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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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刘莹. 其他证券业务.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 回购交易业务. 资金拆借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第一节 回购交易业务. 一、回购交易的意义 ( 一 ) 什么是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商或投资者在卖出某种证券的同时,约定在将来的某一确定日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该证券购回的交易; 或者相反,证券交易商或投资者在买人某种证券的同时,约定在将来的某一确定日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该证券售出的交易。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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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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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券业务

回购交易业务 受托投资管理业务

资金拆借业务财务顾问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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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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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交易的意义( 一 ) 什么是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商或投资者在卖出某种证券的同时,约定在将来的某一确定日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该证券购回的交易;

或者相反,证券交易商或投资者在买人某种证券的同时,约定在将来的某一确定日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再将等量该证券售出的交易。

前者称回购交易,后者称逆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涉及两方,卖出证券融入资金的一方可称为融资方,买入证券融出资金的一方可称为融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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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交易从其实际结果来看,它是一种以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以有国债回购、企业债券回购、股票回购、基金回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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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交易市场起源于美国,最初是证券交易商为获得短期融资而设立的,而后吸引了许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目前是美国金融市场中交易量最大的一个市场,许多发达国家都有类似于回购交易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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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债回购市场起步于 1991 年上半年,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 ( STAQ ) 制定了证券代保管制度和回购业务的具体规则,并宣布试行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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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 (Securities Trading Automated Quotations System ; STAQ 系统 ):

1990 年 12 月 5 日,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 (STAQ 系统 ) 正式开始运行。 STAQ 系统是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综合性场外交易市场。系统中心设在北京,连接国内证券交易比较活跃的大中城市,为会员公司提供有价证券的买卖价格信息以及结算等方面的服务,使分布在各地的证券机构能高效、安全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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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的发展

1990 年 12 月 5 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 STAQ 网交易市场开通典礼 ;

1992 年 7 月 1 日法人股流通转让试点在 STAQ 系统开始试运行,开创了法人股流通市场。

1993 年 4 月 22 日发布国务院令第 112 号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9 年 9 月 9 日,为整合中国证券市场多头管理,以及防范亚洲金融危机,因“国庆彩排和设备检修”,经上级电话通知,关闭了 STAQ 网

2000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答复 STAQ 、NET 系统股民询问口径的通知

2001 年 5 月 25 日证券业协会公布以“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方式解决两网股流通问题。证券业协会掌管了两网股。两网股股票和股民,不得不按每周一天 ( 或 3天 5天 ) ,每天 1次的强制条款进行股份转让操作,涨跌幅度限制 5%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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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 系统是由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中证交)开发设计,并于 1993年 4 月 28 日投入试运行的。 该系统中心设在北京,利用覆盖全国 100 多个城

市的卫星数据通讯网络连接起来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为证券市场提供证券的集中交易及报价、清算、交割、登记、托管、咨询等服务。 NET 系统由交易系统、清算交割系统和证券商业务系统这三个子系统组成。

当时,在 NET 系统进行交易的只有中兴实业、东方实业、建北集团、广州电力、湛江供销、广东广建和南海发展等 7只股票,市场规模较小。按有关规定,凡具备法人资格且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境内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可用其依法可支配的资金,通过一个NET 系统证券商的代理,参与法人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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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Q 和 NET

由此在全国形成了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和 STAQ 、 NET 两个计算机网络构成的“两所两网”的证券交易市场格局。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STAQ 和 NET 两个交易系统日益萎缩,上市公司效益也不尽人意。

1999 年 9 月 9 日,这两个系统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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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启动 中关村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

启动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周翀 ] 2006-01-17 03:06

经国务院批准 ,中国证监会昨天正式发出批复 ,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园区公司 ") 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 以下简称 "代办系统 ") 进行股份转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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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 月试点正式启动。发挥证券公司中介作用 方便投资者股份转让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为解决 STAQ 和 NET 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公司的股份流通问题于 2001 年设立的。 2002 年开始 ,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也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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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和场内回购交易

