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2:招标文件-建永.docx  · Web view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Click here to load reader

Transcript of ™„件2:招标文件-建永.docx  · Web view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X17513162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

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17513162

86

温馨提示

1. 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单位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单位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

1. 关于开标地点:本单位位于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详见附图),本区域面积辽阔,为保证顺利投标,建议投标人应事先查好路线、提前出发。

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减少因投标人行为而引起的各种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按招标文件要求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转账。

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送达开标现场。

1. 为保证投标人的切身利益,避免评委小组在评审过程中遗漏,建议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描述的顺序编制页码。

1. 我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1.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本注意事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公司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18

第四章 服务合同18

第五章 附 件(格式)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X17513162)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公示期: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X17513162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数量:1项,本次招标共确定1家中标单位

5、服务期:2年

6、项目概况:商场建筑面积18993.55平方米,设备房建筑面积 191.117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4层。

7、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8、最高限价:20719440.36元/2年。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投标人自查并提供说明,格式自定);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提供);

4、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携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七、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gxgw.com/)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228号十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谢小姐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306193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5530825-622

传真:020-85520192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gzgxgw.com/

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

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中标金额<100万元

1.5%

1.5%

1.0%

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

1.1%

0.8%

0.7%

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

0.5%

0.25%

0.35%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收费依据: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包含评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如评标专家费)

1.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1.

投标有效期

自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签订为止

1.

投标文件数量

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唱标信封一份

1.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

合同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

1.

投标限价

20719440.36元/2年

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

商务分权重40%

技术分权重40%

价格权重20%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一、总体说明9. 招标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 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规定。

9.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确定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人。

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横沙地铁站旁。

9. 关于投标人

3. 具有投标邀请中所述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 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竞争的承包商: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关于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

9. 定义

5.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招标人是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承包商。

5.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5.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5.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

5.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日期时间,没有特别说明时系指北京时间,天数为日历日。

9. 合格的服务

6.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6.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9.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 纪律与保密事项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二、招标文件9. 关于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作为阐明所需服务的基本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履约的重要依据。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投标邀请

10. 投标人须知

10. 用户需求书

10. 服务合同

10. 附件(格式)

9.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十八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对投标人澄清要求的回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询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予以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总则9.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人投标总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列明或包含的内容及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提供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或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服务响应表中标注实际数值,不标注数值者视为不响应。

投标人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直接复制招标需求指标要求的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有关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采信。评审结果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需要核对原件的资格文件,将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的原件送招标人核对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按规定加盖的投标人公章必须为企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或签章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资格证明部分和唱标信封构成(分别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其中:技术商务部分和资格证明部分可合装或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唱标信封应按第五章的要求制作。

9. 投标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5份,正本 1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 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1份,只限U盘或光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 4 份,在文件封面显著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副本内容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将投标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含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原件各1份密封入该信封。

所有投标文件及样板(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时间及地点以第一章投标邀请为准),并当面交予招标代理机构专责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

14.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14. 以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或邮递形式递交的;

14. 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收件人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上午9:30前不得启封

14. 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其它资料。

9.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签订为止。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其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9.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一览表的标准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提交地址: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广州工业园支行

账 号:44001470513053003668

财务联系电话:020-85530825-889 联系人:王小姐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GX17513162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以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到账记录为准,保证金未能按规定到账均以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附上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详见附件)封入“唱标信封”内一并交给代理机构。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退还:

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至代理机构存档备查,否则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手续日期应相应顺延)。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代理机构有权不退回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招标期间出现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的。

2、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投标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9. 开标

开标程序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书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件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验。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名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废标,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 评标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1.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 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1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评标细则及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19. 评标工作程序

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外,评标定标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1.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评分权重分别为:商务分权重占40%,技术分权重占40%,价格评分权重占20%。(详见评标细则)

1.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综合得分且商务技术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1. 编写评标报告。

19. 废标的认定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承包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投标最高限价;

1.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9. 定标

招标人确认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结果后,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法处理:

