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權益 修訂《不良醫藥廣告條例》 有助減少誤導 …...44 選擇 359 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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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選擇 359 2006·09 消費權益 修訂《不良醫藥廣告條例》 俗語有云:「病向淺中醫」, 相信大家都會同意,但不少人會 自行購買藥物或食品去減輕身 體出現的不適,若癌症病人誤信 某些產品的誇大聲稱,以為單靠 產品可改善免疫系統來治癌,而 不去尋求適當治療,後果堪虞。 為了進一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當局去年修訂了《不良醫藥廣告 條例》,除修訂原有條文的細節 外,還加進了新的附表,列出多 項對「口服產品」禁止或限制使 用的聲稱。 有助減少誤導聲稱 中草藥是「口服產品」還是一 般食品? 中國人常說「藥食同源」,不少中草 藥傳統上也當作一般食品入饌,例如當 歸、山楂和枸杞子等常用於中菜上。然而, 自《2005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通 過後,食品是被視作條例所定義的「口服 產品」(Orally Consumed Product)還是一 般食品,便有了判斷的準則,消費者應多 加留意。 條例所指的口服產品並不包括傳統 上作為提供能量、營養或水分或為滿足對 味道、質感或氣味的渴求而食用或飲用的 產品。不過,如果中草藥煉成粉末並以膠 囊、丸狀等形態出售,再配以治療聲稱及服 用劑量,就可能被視作條例所規管的口服 產品。 換個角度看,中草藥產品須符合以下 準則,才算是「一般食品」: 以正常食品的形態或方式使用,且 沒有建議劑量療程; 產品無任何治療或保健功能的聲 稱; 產品用的中藥通常視作食物。 其他食品也以類似準則評估,例如大 蒜,如以濃縮及膠囊形態銷售,及聲 稱「治療高血壓」,會視作口 服產品。被視作口服產品 的形態包括丸狀、膠囊狀、 片狀、粒狀、粉狀、半固體、液體或類似以上 各種形態。 留意產品有沒有註冊編號 任何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或《中 醫藥條例》註冊的口服藥物,屬上述提及過 的形態者,均會界定為口服產品,可查看產 品有沒有香港註冊編號,如有懷疑,可向㠆 生署查詢。由於首批中成藥產品的註冊程 序仍在進行,因此本港仍未有中成藥產品 編號。 其他評定口服產品的因素 除了產品的形態及使用方式外,該條 例還會按成分特性及對人類的影響,和產 品的標籤、包裝、包裝附頁、宣傳刊物、廣告 及所有與產品有關的資料上的聲稱,界定 產品屬口服產品還是傳統食品。 第一級限制:禁止三種聲稱 在此修訂條例正式實施後,消費者應 不會再見到以下三種高風險的聲稱: 有關預防、消除或治療乳房腫塊的 聲稱;

Transcript of 消費權益 修訂《不良醫藥廣告條例》 有助減少誤導 …...44 選擇 359 2006·09...

44 選擇 359 2006·09

消費權益

修訂《不良醫藥廣告條例》

俗語有云:「病向淺中醫」,

相信大家都會同意,但不少人會

自行購買藥物或食品去減輕身

體出現的不適,若癌症病人誤信

某些產品的誇大聲稱,以為單靠

產品可改善免疫系統來治癌,而

不去尋求適當治療,後果堪虞。

為了進一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當局去年修訂了《不良醫藥廣告

條例》,除修訂原有條文的細節

外,還加進了新的附表,列出多

項對「口服產品」禁止或限制使

用的聲稱。

有助減少誤導聲稱

中草藥是「口服產品」還是一般食品?

中國人常說「藥食同源」,不少中草

藥傳統上也當作一般食品入饌,例如當

歸、山楂和枸杞子等常用於中菜上。然而,

自《2005年不良醫藥廣告(修訂)條例》通

過後,食品是被視作條例所定義的「口服

產品」(Orally Consumed Product)還是一

般食品,便有了判斷的準則,消費者應多

加留意。

條例所指的口服產品並不包括傳統

上作為提供能量、營養或水分或為滿足對

味道、質感或氣味的渴求而食用或飲用的

產品。不過,如果中草藥煉成粉末並以膠

囊、丸狀等形態出售,再配以治療聲稱及服

用劑量,就可能被視作條例所規管的口服

產品。

換個角度看,中草藥產品須符合以下

準則,才算是「一般食品」:

■ 以正常食品的形態或方式使用,且

沒有建議劑量療程;

■ 產品無任何治療或保健功能的聲

稱;

