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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建築師公會 講習會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103年7月10日 下午一點半至兩點半
主 題: 建築物之防火設備具遮煙性能規劃設計注意原則
‧莊英吉 建築系 專案助理教授營建署指定遮煙實驗室負責人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委員會委員台灣防火材料協會秘書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土木建築技術委員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性能評定機構組長兼委員中華民國優良廠商協會產學合作指導顧問暨評鑑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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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報 大 綱
壹、立法源由
貳、遮煙性能法規
參、遮煙性能法規之實施
肆、試驗標準
伍、試驗過程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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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立法源由
一、煙之危害效應:
建築火災
火災原因
發熱高溫
火焰擴大
腐蝕氣體
有毒氣體
氧氣不足
濃煙薰黑
煙霧彌漫
財物損失
人命傷亡
煙
氣
火皮膚灼傷
燒損燒失
腐蝕物品
火傷燒死
呼吸道灼傷
物品薰黑
窒息死亡
中毒死亡
逃生困難
˙ NIST Technical Note 1439 :美國火災,約70%-75%人員傷亡,造因於煙的吸入。
˙ Ch.4-12, SFPE Handbook of F.P.E. 煙被認定為火災中的主要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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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立法源由
NFPA的定義,煙是由物質燃燒後形成的固體懸浮、液體粒子及氣體粒子再加上引進的空氣混合而成。
˙肺部吸入性嗆傷:會造成呼吸困難急促、患者吸不到氧氣、肺臟氣泡的氣體交換功能變差、
血氧低下或是喉頭水腫,甚至痙攣...最後最嚴重會導致死亡。
˙遮蔽性:煙的遮蔽性會影響到人員逃生的能見度、心理壓迫。
煙的定義
對人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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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立法源由
二、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
為因應重大災害事故,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93年6月函頒「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訂定16項重大災害管理項目,其中:
˙老人及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安全管理提升建築防火避難安全-強化豎穴區劃安全之
配套措施(人員無法自力垂直避難)
˙高層建築物建築及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建築防火避難安全-研擬一般電梯機道防
火防煙措施
建築技術規則79條之2、97條203條
建築技術規則24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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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立法源由
三、遮煙(防煙)性能法規之研訂:
˙垂直區劃之遮煙性能改善˙高層建築物區劃之遮煙性能改善˙安全梯之遮煙性能改善
˙遮煙性能定義˙安全梯防火門之遮煙性能˙垂直、用途區劃之遮煙性能
(96.03.01修正第1,79-2,97,203,242等條文; 96.05.03增訂第99-1條)
(96.05.16修正第8、9、10、13、23等條文)
建築技術規則
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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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遮煙性能法規
修正重點
條 文 第1條第45款:遮煙性能:在常溫及中溫標準試驗條件下,建築物出入口裝設之 一般門或區劃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當其構造二側形成火災情境下之壓差時,具有漏煙通氣量不超過規定值之能力。
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參據CNS15038「建築用門遮煙試驗法」規定,定義遮煙性能。
25Pa之壓差下其漏煙通氣量不得超過25m3/h。
貳、遮煙性能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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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文 第1條第46款:昇降機道:建築物供昇降機廂運行之垂直空間
條 文 第1條第47款:昇降機間:昇降機廂駐停於建築物各樓層時,供使用者進出及等待搭乘等之空間。
9層門=外門=電梯門=升降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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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門(升降機門)
中分式電梯門型式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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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遮煙性能法規
修正重點
條 文 第79條之2第1項後段及第2項:…昇降機道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管道間之維修門並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能。(第2項)前項昇降機道前設有昇降機間且併同區劃者,昇降機間出入口裝設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設備時,昇降機道出入口得免受應裝設具遮煙性能防火設備之限制;昇降機間出入口裝設之門非防火設備但開啟後能自動關閉且具有遮煙性能時,昇降機道出入口之防火設備得免受應具遮煙性能之限制。
昇降機道及管道間垂直區劃應裝設遮煙性能之防火設備;昇降機道併同其機間區劃,遮煙性能之防火設備得於該機間出入口裝設。
條 文 第97條第1項第2款:進入安全梯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且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
室內安全梯不具排煙功能,為避免煙流進入影響人員避難,其出入口應裝設遮煙性能之防火門。
修正重點
建築設遮煙設備 營建署重修法
因市面上當時並無符合規定的遮煙相關器材,怕未來實施遮煙法規時,醫院無法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9條之1規定,內政部營建署才將加裝遮煙器具的施行法令暫刪。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目前營建署已重新提出修法內容,未來區劃及安全梯出入口裝設的防火設備,都要具有遮煙性能。