20.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0.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0. 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0. 向招标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0.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版本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0.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1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推荐意见及招标结果确认书送招标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gxgw.com/)公告。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 签约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用户签订合同。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货物中任何一项、几项或全部的投标,并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改变订货的数量。

9. 质疑与回复

22. 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22.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招标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商场建筑面积18993.55平方米,设备房建筑面积 191.117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4层。

二、委托服务事项

为本项目提供统一物业服务。包括:

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房屋建筑本体(含室外非机电设备设施,不含停车场)的维修、管理。

2.本物业规划红线内机电设备设施(包括空调、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室内外照明、电梯等各专业的整个系统及发电机组、擦窗机等)的运行管理、维修、保养。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不含停车场)所属其它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5.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不含停车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石材护理、定期消杀、垃圾收集及清运。

6.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绿化管理,协助甲方楼内公共区域的绿化及花卉摆放、每年重大节日庆典(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圣诞)的花草摆放及节日景观布置。

7.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不含停车场)24小时保安、保洁及公共秩序管理。

8.协助甲方催缴本物业租户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

9.接待、咨询服务与配合对空置商铺的招商工作。

10.属于物业管理的其它工作事项。

11.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经营秩序。(不含停车场)

1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及消防(不含停车场):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2)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13.管理本物业的档案资料:

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资料(包括买方及使用人资料)、档案,适时提供给乙方,乙方则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管理。

14.管辖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年,初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如中标人有意向继续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与用户协商另行签约。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中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五、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基本配备及任职要求

1、物业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任职要求: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岁及以上;

1. 具物业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并获物业相应资质证书;

1. 物业行业8年以上经验,同岗位3年以上经验;

1. 熟悉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1. 具有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物业前期介入、验收交接、物业管理相关经验;

1.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

2、工程部负责人(工程主管)任职要求:

1. 物业管理、工程、机电、水暖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1. 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等岗位任职经验;

1. 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熟悉物业管理知识及土建、设备设施专业维修、保养专业知识;

1. 对商业项目筹备期及营运期工程相关工作的开展具备深厚经验,参与过商业项目开业筹备者优先;

3、保安部负责人(保安主管)任职条件:

1. 高中及以上学历;

1. 五年以上大型商场、酒店、写字楼或综合性物业等的治安、消防管理及客户服务工作经验,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流程;

1. 熟练掌握现行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安全条例、消防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1. 具有能独立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危机处理能力和急救常识;

1. 持有消防/保安服务经理上岗证。

4、物业部负责人(物业主管)任职要求:

1. 大专以上学历,物业管理或房地产管理等相关专业;

1. 3年以上知名物业管理公司或大型商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1. 熟悉商业物业客户服务、安全、环境等,能完成物业管理方案的运营工作;

(4) 熟悉国内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5、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67人(含上述各负责人)。具体人员配备架构如下表:

第四章 服务合同

*******************************

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此合同为固定格式合同,一旦中标,将视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全部合同条件,并同意按此版本落实签订,不得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二○一七年 月

甲方(经营管理企业): ;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

主体说明:

1、 甲方是花城·金沙汇经营管理企业;

2、开发商指金沙汇的开发企业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业主指金沙汇各个商铺的产权所有者(或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者);

4、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路111号花城·金沙汇项目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 物业基本情况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名称:花城·金沙汇(标准地名:金沙复建商厦)(下称“本物业)

2. 物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路111号

3. 物业管理区域东至金沙洲路;南至环洲三路;西至建设用地;北至建设用地。

4. 物业概况:商场建筑面积18993.55平方米,设备房建筑面积 191.117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4层。

2、 委托服务事项

第2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统一物业服务。包括:

1.本物业规划红线内房屋建筑本体(含室外非机电设备设施,不含停车场)的维修、管理。

2.本物业规划红线内机电设备设施(包括空调、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室内外照明、电梯等各专业的整个系统及发电机组、擦窗机等)的运行管理、维修、保养。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不含停车场)所属其它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5.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不含停车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石材护理、定期消杀、垃圾收集及清运。

6.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绿化管理,协助甲方楼内公共区域的绿化及花卉摆放、每年重大节日庆典(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圣诞)的花草摆放及节日景观布置。

