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學年度暑期統一實習 選填志願注意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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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學年度暑期統一實習 選填志願注意事項說明. 日期 :2012 年 03 月 27 日 時間 :10:10-12:00 地點 :P409 專業教室. 選填志願注意事項. 一人只能選一個單位 & 一個部門 ( 例 : 國立台灣博物館 / 教育推廣組 ) 請 各位同學看清楚各實習單位的 規定 ( 例如:不得染髮、準備物品 ) 、 資格條件 ( 例如:須自備交通工具 ) 是否符合單位的需求 。 請 同學 以實習單位 為衡量, 勿以部門為優先考量 ( 因實習部門會由實習單位視情況分發或有輪調之可能 ) 。 不得頂替他人代為選取實習單位,經發現者,取消此次分發資格 。.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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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學年度暑期統一實習選填志願注意事項說明

日期 :2012 年 03 月 27 日 時間 :10:10-12:00

地點 :P409 專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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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志願注意事項

一人只能選一個單位 & 一個部門 ( 例 : 國立台灣博物館 / 教育推廣組 )

請各位同學看清楚各實習單位的規定 ( 例如:不得染髮、準備物品 ) 、資格條件 ( 例如:須自備交通工具 ) 是否符合單位的需求。

請同學以實習單位為衡量,勿以部門為優先考量( 因實習部門會由實習單位視情況分發或有輪調之可能 ) 。

不得頂替他人代為選取實習單位,經發現者,取消此次分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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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志願注意事項

若分發到實習單位者,不得任意要求更換實習單位,無故更換者需罰勞動服務 40 小時,故同學務必斟酌思量實習單位及地點,把握實習機會及表現,維護學校校譽及觀光學院的名譽 ( 請慎重考慮 ) 。

欲申請統一實習者,若實習單位無提供保險福利,請 於 實 習 前 先 自 行 投 保 ( 意 外 險 100 萬 以上 ) 。

需面試單位 ( 皆須準備履歷表 ) ,不一定可以完全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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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志願注意事項

暑期統一實習其它相關細則請參閱觀光人手冊。

凡參與統一實習者皆須出席“統一實習行前說明會”,說明會時間另行通知。

實習時間預定 7/1~8/31 ,除非公司有特別規定提早或延後,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校外實習時數 :37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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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填志願注意事項 繳交履歷表 :

繳交紙本檔 + 電子檔 ( 一般履歷表,請至觀院網站下載 : http://web.tourism.mcu.edu.tw/zh-hant/node/119)

電子檔檔名 ( 實習單位編碼 - 實習單位 - 班級 - 姓名 - 學號,例 :3-1-溪頭教學園區 - 休憩系 - 王 XX-9920XXXX) ,請 MAIL 至 : 休憩系冬鈺祕書 [email protected]

04/06( 五 )13:00 前,紙本檔統一繳至休憩系辦公室

已確定錄取者,請於 05/25( 五 ) 前繳交 (1) 實習協議書與 (2) 家長同意書 ( 否則不承認實習單位 ) ,若尚未確定實習單位者,另行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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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