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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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联合国大会 1984 年通过《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或处罚公约》(《公约》),该公约于 1987 年 6 月 26 日生效。大会又于

1997 年 12 月宣布 6 月 26 日为联合国“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旨在关注酷

刑受害者及其家庭所遭遇的苦难,并重申对酷刑及各种非人道待遇的谴责。

酷刑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受到国际法的绝对禁止,并且在任何情况

下均不得施行或予以合理化,因此每一国际社会成员,均有责任阻止酷刑的

发生。

中国于 1988 年批准加入《公约》,迄今刚好 27 年。根据《公约》第二条,

作为缔约成员,中国政府必须履行国家义务如下︰“ (1) 采取有效的立法、行

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辖的任何领土内出现酷刑的行为; (2) 在任

何特殊情况,不论为战争状态….或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均不得援引为施

行酷刑的理由; (3) 由上级官员或政府当局的命令,均不得援引为施行酷刑的

理由。”

作为最早的缔约成员国之一,中国对履行以上各项国家义务理应责无旁贷,

然而,在过去 27 年间,中国的酷刑受害者不见减少,反而增加。人权律师

便是其中一例。高智晟、王胜生、江天勇、唐吉田、张俊杰、王成、王全璋、

金光鸿、刘士辉、李天天、唐荆陵、浦志强、李方平、滕彪、李和平、张科

科、余文生、蔡瑛、王永航、李春富、刘晓原、倪玉兰、张凯、蒋援民,等

等,都曾遭受来自当局的各种酷刑或非人道待遇,包括暴力殴打、电击、灌

食、强迫注射药物、性暴力、禁止休息、禁止进食和治疗、关禁闭、烟熏、

烫伤、骚扰、侮辱、威胁,等等,给律师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虽然中国在法制进程中不断取得进步,但在酷刑领域却是踟蹰不前。归根究

底,刑诉及司法程序中的不公与缺陷,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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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国立法对“酷刑”至今仍未制定全面而且合乎国际公法标准的定义,令

有关的罪行,不容易被追究。此外,根据现行法律,涉嫌人在审讯前可被拘

禁可长达一年多,加上判决前亦可被押长达一年多。在目前公安及司法行政

机关的 权力未受到有效制衡,律师在场权未被纳入立法,律师的会见权利未

有落实的情况下,嫌疑人在覊押期间面对人身侵犯的的机会大增。由于缺乏

有效监督,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更因为备受滥用而愈加成为酷刑的重发之

地。

2015 年 11 月,联合国“禁止酷刑 委员会”将在瑞士日内瓦再次审议中国履行

《公约》的报告,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政府恪守作为《公约》缔约国的国家义

务,严肃跟进委员会此前对中国提出的多项改善建议及措施。

中国当局亟需采取一切措施,制约执法及各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酷刑的出

现,以信守国家于《宪法》第 33 条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

本报告旨在曝光中国人权律师历年遭受的酷刑和非人道待遇,以期引起国内

及国际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推动中国刑事诉讼及司法制度,并人权律师境况

的完善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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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

格的待遇或处罚的定义

2. 中国律师十大酷刑排行榜

3. 维权律师被酷刑的经历

4. 世界各地律师的支持影片

5. 联合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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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

遇或处罚的定义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第一部分

第一条

1. 为本公约的目的,「酷刑」是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

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

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

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

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

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

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

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

2. 本条规定并不妨碍载有或可能载有适用范围较广的规定

的任何国际文书或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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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十大酷刑排行榜

【1】暴打

使用暴力对律师进行长时间殴打,方式包括:连续扇耳光,用矿泉水瓶或拳

头猛击头部、颈部、腹部或胸部,将人踹到地上暴打,抓住头部撞墙,用绳

子吊起或绑在床上进行拳打脚踢,用锥刺刺穿肛门等。

案例:2014 年 3 月 21 日,河南律师张俊杰在建三江大兴公安分局被公安人

员用矿泉水在头上猛击,连续扇七八个耳光,踹到地上暴打,最终被打断三

根肋骨。(《张俊杰律师:建三江殴打、拘留律师事件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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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击

以高压电警棍电击律师身体各部位,尤其是生殖器官。

案例: 2007 年 9 月 29 日,北京律师李和平在北京遭到一群不明身份者绑架

到郊外的一处地下室中,除了受到暴打外,李律师被高压电棍电击到满地乱

滚。(《李和平律师关于自己被殴打的个人声明》)

【3】灌食/注射药物

将食物灌入律师鼻管,可使人气管出血甚至窒息;强制注射药物,使人神智

不清。

案例:2010 年 4 月, 北京律师金光鸿被不明身份者绑架,随后被带到精神病

院注射和强制服用多种药物。期间,金食欲不振,有人在他的鼻孔插入喉管,

强逼他进食。释放后,金感到全身疼痛,只能进食流质食物。(《阿波罗:

多维权律师控当局实施酷刑 金光鸿被关进精神病院》)

【4】性暴力

针对律师生殖器官进行的酷刑,方式包括:强迫脱光衣服,以竹签捅生殖器,

性侵犯等。

案例:自 2012 年 7 月 29 日起,湖南蔡瑛律师被益阳检察机关非法拘禁及

刑讯 87 天。羁押期间,检察人员强迫蔡瑛脱光裤子,并命令其数自己的阴

毛,同时还要求其回答 “阴毛和头发有什么不同?烧起来的味道好闻不?”

(《蔡瑛律师事件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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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禁止休息

对被拘律师进行长时间连续讯问,剥夺休息时间,可导致腿部肿胀、体重骤

降、呕吐、晕厥等后果。

案例:2011 年,广东律师刘士辉被公安非法羁押 108 天。期间,他曾被审

问五天,期间不准睡眠。他的腿部肿胀了两倍,体重下降了七八磅。(《维

权网:人权律师刘士辉首度讲述被关押期间遭受的酷刑》)

【6】禁止进食和治疗

即使律师身体虚弱或患病,也不予提供食物或药物治疗,时间可长达数十天。

案例:2012 年 6 月,大连律师王永航因为法轮功辩护而被当局以“利用邪

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七年,被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期间,王因遭到酷

刑对待而出现瘫痪症状,病重而陷入生命垂危,然狱方仍拒绝家人提出医疗

检查的要求。(《自由亚洲:王永航狱中遭酷刑生命垂危》)

【7】关禁闭

长时间将律师单独关押于封闭环境之中。

案例: 2011 年 2月 19 日, 北京律师江天勇被公安扣押、审问及殴打超过两

个月,期间他一直被羁押在看不见阳光的房间里。(信息来自本人)

【8】烟熏/烫伤

烟熏和烫伤律师脸部或身体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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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7 年 11 月 28 日, 北京律师高智晟在秘密绑架后五十多天内,高

志晟的眼睛及鼻子被公安以至少五根香烟烫伤和烟熏。(《高智晟:黑夜、

黑头套、黑帮绑架》)

【9】侮辱

透过言语或行为侮辱被拘律师或其家人,方式包括:强行关铁笼,以粗口辱

骂,强迫在地上爬行等。

案例:2008 年 4 月 15 日,北京市西城公安人员将北京律师倪玉兰(女)抓

到派出所进行关押。关押期间,警察朝倪玉兰脸上撒尿。待倪玉兰呼喊“救

命呀,警察打人了”。(《倪玉兰致维权网的公开信》)

【10】威胁

以恐吓性语言对律师或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

案例:2014 年 3 月 21 日, 北京律师唐吉田在建三江大兴公安分局被公安人

员威吓,声称要将唐律师活埋、割肾,甚至犬决,胁迫他在笔录上签字。

(《唐吉田:难忘在建三江公安手里的十六个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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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被酷刑的经历

