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期電子報 2017年5月 台灣通訊學會電子報 ·...
Transcript of 第十二期電子報 2017年5月 台灣通訊學會電子報 ·...
台灣通訊學會電子報台灣通訊學會電子報
創會於 9 6 年 11 月 1 0 日 電訊傳播產官學研之交流平台
2 0 1 7年5月
第十二期電子報
1
發行人 /劉幼琍 總編輯 /許文宜主編/張晟豪 採訪編輯 / 張晟豪、賴麒全 電子信箱:tcs.org.tw@gmail.com電話: (02)2368-8478
Taiwan Communicat ions Society Newslet ter Taiwan Communicat ions Society Newslet ter
台灣通訊學會「防止媒體壟斷與匯流法草案研討會」3月31日於政大舉行,邀
請韓國Inha University 教授Daeho Kim以「Media Governance in Korea in terms of
Media Diversity」為題進行專題演講,分享韓國經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詹婷怡
主委、翁柏宗副主委、陳憶寧、陳耀祥、何吉森等委員,以及五大電信業者代表、
國內學者專家均出席參與討論。詹主委及多位委員表示,會將研討會意見帶回參
考,力求未來數位通訊傳播法與電信管理法能確實對應產業發展及民眾需求。
會議主席、國立政治大學研發長暨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劉幼琍表示,防止媒
體壟斷是產官學界共同關心的主題,台灣媒體產業面臨經濟規模限制、廣告市場
萎縮與新平台崛起等問題,隨著多媒體集中,現行法規是否適用,又或是該採何
種途徑進行修法,是本次會議的重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致辭提到,匯流發展將改變產業與生活
形態,本屆委員會的施政主軸透過制定匯流法回應趨勢需求,希望能夠創造出多
元化的市場,將稀有的頻譜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維護市場秩序,並提供民眾更
好的服務。
2
韓 國 防 止 媒 體 壟 斷 與 匯 流 法專 題 演 講
首場專題演講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陳憶寧主持,邀請韓國Inha Uni-
versity教授Daeho Kim分享韓國防止媒體壟斷與匯流法的案例。
Daeho Kim表示,媒介管制政策具有二元性,
鬆綁集中管制使得產業成長增加競爭力,但可能
威脅言論市場的多元性,這是每個國家的媒介政策
必須面對的問題。韓國自1994年起歷經了數次政黨
輪替與部會改組,目前的媒介管制採取部會與委員
會並行,科學、 資通訊科技及未來規劃部(Minis-
try of Science, ICT & Future Planning, MSIP)負責
推動衛星及有線電視、網路數位電視與管理電信產
業發展,而控管言論多元性的部分則由韓國通訊傳
播委員會(Korean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負責。兩個管制機構透
過成立政策協調委員會來協調稀有頻譜資源管制權分佈,以及新媒體出現等問
題。
韓國援引德國的媒介管制政策,採用媒體多元性指標,藉由測量觀眾佔有
率指標(Audience Share Index)和意見市場集中度指標(Public Opinion Con-
centration Index)制定政策規範,以維持媒體多元。此外韓國還制定了媒體交
替率(Media Exchange Rate),以消費者和廣告市場為基礎,測量不同媒體的
影響力流動,反映出不同媒體的影響。Daeho Kim總結,可藉由上述兩指標來
觀察新節目供應商進入後,對韓國媒體多元程度所帶來的影響。同時,KCC也
正在發展能夠涵括測量手機使用的指標,這是未來韓國媒體政策的一大挑戰。
會議主席劉幼琍於提問後總結,韓國的水平與垂直整合不得持有超過30%
所有權,MSO也不能持有新聞頻道經營權,但由於韓國只有兩個新聞頻道,與
台灣的媒體生態不同,因此韓國在防止媒體集中與鼓勵媒體多元的作法,未必
可完全供台灣參考。
韓國Inha University教授Daeho Kim
主 題 座 談媒 體 集 中 與 防 止 壟 斷
3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彭心儀
首場座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陳耀祥主持,邀請國立清華大學科技
