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台灣障礙者成為世界公民』國際研討會暨工作坊 報名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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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et Taiwan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Proud to be World Citizens 『讓台灣障礙者成為世界公民』國際研討會暨工作坊 報名簡章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強調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享有一樣的權利,而「障礙」是身心障礙者與 社會環境互動遭遇各種障礙的結果,要求政府應落實各種形式的無障礙,包括硬 體環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資訊和通信系統,促進相關技術的設計、生產。同 時透過去除障礙環境、支持服務及生活輔具,讓障礙者可以充分地融入社會、自 立生活。另外,公約也特別強調障礙者主流化,要求國家的所有立法和政府各部 門的所有政策及制定過程應有障礙者的參與,所有政策的推動都要考量障礙者是 否能平等使用、參與。 二〇〇七年,台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正,修法立法旨意試 圖將對身心障礙者的保護及福利慈善觀點改為「權益保障」的觀點,但是條文只 做福利服務提供的一般性規範,未能全面貫徹「平等和不歧視」的價值及原則精 神。例如,只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 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 有歧視之對待。」,僅就所羅列之項目規範,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強調「基 於平等地位與他人一樣充分融入及有效地參與社會」有所落差。 為維護障礙者人權,落實平等不歧視的價值,並檢視《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 利公約》落實在台灣法律及制度的實務差異,同時借鏡其他國家障礙團體推展平 等及無區別待遇,消除障礙者歧視的倡議經驗,邀請國際投身倡議工作的障礙者 訪台,舉辦研討會及工作坊,分享自己的倡權經驗、個案評析,引發障礙者的障 礙意識的覺醒,發展障礙者組織的紮根,跨障別的對話與連結,並依據「身心障 礙者權益保障法」,促進障礙者參與公共政策。除了要喚醒障礙者瞭解自己的權 利須自我爭取外,為國內障礙者平權帶來省思,為台灣障礙者未來十年參與經 濟、教育、社會及文化提供新的人權思維。 一、主辦單位: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二、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財團法人小英教育基金會、財團 法人青平台基金會、美國在台協會、西悠飯店、民主進步黨、 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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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強調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享有一樣的權利,而「障礙」是身心障礙者與社會環境互動遭遇各種障礙的結果,要求政府應落實各種形式的無障礙,包括硬體環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資訊和通信系統,促進相關技術的設計、生產。同時透過去除障礙環境、支持服務及生活輔具,讓障礙者可以充分地融入社會、自立生活。另外,公約也特別強調障礙者主流化,要求國家的所有立法和政府各部門的所有政策及制定過程應有障礙者的參與,所有政策的推動都要考量障礙者是否能平等使用、參與。 二〇〇七年,台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正,修法立法旨意試圖將對身心障礙者的保護及福利慈善觀點改為「權益保障」的觀點,但是條文只做福利服務提供的一般性規範,未能全面貫徹「平等和不歧視」的價值及原則精神。例如,只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有歧視之對待。」,僅就所羅列之項目規範,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強調「基於平等地位與他人一樣充分融入及有效地參與社會」有所落差。 為維護障礙者人權,落實平等不歧視的價值,並檢視《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落實在台灣法律及制度的實務差異,同時借鏡其他國家障礙團體推展平等及無區別待遇,消除障礙者歧視的倡議經驗,邀請國際投身倡議工作的障礙者訪台,舉辦研討會及工作坊,分享自己的倡權經驗、個案評析,引發障礙者的障礙意識的覺醒,發展障礙者組織的紮根,跨障別的對話與連結,並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促進障礙者參與公共政策。除了要喚醒障礙者瞭解自己的權利須自我爭取外,為國內障礙者平權帶來省思,為台灣障礙者未來十年參與經濟、教育、社會及文化提供新的人權思維。 一、主辦單位: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二、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財團法人小英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青平台基金會、美國在台協會、西悠飯店、民主進步黨、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外交部 2 四、辦理地點: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9月12日: 經國紀念堂 (一樓集賢廳) 9月13日: 二樓 328 教室 五、辦理時間: 民國103年9月12日 至 13日,共計2天。 六、參加對象: 國內外障礙者及其相關人士、國內外障礙者團體代表、政府機關相關人員、國內外關心障礙者人權之人士,計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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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Taiwan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Proud to be World Citizens

