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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暨與所屬機關權責劃分規定彙編

(公路總局91年10月18日九一路人力字第九一八一七九二號函核定)

(公路總局93年3月25日路人力字第0930083177號函修訂)

(公路總局96年2月5日路秘研字第0961000778號函修訂)

(公路總局97年5月2日路秘研字第0971001703號函修訂)

(公路總局99年2月8日路秘研字第0991000852號函修訂)

目   次

1、 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層負責明細表各級人員職掌

2、 交通部公路總局實施分層負責有關授權決行公文之核決簽章與行文署名事項規定

參、交通部公路總局公文品質改善、決行權責、公文稿應注意事項

肆、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層負責明細表

1、 各組室(共同項目)1

2、 規劃組11

3、 新工組20

4、 養路組26

5、 用地組36

6、 機料組43

7、 監理組51

8、 資訊室67

9、 秘書室72

10、 人事室86

11、 會計室105

12、 政風室111

伍、交通部公路總局與所屬機關權責劃分表(共同事項)

一、秘書部分119

二、人事部分122

三、會計部分127

四、政風部分129

五、採購部分(規劃組、新工組、養路組、機料組) …..……………………..132

陸、交通部公路總局與所屬機關權責劃分表(個別事項)

一、規劃部分148

二、養路部分152

三、監理部分155

四、用地部分162

五、機料部分167

壹、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層負責明細表各級人員職掌

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層負責明細表各級人員職掌

1、 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襄助之。

2、 主任秘書承局長、副局長之命,綜理本局幕僚業務。

3、 總工程司承局長之命,綜理工程技術事項。

4、 規劃組組長、新工組組長、養路組組長、用地組組長、機料組組長、監理組組長、秘書室主任、資訊室主任,各承局長、副局長之命,綜理各該組、室業務。

5、 會計室主任、副主任受本局局長、副局長及上級主計機構之指揮監督,辦理本局會計、統計業務。

6、 人事室主任、政風室主任受本局局長、副局長及上級人事管理、政風機構之指揮監督,分別綜理人事管理及政風業務。

7、 各組、室得依實際業務需要各配置各級工程司及視察、專員若干人,承各組、室主管之命佐理各該組、室業務。

8、 各組、室依組織條例設若干科及各級承辦人員,分別處理本分層負責明細表所列公務項目及辦理上級交辦業務。

貳、交通部公路總局實施分層負責有關授權決行公文之核決簽章與行文署名事項規定

交通部公路總局實施分層負責

有關授權決行公文之核決簽章與行文署名事項規定

1、 第一層核決文稿,由局長或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親筆簽名(其陳判過程需確實經組室主管核章,組室主管差假應指定代理人,重要案件事後仍需送組室主管補閱加章)。

2、 授權第二層(組室)主管,代為核決局文稿時,應於其本人職稱位置先蓋職名章,再於核決位置親筆簽名,加蓋「代為決行」章,發文時加蓋「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組長(主任)決行」章戳。

3、 授權第三層(科)主管或承辦人,代為核決局文稿時,比照前項(在本職稱欄蓋職名章,在核決欄親筆簽名,加蓋「代為決行」章)辦理,發文時加蓋「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科長決行」或「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承辦人決行」。

4、 核決文稿之簽名,其名為單一字者應簽「姓名」,其名為兩個字者可簽「姓名」或簽「名」。

5、 分層負責文書處理加蓋章戳式樣如下:

組室主管代為決行者,應加蓋長方形「代為決行」章,科長或承辦人代為決行者,應加蓋兩欄之長方形「代為決行」章,(空白欄親自簽名)。

(一)副局長決行稿面加蓋章戳式樣:

(二)總工程司決行稿面加蓋章戳式樣:

(三)主任秘書決行稿面加蓋章戳式樣:

(四)組(室)主管決行稿面加蓋章戳式樣:

(五)組(室)副主管決行稿面加蓋章戳式樣:

(六)科長決行稿面加蓋章戳式樣:

(七)承辦人決行稿面加蓋章戳式樣:

參、交通部公路總局公文品質改善、決行權責、公文稿應注意事項

交通部公路總局

公文品質改善、決行權責、公文稿應注意事項

1、 簽陳案件 局長批示:「如擬」(未特別指定單位)則應以「主簽單位」所簽意見為準。另如幕僚長以上層級在簽中有擬議意見者,則以較高層級所擬意見為準。

2、 已簽奉 局長(第一層)核准有案之公文,擬辦函(稿)如蓋「本案前簽奉局長核可」章並由一級主管核判之公文,應視同第一層核判文稿,發文時應毋庸加蓋(註)「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組室主管決行」字樣。惟上開情形宜請一級組室主管確實審對須與原簽內容(意旨)相同,惟如有相左則應簽稿併陳另行送一層核判。(應簽明與原簽相左之原因)。

3、 簽會案件如會簽單位有不同意見時,應退回主辦單位綜簽或請幕僚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召集相關單位協調後綜簽再行陳判。

4、 有關本局公文品質之改善,請各組室主管注意督導,用詞遣字應委婉避免尖銳,各級核稿人員並多留意審酌。

5、 本局分層負責明細表內規定項目由第一層「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核定者,得分別由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或組室主管視該公務項目案情輕重緩急需要核定之。

6、 原簽已奉 局長批示後,其函稿由二層組室主管決行。

7、 各層決行仍應依規定會有關單位。

8、 所屬機關函報本局案件,如本局認為不合規定,應檢還原報機關重擬、補件,由二層或三層決行。

肆、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層負責明細表

一、各組室(共同項目)