法律研究所教授彭心儀、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國立臺北科
技大學智慧財產所副教授江雅綺,以及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研究員陳人傑出
席,針對媒體集中與防止壟斷進行交流。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彭心儀
媒體壟斷在台灣是特別重要的議題,也是過去幾
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實務上的一大困境,所有反
競爭主張都要思考市場界定,當新媒體納管的時機已
經成熟,一定要有非常科學的方法來討論市場界定,
確定不會懲罰到成功者,以及不把防止媒體壟斷當成
宗教信仰。
台灣的媒體產業如果是一個飽和的市場,還有可
能做自我成長與整合行為的區分嗎?現實面是,在各種
價值觀衝突下,規管手段相抵銷,某些關鍵字如黨政
軍成為魔咒,造成產業走不出去。由於我們有多元政策目標,所以會有利益權
衡,但利益權衡不等於政策矛盾;當愛奇藝製作一個節目的成本是三立、民視
的數倍時,我們卻還很害怕強者進入媒體,這是用均弱的方式來維持多元,但
均弱絕對不等於多元。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葉志良
「大」絕對不是一件壞事。引用劉孔中教授的觀點,商業廣播電視與公共
廣播電視的規範應有所區分,檢討商業廣電時,其重點應在於外部多元是否充
分,也就是產業市場是否充分競爭;檢討公共廣電時,則應聚焦在內部多元。
針對外部多元,不需設定全國性新聞媒體間結合的絕對上限,因為絕對數字帶
有恣意性;內部多元方面則強調靠公民意識覺醒、公民監督與業者自律,透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獨立運作,以及黨政軍退出媒體來避免政府介入。
美國CASBAA策略長John Medeiros
專 題 演 講 二寬 頻 服 務 的 國 際 發 展 趨 勢
4
主 題 座 談
自2009年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行政院認為原
先的黨政軍條款太過嚴苛,妨礙推動通訊匯流,因此提
出多次法律修正案,具「轉型正義性質」黨政軍條款是
否該落幕值得思考,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可直接向
大法官釋憲,在維護公共利益的基礎上與公平會分工合
作。參考黃銘輝教授論點,在法制不備的現狀改變前,
我們就必須暫時選擇相信正當程序可以避免行政機關恣
意決定,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風險的專業評估。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所副教授 江雅綺
現行法律規管媒體併購,是按照傳統媒體結構,但
傳統媒體結構近年因為數位匯流而被顛覆,這是法律的
困境。媒體產業最特別是,除了經濟價值外,還具有文
化、民族、法治等意義,因此在媒體併購案中,不同族
群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有著不同期待,但文化與
言論多元性是相當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委員被期待有專
業能力來裁量,卻缺少一個立法工具來使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想在公平會外給予媒體多元
想像,需要有立法支持,現有的法律結構不符合數位
匯流時代,已不敷使用。如韓國Daeho Kim教授提到德國、韓國針對媒體併購
案計算集中度指數,可以做為參考,若有這樣的機制,可以解決各界對NCC的
期待過度集中在媒體併購案,以及要求同一個行政機關解決經濟、言論、文化
等問題。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
媒 體 集 中 與 防 止 壟 斷
5
主 題 座 談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研究員 陳人傑
法制面上,德國媒體集中化管制的管制目標是維持
公共廣電與民營廣電的二元競爭,分成經濟市場與言論
市場管制,後者為管制核心,並以電視頻道作為主要管
制對象,因為影響力最強。同時設定「支配意見力量」
的推定要件,並透過對於「媒體相關市場」的評價,將
跨媒體集中及頻道上下游市場納入考量。
台灣一直在討論是否要設定禁止紅線,每個國家的
