号令);
(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编制和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
(渝环发[2010]78号);
(9)《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
(10)《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
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
(11)《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
号);
(12)《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
知》(渝府发[2012]4);
(1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
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
(14)《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渝环发〔2014〕65号;
(15)《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渝环〔2018〕57号)。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 第 9号)。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现改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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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有限公司),2017年 6月);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环)准[2017]016
号)。
2.4其他相关文件
(1)《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渝(市)环排证[2019]00006号);
(2)《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企业类)》(备案编号:
5002232018080001)。
(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企业类)》(备案编号:
500223-2018-027-L)
2.5其他资料
(1)《立源化工有限公司硫化碱炉烟气脱硝、除尘、脱硫技术资料》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 9月);
(2)《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
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重庆风之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 8
月);
(3)《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
项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庆风之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 8
月);
(4)立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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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潼南工业园区北区 D19-5/02号地块,北面是重庆新华化工有
限公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面是阿尔法生物柴油,南面为园
区规划工业用地。距离民丰化工红矾钠装置直线距离约 300m。项目具体地
理位置见附图 1。
3.1.2外环境关系及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位于重庆潼南工业园区,北面是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民
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面是阿尔法生物柴油,南面为园区规划工业用地。
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
本次竣工验收调查范围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并根据工
程实际的变化及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调查范围进行适
当的调整。根据验收调查人员的现场踏勘,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与环评一
致,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特殊敏感区域,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杨家
沟村农户水井不作为村民集中饮用水源,因此,农户水井不作为地下水环
境敏感点。项目验收调查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表 3-1。表 3-1 环境敏感点情况
序号 敏感点距项目最近距
离(m)方位 环境敏感特征
与环评对比情
况
1 民丰倒班楼 1200 W 约 600人 与环评一致
2 火车站片区 2800 SW 约 1000人 与环评一致
3科艺.福江香
郡2900 SW 约 2000人 与环评一致
4 高何村三社 1900 N 约 200人 与环评一致
5 东风小学 2400 W 约 800人 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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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萧氏祠堂 830 NE 县级文物单位 与环评一致
7 涪江 1500 S 与环评一致
环评要求项目以厂界为起点设置 40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场踏勘
可知,该范围位于工业园区内,均为工业用地,以厂界为起点 400m范围内
无常驻居民等敏感目标。
3.1.3平面布置
项目整个厂区地块呈长方形,南北长约 203 米,东西宽约 172米,占
地 34841.5m2。
综合楼(含变配电、办公、化验卫浴等)位于南面入口处,原料库位
于厂区最北端,厂区西面设为生产区,主要包括配料、焙烧、热化等厂房。
厂区东面布置有原料成品库、室外设蒸发、循环水池及消防水池等辅助设
施。厂区共设三个出入口,西面设有一个人流出入口直接与民丰公司相通,
主要作为原料芒硝的运输通道;南面厂前区设两个出入口,其中一个物流
出入口设在厂区南面(靠阿尔法工厂侧),另一个在本项目南面中心位置;
均与园区主干道相通。
项目平面布置充分考虑了原料来源及产品去向的便捷性,各功能分区
明确,工艺流程顺畅,便于工厂的管理和安全生产。总平面布置认真执行
国家颁布的有效版本设计防火规范、标准;采取联合、露天紧凑布置,装
置布置满足生产和联系方便、工艺流程合理及生产运输的要求,使物料管
线、道路运输短捷畅达。布置上做到人货分流,互不干扰。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与环评中总平面布置基本一致,总平面布置图详见
附图 3。
3.2建设内容
3.2.1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化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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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潼南工业园区北区 D19-5/02号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 5条转炉焙烧生产线、3条热化生产线、1条真空
蒸发生产线和 1台包装生产线,年产硫化钠 8万吨;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及
公用工程部分,附设技术中心、分析化验室、食堂等。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 150人,采用四班三运转,每班 8
小时,年生产 300天,年生产 7200h。
3.2.2项目具体建设情况
项目具体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对比情况详见表 3-2。表 3-2 项目具体组成一览表
工程 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
程
硫化钠
生产装置
5条转炉焙烧生产线(16000t/a/台)、3条热化生
产线(80000t/a/3条)、1条真空蒸发生产线
(80000t/a/条)、1台包装生产线(80000t/a/台)。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
程
综合楼建筑面积 4352m2,砖混结构,4F。(含技术中心、
分析化验室、食堂)
建筑面积
1968.05m2,砖混
结构,3F。(含
技术中心、分析
化验室、食堂),
由于楼层减少,
所以建筑面积
相应减少。
维修间 建筑面积 267m2,砖混结构。 与环评一致
配料间 建筑面积 1019m2配料间建筑面
积 2721.25m2
天然气配气
站自建天然气配气站一座。
配气站依托民
丰化工
公用工
程
给水 园区供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排水 项目工艺生产废水均回用。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 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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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污水,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53-2015)间接排放限
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
排入涪江。
循环水项目循环水量约 2200m3/h,循环水站设计能力
2500m3/h与环评一致
供热
项目蒸汽用量为 27.78t/h(20万 t/a),由 20t/h余
热锅炉提供。不足部分(9.08t/h)从万利来化工
外购。
设 25t/h余热锅
炉给项目生产
线供热,不足的
部分(7t/h)从
新华化工购买
软水制备新建一套 25m3/h的软水制备装置为余热锅炉提
供软水。与环评一致
供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2198.4kW,依托园区供电,
自建变电站一座 10KV/380V变电站。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
程
废气处理
①焦炭仓、计量仓等处产生落料粉尘分别收集后
与焦炭破碎废气一起并入杂散废气,经布袋除尘
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②杂散废气,通过布袋
除尘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③转炉废气,经“沉
降室+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后经 2#排气筒达标
排放;④热化废气,先经水洗后并入转炉废气脱
硫塔经脱硫后经 2#排气筒达标排放;⑤包装废
气,经水洗经 3#排气筒达标排放;共 3根排气筒。
①布袋除尘器
前增加了碱洗
喷淋装置去除
硫化氢。②转炉
废气经处理后
由 2#排气筒排
放,热化废气经
处理后由 4#排
气筒排放,共计
4根排气筒,并
增加了脱硝塔
去除废气中的
NOx
废水处理
正常工况下,项目工艺生产废水均回用。外排废
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53-2015)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
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非正
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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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备注
常工况下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收集至有效容积不
小于 500m3的事故池后,分批泵入民丰化工含铬
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民丰红矾钠装置浸取
系统。
固废暂存间
新建 1000m2危险固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
建设。
与环评一致
噪声 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治理措施 与环评一致
风险防
范
风险防范措
施
对原料仓库、焙烧工段及热化工段等生产区域、
固废暂存间、事故池进行防渗处理;在热化工序
设置 H2S、CO有毒气体报警仪;道路雨水沟设
置切换阀;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 500m3事故池,
设置风向标,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编制事故应急
预案并组织日常演练。
事故池总容积
为 800m3,满足
环评要求
储运工
程
仓库
废芒硝仓库 4000m2,焦炭仓库 2085m2;成品库
建筑面积 4463m2。其中,废芒硝仓库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
求进行建设。
废芒硝仓库
4815.23m2;成品
库建筑面积
4692.18m2,面积
较环评有少量
增加
运输
厂内运输采取皮带等工具。厂外运输:来自民丰
化工的芒硝依靠皮带(除进出料口外,均密封;
皮带全长约 400m)运输;焦炭和产品等运输依
托社会力量。
与环评一致
3.2.3项目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与环评文件对比情况详见表 3-3。表 3-3 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环评中产品生产情况 实际生产情况
备注生产规模 生产规模
硫化钠 8万 t/a 8万 t/a 短转炉焙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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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生产的硫化钠质量指标执行《工业硫化钠国家标准 》(GB
/T10500-2009)中的二类一等品,产品中硫化钠含量≥60%,而废芒硝中硫
化钠含量为 93.8%,根据四川省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已使用民丰化工的废芒硝
为原料进行的试生产和现有生产情况,1吨废芒硝可转化为 0.8吨硫化钠成
品,因此,项目申报的危险废物废芒硝年处置量 10万吨与本项目产能是匹
配的。
3.2.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文件对比情况详见表 3-4。表 3-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环评中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与环评对比情况
名称 规格数
量规格
实际
数量对比情况
1 锤式破碎机 / 2 / 2 与环评一致
2 天然气配气站 依托民丰 1 依托民丰 1 与环评一致
3 皮带输送机 TD –800 2 TD –800 2 与环评一致
4 混合机 WZ-1 1 WZ-1 1 与环评一致
5 螺旋给料机 QSC-4Z 1 QSC-4Z 1 与环评一致
6 上料提升机 / 5 / 5 与环评一致
7下料螺旋输送
机/ 5 / 5 与环评一致
8 焙烧炉Φ3600×100
005 Φ3600×11500 5 与环评一致
9杂散烟气收集
系统
含风机、布
袋除尘器等1
含风机、布袋除尘
器等1 与环评一致
10回收螺旋输送
机φ150×2000 5 φ150×2000 5 与环评一致
11 天然气燃烧器 / 5 / 5 与环评一致
12 热化塔Φ4500×220
0×163 Φ4500×2200×8 3 型号改变
13 螺旋提渣机 φ300×6000 9 φ300×6000 9 与环评一致
14 中转罐Φ6000×500
01 Φ6000×5000 1 与环评一致
15 一次卤水中转 Φ5000×500 1 Φ5000×5000×12 1 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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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槽 0×12
16二次卤水中转
槽
Φ5000×5000×12
1 Φ5000×5000×12 1 与环评一致
17 成品液泵 YBD100-Ш 5 YBD100-Ш 5 与环评一致
18 水喷射泵 2 2 与环评一致
19 列管蒸发器 φ1800×2500 4 φ1800×2500 4 与环评一致
20 制片机 φ1800×1500 6 φ1800×1500 6 与环评一致
21 冷却水泵ZS-80-65-16
04 ZS-80-65-160 4 与环评一致
22 皮带输送机 800 1 800 1 与环评一致
23 脱硫塔Φ4000×200
001 Φ4000×27000 1 型号改变
24 渣浆泵 / 4 / 4 与环评一致
