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大學物理系歡迎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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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107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物理學系甄試注意事項
親愛的同學:
首先歡迎您報考中正大學物理系並恭喜您已通過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
驗)篩選,本(物理)系第二階段甄試時間安排如下,希望您帶著輕鬆的心
情前來應試。以下分項敍述本次甄試時間及相關事宜:
一、107 年 4月 14 日(週六)筆試及活動時程表
時間 地點 活動
AM 11:30~AM 12:00 物理館一樓 報到
AM 12:00~PM 13:00 物理館 206 招生說明會
PM 13:30~PM 14:20 物理館一樓教室 物理筆試
PM 14:40~PM 15:30 物理館一樓教室 物理實驗筆試
二、注意事項:
1.第二階甄試階段請勿寄送任何書面審查資料。
2.考生請攜帶學生證(限應屆畢業生)或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駕照、有效期
限內之護照、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或附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代替)
辦理報到,違者依本校「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不
得有任何異議;報到後考生及家長請至「考生等候室」(物理館206教室)等候。
3.考生不得攜帶計算機入場。
4.本系於考試當天中午提供考生每人一份餐盒,歡迎準時參加招生說明會。
5.考古題網址:http://physics.ccu.edu.tw/CCUPHYSICS/index.php?action=admissions
三、物理系雙軌課程影片如以下網址,敬請參閱。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kwdzXLRXt93lRC6hRBELVGJRG6nVQLA8
四、連絡電話:05-2720411#61303 國立中正大學物理學系辦公室
傳 真:05-2720587
連絡地址: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國立中正大學物理學系
本系網址:http:// physics.ccu.edu.tw
※遠道者如有住宿需求,請與承辦人員蔡淑芬小姐(05-2720586)聯繫。
~中正大學物理系歡迎您~
http://physics.ccu.edu.tw/CCUPHYSICS/index.php?action=admissions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kwdzXLRXt93lRC6hRBELVGJRG6nVQL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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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交通資訊
(或至本校「招生資訊」點選「交通住宿資訊」查詢相關交通、飲食、住宿資訊,
網址:http://exams.ccu.edu.tw/info.php)
到達中正大學的方法
開
車
經國道 1 號 由民雄交流道下,往民雄方向沿著民雄外環道(民新路)前行約 1.9 公里,過民雄陸橋後左轉
進入省道台一線,前行約 600 公尺,右轉入大學路三段後,沿著大學路往前行駛約 4.2 公里
即可抵達本校。
經國道 3 號 南下方向-梅山交流道下-縣道 162(經過大林鎮公所)-左轉往民生路-往前行駛左轉大民
北路-左轉到縣道 106(大學路一段)-再行駛五分鐘即抵達中正大學。
北上方向-竹崎交流道下-縣道 166-民雄方向-再依照沿路之指示牌,即可抵達中正大
學。
火
車
乘搭火車至嘉義站,轉搭縣公車至本校,所需行車時間約 40 分鐘,經由省道往民雄,於學
校正門對面下車,步行進入校園。回程往嘉義者請於活動中心前上車。搭乘計程車,計程車資約 330 元,約 30 分鐘抵達。
乘搭火車至民雄站,出站後步行至民雄長壽會館轉乘嘉義縣公車。搭乘計程車,計程車資約 160 元,約 10 分鐘抵達。
高
鐵 由高鐵搭計程車至本校,路程約 40 分鐘。
客
運
日統客運(沿途停靠:中壢、桃園、林口、三重交流道、台北(忠孝西路二段 11 號))-中山高路線