媒體生態不同,不能直接移植他國規範數據,要有學理
與實證上的依據,不然禁不起違憲審查。另外關係人定
義範圍不應該比目前黨政軍規範還要嚴格。至於媒金分離規定,則未見其他國
家有類似規定,對於取得廣電事業執照之資格,包括股東消極資格在內,亦應
於廣電法內規範;且限制金融機構經營媒體的正當性為何?與金融機構擁有相
同資力之產業,所在多有,是否均需等同限制?又或是不公平競爭行為已有公
平交易法進行規範,無須重複考量。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研究員陳人傑
媒 體 集 中 與 防 止 壟 斷
會後合影。左起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葉志良、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彭心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陳耀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所副教授江雅綺、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研究員陳人傑。
主 題 座 談 一新 媒 體 競 爭 與 寬 頻 網 路
6
專 題 演 講全 球 網 路 安 全 峰 會 以 及 會 前 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陳憶寧
本場專題演講由會議主席劉幼琍主持,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陳憶
寧分享參與IIC電信與媒體論壇,以及Facebook 網路安全峰會之心得。陳憶寧
表示,參與國際會議了解各國現況與法規後,有能夠豐富化管制台灣媒體的想
法,她很開心能夠有機會在研討會上與各界分享出國參加會議的寶貴經驗。
這次IIC電信與媒體論壇除了談論5G、IoT、AI與
SDN,也分析了如何因應去年五月英國脫歐與十月美
國總統大選結果的影響。陳憶寧指出,當產業發展超
出法律規管時,管制者該如何去平衡這樣的情形非常
重要。
在拜會FCC委員O'Rielly之後,陳憶寧認為管制不
能限制創新發展,未來5G可望創造大量投資與就業需
求,凸顯出資本企業的社會責任,且必須有一套機制
確保網路安全的許多議題,如資料保護與消費者隱私
等,就算政權輪替也要確保政策穩定性。
而Facebook網路安全高峰會方面,主要關心使用者是否能夠保障自己的安
全、如何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各國推動網路安全的進程分享,以及深度思考在
臉書上分享訊息的後果等議題,政策主要關心如何遏止有害言論之散佈,如仇
恨性言論、暴力畫面、虐待兒童等,可能採取的必要機制包括身份驗證、青少
年保護與自殺防治等。陳憶寧補充,相關機制在瀏覽人次達到一定程度,或是
透過指標發現暴力或色情可能發生時,會啟動對使用者的警示。
7
全 球 網 路 安 全 峰 會 以 及 會 前 會主 題 座 談
電 信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關 鍵 議 題主 題 座 談 世 界 行 動 通 信 大 會
或 重 要 關 注 議 題 之 分 享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蘇添財
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郭宇泰
第二場座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主持,邀請中華電
信副總經理蘇添財、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郭宇泰、遠傳電信執行副總經理饒仲
華、亞太電信副總經理簡瑞銘,以及台灣之星資深副總經理陳佐銘與談。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 蘇添財
整體看來5G發展較預期為快,且5G時代會全面
衝擊人們的生活,較積極的業者將於今年年底至明年
提供5G服務,如美國Verizon和韓國KT 。另一方面,
人工智慧的發展也不容小覷,日本軟體銀行集團
(SoftBank Group)社長孫正義預測,30年內機器人的
數量將超過總人口數,AR、無人機、自動駕駛、機
器人等新興載具會是發展重點。
參考美國新上任FCC主席Ajit Pai之觀點,未來管
制應該採取的原則如下:主管機關最小程度限制、基
礎建設導向競爭、無線頻譜彈性化使用,以及提供無線頻譜給行動寬頻使用。