可望在半年內完成修法上路。(聯合新聞網 - 2014/07/01 15:3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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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遮煙性能法規
修正重點
條 文 第203條:超過一層之地下建築物…樓梯、昇降機道裝設之防火設備並應具有遮煙性能。管道間之維修門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能。(第2項條文同第79條之2第2項)
超過1層之地下建築物,樓梯、昇降機道及管道間應設遮煙性能防火設備;昇降機道併同其機間區劃,遮煙性能防火設備得於該機間出入口裝設
條 文 第99條之1第2項:供F-2組之機構、學校、中心及F-1組、H-1組之護理之家、做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及康復之家,除避難層外,各樓層應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應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第2項)前項…區劃及安全梯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
增設待援區域以提高行動能力較差者避難安全,規定其區劃及安全梯之出入口應具遮煙性能。
修正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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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遮煙性能法規
條 文 第242條: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併同昇降機間應…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昇降機間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
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應併同其機間獨立區劃,該機間出入口應具遮煙性能。
修正重點
二、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條 文 第8條第2項:鄰接挑空部分之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以一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且防火設備具遮煙性者,得僅就專有部分檢討。
挑空除具排煙設備外,鄰接之專有部分,設置防火區劃且採用遮煙性防火設備具者,因火災不致擴及其他部分,得就該專有部分單獨檢討改善。
修正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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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遮煙性能法規
修正重點
條 文 第9條第2項:鄰接電扶梯及昇降機間部分之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且防火設備具有遮煙性者,得僅就專有部分檢討。
鄰接電扶梯昇降機間之專有部分,設置防火區劃並採用遮煙性防火設備具者,因火災不致擴及其他部分,得就該專有部分單獨檢討改善。
修正重點
條 文 第10條:原有合法建築物垂直區劃之垂直貫穿樓地板之管道間及其他類似部分,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形成區劃分隔;管道間之維修門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及遮煙性。
垂直貫穿樓地板之管道間,其維修門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及遮煙性,以避免火煙蔓延至其他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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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遮煙性能法規
修正重點
條 文 第13條第2款: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及梯廳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獨立之防火區劃,出入口之防火設備並應具有遮煙性。
高層建築物昇降機道及梯廳應設獨立之防火區劃,其出入口必須具備遮煙性。
修正重點
條 文 第23條第1款、第3款及第4款:安全梯應依下列規定改善:一、室內安全梯…進入安全梯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之防火門,且不得設置門檻…三、特別安全梯…自室內通陽臺或進入排煙室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之防火門…四、建築物各棟設置之安全梯應至少有一座於各樓層僅設一處出入口且不 得直接連接居室。但鄰接安全梯之各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出入口裝設之門改善為能自行關閉且具有遮煙性者,或安全梯出入口之防火門改 善為具有遮煙性者,得不受限制。
安全梯為主要之防火避難逃生設施,爰針對遮煙性能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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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遮煙性能法規之實施
98年8月認可(全國第一件)"建築物昇降機道出入口外設之氣密遮煙幕"(具尚未施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9條之2、第203條規定之遮煙性能)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97年9月3日研商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遮煙性能規定施行事宜會議結論:
有關遮煙性規定相關條文,俟內政部認可通過3家以上廠商生產具防火及遮煙性能之產品後施行。
目前在本校試驗中心之遮煙性產品有10家以上進行試驗。
法規施行:
認可之遮煙性能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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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台內營字第1030804037號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修正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七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四十二條條文,及一百年二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同編第七十九條之二條文,均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部 長 陳威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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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試驗標準
CNS 15038 「建築用門遮煙性試驗法」
公布日期︰95年11月16日修訂日期︰98年03月04日室溫試驗 25±15℃中溫試驗 200±20℃