台中客運(行經路線:嘉義車站-北門車站-頭橋工業區-吳鳳科技大學-民雄-中正大學-竹崎交流道(國道三號)-草屯交流道-草屯-中投公路-仁愛醫院-中興大學-台中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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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物理館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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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場位置圖:物理館一樓105、106及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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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資訊】
一、 物理系師資及研究領域
實驗組
光電物理
磁學與超導物理
表面物理
原子分子、電漿物理、多體物理
理論組
凝態與計算物理
高能與理論物理
許佳振 光電及雷射物理、非線性光學、半導體光學、高分子材料光學、奈米光電
魏台輝 非線性物理、光電物理、液晶物理
林俊元 光電物理、雷射物理
張文成 磁性物理、稀土永磁、磁記錄媒體、奈米磁體
陳 恭 表面物理、磁性氧化物薄膜、超晶格、自旋電子學
張晃暐 磁性物理、奈米結構材料、永磁體、多鐵體
秦伊瑩 X 光吸收能譜、磁圓偏振二向性
門福國 實驗凝態物理、表面物理
甘宏志 實驗凝態物理、表面物理、奈米金屬結構之光學效應
曲宏宇 電漿物理、光電材料
韓殿君 原子物理、雷射冷卻、玻色-愛因斯坦凝聚
姚松偉 活性微粒微觀動力學、非線性動力學、微粒電漿、半導體物理
計算物理
梁贊全 計算物理、凝態理論物理
林財鈺 統計物理、計算物理、生物物理
凝態物理
包健華 凝態物理、計算物理
蔡炎熾 凝體理論、統計物理
吳欣澤 凝態物理、量子光學
謝立宜 光電物理、雷射物理
李進榮 量子場論、統計力學
蘇旺昌 理論物理、量子場論、基本粒子
杜明憲 數學物理、可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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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學 士 班 修業規定
(107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一、本系學生畢業時需修滿至少 128 學分 包括
( 1 ) 通識教育 28 學分
( 2 ) 專業必修 A 組 61 學分 ; B 組 60 學分
( 3 ) 專業選修 A 組 23 學分 ; B 組 24 學分
( 4 ) 自由選修 A 組 16 學分 ; B 組 16 學分
二、各類科目包括 一 二 三 四
(一 )通識教育共 28 學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中英文能力課程
通識國文(必修 4學分) 通識英文(必修 4學分)
2
2
2
2
其他:
至少於博雅通識向度 1、2、3、4、5 中各
選 1 門課程。其餘學分可選擇 修習 資訊
能力課程、基礎概論課程或博雅通識中任
何向度之課程。
★ 參閱「國立中正大學學生修習通識教
育修業規定」
★ 不得選修本系所開設之「基礎概論課
程」及「各學系不得選修之通識 課
程一覽表」中本系不得選修之課程。
★參閱「國立中正大學學士班學生修習
體育科領域規定」。
◎「學系服務學習課程」與「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各一學期,必修 0 學分)
◎通過「英文能力」及「資訊能力」畢業資格檢定
(二 )專業必修共 A 組 61 學分 ; B 組 60 學分
共同
必修
微積分(一) (二)(8 學分) 4 4
普通化學(一) (二)(6 學分) 3 3
普通化學實驗(一) (二)(2 學分) 1 1
A 組
必修
普通物理(一) (二) (8 學分) 4 4
基礎物理實驗學(一) ~ (三)
(12 學分) 4 4 4
應用數學(一) (二)(6 學分) 3 3
電磁學 (4 學分) 4
近代物理(3 學分) 3
理論力學(4 學分) 4
量子物理(一)(4 學分) 4
熱統計物理學(4 學分) 4
B 組
必修
基礎物理(一) ~ (四)(16 學分) 4 4 4 4
基礎物理實驗學(一)~(四)(16 學分) 4 4 4 4
物理專題(一) ~ (四)必選
四科通過二科(4 學分) 2 2 2 2
論文研習與撰寫(一)~(四)必選
四科通過二科(8 學分) 4 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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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學生得任選 A 組或 B 組修習並通過。修業期間欲轉組須於每學年開學前提出轉組申請,
且以申請乙次為限。
2.A、B 組可互相抵免的課程不得重複列入畢業學分。
3.轉組之學分抵免
(1)修 A 組轉 B 組:普通物理(一)及理論力學抵修基礎物理(一)、普通物理(二)及電磁學抵
修基礎物理(二)、近代物理及量子物理(一)抵修基礎物理(三)、熱統計物理學抵修基礎
物理(四)。
(2)修 B 組轉 A 組:基礎物理(一)抵修普通物理(一)或理論力學、基礎物理(二)抵修普通物