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 郭宇泰
分析過去四次參與MWC經驗,從討論寬頻的建置
到電信與OTT服務的競合,電信產業的大趨勢是與其他
產業結合,未來提供的產品將以內建的通信能力為主,
如無人機、自動駕駛與遠距醫療等。在MWC展可感覺
到與會業者存在焦慮,因為5G的發展將是革命性的創
新,但產業尚在摸索階段,未來也非常有可能出現垂直
供應商間的競爭。
結合過去從2G走到4G的經驗,以及MWC的觀察,
談到OTT服務,最重要是對的商業模式,成本結構要對,不然很難經營;
同時要有夠大的電視基礎,之前中國大陸已經嘗試過,發現OTT若沒有進入電
視,就沒足夠的廣告市場,現在國外都在談OTT電視,而不只是OTT。
台灣民眾收視習慣有8成在看國外的影劇節目,與日本、南韓有8成會看自
製影劇的情況大不相同,因此業者無法單獨做OTT平台,加上要大量購買影劇
內容,只要成本結構不對,很容易就走不下去。我們認為,台灣這麼多業者應
該採共構的方式,水平專業分工,讓內容業者專心做內容,平台業者專心做平
台,如此也可為新創公司帶來發展機會。業者的營運方式、成本結構不同,應
該共組成一個平台,南韓也在做同樣的事情,在有了一個台灣共同隊伍後,才
有機會進軍中國大陸市場。
台灣有線寬頻協會理事長彭淑芬
針對OTT,目前立法院至少有兩黨表示
支持組成台灣代表隊打亞洲杯,在法規的束
縛去除後,相信可給NCC很大的發揮空間。
以產業的立場來看,很高興不用再去告
訴民意代表什麼是OTT,現在就是專心討論
如何扶植國內產業,這一任NCC委員已經清
楚揭示台灣是要打國際杯,而有線寬頻系統就是本土產業最主要的傳輸平台。
我們的願景非常清楚,就是要把自己提升為數位家庭智慧家庭的入口,如
NCC所言,有線電視要在明年完成百分百的數位化。但是,隨數位化的腳步前
進,有線電視的用戶數卻沒有明顯成長,還一度到歷史低點,過去可能認為有
線電視壟斷市場,但現在已經不再是這樣,從營收最重要的廣告收入來看,成
長率甚至是負數。
8
主 題 座 談電 信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關 鍵 議 題
主 題 座 談
雖然5G技術與標準正逐漸成型,但主要的產業趨利與產業應用尚未確定,新的
商業模式也有待開發,所以消費者不一定會採用5G服務,目前僅是開端,業者
的想像可能與最終的應用大不相同,且這個轉變、接受的過程將歷時非常長。
遠傳電信執行副總經理 饒仲華
行動(mobile)就像是化學元素一般,與任何
東西結合在一起,是邁向未來最重要的基石。進一
步分析,面對這樣的趨勢,各電信業者的共同挑戰
不是技術本身,而是如何找到正確的商業模式,透
過既有的服務去想像未來的發展,因此,思考未來
電信業的定位格外重要。
亞太電信副總經理 簡瑞銘
過去五年智慧型手機產值成長37%,但未來五年
可能只會成長4%,這迫使電信業者不得不尋求轉型。
簡瑞銘分享軟銀社長孫正義的想法,提出未來可能會
發生的想像:2018年,人工智慧的智商將超過人類的
智商;2022年,容量需求將增加八倍;2040年,大家
身邊可能沒有外勞,取而代之的是照護型機器人。
同時,未來人類文明面對的威脅包括人工智慧、
氣候變遷、核子危機、超火山噴發、生態浩劫與全球
治理不佳等,但人類若能掌握人工智慧,將可解決其
他威脅。因此,簡瑞銘認為人工智慧與機器人將成為發展重點。
世 界 行 動 通 信 大 會 或 重 要 關 注 議 題 之 分 享
第二場座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主持,邀請中華電
信副總經理蘇添財、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郭宇泰、遠傳電信執行副總經理饒仲
華、亞太電信副總經理簡瑞銘,以及台灣之星資深副總經理陳佐銘與談。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 蘇添財
整體看來5G發展較預期為快,且5G時代會全面
衝擊人們的生活,較積極的業者將於今年年底至明年
提供5G服務,如美國Verizon和韓國KT 。另一方面,
人工智慧的發展也不容小覷,日本軟體銀行集團
(SoftBank Group)社長孫正義預測,30年內機器人的
數量將超過總人口數,AR、無人機、自動駕駛、機
器人等新興載具會是發展重點。
參考美國新上任FCC主席Ajit Pai之觀點,未來管
制應該採取的原則如下:主管機關最小程度限制、基
礎建設導向競爭、無線頻譜彈性化使用,以及提供無線頻譜給行動寬頻使用。
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 郭宇泰
分析過去四次參與MWC經驗,從討論寬頻的建置
