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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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海第49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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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提要

「修行之十種基礎」(一)汝應於「見」具決定,瞭悟所有一切教授,猶如金翅鳥翱翔於空。

(二)汝應於「行」極堅定,不為威嚇所動搖,猶如象過河。

(三)汝應以「正定」修持,除無明黑暗,猶如暗室中燃燈。

(四)汝應藉「教授」來圓滿目標,於汝之自性中解脫諸相,猶如獲如意之寶珠。(五)汝應以「灌頂」進入諸種次第,離墮輪迴之恐懼,猶如王子升於寶座。

(六)汝應以「三昧耶」守護諸根,不令行為空過,猶如肥沃之土地。

(七)汝應以學習自作解脫,於法之各方面嫺熟,猶如良馬得脫羈繩。

(八)汝應比較一切法源,瞭解佛法一切學理,猶如蜂之覓巢。

(九)汝應收集為一點,瞭知無數教法實為一味,猶如商人獲得盈利。

(十)汝應達知見顯著處,清楚瞭悟一切教法,猶如達須彌山峰。

(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33及34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修行重點與偏差 (四‧十六)

蓮師對所有修行人之各種教誨與修行忠告,均離不開特別指出「見」與「行」( 見解與行為 ) 之雙互關係及其重要性。

蓮師對修行人,特別開示所謂「修行」,必須先行圓滿及具足「十種基礎」及注意「修行之十種過患」、「修法十要」。何謂「修行之十種基礎」、「修行之十種過患」及「修法十要」呢?

移喜泰賢金剛上師  啤嗎哈尊金剛上師

•「修法第六要」: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習定」方法的「因」與「果」•「出世間定」的修持程度

蓮花海第49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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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1)

蓮師云:「藏土之人若欲不以上諸基礎而得學養,實不能得入要義,而僅能為宗見之徒,此為不以以上

十基礎而作嫺熟之過患也!(註:蓮師為藏傳佛教之始祖,又名「蓮花生大士」。)

意譯―蓮師云:「凡修持『密宗』的修行人,若果不想以上述之十種基礎作為他修行的學習及長養

自己內涵的對象,將無法進入修行的要義,而僅僅只能是一個充滿宗派門戶之見的人,這是因為他們不

對上述之十種基礎熟習而引起的過失及後患!

「修行之十種過患」

蓮師云:「若不能具足上列之十基礎,汝則有修法不成就之十種過患。」第一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第二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品行得堅定,則有見與行為不配合之過患。」第三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於法性。」第四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口授圓滿目標,不懂修行之法。」第五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灌頂漸次,非為修法之器。」第六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三昧耶守護根基,所種者只為地獄種子。」第七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學習得解脫,則不能嘗法味。」第八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第九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收集於一點,則無能瞭悟諸法根源。若不能達知見之顯著處,則無以通達法之本性。」第十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未以法修煉之所謂尊師,不知法超乎宗見。其人以偏見互相攻擊,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諸爭辯,任運放下。」(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35至41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蓮師的開示【磋嘉瑪白云:“此等過患何以成也?何以理之?”大師云: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患。此為首要著手處。】(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2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蓮花海第49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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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十要」

修行第一要:【蓮師開示云:“修法時應具十要。”磋嘉瑪白云:“何謂十要?”大師云:汝應具不動之信為要點,如河。】(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3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修行第二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仇之悲之要點,如日。】(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4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修行第三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私之捨之要點,如泉。】(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5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修行第四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瑕之三昧耶之要點,如水晶球。】(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6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修行第五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詳細解釋請參閱「蓮花海」第47期之「修行重點與偏差」一文。)

今期精華

修行第六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

意譯–

蓮師開示說:[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離開「昏沉、掉舉」的「習定」,這是要點,要像黎明一樣。]

蓮花海第49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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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按:

「習定」方法的「因」與「果」

修習「定力」,通常都會以「靜坐」作為進入「定境」狀態的方法。而

「靜坐」的方法,大都離不開「無相」及「有相」兩種。

            「無相」是指在「靜坐」的過程中,在思維上要做到「非有非空」的

「具覺性、無想念」狀態。因為只有這種程式的「靜坐」,才有機會進

入「正確無誤」的「正定」。其餘的一切程式,即使能夠引領修持者進

入各種不同的「殊勝定境」,但都一定是存有某種程度偏差的「定境」

。這種儘管只有 0.00000……1 的偏差,亦足以令修持者獲得「相距千

里」的「修極不到位」果報。

    另一種「有相」的「靜坐」法,變化更多更廣。而最終能否引領修

持者進入「正確無誤」的「正定」,就視乎這個程式的終極步驟是什

麼、與及指導者的程度和水準了。指引出現偏差,修持者一般都難以自

行糾正。因此「有相」的「靜坐」法比起「無相」的「靜坐」法,更形

繁雜及容易出錯。

    無論是「無相」抑或「有相」的「靜坐」法,都離不開要處理修持者在思維上的「雜念」及「昏睡」狀態。當修

持者進入「迷迷糊糊」欲睡的狀態時,稱為「昏沉」狀態。代表修持者的「覺性」逐漸沉失,將無法進入任何的「定

境」。

    當修持者進入「愈想愈多雜念」的興奮狀態時,稱為「掉舉」狀態。代表修持者的「覺性」漸漸掉轉方向,舉軍

進入歪路的情況,將無法進入任何的「定境」。因此「昏沉」與「掉舉」,都是修習「定境」的大忌。任何修持者存

在這些問題,都是「修之無益」,浪費時間、精力的一種行為。

    有些修持者會辯稱說,在昏睡間進入仙境,不是很有成效嗎?在雜思間想通了一些問題,不是很有成效嗎?問題

是這些所謂的邊際成效,都與最終目標:進入「正定」毫無助益,反而有害。若果看重及極為在意這些邊際成效,則

這些修持者所修的,與「外道」的非修佛法者所修的,並無分別。將永遠無法進入「正定」,並且迷失在眾多的偏差

之中,無法脫離輪廻的牽引力。

蓮花生大士

蓮花海第49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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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定」可以分「世間定」及「出世間定」兩種。由於「世間定」的「習定程式」中並無「非有非空」的「正

定」元素,因此即使修到其範圍內最高境界的「定」,仍然只能夠到達「天界」的某個天或「無色界」,無法到達「

天界」的最高層次,更加無法脫離「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

    只有修習「出世間定」才可以。因為「出世間定」的「習定程式」中有「非有非空」的「正定」元素,因此修到

最高境界的「正定:正等正覺」時,就可以「成佛」,成功脫離輪廻的牽引力。

「出世間定」的修持程度

「出世間定」的修持程度分為:

1.         等引    — 梵語「三摩呬多」。「等」的意思指「遠離沉掉」,進入「對等於無雜念的清明、平等安詳」狀態。

「引」的意思指「引發功德」。「等引」是修持「出世間定」的第一級初級程度。即已能夠「遠離沉掉」,開始

進入「初定」而且足以引發「覺性」生起的功德。但仍處於不穩定狀態,「覺性」容易退失。

2.         等持    — 梵語「三摩地」。指既可穩定的「等:遠離沉掉」,也同時進入穩固的「定境」,並且足以保「持」

「覺性」而不退失,稱為「等持」。也代表「非有非空」的狀態開始浮現。「等持」是修持「出世間定」的第二

級中級程度。

3.         等至    — 梵語「三摩鉢底」。指既能堅定的「等:遠離沉掉」,也代表「非有非空」的「正定」境界巳「至」

,有「正式到位」的意思。從此「覺性」不斷持續、永不退失,稱為「等至」。「等至」是修持「出世間定」的

第三級高級程度。

    因此蓮師要求修行人要具備離開「昏沉、掉舉」的「習定」,這是要點,要像黎

明一樣。因為「黎明」代表「明日」將昇,是「光明」初露的開始。也代表「定力」

將起,「覺性」初露的開始。可以從輪廻苦海中獲得解脫的苗頭,才有機會茁壯成

長。

    這正是「一正一反」的道理    — 「反沉掉、正明覺」,因為「正明覺」,才足

以進入「正空性」的根及本體,就是「正等正覺」。因此蓮師忠告修持「密乘」的

人:[你在修持時,應該具備離開「昏沉、掉舉」的「習定」,這是要點,要像

黎明一樣。]