肆、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層負責明細表

承辦單位

工作項目

權責劃分

備考

第3層

第2層

第1層

承辦人員

科長

組室

主管

總工

程司

主任

秘書

局長

各組室│共同項目

壹、一般行政管理

一、施政計畫之訂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重要局政興革建議之處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向上級機關之建議或請示。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本局函報上級或監辦機關未照本局建議方案核復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本局函報上級或監辦機關照本局建議方案核復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代表本局參加上級或局外機關會議人員之指派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七、本局各單位間重大事議之協調及裁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八、例行承轉案件之公文轉行。

擬辦

核定

九、證明事實之文件。

擬辦

核定

十、例行報表之填報、程序不合、手續不全之補正或其他催辦案件。

核定

十一、一般資料之蒐集供給

核定

十二、開會通知事項。

核定

由主持人決行。

十三、訴願案件之處理。

十四、一般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審核

核定

重要事項送一層決行。

貳、一般人事管理

一、單位內部人員調配運用及工作督導管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本局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之差假:

(一)局長

(二)副局長

核轉

核定

(三)總工程司、主任秘書: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計算。

1.出差3日以上及請假1日以上。

核定

2.出差未滿3日及請假未滿1日。

核定

(四)副總工程司

核定

(五)一級單位主管

核定

一、超過1日應先口頭向 局長報告。

二、規劃組、新工組、養路組、用地組等單位組長之差假由總工程司核定。

三、監理組、機料組等單位組長及秘書室、資訊室、政風室、會計室、人事室等單位主任之差假由主任秘書核定。

三、本局副主管之差假。

核定

四、本局職員出差之核定:

(一)出差3日以下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證明文件須依規定掃描於電子差單系統內。

(二)出差超過3日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本局職員請假之核定:

(一)公假、公出:

1.7日以下。

擬辦

審核

核定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選送或自行申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每人每週以8小時為限。(證明文件須依規定掃描於電子差單系統內。

2.超過7日。

3.員工罹患法定傳染病公假核定。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二)事假:

1.1日以下。

2.超過1日。

3.扣薪事假。

4.家庭照顧假:

(1)1日以下。

(2)超過1日。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核定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核定

審核

核定

核定

事假每年最多5日

每次至少1小時。

每年最多7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2日部分以扣薪計)。

(三)休假、慰勞假:

1.1日以下。

擬辦

核定

2.超過1日。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病假:

一、病假2日以上須附合格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附掃描檔) 。

二、病假每年最多28日,每次至少1小時。

1.1日以下。

擬辦

核定

2.超過1日。

擬辦

審核

核定

3.延長病假。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延長病假2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1年。

4.生理假1日以下。

擬辦

核定

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每次至少1小時,當月份自首次請生理假之日起一星期內請畢。

(五)婚假:

一、婚假14日。

1.1日以下。

擬辦

核定

二、請婚假應附證明(事前喜帖或事後結婚證書並附掃描檔)。

2.超過1日。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除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准延後給假者外,應自結婚之日起1個月內請畢,每次應至少半日(附掃描檔)。

(六)娩假。

擬辦

審核

核定

一、娩假42日

二、應1次請畢。

三、須附合格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附掃描檔)。

(七)哺乳假。

擬辦

核定

每日2次,每次以30分鐘為限,當日得以合併方式申請1小時。

(八)流產假。

擬辦

審核

核定

1、 懷孕滿5個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42日;懷孕3個月以上未滿5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21日。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14日。

二、應1次請畢。

三、須附合格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附掃描檔)。

(九)產前假:

1.1日以下。

擬辦

核定

一、產前假8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每次應至少1小時。

2.超過1日。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第1次申請附合格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附掃描檔)。

(十)陪產假:

1.1日以下。

擬辦

核定

一、陪產假3日,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3日(亦即含分娩日合計7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並得分次申請,每次應至少半日。

2.超過1日。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附合格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附掃描檔)。

(十一)喪假:

1.1日以下。

2.超過1日。

擬辦

擬辦

核定

審核

核定

一、喪假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之內請畢。(得分次申請,每次至少半日)。

二、父母、配偶死亡者15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10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5日。應附訃聞或相關文件(附掃描檔)。

(十二)捐贈骨髓或器官假:

1.1日以下。

2.超過1日。

擬辦

擬辦

核定

審核

核定

應附合格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視實際需要給假(附掃描檔)。

六、本局各單位員工加班費之核定:

每月總計20小時之加班費由組室主管核定,加班如擬補休,由3層核定。

專簽 局長核准。

應專案陳報交通部核辦。

(1) 每月總計20小時以下。

(2) 每月總計21-70小時。

(3) 每月總計超過70小時。

擬辦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轉

七、刷卡異常:

〈一〉跨日加班至凌晨刷卡異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簽准後,由人事室及資訊室輸入實際加班時間。

〈二〉公出(差)後回局加班遺忘刷卡。

擬辦

審核

核定

簽由人事室主任決行。

〈三〉因公延誤刷卡異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簽准後,由人事室及資訊室更正。

〈四〉誤刷異常。

擬辦

審核

核定

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不含當日、例假日)簽由人事室主任決行後,由人事室及資訊室更正,惟每人每年以3次為限。

八、局長出國觀光案件。

核轉

九、本局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及所屬機關首長出國觀光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本局一級單位副主管、專門委員、科長出國觀光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一、本局其他人員出國觀光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二、本局簡任或相當簡任11職等以上之公務員因公務事由赴大陸地區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轉

經本局報由交通部核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許可。

十三、本局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之公務員非因公務事由赴大陸地區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轉

奉 局長核定後,填寫申請表,報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

十四、本局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0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因公務事由赴大陸地區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填寫申請表,奉 局長核可後,於請假時掃描申請表當附件。

十五、本局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0職等以下之公務員非因公務事由赴大陸地區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填寫申請表,奉核可後,於請假時掃描申請表當附件。

參、法令規章

一、本局法令規章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有關法令規章之研釋。

(一)上級機關要求提供意見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一般機關團體及本局所屬單位請求釋示者。