25 软水处理 24m3/h 1 24m3/h 1 与环评一致
26 余热锅炉 20t/h 1 20t/h 1 与环评一致
27 行车 2.5T 1 2.5T 1 与环评一致
28 装载机 / 1 / 1 与环评一致
29 破碎废气风机 / 1 / 1 与环评一致
30热化及包装风
机/ 2 / 2 与环评一致
31 焙烧风机 / 1 / 1 与环评一致
32 布袋除尘 / 1 / 1 与环评一致
33 沉降室 / 1 / 1 与环评一致
34 水洗塔 Φ2000 1 Φ3820×4500 1 型号改变
35 热化洗涤塔 新增 / Φ3320×27500 1 新增环保设备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与环评文件对比情况详见表 3-5。表 3-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环评中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与环评对比
情况类别 成分用量
(t/a)来源 贮存及运输方式
一、主要原辅材料
1 废芒硝硫酸钠、水、
总铬100000 民丰
废芒硝仓库
4815.23m2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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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 焦炭 C 28000 新疆 焦炭仓库 2085m2 与环评一致
二、能源
1 电符合国家标
准31200万度 市政供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2 水 新鲜用水 66540吨/年 市政电网 与环评一致
3 天然气 / 300m3/吨 来自中石油 与环评一致
3.4水源及水平衡
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均来源于市政供水管网,项目工艺生产系统水均
回用,无外排废水。项目水量平衡图详见图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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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3.5生产工艺
3.5.1 反应原理
(1)焙烧反应原理
11.1
1217.9
10
废气 G3、G4带走 2.4
图 3-1 项目水平衡图
528
10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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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炭(焦炭或煤炭)还原芒硝法生产硫化钠,主反应如下:
Na2SO4+2C → Na2S+2CO2
Na2SO4+4C → Na2S+4CO
Na2SO4+4CO→ Na2S+4CO2
整个炭还原芒硝过程可以分为 4 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把炉料加到炉中
之后硫酸钠被加热烘干,第二阶段随着温度逐渐升高芒硝开始逐渐熔融,
同时还原过程的速度逐渐加快;第三阶段也是主要阶段,在炉温达到 900℃
后,采用与专利技术(90104690.9)近似工艺,开始在转炉头部经喷管喷入
原料炭粉(焦炭粉或洗精煤炭粉‘细度在 100-120目’),与熔融状态的硫酸
钠增强反应效果和提高硫酸钠还原成硫化钠的转化率。转炉内反应温度控
制在 900~1200℃时,最终物料(硫酸钠和炭粉)在转炉内经燃烧(温度控
制在 900℃)、熔化(反应温度控制在 1000℃)、沸腾(猛烈反应温度控制
在 1250℃)。特点是熔融液“沸腾”即强烈地析出气体,这个阶段熔体变成液
态,相应的还原过程速度最大;第四阶段是还原过程的末期,特点是炉料
变稠,同时由于液相中 Na2SO4浓度的下降而使 Na2S生成速度降低。
炭(焦炭或煤炭)还原芒硝法生产硫化钠,副反应如下:
Na2SO4+C→ Na2SO3+CO
Na2SO4+ CO→ Na2CO3+SO2
4Na2SO3→Na2S+3Na2SO4
CO2+C→2CO
在生成 Na2S 的同时,还发生副反应,因此在粗碱中出现了一定量的
Na2CO3。除以上杂质外,尚含有未参与反应的焦炭、焦炭中的矿物质。
另外,项目使用的废芒硝中含有 Cr6+,以红矾钠形式存在,在焙烧炉
内,焦炭大大过量,Cr6+将被 C还原为 Cr3+;反应方程式如下:
2Na2Cr2O7+3C= 2Cr2O3+ 2Na2O+3 CO2
Na2Cr2O7+Na2S = Cr2O3+ 2Na2O+SO2
Cr6+将被 C还原成 Cr3+进入后续泥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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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热化反应原理
对硫化钠粗品进行热化溶浸,主要是硫化钠粗品咬碎后用水浸取、洗
涤的物理过程。但在高温环境中,硫化钠与水发生微量的分解反应,产生
硫化氢气体,方程式如下:
Na2S+2H2O=2NaOH+H2S
3.5.2工艺流程说明
硫化钠的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废芒硝来料、配料工序、焙烧工序、
热化工序、蒸发制片、包装等几大生产工序。
(1)废芒硝来料
废芒硝由民丰化工的危险废物库房为起点,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本项
目的原料库房(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要求设置),皮带总长度约 400m,输送
能力约 14.5t/h。
(2)配料工序流程
焦炭经锤式破碎机破碎至 4~6mm粒径后经斗式提升机送入焦炭仓。将
焦炭仓中的焦炭和废芒硝仓中废芒硝用皮带运输机分别送入计量仓中,按 1:
3.6比例配置混合好后,再由斗式提升机送到转炉顶部刮板输送机内,由刮
板输送机分别送到每台转炉平台上的加料斗内待用。
原料焦炭破碎时产生粉尘、焦炭仓和计量仓处产生落料废气,各自设
置集气罩一并收集为废气 G1-1,并入杂散气体收集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
标后经 1#排气筒(40m)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配料。
(3)焙烧工序流程
将加料斗内配置好的废芒硝通过下料螺旋机加入转炉,通入天然气和
过量空气,控制系统自动打火,点燃天然气,在炉内充分燃烧;控制转炉
内温度在 850~l250℃,在炉温达到 900℃后,采用与专利技术(90104690.9)
近似工艺,开始在转炉头部经喷管喷入原料炭粉(焦炭粉或洗精煤炭粉‘细
度在 100-120目’),焦炭和废芒硝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桨状的硫化钠半成品
粗碱,并大量焙烧废气 G2-1,焙烧废气主要污染物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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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粉尘(包含烟尘和在加投料工序风机带走的物料)
等。G2-1经过脱硝塔、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脱硫系统处理后,经 2#排气筒
(50m)达标排放。经焙烧制得的粗碱由转炉放入灰饼车中,用小车送到热
化工序。
G2-1经沉降室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含有大量的芒硝,通过风送返回
配料工段和废芒硝混合作为原料使用,脱硫塔产生的碱洗液循环使用,当
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碱洗液从脱硫水池中泵入二次卤水储罐。
该工艺的转炉高温焙烧废气 G2-1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产生的蒸汽供
热化工序、蒸发工序及制片工序保温使用。高温焙烧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
余热,使高温尾气余热得到充分利用,节省了天然气用量,降低了产品生
产成本。
(4)热化工序流程说明
将灰饼车通过绞车牵引运至热化塔,在运送过程中粗碱灰饼会自然降
温而结壳;用提升机将灰饼提至热化罐(热化罐在热化塔内)进料口上方,
经热化塔自带碎料机不断咬碎后缓慢进入热化罐,同时加入回用的二次卤
水进行热化,整个热化过程中始终开启搅拌。
灰饼从焙烧炉运至热化塔时间大约需要 10分钟,过程较短,灰饼仅通
过自然降温使其表面固化,内部依然是桨状,保持了较高温度,因此热化
过程无需热源。
热化完全后的硫化钠溶液(浓碱水),用泵打入中转储罐,经中转罐自
带机械过滤器过滤压滤后,进入一次卤水罐待用,机械过滤过程中产生固
废洗泥渣 S1。
热化罐内泵出硫化钠溶液后剩余的渣经一级螺旋洗涤后放入洗渣罐内
用一级螺旋洗水洗涤,液体用液下泵打入热化罐;渣再经过二级螺旋、三
级螺旋用热水逆流反复清洗,直至渣中含碱量较低后运至配料工段,洗水
经三级、二级、一级螺旋洗涤后入热化罐。
热化时产生的含尘气体 G4主要是水汽,并夹带少量颗粒物及微量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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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氢,收集后经碱水洗涤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气,水洗液送至二次卤水储罐中
回用于热化工序。处理达标后经 4#排气筒(50m)排入大气。
洗泥渣 S1主要成分是焦炭燃烧产生的灰分、硫酸钠,微量亚硫酸钠及
废芒硝中的被还原的铬化合物。废芒硝中的六价铬在高温环境下,几乎全
部被炭还原为三价铬,三价铬非常稳定,几乎不会产生毒害作用,因此该
泥渣虽然含有重金属铬,但其毒性已经大大降低。
(5)蒸发制片工序流程
将一次卤水储罐中的硫化钠碱液(含硫化钠约为 27%,温度约 150℃)
经保温管道输送到列管蒸发器,在蒸发器内碱液与蒸汽进行换热,将含 27%
的硫化钠碱液蒸发到 60%后,泵至碱液储槽,此时,含 60%的硫化钠碱液
温度约为 100℃;碱液贮槽内硫化钠通过管道自流到制片机制得成品片碱。
制片机是桶状结构,桶内采用水冷,通过不断旋转使硫化钠碱液附着在桶
外壁(温度 40~50℃),再通过制片机自带刮刀切割成品片碱,成品片碱经
皮带输送至包装工段,包装后送库房储存。
成品片碱采用密闭皮带输送,在皮带出口处,产生落料粉尘 G3,主要
是颗粒物,收集后经水洗塔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气,水洗液送至二次卤水储
罐中回用于热化工序。
另外,整个配料、焙烧、热化工段在车间顶部设有多个抽风点,并配
置风机,实现一机多抽,对车间进行换气,保持车间微负压;焙烧炉加料、
粗碱出炉、热化工序产生的大量杂散气体 G1-2,在微负压状态下,G1-2被车
间顶部风机抽走,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排气筒(40m)排入大气。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送回配料工段。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点见图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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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点示意图
碱洗塔
4#排气筒
排入大气
碱洗
脱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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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企业经自查后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报告编制人员的现场踏勘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变动情况详见表 3-6。
表 3-6 项目建设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变动情况一览
序
号类别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1主体
工程
5条转炉焙烧生产线(16000t/a/
台)、3条热化生产线
(80000t/a/3条)、1条真空蒸
发生产线(80000t/a/条)、1台
包装生产线(80000t/a/台)。
5条转炉焙烧生产线(16000t/a/
台)、3条热化生产线(80000t/a/3
条)、1条真空蒸发生产线
(80000t/a/条)、1台包装生产线
(80000t/a/台)。
与环评一
致。
2储运
工程
废芒硝仓库 4000m2,焦炭仓库
2085m2;成品库建筑面积
4463m2。
废芒硝仓库 4815.23m2,焦炭仓
库 1000m2;成品库建筑面积
4692.18m2。
各仓库面
积均有少
量变化
3辅助
工程
综合楼建筑面积 4352m2,砖混
结构,4F。(含技术中心、分
析化验室、食堂);新建建筑面
积 1019m2配料间,自建天然气
配气站一座。
综合楼建筑面积 1968.05m2,砖
混结构,3F。(含技术中心、分
析化验室、食堂);新建建筑面
积 2721.25m2配料间,天然气配
气站依托民丰化工。
综合楼楼
层变少,总
建筑面积
变小
4环保
措施
①焦炭仓、计量仓等处产生落
料粉尘分别收集后与焦炭破碎
废气一起并入杂散废气,经布
袋除尘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
放;②杂散废气,通过布袋除
尘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③
转炉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
尘+脱硫塔”处理后经 2#排气
筒达标排放;④热化废气,先
经水洗后并入转炉废气脱硫塔
经脱硫后经 2#排气筒达标排
放;⑤包装废气,经水洗经 3#
①焦炭仓、计量仓等处产生落料
粉尘分别收集后与焦炭破碎废
气一起并入杂散废气,经布袋除
尘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②
杂散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③转炉废
气,经“脱硝塔+布袋除尘+脱硫
塔”处理后经 2#排气筒达标排
放;④热化废气,先经碱洗后经
4#排气筒达标排放;⑤包装废
气,经水洗经 3#排气筒达标排
放;共 4根排气筒。
①布袋除
尘器前增
加了碱洗
喷淋装置
以去除硫
化氢。②转
炉废气经
处理后由
2#排气筒
排放,热化
废气经处
理后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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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达标排放;共 3根排气
筒。
排气筒排
放,共计 4
根排气筒,
并增加了
脱硝塔去
除废气中
的 NOx
5
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工艺生
产废水均回用。外排废水主要
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化
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53-2015)间接排放
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
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非正常工况下事故废水、消防
废水收集至有效容积不小于
500m3的事故池后,分批泵入
民丰化工含铬废水处理站,处
理后回用于民丰红矾钠装置浸
取系统。
非正常工况下事故废水、消防废
水收集至总容积 800m3的事故
池后,分批泵入民丰化工含铬废
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民丰红
矾钠装置浸取系统。
事故池实
际有效容
积 800m3,
满足环评
要求
6 新建 1000m2危险固废暂存间。 新建 1000m2危险固废暂存间。与环评一
致
7
环境
风险
防范
措施
原料仓库、焙烧工段及热化工
段等生产区域、固废暂存间、
事故池进行防渗处理;在热化
工序设置 H2S、CO有毒气体报
警仪;道路雨水沟设置切换阀;
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 500m3事
故池,设置风向标,配置消防
灭火器材,编制事故应
急预案并组织日常演练。
原料仓库、焙烧工段及热化工段
等生产区域、固废暂存间、事故
池进行防渗处理;在热化工序设
置 H2S、CO有毒气体报警仪;
道路雨水沟设置切换阀;设置总
容积 800m3事故池,设置风向
标,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编制事
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日常演练。
与环评一
致
8产品
方案年产硫化钠 8万吨 年产硫化钠 8万吨
与环评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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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原辅
材料详见表 3-4。
原辅材料无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表 3-4。/
10生产
设备详见表 3-4。
生产设备部分型号发生变化,具
体变动情况详见表 3-5。/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中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
建筑面积发生部分变化,天然气配气站由新建改为依托民丰化工。设备型
号有部分变化,数量不变,设备产能不变,环保措施发生了部分变化,将
环评中“转炉废气和热化废气经处理后经 2#排气筒排放”变更为“转炉废气