我们搜集了被酷刑律师的简历和他们被酷刑的经过

蔡瑛 Cai Ying 程海 Cheng Hai 程 为 善 Cheng

Weishan

董前勇 Dong Qianyong

高智晟 Gao Zhisheng 江天勇 Jiang Tianyong 蒋援民 Jiang Yuanmi 金光鸿 Jin Guanghong

李春富 Li Chunfu 李方平 Li Fangping 李和平 Li Heping 李天天 Li Tiantian

李昱函 Li Yuhan 刘浩 Liu Hao 刘士辉 Liu Shihui 刘卫国 Liu Weiguo

刘晓原 Liu Xiaoyuan 倪玉兰 Ni Yulan 浦志强 Pu Zhiqiang 唐荆陵 Tang Jingling

唐吉田 Tang Jitian 滕彪 Teng Biao 王成 Wang Cheng 王胜生 Wang Shengsheng

王全章 Wang Quanzhang 王永航 Wang Yonghang 袭祥栋 Xi Xiangdong 余文生 Yu Wensheng

张俊杰 Zhang Junjie 张凯 Zhang Kai 张科科 Zhang Keke 张培鸿 Zhang Peihong

周泽 Zhou Ze 朱宇飙 Zhu Yubiao

蔡瑛 Cai Ying

简历

蔡瑛律师为湖南省长沙市人。2012 年因司法部门构陷被关押

87 天,遭受多种酷刑,后经控告撤案,目前正要求国家赔偿。

2014 年,蔡瑛律师代理湖南醴陵、宁远两起中共双规案件,

并在网络媒体公开披露双规酷刑,遭到当局打压。2014 年 3

月,建三江人权律师被殴事件,蔡瑛律师是最早赶赴建三江维

权律师之一,在第一时间将人权拷问建三江的事实传递给了外

界,争取了最大的声援。

被酷刑的经历

2012 年 7 月 30 日早上 10 时 30 分左右,几名隶属于沅江市人民检察厅的人士,在益阳

市检察院内强行将蔡瑛带走,关进一间特制的审讯室,连续审问他三日两夜,期间还夹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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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恐吓和侮辱。后来,蔡瑛被转送至一所宾馆内继续关押及受审,侮辱、恐吓和酷刑愈见

厉害,当中更包括性暴力及精神虐待。

另外,他亦被长时间近距离监视,饮食睡眠受限,身体各处均受到严重伤害和耗损。在审

讯途中,当局曾尝试以行贿罪、诈骗罪、伪证罪和男女关系罪审判蔡瑛,全部均被他否认

告终。2013 年 1 月 13 日,沅江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正式撤销了他的行贿案,结束长达

87 日的非法关押和酷刑。

蔡瑛的自白: http://bit.ly/1eUhdHf

程海 Cheng Hai

简历

北京律师程海于 1984 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成为律

师前,他当过农民、工人、教师和投资顾问,曾创办企业及在

省政府经济体改办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相关法律。2001

年成为律师,2003 年起到北京执业。现为高博隆华律师事务

所律师和合伙人。程律师亦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和人权专业

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程律师多次代理非北京户口者被歧视的官司,及为北京、石家

庄、合肥等地多宗法论功信仰者案件辩护。

2006 年,程律师去信北京市人大,建议改进对外地户口选民要到户籍地人大开具选

民身份证明的不合理限制。

2007 年,程和共 69 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联署发表呼吁取消劳改制度的公开信。

程海律师称:「公众利益工作,是律师的职责,律师有责任维护社会正义。」因此,

他经常免费代理涉及多元公众利益的案件。

2008 年 3 月 14 日「拉萨骚乱」后,程为被捕的西藏人作辩护。

2008 年 8 月,和其他律师一起发起推动北京律协直选,先后有近百位北京律师签名

参与,推动了 2009 年北京市律协换届选举有史近 30 年来第一次选票的选举。从

2010 年起北京律协会会员费首次减少 500 元/年,促进全市区级律师协会的设立。

2012 年担任倪玉兰被控寻衅滋事、诈骗罪的一二审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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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联合全国 17 位律师,行政复议司法部对全国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违法。同

年,因在丁家喜律师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教育公平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庭审

时退庭投诉办案人员严重违法,被司法局处以停止律师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被酷刑的经历

2009 年 4 月 13 日,程律师在成都巿为一名以「利用邪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罪」关押的

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时,程遭七名公安拳打脚踢,令其手和肋骨受伤。

2013 年 4 月 12 日,程海和梁小军律师到法庭要求司法部门解释为什么推迟 13 名法轮功

学员的审判,结果遭到警方的报复。程海及梁小军在大连法院外面被 10 名左右的便衣警

察绑架,被拖上警车,警察在警车内对程海拳打脚踢。。2013 年 11 月 26 日上午,程海

依法到第三看守所会见被羁押的当事人丁家喜律师,会见时征得丁家喜本人的同意,程海

律师欲为其录音拍照时,突然遭到警察的阻止殴打,在被扣押

近 5 个小时后,程海律师才被获准离开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程

海律师在会见丁家喜时,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征

得当事人的同意之下,为其录音拍照,却被警号为 014004 的

警察抢夺手机,并掐住程海律师的脖子,拧住胳膊在看守所院

内拖打,并抢走程海律师的手机等物品,程海律师一度与外界

失去联系。据程海律师的助手说,上午大约 11 时,他在看守

所门外突然看到程海律师正被看守所所长及多名警察欲带往办

公楼,程海律师不同意,被多名警察推拉,动作激烈。他在准

备拍照时,遭到保安的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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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为善 Cheng Weishan

简历

江苏律师程为善是江苏恒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酷刑的经历

2013 年 12 月 23 日,程为善律师在张少杰牧师家里 10 余人被围困 24 日,门口来了

200 多名手持棍棒的暴徒。屋内 10 余人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群暴徒非法要求夏钧律

师删除网上发的帖子。程为善律师的包被抢走,衣服被撕破,手被打伤。

董前勇 Dong Qianyong

简历

北京律师董前勇,1980-12-21 出生,籍贯皖肥西县。曾就读于

安徽省司法学校(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后自修安徽大学法律

本科。2005 年通过司法考试,2007 年成为执业律师。2009 开

始参与办理信仰相关的案件、维权案件,及律师自身维权活动。

被酷刑的经历

2010 年 9 月 1 日,北京律师董前勇前往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准备旁听王宇案的开庭。因发

现该法院违法对辩护律师实施安检,董律师提出质疑,结果被该院法警拖出殴打。

2013 年 12 月 12 日,律师蔺其磊、张科科、唐天昊、董前勇在湖北武汉江夏区法院为一

信仰案件辩护,法院门口大量警察和不明身份人员包围,安检处要求律师存包并不许带计

算机,开庭后审判长驳回对公诉人和合议庭的回避请求,多次打断辩护人发问,四位律师

被迫退庭。

2014 年 8 月 20 日,王宇、董前勇、李敦勇律师在哈尔滨香坊区法院开庭。因董律师提

出公诉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袁越法官恼羞成怒责令将其驱除出法庭。董律师整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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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时,法警上辩护席拽着董的脖子揪了出去。王律师当庭继续提出审判长回避且控告法警

暴力执法,也被驱除。

高智晟 Gao Zhisheng

简历

高智晟是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著名律师,于

1996 年起执业即长期替弱势群体维权,曾经代理

多宗民众维权案件控告地方政府。他曾被中国司法

部选为「中国十佳律师」。高智晟被誉为「中国良

心」,美联社指他为「中国维权律师界的领军人

物」,广受尊敬,被滕彪等中国法律界人士称为

「中国维权运动的先行者」、「中国全民维权意识觉醒的引领人」,因此遭受当局最严厉

的迫害。前加拿大亚太司司长戴维·乔高形容高智晟为「曼德拉和甘地的结合体」,是

「地球上最勇敢的律师之一」。

高智晟勇于为当局眼中的敏感个案辩护,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地下基督教徒以及与官员发

生纠纷的基层农民和私营企业家。尤其自 2004 年底开始多次上书中国政府高层,要求改

变对法轮功等群体的非法处理手段,并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器官遭当局活摘指控的调查。

高智晟三度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但高的名字,在中国的搜索引擎、微博,却是无法搜

索到的「敏感词」。

被酷刑的经历

从 2006 年 8 月 15 日被秘密暴力绑架起至 12 月 22 日被审判止,高智晟总共被关押时间

是 129 天。其中被拷住双手的时间是 600 小时;被固定在特制的铁椅上的时间是 590 多

小时;被左右双向强光灯照射的时间为 590 多小时。129 天里,被强制盘腿坐在地板上

反思罪过的时间是 800 小时左右;被强制擦铺板的次数为 385 次。这些都是他们交由同

监室的犯人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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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写的<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一文提到,他在 2007 年被秘密绑架后,50 多天内遭

受严重酷刑。例如:秘密警察以电击、竹签捅生殖器等性酷刑、被烟头烫和烟熏鼻子及眼

睛等各种肉体与精神酷刑,公安表明是以「对待法轮功的酷刑」方式对待他、并说高智晟

不可能活着出去。后来,当局以多种酷刑手段逼他写批判法轮功的文字但未能如愿;但他

做了部分妥协,因为公安威胁高若把酷刑向外界透露,将在高的妻女面前折磨高,且其女

儿将会死亡。于是高被迫在假笔录上签名「政府没有绑架高、没有酷刑折磨、对高全家关

爱」。

2009 年 2 月 4 日,高智晟在陕西的老家被超过 200 名警察带走关押,长期下落不明。后

来方知遭单独囚禁及酷刑,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但美联社 2010 年 4 月下旬公开的报导证