7.本物业规划红线内(不含停车场)24小时保安、保洁及公共秩序管理。

8.协助甲方催缴本物业租户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等。

9.接待、咨询服务与配合对空置商铺的招商工作。

10.属于物业管理的其它工作事项。

11.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经营秩序。(不含停车场)

1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及消防(不含停车场):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2)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13.管理本物业的档案资料:

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资料(包括买方及使用人资料)、档案,适时提供给乙方,乙方则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管理。

14.管辖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三、合同期限

第3条 本合同期限为2年,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有意向继续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与甲方协商另行签约。

四、各方权利义务

第4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及时改正;

2. 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管理规约》及《装修指南》等相关制度,审定后交乙方遵照执行;

3.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计划、财务年度计划及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4. 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5.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设施设备及相关工程资料等。

6.合同期内,甲方购买财产险和车场责任险。 7.应于乙方接管本物业前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含办公用房、工具及维修等工作用房),面积不少于为1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开发商所有,本合同终止后,如乙方不再为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于合同终止后 10 日内搬出该房屋。

第5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本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装修指南》等,交由甲方审定后实施;

3. 乙方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含公共区域水、电能耗等)。

4.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5. 引导、督促进入本物业内的人员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6. 负责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中央空调、消防系统、电梯等设施、设备专项保养工作,并支付费用;乙方选聘的任何第三方公司,同时接受甲方监督,并配合甲方经营管理工作。

7. 本物业公(共)用部位、公(共)用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如故障或损坏属于自然损耗或者非人为损坏的,且维修或更换单件、单项、单个配件在2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故障或损坏属于自然损耗或者非人为损坏的,且维修或更换单件、单项、单个配件的价格经甲方审核后超过200元的,由乙方协助甲方联系厂商进行维修,甲方承担维修全部的费用。

8. 编制物业管理计划及财务年度计划;

9.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及本物业内的业主与租户,并须与装修者另行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全程引导、管理、监督装修人及装修实际施工人的装修活动;

10. 不得占用和损坏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当承租人另行要求时,乙方应向承租人提供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服务;

11. 合同期内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12. 合同期内,乙方购买公众责任险((投保额度不得低于壹仟伍佰万)建议设定最低投保额度)。

13. 乙方须确保本合同附件5所承诺的人员及时足额到位;如确因本物业1-4层商业开业率不足(低于80%)而造成人员投入过剩,乙方在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可酌情减少人员投入,但须确保能够满足本物业正常运营管理需要,且无条件按甲方随时补充人员投入,直至满足本合同附件5承诺。在本物业1-4层商业开业率达到80%后,乙方须及时补充人员投入,直至满足按本合同附件5承诺。

14.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甲方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5. 乙方不得将本物业整体的管理责任或主要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欲分包甲方委托的部份(如清洁、绿化等)管理事宜,应事先经甲方审核分包人的资质等条件,即使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乙方仍应就分包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 经甲方委托乙方代甲方向第三方收取的费用,乙方应及时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截留、挪用、迟交、不交或少交。

1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时间应当是全年全天24小时的管理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6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基础管理

(1)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2)按国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制订各项具体实施方案,并经甲方同意。

(3)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4)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配带标志,工作规范,作风谨慎。

(5)充分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6)房屋及其公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7)建立用户档案,查阅方便。

(8)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9)定期向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10)建议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度,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8%,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2.房屋本体管理与维修养护

(1)项目标志明晰,大堂布置合理、优雅,与项目建筑风格和使用功能匹配,并设立必要的指引标志,入驻项目各单位名录标识在大堂内显著位置。

(2)无违反规划乱搭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3)项目外观完好、整洁;外墙建材贴面无脱落;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5)分体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6)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不得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7)定期进行房屋主体查勘,监视项目沉降现象,确保房屋主体及公用设施安全。