1.法令有明確規定可予逕行釋示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2.法令未有明確規定但有往例可資依據予以釋示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3.法令未有明確規定,須依據事理分析而予釋示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工程合約之研釋:

(一)工程合約及圖說有明確規定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工程合約及圖說未有明確規定,但在往例可資依據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工程合約及圖說未有明確規定,須憑事理分析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肆、各項經費

一、年度預算、追加減預算特別預算之編製。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墊付款、預撥款及動支預備金之決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各項補助及獎勵費之決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預算之保留及年度決算之編製。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旅費報告表、加班印領清冊。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粘貼憑證單、實物薪津、臨時人員薪冊。

擬辦

審核

核定

用收支憑單及傳票局長專用章判行

伍、委託案件預算編製及審核

一、一千萬元以上。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一千萬元以下。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委託案件之公告招標及比價方式

一、一千萬元以上。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一千萬元以下。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柒、委託案件決標

一、超底價決標。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底價內決標。

擬辦

審核

核定

捌、委託案件合約審核

所有工程。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玖、驗收人員之指派

一、查核金額以上購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指派

二、一百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購案。

擬辦

審核

指派

三、未達一百萬元之購案。

擬辦

指派

拾、驗收結果之核定

一、查核金額以上案件。

二、違約或扣款案件。

三、一百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案件。

四、未達一百萬元案件。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核定

二、規劃組

承辦單位

工作項目

權責劃分

備考

第3層

第2層

第1層

承辦人員

科長

組室

主管

總工

程司

主任

秘書

局長

規劃組規劃科

壹、公路建設規劃

一、擬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協調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公路中長程計畫

一、擬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協調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參、公路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一、擬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協調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肆、「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之審議

1、 擬訂(省道)。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2、 協調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伍、公路規劃標準

一、擬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協調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公路規劃資料

保管與提供。

擬辦

核定

柒、交通量資料

研究及分析

擬辦

核定

捌、有關公路規劃案件處理及解釋事項

一、有關公路建議改善之答覆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重大或中央民代案件仍陳副局長以上決行。

二、有關工程計畫簡報之擬報及製作。

擬辦

審核

核定

重大計畫仍陳一層核定。

三、工程規劃案件之委辦(查核金額以上)。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工程規劃案件之委辦(查核金額以下)。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公路用地寬度之編訂及修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公路規劃資料之分析評估與預測。

擬辦

審核

核定

重大案件仍陳一層核定。

玖、其他交辦事項

其他有關公路重大規劃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規劃組計劃科

壹、年度工程施政計畫之彙編、協調及檢討事項

一、年度工程施政計畫項目之彙編。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年度工程施政計畫項目之協調及檢討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短中程公共建設計畫分年經費編擬事項

一、短、中程公共建設計畫項目分年經費編擬及檢討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短、中程公共建設計畫項目分年經費之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各年度核列預算之登記。

擬辦

核定

參、一般新建及改善工程計畫之擬訂及協調事項

一般新建及改善工程計畫之擬訂及協調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交辦或非屬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肆、公共建設年度計畫資料蒐集、編擬、審核及優先順序擬訂事項

一、公共建設年度計畫項目資料蒐集、編擬、審核及優先順序之擬訂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公共建設年度計畫項目及預算之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伍、年度工程概(預)算資料之整理、提供事項

年度工程概(預)算資料之整理、提供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陸、年度工程追加減概(預)算之彙編檢討事項

年度工程追加減概(預)算之編擬及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柒、其他交辦事項

其他有關重大公路建設經費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規劃組測勘科

壹、公路路線踏勘、測量定線審核事項

一、公路踏勘之計畫、審核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查核金額以上之測設委託案路線審查。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路線測量工作委託契約之研訂事項

一、路線測量工作委託契約之研訂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重要條文應先研議簽報局長核定

二、測量工作委託契約有關圖說、圖式、圖例之研訂。

擬辦

審核

核定

參、測量三角點、水準點等資料保管與提供事項

一、測量三角點、水準點等資料提供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測量三角點、水準點等資料保管事項。

擬辦

核定

肆、測量儀器及器材之保管與提供事項

測量儀器及器材之保管與提供事項。

擬辦

核定

伍、年度工程規劃費之分配、考核事項

年度工程規劃費之分配、考核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民眾對路線測量之建議或陳情案之處理事項

一、民眾對查核金額以上之測設委託案之路線測量之建議及陳情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民眾委託民意代表轉達對查核金額以上之測設委託案之路線測量之建議及陳情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柒、其他交辦事項

其他有關測量等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重大案件仍陳一層決行

規劃組資料科

壹、公路基本資料之管理、彙總及提供

一、資料異動修正及登記。

擬辦

核定

二、資料之彙總及提供。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公路系統定位及編號之研訂、協調

1、 公路系統路線之研訂。

二、公路系統調整、審查及協調事項。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參、工程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及提供

一、工程資料之蒐集整理提供。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工程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

擬辦

核定

三、工程資料之統計分析及研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肆、工程設計竣工圖說之蒐集、整理及提供

一、竣工圖資數化製作及保管。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竣工圖之工程資料提供。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竣工圖之工程資料保管。

擬辦

核定

伍、公路路線地圖之製作蒐集、保管及提供

一、圖資之購置、製作。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圖資之管理及提供。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圖資之管理。

擬辦

核定

陸、其他

一、圖書室業務-購置、編目及管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技術座談會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一般業務性查詢及答覆

擬辦

核定

視案情由組長決行。

規劃

壹、重大公路建設計畫之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境影響評估書案件之策劃、核定、審核、送審及督辦、追蹤、協調事項

一、環評案件之策劃。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環評專案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查核金額以上之環評案件委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環評計畫內容變更。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程科

五、環評現勘及路廊與施工方式之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環評月報表審查。

擬辦

核定

異常部分由組長決行。

七、局內環評會議召開及書件審查。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八、環評書件提送審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九、環評案件之督辦、進度追蹤及協調。