理(二)或電磁學、基礎物理(三)抵修近代物理或量子物理(一)、基礎物理(四)抵修熱統計
物理學。
(3) A 組轉 B 組後,抵免後多餘之學分數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4) B 組轉 A 組後,不足之必修學分數須按 A 組必修規定修習。
4.修習「論文研習與撰寫」規定
(1) A 組學生修習「論文研習與撰寫」不列入畢業學分。
(2) B 組學生於修業期間,須每一學年統一於公開場合報告論文進度,且畢業前須撰寫及
完成論文報告,並由委員評分,口試成績為當學期「論文研習與撰寫」學期成績。
5.轉學及轉系學生建議選擇 A 組修習。
(二)專業選修【本系(所)所開設選修課程】 A 組共 23 學分 ; B 組共 24 學分
A 組:至少需包括本系大四(含)以下選修課程 12 學分(含)以上。
B 組:至少需包括本系大四(含)以下選修課程 12 學分(含)以上,應用數學(一)、(二)得列入
計算。
(三)自由選修 A 組共 16 學分 ; B 組共 16 學分
(1)本學系選修軍訓(護理)課程之學分數,不得計入自由選修及畢業學分數計算。
(2)超修之通識課程,不得計入自由選修及畢業學分數計算。
(3)體育中心或運動競技學系暨運動與休閒教育碩士班開設有學分數之體育課程,最多 3 學分(含)得計入自由選修及畢業學分數計算。
(4)超修之教育學分或放棄已修之教育學程學分得計入自由選修學分。
(5)選修語言中心開設之課程得納入本系自由選修,若其學分視為英文能力通過門
檻,則不得納入畢業學分計算。
(6)本系學生若完成以下規劃之「理論物理學程」、「光電物理學程」以及「表面與磁學學
程」所屬學程 20 學分(含)者,由系上審查通過後頒給所屬學程之修業證書。
A、理論物理學程(修滿下列課程中 20 學分(含)者,頒給修業證書)
程 式 語 言 3學分 量 子 物 理 ( 二 ) 4學分 物理專題(一~四) 各2學分 電 磁 波 3學分 物理數學 ( 大三 ) 3學分 基本粒子物理導論 3學分 固態物理導論(一) 3學分 計 算 物 理 導 論 4學分 量子力學(一)、(二) 各3學分 電 動 力 學 ( 一 ) 3學分 統 計 力 學 ( 一 ) 3學分 古 典 力 學 3學分 相 對 論 3學分 高 等 物 理 數 學 3學分 凝 態 物 理 3學分 生 物 物 理 普通生物學(一)、(二) 各3 學分 生 物 學 3學分
B、光電物理學程(修滿下列課程中 20 學分(含)者,頒給修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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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表面與磁學學程(修滿下列課程中 20 學分(含)者,頒給修業證書)
程 式 語 言 3學分 量 子 物 理 ( 二 ) 4學分 物理專題(一~四) 各2學分 電 磁 波 3學分 基礎物理實驗學(四) 4學分 光 學 3學分 固態物理導論(一) 3學分 原子分子物理導論 3學分 進 階 光 學 3學分 固態物理(一)、(二) 各3學分 專題:奈米光電 3學分 非 線 性 光 學 3學分 線性系統、傅立葉 轉 換 與 光 學
3學分 原 子 物 理 與
雷 射 光 譜 學
3學分 雷 射 物 理 3學分
電 漿 物 理 導 論 3學分 普通生物學(一)、(二) 各3學分 生 物 學 3學分
程 式 語 言 3學分 量 子 物 理 ( 二 ) 4學分 物理專題(一~四) 各2學分 電 磁 波 3學分 基礎物理實驗學(四) 4學分 固態物理導論(一) 3學分 原子分子物理導論 3學分 固態物理(一)、(二) 各3學分 表 面 物 理 3學分 材 料 科 學 3學分 專題:磁性物理 2學分 專題:自旋電子學 3學分 專題:奈米光電 3學分 X 光能譜學於凝態物理
的應用 3學分
★本學系學生需依國立中正大學學士班修業規定,修畢服務學習課程,本校服務學習課程
為必修 0 學分,分成「學系服務學習課程」與「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學系服務學習課程」
為大一必修,應包含 6 小時課程與實際服務至少 14 小時;「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建議在大
二結束前修習完成,應實際服務至少 16 小時及參加至少兩場服務學習系列講座。
三、獎學金及助教資訊
校長獎暨優秀學生培育
獎項 辦法 獎項
新生獎學金
入學考試 以本系為前三志願且成績名列全班前三名
者 第一學期入學時得免繳全額學雜費並頒發獎狀乙幀 推薦甄選或
申請入學 經本系根據成績擇優推薦一名
第一學期之學業成績達該班前百分之二十者 第二學期得免繳全額學雜費
優秀學生
獎學金
大二至大四每班二名,並依當學期總成績擇優推薦。
當學期至少須合乎最低修業的規定學分,且無不及格
及棄選科目。
推薦人選不含當學期轉系(學)生、及大四生未短修但
因申請更改不列入畢業學分以致當學期列計畢業學分
低於八學分者。
受薦學生自受推作業起,至獲獎優遇學期期間,如有
辦理休學、提畢、退學等離校因素則中止各項優遇措
施。
獎學金貳萬元及獎狀乙幀
碩士班
新生獎學金
考試 本校學士班畢業且其畢業成績為全班成績
排名第一名至第五名 免收學雜費及學分費兩年
推甄
考試 本校學士班畢業且其畢業成績為全班成績
排名第六名至第十名 免收學雜費及學分費一年