实,高智晟 2009 年消失后长达 14 个月遭关押,期间所受酷刑程度「没有言语可以形

容」,比 2007 年失踪时所受酷刑更加严重;例如警察曾脱光他衣服,轮流用手枪打他,

甚至连续殴打两天两夜。

2010 年 4 月 7 日,高智晟现身北京并接受了美联社的采访。在采访中高智晟表示「我没

有能力坚持下去。一方面是我过去的经历,也正是这些经历深深地伤害了我的亲人。经过

深思熟虑我最终做出的这个决定是为了寻求平静和安宁」。两星期后之后,高再被强迫失

踪 20 个月。

高智晟的自白: http://bit.ly/1LQeK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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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勇 Jiang Tianyong

简历

北京人权律师江天勇在担任教师一职超过十年后,于 2004 年

移居北京,追求他对人权事务的兴趣。于 2005 年,他取得律

师执业资格,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工作。

江天勇专门为受宗教迫害的人辩护。此举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受

到他的基督教信仰所影响,他的当事人包括佛教领袖、法轮功

学员及维吾尔族社运人士。江天勇曾参与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维权、山西黑砖窑案件、北

京律师直选、法轮功个案等多件维权行动,也因此一直处于被监控、骚扰和威胁之中。

2009 年 7 月被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后,江天勇曾任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

协调人。现以公民身份仍然从事人权案件的出庭辩护工作。

被酷刑的经历

2013 年 5 月 13 日,江天勇和 6 个律师到四川资阳市围观又名

二娥湖洗脑中心的资阳法制教育中心。七位律师在法制教育中

心外被数名身份不明的人殴打倒地。江天勇的小腿被石头砸伤,

其后几位律师因「妨害公务」被带到迎接镇派出所。

2014 年 3 月 20 日,江天勇前往黑龙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

「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公民。3 月 21 日早上

8 时左右,江天勇所住的建三江格林豪泰宾馆,突然被几十人闯

进来,把他和另外四律师从两个房间里面绑架出来,他被塞在

车子的后备箱。他们被带到建三江公安局大兴分局,然后分开

审问。在审问室,江天勇坐在椅子上,公安翟长坤对着他前胸

使劲用拳头打,拿矿泉水瓶打他脑袋、打脸。江天勇坚持要他们出示证件及抓捕他们的理

由,他们拒绝,同样他也拒绝「交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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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 7 点,江天勇被带上手铐,公安将毛巾布打湿,缠在他的两个手腕上,然后从后

面铐上手铐,带上黑头套。接着,公安把江天勇从讯问室架出去,他说感觉没走多远,到

了一个屋子里,听到好像是卷闸门或自动门的声音。他被带进去后,公安用用铁链子把他

吊起来。公安开始对他拳打脚踢,踢他的腹部和胸部,有五、六个一起动手,持续的踢,

打的时候,还问「干什么来了,还来不来,谁带头的」等等,江天勇不说话,就一直打他。

2014 年 4 月 22 日,江天勇被释放,天津医院检查的诊断结果指他的 8 根肋骨骨折。根

据江天勇的影像诊断报告单显示:左侧第 2、3、

6 肋前端及右侧第 3-7 肋前端骨质均显断裂,断

裂间隙模糊,周围可见高密度骨痂影。江天勇从

建三江回北京后,到医院检查,由于不久警察尾

随而至,结果医院检查结果是「一切正常」。但

江天勇却一直感觉转身剧痛,经李方平律师劝说

了到天津检查。4 月 18 日,天津医院为江天勇

做了 CT 检查,4 月 22 日拿到诊断结果证实八根肋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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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援民 Jiang Yuanmin

简历

蒋援民,1958 年 3 月 5 日出生,现为北京市汉威(深圳)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中国保障人权律师服务团成员。蒋律

师于 1982 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经多次代理农民土地维

权案件,以至在 2013 年被公安局非法拘捕和关押 170 天,

因此患上双腿膝盖骨软化症。2013 年起,蒋律师多次为包

括法轮功等的宗教信仰人士辩护。在 2014 年著名的黑龙江

建三江案中,蒋律师亦参与营救四名被非法拘禁的维权律师。

被酷刑的经历

2013 年 4 月 18 日,蒋援民律师因为失地农民维权遭报复,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逮捕,三亚警方将蒋援民律师押到三亚审讯一天一夜,后来被关押在三亚第一看守所。他

每天被关押在挤迫的环境,一个可关押 12 个人的仓里关了 25 个人,最多时关了 30 个人。

因为两人床上睡三、四个人,所以只能横着睡,弯曲双腿地上也睡着人。

6 月 16 日,蒋被带到农垦医院去检查,骨科主任诊断为髌骨软化症。医生指原因是蒋律

师的腿长期弯曲再加上没有晒太阳,加上伙食非常差缺乏营养,导致钙质流失,令髌骨和

腿关节形成空隙,所以造成了髌骨软化。而看守所一直未带他住院治疗导致病情加重。到

看守所探望蒋的李方平律师蒋援民律师双腿的肌肉有明显萎缩的症状。蒋援民律师因患髌

骨软化症双腿瘫痪近 3 个月,他的双腿根本无法站立行走,后来虽有所好转,但是每次

最多站立或者走 3 分钟便再也支撑不了。

蒋援民的自白: http://bit.ly/1BQ87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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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鸿 Jin Guanghong

简历

金光鸿律师生于湖北省监利县,北京著名维权律师、六四事件

亲历者。1984 至 1992 年间就读于武汉大学图书馆系和哲学

系,获文学学士和哲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厦门大学任教。

1996 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同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执业

于北京市京法律师事务所。

金光鸿曾曾经代理多宗法轮功及维权人士案件、发表《中国司

法改革黑皮书》,他亦曾签署《零八宪章》。

被酷刑的经历

2011 年 4 月,本来要为一名法轮功学员辩护的金光鸿,突然消失了接近两个星期。金光

鸿律师都记不清具体是 4 月八日或九日的哪一天失踪的,只依稀记得自己好像在街上行走

时忽然被人控制,随后被关到过看守所,再后来被送到过精神病院。金只隐约记得那段时

间发生的细节,他被带到精神病院注射和强制服用多种药物,并曾被捆绑在床上并被殴打。

被折磨期间,金 食欲不振,更称曾有人在他的鼻孔插入喉管,强逼他进食。释放后几天,

金光鸿感到全身疼痛,只能进食流质食物。其后,亦只能开始步行很短的路程。

Page 20: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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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富 Li Chunfu

简历

李春富为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泛参与公民表达权、信

仰权、平等权等权利维护及公益法律诉讼。李春富代理了法轮功

学员、艾滋病患者、被公安拘留期间或劳改期间非自然死亡案件,

也参与了农民的土地维权案件。他曾和黎雄兵一起为记者齐崇淮

作法律辩护。

被酷刑的经历

2009 年 5 月 13 日李春富与张凯律师到重庆市江津区办理一宗劳教所打死法轮功学员的

案件时,被公安盘问及殴打,李律师因被扣上手铐导致双手多处擦伤,被打了几记耳光而

轻微流血。 李律师被带到派出所的一个房间,被强行拷在一水泥墩子上,手铐的齿轮陷

入他的手腕流血,一名公安及一名协管员打了李律师几记耳光,对他做了两份询问笔录,

并检查他的行李箱及计算机。

李方平 Li Fangping

简历

北京律师李方平现为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益仁平中心法律顾问,《公民承诺》的签

署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著名案件包括:

2009 年,北京维权者赵连海被控「寻衅滋事」案

2010 年 5 月,代理北京艺术家「 吴玉仁」被控在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妨碍公务」案

2010 年 11 月,代理中国「三聚氰胺 」奶粉受害者

Page 21: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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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为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当事人冀中星提供法律援助,出庭辩护

2013 年 10 月,为江西瑞昌教师性侵 7 名幼女案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014 年,担任中央民族大学维族学者伊力哈木涉嫌「分裂国家罪」一案的辩护律师。

被酷刑的经历

2006 年,为山东临沂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 「聚众扰乱交通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提供法律