擬辦

審核

核定

貳、一般改善計畫之環境影響說明書及環影響評估書之督辦

一、環評專案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查核金額以下之環評案件委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環評計畫內容變更。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環評書件提送審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環評案件之督導、進度追蹤。

擬辦

審核

核定

參、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案件之督導

一、委託辦理差異分析案件之核定。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差異分析爭議(跨處間)之處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差異分析案件之督導、進度追蹤。

擬辦

審核

核定

肆、有關環境影響評估法規之建議及檢討事項

一、環評法規之檢討及建議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環評疑義的申請釋示。

擬辦

核定

三、敏感區位之查詢。

擬辦

核定

伍、本局環境影響評估標準作業之擬訂及推行事項

一、環評作業手冊之修訂。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環評契約之修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規劃階段環評標準作業程序(SOP)之編修。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環評招標廠商名單選擇性之建立及更新。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部份決標公告之核定與上網登錄。

擬辦

審核

核定

陸、環境影響評估人員培訓之相關事項

一、環評培訓計畫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環評人員之培訓。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環評師資之遴選。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環評訓練教案之核定。

擬辦

核定

五、環評訓練月報表之核定

擬辦

核定

異常部分由組長決行。

六、環評訓練成果檢討。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柒、環境影響評估資料之蒐集、保管及提供事項

一、環評資料之蒐集、分配及保管。

擬辦

核定

二、環評資料之提供。

擬辦

審核

核定

捌、本組綜合事務事項

一、兼辦本組人事業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兼辦本組收發業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玖、其他交辦事項

一、其他有關規劃階段重大環評案件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台灣公路工程月刊之編審及發行。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新工組

承辦單位

工作項目

權責劃分

備考

第3層

第2層

第1層

承辦人員

科長

組室

主管

總工

程司

主任

秘書

局長

新工組施工科

壹、工程施工計畫

一、查核金額工程之施工計畫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特殊案件之研討。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重大案件陳局長核定。

貳、工程變更設計預算及工期案

一、查核金額以上工程之變更設計預算及工期案核轉。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工程工期變更案之核備

擬辦

審核

核定

參、施工考核及督導

施工期中施工單位、承包商或其他有關方面請求事項處理:

一、契約或法令有明確規定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有過去成例可資依據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工程災害或局部變更不影響原設計原則且增加之經費不超過查核金額而在原計畫中可容納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超出上述一、二、三點範圍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肆、竣工驗收

查核金額以上工程竣工驗收表之核定,驗收人員之指派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伍、工程決算

巨額金額以上。

工程處工程決算報局備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陸、其他

一、當年度內經費統計。

擬辦

核定

二、有關工程施工陳情及上級交辦案件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特殊案件之處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施工資料之蒐集保管及分析。

擬辦

核定

五、工程決算月報表之審核

擬辦

核定

六、工程進度報表之核備及彙轉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上級及審計單位有關施工進度核復案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八、工程施工報告之審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柒、開竣工報告

查核金額以上工程。

擬辦

核定

捌、執行中計劃

單項工程當年度計劃之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工組工事科

壹、工程預算之編製及審核

查核金額以上工程。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工程公告、招標比價

查核金額以上工程。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參、工程決標

查核金額以上工程:

一、底價內決標。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超底價決標。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肆、工程契約備查

查核金額以上所有工程。

擬辦

審核

核定

伍、交審兩部核復同意備查案件處理

一、例行案件(如合約備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特殊案件(如超底價決標及特別申請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工程議價

查核金額以上工程比議價。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柒、工程預算月報表

查核金額以下工程。

擬辦

核定

捌、建築工程案件

新工工程處、監理辦公房舍查核金額以上工程及各區養護工程處暨工務段辦公房舍巨額金額以上工程:

(依據新工組98年12月2日098FB01251號簽辦單奉核。)

一、預算審核及招標發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工程契約備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施工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變更設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驗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決算。

擬辦

審核

核定

巨額金額以上,工程處工程決算報局備查。

玖、工程經費之審核

年度分配數之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拾、建築工程申請用印案

建築執照請領、施工中查驗申請表等申請用印。

擬辦

審核

核定

拾壹、底價核訂之辦法

底價核訂之辦法。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工組設計科

壹、工程設計及規範

一、查核金額以上工程勘查設計及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特殊重點工程仍陳局長核定

二、服務費查核金額以上之委託設計案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委託設計服務評選辦法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委託設計工作投標須知(範例)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工程設計工作委託契約範本(草案)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工程參考圖之修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七、設計規範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八、都市計畫變更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九、新材料及新工法之採用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委託設計及驗收

查核金額以上之委託設計驗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工組勞安小組

壹、安衛管理

一、勞工安全衛生之策劃。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勞工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勞工安全衛生計劃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勞工安全衛生案件之研究分析。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勞工安全衛生有關經費之分配。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勞工安全衛生督導與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安全衛生委員會會議議決案件執行。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八、安全衛生各類表報之製作與督導。

擬辦

核定

九、交通、安衛、環保施工說明書之修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工地環保督導與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貳、教育訓練

一、年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科目擬訂。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有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辦理與協調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三、各種勞工安全衛生訓練、研習、觀摩人員之指派。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養路組

承辦單位

工作項目

權責劃分

備考

第3層

第2層

第1層

承辦人員

科長

組室

主管

總工

程司

主任

秘書

局長

養路組養護科

壹、省道及代養縣道改善計畫

一、改善拓寬計畫之編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養路財源研究及籌劃。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省道及代養縣道拓寬改善工程預決算之處理

一、查核金額以上工程:

(一)預算審核及招標發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訂約(含施工進度網狀圖及施工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驗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決算。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工程比價或議價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專案列管工程現行進度表之審核及轉報。