『讓台灣障礙者成為世界公民』國際研討會暨工作坊

報名簡章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強調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享有一樣的權利,而「障礙」是身心障礙者與

社會環境互動遭遇各種障礙的結果,要求政府應落實各種形式的無障礙,包括硬

體環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資訊和通信系統,促進相關技術的設計、生產。同

時透過去除障礙環境、支持服務及生活輔具,讓障礙者可以充分地融入社會、自

立生活。另外,公約也特別強調障礙者主流化,要求國家的所有立法和政府各部

門的所有政策及制定過程應有障礙者的參與,所有政策的推動都要考量障礙者是

否能平等使用、參與。

二〇〇七年,台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修正,修法立法旨意試

圖將對身心障礙者的保護及福利慈善觀點改為「權益保障」的觀點,但是條文只

做福利服務提供的一般性規範,未能全面貫徹「平等和不歧視」的價值及原則精

神。例如,只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身心障礙者之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

重及保障,對其接受教育、應考、進用、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不得

有歧視之對待。」,僅就所羅列之項目規範,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強調「基

於平等地位與他人一樣充分融入及有效地參與社會」有所落差。

為維護障礙者人權,落實平等不歧視的價值,並檢視《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

利公約》落實在台灣法律及制度的實務差異,同時借鏡其他國家障礙團體推展平

等及無區別待遇,消除障礙者歧視的倡議經驗,邀請國際投身倡議工作的障礙者

訪台,舉辦研討會及工作坊,分享自己的倡權經驗、個案評析,引發障礙者的障

礙意識的覺醒,發展障礙者組織的紮根,跨障別的對話與連結,並依據「身心障

礙者權益保障法」,促進障礙者參與公共政策。除了要喚醒障礙者瞭解自己的權

利須自我爭取外,為國內障礙者平權帶來省思,為台灣障礙者未來十年參與經

濟、教育、社會及文化提供新的人權思維。

一、主辦單位: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二、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台灣弱勢病患權益促進會、財團法人小英教育基金會、財團

法人青平台基金會、美國在台協會、西悠飯店、民主進步黨、

多扶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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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理地點:

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

9月12日: 經國紀念堂 (一樓集賢廳)

9月13日: 二樓 328 教室

五、辦理時間:

民國103年9月12日 至 13日,共計2天。

六、參加對象:

國內外障礙者及其相關人士、國內外障礙者團體代表、政府

機關相關人員、國內外關心障礙者人權之人士,計150人。

七、會議內容及流程:

(一)「讓台灣障礙者成為世界公民」國際研討會

時間:103 年 9 月 12 日,共計 1 整天

內容:1. 美國障礙者法案(ADA)及《聯合國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所闡述的平等精神及其表現的方式

2. 什麼是歧視?以美國及台灣的案例進行分析

3. 談台灣的身權法及 CRPD 的差異與關係

4. 日本加入 CRPD 之後,政府及民間團體推動落實的各項措施

5. 從司法途徑爭取障礙人權,案例評析。

(二)工作坊一:如何實踐《聯合國障礙者權利公約》?

時 間:103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共計 3 小時

對 象:身心障礙者與非身心障礙者,共 50 名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常務理事 張宗傑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協會 總幹事 林君潔

引言人:尾上浩二 (Koji Onoue),奧平真砂子(Masako Okuhira)

《聯合國障礙者權利公約》是第一部保護身心障礙者權利、具法律約束力的

國際公約,公約中強調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是普遍的,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

必須保障身心障礙者不受歧視地充分享有這些權利和自由。

最重要的是公約強調障礙者主流化,要求國家的所有立法和政府各部門的所

有政策,制定過程應有障礙者的參與,所有政策的推動都要考量障礙者是否能平

等使用、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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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入《聯合國障礙者權利公約》後,身心障礙者應如何增能,參與檢視法

規、政策及預算的檢視,對台灣障礙者是重要的課題,需要國際經驗的交流。同

時亦借鏡其他國家障礙團體推展平等、無區別待遇,消除障礙者歧視的倡議經

驗,經由工作坊與國際投身倡議工作的障礙者,分享自己的倡權經驗,引發障礙

者障礙意識的覺醒,發展障礙者組織的紮根,跨障別的對話與連結,提升障礙者

權益,做為推動公約重要的參與者。

討論題綱:

1.如何引發更多身心障礙者意識覺醒

2.歧視案例之分享與探討

3.如何檢視法案的執行能力

(三)工作坊二:如何落實障礙者參與公民政治選舉投票權?