经处理后由 2#排气筒排放,热化废气经碱洗处理后由 4#排气筒排放”,转
炉废气处理装置中增加了脱硝塔去除废气中的 NOx,破碎杂散废气处理装
置增加了碱洗塔以去除废气中的硫化氢,环保设施较环评对废气的去除效
果增强,对环境更加有利,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2014年 12月 23日,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重大变
更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14】65号),通知规定:“建设项目
内容部分发生变化,但新方案有利于环境保护,减轻了不良影响的不界定
为重大变更”。2015年 6月 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明确建设项
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
项以上发生重大变更,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
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更。
本项目所在行业未颁布重大变更清单,本次分析根据上述文件规定,
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几个方面分析,以上
变更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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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1、废水产排情况
项目工艺生产系统水均回用,外排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
(1)地坪设备清洁水
地坪设备清洁水产生量为 2m3/d(600m3/a),回用于热化工序。
(2)分析检测废水 W2
项目化验室及实验室主要进行原料、产品物性检测,不使用化学试剂;
废水产生量为 0.5m3/d(150m3/a),回用于热化工序。
(3)员工生活污水 W3
员工生活污水产生污水量为 10 m3/d(3000m3/a),主要污染物为 COD、
BOD5、SS、氨氮,W3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
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后排入涪江,
本项目废水产生、治理、排放情况详见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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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 废水产生、治理、排放情况
废水类别 来源产生量
m3/d排放规律 污染物
治理设施及
处理工艺
设计处理
能力 m3/d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m3/d排放去向
生产废水地坪清洁
2.5 间断排放 / / / / 0回用热化工
序分析检测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用水 10 间断排放
COD
SS
氨氮
生化池 20
25
11.6
3.39
10
排入生化池,
然后排入园
区污水处理
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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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治理工艺
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热化工序,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
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457-2012)后排入涪江。生活污水处理流程见图 4-1。
生活污水 生化池 涪江园区污水处理厂
4.1.2废气
1、废气产排情况
(1)破碎废气 G1-1
项目使用原料炭在破碎、焦炭仓和计量仓等过程中产生粉尘,该废气收
集后将碱洗塔+布袋处理器处理后经 1#(40m)排气筒达标排放。
(2)杂散废气 G1-2
整个硫化钠生产车间,在转炉加料、粗碱出炉以及热化散排的各类废气
统称为杂散气体,该废气经车间换气后通过碱洗塔+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
后经 1#(40m)排气筒排入大气。
(3)转炉废气 G2-1
硫化钠转炉焙烧生产过程中产生高温烟气经“脱销塔+布袋除尘+脱硫塔”
处理后经 2#排气筒(50m)达标排放。
(4)热化废气 G4
图 4-1 生活污水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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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钠热化过程中,产生热化废气 G4,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硫化氢。
热化废气先经碱水洗涤后汇入焙烧烟气脱硫塔,处理后经 4#(50m)排气
筒排入大气。
(5)制片包装废气 G3
硫化钠制片包装过程中,产生废气 G3,通过水洗处理达标后经 3#(20m)
排气筒排入大气;
(6)无组织排放废气 G4
项目特点及生产过程产污环节分析,营运期会产生颗粒物、硫化氢的无
组织排放;由于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工艺流程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对
焙烧热化生产车间进行整体换气处理,上述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项目废气产生、治理、排放情况详见表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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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 废气产生、治理、排放情况
废气名称 来源污染物种
类
排放形
式治理设施 治理工艺
风机风量
m3/h排气筒
高度
排气筒
内径
排放去
向
监测点设置
或开孔情况
破碎废气、
杂散废气
焦炭破碎、
转炉加料、
粗碱出炉以
及热化
颗粒物
有组织
碱洗塔+
布袋除尘
器
碱洗+布
袋除尘130000 40m 2.0m
周边大
气环境
中
1#排气筒SO2
NOxH2S
转炉废气
硫化钠转炉
焙烧生产过
程
颗粒物
有组织
脱硝塔+
布袋除尘
+脱硫塔
SCR脱硝
+布袋除
尘+石灰/石膏法脱
硫塔
91000 50m 2.6m 2#排气筒SO2
NOx
包装废气硫化钠制片
包装过程
颗粒物有组织 水洗塔 水洗除尘 31000 20m 1.3m 3#排气筒
热化废气硫化钠热化
过程中
颗粒物有组织 碱洗塔 碱洗 100000 50m 1.8m 4#排气筒H2S
无组织废
气
焙烧热化生
产车间
颗粒物
无组织 / / / / /无组织废气
浓度最高处H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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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气治理工艺
杂散废气、破碎废气、转炉废气、热化废气、制片包装废气处理工艺流
程见图 4-1~4。
图 4-2破碎、杂散废气处理流程
转炉废气 G2脱硝塔
2#排气筒(50m)
排入大气
图 4-3转炉废气处理流程
布袋除尘 脱硫塔
图 4-4 包装废气处理流程
热化废气 G4碱洗塔 4#排气筒(50m)排入大气
图 4-5 热化废气处理流程
碱洗塔
1#排气筒(40m)排入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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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废气治理措施
破碎、杂散废气布袋除尘装置见图 4-5,转炉废气脱硝塔装置见图 4-6,
转炉废气布袋除尘装置见图 4-7,转炉废气脱硫塔见图 4-8,包装废气除尘
装置见图 4-9,热化废气处理装置 4-10。
图 4-6 破碎、杂散废气布袋除尘装置 图 4-7 转炉废气脱硝塔
图 4-8 转炉废气除尘器
1#排气筒
图 4-9 转炉废气脱硫塔
图 4-10 包装水洗除尘装置 图 4-11 热化废气碱洗塔
脱硝塔
除尘器脱硫塔
2#排气筒
水洗塔碱洗塔
4#排气筒3#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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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噪声
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种大功率泵、风机、破碎
机等,噪声值在 75~90dB(A)之间,连续产生。主要噪声源、治理及排气
情况详见表 4-3。表 4-3 主要噪声源、治理及排放情况
序号噪声源名称
数量单台噪声
原强 dB(A)产生规律
降噪措施
治理后声压级 dB(A)
1 锤式破碎
机
1台 80~90 连续 减振、隔声 ≤70
2 大功率泵 17台 75~85 连续 减振、隔声 ≤70
3 风机 5台 75~90 连续 减振、隔声 ≤70
4.1.4固体废物
(1)洗泥渣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泥渣,要成分是焦炭燃烧产生的灰分、硫酸
钠,微量亚硫酸钠及废芒硝中的被还原的铬化合物,该洗泥渣按含铬废物
(HW21 900-000-21)进行处理。目前鉴定结果还未出来,项目运营至今产
生的洗泥渣量为 255.52t,全部暂存于危废间内,危废鉴定结果出来后,按
鉴定结果进行处置,若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则交重庆雅丽洁环保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已签订危废协议),若鉴定结果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则在潼
南地区寻找砖厂等企业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 S2
员工生活垃圾 S2按 0.25kg/人·d计,产生量为 11.25t/a;由园区环卫部门
处置。
营运期固废产生、处理处置情况详见表 4-4。
表 4-4 固废产生情况
序
号固废名称
污染
源
固
废
产生量
(t/a)
处理处置
量(t/a)
暂存区
面积暂存区措施
处理处置
方式
处理处置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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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1
洗泥渣
(HW21
900-00-21
)
抽样
检验
危
险
废
物
600 6001000
m2
设置在化学
品仓库内,地
面采用环氧
树脂处理,能
做到防风、防
雨、防晒、防
渗漏。
分类分区
暂存在危
废暂存
间,定期
交有资质
单位处理
处置。
重庆雅丽
洁环保产
业发展有
限公司
1
1生活垃圾
员工
生活11.25 11.25 交环卫部门处理
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豁免清单(2016年 8月 1日起施行),废棉纱手套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危废暂存间详见图 4-12和 4-13。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于 2018年 8月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了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在潼南区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5001132018040003)。立
源公司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设置了专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
援队伍,针对国内涉及相同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对员工
进行培训及企业内部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本项目采取了以下风险防范措
施:
图 4-12 危废暂存间 图 4-13 危废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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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热化车间地坪进行防渗处理,并配置有 12台有毒气体检测报
警仪。
(2)在焙烧工序配置 13台可燃气体报警仪。
(3)中转罐周围设置有容积为 400m3的围堰,以收集因中转罐破损而
泄漏的硫化钠碱液;围堰进行防渗处理。
(4)废芒硝库房设置环形渗滤液收集沟和 2m3的渗滤液收集池,对整
个废芒硝库房及渗滤液收集沟、收集池进行防渗处理。设计建造了径流疏
导系统,保证能防止暴雨流到废芒硝堆里。
(5)废芒硝仓库、洗泥渣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并进行了防风、
防雨、防晒。定期对废芒硝仓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时,应及时采取
措施。废芒硝仓库已按 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6)废芒硝在进厂前均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成分一致,并登
记记录。
(7)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 800m3的事故池能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
要求。
(8)脱硫塔下方的碱液池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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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气排放口及固废暂存场所的设置基本符合《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
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的要求,废水、
废气排放口及固废暂存场所均设置了规范的标识标牌,废气排气筒均设置
了采样平台及监测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符合《污染源技术规范》要求。
图 4-17 雨污切换电控柜
图 4-16 雨污切换阀
图 4-16废芒硝输送皮带
罐区围堰 事故池
图 4-14 罐区围堰 图 4-15 事故池
废芒硝输送皮带
雨污切换阀
雨污切换控
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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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 1#排气筒(杂散废气、破碎废气)、2#排气筒(焙烧废气排放
口)设置了 SO2、NOx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在 4#排气筒(热化废气)
排放口设置了颗粒物、H2S在线监测装置,在线监测已完成对比验收。
4.2.3其他设施
立源公司成立了安全环保科,设有专职环保人员 2名,制定了环境管
理规章制度并上墙,在公司建设、生产时负责管理、组织、落实、监督环
境保护工作;建立了污染事故应急、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机制,设置了立源
公司应急救援部,对工人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培训;按规
范设置了环保相关标识标牌标志;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档案,环保资料包括
环评及其批复、临时排污许可、各种管理制度等文件及资料,不存在相关
环保制度、文件和手续乱放现象。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00万元,计划环保投资 818万元,占计划总投资
的 5.4%,实际总投 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157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
7.71%,环保投资计划及实际费用见表 4-6。
表 4-6 环保投资计划及实际费用一览表
项目计划 实际
计划治理方案 计划投资 实际治理方案 实际投资
废气
治理
焦炭仓、计量仓等处产生落料
粉尘分别收集后与焦炭破碎废
气一起并入杂散废气,经布袋
除尘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
杂散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
110万元
破碎杂散废气经“碱洗
塔+布袋除尘”处理后
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
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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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炉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