擬辦

審核

核定

參、執行中計劃

一、工程修訂計畫之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開竣工報告表之核定。

擬辦

核定

肆、水土保持計畫

一、變更水土保持計畫得不予停工。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轉

依95年2月13日交路字第0950001557號及94年5月26日交路字第0940033274號代辦部稿辦理。

二、變更之報備。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依95年2月13日交路字第0950001557號及94年5月26日交路字第0940033274號代判部稿辦理。

三、申報開工。

四、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依95年2月13日交路字第0950001557號及93年12月10日交路字第0930012732號代判部稿辦理。

五、施工檢查。

六、函請技師法主管機關處理。

七、應(得)令停工。

八、廢止核核定計畫。

九、展延完工期限。

十、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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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核定

核定

核定

核定

依95年2月13日交路字第0950001557號及93年12月10日交路字第0930012732號代判部稿辦理。

十一、水土保持計畫復工。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轉

依95年2月13日交路字第0950001557號及94年5月26日交路字第0940033274號代辦部稿辦理。

十二、「山坡地非農業使用水土保持計畫管考資料月報表」。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92年4月10日交路字第0920027698號代判部稿辦理。

伍、養路組工程預算之申請、調整及編製

一、查核金額以上工程編列審核及調整。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預算之控管及調整編製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養路工程先期作業

一、時程管制。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工程先期作業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柒、養護拓寬工程環評案件之督辦

施工中環評案件之督辦及協調。

擬辦

審核

核定

養路組道路工程科

壹、工程技術標準之研訂

工程技術標準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工程設計及審核

一、總工程費在查核金額以上工程之設計及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委託設計案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參、公路橋梁檢查、檢測及監測

一、橋梁定期、特殊檢查及檢測。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橋梁監測。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肆、超重及超尺度特種車輛行駛路橋之審核

超重及超尺度特種車輛行駛路橋之審核。

擬辦

核定

伍、橋梁附掛管線審核原則之研訂

橋梁附掛管線審核原則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水土保持計畫

一、水土保持計畫審核。

二、水土保持計畫之變更審核。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轉

核定

依95年2月3日交路字第0950001557號函。

壹、交通工程之策劃、研究設計及審核

一、交通工程之策劃。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交通工程標準之研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交通工程之設計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交通工程之研究分析。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交通工程設備費之分配。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交通工程之督導及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新工單位單獨發包工程之交通工程審查與督辦及辦理第三階段通車履勘會議。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新工工程處將第三階段通車履勘相關文件報局,由新工組負責簽報局長同意後,移請養路組辦理履勘會議相關事宜,履勘後續改善等相關事宜仍由新工組負責辦理。

貳、交通量調查

一、交通量調查計畫之擬訂。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交通量調查之實施與統計。

擬辦

審核

核定

養路組管理科

壹、省道養護經費分配與調度

一、養護經費之分配及調度。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養護經費之審核使用。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重點養護經費之使用。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省、代養縣道養路績效之考核

一、養路制度之改進。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養路競賽總考評日程之排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總考評成績及名次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年度養路競賽獎勵案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養路之成績之登記及統計資料蒐集。

擬辦

核定

六、工程表報(包括養路報表)之審核及轉報。

擬辦

核定

參、省、代養縣道養護及修復工程預決算之處理

一、查核金額以上工程:

(一)預算審核及招標發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訂約(含施工進度網狀圖)及施工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驗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決算。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工程比價或議價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工程開竣工報告核定。

擬辦

核定

肆、省、代養縣道災害之處理

一、一般災害之勘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重大專案災害之勘查。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一般災害搶修修復費之審核及核定:

特殊情形仍陳一層決行。

(一)單項災害費在查核金額十分之一以上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單項災害費在查核金額十分之一以下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重大專案災害搶修費之核定與彙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伍、省道公路行政年度預算之編擬及分配核撥

一、養護維持費年度預算之編擬。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設備購置費年度預算之編擬。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工務管理費年度預算之編擬。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設備購置費預算之分配及撥用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五、養路道技工人事費之核撥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養路道技工之管理

一、養路道技工進退、調遷案之審核登記。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養路道工技工管理簡則之擬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養路道技工及養路人員工作服經費之核撥。

擬辦

審核

核定

柒、各區工程處段辦公房舍建築設備之維護修護修繕及營建計劃等事項

一、房舍建築計畫及預算之擬議。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各區養護工程處暨工務段辦公房舍巨額金額以下工程

(依據新工組98年12月2日098FB01251號簽辦單奉核。)

(一)預算審核及招標發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工程契約備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施工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變更設計。

擬辦

審核

審核

(五)驗收。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決算。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房舍建築及修繕經費之核定案:

(一)查核金額十分之一以上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查核金額十分之一以下(含十分之一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捌、挖掘路面案

重大挖掘路面案件之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玖、電訊管理

一、本局及附屬單位電臺(含無線電話臺)設置遷移撤銷等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本局及所屬通訊機具器材採購:

(一)金額五十萬元以上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金額五十萬以下十萬元以上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金額十萬元以下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附屬單位通信作業之督導與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本局所屬單位電臺通信聯絡時間之擬訂及諸文之變換。

擬辦

核定

五、通信業務各種報表之核辦。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電信安全及監聽業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養路組景觀科

壹、景觀綠美化工程之督導、考核

一、景觀綠美化工程設計之審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包括新工工程處單獨發包之景觀綠美化工程。

二、景觀綠美化工程之督導、考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同上。

三、配合「金路獎」優良景觀類辦理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景觀綠美化工程表報之審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景觀綠美化工程成效之登錄及統計資料蒐集。

擬辦

審核

核定

貳、景觀綠美化工程之策劃、研究

一、景觀綠美化工程改善之策劃。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景觀綠美化工程技術之研究。