(8)检查房屋结构,混凝土结构(柱、梁、板)无钢筋外露、无裂缝,钢结构件无锈蚀、无变形。

(9)楼地面平整完好,无空鼓、无碎裂、无隆起、无缺棱(角)无下沉。

(10)屋面防水层完好,无裂缝、无渗(漏),隔热层无毁坏。

(11)天花吊顶龙骨牢固,天花平整、无裂纹、无缺棱掉角。

(12)天窗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五金配件齐全,门牌设置齐全、美观、合理。

(13)楼梯扶手安装牢固,油漆色则均匀,表面平滑不扎手,无裂纹、脱漆、无锈蚀。

(14)可能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设置防范措施。

3.公共设备管理

(1)综合要求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不得有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供电系统

1)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

2)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措施,并严格执行。

3)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起用。

4)合理轮换使用变压器,减少空载损耗,节约费用,延长使用寿命。

5)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6)用电设备、照明、指示、显示灯要完好,电气线路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路线满足负荷,并保证用电安全,确保发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7)高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合同完备。

(3)智能化系统

1)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

2)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系统正常工作。

3)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4)BA系统按规范操作,确保系统各模块运行正常,紧急情况需要有应急处理程序。

5)闭路监控系统,屏幕整洁,接线紧固,按钮、旋钮正常,图像清晰;摄像机焦距准确、位置合理,云台控制正常,录像保存完整。

6)可视对讲系统,每个门点出入控制正常,信息保存完整。

7)防盗报警系统,系统软件、主机工作正常,报警准确及时,备件完好。

8)停车场收费系统,系统及硬件完好。

(4)消防系统

1)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

4)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5)无火灾安全隐患。

6)定期检查和试验FAS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7)定期检查和测试各种消防设备,确定各阀门、指示灯、仪器仪表指示符合规定,各设备运行正常。

8)定期对备用UPS电源进行自动切换试验。

9)检查和测试火灾事故广播、气体灭火系统,确保系统完好。

10)消防系统定期检测、保养记录及维护合同完备。

(5)电梯系统

1)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2)电梯使用登记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3)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

4)轿箱、井道、机房保持清洁。

5)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维修、保养人员持证上岗。

6)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维修。

7)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6)给排水系统

1)完善项目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2)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3)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税制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

4)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5)泵房有管理规定和操作维修规程。

6)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8)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7)空调系统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

2)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3)制定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4)按规定监控冷冻主机运行状态,保存好运行记录,各项运行指标正常。

5)水泵运转无异声、无震动,温升正常。

6)冷却塔内无杂物、水位正常,风机皮带松紧合适。

7)新风机组运行无异声、无震动,各紧固件无松动,皮带松紧合适。

8)风机盘管无积水、滤网保持清洁。

9)各设备表面整洁,无浮尘、脱落漆、锈蚀等。

10)空调主机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11)空调系统维保记录、水系统清洁、水处理记录、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8)共享设施管理

1)共享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2)共享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理,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3)道路、楼道、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

4)项目范围内的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4.保安秩序管理

1)项目基本实行半封闭式管理。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项目的环境,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3)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应急和管理制度。

8)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和设置防范措施。

9)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度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10)建立健全安全日、周、月、季、年检制度,确保项目安全。

11)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5.环境卫生管理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垃圾中转站。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12小时保洁。

3)公共清洁人员着装应整洁,形象好,适合高端办公环境需要。

4)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5)项目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无蚁害。

6)项目共享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项目内共享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7)餐饮场地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8)项目内排烟、排污、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9)大理石面应进行晶面处理等养护技术,确保石材表面光洁、明亮、无污迹。

10)大理石墙面无灰尘、污迹,用纸巾擦试50CM无明显灰尘;其它墙面无污迹,目视无明显灰尘。

11)电梯轿厢须用清洁剂擦拭,上蜡,保持清洁、光亮、无手印、无污迹。

12)垃圾箱(篓、桶)外表干净、无臭味、无积水,垃圾不能超过该容器的2/3;烟灰缸保持清洁、无污渍,烟蒂不得超过3个。

13)卫生间地、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无灰尘,金属、玻璃光亮,无水迹、无灰尘、无锈斑,保持空气清新。