尘+脱硫塔”处理后经 2#排气筒
达标排放 443万元
转炉废气,经“脱硝塔+
布袋除尘+脱硫塔”处
理后经 2#排气筒达标
排放
热化废气,先经水洗后并入转
炉废气脱硫塔经脱硫后经 2#排
气筒达标排放;
热化废气,先经碱洗后
经 4#排气筒达标排放。
包装废气,经水洗经 3#排气筒
达标排放8万元 与计划一致
废水
治理
项目工艺生产废水均回用。外
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
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
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53-2015)间接排放限
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
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5万元 与计划一致 5万元
噪声
治理
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
治理措施15万元 与计划一致 15万元
固体
废物
治理
新建 1000m2危险固废暂存间。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
行建设。
10万元 与计划一致 10万元
生活垃圾、办公垃圾交园区环
卫部门清运处理/万元 与计划一致 /万元
环境
风险
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做防渗处理
105万元 与计划一致 105万元
消防灭火器材 5万元 与计划一致 5万元
事故水收集池及全厂雨污切换阀
85万元 与计划一致 85万元
CO、H2S有毒气体报警仪 10 与计划一致 10
风向标/旗帜 2万元 与计划一致 2万元
事故应急预案、日常演练 5万元 与计划一致 5万元
其他 绿化 15万元 与计划一致 45万元
合计 计划投资 818万元 818万元 实际投资 11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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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环评、设计、实际建设情况详见表 4-7。表 4-7 各项环保设施环评、设计、实际建设情况
类别 环评及批复 环保设计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废气治理
焦炭仓、计量仓等处产生落料粉
尘分别收集后与焦炭破碎废气一
起并入杂散废气,经布袋除尘后
经 1#排气筒达标排放;杂散废
气,通过布袋除尘后经 1#排气筒
达标排放;
破碎杂散废气经“碱洗塔+布袋
除尘”处理后经 1#排气筒达标
排放
与设计一致 已落实。
转炉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
脱硫塔”处理后经 2#排气筒达标
排放
转炉废气,经“脱硝塔+布袋除尘
+脱硫塔”处理后经 2#排气筒达
标排放
与设计一致。 已落实。
热化废气,先经水洗后并入转炉
废气脱硫塔经脱硫后经 2#排气
筒达标排放;
热化废气,先经碱洗后经 4#排
气筒达标排放。与设计一致。 已落实。
包装废气,经水洗经 3#排气筒达
标排放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废水治理
项目工艺生产废水均回用。外排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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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53-2015)间接排放限
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
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噪声治理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治
理措施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固体废物治
理
新建 1000m2危险固废暂存间。按
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进行建
设。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生活垃圾、办公垃圾交园区环卫
部门清运处理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环境风险
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做防渗处理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消防灭火器材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事故水收集池及全厂雨污切换阀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CO、H2S有毒气体报警仪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风向标/旗帜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事故应急预案、日常演练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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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摘录)
①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有破碎废气、杂散废气、转炉烟气、热
化废气、制片包装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破碎废气汇入杂散废气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各 1#排气
筒(均为 40m)达标排放。
杂散废气经车间换气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40m)排气
筒排入大气。
转炉废气先经“沉降室+余热锅炉+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达标后经 2#
(50m)排气筒排入大气;
热化废气经水洗后并入转炉废气脱硫塔,经脱硫塔处理达标后经 2#
(50m)排气筒排入大气
制片包装废气通过水洗处理达标后经 3#(20m)排气筒排入大气。
根据拟建项目特点及生产过程产污环节分析,拟建项目营运期将会产
生颗粒物、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拟建项目排放的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另外本评价建议拟建项目以厂界为起点设置 40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
场踏勘可知,该范围位于工业园区内,均为工业用地,无常驻居民,故不
存在环保搬迁。
②废水
拟建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
为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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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15753-2015)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
标后排入涪江。拟建项目废水不会对受纳水体涪江产生明显影响,更不会
改变其水域功能。
③地下水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且不开采使用地下水;
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污水仅为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排
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厂区内废芒硝仓
库和固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
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热化工序、中转罐等区域设置重点防渗区;在除废
芒硝仓库、固废暂存间、其他生产车间、热化工序、中转罐等区域以外的
其他等区域设置一般防渗区;厂区除绿化带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且拟
建项目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故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影响甚微。
④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由各种大功率泵、风机、破碎机等产生,设备噪
声源强约为 75~90dB(A)。连续产生。噪声控制措施为:首先在设备选型时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通过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经预测,各厂
界噪声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⑤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洗泥渣、生活垃圾。洗泥渣在属性鉴定
前暂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暂存间设定要求按照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鉴定结果若属于危
险固废,则送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铬渣填埋场填埋;鉴定结果若属
于一般工业固废,建议在潼南地区寻找砖厂等企业综合利用;同时在生产
贮存运输过程中要遵循《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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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符合环保
要求。
⑥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涉及的化学品主要为天然气、焦炭、废芒硝、硫化钠、H2S、
CO、SO2、氢氧化钠等。潜存的风险为泄漏中毒事故,确定拟建项目的最
大可信事故为热化工序 H2S泄漏;结合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后果,得出拟
建项目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调查统计结果,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同时,对
原料仓库、焙烧工段及热化工段等生产区域、固废暂存间、事故池进行防
渗处理;在热化工段设置 H2S有毒气体报警仪,在焙烧工序设置 CO有毒
气体报警仪;道路雨水沟设置切换阀;设置风向标,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日常演练。通过以上措施,均会对降低拟建项目
环境风险发挥重要作用。
⑦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利用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红矾钠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废芒生产硫化钠项目,属于民丰化工的配套项目,体现了循环经
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北区,
符合潼南区及所在园区的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重庆市的相关环保政策要
求。正常生产时产生的“三废”在落实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外排污染
物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实现达标排放。潜存一定的环境风险,但通过采取报
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实施后,对企业、区域社
会经济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评价认为,拟建项目选址较为合理,从环
境保护角度来讲,该建设项目可行。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现改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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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月编制完成了《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
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生态环境于 2017年 8月 30日以渝(环)
环准[2017]016号对《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废芒硝综合利用年产 8万吨硫
化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选址于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北区 D19-5/02
号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废芒硝
为原料,采用还原芒硝法生产硫化钠,主要建设 5条转炉焙烧生产线、3条
热化生产线、1条真空蒸发生产线、1条包装生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拟建
项目建成后,年利用废芒硝 10万吨,年产硫化钠 8万吨。拟建项目总投资
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818万元,占总投资的 5.45%。
二、项目建成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
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风险事故、环
境危害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硫化钠生产车间形成微负压,输送皮带落料处、转炉加料、粗碱出炉、
热化散排等杂散废气通过车间换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焦炭破
碎产生粉尘、焦炭仓和计量仓等处产生落料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杂散废气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转炉焙烧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后
排放,热化废气经水洗后引至转炉焙烧废气脱硫塔处理后排放。制片包装
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排放。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硫化氢等污染物应符合《无机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要求。按报告书要求,设置 400米环境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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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外排废
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的达《无机工业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潼南工业园区北污
污水出库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潼南区人民政府承诺建设的园区
污水处理厂应于本项目投产前建设投运。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废芒硝库和
固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进行防渗处理,生产废水回用水管网采取可视化设计;设置地下水跟踪监
测井等。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
震、隔声、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
保总局第 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洗泥渣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在鉴别结
论出来之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
险防范措施。热化工段设置 H2S报警仪;在焙烧工序设置 CO报警仪;全
厂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 500m3的事故池;雨水沟设置切换阀;制定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潼南区人民政府承诺的潼南工业园区北区环境