擬辦

審核

核定

參、其他

年度景觀綠美化工程經費之分配。

擬辦

審核

核定

壹、教育訓練及演習

養路組救災指揮中心

一、辦理災害防救教育、訓練及觀念宣導。

二、釐定年度公路災害搶修演練之計畫。

三、編列教育訓練及演習之經費。

四、各種災害防救訓練、研習、觀摩人員之指派。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核定

核定

貳、災防計劃、資料之修訂

一、修訂「交通部公路總局災害防救計畫」。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更新「災害緊急通報聯絡人」名冊。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參、災防管理及處理

一、本局公路災害防救制度之執行、改進與檢討。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減災、整備等防汛措施之督導。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年度災害防救業務執行成效考核簽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災害防救物資、器材、設施、設備之動態資料管制。

擬辦

審核

核定

肆、緊急應變

一、執行緊急應變小組成立前之先期作業。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公路災害緊急通報及緊急搶修之聯繫處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辦理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交通部緊急應變小組指示交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災害應變過程紀錄。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用地組

承辦單位

工作項目

權責劃分

備考

第3層

第2層

第 1 層

承辦人員

科長

組室

主管

總工

程司

主任

秘書

局長

用地組地籍管理科

壹、產籍整理

一、公用既成道路之撥用:

(一)案件之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核准案件之轉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部函核轉副知本局及核准後管理登記等相關事宜。

擬辦

核定

二、土地重測、分割、合併等產籍異動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國有地清查及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財產帳卡之建立及異動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財產報表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用地管理電腦化。

七、財產卡(磁性媒體)之陳報。

擬辦

擬辦

審核

核定

審核

核定

貳、公用財產管理、維護及利用

一、路界及產權疑義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二、政府機關興辦交通建設工程申請跨越或共同使用(不含民間管線、牌樓等申請)。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省道高架橋下經管土地空間申請使用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通行權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地政及稅捐機關通知土地登記繳費、繳稅、領狀、地價變動及使用編定變更核定後之處理。

擬辦

核定

六、經管公路用地內固著物(不含臨時性設施物)占用處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七、地方機關辦理重測、地籍調查、鑑界,轉請工程處函送指界人員名單及鑑界結果之轉知。

擬辦

核定

八、國有財產局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案通知會勘。

九、地籍糾紛須聘請律師有關用印事宜。

十、國有公路用地無償提供公共、公務或公益使用。

十一、納編為省道用地之接管。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核定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核定

參、非公用財產處理

一、公用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局、其他機關申請撥用或路線土地移交接管:

(一)案件之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核准案件之轉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核准後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擬辦

核定

二、非公用土地之撤銷撥用:

(一)案件之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部函核轉副知本局。

擬辦

核定

(三)核准案件之轉知。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廢道之土地移交:

(一)轉陳或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轉請工程處先查明或屬縣政府管理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壹、公路工程用地及省道公設地協議取得

一、用地徵收前協議取得會議紀錄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協議取得案件申請移轉、設定登記相關文件用印。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貳、公路工程用地及省道公設地徵收

一、用地徵收案件之核轉。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更正、撤銷徵收案件之核轉。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部函核轉用地徵收、更正、撤銷徵收抄送本局之副本。

擬辦

核定

四、奉准用地徵收、更正及撤銷徵收案件之轉函。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經地政事務所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案及土地使用變更編定登記案轉函工程處知照。

擬辦

核定

六、各機關來函有關徵收案轉請工程處查辦。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各機關來函有關徵收疑難案件之陳報。

八、各機關函知辦妥公示送達案件之函轉。

九、縣市政府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案副本。

擬辦

擬辦

擬辦

審核

核定

核定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參、公路工程用地及省道公設地撥用

一、無償撥用案件之核轉。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有償撥用案件之核轉。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是否有償或無償之爭議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部函核轉副知本局及核准後管變登記等相關事宜。

擬辦

核定

五、奉准用地撥用、更正及撤銷撥用案件之轉函。

擬辦

審核

核定

肆、既成道路內私有土地之處理

一、取得計畫之擬定及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人民陳情案件之答覆。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人民陳情案件傳真,先轉請工程處查明。

擬辦

核定

四、人民陳情案件傳真請工程處逕復。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捐贈土地作為公路用地案件之陳報。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捐贈土地作為公路用地案件奉准後之轉知及移轉登記申請和相關文件之用印。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以容積移轉方式捐贈土地作為省道用地案件之函轉。

擬辦

審核

核定

按季彙整簽報一層

八、以容積移轉方式捐贈土地移轉之核准及登記相關文件之用印。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況由一層決行

伍、工程用地取得業主陳情救濟及訴願訴訟案件之處理

一、有過去成例可資依循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超出上述範圍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請工程處逕復或提答辯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傳真先轉請工程處查明

擬辦

核定

五、答辯狀之核轉。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陸、工程用地預算、決算及報驗

查核金額以上:

一、工程用地預算成立及變更。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工程用地經費決算及報驗。

擬辦

審核

核定

用地組產業科

壹、產業管理

一、公務用房地產之撥用、撤銷撥用、撥出。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有關房地產被占之處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有關房地產被占訴訟委任契約申請用印。

四、房地產糾紛須聘請律師。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審核

核定

民事委任狀用印由第1層決行)。

視案情可由副局長、主任秘書決行。

五、閒置房地之處理。

六、房地出租、提供使用或變更用途。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視案情可由副局長、主任秘書決行。

七、房地產增減各種月報表及產籍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八、房地產聲請鑑界複丈或聲請地籍資料及用印。

擬辦

審核

核定

九、房屋報廢拆除。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案情可由副局長、主任秘書決行。

十、部函核轉有關本局房地產陳報處理案副本。

十一、已核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後續財產移交事宜。

擬辦

擬辦

核定

審核

核定

貳、眷舍管理

一、違章住用眷舍之處置。

擬辦

審核

核定

特殊情形一層決行

二、1次補助費之核轉或搬遷補助費之核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局外機關1次補助費由2層核轉。