14)地毯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渍、无变形。

15)垃圾房按规定喷药消杀,防止蚊虫滋生、不产生异味。

16)对2米以下的玻璃幕墙进行定期清洗,2米以上的玻璃幕墙进行有偿清洗,保持玻璃清洁明亮、无垃圾灰尘堆积。

6.绿化花卉管理

1)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2)室外植物,造型美观、无枯枝黄叶,土壤不板结、无杂草。

3)室内景观植物长势良好、健康、造型美观,枝叶无灰尘、无枯枝黄叶。

4)花卉长势健康、色泽艳丽、无病虫害、无枯枝黄叶。

7.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宣传,使用户能自觉维护公众利益,遵守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2)适当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增强业主、管理公司、租户之间的沟通、建设和谐办公商务环境。

8.接待、咨询服务与对空置商铺的招商管理

1)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接待客户咨询、投诉、报修等。

2)以多种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接待客户的咨询,投诉以及求助;对重要客户提出个性化特色接待工作方案,并实施相关接待工作。

3)向业主提出行之有效的招商建议并协助执行,对空置的商铺进行相关招商以及客户跟进工作。

9.管理效益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8%以上。

2)提供方便用户的特约服务。

3)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开支,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为用户提供一个优良办公商务环境。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按474838.8元/月收取,水电费及公共能耗另外计收。

2.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按以下原则按实计收:

(1)1-4层商场的物业管理费:实际运营的物业按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计收,空置的物业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即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计收;

(2)负一层商场的物业管理费:未实际运营之前不计收物业管理费,实际运营后执行(1)的收费标准及计收原则;

(3)本物业的餐饮经营面积为4700平方米,超过该面积的,超出的部分每平方加收10元/㎡能耗费。

(4)上述各项物业管理费中均已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能耗费用,其中中央空调的运行时间为每周一至日的10:00-22:00,甲方在该时间外如需使用中央空调,则需按项目统一的收费标准缴交中央空调使用费。

(5)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费以一个自然月为一期,如一期不足一整个月时,该期物业管理费应按日平均物业管理费再乘以实际服务日数计算应付金额(每月按30日计)。

3. 其它相关费用:

(1)水电费周转金(押金):人民币38万元(相当于1个月能耗费)。甲方与首期物业管理费一并向乙方支付水电费周转金,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0日内将水电费周转金或余额(不计利息)退还甲方。

(2)开办费用:总价包干为人民币56万元,由乙方负责购买并经甲方审核后实报实销,超出上述包干总价外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笔费用为甲方启动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一次性投入费用,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或双方续签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均不再开列本项费用。

(3)专项有偿服务费: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可委托乙方提供餐厨垃圾清运、公共油烟管道及排烟井的清洗、外墙清洗、开荒保洁及其他事项等专项有偿服务,并向乙方支付相应有偿服务费。但如双方未能就上述服务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乙方不得予以阻挠,否则视为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令,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承担违约责任。

4. 物业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物业办公费用;

(8)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5、租户自用部分的电费(含线路损耗费6%)和水费,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7天内向乙方缴纳。

6. 物业管理费支付:

物业管理费按自然月支付,乙方应于每个自然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甲方书面申请支付当月实际应付物业管理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按核实后的金额向乙方开具该月物业管理费支票,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如乙方上述账户发生变更,乙方应当在申请支付物业管理费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在书面申请支付物业管理费时一并告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发票(或收据)开具约定

(1)物业管理费:乙方在领取每期物业管理费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10天以内开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缓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迟支付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水电费周转金:乙方在领取水电费周转金款项时,须提供甲方认可的同等金额的有效收据。否则甲方有权延缓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迟支付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乙方退还水电费周转金时存在抵扣款项情况的,乙方除退还水电费周转金余额外,还须按抵扣金额向甲方提供10天以内开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3)开办费用:乙方在办理开办费用实报实销时,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在10天以内开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付款单位应为甲方名称(具体信息详见下条)。否则甲方有权延缓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迟支付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①公司注册登记的名称(全称):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②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914401010565649640

③地址和电话(与税务登记证一致):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10楼106房

④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及账号(中文):广州银行广州花城广场支行 800224512109016