风险事故防控措施、相关环境应急设施应于该项目投产前落实。
(六)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
化硫 54.66吨/年,氮氧化物 79.08吨/年;化学需氧量 0.32吨/年,氨氮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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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年。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
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公司应向环保部门报送开工计划,向社会公开该
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基本情况、拟采取的环境保护
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
单和实施计划等,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六、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市环境执法总队和潼南区环保局按照
有关职责实施。
七、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荐
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本市提
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
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
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
保护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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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验收执行标准
6.1验收标准
6.1.1废水执行标准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项目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外排废水主
要是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
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执行《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457-2012),DB50/457-2012未涉及的污染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各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见表 6-1。
表 6-1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名
称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
排放限值
园区污水处理厂
出水水质标准限值
pH 6~9 6~9COD 200 80SS 100 70氨氮 40 10
硫化物* 1.0 1.0说明:带*表示该因子作为竣工验收指标。
6.1.2废气执行标准
项目位于潼南工业园区,产品是硫化钠,属于无机化工行业,鉴于行
业标准优先地方标准的原则,因此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详见表 6-1。无组
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DB50/418-2016),详见表 6-2和 6-3。
表 6-2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 污染物名称 限值(mg/m3) 企业边界排放限值(mg/m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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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 SO2 400 /GB31573-2015中
表 3、表 52 NOX 200 /3 颗粒物 30 /4 H2S 10 0.03
表6-3 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³)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SO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NOX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6.1.3噪声执行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详见表 6-4。
表 6-4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类别 昼间 夜间 执行标准
噪声 65 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
6.1.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
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单。
6.1.5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
质标准,详见表 6-5。表 6-5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Ⅲ类
1 pH 6.5~8.5
2 总硬度(以 CaCO3,计)(mg/L)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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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4 硫酸盐(mg/L) ≤250
5 氯化物(mg/L) ≤250
6 铁(Fe)(mg/L) ≤0.3
7 锰(Mn)(mg/L) ≤0.1
8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9 耗氧量(mg/L) ≤3.0
10 硝酸盐(以 N计)(mg/L) ≤20
11 亚硝酸盐(以 N计)(mg/L) ≤1.0
12 氨氮(mg/L) ≤0.5
13 氟化物(F)(mg/L) ≤1.0
14 氰化物(mg/L) ≤0.05
15 汞(Hg)(mg/L) ≤0.001
16 砷(As)(mg/L) ≤0.01
17 镉(Cd)(mg/L) ≤0.005
18 铬(六价铬)(mg/L) ≤0.05
19 铅(Pb)(mg/L) ≤0.01
20 总大肠菌群(个/L) ≤3.0
6.2总量控制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批复的批准书(渝(环)
环准[2017]016号),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结论,本项目总量控制
指标详见表 6-6。表 6-6 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项目 污染源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污染因子 管理指标总量指标
(t/a)
废气 生产废气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SO2 / 54.66
NOx / 79.08
颗粒物 / 29.58
H2S / 0.78
废水 生活污水《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COD 0.81 0.32
氨氮 0.162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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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457-2012) SS 0.405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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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验收监测内容
7.1验收监测因子、频次
根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确定项目验收监测的监测因子和频次。监测因子及频
次详见表 7-1。表 7-1 项目验收监测点位、因子和频率
类别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记录内容 监测频次
废气
有组织
破碎废气 废气进口(◎1#)、1#排气筒排口(◎2#) 流量、颗粒物、SO2、NOx、H2S
排气筒高度、内径
每天间隔采样三次,连续监测两天
杂散废气
转炉废气废气进口(◎3#)、2#排气筒排口
(◎4#)流量、温度、含氧量、颗粒物、SO2、
NOx;
制片包装废气废气进口(◎6#)、3#排气筒排口
(◎7#) 流量、颗粒物;
热化废气 4#排气筒排口(◎5#) 流量、颗粒物、H2S;无组织
/ 上风向(○1#)、下风向(○2#) 颗粒物、SO2、NOx、H2S风向、风
速
噪声 噪声 南厂界(▲1#)、西厂界(▲2#) 昼、夜间等效连续 A声级 /
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连续监测两
天
地下水 地下水地下水跟踪监测点(☆#2、☆#3、
☆#4)
pH、耗氧量、氨氮、六价铬、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铅、氟、镉、铁、锰、
总大肠菌群、硫化物、总铬。
监测点经纬度、水
位监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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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活污水 生化池排放口流量、COD、SS、NH3-N、硫化物、
六价铬、总铬流量
连续监测 2天,每天监测 3次
总量控制
通过本次监测,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
备注 根据监测时的实际风向,无组织排放下风向监测点位设置在下风向的最高浓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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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监测布点示意图
监测布点示意图详见图 7.1-1~7.1-2。
图 7.2-1 厂区平面布点图
◎3#◎5# ◎4#
◎6# ◎7#
▲1#
▲2#
○8#
○9#
○-无组织废气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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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7.2-2 工艺流程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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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8.1.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 8-1。表 8-1 废气采样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项目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检出限
颗粒物(有组织)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1.0 mg/m3
颗粒物(无组织)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0.001 mg/m3
二氧化硫(有组织)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3 mg/m3
二氧化硫(无组织)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0.007 mg/m3
氮氧化物(有组织)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 mg/m3
氮氧化物(无组织)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
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0.005 mg/m3
硫化氢(有组织)《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5.4.10.3亚甲
基蓝分光光度法 B)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0.001 mg/m3
硫化氢(无组织)《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1.11.2亚甲
基蓝分光光度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0.001 mg/m3
备注 “—”表示无检出限。
8.1.2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 8-2。表 8-2 噪声采样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监测依据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8.1.3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
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 8-3。表 8-3 地下水采样监测分析方法
pH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3.1.6.2 便携式 pH计法(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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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5750.5-2006(9.1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 mg/L
总硬度《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06(7.1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1.0 mg/L
耗氧量《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综合指标》GB/T 5750.7-2006(1.1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0.05 mg/L
溶解性总固体《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06(8.1称量法) —
挥发酚《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9.1 4-氨基安替吡啉三氯甲烷萃取分光光度法) 0.002 mg/L
硫酸盐《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5750.5-2006 (1.3铬酸钡分光光度法(热法) 5 mg/L
硝酸盐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 (5.2紫外分光光度法) 0.2 mg/L
亚硝酸盐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5750.5-2006(10.1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0.001 mg/L
氯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2.1硝酸银容量法) 1.0 mg/L
氰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5750.5-2006 (4.1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 0.002 mg/L
硫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6.1 N,N-二乙基对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0.02 mg/L
氟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3.1离子选择电极法) 0.2 mg/L
总大肠菌群《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GB/T 5750.12-2006(2.1多管发酵法) —
六价铬《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10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mg/L