時 間:103 年 9 月 13 日 下午 14:00 ~ 17:00,共計 3 小時

對 象:身心障礙者與非身心障礙者,共 50 名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監事 黃智堅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法律扶助基金會李秉宏律師

引言人:林聰吉教授

與談人:肢障:劉于濟、視障:藍介洲、聽障:牛暄文、智障:江雅雯、精障:

鄭喬中、曾頎峰,各障別代表參加

依據《聯合國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十九條,參與政治和公共生活,障礙者

應享有政治權利,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享受這些權利的機會。由於障礙者參

與公民與政治議題在台灣較少討論,許多障礙者如視覺障礙、聽覺障礙、智能障

礙及肢體障礙者,無法獲得與其他人同樣的各種公共事務參與的資訊,例如瞭解

候選人或政黨的政見主張、如何參與政治活動及選舉投票,有些投票所無適當的

輔助設施,需要透過選務人員協助圈選,障礙者常會有所顧慮,而無法完全隱密、

自由、獨立行使公民權,甚至部分障礙者礙於環境的障礙,而放棄公民投票權利。

期待藉此工作坊,針對台灣障礙者參與公民與政治權利進行討論,除了提升

障礙者的公民政治意識外,還能實踐所謂的「真民主」,障礙者本身直接或透過

其自由選擇的代表,可以在選票上,或從事政黨,進而影響社會、塑造社會,讓

社會能夠變得更具包容性和多元化。

討論題綱:

1.其他國家障礙者自由投票權利的作法資訊交流

2.如何督促公共事務資訊的無障礙

3 如何擬定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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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9 月 12 日流程表:

時間 流程 與會來賓

9:30~9:50 報到

9:50~10:00 開幕式 貴賓致詞

10:00~11:30

1. 美國障礙者法案(ADA)及《聯合

國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

闡述的平等精神及其表現的方

2. 什麼是歧視?美國及台灣的案

例進行評析

3. 綜合討論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副秘書長 張惠美

主講人:Judith E. Heumann

(視訊)

與談人:台北大學張恆豪副教授

11:30~11:50 茶敘時段

11:50~12:30 台 灣 身 心 障 礙 權 益 保 障 法 和

CRPD 的比較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潘于岡理事長

主講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李秉宏律師

12:30~14:00 午餐時段

14:00~15:30

日本加入 CRPD 前後,政府及民

間團體討論及推展的各項措施

主持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協會

總幹事 林君潔

主講人:尾上浩二 (Koji Onoue)

與談人:陽明大學周月清教授

15:30~16:00 茶敘時段

16:00~17:00 從司法途徑爭取障礙人權,案例

評析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秘書長 王幼玲

主講人:錢建榮法官

與談人:政治大學孫迺翊副教授

17:00~17:30 綜合論壇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理事 劉俊麟、台北市新

活 力 自 立 協 會 總 幹 事

林君潔、所有的主講者

及與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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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9 月 13 日流程表:

時間 流程 與會來賓

8:30~9:00 報到

9:00~12:00 工作坊一:如何實踐《聯合國障

礙者權利公約》?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常務理事 張宗傑

主持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協會

總幹事 林君潔

引言人:尾上浩二

(Koji Onoue)

奧平真砂子

(Masako Okuhira)

-12:00~14:00 午餐時段

14:00~17:00

工作坊二:如何落實障礙者參與

公 民 政 治 選 舉 投 票

權?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監事 黃智堅

主持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李秉宏律師

引言人:林聰吉教授

與談人:肢障:劉于濟、視障:藍

介洲、聽障:牛暄文、

智障: 江雅雯、精障:

鄭喬中、曾頎峰

17:00~17:20 閉幕式 主持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潘于岡理事長

八、費用:一天$100 元,可自由選擇參加第一天、第二天或二天都參加。障礙

者有陪伴協同參與之需求者,其陪伴者免費,但以一人為限。

(會場備有逐步翻譯、手語翻譯,備有午餐、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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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資訊: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014 年 9 月 3 日(週三),額滿為止,敬請提早報名。

費用繳交:需完成繳款才完成報名程序

郵政劃撥

帳號:50295019

戶名: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報名方式:

方式一: 傳真報名:

繳費證明連同報名表傳真至:(02)22393-1686,並請

來電確認:(02)2393-1676 何先生,方完成報名程

序。收據將於活動當日提供。

方式二: email 報名: 將報名表及繳費單拍照或掃描寄至

[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393-1676

何先生,方完成報名程序。收據將於活動當日提供。

十、連絡方式:

聯絡人:何先生

電話: 02-2393-1676

傳真: 02-2393-1686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聯絡單位: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地址: 10049 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5號4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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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名 表

姓 名

單位名稱

聯絡資訊

電話: 職 稱

E-Mail: 與會身分 □ 一般 □ 身心障礙者 □ 學生

支持服務需求 □ 輪椅使用者

餐點需求 第一天 □ 葷 □ 素 □ 不用餐

□ 其他,請說明: __________ 第二天 □ 葷 □ 素 □ 不用餐

參加場次 報名費用 備註

□ 9 月 12 日 $100 元 身心障礙者之陪伴者一人免費。

□ 9 月 13 日 $100 元

收據抬頭 □收據抬頭同報名人

□另開立(請寫全銜): __________

報名費匯款單據黏貼處

郵政劃撥

帳號:50295019

戶名: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用 E-MAIL 報名者,請附收據掃瞄或照片檔)

報名注意事項:

1、請先來電確認是否有名額後,再行報名。

2、請將電匯單據黏貼於上面欄位,連同報名表傳真至 02-2393-1686 或掃描後,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3、報名表請一人填寫一張,如有需要懇請自行複印,或至「權進吧! 障礙者」下載報名表電子檔!

4、若遇天然災害,以各縣市政府公告為準,或來電洽詢。

5、再次提醒,需相關支持服務者,請務必將需求寫清楚!這是您的權利!

聯絡人:何先生

電話: 02-2393-1676 傳真: 02-2393-1686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聯絡單位: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 35 號 4 樓之一 ~ 感謝您的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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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介 紹

國際講師一

Judith Heumann 國籍:美國

Judith Heumann 出生於 1947 年美國紐約,今年 67 歲。18

個月大的時候,她因罹患了小兒麻痺症,自此坐上輪椅度過餘

生。到了該上小學的時候,美國公立學校拒絕她入學,被封為「危

險火災、頭疼人物」的她仍然不斷地抵抗美國當時的教育系統,

她的母親堅持孩子的選擇權,並持續的挑戰這被拒絕的事實,經

過數年奮戰,最後她終於在小學四年級被允許入學了,自此種下

了以具體的行動來提升障礙者權益意識的種子。在就讀紐約長島

大學時期,她曾多次集結身處其境的障礙者抗議、遊行。不料畢

了業的她,完成了所有教育學分,卻遇上了不發給她紐約教師執

照的困境,拒絕理由是紐約市教育局認為遇到火災時,她無法讓

自己或學生脫離火場。於是她決定提出法律訴訟,最後贏得了勝

訴,成為紐約市第一位坐輪椅的小學老師,教學三年。

1970 年,Judith 23 歲那年,號召了幾位障礙者成立她生平第一個社福組織,Disabled in

Action,致力於運用訴訟方式和示威、遊行來消除社會對障礙者的歧視,目標設定在剷除所

有對障礙者的阻礙,讓他們能享受美國社會完全平等的待遇,他們每個月定期聚會和出刊,

不斷宣導這個理念,並與紐約市人權諮詢委員會合作,鼓勵紐約市的商店、餐館和公共場所

提供輪椅無障礙公共設施。

她是早期自立生活的創始人,於 1972 年搬到加州柏克萊和一些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