…… (待續)

蓮花海第49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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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重點金句 各期重點摘要

第三十三期:修行之十種基礎 (1)

• 汝應於「見」具決定,瞭悟所有一切教授,猶如金翅鳥翱

翔於空。

• 汝應於行極堅定,不為威嚇所動搖,猶如象過河。

• 汝應以正定修持,除無明黑暗,猶如暗室中燃燈。

• 汝應藉教授來圓滿目標,於汝之自性中解脫諸相,猶如獲

如意之寶珠。

• 汝應以灌頂進入諸種次第,離墮輪迴之恐懼,猶如王子升

於寶座。

第三十四期:修行之十種基礎 (2)

• 汝應以「三昧耶」守護諸根,不令行為空過,猶如肥沃之

土地。

• 汝應以學習自作解脫,於法之各方面嫺熟,猶如良馬得脫

羈繩。

• 汝應比較一切法源,瞭解佛法一切學理,猶如蜂之覓巢。

• 汝應收集為一點,瞭知無數教法實為一味,猶如商人獲得

盈利。

• 汝應達知見顯著處,清楚瞭悟一切教法,猶如達須彌山

峰。

第三十五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1)

• 第一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

定之過患。」

• 第二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品行得堅定,則有

見與行為不配合之過患。」

• 第三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

入於法性。」

• 第四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口授圓滿目標,不

懂修行之法。」

• 第五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灌頂漸次,非為修

法之器。」

第三十六期 : 修行之十種過患 (2)

• 第六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三昧耶守護根基,

所種者只為地獄種子。」

第三十七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3)

• 第七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以學習得解脫,則不

能嘗法味。」

第三十八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4)

•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

能打破宗派之界限。」(上)

第三十九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5)

• 第八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比較諸法源,則不

能打破宗派之界限。」(下)

第四十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6)

• 第九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不能收集於一點,則無

能瞭悟諸法根源。若不能達知見之顯著處,則無以通達法

之本性。」

第四十一期:修行之十種過患 (7)

• 第十種過失與後患–蓮師云:「若未以法修煉之所謂尊師,

不知法超乎宗見。其人以偏見互相攻擊,以各乘皆自成立

故。勿涉諸爭辯,任運放下。」

第四十二期:「正確的見解」在修行上的重要性

• 蓮師的開示:【磋嘉瑪白云:“此等過患何以成也?何以

理之?”大師云:1.若不能以“見”決定,則有“肯定”之過

患。此為首要著手處。】

第四十三期:

• 修行第一要:【蓮師開示云:“修法時應具十要。”磋嘉瑪

白云:“何謂十要?”大師云:汝應具不動之信為要點,如

河。】

第四十四期:

• 修法第二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仇之悲之要點,如

日。】

第四十五期:

• 修法第三要:【蓮師開示云:汝應具無私之捨之要點,如

泉。】

第四十六期 :

•「修法第四要」:汝應具無瑕之三昧耶之要點,如水晶球。

•「唐密、東密、藏密」的「三昧耶戒」有何分別?

•「三昧耶戒」建基於「三三平等一致」之理,這是什麼義理?

•「三昧耶戒」的「戒體、戒相、戒行、戒法」是什麼?

• 受持「三昧耶戒」後,如何方算是「破犯三昧耶」呢?

第四十七期:

•「修法第五要」:汝應具離邊之見之要點,如虛空。

第四十八期:

•「修法第六要」:汝應具離沉掉之定之要點,如黎明。

•「習定」方法的「因」與「果」

•「出世間定」的修持程度