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6.1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 0.00025 mg/L
汞《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8.1原子荧光法) 0.000025 mg/L
铅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1.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0.005 mg/L
镉 0.004 mg/L
铁 0.0045 mg/L
锰 0.0005 mg/L
铬(总量) 0.019 mg/L
8.1.3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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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4 监测使用仪器一览表
检测项目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检出限
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 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
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 mg/L
硫化物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0.005 mg/L
六价铬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7-1987 0.004 mg/L
铬(总量)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3 mg/L
8.2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详见表 8-5。表 8-5 监测使用仪器一览表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仪器编号 检定/校准有效期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780 YQF107 2020/01/0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Agilent5110 YQF101 2019/10/16
电热鼓风干燥箱 DHG-9140A YQF224-3 2019/10/22
电子天平 CPA225D YQF208-1 2019/05/27
恒温恒湿试验箱 CPM-3WS YQF104 2019/04/25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ZR-3260 YQC02-3 2020/01/08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3012H-D YQC01-2 2019/06/25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3072型 YQC06-4 2019/06/25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3072型 YQC06-6 2019/06/25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功能器 ZR-3920 YQC08-6 2019/10/15
高负压智能综合采样器 ADS-2062G YQC10-4 2019/10/07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功能器 ZR-3920 YQC08-4 2019/10/15
高负压智能综合采样器 ADS-2062G YQC10-1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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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YQC15-5 2019/09/13
声校准器 AWA6221A YQC16-3 2019/08/21
具塞滴定管 50.00mL YQB20-1 2020/03/20
电子分析天平 FA2004 YQF210 2019/10/14
电热鼓风干燥箱 DHG-9140A YQF224-3 2019/10/2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780 YQF107 2020/01/0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Agilent5110 YQF101 2019/10/16
多参数检测仪 HQ40d YQC11-2 2020/01/06
具塞滴定管 25.00mL YQB23-1 2020/08/23
具塞滴定管 25.00mL YQB23-2 2022/05/21
酸度计 pHS-3C+ YQF237-1 2019/10/16
电热恒温培养箱 DHP-9162 YQF223-1 2020/05/21
原子荧光光度计 AFS-230E YQF106 2019/10/16
电子天平 CPA225D YQF208-1 2020/05/12
电热鼓风干燥箱 DHG-9140A YQF224-4 2020/04/14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崂应 3012H YQC02-1 2020/01/20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 3072 YQC06-3 2019/10/07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3012H-D YQC01-2 2020/06/27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崂应 3072 YQC06-4 2020/06/27
8.3人员能力
监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8.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监测质
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进行,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保证了监测
过程中生产工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各监测点位布置的科学
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
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监测数据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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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8.4.1水质监测分析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
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样不少于
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增加不小于 10%的平行样。质控数据符合
要求。
8.4.2 气体监测分析
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 30%~70%
之间。
在采样前用标准气体进行了校正,烟尘测试仪在采样前均进行了漏气
检验,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了校核,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
8.4.3 噪声监测分析
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
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敏感度相差不大于 0.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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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6 质控结果表
类别 检测项目 质控措施 样品编号/标物编号 数据类别 数值 结果分析
废水
pH平行样 S191036-111 允许差 0.00
重复性符合
GB 6920-1986要求
平行样 S191036-121 允许差 0.00重复性符合
GB 6920-1986要求
化学需氧量
平行样 S191036-111 相对偏差 1.5% 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标准样品
JS-0010202标准值:44.7mg/L不确定度:2.6mg/L
测定值 44.0mg/L 在标准值范围内
氨氮 平行样 S191036-111 相对偏差 2.3% 符合质控计划要求
硫化物 平行样 S191036-111 相对偏差 38.5% 符合质控计划要求
六价铬 平行样 S191036-111 相对偏差 2.1% 符合质控计划要求
铬(总量)
双空白 ------- 空白值 0.0007 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加标 S191036-123 回收率 102.2% 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QC ------- 相对偏差 1.0% 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地下水
氨氮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2%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总硬度 平行样 S191036-4 相对偏差 0.0%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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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检测项目 质控措施 样品编号/标物编号 数据类别 数值 结果分析
耗氧量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3%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地下水
溶解性总固体 平行样 S191036-4 相对偏差 0.2%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挥发酚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4.2%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硫酸盐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2%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硝酸盐氮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5%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亚硝酸盐氮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1%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氯化物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3%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氰化物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2%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硫化物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5%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氟化物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0.3%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总大肠菌群 双空白 ------- 空白值 未检出 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六价铬 平行样 S191036-2 相对偏差 2.7% 符合 HJ/T 164-2004要求
砷
平行样 S191036-3 相对偏差 7.3% 符合质控计划要求
加标 S191036-2 回收率 90.5% 符合质控计划要求
QC ------- 相对偏差 1.0% 符合质控计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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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在验收监测期间(2019 年 4 月 8 日~4 月 9 日、2019 年 7 月 17日~7
月 18日),仪器项目的生产现场工况稳定,主要设备的生产工艺指标均严
格控制在要求范围内,并保证了连续、稳定、正常生产,与项目配套的已
建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工作人员全部到位。该项目实际产能与环评设计
中产能一致。根据监测期间工况现场核查、该公司出具的生产日报表,在
验收监测期间的实际生产负荷达到了实际建成生产能力的 75%,验收监测
期间工况统计详见表 9-1。表 9-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检测时间 产品名称 年设计生产量 日设计生产量 当日生产量 生产负荷
2019/04/08
硫化钠等 8万吨 266.6吨200吨 75%
2019/04/092019/07/17 203吨 76.0%2019/07/18 210吨 78.7%
备注 1年生产天数为 300天,每天生产 24小时;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重庆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年 4月 8日~4月 9日对仪器项目
废气、噪声、地下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报告》(重
庆索奥(2019)第环 106号),并于 2019年 7月 17日~7月 18日对本项目
废气、废水及地下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验收补充监测,《监测报告》
(重庆索奥(2019)第环 1036号)详见附件。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1、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破碎、杂散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布袋除
尘器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 83.3%、碱性喷淋塔对硫化氢去除效率为 60%。
根据脱硫塔进口、出口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转炉废气处理设施对二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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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硫和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为 95.8%、85.2%,根据制片包装废气监测结果可
知,本项目制片包装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 53.4%。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重庆索
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界(西、南侧)监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厂
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 63dB、夜间最大噪声值为 54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满足环评及批复相关
要求。
3、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根据监测结果
显示,污水中 COD、SS、NH3-N、硫化物、六价铬、总铬排放浓度满足《无
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危险废物:新建 1000m2危险固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建设,用于储存洗泥渣。
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至厂区生活垃圾收集点,
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针对固体废物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破碎、杂散废气