校的學生共同創辦了自立生活中心,並擔任副主任一職。在這期間,最著名的事件是她召集

大批障礙者靜坐在舊金山的衛生、教育和福利部門口,直到他們願意簽署 Section 504 of

Rehabilitation Act 才解散回家。

1974 年,在她擔任美國參議員勞工和公共福利委員會主席的助理期間,她協助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障礙者個別教育法案) 的立法與開發,保障了從出

生到 18 歲或延伸至 21 歲障礙者教育的需求與服務,並受到美國聯邦法律管轄。1975 年,

她拿到了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公共衛生碩士學位後,又創辦了 Alliance for Technology

Access,研發電腦等各項科技輔具,協助障礙者,特別是障礙孩童,使用這些科技教育輔具。

1983 年,她與 Ed Roberts 及 Joan Leon 共同創辦了 World Institute on Disability,關心全

世界的障礙者,提供公共政策、訓練和研究計畫,她擔任主任一職直到 199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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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年至 2001 年期間,在美國克林頓總統執政下,她在教育部擔任特教和復健服務辦

公室的助理秘書長,負責全美的特殊教育、障礙研究、職業康復和獨立生活的實施立法方案,

服務超過 800 萬名障礙青年和成人。2002 年至 2006 年,被世界銀行組織聘任為障礙與發展

的顧問,成為該銀行的首位障礙者顧問,帶領銀行瞭解各國障礙者的需求與相關服務,從事

各種政策分析,進而改善他們的生活和工作,使障礙者也能成為經濟上和社會上的主流。 而

後,她相繼擔任 Global Partnership for Disability and Development 的首席顧問及哥倫比亞特

區障礙服務部的主任。Judith 有超過 30 年的經驗,一直參與國際障礙者組織,並與世界各

國政府溝通,推動障礙者人權。1995 年,她代表美國教育部部長理查·賴利(Richard Riley)參

加在墨西哥城舉辦的國際障礙議題大會。同年,她代表美國出席在中國北京舉辦的第四次聯

合國世界婦女大會。

2010 年,她成為美國歐巴馬總統的執政團隊的一員,被聘任為國務院國際障礙者權益

的特別顧問,負責推動國際障權公約(CRPD)、遊說各部會加入 CRPD 及培訓各國的障權倡

議人士。

由於她一生卓越傑出的表現,分別獲得 Long Island University in Brooklyn,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和 University of Toledo 三所大學的榮譽博士學位。她與 Jorge

Pineda 結婚,目前住在華盛頓特區。

國際講師二

尾上浩二 Koji Onoue 國籍:日本

生於 1960 年日本大阪,因出生時為假死狀態早產兒,故從小

患有腦性麻痺障礙。小學時曾就讀養護學校,爾後進入當地國高中

就讀;在當時(1970 年初期) 患有障礙症的孩童就讀地域性學校相

當地罕見。

1978 年就讀日本大阪市立大學,期間參與障礙者問題社團,

爾後始投入障礙者權利運動。

1988 年擔任日本腦性麻痺患者協會「大阪青い芝の会」事務

局長,成為與政府機構交涉的負責人,並對日本介護制度與無障礙

環境(barrier-free)政策等提出建言。

1989 年以 DPI (Disabled People's International,世界身心障礙者聯盟, 簡稱「DPI」)日

本會議事務局員的身份,著手策畫國際連帶活動與交通無障礙運動的推動。

1991 年於大阪導入日本國內首創搭載輪椅升降機的復康巴士,並推動 1992 年秋天大阪

府交通無障礙環境條例制定運動。

1998 年成立「自立生活センター・ナビ」,該機構為「同儕心理支持團體 (Peer

Couns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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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為了號招參與於北海道所舉行的 DPI 世界會議,奔走日本全國 33 處擔任地方集

會的講師。

2004 年當選 DPI 日本會議事務局長,業務包含策畫、號招一萬人規模的集會與遊行等

全國性運動。除此之外,尾上先生除了負責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策定、批准與其在日本國內的