⑥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⑦财务部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5)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开票据(发票)本身之问题造成甲方日后发生税收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并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6)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元,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若乙方有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的处罚标准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

七、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达到各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

一、对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物业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任职要求:

(6)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岁及以上;

(7) 具物业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并获物业相应资质证书;

(8) 物业行业8年以上经验,同岗位3年以上经验;

(9) 熟悉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10) 具有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物业前期介入、验收交接、物业管理相关经验;

(11)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

2、工程部负责人(工程主管)任职要求:

(4) 物业管理、工程、机电、水暖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 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等岗位任职经验;

(6) 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熟悉物业管理知识及土建、设备设施专业维修、保养专业知识;

(7) 对商业项目筹备期及营运期工程相关工作的开展具备深厚经验,参与过商业项目开业筹备者优先;

3、保安部负责人(保安主管)任职条件:

(5) 高中及以上学历;

(6) 五年以上大型商场、酒店、写字楼或综合性物业等的治安、消防管理及客户服务工作经验,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流程;

(7) 熟练掌握现行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安全条例、消防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8) 具有能独立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危机处理能力和急救常识;

(9) 持有消防/保安服务经理上岗证。

4、物业部负责人(物业主管)任职要求:

(3) 大专以上学历,物业管理或房地产管理等相关专业;

(4) 3年以上知名物业管理公司或大型商业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5) 熟悉商业物业客户服务、安全、环境等,能完成物业管理方案的运营工作;

(4)熟悉国内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 商场设备设施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商场设备设施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1) 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天面、地面、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洗手间、管理用房、配电房(间)、水表房。

(2) 商场共用设备设施及设备用房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系统、高低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含防火门)、空调通风系统(含空调水处理系统)、智能化建筑系统、电梯系统、排污系统以及其它系统等。

(3)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广场、庭院、通道、室外上下水管道、集水井、隔油池、化粪池、沟渠等。

(4) 小市政、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 项目收尾、租户装修阶段及环境提升施工阶段,乙方将定期参与甲方有关人员工程例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定期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总结及汇报现场施工进度等情况。上述乙方提供的建议及汇报总结,甲方应及时签收并反馈予乙方。

(6) 当商场租户或相关单位需装修物业或改造施工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商场租户或相关单位有关物业使用规定及有关限制条件,审查施工方案及图纸,办理施工申报手续,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应妥善保护现有设施。

3、乙方应根据《商场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要求与标准》,制定相应的日常维保制度、计划,并在日常维护管理中完善维保记录资料,以备甲方检查。

4、乙方应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能耗数据统计以及对照上年同月份的数据统计。

三、商场物业服务管理内容及要求

1、商场物业服务管理内容包括:

(1)商场保安消防管理服务

(2)商场客户服务、咨询服务

(4)商场清洁服务监管

(5)商场绿化服务监管

(6)商场物业管理应急方案

(7)水电能耗监管

四、合同终止前的移交工作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根据行业惯例和本合同第五条第14款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2、移交计划:乙方应至少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交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的移交计划。

(1)在移交时,乙方应向甲方或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移交其运行项目时控制的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内购置的资产、营运期内使用大中修及设备改造、更新支出购置的资产、乙方为项目的营运及维修养护购置的资产等。但乙方以自有资金购置的办公设备、车辆、维修设备和实验室仪器除外。

(2)在项目移交时,设施和设备负责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条款,保证在合同终止之日、项目移交时,除正常的自然磨损外,各单元的使用功能完全具备,并处于正常的、良好的运行、使用状况。乙方须采取措施使现有设备的质量保证或担保得以实施。不会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产生任何负担。

(3)乙方和甲方一起共同清点和编制花城 金沙汇移交清单,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4)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报告、计划、保证书、说明书、记录、资料、图纸等所有文件的原件及此等资料的所有复印件。

(5)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其制定的所有制度、规范、办法、规程、计算机管理程序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6)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用房及现场柜、箱的锁匙;移交属于甲方购买的零配件。