项目破碎、杂散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详见表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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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表 9-2 项目破碎、杂散废气进口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烟温 流速 标干流量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硫化氢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 m/s m3/h mg/m3 kg/h mg/m3 kg/h mg/m3 kg/h mg/m3 kg/h
2019/07/17
K191036-111 56.8 12.2 1.04×105 14.8 1.54 3L N 3L N 0.315 3.28×10-2
K191036-112 57.3 11.0 9.37×104 11.7 1.10 3L N 8 0.750 0.531 4.98×10-2
K191036-113 56.7 11.4 9.72×104 12.3 1.20 3L N 3L N 0.254 2.47×10-2
2019/07/18
K191036-121 57.8 11.2 9.55×104 13.8 1.32 3L N 3L N 0.322 3.08×10-2
K191036-122 58.1 11.1 9.42×104 14.3 1.35 3L N 3L N 0.306 2.88×10-2
K191036-123 58.0 11.0 9.34×104 11.7 1.09 3L N 3L N 0.297 2.77×10-2
备注 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或未检出以“检出限+L”表示,此时排放速率无法计算以“N”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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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表 9-3 破碎、杂散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2#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40 m 截面积:3.1416 m2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烟温 流速 标干流量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硫化氢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 m/s m3/h mg/m3 kg/h mg/m3 kg/h mg/m3 kg/h mg/m3 kg/h
2019/07/17
K191036-211 49.7 10.0 8.86×104 2.0 0.177 3L N 3L N 0.001L N
K191036-212 50.1 10.7 9.44×104 2.3 0.217 3L N 3L N 0.026 2.45×10-3
K191036-213 50.8 11.0 9.66×104 1.9 0.184 3L N 3L N 0.183 1.77×10-2
2019/07/18
K191036-221 51.3 11.3 9.96×104 2.1 0.209 3L N 3L N 0.138 1.37×10-2
K191036-222 52.0 11.6 1.02×105 1.9 0.194 3L N 3L N 0.200 2.04×10-2
K191036-223 52.6 10.6 9.30×104 2.2 0.205 3L N 3L N 0.060 5.58×10-3
标准限值 / / / / 30 / 400 / 200 / 10 /
结果分析上述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表 3中标准限值的规定。
备注 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或未检出以“检出限+L”表示,此时排放速率无法计算以“N”表示。
由表 9-3可知,破碎、杂散废气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化
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的规定。本项目杂散废气主要收集整个配料、焙烧、热
化工段产生的杂散废气,热化工序未收集的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作为杂散废气进行收集,因此环评中将硫化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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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杂散废气监测的验收指标,在本次验收监测中监测出了硫化氢,根据检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的规定,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
相关要求。
②转炉废气
表 9-4 脱硫塔进口 3#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烟温 流速 标干流量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实测浓度 排放速率 实测浓度 排放速率 实测浓度 排放速率
℃ m/s m3/h mg/m3 kg/h mg/m3 kg/h mg/m3 kg/h
2019/04/08
K19106-311 144 8.6 7.29×104 7.8 0.569 1.79×103 130 542 39.5
K19106-312 144 6.9 5.85×104 7.4 0.433 1.80×103 105 561 32.8
K19106-313 145 7.4 6.27×104 7.0 0.439 1.80×103 113 583 36.6
2019/04/09
K19106-321 147 7.7 6.47×104 8.4 0.543 1.94×103 126 597 38.6
K19106-322 148 7.0 5.88×104 7.7 0.453 1.90×103 112 613 36.0
K19106-323 147 7.3 6.14×104 7.0 0.430 1.96×103 120 634 38.9
表 9-5 脱硫塔出口 4#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50m 截面积:5.3093m2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氧 烟温 流速 标干流量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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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含量 实测
浓度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实测
浓度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实测
浓度
排放
浓度
排放
速率
% ℃ m/s m3/h mg/m3 mg/m3 kg/h mg/m3 mg/m3 kg/h mg/m3 mg/m3 kg/h
2019/04/08
K19106-411 14.7 44.2 6.0 8.42×104 4.5 11.4 0.379 25 63 2.10 53 135 4.46
K19106-412 14.6 43.3 6.1 8.61×104 4.8 12.0 0.413 26 65 2.24 53 132 4.56
K19106-413 14.2 47.5 6.4 8.87×104 4.7 11.1 0.417 27 64 2.39 57 134 5.06
2019/04/09
K19106-421 14.1 49.9 6.7 9.37×104 5.1 11.8 0.478 64 148 6.00 61 141 5.72
K19106-422 14.1 42.8 6.8 9.65×104 4.1 9.5 0.396 83 271 8.01 66 153 6.37
K19106-423 14.3 40.7 6.8 9.64×104 4.4 10.5 0.424 91 217 8.77 70 167 6.75
标准限值 / / / / / / 30 / / 400 / / 200 /
由表 9-4可知,转炉废气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的规定,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相关要求。
③热化废气
表 9-6 热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5#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40m 截面积:2.5447m2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烟温 流速 标干流量 颗粒物 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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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 m/s m3/h mg/m3 kg/h mg/m3 kg/h
2019/04/08
K19106-511 40.6 13.7 9.84×104 3.0 0.295 0.846 8.32×10-2
K19106-512 40.1 13.4 9.64×104 2.8 0.270 0.765 7.37×10-2
K19106-513 41.1 13.3 9.55×104 3.2 0.306 1.01 9.65×10-2
2019/04/09
K19106-521 45.4 14.5 1.03×105 2.4 0.247 0.534 5.50×10-2
K19106-522 44.3 14.2 1.01×105 2.7 0.273 0.513 5.18×10-3
K19106-523 43.9 14.3 1.02×105 2.8 0.286 0.626 6.39×10-2
标准限值 / / / / 30 / 10 /
结果分析上述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硫化氢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的规定。
由表 9-6可知,热化废气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硫化氢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 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的规定,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相关要求。
④包装废气
表 9-7 制片包装废气处理设施进口 6#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烟温 流速 标干流量
颗粒物
实测浓度 排放速率
℃ m/s m3/h mg/m3 kg/h
2019/04/08
K19106-611 25.8 9.1 3.10×104 3.1 9.61×10-2
K19106-612 25.3 9.2 3.13×104 3.0 9.39×10-2
K19106-613 25.1 9.6 3.25×104 2.9 9.42×10-2
2019/04/09
K19106-621 24.7 9.5 3.24×104 2.7 8.75×10-2
K19106-622 24.0 9.4 3.21×104 2.5 8.02×10-2
K19106-623 23.5 9.5 3.27×104 3.1 0.101
表 9-8 制片包装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7#检测结果
排气筒高度:20m 截面积:1.2272m2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烟温 流速 标干流量
颗粒物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 m/s m3/h mg/m3 kg/h
2019/04/08
K19106-711 18.5 8.4 3.19×104 1.5 4.78×10-2
K19106-712 18.5 8.1 3.08×104 1.2 3.70×10-2
K19106-713 18.9 8.3 3.16×104 1.8 5.69×10-2
2019/04/09
K19106-721 17.9 8.1 3.08×104 1.4 4.31×10-2
K19106-722 18.1 8.3 3.15×104 1.1 3.46×10-2
K19106-723 18.3 8.4 3.19×104 1.2 3.83×10-2
标准限值 / / / / 30 /
由表 9-8可知,制片废气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无
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的规定,能够
实现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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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详见表 9-9。表 9-9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硫化氢 计量单位
项目南侧
厂界处8#
2019/04/08
K19106-811 0.231 0.028 0.078 0.001L mg/m3
K19106-812 0.289 0.023 0.074 0.001L mg/m3
K19106-813 0.212 0.048 0.069 0.001L mg/m3
2019/04/09
K19106-821 0.173 0.045 0.050 0.001L mg/m3
K19106-822 0.250 0.047 0.046 0.001L mg/m3
K19106-823 0.270 0.022 0.058 0.001L mg/m3
项目北侧
厂界处
9#
2019/04/08
K19106-911 0.193 0.058 0.091 0.009 mg/m3
K19106-912 0.250 0.054 0.076 0.008 mg/m3
K19106-913 0.173 0.069 0.051 0.008 mg/m3
2019/04/09
K19106-921 0.308 0.054 0.058 0.010 mg/m3
K19106-922 0.231 0.067 0.072 0.009 mg/m3
K19106-923 0.212 0.063 0.064 0.009 mg/m3
标准限值 / / 1.0 0.40 0.12 0.03 mg/m3
备注 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或未检出以“检出限+L”表示。
表 9-9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表 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规定;硫化氢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
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 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
标准限值的规定。
3、厂界噪声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 9-10。表 9-10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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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昼间 Leq [dB(A)] 夜间 Leq [dB(A)]主要声源实
测值
背景值
修正值
结果
实测值
背景值
修正值
结果
2019/04/08
西侧厂界外1m处1#
60.8 / / 61 53.0 / / 53
风机、冷却塔
南侧厂界外1m处2#
61.4 / / 61 55.7 51.4 -2 54
2019/04/09
西侧厂界外1m处1#
59.4 / / 59 52.7 / / 53
南侧厂界外1m处2#
63.1 / / 63 54.6 50.1 -2 53
标准限值 / / / / 65 / / / 55 /
备注厂界噪声实测值低于标准限值,根据 HJ 706-2014的规定,可不进行背景噪
声的测量及修正。
表 9-10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监测结果详见表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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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表 9-11 项目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项目厂区综合楼西南侧
水井 2#项目破碎、杂散废气处
理系统旁水井 3#项目厂区芒硝库房北
侧处水井 4# 标准限值 计量单位
S191036-2 S191036-3 S191036-4
2019/07/17
pH 7.28 7.15 7.35 6.5~8.5 无量纲
氨氮 0.49 0.35 0.38 0.50 mg/L
总硬度 426 398 416 450 mg/L
耗氧量 2.49 2.18 2.58 3.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885 714 940 1000 mg/L
挥发酚 0.002L 0.002L 0.002L 0.002 mg/L
硫酸盐 186 153 167 250 mg/L