三、眷舍處理方式之陳報及變更非公用財產之處理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特殊案件由局長決行

四、部函核轉有關本局眷舍陳報財政部國產局及行政院住福會處理案之副本。

擬辦

核定

六、機料組

承辦單位

工作項目

權責劃分

備考

第3層

第2層

第1層

承辦人員

科長

組室

主管

總工

程司

主任

秘書

局長

機料組採購科

壹、採購法令規章有關事項

採購法令規章有關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貳、招標、比價、議價須知或契約一般條款有關事項

招標、比價、議價須知或契約一般條款有關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參、契約變更、爭議及超底價決標或採購爭議、調解、異議、申訴

一、巨額採購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查核金額二分之一以上購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公告金額以上至查核金額二分之一購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未達公告金額購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肆、核定底價

一、巨額(財物一億元、勞務二千萬元)以上購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查核金額五分之一(財物一千萬元、勞務二百萬元)以上未達巨額(財物一億元、勞務二千萬元)之購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公告金額(一百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五分之一(財物一千萬元、勞務二百萬元)之購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公告金額十分之一(十萬元)以上未達公告金額 (一百萬元) 之購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案件

一、定期存單、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及保險公司連帶保證保險單設定為保證金及解除保證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擬辦

核定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退還案件。

擬辦

核定

陸、違約罰款解約案件

違約罰款解約案件或因公共利益擬不撤銷決標、終止或解除契約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柒、委託中央信託局等機關代辦國內外採購有關手續及各項表報

一、委託撥款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簽報修改信用狀輸入許可證、契約等。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採購案件報關提運費用核銷。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採購案件索補索賠手續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簽報結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填送委託書。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開標、決標及有關會議事項。

擬辦

核定

八、委託決標結果。

擬辦

審核

核定

九、採購案件海運保險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捌、自辦國內外採購有關手續及各項表報

一、查核金額以上購案開標結果。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查核金額以下購案開標結果。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依約付款及結案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招標公告、比價或議價通知:

(一)公告金額以上購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公告金額以下購案

擬辦

核定

五、函請上級機關監辦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採購契約稿。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開標、比價、議價之主持:

(一)巨額採購案件(核定主持人)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查核金額以上購案

(三)查核金額以下購案

擬辦

擬辦

審核

主持

主持

八、決標通報及契約發送。

擬辦

核定

九、採購文件存檔案件。

十、一般採購業務。

擬辦

擬辦

核定

審核

核定

玖、所屬機關報核採購案件

一、審核及監辦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契約備查。

擬辦

審核

核定

拾、局供材料結算案件行政業務

局供材料結算報上級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拾壹、採購行政業務

一、採購案件調查統計資料及績效報上級機關或公共工程委員會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上級機關或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法令轉發。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局本部決標資料彙報月報表存檔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四、採購評選委員人選推薦。

五、採購專業人員審核。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核定

拾貳、採購案件內部控制作業

一、作業要點研訂與修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內部控制稽核小組會議召開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局屬單位內部控制督導與考核。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財物、勞務分組內部控制督導與考核。

五、局屬單位內部控制要點核備。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六、上級查考有關事項研處。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拾參、交通部採購稽核作業

一、稽核案件轉發。

二、稽核缺失改善情形轉報交通部。

三、稽核人員分派。

四、稽核會議事項。

五、稽核結果陳報交通部。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核定

核定

核定

核定

本局兼任稽核委員決行。

交通部稽核本局有重大缺失者,陳請局長核定。

壹、機械車輛及設備管理

一、有關管理法令規規章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擴增、更新與調度配置計劃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或副局長決行。

三、有關年度計劃預算及變更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或副局長決行。

四、有關管理績效督導考核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決行。

五、重大及有爭議肇事案件賠償及和解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或副局長決行。

六、特勤車規格或改裝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決行。

七、請購設備、規格、施工說明及有關特定條款:

(一)查核金額以上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新增設備或爭議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未達查核金額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八、有關調度、讓撥、支援及租借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九、普通肇事賠償及和解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獎金及費率計算標準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一、使用與維護計畫。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二、保險計畫有關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三、養護費分配與調整。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四、行政機關戰時緊急災變車輛工程重機械動員計畫(各區工程處需求部份)。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五、機械工程學會有關業務。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六、報廢處理事項:

(一)金額達拾萬元以上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金額未達拾萬元者。

擬辦

核定

十七、運用、養護等管理資料統計。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八、兩段式採購案規格審查結果及決標建議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九、大修、專案整修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十、司機人力租賃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一、依法令規章申辦證照審驗及保險事項。

擬辦

核定

二二、局編號編訂事項。

擬辦

核定

二三、調度、運用、養護等管理表報之登錄事項。

擬辦

核定

二四、技術資料之彙整事項。

擬辦

核定

貳、材料管理

一、有關管理法令規章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或副局長決行

二、業務計畫及興革事項。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或副局長決行

三、管理績效督導考核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或副局長決行

四、搶修橋材及爆炸物屯儲、保養、維護管理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主任秘書決行

五、請購材料規格及有關特定條款:

(一)查核金額以上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新增材料或爭議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未達查核金額案件。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呆料之處理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奉准呆廢之處理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八、損廢、讓售、盤存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九、分配、發料、調撥、讓撥(售)單之核發。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各單位需求調查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一、購提管控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二、廢料、下腳料之審核登錄。

擬辦

核定

十三、各單位材料動態或表報登錄。

擬辦

核定

參、機料員工管理

一、司機、操作士、機務士、料務士等名額核配。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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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二、機料員工專業訓練事項:

(一)訓練計劃擬訂。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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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二)訓練經費編列。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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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三)遴選參訓人員。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司機、操作士、機務士、料務士等動態登錄。