實施、障礙者在地生活支援施策的確立等政策提倡,同時也是相關研究活動的核心人物。身

為研究計畫負責人,由尾上先生所擔綱的研究計劃成果可歸納如下:

障礙者・高齡者的自立生活支援制度 社會保障政策研究事業(東京共同募金助成事業、

2006 年)障礙者綜合福祉服務法建言書(キリン福祉財團助成事業、2007~9 年)

「地域主導之障礙者支援過程的個體研究」(國立社會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 關於障礙者

自立支援與合理性配慮之研究事業、2010 年)

障礙者賦權(empower)與以障礙者為核心支援狀態之研究事業報告書(キリン福祉財團助成

事業、2012 年)

2005 年於日本通常國會(定期國會),2006 年於日本臨時國會上以障礙者自立支援法之

參考人進行意見論述,並於 2013 年的臨時國會上以障礙者權利公約批准承認相關之參考人

進行意見論述。

2010 年於政府成立的障礙者制度改革促進會議中擔任要職,其後並擔任障礙者政策委

員。

2014 年 6 月起就職於障礙者政策委員會事務局,也就是內閣府・障礙者制度改革擔當

室,擔任政策企劃調查官。

國際講師三

奥平真砂子 Masako Okuhira 國籍:日本

出生於富山縣滑川市。出生時體重過低僅有 1700 公克,重

度黃膽造成腦性麻痺的障礙出現。脖子會不自主晃動,也無法行

走。4 歲以前都在富山市的復建醫院裡面,7 歲時進入了醫院的

附屬養護小學(富山県立富山養護學校小學部),高中畢業之前,

有 14 年的時間都在教養機構中度過,高中畢業的前一年覺得「我

受不了機構了!!」,這樣的一念之轉,迎向了考一般大學的挑戰。

最後幸運地考上位於京都的私立大谷大學短期大學部(成為富山

市的養護學校第一個考上一般大學的人),畢業後進入四年制的

文學部,二年後順利地從大學畢業。

1981 年,從職場的前輩那邊得知由公益財團法人 DUSKIN

愛之輪基金會所主辦的「MISTER DONUTS 障礙者領導人才赴美培訓計劃」,她就去報了

名。這甄選計劃,從一百三十名以上的報名者中選出十名合格者,她是那十名中的其中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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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年 1 月 7 日,她和 3 位障礙者一同前往美國加州柏克萊市,初次學到自立生活運

動(Independent Living Movement),「自己選擇、自己決定、自己負責」等自立運動理念,

並且受到感動。經過 7 個月的研習,回國後,一年後她又返回美國,在之前研習的柏克萊自

立生活中心,以約聘人員的身份在職業斡旋部門擔任助理及同儕支持員三年又二個月。

1986 年 10 月回國後,為了要實踐障礙者在日本也可以被雇用的想法,她以進入大企業

工作為她的目標。經歷過在員工 500 人左右的中小企業工作,於 1988 年 5 月進入了株式會

社日立公司的系統工程師教育部門中工作。累積了電腦處理及企業行政的經驗八年。由於她

認為障礙者僱用率的規定而被錄用的身份有所侷限,加上她自己想要做更有意義的事情,所

以轉任到當時未正式立案的「日本全國自立生活中心協議會」工作。在這五年期間,她認識

了許多日本身心障礙領袖,也從日常工作中學會了企劃、提案、執行、報告等等業務。

2001 年 4 月至今,她於公益財團法人日本障礙者復建協會企劃研修部擔任研修課長,

承接了 JICA(國際協力機構)研修計劃及 DUSKIN 亞太身心障礙領導人培訓計劃,該計劃

為期十個月的培訓,從亞洲地區招募身心障礙青年到日本學習,依各個不同的興趣提供課

程。由於需要到各個開發中國家去招募面試,因此也從中了解到開發中國家身心障礙者實際

的狀況。

前述培育計劃之外,她也主責及規劃 JICA(國際協力機構)的就業課程及障礙者領袖

培育課程。培育對象不僅限於亞太地區,還包括非洲、中南美等全世界開發中的國家。招收

到的研修員進入課程後,實行為期二個月的團體研修課程。另外,她還以 JICA(國際協力

機構)的短期派遣專家的身份到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共和國、巴基斯坦、哥斯達黎加、哥