修訂重點:試驗艙之加熱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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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試驗標準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建築用門在室溫及中溫狀態下,評估遮煙性能之試驗方法。
(1)門組件︰由固定之結構(如門樘)、門扇、 附屬五金配件等所構成。
(2)室溫︰ 25±15℃(3)中溫︰ 200±20℃(4)洩漏量︰在壓力差下通過組件之洩氣量或漏氣量。
用語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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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試驗過程
試驗儀器介紹包含加熱爐、加熱周邊設備、送風系統、循環艙、試驗艙、
流量計、壓差計、溫度計及電腦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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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試驗過程
電腦控制系統
溫度、壓力、流量計之電流訊號,均先傳送數據擷取紀錄器,再連接至電腦及控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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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試驗過程
試驗程序
試驗開始
試體查驗
試體安裝及試體開關試驗
室溫試驗
中溫試驗
試驗完成
拆除試體
物理性試驗
洩漏量試驗
10 25 5010 25 5025Pa 之平均值
小於25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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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試驗過程
試體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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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試驗過程
中溫加熱試驗時間-溫度關係圖爐內試驗溫度分佈圖
(加熱鉸鏈側)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0 10 20 30 40 50 60
加熱時間(min)
加熱
溫度
(℃)
CH001
CH002
CH003
CH004
CH005
CH006
CH007
CH008
CH009
CH010
CH011
CH012
環境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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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試驗過程
試驗完成-拆除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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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關閉裝置放大圖(關閉前)
軌關閉裝置放大圖(關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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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底門縫改善方式分為兩類:
1.自動升降系統(機械性的)
2.非自動升降系統(固定式門擋板)
軟性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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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框壓條
門框門縫改善方式
軟性材質磁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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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框門縫改善方式
軟性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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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ST Fire Safety Studio
應用範圍使用條件列表
1.門扇表面裝飾材得允許改變。2.如果門樘上受測的遮煙機制(sealing technique)保持不變,門樘的斷面得允許擴大。3.門縫與間隙得小於受測通過的門縫與間隙。其中雙扇門應確認活動束制情形。4.在門扇下門縫之遮煙機制(floor seal)經驗證有效,門扇下緣與地板間的縫隙得允許改
變。
5.門組的尺寸得減小但不可增加。惟門組之門扇總寬度超過3公尺或高度超過3公尺者,由評定機構進行個案判定。
6.鑲嵌玻璃的尺寸得減少但不可增加。7.玻璃周圍介面的填縫系統(sealing system)没改變的情形下,玻璃的型式(如硬化玻
璃、膠合玻璃、鋼絲網玻璃或矽酸硼(borosilicate玻璃))得允許更換。8.如果附加自動關閉裝置的推開門(在室溫下)通過測試,使用相同型式、關閉功能(
closing moment)不減之自動關閉裝置,且遮煙機制没有改變。9.依據試驗確認的結果,已受測通過門組的遮煙機制(seal)得允許互換。10.特殊個案僅單面需求限定使用者,得測試一面,只能應用於火災是發生在該受測方向的
條件下。門組件兩面完全對稱,得測試一面,兩方向皆可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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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性能規格評定中心
02-27301132
http://fss.ad.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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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結語建築火災中,煙是火災燃燒過程中一項很重要的危險
產物,因為能見度(Visibility)是關係著避難者能否逃出發生火災之建築物,以及消防人員能否找出火災與撲滅火災的影響因素之一。
煙會助長避難人員之恐慌,因為它具有刺激效應及視線遮蔽,在有些情況下,逃生途徑上煙往往比溫度更早使人受到傷害,所以若能將煙限制在某些區域內,即可避免許多人員的傷亡,所以煙對於人員避難逃生與安全具有相當嚴重的影響。
建築技術規則已就設備遮煙性能訂有相關規定,另試驗標準及試驗儀器都已經齊備,請建築設計及管理有關人員應加強煙控規劃,以保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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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畢謝謝指教
chuang@mail.ntust.edu.tw
02-27333141轉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