推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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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新生入學獲校長獎第六名至第十名-第一年
成績達全班前 20%
第二年亦免收學雜費
及學分費 推甄
TA教學助教獎助金
每學期開學前開放同學線上申請教學助教,並適當分配至一般課程、實驗課程
與TEAL教學課程,每學期可領4個月的獎助金,每個月助教分配之獎助金如下:
課程分類 一般課程 實驗課程 TEAL課程 TEAL實驗
獎助金 4000 5500 4500
擔任助教必須取得教學助教研習證書,教學發展中心會在3、10月會辦理多場研
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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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學部申請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
國立中正大學物理學系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施行辨法
94 年 4 月 26 日 93 學年度第 7 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02 年 9 月 18 日 102 學年度第 1 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本系學士班優秀學生留在本系就讀碩士班,以達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學、
碩士修業年限,特依「國立中正大學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系學士班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學業成績在該班排名前 50%(含)者,得於三月底前
向本系提出申請;學業成績不在全班前 50%,但具有優異學術能力者,可訴請學系
鑑定,經系方認可者,得參與本甄選。
第三條 申請者需繳交申請書(如附件一)、檢附『物理專題一』成績證明、歷年成績單、前五
學期名次證明、師長推薦信一封(依規定格式,如附件二)、及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第四條 本系招生委員會根據申請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甄選。甄選標準:歷年學業成績佔 60%,
第三條中其餘項目佔 40%。
第五條 錄取名額由系務會議逐年決議通過。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
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第六條 取得預研生資格者,必須於第八學期(含)之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
入學,申請時須檢附推薦信二封(含專題指導老師推薦信一封)及研究報告一份,經本
系碩班甄試考試委員會審查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錄取學生所佔名額,
應包含於當學年度碩士班甄試之招收名額中。
第七條 預研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其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至多可抵免三
分之二(含)本系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但研究所課程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
者,不得再被用以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第八條 通過本甄選的學生必須於完成本系學士與碩士的畢業規定後,方可取得學士與
碩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陳請院長、教務長及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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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TEAL創意互動教室
TEAL(Technology-Enabled Active Learning)創意互動教學法
本教學法最初發展於美國的麻省理工學院(MIT),目的是藉著多媒體技術將抽
象的概念以具象的方法呈現,並藉著師生互動之增加,使學生能在上課當下便對老
師講授的內容產生印象,進而提升學習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