擬辦

核定

七、監理組

承辦單位

工作項目

權責劃分

備考

第3層

第2層

第1層

承辦人員

科長

組室

主管

總工

程司

主任

秘書

局長

監理組企劃科

壹、年度計畫及監理預算管理

一、監理、汽訓中心年度預算編列。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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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監理、汽訓中心年度預算之分配。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三、監理所、站、汽訓中心擴建計畫及設備之擬訂:

擬辦

審核

核定

(一)一定金額以上。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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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百五十萬元以上。

(二)一定金額以下。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百五十萬元以下。

四、監理規費成本之計算調整。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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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核定

五、監理、汽訓中心預算年度中之調整、追加減配賦。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有關各項訓練、研習及核撥各項經費的結報核銷。

擬辦

審核

核定

一百萬以上由主任秘書決行。

貳、代徵稅費

一、有關作業程序之擬訂及修訂。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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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副局長或主任秘書決行

二、有關法令規章及訴願案件之釋示及回復。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稅費開徵: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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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計劃之擬訂。

四、有關表報之審核統計。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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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參、監理單位組織與編制

一、監理單位編組、員額配置之研議。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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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二、監理單位業務管轄區域之研議。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肆、監理人員管理

一、監理人員在職訓練:

(一)訓練計劃之擬訂。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訓練計劃之執行。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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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二、監理業務觀摩會:

(一)計劃之擬訂陳報。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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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計畫之執行。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監理會報之召開。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監理單位臨時人員分配研擬。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監理人員動態登記。

核定

伍、便民服務

一、簡政便民業務:

(一)簡政便民項目之核定。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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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核定

(二)簡政便民業務之追蹤與管考。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局長信箱:

(一)重大事件反映。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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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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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核定

(二)一般性之反映。

擬辦

審核

核定

陸、監理業務電腦化

一、公路監理電腦業務需求之擬定與修正。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公路監理電腦相關作業之執行。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柒、業務督導考核

一、本局督導各區監理所業務稽核計畫之擬訂與修訂。

擬辦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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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業務稽核日期之擬訂及報告之彙辦。

擬辦

審核

核定

捌、其他

一、提供民意代表資料案件:

(一)涉及質詢、政策、請託、爭議性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一般性資料之提供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其他單位或民眾請釋案:

(一)涉及政策、爭議性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一般性之法令請釋

擬辦

審核

核定

監理組運輸管理科

壹、汽車運輸業核准設立(籌設立案)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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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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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二、汽車路線貨運業。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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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貳、申請轉讓、各項異動、增減營業種類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市區汽車客運業。

擬辦

審核

核定

三、汽車路線貨運業。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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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參、營業車輛增減

一、增減車輛疑義案件之釋示。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二、車輛購置替補及讓售疑義案件之釋示。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肆、營業路線之核定

一、增闢路線: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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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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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核定

(二)汽車路線貨運業。

擬辦

審核

核定

二、聯營(運)路線。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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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三、與直轄市會商事項之審查轉報。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四、申請營運路線之審查協調、核轉。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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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五、都會區捷運系統有關事項之研議執行。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路線通盤規劃業務。

擬辦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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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核定

七、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許可年限屆期申請續營核准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八、營運路線申請設站爭議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九、已核准國道客運路線之審查及核轉。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營運路線許可證清冊之彙整編印。

擬辦

核定

十一、國道路線申請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二、公路汽車客運審議委員會審議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三、營運路線停駛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十四、國道營運路線變更或延駛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十五、營運路線許可證到期換發新證及屆期原證作廢。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六、轉運站路線之規劃及相關事宜。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七、都會區汽車客運路線系統整合協調相關事宜。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副局長決行。

十八、國道客運路線營運評鑑。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伍、各項計畫

一、春節(元旦)或連續假期疏運計畫。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二、改善營運服務實施計畫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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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核定

三、汽車運輸管理人員年度訓練計畫。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四、提昇地方公共交通網計畫。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副局長決行。

五、票證電腦化方案。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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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副局長決行。

陸、其他

一、取締違規營業工作之推動及檢討改進事項。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現營路線增減班次疑義之釋示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三、營業成績之審查統計彙報。

擬辦

核定

四、相關法規之研擬。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副局長決行。

五、運價之審查研擬。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六、補助公路客運業者車輛汰舊換新。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七、公路汽車客運營運虧損補貼案要點擬訂與執行。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八、汽車運輸業處分及吊註銷等相關事宜。

擬辦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一層決行。

九、計程車駕駛人子女獎學金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汽車運輸業申辦投資抵減。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代判部稿

十一、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釋疑。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十二、汽車運輸業研究規劃案。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十三、計程車運輸合作社成立及執行疑釋。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四、計程車改裝液化石油氣車輛案。

擬辦

審核

核定

十五、外單位或民眾檢舉或投訴案件之處理。

擬辦

審核

核定

無爭議性乘客服務事項之轉知,由科長決行。

十六、WTO政策會報公路小組。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副局長決行。

十七、提供民意代表資料涉及質詢、政策、請託或爭議性之案件。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副局長決行。

十八、違反汽車運輸業爭訟案件之訴願及訴訟案件。

十九、汽車運輸業交通事故緊急應變通報業務。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審核

核定

視情形由二層決行。

壹、車輛管理

監理組牌

一、各型汽(機)車牌照核發疑義之釋示。

二、汽(機)車管理報部相關法規之擬定。

擬辦

擬辦

審核

審核

核定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報部請示案件由一層決行。

照科

三、汽(機)車牌照製作及換牌計畫之擬定。

擬辦

審核

審核

審核

審核

核定

四、汽(機)車牌照製作及換牌計畫之執行。

擬辦

審核

核定

五、各項汽(機)車輛牌照收發月報登記審核。

擬辦

審核

核定

六、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擬辦

審核

核定

七、汽車動產擔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