援助,在临沂的大巴车上在遭到 10 数个持铁棍、不明身份男子暴力殴打,头部被打破,

深可见骨,是维权以来受伤最严重的一次。

2011 年 4 月 29 日,李方平失去联系。之后失踪一个星期。失踪期间,遭到酷刑。

2013 年 9 月 4 日,李方平律师在山东省临沂办理案件时遭

警察殴打受伤。他突然遭到警员江雨无故殴打,令他的下体、

手臂多处受伤。

2014 年 7 月 9 日下午,李方平等人向湖南省检察院交涉益

阳公安秘密立案侦查蔡瑛之事。李方平律师出示律师证后,

省检安保人员仍要求搜身检包,警号为 430019 的警察将李

律推出门外,并接连三次将律师推到台阶下,导致李方平两

手臂等多处扭伤。

Page 22: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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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 Li Heping

简历

北京律师李和平是河南省信阳市人,在北京全球律师事务所工作。李和平主要为持不同政

见者、强制拆迁受害者、宗教受迫害者、弱势群体等维权。李和平信奉基督教,同时反对

政府干预宗教。2008 年度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宗教民主自由奖及欧洲理事会人权奖得主。

被酷刑的经历

2007 年 9 月 29 日下午 5 时 30 分左右,李和平在他北京市朝阳区办公楼的停车场内,被

一群来历不明人士以布袋蒙头,塞进一辆无牌的轿车内,随后被关到郊外的一处地下室里。

未几,几人连翻毒打、砸头、踹脚及用高压电棍折磨他,并断断续续地进行了四五个小时。

直至 9 月 30 日凌晨 1 时,李再度被蒙头,并载至小汤山附近的一处野树林子获释放。

李回家查点后,发现他所承办的曹东案的申诉档,连同手机卡,名片夹,笔记本和移动硬

盘一并不翼而飞。此外,他的笔记本计算机亦被彻底格式化,驱动程序也未能幸免。

李和平的自白: http://bit.ly/1HpDasm

Page 23: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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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天 Li Tiantian

简历

李天天原籍新疆石河子 142 团,

1966 年出生。曾当过 11 年护士。

通过自学,1995 年考上律师。

2006 年开始在上海做律师,在上海

市北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多年。后

来 2011 年茉莉花革命期间被关了

95 天后,因为政府的各种刁年,身

心承受不了,就决定不做律师了。

被酷刑的经历

2011 年 2 月「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因为李天天在网 路上发表言论祝贺埃及人民推翻

独裁,遭到中共当局的打压,更在上海失踪长达 3 个月。

2011 年 2 月 19 日至 5 月 24 日被秘密关押期间,她整天被关在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

连阳光都见不到,每天 24 小时都有人看着。看守她的人每班有 4 个人,每 12 小时换一

个班。在被关押的 3 个月中只有几次机会从没有窗户的房间出来被带到警察局去做笔录。

当局要求她写下保证书,并把她送回新疆老家。李天天曾经多次试图回到上海,但都被强

制遣返回新疆。

2011 年 11 月,李天天被遣返新疆后一直是处于被监视状态下居住。她总共被送回新疆 7

次。公安更怀疑她精神不正常,声称要带她去医院检查。

李天天的自白: http://bit.ly/1CDRHLe

Page 24: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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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昱函 Li Yuhan

简历

辽宁律师李昱函 1991 年开始执业,2009 年因逃避公安迫害从辽宁逃到北京,现在在北

京市敦信律师事务所个人执业。

被酷刑的经过

据李昱函陈述,2006 年 9 月,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将周长江刑事拘留后,却将犯罪现

场录像销毁,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008 年 6 月 23 日,李昱函吊着被周长江

指使的人员打骨折的伤臂,再次到办案单位要求追查录像证据时,遭到和平分局治安项目

大队长张家丰的无端殴打,李昱函当即向警务督察报警,但并无处理结果。为此,李昱函

向各有关部门投诉,到北京上访。2009 年 3 月 2 日,和平分局控申科副科长及治安项目

大队代表分局告知李昱函,将给予她 10 万元的救济补偿,条件是息访。李昱函接受了这

份口头协议,可是分局至今未履行该协议。同年 3 月 9 日,和平分局警察将李昱函骗上

警车,再次对其暴力殴打并非法关押,致李昱函突发高血压,突患快速房颤心脏病。同年

10 月 12 日,李昱函突然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2010 年 3 月 9 日,和平分局警察以区政

法委书记要谈话为由,将李昱函控制在一家酒店内限制人身自由长达 10 小时,直到李昱

函被气得发作快速房颤无法动弹,警察才撤走。2011 年两会期间,和平警方将在北京的

李昱函强制带回当地,非法拘禁 8 小时后,因李昱函再次发作快速房颤晕倒,将其送往

医大一院的门前离去。2011 年 7 月 2 日,李昱函到公安部信访部门登记时,再次遭到和

平分局控申科员警的殴打,再次发作快速房颤心脏病,后经北京建国门派出所警察送往医

院并垫付了医疗费。2012 年 6 月 4 日,李昱函到监察部欲递交上访材料时,被十余名辽

宁驻京办人员拖入车内破口大骂,随后被关押到驻京办时,发作快速房颤心脏病晕倒。醒

来时却被告知去监察部属于非访将会受到治安处罚。现年 54 岁的律师李昱函说,在惨遭

黑恶势力及沈阳警方的迫害之后,衰弱的身体状况已经无法正常执业,自 2009 年 3 月至

今已 3 年多,期间十数次住院、20 余次进急救室,因无力支付 8 万多元的手术费而无法

进一步的治疗。

李昱函的自白: http://bit.ly/1TZOu3J

Page 25: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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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 Liu Hao

简历

广州律师,基督徒。以刑事辩护、行政相对人代理与再审申请申诉为执业方向。

被酷刑的经历

2014 年 7 月 28 下午,李金星、刘书庆、刘浩律师,到焦作市看守所要会见张小玉、许

有臣,看守所再次以二人正被提审为由,不许会见,该驻所检察室也紧闭房门,无法投诉。

7 月 30 日,伍雷、刘浩为会见等待到第三天时,刘浩律师被查房,锦江之星宾馆房间门

口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堵住门口,不允许出门。律师到看守所大门后遭大量人员殴打,

刘浩律师被卡脖子、打耳光、击打头部,要求进入看守所躲避,遭对方以说今天武警演练

拒绝。

刘士辉 Liu Shihui

简历

广东律师刘士辉 1999 年取得律师资格,2000 年开始到广

州执业,先后办理了佛山、东莞等地涉及成千上万失地农民

的非法批地和集体资产案件以及其他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案件。

2008 年 12 月,刘士辉参加了《零八宪章》的联署。因为

刘在网上发表反专制文章、在公共场所穿「一党独裁,遍地

是灾」文化衫、与其他朋友聚会纪念六四 20 周年、办理郭

飞雄刑事申诉案并代郭控告梅州监狱狱警命案等原因,2009 年 9 月被当局剥夺了律师执

业资格。被除牌后,刘还为困在黑监狱的金汉艳、金汉琴姐妹维权。其后刘士辉遭到不同

的打压:

2010 年 12 月 10 日因参加庆祝刘晓波获颁诺奖聚餐被国保绑架

2011 年 2 月 15 日因参与广州茉莉花研讨会被特务便衣殴打

2011 年 2 月 25 日被国保抓走关黑监狱及被酷刑

Page 26: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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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4 月 29 日因拍摄苏州国保拉扯网友暴行被便衣特务殴打

2014 年 1 月 6 日因关注被当局非法抓捕的梁颂基、张圣雨、马胜芬、肖青山等被

行政拘留 7 天

2014 年 4 月 8 日被国保绑架及殴打

2014 年 4 月 29 日因祭奠林昭被拘禁 12 小时

被酷刑的经历

2010 年 12 月 10 日「世界人权日」,刘士辉因参

加广州朋友庆祝刘晓波获颁诺奖聚餐,被广州国保

绑架丢弃到距广州市区 50 公里以外的从化市鳌头

镇荒无人烟的野外。

2011 年 2 月 20 日,中国人权律师刘士辉在社交网

站推特发表了关于茉莉花革命的信息,他指:「我

将会在 2 月 20 日下午 2 时,在广州的人民公园与

『茉莉花小姐』约会,这不是私人的约会,欢迎任何围观人士。」。因为这条信息,他在

前往公园时被五名本地公安袭击。他的腿被殴打致骨折。

2011 年,公安非法闯进刘士辉家中,他被羁押 108 天。期间,他曾被审问长达五天,期

间不准睡眠。当时,他的腿部已经肿胀了两倍。羁押期间,他的体重下降了七至八磅,还

得了重病。

2013 年 1 月 5 日广州刘士辉到广州越秀公安分局了解因参加纪念六四二十五周年接力绝

食活动被捕的维权人士,其后被公安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拘禁。

2013 年 4 月 29 日刘士辉去探访林昭墓,在苏州被国宝殴打,打耳光、用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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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国 Liu Weiguo