硝酸盐氮 5.9 1.5 0.5 20.0 mg/L
亚硝酸盐氮 0.236 0.007 0.122 1.00 mg/L
氯化物 216 15.6 23.9 250 mg/L
氰化物 0.002L 0.002L 0.002L 0.05 mg/L
硫化物 0.02L 0.02L 0.02L 0.02 mg/L
氟化物 0.3 0.5 0.3 1.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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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总大肠菌群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30 MPN /L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5 mg/L
砷 0.00038 0.00046 0.00036 0.01 mg/L
汞 0.000063 0.000043 0.000067 0.001 mg/L
铅 0.007 0.005L 0.006 0.01 mg/L
镉 0.004L 0.004L 0.004L 0.005 mg/L
铁 0.0075 0.0081 0.0045L 0.3 mg/L
锰 0.0976 0.0022 0.0386 0.10 mg/L
铬(总量) 0.019L 0.019L 0.048 / mg/L
样品表观 / 清、无色、无臭 / /
结果分析
上述地下水中 pH、氨氮、总硬度、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氰化
物、硫化物、氟化物、总大肠菌群、六价铬、砷、汞、铅、镉、铁、锰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中Ⅲ类标准限值的规定;铬(总量)无标准限值,不作评价。
备注 检测结果未检出或小于检出限以“检出限+L”表示。
表 9-11表明,通过对厂区内 3个监测井地下水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中 pH、氨氮、总硬度、耗氧
量、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总大肠菌群、
六价铬、砷、汞、铅、镉、铁、锰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中Ⅲ类标准限值的
规定;铬(总量)无标准限值,不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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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5、废水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详见表 9-12。表 9-12 生化池排口 1#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硫化物 六价铬 铬(总量) 废水外观
描述mg/L mg/L mg/L mg/L mg/L mg/L
2019/07/17
S191036-111 23 10.0 3.25 0.005L 0.004L 0.03L
清、无色、微臭
S191036-112 27 12.8 2.95 0.005L 0.004L 0.03L
S191036-113 26 10.8 3.85 0.005L 0.004L 0.03L
均值 25 11.2 3.35 / / /
2019/07/18
S191036-121 24 11.6 3.13 0.005L 0.004L 0.03L
S191036-122 25 12.4 3.65 0.005L 0.004L 0.03L
S191036-123 25 10.8 3.39 0.005L 0.004L 0.03L
均值 25 11.6 3.39 / / /
标准限值 / 200 100 40 1 0.1 1 /
结果分析上述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硫化物、六价铬、铬(总量)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表 1中间接排放限值的规定。
备注1.废水排放量为 10m³/d,由受检单位提供;
2.检测结果未检出或小于检出限以“检出限+L”表示。
表 9-12表明,厂区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硫化物、六价铬、铬(总量)检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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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 1中间接排放限值的规定,满足环评及批复相关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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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浓度,核算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详见
表 9-13、9-14。表 9-13 大气污染物总量排放核算一览表
排放筒污染物
类型
排放速率
(kg/h)排放
时间
排放
去向
实际排放量
(t/a)控制指标
(t/a)是否超
出总量
破碎废
气、杂散
废气
颗粒物 0.198
7200h/a周边
大气中
1.425 8.14 否
SO2 N① / 11.39 否
NOx N① / 8.69 否
H2S 0.0114 0.0860.78
否
热化废气H2S 0.0768 0.55 否
颗粒物 0.279 2.0016.16 否
转炉废气
颗粒物 0.417 3.00NOx 5.486 39.50 70.39 否
SO2 4.918 35.41 43.27 否
包装废气 颗粒物 0.0430 3.01 5.28 否
①: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或未检出以“检出限+L”表示,此时排放速率无法
计算以“N”表示。
表 9-13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实际排放的 SO2、NOx、H2S、颗粒
物总量小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或管理)指标。
表 9-14 水污染物总量排放核算一览表
污染物类
型
污水排
放口
废水流量
(m3/d)排放浓度
(mg/L)年生产天
数(d)排放
去向
实际排
放量
(t/a)
总量管
理指标
(t/a)
是否
超出
总量
COD
生化池
总排口10.0
114
300
进入
园区
污水
管网
0.342 0.81 否
SS 52.0 0.156 0.405 否
NH3-N 27.0 0.081 0.162 否
注:实际排放量为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量;总量管理指标为环评中接入园区污水
管网的控制总量。
表 9-14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实际排放的 COD、SS、氨氮总量
小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或管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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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使用破碎、杂散废气经布袋处理器处理后经 1#(40m)排气筒排
放。根据检测报告(重庆索奥(2019)第环 1036号 )分析:有组织排放
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2.3mg/m3,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
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最大浓度为 0.200m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
硫化钠转炉焙烧生产过程中产生高温烟气经“脱销塔+布袋除尘+脱硫
塔”处理后经 2#排气筒(50m)达标排放。根据检测报告(重庆索奥(2019)
第环 106号 )分析: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12.0mg/m3,有组织
排放的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 271mg/m3,有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
167m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
中标准限值。
硫化钠制片包装过程中,产生制片包装废气通过水洗处理达标后经 3#
(20m)排气筒排入大气,根据检测报告(重庆索奥(2019)第环 106号 )
分析: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1.8m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中标准限值。
硫化钠热化过程中产生热化废气经碱水洗涤处理后经 4#(50m)排气
筒排入大气。根据检测报告(重庆索奥(2019)第环 106号 )分析:有组
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3.2mg/m3,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最大浓度为
1.01m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73-2015)表 3
中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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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会产生颗粒物、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根据检测报告(重
庆索奥(2019)第环 106号)数据分析: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和硫化氢最大浓度为 0.308mg/m3、0.069mg/m3、0.091mg/m3、
0.01mg/m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 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规定;
硫化氢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表 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的规定。
2、废水
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根据监测结果
显示,废水中 COD、SS、NH3-N排放浓度分别为 25mg/L、11.6mg/L、3.39mg/L,
硫化物、六价铬、总铬未检出,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间接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在厂界南侧、北侧 1m处设置 1#、2#监测点位,根据
监测结果,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 54dB、夜间最大噪声值为 63dB,均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
洗泥渣在属性鉴定前暂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
暂存间设定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
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环氧树脂处理,能有效地做防风、防雨、防晒、防渗
漏,鉴定结果若为危废,交重庆雅丽洁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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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下水
通过对项目厂区综合楼西南侧水井 2#、项目破碎、杂散废气处理系统
旁水井 3#和项目厂区芒硝库房北侧处水井 4#共计 3个监测井地下水各污染
因子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中 pH、氨氮、总硬度、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
挥发酚、硫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氟
化物、总大肠菌群、六价铬、砷、汞、铅、镉、铁、锰检测结果均符合《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 1中Ⅲ类标准限值的规定;铬(总
量)无标准限值,不作评价,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1)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本项目排放颗粒物 9.435t/a、SO2 35.41t/a、
NOx 39.5 t/a、H2S 0.636t/a。
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SO2 54.66t/a、NOx 79.08t/a、颗粒
物 29.58t/a、H2S0.78t/a。
实际排放的 SO2、NOx、颗粒物、H2S总量均在总量指标范围内,满足
环评及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17]016号
要求。
(2)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本项目排放 COD0.342t/a、氨氮 0.081t/a、
SS0.156t/a。
项目环评及其批复中废水总量管理控制指标 COD0.81t/a、氨氮 0.162t/a、
SS0.405t/a。
实际排放的 COD、氨氮、SS总量均在总量指标范围内,满足环评及重
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17]016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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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综合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认真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防治措
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在有效地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的前提下,
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通过现场调查和监测,本项目满足以
下条件:
(1)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
(2)环评及批复所提环保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
(3)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
(4)工程本身符合设计、施工和使用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满足
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10.2验收监测建议
(1)应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操
作培训,减少生产环节中的跑、冒、滴、漏,建立环保巡查制度,保证环
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完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
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事故演练,
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一步改进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定期巡检、
送检各类仪表、阀门等设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3)不断强化清洁生产管理,降低原料消耗,实施节能减排,加强对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节约资源,减少单
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4)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设施运行操作
规程,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设立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活性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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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记录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