场外国债回购交易是指在集中性证券交易场所之外的金融机构之间或其他投资者之间通过证券机构代理,双方签订书面合约,并进行实际钱券的交易。

场内国债回购交易是指在集中性的证券交易场所,通过证券交易场所设计的标准化合约在场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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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的交易费用由证券交易所向证券公司收经手费,

如是客户委托回购交易,证券公司向客户收佣金。

经手费和佣金均于回购成交当日一次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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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成交后的清算实行一次成交,两次清算的办法。

第一次清算是在成交当日,对双方进行融资、融券成本的清算,

第二次清算是在回购到期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根据成交时的年收益率计算出购回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购回价格 =100元 +100元×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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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交易的性质

1.回购是一种在资本市场上利用证券(资金)进行的短期融资(投资)行为

2.回购兼有“证券交易”和“信用交易”的双重性质

3.回购市场是连接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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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是一种在资本市场上利用证券(资金)进行的短期融资(投资)行为

回购交易中,对证券原持有人(卖方)来说是回购,对投资人(买方)来说是逆回购;由于是带有回购条件的买卖,卖方只是暂时放弃了证券的所有权,以获取一笔货币资金的权利。同时,买方只是暂时拥有作为抵押品的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出借一笔资金给卖方,买方能得到的只是双方议定的回购利息,而不是证券本身的利息。证券本身的利息(包括抵押期内利息)是属于卖方证券原持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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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购兼有“证券交易”和“信用交易”的双重性质

从证券交易角度来看,由于实行足额证券和资金相互交换的过程及逆过程,所以可理解为同一笔证券的现货买卖交易和远期反向买卖交易,它是在现货交易基础上衍生的交易,又是一种远期交易形式。因此,从足额证券和资金互相交换而言,回购具有证券交易的性质。

从信用交易角度来看,由于卖方是以足额证券作抵押而融入资金,即融资方,买方则是接受抵押而融出资金,即融券方,因此,就融资融券而言,回购又具有信用交易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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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购市场是连接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

按照我国现有的金融法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可以采用融资融券和拟开展的转融通业务进行转换。而回购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作为一种现货买卖的衍生交易,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都可以运用的工具。国债回购市场既可以作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服务,也可为广大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合法而安全的场所,所以成了连接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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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买入返售证券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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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一) 买入返售证券业务的意义

买入返售证券业务就是指逆回购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其它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证券返售给其他企业,以获取利息收入的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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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买入返售证券业务的账户设置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户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户是资产类账户,核算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按返售协议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买入证券所发生的成本,即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户应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如不同交易场所、不同期限的证券种类以及融资方设置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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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户

“ 买入返售证券”账户的借方登记证券公司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按实际支付的金融买入证券的款项;

贷方登记买入证券在当期到期返售时,按买入证券时实际支付的款项;

“ 买入返售证券”账户的余额在借方,反映公司已经买入尚未到期返售的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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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息收入”账户

“利息收入”账户是损益类账户,反映证券公司取得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以及返售日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

“利息收入”账户应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种类设置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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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息收入”账户

“利息收入”账户的贷方登记证券公司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取得的买入返售证券利息收入,以及返售日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

期末,应将该账户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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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业务程序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通常分为两个步骤, 一个是签订买入金融资产阶段, 另一个是到期卖出金融资产阶段。 期间会发生当期的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证券公司应于买入某种证券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证券到期返售时,按返售价格与买入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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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处理

1. 当证券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贷 :结算备付金 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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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处理

2.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合同约定名义利息计算利息收入或股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或应收股息) 贷: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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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处理

3. 收到支付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现金股利等

借:结算备付金 或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

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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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返售日, 借:银行存款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或结算备付金 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Page 32: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5.在交易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有权取得本应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资产的,应按取得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不固定,持有金融资产的性质而定)

结算备付金(按交易违约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按账面余额) 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按其差额,如为损失,

计入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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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取得票据、证券、贷款等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除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均应计入取得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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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6-1 ] 大华证券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融入标准券国债 1000万元, 回购交易品种为 R028 ,成交年收益率为 3.6% 。