简历

山东律师刘卫国,1972 年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2002 年开始执业。山东泉舜律师事

务所律师,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1998 年获亚洲开放

(香港)教育学院同等学历认证。业务范围包括受理山东地区的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全国

范围内的重大、疑难及死刑案件等。

被酷刑的经历

2013 年 12 月 12 日,刘卫国等 15 位律师前往会见河南南乐县张少杰等 20 余名被抓基

督徒,遭到看守所拒绝,并被不明身份人员跟踪、录像、抢手机,律师以绝食抗争。后律

师两次遭到多人围堵、拉扯、侮辱。

12 月 13 日,律师团会见遭拒,再次遭围殴,刘卫国被殴打 4 次、头被砖头砸破。

刘晓原 Liu Xiaoyuan

简历

刘晓原律师为江西省吉安市人,多次代理其他维权人士的案件,包括杨佳案、三网民案及

齐崇怀案,直至 2012 年因连续两年不予通过律师年检而无法执业。2013 年,他亦曾为

首都机场爆炸案当事人冀中星提供法律援助。

被酷刑的经历

2011 年 4 月 14 日 10 时许,因参与杨佳案、何胜凯案、三网民案及艾未未案等,刘晓原

被北京市公安局的便衣人员带走,关押在一家宾馆里。拘禁期间,多名警察轮流看守,并

出言侮辱及恐吓他。在整个过程中,关押他的人士未有展示出任何警官证或法律手续。

刘晓原的自白: http://bit.ly/1HrykMY

Page 28: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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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 Ni Yulan

简历

北京倪玉兰律师,2011 年度荷兰郁金香人权捍卫

奖得主,2001 年起投身维权运动,即帮助受京奥

强拆影响的居民,2002 年因拍摄邻居遭强拆,被

当局非法拘禁 75 日,期间受酷刑致双腿残废,需

靠拐杖行动。倪于 2002 及 2008 年两度因妨害公

务罪,各判监 1 年及 2 年。2012 年 4 月 19 日,

她再因寻衅滋事和诈骗罪,被北京市西城区判入狱 2 年 8 个月。

被酷刑的经历

2002 年 4 月 27 日上午,倪玉兰因拍摄邻居遭强拆的经过,被警察强行带到警车里殴打

至昏迷,关进派出所刑讯室里,被酷刑折磨了三日。后来,倪被转送至看守所羁押近七个

月,当局以妨碍公务罪判倪有期徒刑 1 年,并吊销她的律师资格,直至 2003 年 7 月 12

日获释放。倪在这段期间,因受过度的酷刑折磨致其双腿残废,需靠拐杖行动。从 2003

年获释至 2008 年 4 月,警察仍将倪囚禁在她家里,不许与外界接触。

2008 年 4 月 15 日,一群警察与黑社会成员,带同铁锥等工具,非法强闯倪宅破坏,并

打伤了她。事后,倪玉兰被诬告打伤警察,终获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囚有期

徒刑两年。期间,她被剥夺了聘请律师和自我辩护的权利,法庭亦未有理会警察对倪施酷

刑的指控。2009 年 5 月 4 日,倪玉兰被转送到北京市女子监狱,受到了各种侮辱和折磨,

包括强迫她在地上爬行等。

2010 年 4 月 14 日,倪玉兰再度获释放,但因被强拆而露宿于东城区避难所,期间警察

经常刁难她一家人,后来辗转被秘密关押到北京市西城看守所里。

倪玉兰的自白: http://bit.ly/1QYyPma

Page 29: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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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 Pu Zhiqiang

简历

浦志强,河北唐山市滦县人,北京著名维权律师,

也是六四事件广场绝食活动的参与者之一。北京市

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浦积极主张废

除劳动教养制度及妥善解决六四事件。

浦常代理维权辩护案件,涉及公民权利的案件为多。

浦志强曾经因参与调查多起案件而数次遭到中国警

方逮捕,例如著名的谭作人案、艾未未案等。

2013 年 2 月 6 日浦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要求中共高层清算周及

其在任时的政法委系统十年维稳的问题,并建立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 年 6 月 13 日,浦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为

由逮捕。

2015 年 5 月 15 日,北京检察二分院在官方微博公布,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及寻

衅滋事罪被正式起诉,案件将在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审。

被酷刑的经历

浦志强因在朋友家参加「六四研讨会」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子夜被带走,关押在北京市朝

阳区第一看守所,6 月 13 日被逮捕。

浦志强患有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和高血脂在内的多种疾病。当他被送进看守所时,警察没

收了他的药物并给他提供了一些他没听说过的药。

浦志强的律师张思之在 2014 年 6 月 9 日会见了他,浦志强说他现在得到了一些包括胰岛

素在内的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但是他的腿部发肿,正正是糖尿病病人没有得到合适的治疗

的一个典型症状。浦还告诉张思之他每天被审讯 10 小时,很可能导致他健康状况恶化。

Page 30: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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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律师两次以浦志强的健康为由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第二次的申请,官方以」危害社

会”为由于 2014 年 6 月 9 日拒绝。

在看守所期间,浦几乎天天被提审,每次长达 10 余小时,提审之后还要值夜班,让他无

法承受。浦的体重迅速下降了 9 斤,曾经出现呕吐、晕厥等现象,双腿一度浮肿至膝盖。

他在看守所期间家属无法探视,即使律师会见也难以顺利成行,要由领导批示。

唐荆陵 Tang Jingling

简历

广东律师唐荆陵是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积极推动

者。1997 年,唐荆陵参加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培训,同年

10 月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次年 8 月获律师资格证书。1999

年 11 月取得律师执照后开始独立执业,2000 年 3 月转入

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2004 年 7 月,唐荆陵介入东莞兴昂劳工骚乱案件。在唐的

努力下,案件中被羁押超过 9 个月的 10 名劳工被告全部被

缓刑释放并取得「人道补助」。之后唐开始介入劳工权益等

公民权利案件。工作之余,唐荆陵积极推动流动劳工的法律

常识普及工作。

2005 年 8 月,唐荆陵介入著名的太石村罢免事件,担任因参与罢免被迫害村民的行政诉

讼代理律师和辩护律师。同年 11 月,唐所在律师所在政治压力下提前解除律师聘用合同。

年底太石事件中的所有被拘押人员均被释放。但因此案唐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压迫质

唐律师解约,律师执照失效,不准许律师事务所接受至今。

唐致力于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希望借此带来民主和自由的中国。唐荆陵所推动的其他非

暴力不合作运动,包括 429 林昭纪念日、民心片行动、583 行动、废除户籍隔离、普惠

制基本养老金行动,以及关于推广非暴力抗争的学术理论等行动,均为当局所不容。

Page 31: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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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酷刑的经历

2014 年 5 月 16 日,维权律师唐荆陵在家中被警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刑事拘留带

走。后来他被关押在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唐荆陵在看守所时被警察踢打。被关押一年多

的唐荆陵,一直被剥夺与家人通信的权利、无法阅读书籍。唐荆陵被刑事拘留后,其代理

律师刘正清经过 6 次申请交涉,成功会见过他两次。

唐吉田 Tang Jitian

简历

唐吉田为北京执业律师,2004 年通过律师资格考

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5 开始在上海一家律

所做助手,接着到深圳正式实习,取得执业证后于

2007 年 7 月进京执业。2005 年,先后在上海、

深圳、北京、安徽省等地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为土

地被非法征用受害者、强制拆迁受害者、上访者、三聚氰胺污染受害者等进行维权,兼作

一些案件的推动工作。接受了多起法轮功案件的辩护,包括河北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伟、

郝秋艶夫妇非法拘禁;沈阳吴业凤等被控告「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

2008 年,在北京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工作,被律协宣布为非法,唐吉田律师作为主

要发起人被要求离开所在律所。同年,签署了《零八宪章》。2009 年 5 月底,六四前夕

被北京秘密警察绑架并关押在海淀区玲珑路体育中心 4 天,后转移到在朝阳区某宾馆继续

关押到 6 月 8 号释放。

2010 年 4 月,被北京市司法局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吊销律师执业执照。这被认为是

