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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材及圖片摘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
1
基本救命術
(Basic Life Support)
學習目標
2
基本救命術重要觀念
心肺復甦術(Cardiovascular 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自動體外電擊器(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使用
哈姆立克法
緊急醫療救護法
3
緊急醫療救護法在民國101年修正,通過了特定的公共場所應該置放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包括:交通要衝、長距離交通工具、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以及大型公眾育場或溫泉區等。
為了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在第一時間使用AED並且施予急救措施,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的規定。
相關法律 保護條文
刑法 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民法
第一五○、一七五條: 在情況危急關頭,蒙難人可能無法為意思表示,救助者在未受委託而行協助時即成立所謂的無因管理。 救助者為免除因急迫危險而為管理之免責,為免除蒙難者生命、身體、財產上急迫危險而為事務管理所生之損害者,除有惡意或重大過失,不負賠償責任。此處的惡意一般係指故意而言;重大過失則為欠缺普通人之一般注意義務,情節顯然重大者。
醫師法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但書第四款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符合於臨時施行急救之情形者,不罰。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十四之二條: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基本救命術重要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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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R的目的,是藉由體外按壓心臟的方式
來維持血液循環,使氧氣足以供給到重
要的器官。
腦部缺氧4-6分鐘即可能腦死
沒有及時施行CPR,病患的存活率將下降
7%~10%/分鐘
2015年CPR新指引-非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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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沒反應又沒呼吸或不正常呼吸(瀕死喘息)、或抽搐,應立即求救
不須檢查病人脈搏
未經訓練者,可施行「純壓胸式CPR」(不須吹氣)
未給吹氣理由
心臟停止前幾分鐘,血中仍有氧氣
瀕死喘息式呼吸,仍有些許氧氣
壓胸時胸回彈,也會引起氣體交換
有受過訓練者(或專業人員),不可忽略呼吸之重要性
2015 Update
7
生命之鏈 (OHCA)
8
儘早辨識心臟停止及啟動緊急醫療網
儘
早
CPR (心肺復甦術)
儘早電擊
有 效 的
ALS (高級救命術)
整合性復甦後照護
基本救命術
(BLS)
高級心臟救命術
(ACLS) 整合照護
高品質CPR:用力壓、快快 壓、胸回彈 、莫中斷
急救流程
口訣:叫 叫 壓 (吹) 電
step 1‧叫:確認反應、呼吸
step 2‧叫:請旁邊民眾協助快打119求救
,並取得AED
step 3‧壓:持續性胸外按壓
step 4‧(吹):可不操作
Step 5‧電:使用AED(開、貼、插、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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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鏈第一環.叫
叫(確認呼吸、反應)
拍打病患並大聲喊:「你還好嗎?」
確認病患呼吸狀況
(不超過十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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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鏈第一環.叫
叫(求救)
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院外打119)
(院內撥打*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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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鏈第二環.壓 壓(胸外按壓)
兩膝打開與肩同寬
掌根放在患者胸骨的下半段(兩乳頭連線的中間)
垂直下壓(深度至少5公分、避免超過6
公分),速度每分鐘100~12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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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鏈第二環.壓 胸外按壓口訣
用力壓
快快壓
胸回彈
莫中斷
(每2分鐘換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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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鏈第二環.(吹) 吹(進行人工呼吸)
可不操作
打開呼吸道
一口氣一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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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之鏈第三環.電
AED口訣
「開、貼、插、電」
電擊後,須立刻繼續胸外按壓,不須移除AED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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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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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立克急救法
成人呼吸道異物哽塞
問:你哽到嗎?
輕度(mild) :
觀察,鼓勵咳嗽
嚴重(Severe) :
清醒者:哈姆立克法
昏迷者:CPR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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