购回价格 =100+100×3.6%×(28÷360 ) = 100.28(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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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买入证券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 贷:结算备付金——公司 10000000 ( 2 ) 买入证券在当期到期返售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 结算备付金——公司 10028000 贷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 利息收入 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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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6-2] 2004 年 12 月 1 日,大华证券公司通过营业柜台自营融入标准券国债 2000万元,回购交易期限为 3 个月,成交年收益率为 3.6 % 。

购回价格 =2000+2000×3.6%×(3÷12 ) = 20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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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国家规定的营业柜台买入证券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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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买入返售证券在当期没有到期,期末计提 1 个月的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60000元( 20000000×3.6%÷12)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 60000 贷:利息收入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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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买入证券在当期到期返售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180000 贷:买入返售证券 20000000 应收利息 60000 利息收入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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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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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一 )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意义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就是指回购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其他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卖出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买回该批证券,以获得一定期间内资金使用权的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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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业务需要关注以下管制要求: 1. 交易成员的债券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

场进行 , 不得在场外进行 . 2. 中央结算公司为央行指定的办理交易成员债券回购业务

的债券托管与结算机构。参与回购业务的交易成员必须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帐户,并存入真实的自营债券。

3.买方不得在回购期内动用回购债券。 4.交易成员在进行回购业务时,债券与资金必须足额清

算,不得买空和卖空债券;不得挪用个人或机构委托其保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业务;不得通过租券或借券等融券行为进行回购业务。

5.回购的期限分别为 7天、 14天、 21天、 1 个月、 2 个月、 3 个月、 4 个月,共计 7 个品种,最长不得超过 4 个月;回购利率由买卖双方确定,回购到期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资金与债券的反向交割,不得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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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的账户设置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账户

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账户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账户是负债类账户,反映证券公司按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取得)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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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账户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账户的贷方登记证券公司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卖出金融资产融入资金的数额;

借方登记到期购回时归还资金的数额; 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公司尚未到期回购

的卖出金融资产价款。该账户应按卖出金融资产种类和融资方设置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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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账户的借方登记证券公司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金融资产回购业务,发生的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以及回购日实际支出的金额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账面余额的差额;

期末,应将该账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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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处理

卖出回购业务包括两个步骤, 一个是前期卖出阶段, 另一个是到期回购阶段。 证券公司应于签约卖出证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为一项负债;证券到期回购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卖出证券时实际收到的款项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费用。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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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根据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或结算备付金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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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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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协议到期,金融资产回购日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其账面余额)

应付利息 利息支出 (按其差额) 贷:银行存款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或结算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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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交易对方违约的情况下, 借: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其账面余额) 结算备付金(交易违约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还需要转销该项损失)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不确定,取决于卖出金融资产的性质而定)

投资收益(如为损失,记入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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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6-4.某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融出标准券国债 1000万元,回购交易品种 R028, 成交年收益率为 3.6%。

购回价格 =100+100×3.6%×( 28÷360) =10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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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卖出证券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结算备付金 10000 000 贷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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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卖出证券在当期到期回购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 利息支出 28000 贷:结算备付金——公司 100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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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 2004 年 12 月 1 日,大华证券公司通过营业柜台自营融出标准券国债 2000万元,回购交易期限为 3 个月,成交年收益率为 3.6%

购回价格 =20000000+20000000×3.6%×3÷12=20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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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国家规定的营业柜台卖出证券时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 银行存款 20000000 贷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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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月 31 日,卖出的证券在当期没有到期,期末计提 1 个月未到期的卖出回购证券利息 60000元( 20000000×3.6%÷12)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 利息支出 60000 贷 : 应付利息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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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5 年 2 月 28日,卖出证券在当期到期回购时 , 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00000 利息支出 120000 应付利息 60000 贷 :银行存款 20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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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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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意义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简称“受托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简称“委托人”)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受托投资管理合同,把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的行为。受托投资只能投资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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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账户设置

( 一 )“ 代理业务资产”账户 “ 代理业务资产”账户属资产类账户,反映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用受托资金购买证券的实际成本、出售收入及其差价。

“ 代理业务资产——投资成本”的借方登记证券公司用受托资金购买证券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卖出证券结转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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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卖出证券的价款大于实际购买成本的差额记入“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的贷方,实际卖出证券的价款小于实际购买成本的差额记入“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的借方。