北京市司法局对唐吉田推动北京律协直选的报复。

2011 年 2 月 16 日,在中国当局打击茉莉花中,遭到北京警方黑头套绑架,非法拘禁及

遭受酷刑。2012 年,唐吉田返回北京继续从事维权工作。2013 年 10 月 16 日,前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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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省鸡西市帮助被强迫拘禁在「学习班」的法轮功信徒,被鸡西市国保拘禁,并处以 5

天行政拘留。10 月 22 日上午 8 点,唐吉田期满释放。

被酷刑的经历

在 2011 年 2 月,唐吉田在北京参与了一个讨论如何援助陈光诚的午餐会。之后,公安闯

进唐吉田家,并将其绑架。他被非法拘禁在多个秘密地点,期间,他被冷风吹着,更要挨

饿。而官方并没有通知唐的家人他当时身在何处。在阿拉伯之春运动发起后,中国官方大

规模打击人权律师及社运人士,唐吉田正是在这个时期被羁押。唐吉田在羁押期间所受的

伤,引致他染上肺结核病,需要服药控制病情。

2014 年 3 月 21 日于建三江,唐律师因为代理法轮功案件,受到辱骂,扇耳光,被矿泉

水瓶击面部后脑勺、脖子等部位,因而感到头昏眼花,掉了大牙。除了喝水,未有进食任

何东西。他被绑起来吊起来之后被拳打脚踢,他的前胸、

腿、后背和臀部多次撞到墙上。唐律师说感觉上被打了十

来分钟,他觉得头嗡嗡响,浑身流汗,疼得呲牙咧嘴。公

安威胁把他挖坑埋了、活体取肾或者和犬决,唐被迫在笔

录上签字。最终在建三江被困了 16 天。

唐吉田的自白: http://bit.ly/1HpCwei

Page 33: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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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 Teng Biao

简历

滕彪律师为吉林省桦甸市人,是人权律师和法律学者。中国政

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兴善研究所所长,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公盟研究员。自小在贫穷的农村长大,因此对低层民众的生活

十分了解。滕自 2003 年孙志刚事件起投身维权活动,历年来

积极参与了有关计划生育、法轮功、新公民运动、营救陈光诚

及胡佳等维权事务。2007 年下半年为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 年 9 月起为香港

中文大学人权与公义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14 年发表〈给全国律协的公开信〉严词抨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配合当局打压律师。

曾获奖项包括: 2003 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中央电视台,全国普法办,2003 年)、法兰西

共和国人权奖(2007 年)、捍卫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气奖 (对华援助协会,2012 年 7 月

24 日)等。

被酷刑的经历

2008 年 3 月 6 日晚上 8 时 40 分左右,滕彪在回家途中,被三四名来历不明人士强行塞

进一辆黑色轿车,随后被关进一处位于郊区农村的审讯室里。后来,这帮人声称他们隶属

市局,并告诫他不要再从事任何维权活动。据滕彪忆述,遭拘禁期间,一共有六名看守,

分三班轮流严密地看守他。另外,还有两人对滕彪日夜进行游说及思想工作,对他之前的

著作逐字逐句的审问,和要求他写悔过书。经过一整晚的关押,滕彪最后同意在奥运结束

前,不写关于京奥和胡佳案的文章,最终于同日下午获释放。

2011 年 2 月 18 日,当局因应茉莉花革命作出大规模行动,滕彪再度被绑架长达 70 日,

其间饱受打耳光及剥夺睡眠等酷刑。

滕彪的自白: http://bit.ly/1LxwZ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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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 Wang Cheng

简历

浙江杭州维权律师王成多次为公益、人权征集签名,曾经在

杭州街头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开,遭当局多次打压。

2014 年 2 月 8 日,他发起了「千万公民大联署」的联署签名

活动,要求当局立即批准《公民权利公约》的《公民「权利」

主张书》。2 月 14 日下午,王成也遭当地国保以「颠覆国家

政权罪」抄家传唤。3 月 20 日王成与唐吉田、江天勇、张俊杰四位人权律师前往建三江

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的「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释放被非法拘押的法轮功学员。21 日早

上,4 位律师及多位法轮功学员家属被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当局拘押。

被酷刑的经历

2014 年 3 月 8 日,王成律师被黑龙江建三江警方行政拘留后,在关押期间遭到殴打受伤

严重。建三江公安把王成用手拷背拷双手,用绳子吊起至双脚离地。他被带上黑头套,被

不明物猛烈击打他的左胸、肋骨和后背。最后,王成肋骨骨折,骨折总共三根。

王胜生 Wang Shengsheng

简历

王胜生,深圳维权律师, 2007 年法学本科毕业,2008 年通过国

家司法考试,2010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 2012 年修完由 Lund

University 和 Raoul Wallenberg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Law 联合提供的国际人权法硕士学位, 2012 年回国

在一本土非国家组织做法律政策类研究员,2013 年加入一家聚焦

劳资集体谈判的律师事务,偶然机会加入跟专业很贴近的微信群

「人权律师团」,2014 年转入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至今。 她参与的案件类型包括:

民事借款纠纷、宗教自己、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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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酷刑的经历

2014 年 3 月曾去黑龙江建三江声援遭到拘捕酷刑的四位律师时,被绑架 24 小时。被绑

架当天,宾馆的房门凌晨被一群人踹开,几个穿警服但不出示警证并不说明来意的人闯入,

并抢了王律师的手机,不顾她只穿睡衣,满屋子狂翻(包括她的床),把她包里的东西撒

落一地并掏空了她衣服的口袋。后来把她的手拧到背后用胶布绑上,头蒙上黑头套,将其

绑走。她被关在房间,一开始没有取下头套和松开绑带;后来松开绑带,但也没有取下头

套。后来公安以扼杀其律师执业做威胁,她被逼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来声援建三江事

件」。

之后,其律师事务所遭到广东律师协会、深圳公安国家保卫部、深圳市司法局及下属区司

法局的威胁,再后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明确表示受了指令要提前与其解除合同,让王律师

没有律师事务所接收、不能继续执业。

王胜生的自白: http://bit.ly/1CDS5JT

王全章 Wang Quanzhang

简历

王全章律师现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00 年山东大学法

学院毕业,2003 通过司法考试,2007 年开始执业。他参与的案件

类型包括: 刑事辩护、法轮功信仰、农民土地、行政拘留、劳动教

养。2014 年他为建三江系列案件代理人之一。2014 年,他代理河

北卞晓辉 「以邪教破坏法律实施」 案。

被酷刑的经历

2014 年 3 月 29 日王被拘禁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一天。王被公安威胁若不签字便会拘留

他,受到语言谩骂,包括被骂「脑子有病」、「是精神病院出来」等及威胁会打断他的腿。

公安从后面摁住王的肩膀和脖子,强迫他蘸印泥,在保证书上面按手印。王的眼镜被扔掉,

警察抓住他的头撞向墙,并用拳头猛击他的后脑,并抡起矿泉水瓶子向他的头上砸。三个

警察甚至逼近王律师威胁会用黑头套和电棍对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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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4 月 22 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进行庭审时,王全章等 4 位

律师因其被告人被当庭殴打,在履行辩护职责过程中,遭暴力对待。

2015 年 6 月 18 日,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开庭,

庭审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王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再遭数次打断,并被

审判长宣布驱逐出庭。王律师被 6、7 个警察拖出法庭,之他被殴打

三次,衣服被撕烂后,警察强行给王律师换上衣服。王律师头部被拳

头击打多次,面部、额头、胸部、腹部、背部均伤痕累累。

王全章的自白: http://bit.ly/1JiDKHy

王永航 Wang Yonghang

简历

自 2007 年,辽宁律师王永航为作法轮功学员

提供法律援助,并为他们作无罪辩护。他在

《大纪元时报》发表了七篇文章,更曾向中国

最高的司法机关致公开信。在 2008 年发布的

公开信中,王永航强调,根据中国刑法第 300

条,中国政府对法轮功是犯罪的指控,完全是

违法和违宪。王永航在信中要求最高司法部门对以上所提及的谬误作出修正以及释放所有

被非法羁押的法轮功学员。结果,他被其律师事务所解除职务,更被当局撤销律师执照。

2009 年 6 月 16 日,王永航为法轮功学员丛日旭作无罪抗辩。结果,王永航在家被逮捕

到大连羁留所。

被酷刑的经历

2009 年 6 月 16 日,王永航为法轮功学员丛日旭作无罪抗辩。他被逮捕到大连羁留所并

羁留所内被殴打致右腿骨折。被羁押期间,王永航的骨折得不到治疗,引致伤口严重发炎,

终身残废。2010 年 2 月 4 日,王永航被判监七年,在监狱里他再次被酷刑折磨。在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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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他被其他囚犯和监狱医生强行灌食和殴打。首次强行灌食令他气管出血,随后的灌