到電信與OTT服務的競合,電信產業的大趨勢是與其他
產業結合,未來提供的產品將以內建的通信能力為主,
如無人機、自動駕駛與遠距醫療等。在MWC展可感覺
到與會業者存在焦慮,因為5G的發展將是革命性的創
新,但產業尚在摸索階段,未來也非常有可能出現垂直
供應商間的競爭。
結合過去從2G走到4G的經驗,以及MWC的觀察,
遠傳電信執行副總經理 饒仲華
亞太電信副總經理 簡瑞銘
主題二「頻段配置與干擾/清頻事宜」
數位廣告量已經正式超越電視媒體。以前覺得有線電視系統是壟斷性的媒
體,要被高度規管,但現在大家對產業的認知應該要有所改變,有線電視訂戶
數目前還呈現下滑趨勢,相較之下,手機寬頻用戶則大幅成長五百萬人。
隨頻寬不斷升級,有線電視要不斷增強數位服務,將既有的用戶群牢牢黏
住,並升級智慧基礎網路,與物聯網結合,成為一個智慧家庭最可靠,最高速
的入口,一旦成功做起來,我們能提供的服務是很多樣化的,除了最基礎的影
音,還包括遠距醫療,居家保全,電網,互動應用廣告等。
在政策法規面,當業者朝明確方向在前進時,我們期許法規跟政策能給予
相對應的支持與協助,面對OTT浪潮,國內業者誠實納稅,根留本土,國外
OTT業者的貢獻與負擔的義務、責任比較起來相去甚遠,但在規管上,現行的
高度管制讓業者沒有辦法公平跟國外OTT大軍競爭。典範已經移轉,思維正在
轉換,主關機關應持續鼓勵本土產業升級,共同建立對數位經濟最友善的傳輸
平台。
台灣科技大學教授謝進男
目前最大的新媒體就是OTT,與有線電視不同,它是跨區域性的,例如中
華電信,同時也是跨國家的,相較於有線,無線,MOD等封閉網路,在新媒體
中,未來最有可能威脅到既有業者的就
是OTT。
世界各國的OTT,其實到現在還沒
有一個賺錢,但可以提供「跨」服務的
特性,是OTT最有競爭力的特點。OTT不只跨區域,同時也跨螢幕。而寬頻是
OTT最重要的基礎,一定要數位化,一
定要寬頻,不管有線寬頻還無線寬頻。
9
主 題 座 談電 信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關 鍵 議 題
台灣之星特別助理 柯念祖
從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發現,許多政府在釋出頻
譜的過程中,通常會給予長期規畫,讓業者可以提前
準備。因此希望政府針對5G商用頻譜,應儘早公布可
能候選頻段的使用狀況,同時擬定中長期分頻、移頻、
清頻或共享的頻譜釋出計畫。
主 題 座 談
台灣之星特別助理 柯念祖
世 界 行 動 通 信 大 會 或 重 要 關 注 議 題 之 分 享
會後合影。左起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郭宇泰 、台灣之星特別助理柯念祖、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蘇添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翁柏宗、遠傳電信執行副總經理饒仲華,
及亞太電信副總經理簡瑞銘。
10
Telecommunication Policy主編Prof. Erik Bohlin
下午第一場專題演講,由Telecommunication
Policy的主編Prof. Erik Bohlin分享在歐洲觀點下的
物聯網政策新架構,主要談論歐盟數位議程
(Digital Agenda)中的單一數位市場
(Digital Single Market),以及未來5G對物聯網的
助益。
Bohlin表示,5G並非所有物聯網問題的完美
解答,實現物聯網環境的過程中仍有許多阻礙,有
待政策提出指引。
以歐盟為例,目前有幾項重點需要協調,包括將5G發展視為國家寬頻政策
的重要一環,同時歐盟將於2017年進行5G試運,並自2018年開始跨境商用試營
運,屆時各成員國將被要求在2020年前至少要有一個主要城市是5G運行環境。
5G並非物聯網的一切,因為物聯網的應用層面廣泛,Bohlin提出幾項物聯
網技術使用頻譜的觀點,包括採用多元科技搭配不同頻譜以適應不同的網絡,
以及ISM頻段的調和:在同一頻段中存在著不同的技術,供工業、科技、醫學
等應用使用;而在行動通訊裡,則是類似的技術使用不同的頻段;也有不同技
術與不同頻段的結合,例如white spaces這樣的未授權頻段。另外,當多種傳輸
模式被整合,則構成了異質網路(HetNet)。
專 題 演 講 四歐 洲 觀 點 下 的 物 聯 網 政 策 新 架 構
主 題 座 談電 信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關 鍵 議 題
主 題 座 談
最後一場座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何吉森主持,邀請國立臺北大學