倫比亞等地執行障礙者相關議題的計劃。

除此之外,她也在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放送大學擔任特別講師,有多年授課經驗。

作著:「The disability rights movement in Japan: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專長: 日本美國自立生活運動歷史;

亞洲的障害者運動;

日本女性障礙者議題;

障礙者領袖培育;

障礙者能力開發;

有關各障礙類別之日本國際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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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講師一

李秉宏 律師

Lawyer Terry Lee

現職: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業務處律師

學歷:台北大學司法學系畢業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

(在學中)

經歷:

2004 年 01 月:勞工保險局財務處電話服務中心受聘人員

2004 年 11 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2005 年 03 月:萬國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2005 年 03 月: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四等一般行政考試及格

2005 年 06 月:專利代理人審核通過

2005 年 09 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法規研究既業務處律師

2005 年 12 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審查委員會委員(至今)

2007 年 06 月:政府採購初階人員考試及格

2007 年 07 月: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智慧財產訴訟專班」修業及格

2007 年 09 月: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專利工程師專班」修業及格

2008 年 09 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法務處律師

2010 年 03 月:台北律師公會社會福利法委員會委員

2011 年 03 月: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治教育種子師資培訓班(受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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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講師二

張恆豪 副教授

Associate Prof. Heng-hao Chang

現職:專任副教授,台北大學社會學系

學歷:夏威夷大學 Manoa 分校,

博士 (Ph.D. in Sociology)

經歷:專任助理教授,台北大學社會學系

兼任助理教授,南華大學通識教學中心

專任助理教授,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暨社會學研究所

研究助理 Graduate Research Assistant,

夏威夷大學障礙研究中心 Center on Disability Studies, UHM

專長:障礙研究、社會運動、健康社會學

台灣講師三

周月清教授

Prof. Yueh_ching Chou

現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

學歷: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社會工作博士

經歷: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專任教授

社會處第一科「行政及社工員在職訓練計

畫」科員

彰化仁愛之家「重殘老人組」輔導員

內政部社會司科員

南投啟智教養院保育員

台北市政府社會工作員

專長:people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community living, family carers

授課:身心障礙福利、care, gender and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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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講師四

錢建榮

Judge Chien Chien-jung

現職: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行政訴訟庭)

學歷:輔大法研所碩士(台大法研所博士候選人)

經歷:台東地方法院法官

專長:行政法、憲法、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

台灣講師五

孫迺翊 副教授

Associate Prof. Nai-Yi Sun

現職: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學歷: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專長:社會法、憲法、行政法

授課:行政法、社會法、社會法案例

台灣講師六

林聰吉

Prof. Tsong-Jyi Lin

現職: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學歷:美國普度大學政治學博士

專長:政治行為、選舉政治、媒體政治、民意調查

授課:比較政府、媒體政治、政黨與選舉、政治行為

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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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的交通方式:

【自備交通工具】

北上

重慶北路交流道下往市區方向,至民族西路口左轉進入民族西路

後,至承德路口左轉沿承德路直行,至劍潭站右轉至中山北路再右

轉後,沿中山北路直行過通河街口抵中心。

高速公路林口收費站過後,走十八標至環河北路交流道下,左轉進

入敦煌路至承德路口左轉直行,劍潭路口右轉至中山北路再右轉

後,沿中山北路直行抵中心。

南下

重慶北路交流道下往士林、北投方向過百齡橋後,右轉進承德路至

劍潭路口左轉,至中山北路再右轉後沿中山北路直行抵中心。

(註)劍潭路 07:00~09:00 禁止左轉,此時段車輛過百齡橋後直行士

林中正路,至中山北路再右轉後沿中山北路直行抵中心。

※本中心備有停車位,每小時 30 元。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捷運淡水線:劍潭站二號出口步行約 10 分鐘(約 500 公尺)即可抵達

公車

劍潭站下車:

203.218.220.260.267.277.280.285.279.308.310.606.612.646.665.68

5.902.紅 3 劍潭國小下車:

26.41.250.266.280.288.290.303.529.61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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