食更令他接近窒息。

2010 年 10 月 11 日的晚上,监狱工作人员指使其他囚犯殴打王永航。第二天早上,他再

度被殴打,然后被单独囚禁。

因为身体长期受折磨,在 2012 年 5 月,消息指王永航病情严重,染上肺炎,胸部充血以

及被验出腹部有液体积聚。王永航腰部以下部位完全瘫痪,不能走动。

袭祥栋 Xi Xiangdong

简历

山东丁汉忠案二审辩护律师、承德陈国清案申诉代理人、欧阳佳案辩护律师。

被酷刑的经历

2014 年 5 月 15 日,山东律师袭祥栋到吉林松原市前郭县法院开庭,在庭前法院拒接律

师手续、拒绝律师阅卷、开庭拒不通知律师情况下,公安特警、法院庭长、检察院公诉人、

司法局律管科长站在门口阻止律师进入法庭,并被四名特警掐脖子、摁肩膀、扭着驾出法

院。

余文生 Yu Wensheng

简历

北京余文生律师,生于 1967 年,北京大学法学学

历,1999 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2 年 1 月开始

做执业律师。2008 年至 2010 年任北京市隆聚律

师事务所主任,现执业于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

2014 年代理了北京通州赵勇案(拆迁)、浙江朱瑛娣案(维权人士)、北京李华民案(维权人

士)、吉林辽源市王春梅案(拆迁)、湖北襄阳的何斌、徐 彩虹案(访民维权)、北京陈兆志案

(知识产权)、王成诉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日报》案(律师权益)、江苏启东夏薇案(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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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等。而当中最出名的 3 个案件为: 河北三河市法轮功案、王成诉全国律师协会和《法

制日报》案,及因参加北京昌平程海律师听证会被非法拘禁案。2014 年 10 月 13 日因涉

嫌支持「香港占中」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抓捕,共被羁押 99 天。

被酷刑的经历

被羁押期间,遭遇酷刑,余律师的家和律师事务所均被搜查,物品被抄,他被关死囚牢

61 天,提审近 200 次,不能见律师。2014 年 11 月 1 日左右大兴警方成立余文生项目组,

对其审讯力度加大。项目组 10 个人三班对他审讯,从开始的谩骂,到把手背拷在铁椅子

上,直到后来对他使用酷刑。

在 11 月 2 日晚到 11 月 5 日凌晨,余一共被用过三次刑,地点在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

酷刑的方式是将他的手臂环绕铁椅子背上,由于他个矮臂短,手臂根本不能环绕铁椅子,

后来手臂硬是被被恶警强掰过来,带上手铐,并将手铐收紧,铁椅子又宽又高、有棱角,

手铐的环扣口较为锋利。当时他的身体的肌肉骨骼完全被拉紧,手当时就肿了。而给他用

刑的恶警冯盛名、韩超还不断拉动手铐,令他禁不住惨叫。韩超对余说:「不会让你死,

但会让你生不如死。」冯盛名对他说:「别怪我们,都是你逼我这么做的,你的事根本不

叫什么事,领导就要你一个态度。」在以后的 70 多天一直有冯盛名、韩超审讯余律师,

时时对他酷刑威胁,直到他离开看守所。

11 月 20 日转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体检时,证实了他有小肠疝气。因酷刑虐待饥饿折磨,

他取保候审出来后不足半月就住院动了小肠疝气手术,他被羁押前并没有小肠疝气。在大

兴看守所 37 天,余律师被预审提讯达 100 次。在前三十天里几乎天天被提讯三次,上午、

下午和晚上,晚上大多被提讯到凌晨 2、3 钟,最长一次到凌晨 4 点。每天被提讯十五、

六个小时。在大兴看守所最初的十几天,由于错过了采买时间,余律师除了吃监所内豪无

营养食品,没有任何其他食品。他经常错过午饭晚饭,回来只能吃凉的食物。在大兴看守

所头 28 天里,余律师一直睡地上,而且是两个人一个铺位。在后来的 9 天里,他睡在板

上,也是两个人一个铺位。睡觉几乎不能平躺。监室一般维持在 20 人左右。看守所内是

长明灯,晚上睡觉从没有关过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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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律师 11 月 20 日被转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他被关在西一区(死囚区)604 监室(原

104 监室),监室内一共 12 个人,共四个死囚,其中一个死囚在公安医院,另有 6 个陪

号的(陪死囚的犯人),一个尼日利亚囚犯,一个是余律师,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政治犯。

牢头对余律师说过:「来到死囚牢政治犯,95%都会屈服的,不屈服就上手段,我在这里

八年了,还没见过不屈服的政治犯。」余律师被要求除了可以与牢头说话,不许同其他任

何人说话。余律师所在的监室已经有近两周不许采买了,伙食严管,一直持续到 12 月 20

日左右,到后来,监室出现抢馒头现象余律师每天被提讯到晚上 2、3 点,有一次从早到

晚,总共被提讯约 100 次。除了被提讯,他也被要求要在凌晨值班。他被要求洗地布、

板布,洗碗,那怕是手受伤了也要劳动。

余文生律师妻子写纪实剧本: http://bit.ly/1KjLaff

张俊杰 Zhang Junjie

简历

河南郑州律师。

被酷刑的经历

2014 年 3 月 21 日于建三江,张俊杰被打断三根肋骨。

当天早上 7 时 37 分,和王成律师在酒店的张俊杰律师的被强行带走。张一边收拾东西一

边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件和抗议他们用强,被粗暴拒绝后将他强行劫持到了电梯掐住脖子

架到酒店门口塞进一辆白色无警用标识的车里。他和王成律师被带到一个挂大兴公安分局

牌子的办案区。他透露被关押期间遭公安殴打致使他「腰痛难忍」,在电梯被粗暴对待,

掐住脖子,塞进车里。询问室内,被被一个叫于文波的人连续扇了七八个耳光,公安用矿

泉水在头上猛击,有两个公安把他踹到地上暴打至少三分钟,拳脚交加之下,他只能护住

头部并继续大喊,直到其他人闻讯过来,他已经坐不起来,稍微一动,腰部便疼痛难忍。

他回忆指感觉到腰已被打坏以至腰部损伤。张律师并被威胁会马上被刑拘及枪毙。后来,

Page 40: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40

他们被蒙着头分别带到车上带到医院。被蒙着头跑过两家医院最终完成体检后,他们被分

头带上不同的车。之后他们被带回看守所。张律师被要求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上签字。

张俊杰的自白: http://bit.ly/1JiDybg

张凯 Zhang Kai

简历

张凯在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执业。

被酷刑的经历

2009 年 5 月 13 日,张凯与李春富在重庆江津区一名在劳教

所离奇死亡的法轮功学员江锡清的家中,与死者的两名儿子

江宏、江平谈及他们父亲的医检报告。4 名公安突然对两名律师进行盘问,要求他们出示

身份证,李律师出示了律师证,而张律师出示了护照,公安以张律师护照上没有身份证号

为由,不让律师离开。尽管两名律师已尽力向他们解释张律师的身份证挂失了,但公安不

予理会。同日下午七时左右,突然又来了二十多名公安人员把两名律师强行拷走,押他们

往当地派出所。张律师被踢进一个屋子里,被强行脱掉鞋子和裤带,又把他推进一个铁笼

子,被手铐吊起来盘问半小时。公安然后检查他的计算机,做了三份询问笔录。公安并威

吓张律师,不许他和李律师继续做江锡清家属的律师。事后,张律师发现两手红肿,多处

拷伤,四指麻木。两名律师直到凌晨 12 时 40 分才被允许离开派出所,然后到医院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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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科科 Zhang Keke

简历

湖北律师张科科, 1983 年出生,湖北天门人,2008

年毕业于长江大学。2008 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开始从

事律师工作,现执业于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张律师

热衷于从事公益案件特别是人权法律事务,现办理案

件大多为刑事辩护。也曾代理劳工维权案件最终起诉

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该辖区法警、特警全部

出动戒严整个东湖区法院。代理刑事案件较多为信仰案件,为法轮功学员和基督徒提供刑

事辩护,使其免于当局迫害。也代理政治迫害案件,为宜昌刘家财和赤壁黄文勋辩护人。

2013 年 5 月 13 日,张和其他几位律师围观四川省资阳市二娥湖法制教育中心,该

中心为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和访民的黑监狱,他因此被资阳警方非法羁押 24 小时。