經濟學系教授劉崇堅、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暨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蔡
志宏、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
理事長彭淑芬,以及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秘書長劉莉秋與談。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劉崇堅
近年來之媒體併購案審議突顯幾項問題:現有法
令不足以防範媒體集中、部分條文如黨政軍條款影響
產業正常發展,以及審查時法律工具不足。產業結構
垂直整合特性影響公平競爭,最近因為有線電視數位
化,另外一套固定網路出現,如果不注重service-based
competition,雙頭寡占將對整體社會不利。
經濟市場必須是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言論市場
也應是能接受及傳播訊息的自由環境,然而「經濟上
的競爭」並非「傳播多元性保障」之必要條件亦非充
分條件,即便所有業者形成的市場是公平競爭,還是需立法以規範言論相關問
題。行政裁量的干預程度儘量減低,管制者與被管制者之間的關係透明化,可
避免潛規則產生。
管制制度與時俱進及週延性有三部分:「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立
法、黨政軍條款的調整、廣電三法相關條文修正。對於黨政軍條款,或許可併
「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處理;有線電視法第 25 條 ¼ 限制的效果,以
及第 37 條執行上的認定困難,造成上架公平性與MSO掌握制高點等問題。
結構管制的目的,是替國家選取合適的業者,交付網路建設與服務提供等
任務,對有心經營者,給予明確指引,以投入國家建設,促進數位匯流;對非
經營目的者,則要讓他們知難而退。
再 探 數 位 匯 流 草 案 ( 含 黨 政 軍 議 題 )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劉崇堅
11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暨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蔡志宏
專 題 演 講 四歐 洲 觀 點 下 的 物 聯 網 政 策 新 架 構
主 題 座 談電 信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關 鍵 議 題
主 題 座 談
國立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暨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蔡志宏
當科技業在選擇技術時,只要是適用的科技就會
設法去套用,盡其所能影響法規。5G如果在2020年左
右技術成熟來到台灣,智慧城市會是熱門議題。據了
解,未來預算將挹注智慧城鄉區域創新行動計畫,規
模不會小於過去4G的相關計畫。
匯流網路會是自有網路與電信網路的整合,自有
網路的擁有者可能是地方政府,例如交通號誌等物聯
網裝置透過光纖網路連接,網路間垂直應用整合,實
現智慧城市。自駕車高度仰賴LIDAR與RADAR,引入
台灣時會需要穩定的4G、5G網路,若沒,有則由地方
政府主導自建。這一切將在近期實現,帶來的衝擊迫在眉睫,且重應用導向。
台灣智慧城市的來臨將比5G快速,各縣市政府在政策引導下,近期將積極
引進、規畫各式智慧城市創新應用,並與廠商搭配相關場域測試與後續基礎建
設。新智慧城市基礎建設無線技術相當多元,部分已有類似5G服務品質需求與
實驗頻譜所需,實驗網路管理將日趨複雜,匯流法規衝擊不可避免。智慧城市應
用將收集大量民眾使用行為;有相當比例資料流傳於非電信網路上,個資保護
責任區分有待釐清。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所長 劉柏立
數位國家基礎在於寬頻網路的建設與應用,透過寬頻網路實現數位國家與
創新經濟發展。智慧城市是一個整合的概念,運用網路基礎按照服務需求發展
建設。過去前美國副總統高爾提出NII與GII的構想,網路要委由民間建設,政
府的功能是提供有彈性的法規制度環境;日後WTO納入電信、金融與運輸三大
服務業,則影響OTT的發展。
再 探 數 位 匯 流 草 案 ( 含 黨 政 軍 議 題 )