(7)移交试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或自甲方通知提前终止之日起一个月,甲方和乙方须安排移交性能测试。测试项目按花城 金沙汇各系统(包括配电、监控、消防、杂用水、自来水、排水、污水及空调等)性能,乙方应在甲方代表在场时进行性能测试。甲方和乙方须安排移交审查以明确:是否已经完成一切必要的保养和修理工作。

3、乙方应自行或按甲方的要求负责修复所有运作失灵的设施或完成遗留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满足移交试验的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本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用以作修复设施之用,如扣减的服务费用不足以覆盖修复费用,甲方有权向运营商和担保银行索赔。

4、移交后义务:系统移交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员、资料,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能够继续项目的正常营运。

5、保证期

(1)移交日花城.金沙汇的状况:在移交日,乙方应保证花城 金沙汇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得到良好维护,正常磨损除外,通道整洁畅通,卫生状况良好。

(2)缺陷责任期

1)乙方进一步保证在移交日后一个月内,修复由材料、工艺或承包期内乙方的任何违约造成的花城 金沙汇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

2) 甲方或其指定的乙方发现任何上述缺陷或损坏后应及时通知原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必须最迟在上述一个月的保证期结束前通知乙方。收到该通知后,乙方应尽快自费修正缺陷。

3) 甲方或其指定人应有权在下列情况下进行修正工作:

(a) 紧急情况下,如果它立即通知了乙方有关紧急情况的状况并允许乙方的一位代表在整个紧急工作期间在场。

(b) 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支付合理且必要的修理费用,甲方有权以应付未付的服务费补偿此项费用。

九、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当月实际物业管理费应缴而未缴的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向甲方报告且未得到甲方同意的,而对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属于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上述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人民币5000元/次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次的,或每年累计超过10次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累计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对应当作出决定的事项故意拖延或者不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在甲方书面警告后乙方在整改期限内仍不加以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上述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人民币5000元/次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次的,或每年累计超过10次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累计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按附件5承诺的人员未及时足额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乙方须向甲方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如期到位;如果乙方拒不配合,未在甲方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人次上述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人民币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10人次的,或每年累计超过30人次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累计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如乙方确因本物业运营管理需要而调换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替代人员的所有证明资料,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才能调换,否则视为该岗位空缺,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五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安排更换到位,否则视为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令,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人员的职业操守、廉洁从业培训和教育,遵守职业道德守则,禁止接受物业使用人的请吃送礼或变相收礼,禁止故意刁难物业使用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其合法利益。如发生上述现象并经甲方查实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人次上述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人民币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人次的,或每年累计超过10人次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累计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应设立专职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人员,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物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报告。对于物业使用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由于乙方应当预见而未能及时预见,或已经预见但未及时向甲方报告,或未及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采取有效行动,或未及时向物业使用人发出整改通知并积极督促其实施整改而未能起到有效的物业管理监管作用,在甲方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后,乙方拒不限期改正的,视为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令,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在事件发生时期的物业管理费,甲方无须支付,直到事件全部解决之日止,另甲方除扣除乙方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甲方按照附件6的考核评分标准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考评,如考评结果每出现一次“一般”或以下结论的,乙方须承担人民币5万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每年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一般”结论或2次“不合格”结论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除扣除乙方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物业管理服务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上述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人民币1000元/次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直到乙方全部改正,并经得甲方认可为止;每年累计超过30次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累计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如因乙方人员服务态度恶劣、服务不及时、服务质量差及其它乙方自身原因而受到物业使用人投诉,每月投诉数量达到5次及以上的,乙方须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如上述投诉连续3个月出现每月投诉数量达到5次及以上或年投诉数量累计达到30次及以上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除扣除乙方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未经得甲方的授权或未经得甲方同意的,乙方擅自向第三方收费,或虽经得甲方的授权或经得甲方同意的但未按甲方规定的标准乱收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立即退还所收的费用,并按擅自收费或乱收费的金额2倍承担违约责任;若此种情况出现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的原因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赔偿损失。

十、其他

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物业管理区域图纸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5、乙方承诺的人员投入清单