2013 年 8 月 22 日,在武汉,因上述资阳围观和网络签名声援许志永被湖北省国安

厅警察约谈,被其恐吓吊销律师执照。

2013 年 12 月 27 日,因代理一法轮功信仰案件,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福民派出所

遭遇五名警察殴打。

2014 年 6 月 10 日,因代理诸多信仰案件并参与维权活动,被武汉市司法局和武汉

市律师协会暂缓年度考核,为通过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不得不在武汉市律师协会门口

绝食抗争,经社会各界关注和媒体报导通过年度考核。

被酷刑的经历

2013 年 5 月 13 日上午,张科科等 7 位律师前往四川资阳探访二娥湖法制教育中心时,

在资阳迎接镇遭到数名身份不明的人围攻和殴打,其后在四川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派出所

被警察以妨害公务罪拘留超过十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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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鸿 Zhang Peihong

简历

上海律师张培鸿,1972 年出生,云南人。原云南袁野律师事

务所刑事辩护部主任,现任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

护律师。1994 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获哲学学士学位。曾

在昆明师范学校(现昆明学院)任教 5 年并获云南省教委嘉奖。

出于对人的自由和生命权利的尊重,自 1999 年辞去公职进入

律师行业以来,就职于云南知名律师事务所,即始终执着于刑

事辩护,尤其长于庭审及重大案件的法理分析。张培鸿律师在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1999 年年会上以《辩护何罪》一文首次明

确提出废除刑法第 306 条的建议;2003 年 10 月,跟翟建律

师一起,以《证明还是反驳》一文首次明确提出辩护人的责任应当是反驳责任而不是证明

责任。

被酷刑的经历

2013 年 12 月 4 日,江西新余市刘萍等三人案开庭,辩护律师在新余市的法院门口遭上

百名不明身份人士的围攻、辱骂,张培鸿被打,杨金柱车被踢,张雪忠进法庭被阻拦,多

名律师及家属的微博遭禁言、消号。

周泽 Zhou Ze

简历

北京律师周泽为北京市天律师事务所律师,1990-1994 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2002-2004 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原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2006 年,其被《南风窗》评选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被人 民网、新华网、中国

法院网、央视国际四大门户网站联合评选为年度「十大法制人物」,被《中国青年报》评

选为「推动中国 2006 年度人物」,另被《经济观察报》、《新世纪周刊》等多家媒体评

选为「年度人物」,2008 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我们时代的青年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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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酷刑的经历

2010 年 10 月 16 日下午,因有官员出行未回避,北京律师周泽在汶川映秀中学遗址遭警

员袭击。当地警员用毛巾摀住周泽的嘴并将其铐住后拖离了现场。昨日,汶川县公安局局

长介绍,该局决定对 4 名相关警员进行处分。 下午两时半左右,周与朋友在映秀中学遗

址附近一广场参观在建工程时,一青年要求其「走开」,并称有领导要来。此时,周的朋

友看到一行官员走出,当即拍下照片。该男子要求删除照片,周泽上前理论,多名便衣男

子用毛巾摀住周的嘴并反扭胳膊将其用手铐铐住后强行拖走。周报警,出警警员不受理。

周泽称,其在博客上披露此事后,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胡勇、局长左光磊相继向他道歉。

2011 年 9 月 7 日,北京律师周泽遭受廊坊警察人身威胁,让其别参与记者朱瑞峰的事,

否则会用非法律手段对付周泽律师;2011 年 12 月 30 日,遭受永同昌短信威胁,要求周

泽律师把网络上关于永同昌的全部给撤下,否则死磕周泽。

朱宇飙 Zhu Yubiao

简历

朱宇飙是一位来自广州的维权律师,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广东省

第一位帮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的律师,因此遭当局劳教、判刑、

非法拘禁及酷刑,两度被列入美国国务院 2012、2013 年度国际

宗教自由报告。

2007 年因为帮法轮功无罪辩护,被公安抓捕并处一年半劳教并遭酷刑,获释后当局曾尝

试无理要求其写下保证书不再维权作为发放律师证的交换条件。

他于 2010 年广州亚运会前夕因为家中被当局抓捕并判刑 2 年,唐荆陵指与帮法轮功辩护

有关,家属强烈抗议指当局政治迫害,出狱后又被当局秘密送往广东省三水法制教育所关

押,因绝食抗议数十日陷入生命危险。

被酷刑的经历

2007 年,朱宇飙被官方绑架以及殴打,还被判劳教 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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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朱宇飙的居所被公安非法搜查,因为被搜到有法轮功的数据,因而被控以「利

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

2012 年 8 月 15 日,即朱宇飙被释放的两天前,他被送到羁留所,受到各种酷刑折磨,

例如「坐老虎凳」、用湿毛巾盖脸窒息、不准睡觉、水淹等。目的是要他放弃对法轮功的

信仰。被羁留期间,他尝试过绝食,在 2013 年 4 月他才被释放。

Page 45: 中国律师酷刑个案概览 (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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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律师的支持影片

我们陆续会有更多各地律师的影片,请密切留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sVcUVVw3H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GF681zf5kk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1qZO5_jGU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GfS3Fplz8

Youtube 频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odFKpx9MTwMBHir0xPTj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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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建议

联合国的一些酷刑建议,我们特别选了跟律师被酷刑情况有关的。

2008 年 11 月 21 日 【CAT/C/CHN/CO/4】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禁止酷刑委员会【审查中国政府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1-广泛的酷刑和虐待,以及拘留期间缺乏足够保护措施) 中国应以此为紧急事项,立

即采取措施,防止在全国各地发生酷刑和虐待行为。 其中包括,中国应及时落实有效措

施,确保所有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其被拘留期间,切实获得法律所提供所有基本保障。

这些措施包括,尤其是,会见律师和获得独立的医疗检查的权利、通知亲属及获知他们在

拘留期间的权利,包括对他们的指控,以及按照国际标准的出庭受审时限。中国还应确保

所有被调查的刑事嫌疑犯均登记在册。中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在立法和实践中,均确保在

酷刑下作出的口供不能被援用作为任何诉讼的证据,除了按照公约规定,对一个被控犯有

酷刑的人之外。中国应审查所有因逼供被定罪的案件,并考虑释放那些被错误定罪的人。

中国应建立对所有拘留场所一致和全面的独立监督机制标准,确保设立的任何机构,在地

方或国家一级,都有坚固的和公正的管辖权和足够的资源。

(13-行政拘留,包括“劳动教养” ) 中国应立即废除所有形式的行政拘留,包括“劳动

教养”。中国应提供更多的信息,包括当前的统计资料,哪些人目前受到行政拘留,他们

被拘留的原因、反对这类拘留的方式的方法和“劳动教养”所防止酷刑和虐待的保障措施。

(14-秘密拘留所) 中国应确保没有任何人被拘禁在任何秘密拘留所。 中国应进行调查,

披露任何这类拘留中心的存在,哪个部门建立它们并以何种方式对

待被拘留者,且根据情况对强迫失踪受害者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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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骚扰辩护律师) 中国应废除任何损害律师独立性的法律规定,并应就攻击律师和上

访人员的事件进行调查,以期在适当情况下提出刑事检控。中国应立即采取行动,调查恐

吓和其他方式阻碍律师独立工作的行为。

(19 - 对人权维护者和上访人员的骚扰和暴力侵害) 中国应废除使用非官方人员来骚扰人

权维护者,包括律师和上访人员的做法。

(20-缺乏调查) 中国应建立一个有效和独立的监督机制,确保及时、公正和有效地对所

有酷刑和虐待的指控进行调查。

(31-对酷刑行为的有罪不罚和适当惩罚) 中国应确保所有对酷刑和虐待行为的指控进行

迅速、有效和公正的调查。它也应确保对所有的酷刑行为处以适当的惩罚,考虑到其严重

性质,如第 4 条第 2 款的规定。

(35-强制治疗) 中国应采取措施确保没有人会非自愿地地被置于精神病院,除了医疗原

因以外。凡因医疗原因需要的,中国应确保决定只能根据独立精神病专家的意见作出,而

且对这样的决定可以提出上诉的。

(36-培训执法人员和医务人员) 中国应加紧努力,巩固和扩大现有的培训项目,包括与

非政府组织合作绝对禁止各级执法人员的酷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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