日本早稻田大學教授三友仁志
下午第二場專題演講,由早稻田大學(Waseda University)教授三友仁志
(Hitoshi MITOMO)接續物聯網議題,他將焦點轉向日本,指出物聯網可能加
速第四次產業革命,因此日本政府提出2016日本再興戰略、經濟財政營運改革
基本方針與相關法規,希望在2025年前建立以物聯網為主要運作系統的社會。
三友仁志指出,未來十年,物聯網將改變科技與人類之間的關係,並被期
待在過去工業革命一半的時間內,帶來工業4.0革命。日本國內有許多政策來推
廣物聯網技術,包含開放物聯網產業的法規、提供物聯網交流平台、立法規範
沒有執照的頻寬。
三友仁志表示,日本總務省(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於今年7月,
提出開發物聯網以及大數據的資訊與通訊科技法
規,期待於2025年完成物聯網整體建設,應用在
家庭醫療、教育、城市交通,以及農業產製流程
當中,以物聯網支持社會運作,擁有更方便的生
活環境。
然而在便利性的優點之下,三友仁志也舉出
幾點物聯網帶來的隱憂,包括物聯網有可能取代
人類角色,超越人類現有能力;物聯網造成的事
故應該歸屬責任於智慧系統,還是人為疏失;科
學家也擔心大眾是否會接受這項新興科技。三友仁志認為,物聯網發展的核心
應該要符合「人性」,才能促進其產業興盛,以及下一波工業革命。
專 題 演 講 五日 本 物 聯 網 的 發 展 與 政 策 意 涵
12
主 題 座 談電 信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關 鍵 議 題
主 題 座 談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
OTT不適用電信法,也不適用廣電三法,它是一
個在網路上出現的創新應用服務,既然如此,政府就
是協助業者健全發展。匯流法面臨黨政軍條款等政治
性議題,要透過政治方式解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詹主委日前表示會處理,我們樂見其成,期待法規修
法方向要支援多元發展,鼓勵服務創新出現多元加值
應用,政策要有前瞻性、監理理念與時俱進,提供先
行者優勢原則。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 彭淑芬
對「數位通訊傳播法」、「電信管理法」兩草案之建議:有線電視與MOD
同為視訊服務,然而法規管制密度懸殊,秉持「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所揭櫫
之網際網路治理、創新應用、技術中立等去管制精神,
應就全數位化後之有線廣播電視提供之數位化服務予
以鬆綁。數位有線電視、中華電信MOD(IPTV)、OTT
等新興媒體平台服務應規管一致,取消差別管理,給
予數位匯流之公平競爭環境。
數位媒體時代已經來臨,台灣有線電視與網路媒
體的替代性競爭明確,已有約四成民眾在網路上看電
視,這是對有線電視產業的警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在102年開放有線電視市場競爭後,各業者在資費
戰場殺紅了眼,就長期來看,有沒有鼓勵到業者創新與提升節目品質,值得思
考。呼籲主管機關應讓誠實納稅、投資台灣本土文創產業傳輸平台從綁手綁腳
的法規管制中鬆綁,與OTT、MOD有公平合理競爭的機會。
再 探 數 位 匯 流 草 案 ( 含 黨 政 軍 議 題 )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 彭淑芬
「物聯網的政策法規」主題座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
擔任主持人,並邀請國立交通大學講座教授林一平、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
學系暨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蔡志宏、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以及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
助理教授葉志良共同與會。
主 題 座 談 二物 聯 網 的 政 策 法 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翁柏宗
隨著技術進步,要如何打造一個友善的
物聯網法規環境以引導產業發展,是業界所
關心的重要議題。同時,資安隱私以及資訊
在地化問題,或是未來台灣要在物聯網平台