Page 62: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时,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投资管理收益,结转己实现未结算的收益时,借记“代理业务资产——己实现未结算损益”账户,属于委托单位的收益金额,记入“代理业务负债”账户的贷方,属于公司的收益金额,记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账户的贷方。

Page 63: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如果发生损失时,按损失的金额,贷记“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账户,属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的损失金额,记入“代理业务负债”账户的借方,属于公司应当承担的损失金额,记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委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支出”账户的借方。

Page 64: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二 ) “ 代理业务负债”账户 “ 代理业务负债”账户属负债类账户,反映公司接受委托进行资产管理的资金。

该账户的贷方登记证券公司收到委托单位汇入的款项;

借方登记到期退还委托单位委托管理的资金及损益;

“ 代理业务负债”账户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证券公司接受委托资产管理所形成的资金。

Page 65: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受托投资管理收益,属于委托单位的收益金额,记入“代理业务负债”账户的贷方;

如果发生损失,属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的损失金额以及合同到期证券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记入“代理业务负债”账户的借方。“代理业务负债”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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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属损益类账户,反映证券公司经营受托投资而取得的收益。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属于证券公司的收益金额以及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收入;

期末,应将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应无余额。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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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支出”账户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属损益类账户,反映证券公司经营受托投资而发生的损失。

该账户借方登记证券公司应当承担的损失金额;期末,应将该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应无余额。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分类账。

Page 68: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三、会计处理

1.公司收到委托单位汇入款项,并将款项划入清算公司,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贷:代理业务负债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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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用受托资金购买证券,按实际成本: 借:代理业务资产(成本)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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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购买的证券卖出,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理业务资产(成本)(按卖出的

证券的成本结转) 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按实际卖出证券收到的款项与成本之间的差额计价入账,已实现未结算收益记入贷方,已实现未结算损失记入借方)

Page 71: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4.定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并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借: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贷:代理业务负债(按合同规定属于委

托客户的收益入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受托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

Page 72: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代理业务发生亏损时,证券公司的分录为: 借:代理业务负债(按合同规定属于委托客户的损失入账)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支出

贷 :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Page 73: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5. 到期退还客户委托管理的资金及损益,作如下分录

借:代理业务负债 贷:银行存款——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Page 74: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 例 6-5] 大华证券公司接受京华公司的委托为其进行资产管理,委托期为 1 个月。资料如下 :

(1) 3 月 1 日,收到京华公司汇人的款项 10 000 万元时,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 银行存款——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10000 万

贷:代理业务负债 10000 万

Page 75: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2) 3 月 1 日,大华证券公司将飞达公司汇人的款项存入指定的清算代理机构时,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 结算备付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10 000 万

贷 : 银行存款——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10 000 万

Page 76: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3) 3 月 5 日,大华证券公司用委托资金买入甲股票,成本为 9800 万元。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 代理业务资产——成本 9800 万 . 贷 :结算备付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9800 万

Page 77: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4) 3 月 15 日,将 5 日购入的甲股票卖出,扣除佣金、印花税等实际收入项 12000 万元,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结算备付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12000 万

贷 : 代理业务资产——成本 9800 万 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2200 万

Page 78: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5) 3 月 18 日,大华证券公司用委托资金又买入乙股票,成本为 11000 万元,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 代理业务资产——成本 11000 万 贷 :结算备付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11000 万

Page 79: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6) 3 月 30 日,将 18 日购入的股票卖出,扣除佣金、印花税等实际收入款项 9800 万元,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 :结算备付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客户 9800 万

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1200 万

贷 : 代理业务资产——成本 11000 万

Page 80: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7) 3 月 31 日,证券公司按规定计算资产管理费 10 万元时,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

借:应收款项 10 万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0 万

Page 81: 第六章 证券回购业务及会计处理

(8) 3 月 31 日 ,合同到期与飞达公司结算时,按双方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大华证券公司应获取 (承担 ) 受托投资管理收益 (亏损 ) 的 20% ,而飞达公司应获取 (承担 ) 受托投资管理收益 (亏损 ) 的 80% 。根据相关凭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 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1000万

贷:代理业务负债 800 万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

入 20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