■ 產品用的中藥通常視作食物。

其他食品也以類似準則評估,例如大

蒜,如以濃縮及膠囊形態銷售,及聲

稱「治療高血壓」,會視作口

服產品。被視作口服產品

的形態包括丸狀、膠囊狀、

片狀、粒狀、粉狀、半固體、液體或類似以上

各種形態。

留意產品有沒有註冊編號任何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或《中

醫藥條例》註冊的口服藥物,屬上述提及過

的形態者,均會界定為口服產品,可查看產

品有沒有香港註冊編號,如有懷疑,可向

生署查詢。由於首批中成藥產品的註冊程

序仍在進行,因此本港仍未有中成藥產品

編號。

其他評定口服產品的因素除了產品的形態及使用方式外,該條

例還會按成分特性及對人類的影響,和產

品的標籤、包裝、包裝附頁、宣傳刊物、廣告

及所有與產品有關的資料上的聲稱,界定

產品屬口服產品還是傳統食品。

第一級限制:禁止三種聲稱在此修訂條例正式實施後,消費者應

不會再見到以下三種高風險的聲稱:

■ 有關預防、消除或治療乳房腫塊的

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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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節生殖泌尿系統機能的聲稱;

■ 調節內分泌系統的聲稱。

這些聲稱列入修訂條例附表4的「第

一級限制」,為被禁的級別,任何可合理地

被理解為具有相同意思的類似聲稱亦有可

能被禁止。

第二級限制:容許四項指明的聲稱

修訂條例附表4的「第二級限制」規範

關於調節身體糖分或葡萄糖、調節血壓及

調節血脂或膽固醇的聲稱,消費者會在口

服產品看到四項指明的聲稱。

沒註冊的產品須加入免責聲明沒有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或《中

醫藥條例》註冊的口服產品如使用第二級

限制容許的聲稱,消費者可留意廣告內有

否加入以下免責聲明:

「此產品沒有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

例》或《中醫藥條例》註冊。為此產品作出的

任何聲稱亦沒有為進行該等註冊而接受評

核。此產品並不供作診斷、治療或預防任何

疾病之用。」

採用的語文要統一口服產品的廣告如有第二級限制容

許的聲稱,所用的語言須跟從整個廣告主

要的語言。例如廣告主要以中文表述,則聲

稱及相關的免責聲明都必須為中文。

正式實施日期有待公布消費者須注意,附表4屬新的規管範

圍,業界在修訂條例通過後有18個月的寬

限期,現時仍在寬限期當中,正式實施日期

有待 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公布。

本會期望當局加快實施過程,令條例

草案通過後可盡快對違反新規定的報章、

雜誌、電視和電台廣告進行審視。

希望監管減肥、排毒和調節身體免疫系統的聲稱

在不同的場合或會議中,不少中西醫

界別的專家均指出,現時與纖體、瘦身或減

肥有關的聲稱、調節身體免疫系統的聲稱、

或有促進排毒、清毒或降毒聲稱的健康產

品的安全性存在疑問,而本會亦不時收到

有關此類健康食品的投訴及查詢,且數字

有上升趨勢。本會關注纖體瘦身浪潮不絕,

而消費者對聲稱可增強免疫力和排毒的健

康食品所可能引致的副作用,未必十足瞭

解,所以本會在此呼籲當局重新考慮將此

等聲稱納入規管。

不當減肥危害健康有個案顯示,不適當的減輕體重方法

可能損害健康。此類產品不負責任的聲稱

通常提倡不適當的體重控制方法及倚賴瀉

藥來排便,甚至服用刺激甲狀腺的物質,可

引致嚴重副作用。雖然有纖體或排毒聲稱

的健康食品可能受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或

中醫藥管理局監管,但一些不受上述兩條

法例規管的「漏網之魚」,亦應納入管制。

建議成立登記名冊本會建議成立一個登記名冊,保存健

康食品供應商及其產品的資料,提高貨源

的追溯度。此登記名冊不僅可作為當局規

管健康食品供應商的工具,也有助公眾人

士尋找供應商查詢產品方面的問題。此外,

登記冊或名單也可在有需要時,方便產品

迅速回收或在市場停售。

本會建議採取適當的步驟,防止一些

供應商在廣告濫用「已登記」或「列入名單」

的狀況來作宣傳,引導消費者誤信有關產

品已被當局批核或認可。本會發現不少供

應商利用外國政府機關例如美國食品及藥

物管理局和日本厚生省等發出的文件作宣

傳,聲稱產品已獲該等機關「批核」或「認

可」。事實上,有關官方文件可能只是提交

申請表或登記文件的確認信。

此產品適合關注 血糖/血壓/血脂/膽固醇 的人士服用。

此產品或有助穩定 血糖/血壓/血脂/膽固醇。

此產品以關注 血糖/血壓/血脂/膽固醇 人士為對象。

此產品供關注 血糖/血壓/血脂/膽固醇 的人士服用。

指明聲稱的寫法

健康產品的宣傳品

上有 各式各樣的

醫療聲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