與外國業者合作,都牽涉到法規的變動。
未來我們還要檢討整個未授權頻譜(Unlicensed Spectrum)的和諧使用,
非授權的頻譜沒有進入障礙,對一些創新的業者是種鼓勵,這些對於NCC都是
挑戰。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暨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蔡志宏
物聯網裝置的型態多元、數量龐大,比現在
手機的數量還多上百倍,單價也都很低。物聯網
裝置的物件成本不高,但佈建的人工成本很高。
很可惜台灣業者是硬體思維,靠販售設備衝量之
後,才發現應用領域的垂直整合是核心價值,若
整合失敗那整個平台就宣告陣亡,並沒有所謂的
先進者優勢。
13
主 題 座 談電 信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與 關 鍵 議 題
主 題 座 談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秘書長劉莉秋
在相同服務相同管制的理念下,未來針對反媒體壟斷、意見市場集中度的
規管,或許可將OTT的影響程度也納入考量;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系統業者
誠實支付授權費,但非法收視侵害權益,希望能導入邊境管制作法。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秘書長 劉莉秋
在MWC中最值得注意的是Open Platform,以及
中國大陸幾乎拿下5G技術全部的發聲權,世界的標
準正在改變。今天雖然我們談法規,但是法規無法
跟上瞬息萬變的世界,因此應該回歸務實,思考需
求是什麼。
近年台灣電子支付消費比遠不及先進國家,目
前政府已經注意到,金管會希望提高台灣電子支付
比例一倍,就此點發想,我們在管制方面還缺少什
麼?依照目前網際網路及資訊通訊產業交易習慣,
消費者已熟悉並接受以「電子郵件、網頁點選同意、智慧型裝置應用程式點選
同意」等多樣方式表達同意。目前台灣至少有TWID及群信我的號碼等身份識
別平台,因應「嗶」經濟時代的來臨,建請主管機關NCC同意以電子認證方式
取代現行雙證查核等身份認證要求,以提供用戶更好更方便的服務。
根據「全球競爭力報告,」2016-2017年瑞士世界經濟論壇(WEF)台灣全球
排名第14名,其中在基礎建設排名第2;但在政府法規/企業創新環境排名僅第
30名。台灣缺的是軟體應用環境,以及行政法規的簡化,如果這兩件事能夠達
成,相信台灣的全球競爭力排名可上升不少。
再 探 數 位 匯 流 草 案 ( 含 黨 政 軍 議 題 )
台灣通訊學會第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台灣通訊學會將於5月12日舉辦會員大會,會中並邀請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演講,
歡迎各位會員踴躍參加。會議議程如下:
入會辦法 台灣通訊學會目前共有12個團體會員,分別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 、遠傳電信、
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台灣寬頻通訊(TBC)、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維
集團及台灣基礎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也竭誠邀請更多關心通訊傳播的團體及個人加入本會的行列。
請填妥入會申請書後,以郵寄方式寄至學會,經理事會議審定通過並繳納入會費及
常年會費後即可入會。
入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一千元,團體會員新台幣五萬元,於會員入會
時繳納。學生會員免入會費。
常年會費:個人會員新台幣一千五百元,團體會員新台幣十萬元,學生
會員新台幣五百元。
詳情請洽學會網站http://tcs-org.tw
電話 : (02)2368-8478 聯絡信箱 / tcs.org.tw@gmail.com網址 : http://www.tcs-org.tw/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0號6樓之16F.-1,No.10,Sec.1,HepingE.Rd.,Da’an Dist .,Taipei City106,Taiwan(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