6、金沙汇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

物业管理区域图纸

附件2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业

 ——

—— 

18993.55

设备用房

——

——

191.117

合  计

 ——

 ——

19184.67

备  注

 

 

 

注:所示面积数据来源为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测绘编号:10CH88141023000039)。

附件3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电梯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监控中心;

10.消防控制室

11.管理用房;

12.非机动车库;

附件4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 4452 平方米;

2.道路 1620 平方米;

3.化粪池 1 个,隔油池 3 个;

4.污水井 4 个;

5.雨水井 21 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 54 个;

8.水箱 1 个;

9.垂直电梯 10 部,其中货梯 3 部、客梯 7 部;

10.自动扶梯13 部;

11.信报箱 / 个;

12.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125个,室外消火栓2个 ;

13.公共照明设施 1 套;

14.监控设施 1 个;

15.避雷设施 1 套;

16.共用天线  /      ;

17.机动车库 1 个 / 平方米;

18.露天停车场 0 个 0 方方米;

19.非机动车库 1 个 408 平方米;

20.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4144 平方米;

21.空调主机 3 台;

22.发电机 1 台;

23.变压器 4 台;

24.高压柜 8 台;

25.低压柜 29 台;附件5

乙方承诺的人员投入清单

附件6

金沙汇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序号

服务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总分

1

客服管理

(1)建立完善的租户档案资料

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每一项未达要求的扣1分

5

(2)客户投诉处理及回访情况

5

(3)物业巡查记录资料,是否如实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

(4)客户服务满意调查表

低于90%的,低1%扣1分

5

2

设备管理

(1)各系统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建立。

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每一项未达要求的扣1分

5

(2)各系统设备设施按时按标准维保、日常维保记录齐全

5

(3)设备系统及设施配备运行正常,无异常

5

(4)设备系统及设施完好、配备齐全

5

(5)设备用房保持干净、整洁、通风。

5

(6)工程人员持证上岗

5

(7)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维修

简易问题当天解决,复杂问题原则7天内完成,超时一项,扣1分

5

3

环境管理

(1)公共区域、通道、垃圾房的清洁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每一项未达要求的扣1分

5

(2)除四害等消杀工作

5

(3)绿化养护情况

5

4

保安消防管理服务

(1)日常巡逻记录及定岗执勤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每一项未达要求的扣1分

5

(2)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消防设备齐备完好

5

(3)消防中心人员持证上岗

5

(4)建立消防资料档案

5

(5)现场消防隐患及时整改

简易问题当天解决,复杂问题原则7天内完成,超时一项,扣1分

5

5

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制定、落实

(1)建立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

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每一项未达要求的扣1分

3

(2)落实情况记录及报告等档案

1

(3)签订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责任书

1

总分

100

备注:

1. 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分为良好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按合同金额支付;评分为一般的,限期整改;评分为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第五章 附 件(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或电子邮箱):

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请按以下要求的顺序制作,格式按所附格式要求提供。

序号

内 容

是否提交

页码范 围

备注

1

目录(自行制定目录及编制页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件1要求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2要求提供)

 

 

 

4

资格文件(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扩列提供)

 

 

 

5

投标书(按附件4要求提供)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附件5要求提供)

7

投标申请人声明(按附件6要求提供)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按附件7要求提供)

 

 

 

9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按附件8要求提供)

10

商务资料(可对应商务评分表的评审内容扩充)

 

 

 

11

技术服务方案(可对应技术评分表的评审内容扩充)

12

报价明细

1. 唱标信封内容格式

唱标信封必须单独密封(该信封不要放入其它信封内),封口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其内装以下内容:

投标书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证明书(如适用)(原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含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公司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盖公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完全一致。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人名称)采购   项目和服务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日期: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书

致:广州市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你们第 花城·金沙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17513162)的招标文件要求,(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的名义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内装投标文件纸质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WORD或EXCEL格式,U盘或光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副本4份(纸质)。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投标总价为¥ 元/2年(大写: ),服务期限为: 。

2、我方已详细审阅并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附服务合同,我方对此无异议。我方同意一旦中标,即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7个工作日内按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